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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报考指南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 严重心脏病 ( 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
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末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
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胂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 ; 严重精神
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 慢性肝炎病人井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
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己硬结稳定 ; 结核型
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结核 ( 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
血行性搔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
医院 ( 或结核病防治所 ) 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
录取
1. 轻度色觉异常 ( 俗称色弱 ) 不能录取的专业 :以颜
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
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 ;
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
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
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
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
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
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
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
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 色觉异常 1 度 ( 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
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
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
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
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
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
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
专业 ; 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 1 度两类列出专业外,
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
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
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
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 5.0 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
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 如
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 4.8 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
烹饪工艺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 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
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
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
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
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
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
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
科学类各专业,及士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
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