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3-6-19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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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报考指南

99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陆艳艳副教授,博士,现任美术学系主任。研究方向:美术史论及美术教育。主要学术成果:编写教育部指定美术教科书《西方美术理论简史》(第五章);译著《土星之命:艺术家性格和行为的文献史》(商务印书馆);在 CSSCI 及核心期刊发表了《“素描色彩之争”的发展之路》、《忧郁的肖像——解析丢勒的版画 < 忧郁 I >》等;主持及参与课题有: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课题“西方文艺复兴美术理论研究” 、江苏省教育厅哲社科一般研究项目课题“聋人高等教育中的审美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中外审美体验中的‘忧郁’观念对比研究”、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绘本治疗对学前听障儿童情绪智力的干预研究”、校级重点课题“视觉艺术心理的“忧郁”研究”;编制学校精品课程《构成设计基础》。第三章 学院及专业介绍平莉教授,硕士。江苏省师范生基本功大赛评委。研究方向:中国画理论与实践,中小学美术教育,国家艺术基金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主题工笔重彩青年创作人才培养学员。台湾师范大学美术系访问学者;江苏省美术家协会会员作品被赤道几内亚总统、扬州博物院、河南美术馆、栖霞寺等收藏;分别在南京、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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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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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陆艳艳

副教授,博士,现任美术学系主任。

研究方向:美术史论及美术教育。主要学术成果:编写教育部指定美术教科书《西

方美术理论简史》(第五章);译著《土星之命:艺术家性格和行为的文献史》

(商务印书馆);在 CSSCI 及核心期刊发表了《“素描色彩之争”的发展之

路》、《忧郁的肖像——解析丢勒的版画 < 忧郁 I >》等;主持及参与课题有: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课题“西方文艺复兴美术理论研究” 、江苏省教育厅

哲社科一般研究项目课题“聋人高等教育中的审美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中外审美体验中的‘忧郁’观念对比研究”、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

划课题“绘本治疗对学前听障儿童情绪智力的干预研究”、校级重点课题“视

觉艺术心理的“忧郁”研究”;编制学校精品课程《构成设计基础》。

第三章 学院及专业介绍

平莉

教授,硕士。江苏省师范生基本功大赛评委。

研究方向:中国画理论与实践,中小学美术教育,国家艺术基金大运河文化带

建设主题工笔重彩青年创作人才培养学员。台湾师范大学美术系访问学者;江

苏省美术家协会会员作品被赤道几内亚总统、扬州博物院、河南美术馆、栖霞

寺等收藏;分别在南京、台湾等地举办个人画展,参加各类展览上百余场。20

多篇论文发表与核心及省级期刊;主持省级课题 1 项,厅局级课题 2 项,残余

国家级课题 2 项。指导学生在各类省级比赛中获得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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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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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家丽

教授,高级工艺美术师,硕士,现任服装与服饰设计系主任,中国美术学院高

级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方向为传统手工艺、残疾人高等教育、艺术设计理论及实践研究。先

后在 CSSCI、北大核心等期刊发表论文 10 余篇;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

项目“传统手工艺在残疾人职业教育中的传承与发展研究”1 项,主持江苏省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2 项,主要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项目 3 项。在

CSSCI、北大核心等期刊发表论文 10 余篇;设计申报外观设计专利 2 项;主

编出版《服装设计基础》教材 1 部。

李宏

教授,博士。

主要研究领域为油画、装饰艺术及艺术理论研究。先后独立发表 CSSCI、国

家级报刊、北大核心期刊及国际会议论文十余篇,出版教材及专著《当代装饰

绘画艺术创新研究》、《李宏绘画作品集》、《美术与科学技术的共生与背离》(专

著)、《中国高等院校美术设计教研大系》——《材质构成课题研究》、 高等

教育“十一五”全国规划教材《二维空间构成》、《三维空间构成》等,主持

省部级科研项目及参与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十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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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陈亚建

博士,副教授,江苏省青蓝工程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主要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展示设计专业方向的教学和科研。出版专著《中国书籍艺

术史》1 部,在包括《美术与设计》、《装饰》、《中国美术研究》、《艺术百家》

等 CSSCI 期刊在内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主持校级教改课题两项,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指导项目两项,主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一般

项目一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一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研项目一项。

李艳

副教授,艺术设计学硕士,现任视觉传达设计系主任。南京市室内设计学会理事、

南京市照明学会的理事,中国建筑学会、江苏省科教电影电视协会以及江苏省

陈设艺术专业委员会会员。

长期从事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及数字媒体设计的教学和科研。近年来在《包

装工程》等核心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编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

资助项目《空间交互设计》,参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项、主持并

参与省级科研课题共十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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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学院简介

体育学院成立于 2017 年 5 月,承担着全

校公共体育课、体育活动、运动竞赛和大学生

体质测试等教学任务和学校体育工作,曾获得

“江苏省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19 年

获教育部批准设立体育教育专业 ,9 月开始招

收本科生。学院与英国伍斯特大学以及国内多

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18 年 1 月

学校与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签订战略合作协

议,共同加快推进特殊体育人才培养。

学院拥有 400 米标准田径场(内含足球

场)、综合性体育馆、室外游泳池、篮球场、

排球场、网球场等、健身中心、体质监测实验

室等场馆,场地总面积达 29650 平方米。体

育学院现有教职工 32 人,其中专任教师 28 人。

教师队伍中,教授 3 人,副教授 5 人,具有

博士学位的教师 4 人,硕士学位教师 23 人,

博士生导师 1 人,硕士生导师 2 人,江苏高

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

人。国家级运动健将 6 人,国际级裁判 1 人,

国家级裁判 5 人,国家级教练员 1 人和国家

级残疾人体育社会指导员 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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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第三章 学院及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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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报考指南

专业简介

体育教育 ( 师范 )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江苏,面向全

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博爱

精神和良好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具备

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科学的健康理念 , 拥

有高尚的体育教师职业道德及深厚的教育

工作情怀,系统掌握体育教学和特殊体育

教育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

够在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相关机构

从事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指导、运动

训练与竞赛组织、教学研究等工作的应用

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体育概论、运动解剖

学、运动生理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社会学、

健康教育学、体育科学研究方法、学校体

育学、体育课程与教学论、运动技能学习

与控制、运动训练学、田径、体操、武术、

篮球、排球、足球、适应体育、特殊儿童

体育游戏。

就业方向:普通中小学体育教师、特

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残联、社区体育专

干与社会体育指导员等。

专业亮点:以体育教育专业课程为核

心,在培养学生过硬的专业素质基础上,

突出“特殊教育”特色,构建了“体育教

育 + 特殊教育 + 体育康复”三位一体的

特色课程体系,将体育教育专业知识、专

业技能应用于特殊教育与残疾人康复实践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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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教授及学科带头人简介

金梅

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全国社科通讯评审专家。

一直从事残疾人体育教育教学、科研及社会工作。现任体育学院主持工作副院

长兼任亚洲残疾人体育科学学会理事,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事,中国

残疾人体育专业委员会理事。

戴群

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二级心理咨询师。

主要讲授《体育心理学》《运动心理学》《普通心理学》等课程。主要研究方

向为:幸福感与身体锻炼促进、运动员心理调控。曾承担国家级及省部级科研

项目 10 余项,发表学术论文 20 余篇,曾获第 30 届奥运会科研攻关与科技服

务项目贡献三等奖 1 项,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1 项。

马勇

教授,硕士,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网球分会副秘书长、裁判

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学生体育协会特殊教育分会主席,江苏省体育法学研究

会常务理事及江苏省网球协会理事、裁判委员会主任。

第三章 学院及专业介绍

第108页

厚德敏学

励志敦行

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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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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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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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 严重心脏病 ( 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

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末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

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胂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 ; 严重精神

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 慢性肝炎病人井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

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己硬结稳定 ; 结核型

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结核 ( 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

血行性搔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

医院 ( 或结核病防治所 ) 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

录取

1. 轻度色觉异常 ( 俗称色弱 ) 不能录取的专业 :以颜

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

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 ;

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

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

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

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

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

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

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

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 色觉异常 1 度 ( 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

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

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

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

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

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

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

专业 ; 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 1 度两类列出专业外,

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

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

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

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 5.0 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

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 如

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 4.8 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

烹饪工艺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 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

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

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

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

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

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

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

科学类各专业,及士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

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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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

程、交通士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

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 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

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

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 肢体残疾 ( 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

部分第一条。

4. 屈光不正 ( 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 ) 任何一眼矫正

到 4.8 镜片度数大于 400 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

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

同或相近专业。

5. 任何一眼矫正到 4.8 镜片度数大于 800 度的,不宜

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

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

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 医学类、

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

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

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

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

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 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 镜片度数大于 400 度的,

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

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

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 两耳听力均在 3 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 5 米另一耳

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

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

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

各专业。

8. 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

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

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 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此部

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

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末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

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 , 提出学习本专业

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

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第四章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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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报考指南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你好!

时光不负奋斗者,岁月眷顾追梦人。高考即将来临,你肯定正在刻苦努力、认真备考。如果你家庭经

济困难,为了让你安心冲刺,我们想告诉你:升学路上请不用担忧经济问题,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助你顺利

入学、完成学业、逐梦前行。

入学前,学费住宿费不用发愁。当你拿到录取通知书时,会看到《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果你符合申请条件,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 12000 元),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还可以贴补生活费,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承担。入学时,相关手续一站搞定。全国所有高校都开通了新

生入学“绿色通道”,如果开学前你还没有筹齐学费住宿费,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组合式资助就学无忧。学校会根据你的家庭经济情况,确定相应的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国

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帮你解决学习生活费用,临时困难补助帮你应对突发情况。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可以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将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如果你有意向服兵役或去基层

就业,还可以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如果你还想详细了解学生资助政策,请关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和“中国学生资助”“江苏学

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暑假期间,教育部和各地各高校都会集中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如果你有疑问可

以拨打电话咨询,号码及开通时间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你可向你的父母和亲友介绍国

家资助政策,帮助他们消除对你大学生活的担忧。

同时,我们还要提醒你,开学前后一般是电信诈骗高发期,不法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

人员等,通过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 QQ 好友等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

警惕,不透露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避免上当受骗。

年轻充满朝气,青春孕育希望。愿你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

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最后,预祝你在高考中取得理想的成绩,开启

人生新篇章!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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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国家奖学金

资助金额

一次性奖励 8000 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5.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6. 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课程考核不及格及重修现象;

7. 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 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智育排名均不低于班级 10%,同时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不低于班级 10%;

9. 在校期间至少 1 次获校内一等奖学金;

10. 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学校活动或社会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在校、内外产生较大积

极影响者对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可适当放宽条件,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1.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含 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

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

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资助人数或比例

根据省资助中心分配名额

第四章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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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报考指南

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金额

一次性奖励 5000 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5. 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课程考核不及格及重修现象;

6. 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 经各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资助人数或比例

根据省资助中心分配名额,大二及以上在校学生可申请。

国家助学金

资助金额

每年:一等 4300 元;二等 3300 元;三等 2300 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经各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资助人数或比例

经过学校认定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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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金额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资助人数或比例

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资助金额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 8000 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 3 年以上(含 3 年)。

资助人数或比例

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金额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资助人数或比例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第四章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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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报考指南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资助金额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

资助人数或比例

无限制

脱贫不稳定家庭和边缘易致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资助金额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 ( 脱贫之日起 5 年过渡期内)家庭学生

资助人数或比例

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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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校长奖学金

资助金额

一次性奖励 10000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团结互助,热爱劳动,身心健康;4. 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优良;5. 积

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和班级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学习交流、学术研究、创新实践等活动,综合表现突出。 6. 奖学金评

定学年度内各门课程无不及格情况,综合考评排名在所在年级(专业、班级)前 50% 以内。 7. 奖学金评定学年度内,在

能力素质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取得显著成绩: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服务社会、自立

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 在学术研究和创新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

以上刊物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以上;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本人撰写 3 万字以上;或个

人创新发明成果取得国家专利;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等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集体项目获奖者应为项目团队的主要成员;(4) 在体育竞赛中取

得显著成绩。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 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参

加国标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获奖者应为主力队员;(5) 在文艺演创中取得

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文艺竞赛、 展演、创作评比获得前三名(三等奖以上),或参加省级文艺竞赛、展演、创

作评比获得第一名(一等奖以上),或艺术创作作品入选省级以上重要展览。集体项目获奖者应为主要演创人员;(6) 获

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最美

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主要成员)、中国青年志

愿者优秀个人奖和优秀项目奖(主要成员)等先进表彰;(7) 其他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特殊贡献,产生重要影响,

为学校赢得美誉者。

资助人数或比例

全校学生总数的 1.5% 以内

第四章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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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报考指南

新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资助金额

根据新疆籍在校生和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确定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人数或比例

无限制

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金额

补助金额按具体情况按 500—3000 元不等核定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 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 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 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 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资助人数或比例

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

资助金额

每年:一等 1500 元;二等 1000 元;三等 600 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 30% 者;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资助人数或比例

30%(一等 2%,二等 8%,三等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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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勤工助学

资助金额

固定岗位:每月 240 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 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 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资助人数或比例

约 250 个岗位

学费减免

资助金额

部分减免和全部减免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 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 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 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 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资助人数或比例

部分减免及全部减免学生共计约 300 人

第四章 附录

第120页

118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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