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一生——漫读民法典
99
苏先生 57 岁时参加了他朋友公司开
展的一场给助残机构捐款送温暖活动,但
后来公司只想做宣传不想兑现“承诺”,
于是公司主动撤销赠与,最终被法院判决
驳回。
57 岁时
守护一生——漫读民法典
99
苏先生 57 岁时参加了他朋友公司开
展的一场给助残机构捐款送温暖活动,但
后来公司只想做宣传不想兑现“承诺”,
于是公司主动撤销赠与,最终被法院判决
驳回。
57 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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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民法典合同编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
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
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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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当苏先生 58 岁时,他所在小区的物
业公司想随意改建小区设施,遭到小区业
委会成员的一致反对。经过商议,小区如
何改建由全体业主来讨论决定。
58 岁时
我们不同意
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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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民法典物权编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
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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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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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苏先生 59 岁,他父母家楼下
的邻居李奶奶独居多年,一直由社工、志
愿者接力照顾。20 多年的陪伴,李奶奶
早已有了很多待她如亲人般的“好儿女”。
59 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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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民法典总则编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
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
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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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60 岁那年是苏先生难忘的一年,他
儿子成家立业,老家亲戚前来祝贺,席间
提到了老家水果由于受灾影响出现滞销情
况。后来村委会帮了大忙,解决他们的燃
眉之急。
60 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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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民法典总则编 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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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苏先生 61 岁时,他父亲患病去世
了。他和家人商量后决定以书面形式将父
亲的遗体无偿捐献。
61 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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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民法典人格权编 第一千零六条第三款: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
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守护一生——漫读民法典
109
62 岁的苏先生回老家参加亲戚的丧
礼。现场有个侄儿对死者大不敬,苏先生
告诫他死者人格是受法律保护的。
62 岁时
老不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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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民法典人格权编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
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
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
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死者人格受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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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守护一生——漫读民法典
苏先生 63 岁在街上偶遇了他的同桌
阿花,听阿花说她后来生了个女儿,但前
几年她女儿被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直
到最近才得到证实,她正在寻求法律援助。
63 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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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民法典人格权编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
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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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65 岁那一年,苏先生在小区遛狗时
忘拴狗绳,结果小狗咬伤了邻居家的孩子
小虎。后经证实小虎有故意挑衅和踢狗的
行为,所以警察前来告知苏先生,责任不
能免除,只能减轻。
65 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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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
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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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70 岁的苏老先生,听闻他腿脚不便
的朋友老高立下了遗嘱,房子归远在外地
的儿子所有,但同时希望这房子能够供照
顾他多年、无子女的保姆继续居住,享有
居住权。
70 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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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民法典物权编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
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别担心,房子
你可以继续住
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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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当苏老先生 75 岁时,他的“棋友”
老张突发重病住院准备抢救,为了以防
万一,老张拜托医生将他所说的内容告知
他的子女。
75 岁时
以防万一,李医
生将我的遗嘱告
诉我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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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民法典继承编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
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
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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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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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苏老先生 78 岁高寿,他因身
体欠安决定立下遗嘱。打印遗嘱时,他请
来了两位朋友做见证人,并一同签字。
78 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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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编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
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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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小苏就是你我他
民法典守护我们一生一世
守护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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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