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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作局”“花银三十两”银锭一枚
银作局 花银叁拾两”银锭一枚,重1122克,此种银锭,多为内廷
自用或赏赐藩王及大臣等,存世少见。
银作局是明代宦官职掌的二十四衙门之一,属内府监局,专司内
廷金银器饰打造。据《明太祖实录》载:“洪武三十年(1397)
七月庚戌......置银作局,掌造内府金银器用“;而《明史·卷
七十四·志第五十·职官三》记载:“银作局,掌印太监一员,管
理、佥书、写字、监工无定员,掌打造金银器饰。洪武三十年置,
设大使一人,正五品,副使一人,从五品”。又据《酌中志》卷16
《内府衙门·职掌》所记述更为详细:“银作局,掌印太监一员,
管理、佥书数员,写字、监工数十员。专管造金银铎针、枝个、桃
杖、金银钱、金银豆叶。豆者,圆珠重一钱或三五分不等,豆叶则
方片,其重亦如豆。不拘,以备钦赏之用。又,造花银,每锭十两
不等,止可八成。又,祖宗旧制,有票儿银者,重十两、五两、三
两、一两至一钱之方块也,其色止有六七成,有分两印字。”
银作局供役工匠包括花匠、大器匠、镶嵌匠、抹金匠、金箔匠、磨
光匠、镀金匠、银匠、拔丝匠、累丝匠、钉带匠、画匠、裱褙匠
等,所造的金银钱、金银豆叶、金银锭等主要供赏赐之用。所辖工
匠人数一般在二百至三百人之间,规模较小,位于紫禁城旁的西华
门大街一带。银作局职能专一,工匠分工细致,所制作的银锭形制
规范,留存于世极少。
wt:1122g
RMB: 200,000-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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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万历四十六年分征夔州府奉
节县秋粮银五十两正差涂元山”
五十两银锭一枚
wt:1791g
RMB: 100,000-150,000
(侧视图)
(正、反)
(正、反)
(侧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