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房地产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发布时间:2023-4-06 | 杂志分类:其他
免费制作
更多内容

第一期房地产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9420221123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一)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金融机构要合理区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在保证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项目主办行和银团贷款模式,强化贷款审批、发放、收回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资金安全。(二)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支持各地在全国政策基础上,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当地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 [收起]
[展开]
第一期房地产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粉丝: {{bookData.followerCount}}
文本内容
第101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94

20221123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

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

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一)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

有、民营等各类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

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金融机构要合理区

分项目子公司风险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在保证债权安全、资金封闭

运作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

项目主办行和银团贷款模式,强化贷款审批、发放、收回全流程管理,

切实保障资金安全。

(二)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支持各地在全国政策基础上,

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当地个人住房贷款首

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金融

机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在城市政策下

限基础上,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支持金

融机构优化新市民住房金融服务,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新市民首套

住房个人住房贷款的标准,多维度科学审慎评估新市民信用水平,提

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

(三)稳定建筑企业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

可持续基础上,优化建筑企业信贷服务,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保持

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四)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对于房地

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

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

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自本

第102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95

通知印发之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 1

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五)保持债券融资基本稳定。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融

资。推动专业信用增进机构为财务总体健康、面临短期困难的房地产

企业债券发行提供增信支持。鼓励债券发行人与持有人提前沟通,做

好债券兑付资金安排。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通过协商做出合理展期、

置换等安排,主动化解风险。支持债券发行人在境内外市场回购债券。

(六)保持信托等资管产品融资稳定。鼓励信托等资管产品支持

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鼓励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快业务转型,在严

格落实资管产品监管要求、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法治

化原则支持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依法合规为房地产企

业项目并购、商业养老地产、租赁住房建设等提供金融支持。

二、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

(七)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国

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和要求,依法合规、高

效有序地向经复核备案的借款主体发放“保交楼”专项借款,封闭运

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加快建设交付。

(八)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在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明

确债权债务安排、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司法保障后,鼓励金融机

构特别是项目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

持,推动化解未交楼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对于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可同时覆盖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融资

的项目,以及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不能同时覆盖专项借款和新增配套

融资,但已明确新增配套融资和专项借款配套机制安排并落实还款来

源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自愿前提下积极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

持。

新增配套融资的承贷主体应与专项借款支持项目的实施主体保

持一致,项目存量资产负债应经地方政府组织有资质机构进行审计评

估确认并已制定“一楼一策”实施方案。商业银行可在房地产开发贷

款项下新设“专项借款配套融资”子科目用于统计和管理。配套融资

第103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96

原则上不应超过对应专项借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项目销售回

款应当划入在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开立的项目专用账户,

项目专用账户由提供新增配套融资的商业银行参与共同管理。明确按

照“后进先出”原则,项目剩余货值的销售回款要优先偿还新增配套

融资和专项借款。

对于商业银行按照本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半年内,向

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

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

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三、积极配合做好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

(九)做好房地产项目并购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开

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受困

房地产企业项目。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

统称资产管理公司)发挥在不良资产处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

能力,与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共同协商风险化解模式,

推动加快资产处置。鼓励资产管理公司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

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房地产项目并购主题金融债券。

(十)积极探索市场化支持方式。对于部分已进入司法重整的项

目,金融机构可按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原则,一企一策协

助推进项目复工交付。鼓励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担任破产管理人、重整

投资人等方式参与项目处置。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稳妥探索通过设

立基金等方式,依法依规市场化化解受困房地产企业风险,支持项目

完工交付。

四、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一)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对于因疫情住院治疗

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

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

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相关方都要依法依规、

信守合同、践行承诺。在此过程中,金融机构要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加强沟通,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按相关规定做好资产

第104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97

分类。对于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维护良好

市场秩序。

(十二)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个人住房贷款已调

整还款安排的,金融机构按新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经人民法院

判决、裁定认定应予调整的,金融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等调整信用记录报送,已报送的予以调整。金融机构应妥善处置相关

征信异议,依法保护信息主体征信权益。

五、阶段性调整部分金融管理政策

(十三)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过渡期安排。对于受疫

情等客观原因影响不能如期满足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银行

业金融机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

出机构根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关规定,基于实际情况并经客观

评估,合理延长其过渡期。

(十四)阶段性优化房地产项目并购融资政策。相关金融机构要

用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已出台的适用于主要商业银行、全国性金融

资产管理公司的阶段性房地产金融管理政策,加快推动房地产风险市

场化出清。

六、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十五)优化住房租赁信贷服务。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独立法人运营、

业务边界清晰、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的信

贷支持,合理设计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积极满足企业中长期资金需求。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各类主体收购、改建房地产项目用于

住房租赁提供资金支持。商业银行向持有保障性住房租赁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

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商业地产改造为保

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后,银行发放贷款期限、利率适用保

障性租赁贷款相关政策。

(十六)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信用债

券和担保债券等直接融资产品,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经营。鼓励商业银行发

行支持住房租赁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贷款和经营性贷

款投放。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第105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98

20221128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

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答记者问

问:证监会易会满主席在不久前召开的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达了

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态度,在支持房地产企

业股权融资方面,具体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事关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

全局。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资本

市场功能,支持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加大权益补充力

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盘活存量、防范风险、转型发展,更好服务稳定

宏观经济大盘。证监会决定在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 5 项措施,并自

即日起施行。

一、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房

地产企业实施重组上市,重组对象须为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允许房

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购买涉房资产;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时,可以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用于存量涉房项目和支付交易

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不能用于拿地拍地、开发新楼盘

等。建筑等与房地产紧密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参照房地产行业上市

公司政策执行,支持“同行业、上下游”整合。

二、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允许上市房企非公开

方式再融资,引导募集资金用于政策支持的房地产业务,包括与“保

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或旧城

改造拆迁安置住房建设,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

动资金、偿还债务等。允许其他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要求再融资募

集资金投向主业。

三、调整完善房地产企业境外市场上市政策。与境内 A 股政策保

持一致,允许以房地产为主业的 H 股上市公司再融资;允许主业非房

地产业务的其他涉房 H 股上市公司再融资。

四、进一步发挥 REITs 盘活房企存量资产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加

大工作力度,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 REITs 常态化发行,努力打造 REITs

第106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99

市场的“保租房板块”。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依托符合条件的仓储物

流、产业园区等资产发行基础设施 REITs,或作为已上市基础设施

REITs 的扩募资产。

五、积极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

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

引入机构资金,投资存量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在建未完成项目、基

础设施,促进房地产企业盘活经营性不动产并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第107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00

20221208 李超副主席在首届长三角 REITs 论坛暨中国

REITs 论坛 2022 年会上的视频致辞

很高兴参加首届长三角 REITs 论坛暨中国 REITs 论坛 2022 年会,

我谨代表中国证监会,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一直以来关心

支持基础设施 REITs 市场建设的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发起人、投资

者和各参与机构表示衷心感谢!借此机会,我想就进一步推进我国

REITs 市场发展和建设谈几点认识。

一、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们逐步走出了一条既借鉴成熟市场经

验和规律,又符合中国国情的 REITs 发展之路

REITs 在国际资本市场已有 60 多年的发展历史,是一个发展迅速、

相对成熟的金融产品。目前,已有 40 多个国家(地区)建立了 REITs 制

度,截至今年 3 季度末,全球 REITs 市场总市值超过 2 万亿美元。不

同国家(地区)从各自市场环境、法律制度、税收制度等出发,形成了

发展路径、监管框架各具特色的 REITs 市场发展之路。我国基础设施

REITs 试点启动以来,基础制度规则、监管架构加快构建,市场体系

逐步完善,试点项目和相关制度安排初步经受住了市场检验,受到了

各方广泛认可,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功能。我国基

础设施 REITs 市场具有如下鲜明特征:

(一)在服务方向方面,境外成熟市场 REITs 普遍在房地产市场低

迷时期推出,基本从商业地产领域起步发展。我国 REITs 市场坚持服

务实体经济,依托交通、能源、市政、仓储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领

域积累的规模庞大优质资产,率先推出了公募 REITs 试点。同时,落

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将试点范围拓展到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

(二)在发展路径方面,我国 REITs 市场经过十几年的研究论证和

实践探索,经历了萌芽探索期、试点培育期和常态化推进期,在起步

发展阶段体现了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的有效结合;依托项目试点,同

步推动相关部委和政府部门明确了税收、会计处理、国资转让和投资

者准入等配套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各方合力。

(三)在制度规则方面,我国基础设施 REITs 试点注重顶层设计,

第108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01

构建了交易所负责上市审核、证监会负责产品注册、国家发改委负责

项目合法合规性把关推荐的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二级市场交易环节,

建立了涨跌幅制度,引入做市商机制,促进价格发现,增加市场流动

性,上市 REITs 平均日均换手率 2.11%,流动性高于日本、新加坡、

中国香港等市场。试点初期,我们坚持高标准、稳起步,明确适当的

基础设施项目收益率和资产规模要求,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四)在运作模式方面,受限于当前法律基础和现实需求,不同于

境外公司型或契约型的证券上市监管模式,结合中国实际,我们采用

了“公募基金+ABS”的契约型公募 REITs 试点模式;治理结构以基金

管理人为主导,原始权益人参与,同时采用外部管理模式,相关制度

安排既有利于保护投资人利益,又有利于发挥原始权益人运营能力优

势,增强其参与积极性,这是对公司治理机制的有益创新和探索。

2020 年 4 月基础设施 REITs 试点启动以来,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

进,市场认可度较高,运行总体平稳,达到预期目标。截至今年 11

月底,共批准基础设施 REITs 产品 24 只,已上市 22 只,募集资金超

过 750 亿元,总市值约 830 亿元,整体较首发上涨约 20%,项目涵盖

收费公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仓储物流、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

住房等多种资产类型,募集资金重点用于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和民生

等补短板领域,回收资金带动投资的新项目总投资额超过 4200 亿元,

形成了良好示范效应。

同时,已上市 REITs 信息披露总体规范、运营较为稳健、业绩表

现符合市场预期,其中首批 9 只上市 REITs 发布的 2021 年年度报告

显示,营业收入平均达到基金招募说明书预测值的 104%,资产配置

价值凸显。截至今年 11 月底,产权类 REITs 对应现金流分派率平均

为 3.67%,特许经营权类 REITs 对应内部收益率平均为 5.51%,估值总

体处于合理区间。

二、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 REITs 市场建设,更好

服务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践表明,推进多层次 REITs 市场建设,有利于促进盘活交通、

能源、园区、仓储物流、市政、生态环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基础设

施领域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利于支持制造强国、交通强国、物联

第109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02

网等国家战略;有利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盘活存量资产,助力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有利于落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

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还有利

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投资者提供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

金融产品,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

党的二十大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重大战

略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建设

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

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和数字中国等;

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优化基

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等

等。这些重要部署都对 REITs 市场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环

境下,国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需要更加充分地

发挥资本市场助力稳融资、稳增长的功能。新时代 REITs 市场肩负着

重要的职责使命,也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发展空间广阔、潜力巨大。

下一步,证监会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有关决策部署,主动担当

作为,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强化系统思维、市场观念,以

推进常态化发行为抓手,加快推动市场高质量发展,走好中国特色的

REITs 市场发展之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持常态化发行,充分发挥规模效应、示范效应。继续推进

基础设施 REITs 常态化发行十条措施落实落地,推动更多优质项目发

行上市。进一步扩大 REITs 试点范围,尽快覆盖到新能源、水利、新

基建等基础设施领域。加快打造 REITs 市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板块,

研究推动试点范围拓展到市场化的长租房及商业不动产等领域。

(二)完善市场体系,推进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办《关

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

REITs 各项基础制度改革创新。尽快推动首批扩募项目落地。促进畅

通从 Pre-REITs 培育孵化、运营提质到公募 REITs 上市的渠道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 REITs 市场。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市场平稳运行。坚持发展与规范并

重,建立健全符合市场运行规律、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制度安排。我

第110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03

们已构建起全流程全链条的监管机制,突出以“管资产”为核心,加

强对基础资产的穿透监管;研究制定符合 REITs 特点的大类资产信息

披露指引,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健全综

合监管体系,逐步培育市场规范有序、主体依法合规、投资者有效保

护的良好市场生态。

(四)完善法规制度,夯实市场长远发展基础。总结试点经验,借

鉴境外成熟市场实践,在《公司法》《证券法》框架下,研究推动专

门立法,系统构建符合 REITs 特点及中国国情的法规制度安排。加强

与相关部门沟通,进一步明确 REITs 税收征管细则。推动社保基金、

养老金、企业年金等配置型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积极培育专业

化 REITs 投资者群体。

(五)发挥各方合力,推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ITs 市场建设涉

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各相关部门、各地方政府、各

参与机构对 REITs 市场逐步形成了广泛共识和工作合力。证监会将会

同国家发改委等进一步健全 REITs 综合推动机制,统筹解决 REITs 发

展涉及的项目合规、国资转让、权益确认等共性问题,保障常态化项

目供给,促进市场规范发展。

一直以来,上海市委市政府及长三角各省市高度重视 REITs 市场

建设工作,在项目培育、市场建设、监管规范和推动机制等各方面工

作中都走在全国前列。希望各方一如既往大力支持包括 REITs 市场在

内的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共同推动资本市场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

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国 REITs 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中还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

问题,其发展成熟还需要一个逐步的长期过程。我们要坚持以党的二

十大精神为根本指引,自觉坚持守正创新、自信自强,统筹做好促发

展、强监管和防风险工作,积极探索中国特色 REITs 发展之路,为推

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积极贡献力量!

来源:

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6899407/content.shtml

第111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04

20221214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

(2022-2035 年)》(节选)

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加快建立多主

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

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

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以

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因地制宜发

展共有产权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

上具有同等权利。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促进

家庭装修消费,增加智能家电消费,推动数字家庭发展。

来源:

http://www.gov.cn/zhengce/2022-12/14/content_5732067.htm

第112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05

20221221 中国证监会强调坚决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

议精神 更好服务经济整体好转

证监会党委认为,伴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落地,一

系列超预期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各类政策协调配合,我国经济总体回

升的格局进一步巩固,影响资本市场运行的基本面因素将显著改善,

我国资本市场总体将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证监会党委将组织全系统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总

体要求、预期目标和重大任务举措,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

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切实做到“六个更好统筹”,加快建设中国特

色现代资本市场,不断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支持科技自立自强,

有效管控各类风险,更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大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抓好资

本市场各项支持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助力房地产发展模式转型。全面

落实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继续实施民企债券融资专项支持

计划和支持工具,更好推进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持民营房企发债。落

实好已出台的房企股权融资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房企“借壳”已上

市房企,允许房地产和建筑等密切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实施涉房重组。

加快打造保障性租赁住房 REITs 板块。

来源:

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6920705/content.shtml

第113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06

20221230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

效机制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

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

信贷政策的通知》发布以来,对于支持各地城市政府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

箱,更好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按

照国务院部署,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决定在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基

础上,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现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2022 年第四季度起,各城市政府可于每季度末月,以上季度末月至

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对当地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

二、对于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 3 个月均下降的城

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地方政府按照因城施策

原则,可自主决定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

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指导省级市场

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配合实施。

三、对于采取阶段性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的城市,如果后续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 3 个月均上涨,

应自下一个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四、其他情形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第114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07

第四章 2023 年房地产金融政策

20230106 稳经济 促发展 强信心:支持住房改善 确保

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2023 年,如何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如何因城施策,支持

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今天(1 月 6 日)的《稳经济 促发展 强信

心·权威访谈》来看本台记者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的专访。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房地产工作作出了明确部署。

倪虹表示,2023 年的房地产工作将重点围绕三个方面来进行。

倪虹表示,今年将多措并举,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精准

施策,提振市场信心。

倪虹表示,今年将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落实

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做实“一楼一策”方案,确保支持政策精准落实

到每个项目、每个购房人,让购房人吃下“定心丸”。同时,着力化

解房企风险,稳妥化解房企资金链断裂风险。此外,还要推动房地产

企业转型发展,有序构建房地产健康发展新模式。

倪虹表示,今年还将继续合力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

门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违法

违规行为,让人民群众放心买房、放心租房。

第115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08

20230117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开创

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节选)

会议强调,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全系统要在稳中开好局、在进上下功夫,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

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重点抓好十二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增信心、防风险、促转型为主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

康发展。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

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推进保交楼保民生

保稳定工作,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努力提升品质、建设好房子,

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放心租房。

二是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

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扎实推进棚户区

改造,新开工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棚改安置住房 360

万套(间)。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

三是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

市。在设区的城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今年在城市开展完整社区建设

试点,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5.3 万个以上。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更

新改造,新开工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10 万公里以上,改造

建设雨水管网 1.5 万公里以上,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四是以深化城市管理改革为动力,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

能化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发挥好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

督导服务作用。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

规问题。

五是以提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镇。实

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收官战,推进现代宜居农房

建设,深入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因地制宜建设小城镇,提高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第116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09

六是以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为方向,不断提升建筑品

质。资质审批要提速,部机关要带头、限时办理。提升住宅设计水平,

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启动涵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质量保险试点,

发展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

七是以彰显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为核心,加强城乡历

史文化保护传承。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构建保护传承体

系,持续开展专项评估工作,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历史建筑修缮

工作,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八是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为路径,切实推动城乡建设绿

色低碳发展。加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着力消除县级城市黑臭

水体,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大力推进公

园绿地开放共享,再创建一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九是以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为关键,坚决守住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底

线。启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

域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持续抓好自建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十是以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引擎,激发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

质量发展动力活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立法工作,构建新型工

程建设标准体系,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数字住建”

建设,支持国家建筑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强住房和城乡建

设领域智库建设,使智库成为政策研究和科技创新的支撑。

十一是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为载体,持续为世界人居领域发展作

贡献。办好世界城市日活动,建立中国-东盟建设部长交流机制,稳

步推进中俄建设和城市发展合作,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国际互

认、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化对接与融合。

十二是以自我革命精神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把党的

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加快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驰而不息加强作

风和纪律建设。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坚持

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努力营造团结奋斗、担当作为、

干事创绩的良好氛围,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第117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10

20230202 中国证监会召开 2023 年系统工作会议(节

选)

会议强调,2023 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认真

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服务稳增

长、稳就业、稳物价,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纲举目张做好资本市场

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一是全力以赴抓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总体实施方案,扎实细致做好制度

规则制定修订、在审企业平移、技术系统准备、监管转型、廉洁风险

防控等工作,集全系统之力推动这项关乎资本市场全局的重大改革平

稳落地。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深化与境外市场互联互通。

二是更加精准服务稳增长大局。增强股债融资、并购重组政策对科创

企业的适应性和包容度。大力推进公募 REITs 常态化发行。在服务民

营经济、中小企业、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平台经济等重点

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出更多务实举措。三是统筹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和投资端改革。深入实施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

案,推动权益类基金高质量发展,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四是坚

守监管主责主业。围绕全面实行注册制后的市场秩序和生态塑造,加

强各条线监管力量统筹,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合规

稳健经营,督促行业机构完善合规内控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从业人

员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五是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

坚战持久战成效。加强综合研判和前瞻应对,稳妥有序化解私募基金、

地方交易场所、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协同打击金融乱象,净化

市场生态。

来源:

http://www.csrc.gov.cn/csrc/c106311/c7052769/content.shtml

第118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11

20230220 证监会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 支持

不动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发挥私募基金多元化资产配置、专业投资运作优势,满

足不动产领域合理融资需求,近日,证监会启动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

金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工作是证监会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促进

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决策部署,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促进

房地产市场盘活存量,支持私募基金行业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重

要举措。

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在境外成熟市场已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投

资品类。近年来,我国已有一些私募机构陆续设立投向商业地产、基

础设施的私募基金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不断探索积累不动产投资运

作经验。如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的

工作部署,证监会支持建设银行住房租赁基金于 2022 年 10 月在基金

业协会完成备案。

由于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方式、资产收益特征

等与传统股权投资存在较大差异,证监会指导基金业协会在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框架下,新设“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类别,并采取差异化

的监管政策。此次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符合一

定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试点要求募集设立不动

产私募投资基金,进行不动产投资试点。参与试点工作的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人须股权结构稳定、公司治理健全,实缴资本符合要求,

主要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关联方,具有不

动产投资管理经验和不动产投资专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等。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特定居住用房(包

括存量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租赁住房)、商业经营用房、

基础设施项目等。

考虑到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的规模较大、期限较长等特点,投资

者需要有更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试点基金产品的投资

者首轮实缴出资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有

第119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12

自然人投资者的,自然人投资者合计出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实缴金额

的 20%,基金投资方式也将有一定限制。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首轮实

缴募集资金规模不得低于 3000 万元人民币,在符合一定要求前提下

可以扩募。鼓励境外投资者以 QFLP 方式投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

为适应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投资策略,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按照

试点要求为被投企业提供借款或者担保的,在涉及《关于加强私募投

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关于股债比的限制方面进行差异化安

排,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须持有被投企业 75%以上股权,或者持有

被投企业51%以上股权且被投企业提供担保,可实现资产控制和隔离。

试点备案产品及其底层资产应实现与原始权益人的主体信用风险隔

离。同时,为促进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稳妥推进,本次试点

对基金托管、基金合同必备条款、关联交易、基金杠杆、禁止行为、

特殊风险揭示、基金备案、信息披露和报送提出了规范要求。

证监会将指导基金业协会发布具体工作指引,细化工作要求。符

合试点要求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可在开展基金募集、管理等业

务活动前,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相关材料,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

点,并依照规定进行产品备案。同时,不参与试点的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人,可按照协会有关自律规则,继续开展保障性住房、商业地

产、基础设施等股权投资业务。

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试点工作实践情况及时总结评估,完善试

点政策和规则,支持私募基金不断丰富产品类型,发挥服务实体经济

的功能作用。

来源:

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139483/content.shtml

第120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13

20230224 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

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

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 号)、《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

号),现就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支持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应突

出重点、瞄准短板,主要在大城市,围绕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

住房问题,支持各类主体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屋,

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

(二)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应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重点

支持以独立法人运营、业务边界清晰、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

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促进其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长

期租赁住房的供给能力和运营水平。

(三)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金融支持住房租赁要以

市场配置为主,为租赁住房的投资、开发、运营和管理提供多元化、

多层次、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市场功能完备、结构均

衡、竞争有序。

——金融机构分工合理。商业性金融要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

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满足各类租赁住房主体合理融资需求。政策性金

融、开发性金融限于在符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的前提下,为保障性

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运营提供融资。

——金融产品创新规范。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应功能明确,期限和

利率定价合理,风险评价和贷后管理完善。直接融资产品应结构简单

清晰,市场约束和运行机制健全有效,产品定价透明,资金用途真实、

第121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14

合规。

——信贷和资本市场配置优化。信贷市场主要满足各类主体开发

建设租赁住房,及住房租赁企业流动性和日常运营需求。资本市场侧

重于发展住房租赁投资长期融资工具。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可根据住

房租赁不同环节收益和风险特点,协同配合、合理接续。

二、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四)加大对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

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业园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

类主体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发放开发建设贷款。租赁住房建设的

项目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 20%,贷款期限一般 3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商业银行应根据各类主体的现金流及房地产

开发风险特点,建立完善的开发建设贷款审批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

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

(五)创新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信贷产品。对于企业和符合条

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依规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屋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

赁住房,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依法依规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屋

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商业性租赁住房长期持有经营的,鼓励商业银

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发

放租赁住房团体购房贷款。利用贷款购买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等应

为法律关系清晰、已峻工验收的房屋,贷款存续期内,房屋租赁用途

不得改变。租赁住房团体购房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30 年,贷款额

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 80%。

(六)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自有产

权长期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20 年,

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 80%,可用于置换物业前期开

发建设贷款。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合规改造工业厂房、商业办公用房、

城中村等形成的非自有产权租赁住房,经营性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5 年,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贷款期限内应收租金总额的 70%。

商业银行应对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合法合规情况,租赁住房的租金

水平、出租率,以及住房租赁企业的专业能力、财务状况、持续审慎

经营等开展尽职调查,并结合住房租赁企业的经营和风险特点,合理

第122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15

设计贷款的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住房租赁企业应以租金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住房租赁企业有

明确的其他还款来源的,商业银行可发放质押、抵押贷款,但应审慎

评估质押、抵押的法律风险,确保质权和抵押权可执行。在依法合规

的前提下,鼓励商业银行根据住房租赁企业的资信和经营情况发放信

用贷款。

探索发挥政策性住房金融作用,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长期持有运营

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

租赁需求。

(七)创新对住房租赁相关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

积极探索适合住房租赁相关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产

品,向住房租赁建设和运营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住房租赁管理

服务平台等提供开户、结算、咨询、现金管理等综合性金融解决方案。

三、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八)增强金融机构住房租赁贷款投放能力。支持商业银行发行

用于住房租赁的金融债券,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住房租赁开发建设

贷款和经营性贷款的投放。

(九)拓宽住房租赁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购买

和经营。鼓励优化债券发行流程,提高住房租赁债券发行效率,为住

房租赁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十)创新住房租赁担保债券(Covered Bond)。住房租赁企业

持有运营的租赁住房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可将物业抵押作为信

用增进,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住房租赁担保债券纳入债券管理框

架。

(十一)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稳步推进房

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在把控风险前提下,募集资

金用于住房租赁企业持有并经营长期租赁住房。支持房地产投资信托

基金(REITs)份额交易流通,促进长期稳定经营,防范短期炒作。

优先支持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

范区等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区域以及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开展房地产

第123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16

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为利用各类建设用地(含集体建设用

地、企事业单位自有空闲土地等)依法依规建设和持有运营长期租赁

住房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十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有序投资住房租赁领域。支持金融机

构、资产管理产品等各类市场主体规范投资住房租赁相关金融产品。

鼓励住房租赁企业、专业资产管理机构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长期持有、运营租赁住房。支持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

住房租赁市场。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利率衍生工具对冲

相关利率风险。

四、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

(十三)严格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边界。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要严格

定位于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不得为短期投机炒作行为提供融资。

住房租赁金融产品及服务应与非租赁住房的住房金融产品及服务明

确区别,严禁以支持住房租赁的名义为非租赁住房融资,严禁将住房

租赁金融产品违规用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相关

业务制度,加强合规性审查和评估,确保审慎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十四)加强住房租赁信贷资金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要严格住

房租赁信贷审查和贷后管理,加强对借款人、项目属性、贷款用途真

实性的调查和跟踪,确保贷款资金按照约定用途用于住房租赁建设和

运营,切实防范资金挪用、套现等风险。对于贷款期间项目租赁属性

或房屋租赁用途发生改变的,应及时收回贷款。

(十五)规范住房租赁直接融资产品创新。住房租赁直接融资产

品应基础资产质量优良、结构简单、法律关系清晰、信息公开透明、

资金用途依法合规。相关受理部门应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的业务模式、

募集资金用途等政策及审核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和后督管理,采取有

效措施确保募集资金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等相关活动,不得挪用

于其他用途。

(十六)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商业银行等为住房租赁提供融

资的机构应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合规性审查和评估,确保审慎合

规开展相关业务。规范融资主体管理,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对非个

人对象可实施名单制管理。对各类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持有租赁住房的

第124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17

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水平进行上限控制,确保其资产负债率保持在适

度区间。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的运营管理、财务状况、资金用途等情

况的监控,对住房租赁企业存在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情形的,要及时采

取加速清偿、提前收贷等有效措施化解风险。

住房租赁企业在融资前须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的住房租赁

管理服务平台上完成相关备案工作。对住房租赁直接融资产品应充分

揭示其与住房租赁业务、房地产市场相关的风险,建立完善风险预警

及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

(十七)建立住房租赁金融监测评估体系。人民银行牵头建立住

房租赁金融专项统计制度,加强对住房租赁金融产品的统计、调查和

监测分析,探索建立住房租赁专项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相关

部门加强住房租赁相关信息共享,发挥监管合力。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

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会同所在省(区、市)银保监局将

本意见转发至辖区内相关机构,并协调做好本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

第125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18

20230228 2023 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

方案》(节选)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

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全省高质量发展

大会的工作部署及《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工作

安排,推动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金融“活水”作用,强化

对重点领域的金融要素保障,持续有力推动更高水平金融改革开放,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 2023 年全省新增社会融资规模 4 万亿元,本外币存款、本

外币贷款、证券交易额和保费增速分别高于 10%、12%、15%和 6%,带

动金融业增加值增长 8%。着力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实体经济高质量

发展的支持力度,其中:为制造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 1 万亿元以上,

全年境内上市公司增加 70 家以上,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和房

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融资 1.5 万亿元左右,为县域振兴和绿美广东

生态建设提供融资 1 万亿元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三)落实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推动

房地产与金融形成良性循环。

8.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

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

第126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19

利率要求,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用足用好“保交楼”专

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保持开发贷款和债券

融资稳定,加快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满足项目合理融资

需求。支持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合规参与房地产项目并

购重组。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

地产企业稳健发展,支持优质房企与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存量融资展期,

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和开展股权融资,为优质房企发行债务融资工

具提供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建筑企业信贷服务,提供必要的

贷款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

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对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

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

市政府负责)

9.支持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鼓励银行机构为保障性租

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长租房市场发展提供多样化信贷融资服务,

满足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合理信贷需求。推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

点,发展租赁住房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在

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

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

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

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

第127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20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四)聚焦稳外贸、稳投资、促消费,加强对经济增长的金融服

务保障。

10.持续加大对稳外贸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对外贸企业的信贷

服务效率,推广应收账款、订单等质押融资,对跨境电商、外贸新业

态等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白名单企业进一步提供

便利化措施。引导保险机构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和理赔条件,提高

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风险保障。完善外贸企业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

担机制。(省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

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负责)

11.支持基础设施投资发挥压舱石作用。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

工具和商业配套融资,着力支持市政配套、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扩大有效投资。强化对功能型国有企业的金融支持,为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城中村改造提供合适融资渠道。积极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

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引导各类机构和长期资金投资我省,

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

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

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投入。(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

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能源局,人

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

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12.强化对提振消费扩内需的金融支持。有效落实困难中小企业

第128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21

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纾困帮扶,

加大对小微企业首贷、续贷和信用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小额

贷款公司合理降低个人消费信贷成本,优化对新市民金融服务,推动

居民消费信贷有效需求稳步回升,重点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

养老服务、教育医疗等消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

行、广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负责)

第129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22

20230303 国新办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

发布会 介绍“坚定信心、守正创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

量发展”(节选)

第一财经记者:去年底,央行、银保监会发布了 16 条金融举措,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请问目前的落实情况如何?谢谢。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潘功胜:谢谢你的

问题。在直接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想从稍微宏观的视角简要谈一谈

问题和政策的背景。

中央高度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关于

房地产调控的方针政策是非常清晰和明确的,就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

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

长效机制,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在党中央、

国务院的领导下,各部门各地方认真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房地产行

业快速扩张、价格过快上涨、房地产市场泡沫化的势头得到了遏制。

从 2021 年下半年以来,以恒大为代表的部分房地产企业由于长

期“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经营,患上了严重的“高血压”,资

产负债表持续处于高风险状态,最终不可持续出现风险。我们比喻,

从“高血压”变成“中风”。加上房地产市场中长期需求中枢水平下

移,以及持续三年的疫情冲击对就业、收入预期影响较大,多重因素

的叠加放大了房地产市场风险的外溢性。

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调整,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

去年底出台了 16 条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市场把它称为“金融 16 条”,会同相关部门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

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

从需求端看,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持续引导

实际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到去年

12 月,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平均利率较上年末下降了大约 140 个

基点。除了个别的热点城市以外,绝大多数城市的首付比例政策下限

已经达到全国底线。

第130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23

从供给端看,我们推动 16 条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措施的落实,全面落实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弱化金融

机构的过度避险情绪,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正常的融资,将房地产企业

纳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我们称“第二支箭”)的支持范围,

保持了房地产市场融资的平稳有序。同时我们推出了 3500 亿保交楼

专项借款,设立了 2000 亿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1000 亿租赁住房贷

款支持计划;指导金融机构推动行业重组并购,加快风险的市场化出

清。

随着疫情形势的好转和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前期出台政策的作

用空间和作用效果大大改善。近一段时期,市场信心加快恢复,房地

产市场交易活跃性有所上升,房地产行业尤其是优质房地产企业的融

资环境明显改善。我这里有不少数字,去年 9-12 月份,房地产开发

贷款新增 2300 亿,同比多增 4200 亿。四季度,房地产企业境内发债

1200 亿,同比增长 22%。今年 1 月,房地产开发贷款新增超过 3700

亿,同比多增 2200 亿;境内房地产债券发行 400 亿,同比增长了 23%。

我国城镇化仍然处于发展阶段,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较

大,租购并举的发展模式也有很大发展空间。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总结和吸取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的经

验和教训,会同相关金融部门抓好已出台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支持刚

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新市民住房需求,支持租购并举的住房市

场发展,完善房地产金融基础性制度和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推动房地

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谢谢。

来源: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4810126/index.h

tml

第131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24

20230305 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文字摘要)

(节选)

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简述今年工作重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5 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今年是政府换届

之年,前面报告的经济社会发展多领域、各方面工作,今后还需不懈

努力,下面简述几项重点。

(一)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多

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大宗消费,推动生活服务消费恢复。政

府投资和政策激励要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

债券 3.8 万亿元,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促进区域优势互补、各展其长,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

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集中

优质资源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

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

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完

善现代物流体系。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

台经济发展。

(三)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

企核心竞争力。坚持分类改革方向,处理好国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关系,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

和企业家权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四)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扩大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

业领域开放力度。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

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标准经贸协议,主动对照相

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继续发挥进出口

对经济的支撑作用。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工作,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

地建设。

第132页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金融政策法律汇编

125

(五)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

善金融监管,压实各方责任,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有

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防止无序扩张,

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优化债务期限

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六)稳定粮食生产和推进乡村振兴。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抓好

油料生产,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完善农资保供稳价

应对机制。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种

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

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七)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强城

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技术研发,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支

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重

点领域节能降碳,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八)保障基本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推

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高

等教育创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养老

服务保障,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

人合法权益。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

防灾减灾救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来源:

http://www.gov.cn/premier/2023-03/05/content_5744736.htm

百万用户使用云展网进行网络电子书制作,只要您有文档,即可一键上传,自动生成链接和二维码(独立电子书),支持分享到微信和网站!
收藏
转发
下载
免费制作
其他案例
更多案例
免费制作
x
{{item.desc}}
下载
{{item.title}}
{{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