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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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九年(1920 年)兴业银行蓝色壹圆、橄色伍圆,加热河地名, 共 2 张。 RMB: 100 民国年(滕县)裕鲁储蓄(社)伍千文。 RMB: 100 滕州人民联合救济劵,伍圆。 RMB: 100 张昌盛号伍角、瑞祥号贰圆、陵宜和贰圆、山东平市官钱局壹吊、 恒顺东壹吊、同利生,共 6 张。 RMB: 100 民国年(1925)复胜公(槽油坊)伍吊文,山东滕县民间钞票 民国十年(1921 年)四川兑换券壹圆,重庆地名,背盖“重庆 比较少见。 官银号”兑现,PCGS50。 RMB: 100 RMB: 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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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101页
民国九年(1920 年)兴业银行蓝色壹圆、橄色伍圆,加热河地名, 共 2 张。 RMB: 100 民国年(滕县)裕鲁储蓄(社)伍千文。 RMB: 100 滕州人民联合救济劵,伍圆。 RMB: 100 张昌盛号伍角、瑞祥号贰圆、陵宜和贰圆、山东平市官钱局壹吊、 恒顺东壹吊、同利生,共 6 张。 RMB: 100 民国年(1925)复胜公(槽油坊)伍吊文,山东滕县民间钞票 民国十年(1921 年)四川兑换券壹圆,重庆地名,背盖“重庆 比较少见。 官银号”兑现,PCGS50。 RMB: 100 RMB: 100
第102页
民国三十八年(1949 年)海南银行壹圆,PCGS64。 RMB: 100 民国二十七年(1938 年)广西农民银行农产证券壹圆,上印神 农氏像,背印省政府布告,PMG62。 RMB: 100 民国十八年(1929 年)广西省银行伍圆,共 2 张。 RMB: 100 民国十四年(1925 年)山东省银行美钞版拾圆,济南地名, PCGS58。 RMB: 100 广西银行纸币共 2 种不同,详分 1912 年壹圆加字梧州;1921 民国十四年(1925 年)山东省银行美钞版伍圆,济南地名, 年五角加字梧州,PCGS58。 PCGS55。 RMB: 100 RMB: 100
第103页
民国十七年(1928 年)湖北省银行壹角。 民国十九年(1930 年)山西省银行壹圆加太原地名,共 6 张。 RMB: 100 RMB: 100 民国八年(1919 年)山西省银行壹圆,太原地名,PCGS64。 民国二十八年(1939 年)福建省银行永安长木桥图壹元,单字轨, RMB: 100 PCGS55。 RMB: 100 民国廿九年(1940 年)山西省省铁两行联合办事处贰角伍分, 民国三十年(1941 年)福建省银行贰角,印永安长木桥图, 印有“专为找零,兑换法币”字样,乃抗战时代阎锡山氏所发行, PMG64EPQ。 PCGS40。 RMB: 100 RMB: 100
第104页
民国五年(1916 年)江西银行脱换劵伍圆纸币,民国十一年(1922 民国二十四年(1935 年)甘肃平市官钱局红色伍角, 年)广东省银行贰角。 PCGS64。 RMB: 100 RMB: 100 民国十四年(1925 年)吉林永衡官银钱号大洋伍圆,正票改作 民国二十五年(1936 年)江苏省农民银行大东版伍角,共 2 张, 样本,未正式发行品,PMG63。 PCGS55PPQ。 RMB: 1,000 RMB: 100 民国十五年(1926 年)南洋兄弟烟草股份有限公司赠券伍角, 民国河北银钱局 1929 年拾枚、贰拾枚、肆拾枚,共 3 张。 PCGS63PPQ。 RMB: 100 RMB: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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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人民币“锯木与耕地”拾圆保粹评级 66 分。 第一版人民币“驮运”壹佰圆豹子号 888。 RMB: 100 RMB: 100 第一版人民币“铁路”伍拾圆,PMG55NET。 第一版人民币“驮运”壹佰圆、“红轮船”壹佰圆 2 张、“长城图” RMB: 100 贰佰园 2 张、“炼钢图”贰佰圆“钱江桥”壹仟圆,共 7 张。 RMB: 2,000 第一版人民币“万寿山”壹佰圆。 第一版人民币“耕地与工厂”壹佰圆,乃属历史同时期之老假; RMB: 100 “军舰图”壹万圆,无水印,历史同时期老假票。 RMB: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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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人民币 1953 年壹角,PMG65EPQ。 第二版人民币 1953 年贰角,PMG67EPQ。 RMB: 100 RMB: 100 第二版人民币 1953 年壹角顺子号 456,PMG65EPQ。 第二版人民币 1953 年贰角,PMG67EPQ。 RMB: 100 RMB: 100 第二版人民币 1953 年壹角,PCGS67OPQ。 第二版人民币 1953 年贰角,PMG66EPQ。 RMB: 100 RMB: 100
第107页
第二版人民币 1956 年黑壹圆,共 2 张,PMG64EPQ。 RMB: 100 第二版人民币 1953 年伍角深水坝豹子号 222,PMG67EPQ。 RMB: 100 第二版人民币 1953 年伍角,PMG67EPQ。 第二版人民币 1953 年叁圆保粹评级 65EPQ。 RMB: 100 RMB: 5,000 第二版人民币 1953 年伍角,PMG68EPQ。 第二版人民币 1953 年红壹圆,共 25 张。 RMB: 100 RMB: 6,000
第108页
第二版人民币 1956 年伍圆,共 2 张,PCGS58。 RMB: 100 第二版人民币 1953 年贰圆,PMG65EPQ。 RMB: 100 第二版人民币 1956 年伍圆“海鸥水印”。 RMB: 100 第二版人民币 1953 年贰圆,共 2 张,PCGS58。 RMB: 100 第二版人民币 1956 年伍圆“五星水印”豹子号 000、111、 第三版人民币 1962 年“背绿水印”壹角闻德评级 67EPQ。 333、444、777、888,共 6 张。 RMB: 10,000 RM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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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套人民币大全套尾,三同内有枣红壹角、背绿壹角、背绿水印 壹角、古币拖拉机壹元、古币人工贰元,共 27 张。 RMB: 20,000
第110页
第三套人民币尾三同(601)各一刀,下乡壹角,大桥贰角 , 五角纺织, 壹元拖拉机,贰无五星车工,五元炼钢,拾元大团结。 RMB: 200,000
第111页
第三版人民币 1962 年“背绿”壹角,PMG67EPQ。 RMB: 100 第三版人民币 1960 年伍圆三罗马,PMG66EPQ。 RMB: 100 第三版人民币 1960 年贰圆车工,PNG65EPQ。 RMB: 100 第三版人民币 1960 年伍圆,三罗马炭黑。 RMB: 100 第三版人民币 1960 年贰圆车工,PNG65EPQ。 第三版人民币 1972 年伍角,平板水印。 RMB: 100 RMB: 100
第112页
第四版人民币 1980 年壹圆,天蓝冠 2 张 5 同号,PMG68。 第四版人民币 1980 年五元百连 1 刀(07333301)。 RMB: 100 RMB: 100 第四版人民币 1980 年壹圆天蓝之星 1 刀。 RMB: 100 第四版人民币 1990 年伍拾圆,共四十三张。 RMB: 100 第四版人民币 1990 年壹圆原封共 1000 枚连号 1 捆。 第四版人民币 1990 年伍拾圆标十(991-000)。 RMB: 100 RMB: 100
第113页
第四版人民币 1980 年伍拾圆一刀(34686001)保粹评级 68EPQ。 RMB: 100,000 2000 年中国人民银行纪念龙钞壹佰圆龙补。 RMB: 100 2008 年中国人民银行拾元“奥运纪念钞”。 RMB: 100 2000 年中国人民银行纪念龙钞壹佰圆,PMG66EPQ。 RMB: 100
第114页
1985 年中国人民银行广东分行壹佰元、伍拾元本票 2 张,(全 1985 年中国人民银行广东分行壹佰元本票(0000030)。 同号 1179996)。 RMB: 5,000 RMB: 5,000 1985 年中国人民银行广东分行壹佰元本票开门号(0000002)。 马来西亚 60 令吉塑料纪念钞。 RMB: 10,000 RMB: 100 平原省粮食局贰拾斤、伍拾斤、壹佰斤,共 3 张。 RMB: 100
第115页
美国美孚“石油化工”塑料测试钞(长方形透视窗)。 德国“维特乐斯巴赫王朝的巴伐利亚国王 - 路德维希二世”塑 RMB: 100 料窗口测试钞。 RMB: 100 美国美孚“石油化工”塑料测试钞(枫叶形状透视窗)。 英国“物理学家 - 艾萨克 牛顿”塑料测试钞。 RMB: 100 RMB: 100 德国“海螺”塑料窗口测试钞。 马恩岛 1 马恩岛镑塑料流通钞(世界上最早发行塑料钞的国家 RMB: 100 之一)。 RMB: 100
第116页
巴布亚新几内亚“国家成立 35 周年”全系列同号塑料钞纪念册 澳大利亚货币十进制 30 周年 5 澳元(红字版),发行量:1000 套。 (6 张),发行量:500 册。 RMB: 100 RMB: 100 澳大利亚 10 澳元塑料纪念册(人物肖像版),发行量:1500 册。 RMB: 100 直布罗陀“第一任首席部长乔舒亚 哈山先生诞辰 100 周年”塑 料纪念钞。 RMB: 100 澳大利亚联邦第一枚邮票和纸币发行 80 周年 10 澳元(红字版), 发行量:500 套。 RMB: 100 墨西哥老版首发版 20 元塑料流通钞(5 张)。 澳大利亚皇家紧急救援服务 20 澳元(黑字版),发行量:2000 套。 RMB: 100 RMB: 100
第117页
瓦努阿图全系列两联体塑料钞(6 张 200; 500;1000;2000;5000;10000 瓦图), 发行量:50 套。 RMB: 20,000 瓦努阿图 5000 瓦图手签版塑料钞纪念册,发行量:100 册。 RMB: 100 马尔代夫全同号塑料钞纪念册(6 张 A116666)。 RMB: 100 瓦努阿图 500 瓦图手签版塑料钞纪念册,发行量:100 册。 澳大利亚 1998 年首发 AA 全套同号塑料钞(黑字版),发行量: RMB: 100 2000 套。 RMB: 100
第118页
澳大利亚 1998 年首发 AA 全套同号塑料钞(红字版),发行量: 澳大利亚 1996 年全套塑料钞发行完毕 00 同号加盖系列,发行量: 900 套。 1000 套。 RMB: 100 RMB: 100 澳大利亚 1999 年首发 AA 全套同号塑料钞(黑字版),发行量: 澳大利亚 1997 年全套塑料钞发行完毕 ZZ 同号系列,发行量: 1200 套。 1500 套。 RMB: 100 RMB: 100 澳大利亚 1999 年首发 AA 全套同号塑料钞(红字版),发行量: 澳大利亚 1997 年首发 AA 全套同号塑料钞(红字版),发行量: 900 套。 900 套。 RMB: 100 RMB: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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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十二年(1943 年)通易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壹股计 民国三十三年(1944 年)世界书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壹佰股 国币壹仟圆,票上董事徐寄庼乃民国著名金融家、银行家,曾 计国币贰仟伍佰圆,其承购股东为新华银行,而票上所印董事 任浙江兴业银行董事长。 有吴蕴斋(金城银行总经理)、朱博泉。 RMB: 100 RMB: 100 民国三十三年(1944 年)平湖明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民国江南制纸股分有限公司股票,伍股股票银圆壹百圆,上贴 五百股计国币五千元,票上董事长许晓初乃著名实业家、董事 印花税票 1 枚,且印福禄商标,图案淡雅而精致。 顾克民为上海制药公会理事长;浙江嘉兴老股票之罕见品。 RMB: 100 RMB: 100 寅豊毛纺织染股份有限公司肆千圆国币,肆拾股。 民国三十八年(1949 年)长崋内衣厰股份有限公司,伍拾圆国 RMB: 100 币五股。 RMB: 100
第120页
民国中国通惠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未填用,票上有董事朱 民国祥华棉毛染织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五万股计国币伍拾万 博泉(民国银行界巨擎,曾参与创办全国首家票据交换所)、 圆。 郭棣活(永安董事长、著名红色资本家)等签名。 RMB: 100 RMB: 100 民国二十二年(1933 年)法商汇源信托银行股票,面额 10 股(每 民国三十六年(1947 年)庆丰纺织漂染整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 20 元),该行成立于上海。 拾万股计国币壹千万圆,无锡著名民族企业,票上董事除唐氏 RMB: 100 家族成员外,尚有钱基厚(钱钟书叔父)、薛汇东(清代外交 家薛福成之孙、袁世凯之婿)等。 RMB: 100 民国无锡九丰机制面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拾股计壹仟五,票 民国三十四年(1945 年)新都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陆拾股 上唐保谦、唐星海父子即今香港特区政府原财政司长唐英年之 计国币陆佰圆。 曾祖父与祖父。 RMB: 100 RMB: 100
第121页
民国三十三年(1944 年)中华电影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伍 民国义泰兴煤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壹佰肆拾国币一万肆千圆。 百股计国币伍仟圆。 RMB: 100 RMB: 100 民国三十一年(1942 年)永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伍拾股 民国二十九年(1940 年)义泰兴煤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壹佰 计国币五千圆,票上有永安财团巨商郭乐、郭顺等签名。 股计国币壹万圆。 RMB: 100 RMB: 100 民国二十九年(1940 年)英商中国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股票,面 民国三十七年(1948 年)锦孙织绸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贰千 额 100 股。 捌佰柒拾五股。 RMB: 100 RMB: 100
第122页
民国三十三年(1944 年)锦孙织绸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五千 民国三十七年(1948 年)集成公记药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贰 贰百五拾圆,壹百零五股。 万五仟贰百股计国币贰拾伍万贰仟圆。 RMB: 100 RMB: 100 民国二十年(1933)锦孙织绸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壹佰圆,壹股。 RMB: 100 民国大沪银行储备部杭州分行存单共两张。 RMB: 100 民国二十五年(1936)锦孙织绸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五百圆, 中华书局 60 周年纪念赠送券壹角。 伍股。 RMB: 100 RMB: 100
第123页
民国三十三年(1944 年)建华化学工业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民国三十年(1941 年)鸿兴棉织厂股票,陆佰圆,陆股。 伍佰股计国币伍仟圆。 RMB: 100 RMB: 100 民国大新有限公司百货商店拾元券。 民国三十三年(1944 年)恒兴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伍佰股 RMB: 100 计国币伍仟圆。 RMB: 100 民国叁拾叁年(1944 年)怡隆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贰佰股 民国新中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壹仟股股改贰佰股 五百股改壹 计国币壹万圆。 佰股共 2 张。 RMB: 100 RMB: 100
第124页
民国三十六年(1947 年)中国标准纸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伍 民国卅五年(1946 年)大业纸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伍仟股计 拾万圆国币,五万股。 国币伍万圆。 RMB: 100 RMB: 100 民国三十七年(1948 年)万国乐房股份有限公司,壹佰万圆国币, 壹万股。 RMB: 100 民国绮崋美髪廰,壹万圆国币,壹佰股。 RMB: 100 民国龙门联合书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未使用。 民国泰山砖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捌佰圆国币,捌股。 RMB: 100 RMB: 100
第125页
民国二十三年中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陆千园股,民国二十四中国 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贰千叁百圆股,中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普 通股收據七百圆,中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普通股收據肆百圆,共 4 张。 RMB: 100 民国浙江建业商业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肆拾陆股计股 银肆仟陆百元贰万四千圆,贰百四拾股。 RMB: 5,000 民国大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壹佰圆国币壹股。 RMB: 5,000
第126页
《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 第一章 总则 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品之日解除。若拍卖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取走拍卖品,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 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委托人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仍未取走拍卖品的,则本公 第一条:规则制定 司有权以本公司认为合理的方式和条件处置该拍卖品,处置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费用后,若有余款, 本规则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由委托人自行取回。 第二条:释义 除非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竞买人的代理人,否则每位竞 本规则各条款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买人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如果本公司有证据推定某竞买人是在以其他方式代理他人或与他人合作进行竞买,则该 (一)“ 本公司”系指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与其所代理的人或与其合作的人均视为共同竞买人。拍卖成交后共同承担付款、领取拍品、支付违约金、赔 (二)“ 本公司住所地”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199 号恒利国际大厦1901 室 200041; 偿损失等连带责任。 (三)“ 竞买人”系指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登记并办理了必要手 第十二条:拍卖中止 续,参加竞买拍卖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对拍卖品的买卖条件或对竞买人的资格所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公司有权在拍卖日前的任何时间中止拍卖品的拍卖活动: 规定的条件或资格。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竞买人包括竞买人的代理人; (一)本公司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的; (四)“ 买受人”系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品的竞买人; (二)第三人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且能够提供本公司认可的异议所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照本公 (五)“ 委托人”系指委托本公司拍卖本规则规定范围内拍卖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 司要求交付担保金,同时书面表示愿意对中止拍卖活动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全部损失承担相应责任的; 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 (三)对委托人所作的说明或对本规则第八条所述委托人保证的准确性持有异议的; (六)“ 拍卖品”系指委托人交予本公司拍卖的物品,尤其指任何图录内编有任何编号而加以说明的物品; (四)有证据表明委托人已经违反或将要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的; (七)“ 拍卖日”系指在某次拍卖活动中,本公司通告公布的正式开始进行拍卖交易之日。若公布的开始日期与开始拍 (五)存在任何其他合理原因的。 卖活动实际日期不一致,则以拍卖活动实际开始之日为准; 第十三条:委托人撤回拍卖品 (八)“ 拍卖成交日”系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任何拍卖品 委托人在拍卖日前任何时间,均可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撤回其拍卖品。但撤回拍卖品时,若该拍卖品已列入图 达成交易的日期; 录或其他宣传品己开始印刷,则应支付相当于该拍卖品保留价百分之二十的款项及其他各项费用。如图录或任何其 (九)“ 落槌价”系指拍卖师落槌决定将拍卖品售予买受人的价格; 他宣传品尚未印刷,也需支付相当于该拍卖品保留价百分之十的款项及其他各项费用。因委托人撤回拍卖品而引起 (十)“ 出售收益”系指支付委托人的款项净额,该净额为落槌价减去按比率计算的佣金、各项费用及委托人应支付本 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公司的其他款项后的余额; 第十四条:自动受保 (十一)“ 购买价款”系指买受人因购买拍卖品而应支付的包括落槌价和全部佣金。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以 除委托人另有书面指示外,在委托人与本公司订立委托拍卖合同并将拍卖品交付本公司后,所有拍卖品将自动受保 及因买受人不履行义务而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在内的总和; 于本公司的保险,保险金额以本公司与委托人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保留价为准(无保留价的,以该拍卖品约定的 (十二)“ 各项费用”系指本公司对拍卖品进行保险、制作拍卖品图录及其他形式的宣传品、包装、运输、存储等所收 保险金额为准;调整拍卖保留价的,以该拍卖品原保留价为准)。此保险金额只适用于保险和索赔,并非本公司对该 取的费用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则规定而收取的其他费用; 拍卖品价值的保证或担保,也不意味着该拍卖品由本公司拍卖,即可售得相同于该保险金额之款项。 (十三)“ 保留价”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本公司协商后书面确定的拍卖品最低售价;(十四)“ 参考价”指在拍卖品图录 第十五条:保险费 或其他介绍说明文字之后标明的拍卖估计售价,并非确定或实际售价,不具有法律效力; 除非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委托人应按照如下规则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 (十五)“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机构制定并不时修正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一)拍卖品成交的,委托人应支付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二)拍卖品未成交的,委托人也应支付相当于保留价(无保留价的按拍卖品的约定保险金额)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进行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 第十六条:保险期间 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均应遵守本规则。 如果拍卖品拍卖成交,保险期限至拍卖成交日起第七日(含成交日)终止或买受人领取拍卖品之日终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 凡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竞买人,无论是自己亲自出席或者由代理人出席竞投,无论是以在拍卖活动中举牌竞 准)。如果拍卖品拍卖未能成交,则保险期限至本公司发出领回拍卖品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含通知发出之日)届满为止。 投,还是以书面、电话或任何其他方式竞投,均被视为完全接受本规则。 第十七条:委托人安排保险 凡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各方之间发生的各种争议,均应按照本规则的约定予以解决。 如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卖品,则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同时,委托人还应随时承担以下责 第四条: 瑕疵担保 任(除非法院或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 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且不会对拍品进行全面尽职审查。竞买人知悉此事,竞买人或其 (一)对其他任何权利人就拍卖品的毁损、灭失向本公司提出的索赔或诉讼做出赔偿; 代理人应当亲自审看拍卖品原物,并对自己所竞投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赔偿本公司及/或任何他方因任何原因造成拍卖品毁损、灭失等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所有拍卖品均以拍卖当时的状态出售。任何竞买人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参与竞投的行为,应被视为该竞买人对其 (三)将本条所述的赔偿规定通知该拍卖品的任何承保人。 准备竞投的拍卖品的真伪及/ 或品质等情况已经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评估,对该拍卖品的现状和价值感到满意。竞买人参与 第十八条:保险免责 竞投的行为表明其愿意承担因此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并已经放弃对该拍卖品的真伪及/或品质提出异议的权利。 (一)因自然磨损、固有瑕疵、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 第五条: 特别提示 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湿度或温度转变或其他渐变原因以及因地震、海啸、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 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本公司一般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 动、政变、罢工、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及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对拍卖品造成的任何毁损、灭失,以及由于任何原因 定的方式确认时,即表明委托人与该竞买人之间关于拍卖品的买卖合同关系已合法生效,该竞买人即成为该拍卖品的买 造成的图书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受人。本公司、委托人及买受人须承认拍卖品已被售出且成交的事实,各方均应享有法律及本规则约定的权利及承担法 (二)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 律及本规则约定的义务。 (三)因任何情形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凡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对自己参加本公司拍卖 第十九条:保险赔偿 活动的行为负责。竞买人务请细阅本规则,如因未细阅本规则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凡属因本公司为拍卖品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或灾害所导致的拍卖品毁损、灭失,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保险的法律和规定处理。本公司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获得保险赔偿后,将保险赔款扣除本公司费用(佣金除外)的 第二章 关於委托人 余款支付给委托人。 第二十条:竞投禁止 第六条:委托程序 委托人不得竞投自己委托本公司拍卖的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投。若违反本条规定,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相应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 之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一)委托人若为自然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护照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与本公司 第二十一条:佣金及费用 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授权本公司按落槌价之百分之十扣除佣金并同时扣除其他各项费用,且认可 (二)委托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 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买受人收取酬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第二十二条:未成交手续费 (三)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时,即自动授权本公司对该物品进行展览、展示、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 如某拍卖品的竞投价低于保留价而未能成交,则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向其收取该拍卖品保留价的百分之三手续费及其 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宣传品。 他各项费用。 第七条: 委托人之代理人 第二十三条:出售收益支付 委托人之代理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物品的,应向本公司出具相关委托证明文件。包括: 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日后以人民 (一)若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护照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币的货币形式将出售收益扣除本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税费后支付委托人。 (二)委托人之代理人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持有有效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合法的授权委托 第二十四条:延迟付款 证明文件; 如本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将在实际收到买受人 (三)经合法程序做出的授权委托书。 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但该时限亦应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日后)将出售收益扣除本规则第 本公司有权对上述委托事项以本公司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核查。 二十五条规定的税费后支付委托人。 第八条: 委托人之保证 第二十五条:税项 委托人就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拍卖品不可撤销地向本公司及买受人保证如下: 如委托人所得的出售收益应向政府纳税,则由拍卖人按照政府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委托人应缴纳之税费。 (一)其对该拍卖品拥有完整且绝对的所有权或享有处分权,对该拍卖品的拍卖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亦 第二十六条:协助收取拖欠款项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内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除有权按照本规则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向买受 (二)其已尽其所知,就该拍卖品的来源和瑕疵向本公司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 人追索其应付的酬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外,并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在本公司认为实际可行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措 (三)如果其违反上述保证,造成拍卖品的实际所有权人或声称拥有权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诉讼,致使本公司 施,协助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拖欠的款项,但本公司不代表委托人向买受人提起诉讼。 或买受人蒙受损失时,则委托人应负责赔偿本公司及/或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因买受人未能支付购买价款而向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 和支出。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之最终权决定 第九条: 保留价 本公司有权接受委托人授权(由委托人支付费用)并视具体情况决定下列事项: 除本公司与委托人约定无保留价的拍卖品外,所有拍卖品均设有保留价。保留价由本公司与委托人通过协商书面确 (一)同意购买价款以特殊付款条件支付; 定。保留价数目一经双方确定,其更改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经委托方授权之拍卖标的流标之后,拍卖方有权以其保 (二)搬移、贮存及投保已出售的拍卖品; 留价在该次拍卖会后出售,委托方须向拍卖方支付佣金。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某一拍卖品在本公司举办的拍会 (三)根据本规则有关条款,解决买受人提出的索赔或委托人提出的索赔; 中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而承担任何责任。 (四)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收取买受人拖欠委托人的款项。 第十条: 拍卖前本公司的决定权 第二十八条:拍卖品未能成交 本公司对下列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如拍卖品未能成交,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拍品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并向 (一)通过拍卖品图录及/或新闻媒体及/或其他载体对任何拍卖品做任何内容说明及/或评价; 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品之日解除。若 (二)是否应征询任何专家意见; 在上述期限,委托人仍未取走拍卖品的,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 (三)拍卖品在图录中插图的先后顺序、位置、版面大小等安排以及收费标准;拍卖品的展览/展示方式;拍卖品在展 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內,委托人仍未取走拍卖品,本公司有权以公开拍卖或其他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 览/展示过程中的各项安排及锁应支付费用的标准; 件出售该拍卖品,并有权从出售收益中扣除第一次拍卖中委托人应支付的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及再次拍卖 (四)除非另有约定,本公司对某拍卖品是否适合本公司拍卖,以及拍卖日期、拍卖地点、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等事 该拍卖品的所有费用后,若有余款,则余款由委托人自行领取。 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第二十九条:风险承担 第十一条:未上拍拍卖品 委托人应对其超过本规则规定未能取回其拍卖品而在该期限后所发生之一切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 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且将拍卖品交付本公司后,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公司认为拍卖品不适合由本公司拍 于向本公司支付按委托拍卖合同约定之拍卖底价的每日万分之三的逾期保管费。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协助退回其拍 卖的,则委托人应自本公司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取回该拍卖品( 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负),本公司与委托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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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品,退回的风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除非特别指明并负担保险费外,在运输中一般不予投保。 该币种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所产生的所有银行手续费、佣金或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十一条:所有权转移 第三章 关於竞买人和买受人 买受人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后,即可获得拍卖品的所有权。 第五十二条:风险转移 第三十条:拍卖品图录 竞投成功后,拍卖品的风险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发生后(以较早发生日期为准)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为便于竞买人及委托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本公司制作拍卖品图录,以文字及/或图片的形式,对拍卖品之状况 (一)买受人领取所购拍卖品; 进行简要陈述。拍卖品图录中的文字及/或图片、参考价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均可于拍卖前修订,但仅供竞 (二)买受人向本公司支付有关拍卖品的全部购买价款; 买人参考,并不构成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实性、价值、色调、质地、有无缺陷等所作的担保。 (三)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届满。 第三十一条:图录之不确定性 第五十三条:领取拍卖品 因印刷或摄影等技术原因造成拍卖品在图录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图标,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中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内领取所购买的拍卖品。若买受人未能在此期限内领取拍卖品,则因逾期造成 等与原物存在误差者,以原物为准。 对该拍卖品的搬运、储存及保险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卖品负责,即使该拍卖品仍由本公司或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拍卖品用任何方式(包括证书、图录、幻灯投影、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 其他代理人代为保存,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卖品毁损、灭失,不负任何责任。 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品的任何担保。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上述之介绍及评价中的不准确或遗漏之 第五十四条:包装及搬运 处不承担责任。 本公司工作人员应买受人要求代为包装及处理购买的拍卖品,仅应视为本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的服务,本公司可酌情决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拍卖标的任何说明中引述之出版著录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不提供著录书刊等资料之 定是否提供该项服务,因此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负。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玻璃或框架、 原件或复印件,并保留修订引述说明的权利。 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损坏不负责任。此外,对于本公司向买受人推荐的包装公司及 第三十二条:竞买人之审看责任 装运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本公司亦不承担责任。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或其代理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关拍 第五十五条:拍卖品出境 卖品的实际状况并对自己竞投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郑重建议,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制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本公司将在 亲自审看拟竞投拍卖品之原物,自行判断该拍卖品的真伪及/或品质,而不应依赖本公司拍卖品图录、状态说明以及其他 拍卖品图录中或在拍卖会现场予以说明;允许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买受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之表述做出决定。 规定自行办理出境手续。 第三十三条:竞买人登记 第五十六条:未付款之补救方法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护照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并签署登记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足额付款,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文件;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的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 (一)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缴付购买价款,竞买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以同一竞买号牌同时拍 明文件以及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根据本公司公布的办理竞投号牌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领取 得多件拍品的,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任一拍卖品的购买价款,则全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 竞投号牌,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 接受本公司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或解除买卖合同之要求。同时,还应按照本规则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上述不予退还的竞 竞买号牌是竞买人参与现场竞价的唯一凭证,竞买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将竞买号牌出借他人使用。一旦丢失,应立即以本 买保证金(定金)优先用于赔偿本公司的佣金收入及各项费用损失,剩余部分留存本公司处用于对委托人的损失进行 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办理挂失手续。无论是否接受竞买人的委托,凡持竞买号牌者在拍卖活动中所实施的竞买行为均被视 赔偿;有多个委托人受到损失的,由本公司决定剩余保证金(定金)的分配方式; 为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所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除非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已以本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在 (二)拍卖成交日起(含成交日)七日內,如买受人仍未足额支付购买价款,本公司有权则自拍卖成交日后第八日起 本公司办理了该竞买号牌的挂失手续,并由拍卖师现场宣布该竞买号牌作废。 (1)就买受人未付款部分按照日息万分之三收取利息,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2)就该项拍卖品按照成 第三十四条:竞买保证金 交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收取保管费,若买受人与本公司另有协议者除外; 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投号牌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具体数额由本公司在拍卖日前公布,本公司有权 (三)有权对买受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本公司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买受人迟付或拒付款项造成的利息 减免收取保证金。上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品,则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人 损失、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其他相关费用; 购得拍卖品,则保证金自动转变为支付拍卖品的购买价款的定金,保证金应优先用于清偿竞买人欠付拍卖人的拍卖佣金、 (四)留置本公司向同一买受人拍卖的该件或任何其他拍卖品,以及因任何原因由本公司占有该买受人的任何其他财 逾期付款利息、保管费及拍卖人的其他损失(若有)。当竞买人以同一号牌购得多件拍卖品时,本公司有权决定保证金的 产或财产权利,留置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未能在本公司指定时间内履行其全部 分配方式。 相关义务,则本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分留置物。处分留置物所得不足抵偿买受人应付 若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拍卖无法实际成交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公司全部款项的,本公司有权另行追索;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之选择权 (五)在拍卖成交日起六十日內,若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有权撤销或同意委托人撤销在同 本公司有权酌情拒绝任何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或在拍卖会现场进行拍照、摄像等活动。 一或任何其他拍卖中向同一买受人售出的该件或任何其他拍卖品的交易,并保留追索因撤销该笔或任何其他交易致使 第三十六条:异常情况处理 本公司所蒙受的全部损失的权利; 若拍卖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影响拍卖活动的正常进行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紧急处理,直至暂停拍卖活动。如拍 (六)经征得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按照本规则规定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品。原买受人除应当支付第一 卖现场出现任何争议,本公司有权协调解决。 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酬金/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并承担再次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品所有费用 第三十七条:以当事人身份竞投 外,若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品所得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除非某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竞买人的代理人,否则每位竞买人 第五十七条:延期领取拍卖品之补救方法 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如果本公司有证据表明某竞买人是在以其他方式代理他人或与他人合作进行竞买,则该竞买人与其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时间领取其购得的拍卖品,则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所代理的人或与其合作的人均视为共同竞买人。拍卖成交后共同承担付款、领取拍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连带责任。 (一)将该拍卖品储存在本公司或其他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在买受人如数支付全 第三十八条:委托竞投 部购买价款后,方可领取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 通常情况下,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上 (二)对该拍卖品行使留置权,若买受人延迟领取该拍卖品超过三十日时,本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依照中国法律法规 述委托。竞买人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的,竞买结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之规定处分该拍卖品,以处分所得抵偿本公司垫付的保管费、保险费、搬运费等。 第三十九条:委托手续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应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办理委托手续,向本公司出具书面委托竞投授权书,并应根据本规 第四章 其他 则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同时缴纳保证金。 第四十条:取消委托 第五十七条:保密责任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如需取消委托授权,应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人、竞买人、买 第四十一条:委托竞投之免责 受人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由于代理竞投是本公司为竞买人在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现场参加竞投而提供的一项免费服务,因而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 第五十九条:鉴定权 竞投未成功或代理竞投过程中出现的疏忽、过失或无法代为竞投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本公司认为需要,可以对拍卖品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品的状况不符的,本公司有权 第四十二条:委托在先原则 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委托拍卖合同。 若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竞买人以相同委托价委托本公司竞投同一拍卖品,且竞投成功,则最先将授权委托书发至本公司的竞 第六十条:著作权 买人为该拍卖品的买受人。 本公司有权自行对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的任何物品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并依法享有上 第四十三条:拍卖师的决定权 述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的著作权,有权对其依法加以使用。 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拒绝任何竞投;在出现争议或需要时,有权决定是否将拍卖品重新拍卖。 第六十一条:拍卖无效之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影像显示板及货币兑换显示板 因相关人原因导致拍卖交易无效的,则相关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弥补本公司的全部损失。赔偿标准以该拍卖交易 为方便竞买人,本公司可能于拍卖中使用影像投射或其他形式的显示板,其所示内容仅供参考。本公司对显示板所示之数 有效时本公司可得利益为准。 额、拍卖品编号、拍卖品图片或参考外汇金额可能出现的误差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十二条:免除责任 第四十五条:拍卖成交 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对委托人或买受人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时,该竞买人竞投成功,即表明该竞买人与委托人之 第六十三条:通知 间达成了关于该拍卖品的买卖合同,且买受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单。 竞买人及委托人均应将其固定有效的通讯联络地址和联络方式告知本公司,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本公司。本 第四十六条:拍卖记录 规则中所提及之通知,谨指以信函或传真形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如以邮递方式发出,一旦本公司将通知交付邮递部 本公司进行拍卖时,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 门,则视为本公司已发出该通知,同时应视为收件人已按正常邮递程序收到该通知。如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传真发 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记录上签字。买受人在拍卖结束时,没有在拍卖记录上签 送当日为收件人收到该通知日期。 字,也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在拍卖记录上签字,则视为买受人授权本公司记录员代为在拍卖记录上签字,并完全认可本公司 第六十四条:可分割性 制作的拍卖记录内容真实有效。 如本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七条:酬金及费用 相关各方必须遵守、执行。 竞买人竞投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卖品的买受人。买受人应支付本公司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十五的酬金,同时应支付其他各 本规则若与现行拍卖法及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如果本规则的规定不违反有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该优先适用本规 项费用。买受人承认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则的规定。本规则没有规定的,如果现行法律有规定,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本规则和相关法律均没有规定 第四十八条:付款要求 的,适用国际惯例或国内行业惯例。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内向本公司付清购买价款并领取拍卖标的。若涉及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 第六十五条:争议解决 费用、出境鉴定费等各项费用,买受人需一并支付。本公司保留拒收除买受人以外其他任何第三方付款的权利。 凡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均应向本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等争 如买受人购得多件拍卖标的而未付清全部购买价款,且支付购买价款时并未书面指定支付某件拍卖标的购买价款,则本公 议的准据法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司有权自行决定其购买价款的分配方式。 第六十六条:语言文本 第四十九条:付款时间 本规则以中文写就,英文文本仅供参考。中文文本如与英文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中文文本为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内一次付清购买价款并领取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否则应承 第六十七条:修改权 担违约责任。 本规则的修改权属于本公司,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本规则依法进行修改,并且本规则自修改之日起自动 如果买受人逾期六十日仍未付款并领取拍卖品的,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决定是否将拍卖品退还委托人,并有权 适用修改后的版本。本规则如有修改,本公司将及时依法以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公示,请相关各方自行注意,本 解除因拍卖活动而与买受人之间形成的合同。同时本公司按照拍卖成交价的2%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此外,本公司仍有权 公司有权不予另行单独通知。 依据法律及本规则的规定向买受人追索佣金、逾期付款利息、保管费以及其他损失的责任。 本公司有权通过在拍卖会现场张贴公告或者通过拍卖师在拍卖会上宣布的方式对规则进行修改。 第五十条:支付币种 第六十八条:施行时间 所有价款应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支付,如买受人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支付,应按买受人与本公司约定的汇 本规则于2017年6月21日起施行。 价折算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买受人付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的人民币与该币种的汇价折算。本公司为将买受人所支付之 第六十九条:解释权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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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录预定及发送代理 台湾 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寒舍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 199 号 1901 室 恒利国际大厦 200041 台北市忠孝东路一段 12 号 B1 电话:+8621-61368522 电话:+886-2-23927622 传真:+8621-61375327 传真:+886-2-23927672 E-mail:shanghai@council.com.cn 半耕庐书屋 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台北市安和路一段 102 巷 19 号 1 楼 北京市朝阳区建华南路 6 号院 1 号楼建国门壹中心 4 层 电话:+886-2-27556862 电话:+8610-84400975/76 传真:+886-2-27556855 传真:+8610-84400978 E-mail:council@council.com.cn 香港 北京匡时国际拍卖(香港)有限公司 永宝斋 香港上环皇后大道中 237 号太兴中心 1 座 12 楼 香港荷里活道 76—78 号地下 电话:+852-28542038 电话:+852-25488702 传真:+852-28542036 传真:+852-25598568 E-mail:council3@biznetvigator.com E-mail:chaks@netvigator.com 台北代表处 洁思园画廊有限公司 香港皇後大道中 208 号胜基中心地下 A 铺 10650 台北市大安区丽水街 9 号 4 楼 电话:+852-25441027 4F., No.9, Lishui St., Da’an Dist., Taipei City 10650. Taiwan(R.O.C) 传真:+852-28507550 电话:+02-23928383 E-mail:counciltw@council.com.cn 日本 北美代表处 艺友斋 515 East 72st New York NY10021 日本国东京都北区田端 3-19-22 电话:001-917-723-3768 / 011-86-13910303566 电话:+813-38288918 E-mail: councilwendyusa@gmail.com 传真:+813-38288918 日本代表处 现代中国艺术中心 〒 103-0014 东京都中央区日本桥蛎殻町 1-27-8 アトラス 地址 : 日本大阪市北区西天滿 2-3-20 日本桥水天宫ビル 1 阶 电话:81-6-6365-5554 电话:+03-66617918 传真:81-6-6365-5404 传真:+03-66617908 E-mail: info@japan-counc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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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匡时2021秋季拍卖会 中国历代钱币专场 2021年12月29日 星期三 12:30 B厅 拍卖会编号:SH65 声明: 委托人姓名: 竞投牌号: 兹申请并委托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就下列编号拍卖 身份证/护照号码: 品及价格代为竞投,并接受如下条件: 一、若竞投成功,须同时缴纳成交价款及酬金。上海匡时 地址及邮编: 拍卖有限公司对竞投不成功不承担任何责任。 移动电话: 、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对拍卖品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 传真: 固定电话: 疵担保责任。 三、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本着从客户利益出发的原则, 交纳预付金金额: 大写: 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从事竞卖活动,成交价格不得高于 若未成功竞投,请将已交纳预付金返还至以下账户: 表列委托价。 姓名: 四、本图录中所列的有关竞投担保责任,均为不可争议之 条款;委托人须最迟在拍卖日前 十四小时与本公司 开户行: 签订代理竞投委托书并缴纳保证金,否则恕不接受该 委托。 账号: 委托竞投拍品明细表 五、委托人承诺并愿意遵守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拍卖 图录号 规则》之各项条款。 拍卖品名称 出价(人民币元) 请邮寄或传真至: 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199号恒利国际大厦1901室 电话:+8621-61368522 传真:+8621-61375327 邮编:200040 网址:www.council.com.cn 人民币汇款帐号: 开户名称: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上海威海路支行 银行账号:03304700040016634 敬请注意: 委托人签字: 日期: 填写此表格时,须填写所有项目,否则无效。 附: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 的复印 。交纳预付金金额 如果有两人以上(包括两人)出价相同,先委托者优先 以本公司实际收到款项的金额为准。 购得拍卖品。如果委托人以电话方式委托本公司竞投, 请用信件或传真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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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Shanghai Council Auction Co.,Ltd. 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 199 号恒利国际大厦 1901 室 200041 Room 1901, HONI Intrenational Building, No.199 Chengdu Rd(N) China T: +86-21 61368522 F: +86-21 61375327 E: shanghai@council.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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