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发展政策(1)

发布时间:2023-7-26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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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政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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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雨花区块骨干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政策内容经认定的骨干人才在区块范围内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 (含)以上,享受以下待遇贡献奖励。骨干人才在区块范围内就业之日起的前3年,每年按照其个人年度区级经济贡献8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骨干人才同时符合区级其他同类别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同类别不重复计奖原则执行。租房补贴。在长未购房且未享受市级及其他优惠政策的骨干人才在雨花区范围内租房的,按 1000 元/月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购房补贴。在雨花区范围内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未享受市级购房补贴政策的,给予 5 万元/人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先租后买的,须扣除已获得的租房补贴。子女入学。骨干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无房无户的骨干人才,至少需缴纳入学前近 1年长沙市城区社保 )。配偶就业。骨于人才配偶愿意来雨花区工作的,个人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由区相关部门统筹协调,优先推荐就业健康体检。骨干人才每2年可享受1次免费健康体检。适用人员范围在雨花区块用人单位工作,符合年度《雨花区块骨干人才认定目录》(以下简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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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政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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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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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参加实习的大学生给予1000元/人/月、最长三个月的次性生活补贴。

2.参加实习超过10天不足15天的给予补贴300元,超过15天不足25天的给予补贴500元。

雨开管发〔2022〕32号

《雨花经开区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联系方式

雨花经开区产业发展局朱姿逾 13973198193

政策内容

适用人员范围

1.实习大学生须为国内外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最后两个学年的在校学生;

2.实习企业须为园区规上企业;

3.2022年5月1日后有组织地在园区重点企业进行 10天以上的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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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雨花区块

骨干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内容

经认定的骨干人才在区块范围内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

(含)以上,享受以下待遇

贡献奖励。骨干人才在区块范围内就业之日起的前3年,每年按照其个人年度区级经济贡

献8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骨干人才同时符合区级其他同类别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同类别

不重复计奖原则执行。

租房补贴。在长未购房且未享受市级及其他优惠政策的骨干人才在雨花区范围内租房的,

按 1000 元/月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购房补贴。在雨花区范围内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未享受市级购房补贴政策的,给予 5 万

元/人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先租后买的,须扣除已获得的租房补贴。

子女入学。骨干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无房无户

的骨干人才,至少需缴纳入学前近 1年长沙市城区社保 )。

配偶就业。骨于人才配偶愿意来雨花区工作的,个人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由区相关部门统

筹协调,优先推荐就业

健康体检。骨干人才每2年可享受1次免费健康体检。

适用人员范围

在雨花区块用人单位工作,符合年度《雨花区块骨干人才认定目录》(以下简称《目

录》) 规定的人才,可由人才所在单位申报骨千人才认定。所在单位应是在雨花区块内注册依

法在雨花区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独立纳税分支机构。

雨人才发〔2021〕1号

青年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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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页

联系方式

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0731-85079600

《长沙雨花经开区人才公寓建设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政策内容

(一)顶尖人才公寓。带独立阳台,面积100-300平方米内设独立厨卫,高速宽带信息网

络接口、空调、热水器等日用家具电器设备一应俱全。

(二)高级人才公寓。内设独立厨卫,高速宽带信息网络接口、空调、热水器等日用家具

电器设备一应俱全。

(三)专业人才公寓。高速宽带信息网络接口、空调、热水器等日用家具电器设备一应俱

全。

(四)青年型人才公寓。在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基本装修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除顶尖人才公寓和高级人才公富外,按每人30平方米左右面积进行配备。

适用人员范围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生产办公地址在园区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园

区主导产业企业新引进的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的各类人才;

2、新引进签约的产业项目所带的人才团队急需周转住房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并经

管委会研究认定的;

3、经管委会研究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其他特需人才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

的;

4、特殊情况一事一议的人才。

雨开管发〔202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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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扶植奖励办法》

联系方式

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0731-85079600

政策内容

(一)园区企业引进的人才,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省“海外高层次人才

引进计划”以及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除获得国家、省、市各级奖励外,园区额外分别给予

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企业引进和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

职工,在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00 元、 5000元的奖励基础上,园区给予1:1配套奖励。

(二)对未享受园区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且新落户长沙并在园区企业工作的博士、硕

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两年内园区分别给予 3 万元、2 万元、1.2 万元的租房和生

活补贴,具体发放补贴额度以实际在园区工作时限为准。

(三)对新引进的符合园区重点产业发展导向的优质项目和重点团队,按园区人才公寓

管理办法给予住房定向支持。

(四)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园区按照 20%的比例对 其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

日期间在雨花区范围内购买首套150平米以下住房购房贷款的前三年利息予以补贴, 每年执

行一次,年补贴额度最高 5000元。

适用人员范围

扶植奖励对象为在园区内进行商事登记、税务关系在本园区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企业

(房地产企业除外),辖区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雨开工发〔2020〕13号

青年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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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页

联系方式

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0731-85880002

《长沙市雨花区加快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政策内容

对入驻软件企业(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软件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实缴个人所

得税市、区级部分全额奖励到人。着力解决软件企业员工就医、子女入学问题,建立医疗保

健、子女入学绿色通道。支持企业软件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精尖软件人才按照“长沙人才新政

22 条”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长政办[2020]5

号)等政策享受购房、生活、就业补贴和服务保障。软件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才新政分类分

层次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总部企业中未获得人才绿卡的高级管理人员、软件专业技

术人员等享受本地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利用雨花经开区现有资源,为园区软件企业(机

构)高管免费提供一批“软件人才公寓”,作为过渡周转用房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年。

适用人员范围

在辖区内进行商事登记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企业、辖区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符合

本办法规定的个人。

雨政办发〔20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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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页

《长沙市雨花区发明专利补助实施办法》 政策内容

(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标准

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按4000元/件标准补助;获得香港、台湾、澳门地区发明专利

授权的比照国内发明专利补助标准执行。

(二)PCT发明专利授权补助标准

通过PCT途径申请并获得欧盟、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发明专利授权的,按8000元/

件标准补助(同一专利在上述多个国家或地区授权的只补助一次)。

(三)发明专利授权大户补助标准

年发明专利授权10-20件(含10件)的专利权人给予2万元补助;年发明专利授权20-30

件(含20件)的专利权人给予4万元补助;年发明专利授权30件(含30件)以上的专利权人给

予6万元补助。

适用人员范围

(一)注册地在本辖区行政区域内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二)户籍在本辖区的自然人;

(三)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创

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个体工商

业主及其他从业人员;

(四)户籍不在本辖区的驻区高校大学

生及本辖区中小学在读学生。

雨政办发〔2018〕34号

青年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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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雨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0731-858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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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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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青年

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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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骨干人才认定和奖励办法(试行)》

政策内容

经认定的E类人才在望城区范围内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

(含)以上,享受以下待遇。 

个税奖励。经认定的E类人才,按其年度所个人所得税区级留存部分给予等额奖励,每人

每年原则上不超10万元

租房补贴 在长未购房且未享受市级及其他优惠政策的E类人才在望城区范围内租房的,

按1000元/月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购房补贴,允许E类人才在望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就近生活居住需要;在望城区

范围内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未享受市级购房补贴政策的,给予10万元/人的一次性购房补

贴,先租后买的,须扣除已获得的租房补贴。

适用人员范围

在望城区用人单位工作,符合年度《望城区骨干人才认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规定的人才,可由人才所在单位申报E类或F类人才认定。所在单位应是在望城区内注册登

记,依法在望城区纳税,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独立纳税分支

机构,或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网意后参与申报的单位。

望人才发〔2022〕1号

青年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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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望城区人才服务窗口      0731-88062122

望城经开区人才服务窗口    0731-89812268

望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 0731-880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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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入学。E类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投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配偶就业。E类人才配偶愿意来望城区工作的,个人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由区相关部门统

筹协调,优先推荐就业,鼓励望城区企业聘用人才配偶,对吸纳E类人才配偶就业的金业,

一次性给予1万元/人的社保补贴(企业须与人才配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连续缴

纳1年及以上社保)。

购车补贴。E类人才在望城区域范围内首次购车的给予车辆购置税50%的财政补贴(免税

车除外)。最高不超过2万元。

体检医疗,E类人才每年可享受1次免费健康体检同时,为骨干人才开辟就医“绿色通道

\",人才凭人才卡可享受优先诊疗等服务。

创新创业,E类人才承担、申报的科技项目,由区科技局优先列入各类科技项目计划。优

先安排区级科技项目经费。人才审办企业的,由区市场局对其开群企业名称核准和企业登记

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并积极为人才提供区市场主体发展情况等信息咨询服务。

全域旅游,E类人才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区域范围内的国有旅游景点免费无限畅

游。

相关便利。E类人才可享受出入行政中心便利,可优先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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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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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青年

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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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长沙经开区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

加快推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联系方式

长沙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0731-86867718

政策内容

实施优秀青年人才“储备计划”。根据县区重点产业博士需求目录新引进的博士,给予60

万元生活补贴。在县区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新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

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年的科研经费支持。博士带项

目、技术、资金新创办企业的按上述第2条相关条款予以支持。新引进硕士在县区首次购房

的,一次性最高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硕士带项目、技术、资金新创办企业的,最高给予60

万元场地租赁补贴、最高1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对新引进毕业两年内且在长落户的全日制本

科毕业生,给予6000元/年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期限两年。对来企业实习的国内外高校本科

及以上在校大学生,最高给予3000元/人的实习补贴。

适用人员范围

重点产业引进博士、博士后科研人员、博士带项目新创办企业、硕士带项目新创办企

业等相关人才。

长县区人才发〔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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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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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页

《长沙县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内容

对参加国家、省、市卫健部门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奖的给予一定奖励。获得国家级一、

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万元/人、2万元/人、1万元/人奖励;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

分别给予1万元/人、8000元/人、6000元/人奖励;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

6000元/人、4000元/人、2000

元/人奖励。

高校毕业生。1.第一类高校毕业生。年度专项考核优秀给予生活补贴12万元/年,合格给予

10万元/年;购房补贴10万元。2.第二类高校毕业生。年度专项考核优秀给予生活补贴4万元/

年,合格给予3万元/年;购房补贴3万元。3.第三类高校毕业生。引进至乡镇卫生院工作,年

度专项考核优秀给予生活补贴2万元/年,合格给予1万元/年;购房补贴2万元。在北部偏远乡

镇卫生院(路口镇、高桥镇、金井镇、福临镇、青山铺镇、开慧镇)工作且年度专项考核合格

及以上的,另给予1万元/年奖励补贴。

适用人员范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遵守国

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及师德师风良好,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较大

技术事故或责任事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

长县区人才发〔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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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页

联系方式

长沙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0731-86867718

《星光人才服务卡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内容

服务对象本人可享受机场服务、高铁服务、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休闲旅游等服务。服

务对象直系亲属可享受医疗保健服务(本办法中直系亲属特指服务对象配偶、父母、子女、

配偶父母、第三代子女)。

适用人员范围

“星光人才服务卡”持有人在县区范围内提供交通出行、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休闲旅游

等方面的优质服务。

长县区人才发〔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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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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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页

《长沙县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

联系方式

长沙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0731-86867718

政策内容

优秀青年人才,指45周岁(含)以下的博士、35周岁(含)以下的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

生。

一、连续五年按12万元/年的标准给予共计60万元的生活补贴。

二、博士在长沙县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

三、新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每人

10万元/年的科研经费支持,期限两年。每个站(基地)不超过50万元/年。

四、博士带项目、技术、资金,来长沙县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符合长沙县产业发展方向)。

适用人员范围

新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长县区人才发〔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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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页

联系方式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0731-84011448

《长沙县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内容

对于高校毕业生,也将分类给予1万元—12万元不等的生活补贴及2万元—10万元不等的购

房补贴。例如,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第一类高校毕业生,年度专项考核优

秀给予生活补贴12万元/年,合格给予生活补贴10万元/年;给予购房补贴10万元。

适用人员范围

引进对象是指由全县统一从县外引进的名院长、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紧缺急需人才

和高校毕业生。引进的人才分为“五类”,即:名院长、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紧缺急需人

才、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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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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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全力支持湘商回归和返乡创业十条政策》

联系方式

长沙县商务局 0731-84011083

政策内容

对新落户我县、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县区人才政策22条”。对重点产业新引进的紧缺急

需人才、骨干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给予最高60万元补贴;以上人才在我县范围首次购房的,

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对以上人才创办企业的按照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最高

6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

适用人员范围

《长沙县全力支持湘商回归和返乡创业十条政策》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新落户长沙县的

湘商回归项目和返乡创业人员,对符合要求的新落户项目和人员均可适用。

长县政发〔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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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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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青年

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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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页

联系方式

浏阳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0731-82875802

《浏阳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百千千万”

工程若干政策(试行)》

政策内容

给予重点产业领军人才200万到100万不等的奖励补贴;给予企事业单位专业英才100万

到3万不等的购房补贴;给予烟花爆竹领域、高技能领域、乡村振兴领域、民生服务领域人才

奖励和经费支持。

适用人员范围

重点领域人才。

浏发〔202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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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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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页

《浏阳市促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联系方式

浏阳市工信局 0731-83611964

政策内容

弘扬企业家和工匠精神,评选“杰出企业家”,奖励10万元;评选“优秀企业家”,奖励2万

元;开展“浏阳工匠”职工技能竞赛系列活动,评选出“浏阳工匠”“技术能手”“青年技术能手”。

适用人员范围

工业企业负责人

浏政办发〔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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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页

联系方式

浏阳市经开区 0731-83219688

《浏阳经开区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内容

评选“杰出企业家”,每人奖励10万元;评选“优秀企业家”,每人奖励5万元;评选“金阳英

才”,每人奖励5000元;“金阳工匠”,每人奖励5万元,每人奖励2000元。

适用人员范围

园区企业。

浏经工发〔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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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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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页

《浏阳市促进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联系方式

浏阳市文旅广体局 0731-83612057

政策内容

针对文旅资源统筹管理、文旅用地保障、文旅产业招大引强、文旅标准化建设、文旅基础

设施建设、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特色文旅、非遗保护利用、文旅品牌营销推广和旅行社

积极“引客入浏”十个方面给予文旅企业(个人)优惠政策和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适用人员范围

文旅产业从业者。

浏政发〔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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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页

青年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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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页

宁乡市青年

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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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页

联系方式

宁乡市人社局 0731-88981043 0731-88981258

宁乡市财政局 0731-88980269

宁乡市乡村振兴局 0731-88980023

《2023年“产业项目竞赛年”活动奖励办法》

政策内容

(一)优秀科技人才奖

对当年新获科技、知识产权等部门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其获奖成果在园区成功实现

产业化或者当年新获国家级创新平台的企业科技人员,一次性给予 5 万元奖励;对主持科技知

识产权等部门省级及以上科技攻关项目的优秀科技人员,其获奖成果在园区成功实现产业化

或者当年新获省级创新平台的企业科技人员,一次性给予 2 万元奖励。同一成果获奖人员不

重复参评。

(二)优秀工匠奖

在企业劳动竞赛、职业技能竞赛、岗位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艺改进、技

术协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技术工人中,评选 40名优秀工匠,授予优秀工匠奖牌、每

人给予 5000 元奖励,并组织工匠及其家属到湖南省总工会灰汤基地进行免费休养。凡年度

实缴生产经营性税收 500 万元以上的企业可推荐 1人参评、1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可推荐 2

人参评;1亿元以上的企业可推荐 4人参评。获奖人员3年之内不重复参评。

适用人员范围

宁乡市青年英才。

宁开发〔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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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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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页

(一)对年度完成税收300万元 -1000万元的企业,每家企业推荐1名优秀技工;对年度完成

税收1000万元 - 5000万元的企业,每家企业推荐2名优秀技工;对年度完成税收5000万元-1亿

元的企业,每家企业推荐3名优秀技工;对年度完成税收1亿元 - 2亿元的企业,每家企业推荐5

名优秀技工;对年度完成税收2亿元以上的企业,每家企业推荐8名优秀技工,评选为“技工之

星”,每人奖励4000元。

(二)在当年度纳税3000万元以上且工业增加值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中,对在同

一企业任职满3年且有突出贡献的职业经理人(含高管以上职务),评选为“优秀职业经理

人”,每人奖励5万元。同一企业每次只能申报1人,同一职业经理人5年内不重复评奖。

《宁乡市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联系方式

宁乡市人社局 0731-88981043 0731-88981258

宁乡市财政局 0731-88980269

政策内容

适用人员范围

条件企业推荐“技工之星”。

条件企业评选“优秀职业经理人”。

长政办发〔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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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页

联系方式

宁乡市人社局 0731-88981043 0731-88981258

宁乡市财政局 0731-88980269

《宁乡市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政策内容

(一)继续落实大中专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政策,对宁乡市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

校、特殊教育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 (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中的孤

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贫困残疾家庭、

脱贫家庭的2023届毕业生 (不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

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落细落地长沙人才政策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五进五

促”专项就业服务,组织开展春秋季校园引才、“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系列校招活动,办

好春秋季校园招聘50场以上。鼓励企事业单位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就业见习基地50家

以上,募集见习岗位1000个以上,帮助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升就业能力。支持高校毕

业生自主创业,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申请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贴息。

适用人员范围

(一)大中专2023届毕业生

(二)高校2023届毕业生

宁政办发〔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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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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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育产业领军人才

1.对在宁长沙市A、B、C、D类高层次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在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

15%的部分给予财政奖励,每人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2.对税收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新引进或新认定的长沙市A、B、C、D类高层次人才,与宁乡市内用

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在宁乡市工作1年及以上,分别给予A、B类人才每人20

万元的奖励补贴,C、D类人才每人10万元的奖励补贴,按照5:5的比例分两年拨付到位。每人只能享受一

次,人才类别升级的,可享受差额奖励。

3.对2017年6月21日(含)以后进入宁乡,与宁乡市内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

同),并在宁乡市工作1年及以上,2020年7月1日(含)后新引进或新认定的长沙市A、B、C、D类高层次

人才,在宁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二)树培经营管理人才

4.评选“功勋企业家”。百亿产值企业或在宁乡的上市公司,在过去5年内同一企业累计纳税不低于20

亿元,且当年同一企业纳税不低于10亿元,并为宁乡工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里程碑式卓越贡献的企业董

事长(总经理、CEO、总裁),或对推进在宁乡投资和企业不断发展有巨大贡献的该企业控股母公司主

要负责人(该对象可不在宁乡企业担任具体职务),可评选为“功勋企业家”,奖励该“功勋企业家”200万

元。

5.评选“杰出企业家”。对当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同比增幅在10%以上,且工业增加值增速超过全

市平均水平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CEO、总裁),并在该企业担任此职务2年以上,可评选为“杰出企业

家”,每人奖励30万元(同一企业或企业家5年内不重复评奖)。

6.评选“优秀企业家”。对当年纳税3000万元以上,同比增幅在15%以上,且工业增加值增速超过全

市平均水平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CEO、总裁),并在该企业担任此职务2年以上可评选为“优秀企业

家”,每人奖励10万元(同一企业或企业家5年内不重复评奖)

7.评选“优秀职业经理人”。在当年度纳税3000万元以上且工业增加值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

中,对在同一企业任职满3年且有突出贡献的职业经理人(含高管以上职务),评选为“优秀职业经理

《宁乡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

(试行)》

政策内容

适用人员范围

宁乡市全体青年英才。

宁人才发〔2023〕1号

130

第132页

青年发展政策

人”,每人奖励5万元。同一企业每次只能申报1人,同一职业经理人5年内不重复评奖。

(三)铸造技能工匠人才

8.定期组织开展“十行状元、百优工匠”技能竞赛活动,对荣获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10000

元、7000元、4000元奖励。

9.对年度完成税收3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每家企业推荐1名优秀技工;对年度完成税收1000万元

-5000万元的企业每家企业推荐2名优秀技工;对年度完成税收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每家企业推荐3名

优秀技工,对年度完成税收1亿元-2亿元的企业,每家企业推荐5名优秀技工,对年度完成税收2亿元以上

的企业,每家企业推荐8名优秀技工,评选为“技工之星”,每人奖励4000元。 10.对制造业企业新引

进或新获得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在宁工作满1年的,给予3000元奖励。同一职业资格证书只能申报一次

奖励。

11.对制造业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中级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宁工作满1年的,给予3000元

奖励。同一职称证书只能申报一次奖励。

12.将全市制造业企业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长沙

市“十行状元”的技能人才和市“技工之星”认定为“楚伪工匠”。同等条件下,“楚工匠”优先推荐参评劳动模

范,优先参加国内技能素质提升培训、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四)汇聚优秀青年人才

13.对从在宁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出站后留宁制造业企业工作,与用人

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在宁乡市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

奖励补贴,按照5:5的比例分两年发放,在宁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14.对在宁规模工业企业新引进35周岁(含)以下、全职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并在宁乡市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给予10万元人才奖励补贴按照5:5的比例分两

年发放。

15.对在宁规模工业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在宁乡

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工作满24个月且申报时仍在宁全职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月

500元生活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6.新入职园区制造业企业工作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员工,与企业签订3年及

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可申请免费入住园区人才公寓,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五)激励乡村振兴人才

17.每年选树宁乡市十佳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十佳新型职业农民、十佳返乡创业之星、十佳乡村电商

带货主播,对获奖者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

18.每年评选水稻种植能手10人(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对荣获一、二、三等奖

的选手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2000元奖励。每年评选优秀种粮主体20户,1-10名奖励2万元/户,

11-20名奖励1万元/户。

19.对长沙市认定的中、高级乡村工匠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年度社保缴

131

第133页

费基准值的60%为档次标准,财政补贴12%,补贴年限不超过5年。

20.开展“乡村工匠”技能竞赛,纳入全市“十行状元、百优工匠”竞赛活动范围,对获奖者最高给予1万

元奖励。

21.给予宁乡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1万元/人/年,对派驻单位安排项目扶持资金2万元;每年选树一批

优秀专家团队,对评为优秀等次的专家团队每年补助工作经费1万元。

(六)储备党政紧缺人才

22.常态化开展党政紧缺人才引进。每年引进一批高素质党政人才,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最低服

务年限5年。执行博士研究生试用期转正后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试用期转正后八级职员工资福利待遇。

在宁乡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一次性享受8万元购房补贴。

23.深入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发布《宁乡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项措施(试行)》,

重点引进一批名院长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和高校毕业生。

(七)实施科研技术人才贡献奖励

24.对先进储能材料、工程机械、智能家电及智能硬件、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生命科学重点产业领域

规模工业企业的人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在实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在申报企业研发或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5年及以上;

(四)在申报企业近5年内作为项目组核心成员承担过国家省级科研项目(课题)或近3年内作为项

目负责人承担过长沙市级科研项目(课题);

(五)在宁企业拥有3年及以上研发或技术岗位工作经历现担任企业经营管理或市场营销中层及以上

职务;

(六)上年度实缴税收达到5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企业可分别自主推荐3名、2名、1名经营管

132

第134页

理或研发技术人员(3年内不得重复推荐);

第(一)至(四)类人员需现仍在企业研发、技术工作岗位第(六)类人员仅申报当年度享受政

策。

上述目录,将适时更新完善

享受以下政策:

(一)对年度工资薪金5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其工资薪金所得在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缴税收

地方留存部分30%给予财政奖励;在宁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8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对年度工资薪金100万元(含)-200万元的,按其工资薪金所得在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缴税收

地方留存部分40%给予财政奖励;在宁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9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对年度工资薪金2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工资新金所得在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缴税收地方

留存部分50%给予财政奖励;在宁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八)优化人才服务保障

25.按照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落实“配偶就业服务”政策。

26.长沙市A、B、C类高层次人才、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的子女可在市内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选择就读;长沙市D类高层次人才、优秀企业家、优秀职业经理人子女选择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楚

为工匠”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27.在市属三级医院为长沙市A、

B、C、D类高层次人才、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优秀职业经理人、“楚为工匠”开通就医

“绿色通道”。

28.长沙市A、B、C类高层次人才、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及其配偶、子女在宁乡辖区内国有景区

(点)每年免费游览参观一次;长沙市D类高层次人才、优秀企业家、优秀职业经理人在宁乡辖区内国有

景区(点)每年免费游览参观一次。

29.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人才。由市委人才办根据宁乡市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有关办法统筹落

实。

做好从长沙市A、B、C、D类高层次人才、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优秀职业经理

人、“楚为工匠”等重点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并对人才所在企业党组织给予发展指标倾

斜;优先推荐上述人才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联系方式

宁乡市财政局 0731-88980269

宁乡市教育局 0731-81800298

宁乡市科技局 0731-88980055

宁乡市人社局 0731-88981043 0731-88981258

宁乡市乡村振兴局 0731-8898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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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政策

133

第135页

(一)三年内预计引入上述类别人才 300 人。其中:第一类人才数量根据工作需要,采取

“一事一议”方式确定, 第二类人才 8 名,第三类人才 20 名,第四类人才 72 人,第五类 人才

200 人(其中博士研究生 5 名,硕士研究生 195 名)。对引进的名院长、博士研究生、学科带

头人,其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考察合格批准后,可作为事业编制人员调入;

其他类型人才的配偶,可作相应工作推荐。对引进的上述五类人才的子女,可在宁乡市内公办

中小学、幼儿园统筹安排就读。

(二)激励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快速成长,对个人参加国家、省、市 卫健部门举办的技能竞

赛并获奖的给予一定奖励。获得国家级一、 二、三等奖的,由各单位分别给予 3 万元/人、2

万元/人、1 万元 /人奖励;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 1 万元/人、8000 元/人、

6000 元/人奖励;获得长沙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 6000 元/人、4000 元/人、

2000 元/人奖励。

鼓励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医学类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教育,经单位批准,在职人

员参加与现从事领域对口的专业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由所在单位适当予

以补助,并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给予额外奖励。接受学费补助或领取培养奖励资金的对象,

需与所在单位签订五年服务合同,提前解约需退还补助的学费和奖励资金。

《宁乡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项措施(试行)》

联系方式

宁乡市人社局 0731-88981043 0731-88981258

宁乡市卫健局 0731-87881439

宁乡市财政局 0731-88980269

宁乡市教育局 0731-81800298

宁乡市乡村振兴局 0731-88980023

政策内容

适用人员范围

(一)五类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引进:名院长、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人才、急需紧缺人

才、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基层卫生人才和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医学类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教育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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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第136页

青年发展政策

青年在长沙更有为

长沙对青年更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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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页

(政策收录截止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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