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21-11-16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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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96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户将倾向于节水,但是其认知与行为的不一致对其节水行为是否具有长期的激励作用尚不知,而 且与节水认知和节水行为强一致的农户相比较,节水的具体行为方式与节水效果是否存在差异亦 不知。本研究尚不能回答上述问题,值得进一步的关注。 本研究结果亦表明,在调查区域,农业水价激励结构的激励强度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目前按 亩征收水费和村集体统一交纳水费的激励强度有限,有必要完善农业水价的支付依据与支付方 式,提高其激励强度。另一方面,灌溉设施的产权归属对农户节水认知与节水行为的背离具有促 进作用,对农户节水行为背离及节水认知与节水行为的强一致具有抑制作用,意味着当农户个体 提供灌溉设施时,无论其是否具有节水认知,均不倾向于采取节水行为。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灌溉设施或制定相关的补贴政策,对农户的节水行为进行补贴,进一步激励农户节约用水。 农业水价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农户的节水意识并激励农户节约用水,本研究结果表明农业 水价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农户节约用水,但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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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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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户将倾向于节水,但是其认知与行为的不一致对其节水行为是否具有长期的激励作用尚不知,而 且与节水认知和节水行为强一致的农户相比较,节水的具体行为方式与节水效果是否存在差异亦 不知。本研究尚不能回答上述问题,值得进一步的关注。 本研究结果亦表明,在调查区域,农业水价激励结构的激励强度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目前按 亩征收水费和村集体统一交纳水费的激励强度有限,有必要完善农业水价的支付依据与支付方 式,提高其激励强度。另一方面,灌溉设施的产权归属对农户节水认知与节水行为的背离具有促 进作用,对农户节水行为背离及节水认知与节水行为的强一致具有抑制作用,意味着当农户个体 提供灌溉设施时,无论其是否具有节水认知,均不倾向于采取节水行为。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灌溉设施或制定相关的补贴政策,对农户的节水行为进行补贴,进一步激励农户节约用水。 农业水价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农户的节水意识并激励农户节约用水,本研究结果表明农业 水价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农户节约用水,但现有的水价激励结构对弱一致农户的节水 认知的影响有限,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政策并加强农业水价政策的宣传,以期更多的 农户能认知到节水的重要性并采取节水的行为。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19年中国水资源公报[EB/OL].[2020-08-03].http://www.mwr.gov.cn/sj/tjgb/ szygb/202008/t20200803_1430726.html [2]MARGRIETFC,DAVIDZ.TheChoicesofIrrigationTechnologyinCalifornia[J].AmericanJournalofAgricultural Economics,1985(5):223-234. [3]ARIALD,DAN Y.Adoptionandabandonmentofirrigationtechnologies[J].AgriculturalEconomics,1992(4): 315-332. [4]葛颜祥,胡继连.不同水权制度下农户用水行为的比较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3(2):31-33. [5]韩青,谭向勇.农户灌溉技术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4(1):63-69. [6]高雷.农户采纳膜下滴灌技术行为分析—以新疆石河子地区为例[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06. [7]雷波,杨爽,高占义等.农业水价改革对农民灌溉决策行为的影响分析[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8(5):108- 110. [8]龚大鑫,窦学诚.河西绿洲灌区农户节水行为影响因素分析[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6(1):130-136. [9]YUSUYUNJIANGM,TILF,ISABELS,REINERD.IrrigationintheTarimBasin,China:farmersresponsetochan gesinwaterpricingpractices[J].EnvironEarthSci.,2015(2):559-569. [10]伊热鼓,姜文来.农业水 价 综 合 改 革 绩 效 评 估 研 究—以 内 蒙 古 杭 锦 旗 为 例 [J].中 国 农 业 资 源 与 区 划,2018 (7):153-158. [11]冯欣,姜文来,刘洋,等.绿色发展背景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研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20(10):25- 31 [12]刘亚克,王金霞,李玉敏,等.农业节水技术的采用及影响因素[J].自然资源学报,2011(6):932-942. [13]王格玲,陆 迁.社会网络影响农户技术采用倒 U型关系的检验—以甘肃省民勤县节水灌溉技术采用为例 [J].农业技术经济,2015(10):92-106. [14]贾蕊,陆迁.信贷约束、社会资本与节水灌溉技术采用———以甘肃张掖为例[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7 (5):54-62 [15]薛彩霞,黄玉祥,韩文霆.政府补贴、采用效果对农户节水灌溉技术持续采用行为的影响研究[J].资源科 学,2018(7):1418-1428. [16]谭永风,陆迁.风险规避、社会学习对农户现代灌溉技术采纳行为的影响—基于 Heckman样本选择模型的实 证分析[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21(1):234-245 [17]GREGORYGD,LEOM D.RepeatedBehaviorandEnvironmentalPsychology:TheRoleofPersonalInvolvementand HabitFormationinExplainingWaterConsumption[J].JournalofAppliedSocialPsychology,2003(6):1261-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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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刘一明:农业水价激励结构对农户节水认知与行为背离的影响   97  [18]TANGJ,FOLMERH,XUEJ,etal.Estimationofawarenessandperceptionofwaterscarcityamongfarmersinthe GuanzhongPlain,China,bymeansofastructuralequationmodel[J].JournalofEnvironmentalManagement,2013 (9):55-62 [19]TANGJ,FOLMERH,XUEJ,etal.Adoptionoffarm-basedirrigationwater-savingtechniquesintheGuanzhong Plain,China[J].AgriculturalEconomics,2016(4):445-455 [20]张益,孙小龙,韩一军.社会网络、节水意识对小麦生产节水技术采用的影响—基于冀鲁豫的农户调查数据 [J].农业技术经济,2019(11):127-136 [21]ACKERMANNKA,FLEISSJ,MURPHYRO.ReciprocityasanIndividualDiffer[J].JournalofConflictResolution, 2016(2):340-367. [22]WOSSINKGAA,VANW JH.Biodiversityconservationbyfarmers:analysisofactualandcontingentparticipation [J].EuropeanReviewofAgriculturalEconomics,2003(4):461-485 [23]SET?L?H,BARDGETTRD,BIRKHOFERM,etal.Urbanandagriculturalsoils:conflictsandtradeoffsinthe optimizationofecosystem services[J].UrbanEcosystems,2014(1):239-253. [24]张朝孝.激励结构初探[J].商场现代化,2006(5):91-92. [25]刘一明.农业水价政策、水价激励结构与农户政策认同——— 基于广东省流溪河流域种植户的调查[J].南方 农村,2021(1):50-55. [26]杰弗里.M.霍奇逊.制度经济学的演化—美国制度主义中的能动性、结构和达尔文主义[M].北京:北京大 学出版社,2012. [27]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流溪河流域范围划定成果[EB/OL].[2018-01-03].http://www.gzwater.gov.cn ImpactofAgriculturalWaterPriceIncentiveStructuresontheDeviation betweenFarmers’WaterSavingCognitionandBehavior LIUYiming (CollegeofEconomicsandManagement,SouthChinaAgriculturalUniversity,Guangzhou510640,China) Abstract:BasedonthesurveyoffarmersinLiuxiheRiverBasinofGuangdongProvince,abinaryand multinomiallogisticmodelwereestablishedtoexploretheimpactofagriculturalwaterpriceincentive structuresonthedeviationbetweenfarmers’watersavingcognitionandbehavior.Theresultsshowed that:(1)agriculturalwaterpriceincentivestructureshadsignificantnegativeimpactonthedeviationbe tweenfarmers’watersavingcognitionandbehavior;(2)fromtheperspectiveofdifferentdeviationtypes offarmers’watersavingcognitionandbehavior,agriculturalwaterpriceincentivestructureshadasignif icantpositiveimpactonfarmers’behavioraldeviationandstrongconsistencybetweenfarmers’cognition andbehavior,buthadanegativeimpactonfarmers’cognitiondeviation.Theresultsindicatedthatthe moreforcefultheincentiveintensityofagriculturalwaterpriceincentivestructures,themoreencouraged thefarmerswouldbetoadoptwatersavingbehavior,however,thishadalimitedimpactonthecognition offarmerswithaweakconsistencybetweenfarmers’cognitionandbehavior.Therefore,theagricultural waterpriceincentivestructuresshouldbeimprovedtoincreasetheirincentiveintensitytoencouragefarm erstosaveirrigationwaterresources.Meanwhile,thewaterpricingpolicyshouldbestrengthenedtodis seminatetoimprovefarmers’cognitionofwatersaving. KeyWords:waterresources;agriculturalwaterpricepolicy;incentivestructure;watersavingbehav ior;watersavingcog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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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 2021年第 6期    JOURNAL OF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第 20卷) (SOCIAL SCIENCE EDITION) 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的协同治理 李丹阳,张等文 (东北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摘 要:驻村帮扶是我国脱贫攻坚实践中党和政府采取精英下沉方式主动介入乡村以改善村庄治理现 状的重要制度安排。通过选派优秀干部嵌入乡村治理,驻村干部作为行政嵌入型治理力量构成国家重 塑乡村治理秩序的重要手 段,与 乡 村 自 治 型 的 村 两 委 形 成 分 别 代 表 国 家 正 式 权 力 和 基 层 自 治 力 量 的 “双轨并行”治理格局。作为对当前中国极具特色的驻村帮扶实践的经验总结,“双轨并行”治理格局使 运行于外力轨道的驻村干部和内力轨道的村两委在村治场域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共同形塑 乡村协同治理的组织培育、争资跑项、文化建设、调解纠纷等实践样态,其生成机理与组织结构嵌套、产 业资源竞合、文化价值建构、角色主体互动等因素密切相关,对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双轨并行;驻村干部;村两委;协同治理;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202(2021)06-0098-10   截至 2020年底,全国累计选派 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同数百万名村干部奋战在扶 贫一线,并构成“双轨并行”的协同治理主体。乡村治理效能提升的关键在于促进协同治理中多元 主体行动与社会需求匹配的精准性[1]。驻村干部和村两委达成协同治理有两种取向上的尝试:一 种是强调村两委的引领性,在这一政策框架下部分弱化、虚化、边缘化的村两委纷纷以“一肩挑”等 策略深植乡村社会;另一种是积极引入外部力量,借助驻村干部代理等形式,力图弥补基层组织的 角色功能不足,进而重新激活乡村自治力量。但随着城乡关系逐步向还权赋能型转变,承接越来 越多下沉政策资源的乡村社会,如何有效规避“精英俘获”现象并实现前述两种取向上的兼容并 蓄,成为乡村治理中亟待解决的难题。该背景下,如何以村庄为基本范畴将存在实践张力的驻村 干部与村两委纳入协同治理的生产体系?如何在驻村干部与村两委之间营造主体间协同治理生 态?以上均是乡村治理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亟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亦是本文的问题意识所在。鉴于 此,为兼顾相容性和排他性的集体利益以及达成一致性的集体行动,本文从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协 同治理视角切入,通过搭建“双轨并行”分析框架,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探析“双轨并行”主体协同治 理的运行机理,并对其治理效能展开研讨。 一、驻村干部与村两委的关系张力 向农村地区下派驻村干部是我国基层治理特有的现象,能够在一定程度打破原有行政体制束 缚。国家下派干部驻村经历了革命驻村、运动驻村以及帮扶驻村三个阶段。具体而言,驻村制度 最早可追溯至土改时期的农村“工作队”模式。该时期的驻村干部侧重干群关系重构,他们被抽调 下乡后负责“发动农民群众进行土地改革”[2]。新中国成立后,遵循“强国家—弱社会”的管理逻 辑,驻村干部主要负责贯彻中央各项方针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驻村干部继续扮演政府代理人角    收稿日期:2021-07-31   DOI:10.7671/j.issn.1672-0202.2021.06.01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9BZZ101)  作者简介:李丹阳(1992—),女,辽宁新民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治理现代 化。Email:15800876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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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李丹阳,张等文: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的协同治理   99  色,其“与以村干部为代表的村治力量的良好互动”[3]被视为驻村帮扶的重要前提。在全面推进乡 村振兴阶段,国家需要驻村干部继续在“联结政府与农民、整合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力量、调动农 民积极性”[4]等层面发挥作用。但从实践来看,作为层级压实的制度安排,代表国家正式制度的驻 村干部和代表村庄内生秩序的村两委并非天然耦合,并由此形塑了二者间的张力关系。 目前学界对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关系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领域。从文化视 角来看,贫困现象可归因为文化问题,驻村干部能在一定程度弥补村两委文化扶贫能力的不足[5]。 从乡村治理的理想形态来看,基于文化能力补足的党政干部下沉到乡村后,主动肩负起政策执行、 组织建设、治理提升等振兴职责,由此构筑起国家、制度、干部以及村社间的互动治理格局。但这 种制度中轴的理想格局易受到分利秩序的系统冲击,同时遭受镇村干部“共谋”的结构性排斥,使 驻村干部不得不面临乡村不规则社会的挑战[6]。从乡村权力结构来看,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在贫困 治理场域形成“双轨治理”新格局[7],但二者基于组织、角色、职权、规则和利益等多重叠加和错置, 往往导致“权力过密化”[8]。以角色错置为例,驻村干部主要扮演配合村两委工作的角色,但由于 部分村两委的不作 为 导 致 角 色 更 替,使 自 身 转 置 为 驻 村 干 部 的 协 助 者,为 两 者 关 系 冲 突 埋 下 隐 忧[9]。角色冲突折射的是权责关系的失衡。从权责关系角度来看,上级政府在向下分解目标责任 时往往遵循“以指标体系为核心、以责任体系为基础、以考核体系为动力”[10]等原则,但当多重目 标责任的安排过载以及权力监督考核制度的设计失当,将直接加剧驻村干部寻租行为的触发风 险。从资源配置视角来看,在资源禀赋差异化的乡村社会,仅靠自治力量难以有效解决基层治理 失灵问题,仍需通过干部驻村帮扶等方式汲取外部资源并维持乡村秩序 。[11] 但是,贫困群体基于 驻村干部原单位资源汲取强弱的扶贫能力评判,也影响了后者帮扶的主动性与积极性[12]。对扶贫 资源的竞争本质为利益博弈。从利益博弈视角来看,外部嵌入的驻村干部将改变村庄治理及利益 格局,这必然会对村两委的实体利益产生冲击[13],进而引发乡土性力量的本能抵制。 综上可见,学者们主要从制度、权力、结构、角色等维度出发,着重探讨了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背景下乡镇政府、驻村干部、村两委、村民等多元主体关系。由于受多重因素影响,有些驻村干部 遭到村两委等乡土性力量的无形抵制和结构规避,其治理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化解于无形,二者呈 现出非均衡的互动张力和非协同的实践样态。 鉴于此,本文运用协同治理理论探索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双轨并行”的乡村治理逻辑。作为治 理理论的 30版本[14],协同治理是多方行动者为共同面临的挑战一起制定、执行和管理规则,并提 供长期解决方案的过程[15],是公民与公共机构代表进行的理性协商行为,且这种行为已经逐渐嵌 入到地方治理工作中[16]。该理论由于契合了“以政府为唯一主体的政治管理正在走向以多主体协 同治理为特征的公共治理”[17]的现实需要而被引入国内治理研究。不难发现,协同治理理论不仅 跨越了政府与非政府行动者、个体与组织间的现实连接障碍,而且着重强调多元主体在基层治理 场域以公共性为导向的协商合作、平等互惠以及合意达成。这为本文探讨乡村振兴背景下多元行 动主体如何打破科层限制并产生持续互动提供理论分析资源。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关键在于将差异化的力 量整合到一个有序的多元主体互动网络中[18],搭建分权或授权的协同关系,继而重塑地方性的公 共治理秩序。本文通过搭建“双轨并行”分析框架,引入协同治理理论,同时结合笔者于 2020年 7 月—8月在 A省 B市①的田野调查及相关报道,探索驻村干部得以有效嵌入村域社会的策略选择 以及与村两委实现协同治理的逻辑结构和现实意义。 ① 按照学术规范,本文中出现的地名、人名等均已做匿名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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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二、双轨并行:一个分析框架 探究驻村干部与村两委的协同治理,需要梳理治理主客体及其相互关系。一方面,本文借鉴 费孝通提出的“双轨政治”[19]分析乡村振兴背景下分别处于内、外力轨道的村两委和驻村干部的 实践状况及运行逻辑;另一方面,本文试图建构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双轨并行”的分析框架,从理论 层面进一步剖析处于“双轨”中的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如何围绕乡村振兴实现协同治理。 (一)驻村干部:乡村治理的外力轨道 深陷“结构科层化、功 能 行 政 化、成 员 职 业 化 ”[20]等 窠 臼 的 村 两 委 组 织,亟 须 外 来 力 量 补 位。 驻村干部在参与村治过程中,不仅能够获得体制内资源,还能打破科层限制以获取体制外资源,在 资源整合中实现“帕累托最优”,有效缓解因外部条件受限而导致的村庄内卷现象,进而调动村两 委的发展积极性。自 2015年中组部等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 作的通知》后,选派优秀干部驻村日趋常态化并逐渐在全国铺开。 驻村干部代表国家权力嵌入村治场域,在政策宣传、资源输送等层面发挥重要作用。基于驻 村实践的村治结构逐渐偏向非科层化,此运作样态有利于解决村庄治理面临的资源困境,由此形 塑乡村治理的外力轨道(图 1M轨)。乡土社会整合需依靠强大的国家能力,乡村自治不能完全脱 离国家治理的影响,这使得乡村社会形成多元治理新局面。但凭借国家权力硬性嵌入的驻村干部 时常受到基层权力结构的无形排斥,致使他们因难以有效调配村域发展资源而受到冲击。 (二)村两委:乡村治理的内力轨道 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工作的战斗堡垒,其功能的有效发挥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 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组织载体,是健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以村两 委为主体的内力轨道(图 1N轨)构成了乡村自治的组织基础。但是随着村委会结构科层化和功能 行政化,村级治理呈现出公共性不断减弱的趋势,陷入“内卷化”的村级组织“距离自治的组织性质 却愈来愈远”[21]。而作为乡村振兴“领头雁”的村党组织,随着乡村精英不断外流,亦逐渐演化为 村庄公共利益的“排水机”,呈现出反转、空转与停转的异化样态[22]。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如何协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值得 深入探讨的问题。其中,产业振兴作为配置性资源基础,是解决二者有效衔接问题的“牛鼻子”,驻 村干部协同村两委以“拉项目、跑市场”等形式对现有产业进行再造,为乡村文化、生态、组织及人 才振兴奠定物质基础。不宁惟是,作为国家代理人的驻村干部属于外部嵌入力量,能有效避开乡 村熟人社会关系网络,一定程度为其扮演好中立者角色创设条件。该背景下,作为国家代理的驻 村干部与作为村治载体的村两委在村治场域形成了协同治理新格局,即图 1MN轨治理。 (三)双轨并行: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协同治理的理论框架建构 “双轨政治”主要用于分析传统皇权官僚体制下乡村政治生态结构[23],但其实质是上层士绅 的“双轨政治”,最终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终结[24]。可见,中国乡村早已走出传统的 “双轨政治”,国家治理和基层治理亦不啻两轨分离的运行样态,而更多表征为互动、协同、合作的 关系。对此,笔者提出“双轨并行”概念,以对当前中国极具特色的驻村帮扶现象进行经验总结。 村民自治并不意味国家从乡村社会的退出,反而是国家政权在乡村社会的重建[25],村两委由此构 成承载乡村治理的内力轨道。与此同时,驻村干部代表国家行政力量构成乡村治理的外力轨道, 其下派初衷即为实现乡村社会发 展 的 政 治 目 标,这 也 无 疑 是 国 家 进 行 村 治 改 革 的 新 尝 试。但 “双 轨并 行 ”的 治 理 格 局 也 使 驻 村 干 部 与 村 两 委 形 成 相 对 矛 盾 的 竞 合 关 系 ,并 由 此 规 制 扶 贫 绩 效 的 强弱。因此,以乡村全面振兴为导向,更应加强驻村干部与村两委的协同治理。 图 1中共同作用于村庄与农户等治理客体的双轨,又从村庄与农户层面优化了乡村治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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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李丹阳,张等文: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的协同治理  1 01  及效果。驻村干部“落地”乡村社会以前,村和户层面均由村两委发挥主要治理功能,相对应的作 用场域及治理效果仅覆盖虚线 Y1及其左边或虚线 X1及其下面所构成区域。随着 2018年中央一 号文件的出台,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成为大势所趋。 作为判断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重要标准的协同性,既是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基本属性,更是全面 振兴乡村的时代要求。有鉴于非常态治理碎片化和常态治理动员化的结构张力,外部嵌入的驻村 干部与内力运行的村两委通过协同方式将作用场域和能量范围由虚线 Y1辐射至 Y2,从虚线 X1 扩展到 X2,由此达成协同治理新格局,共促治理目标的有效达成,形塑乡村善治的重要耦合路径。 图 1 双轨并行框架下驻村干部与村两委的协同治理分析 三、驻村干部与村两委的协同实践 农业税费取消后,国家资源下沉虽为乡村治理带来新契机,但相伴发生的精英俘获又进一步 加剧基层内卷困境。该 背 景 下,驻 村 干 部 和 村 两 委 协 同 参 与 乡 村 治 理,并 呈 现 组 织 培 育、争 资 跑 项、文化建设、调解纠纷等协同治理实践样态,有效“整合了扶贫资源、激活了基层组织建设、改善 了当地民风”[26]。 (一)田野素描: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协同治理的生成背景 B市为县级市,归 A省 S市管辖,全市下辖 5个街道、20个镇和 4个乡,户籍人口约为 6656 万人。2016年,B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880户、1854人。截至 2016年底,B市已经实现建档立 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及 7个省级重点贫困村脱贫销号,并于 2017年完成巩固脱贫成果任务。 表 1 A省 B市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协同治理实践概况 基本模式 驻村干部 所驻村庄 村庄概况 治理措施及效果 党支部 +合作社 +贫困 LY G 软弱涣散村 +经济空 狠抓支部建设、发展集体经济,党支部工作能力 户 壳村 和村民收入明显提升,7户贫困户顺利脱贫 国家下发 +单位帮扶 + FJ H 经 济 发 展 缓 慢,基 建 引资修路,引进果蔬项目、平台推送、线上销售, 项目制 有待完善 农民收入大幅提升 文化设施 +文化活动 + ZYB W 公 共 设 施 不 全,文 化 引资修建农家书屋,举办科技下乡、“送医送药” 特色文产 活动偏少 等活动,村民文化生活得到丰富 ZZL Q 有特色优势但无文化 改大田玉米为经济作物,打造花生、金盏花文化 品牌 品牌,农民收入提高 组织领导 +设施保障 + TY D 经 济 基 础 较 差,群 众 组织村民成立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引入 互联 网 矛盾不出村 矛盾多发 远程视频调解系统,实现矛盾不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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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早在 2015年 11月,B市按照《S市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实施方案》要求, 从 45周岁以下工作能力较强的中共党员中下派驻村干部。至 2017年底,B市共有 202位干部开 展驻村帮扶工作,其中处级干部 86人,科级干部 116人。2018年 2月,A省出台《关于大规模选派 干部到乡镇工作和任村第一书记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要求选派 12万名干部到镇村工作, 对全省 593个经济困难乡镇和 117万个村实现全覆盖。根据前述要求,截至 2020年中旬,B市共 有 335名干部扎根基层,驻村工作时间为 3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其党组织关系转到乡镇和村,并 参加相应的组织生活,以省市两级交叉督查、随机抽查等机制督促驻村干部开展工作。 (二)实践样态: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协同治理的运行表征 1.组织培育:打造“党支部 +合作社 +贫困户”的组织协同模式 “给钱给物不如给个好支部”。增强政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标志即较高的政治制度化水平与较 为广泛的群众性支持[27]。在村治场域,仅仅依靠国家行政抑或村民自治的单轨力量无法形塑有效 的双轨治理格局,切入点即在于加强基层党建。对此,A省 B市把党建作为“一号工程”,并印发了 《X县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在发挥驻村干部提升基层党组织治理能力的同时[28],也 形塑出与村两委的组织协同模式,以此达成组织能力提升、村民集体增收等多项成效。 H镇 G村属于集体经济空壳村,乡村基础设施不全,干群矛盾突出,村庄发展合力受限。下派 的驻村干部 LY凭借中立身份,通过协助村干部进行土地确权加强支部协调组织能力建设,同时依 托新丈量出的 2000余亩稻田地联合全体村民成立承包托管型土地股份合作社,由党支部代表村集 体对外签订托管协议并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借此为村集体增收近 200万元的同时,7户贫困户亦得 以顺利脱贫。G村案例中,独立于乡村熟人关系网络的 LY以支部能力建设为抓手,成功建构“党 支部 +合作社 +贫困户”的组织协同模式,有效推动支部重塑、集体增收以及农户脱贫。 2.争资跑项:建立“国家下发 +单位帮扶 +项目制”的产业协同样态 基于立场中立而脱嵌于分利秩序的驻村干部,通过引进扶贫资源盘活了贫困村自有资源,使 得乡土地方能够以更好的资源条件发展产业项目[29]。具体而言,村两委亟须借助驻村干部破解乡 村资源传递的分利秩序通道,后者依托原派出单位调动利用国家的配置性资源,并与具备权威性 资源的村两委围绕资源信息沟通和村庄需求摸排达成供需一致的产业协同策略,进而促进两类私 人资源在村治层面的公共化运作。下派的 335名驻村干部充分发挥争资跑项能力,共为 B市引进 345个富民项目以及 1.2亿元资金,同时联合村两委依据村庄资源禀赋及发展需求建成 87个产业 示范村,由此形成“国家下发 +单位帮扶 +项目制”的产业协同样态,直接带动 7000余个农户找准 致富路子。 两类主体构筑的产业协同样态与驻村干部原派出单位的性质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市委市政 府、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派遣的驻村干部更容易通过原单位关系为所驻村庄争取额外项目资源。 以 S镇 H村为例,驻村干部 FJ的原派出单位为某国企,实力雄厚且十分支持 FJ开展帮扶工作。借 力于此的 FJ持续为经济发展缓慢、基建有待完善的 H村引进多笔资金及项目,形成多类并发型的 产业协同样态。在国家项目资源与乡村社会承接中扮演中介角色的 FJ,依靠与乡镇领导、村两委 的拟条块协同,为村里铺设了一条 44公里长、5米宽的柏油马路,以及引入果蔬种植项目等,并通 过平台推送以及直播等激活了农产品线上销售模式,使农民实现增收。 3.文化建设:构建“文化设施 +文化活动 +特色文产”的文化协同格局 文化建设作为更高层次需求,往往滞后于经济发展,因而越是贫困的地区,文化建设水平也相 对较低。帮扶实践中,驻村干部能有效弥补村干部文化扶贫的能力短板[5],二者在行动能力协同 中实现文化建设协同。但实现能力协同的梗阻在于,依附于正式文化网络的驻村干部与弥散于非 正式文化网络的村两委存在难以转译的资源结构张力,且这种张力随着村庄文化资源的消解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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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李丹阳,张等文: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的协同治理  1 03  趋扩大。W 村的文化设施不全,村民文化活动较少。鉴于此,驻村干部 ZYB通过原派出单位的资 源引入,协助村两委筹建健身场所、文化广场等,二者在实现以健身、文学等现代正式文化载体补 位传统非正式文化缺失的同时,形塑以行动能力协同增益文化建设协同的格局。 此外,文化能力协同还受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共有知识的影响。X镇 Q村的驻村干部 ZZL通过 联合村两委举办科技下乡、普法宣传等知识宣传活动,不仅有效引导公共文化活动中的村民参与 以及价值培育,还渐次生产出基于价值判断耦合的共有知识。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借助共有知识蔓 延强化村级文化建设协同能力的同时,对这些自上而下的共有知识进行模式转置并类比运用到自 下而上的村级文化建设中,由此实现边界跨越和资源套利。在科技下乡中形成品牌共识的 ZZL与 Q村两委,将本村具有特色优势的花生、金盏花及相关文化衍生品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继而 将嵌入性的传统玉米种植改造为脱嵌于村庄社区并实现市场化对接的品牌化经营,在提高本村农 产品知名度的同时还拓展了销路。Q村案例中,驻村干部和村两委以行动能力协同助力“文化设 施 +文化活动 +特色文产”的文化建设协同,使村民真正实现精神生活丰富以及经济活动增收。 4.纠纷调解:确立“组织领导 +设施保障 +矛盾不出村”的善治协同目标 “治理的有效性寓于政治制度与公共生活协调互动的过程中”[30]。驻村干部能有效调解矛盾 纠纷[31],而与村两委的有效协同则利于提升村庄公共事务的处理水平。K村村民 SK的牛不慎吃 了 CWL的玉米苗,二者未就赔偿达成共识,便请求驻村干部和村两委调解。驻村干部 LW 原单位 为 S市法院,他首先邀请当事人来到玉米地中查看情况,并让双方讲清来龙去脉,之后 LW 结合法 院工作经验,向当事人阐明相关法规并提出调解方案,最终 SK赔付 CWL100元现金。 对于部分并未下派懂法驻村干部的村庄而言,也会尽量采取“组织领导 +设施保障 +矛盾不 出村”的措施。譬如 B镇 D村成立了一支由驻村干部 TY担任组长、村两委和村民小组长为成员 的“D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让调解能力强、威望高的普通村民担任调解员,负责处理村民的矛 盾纠纷化解工作。对于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领导小组还引入互联网远程视频调解系统,实现律 师在线视频调解,真正确立“组织领导 +设施保障 +矛盾不出村”的善治协同目标。 四、双轨并行视角下协同治理的生成机理 借助 B市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协同治理实践的田野观察,发现二者呈现出组织协同、产业协同、 文化协同以及善治目标协同的多重实践样态。基于“双轨并行”的解释框架,驻村干部和村两委达 致协同治理实践样态的根源分别在于结构嵌套、资源竞合、价值建构以及角色主体互动。 (一)结构嵌套:组织协同的系统前提 人们的生活需通过与他人交互而实现,这种交互通常是在组织框架内进行[32]。然而,以村两 委为主的单一组织结构难以适应日趋复杂的乡村治理形势,而组织结构重塑即将单一线性组织结 构转变为村两委、驻村干部协同治理的交互扁平结构,以有效应对前述挑战。该结构模式以推动 组织协同为目标,以乡村振兴为中心,以治理议题为导向,着眼于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的结构嵌套及 功能优化。G村案例中,驻村干部 LY联合村两委打造的产业协同模式,既打破单一线性结构束缚 以充分发挥二者协同治理的功能优势,也在优化村庄协同治理系统环境的同时有效加强乡村基层 党建。 在加强组织协同过程中,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呈现出有互动、有交流的关系协同样态。以 D镇 为例,秉持政党情感传统的驻村干部 WP与怀揣乡土情感传统的 A村两委基于交互扁平的结构嵌 套,围绕各项治理议程互通信息、相互协商,衍生出相对绵密的情感关系协同,并以此反哺组织协 同。处于嵌套结构的 WP主动协助 A村两委召开协商民主会议,并将协商对话元素嵌入村民会议 等,打造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开放协同治理系统,不断扩展多元主体的组织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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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二)资源竞合:产业协同的运行逻辑 项目制运作遵循着发包打包抓包的逻辑规律 。[33] 项目资源也往往影响协同治理的模式和进 程,可将其分为两个层面,即以乡村建设资金、乡土人力资源等为核心的物质资源和以驻村干部声 望、村两委权威等为载体的象征性资源。这些资源为构建乡村振兴保障体系提供物质保障。譬如 中央资金常以项目制方式转移支付到地方,地方再以项目申报等方式竞争帮扶资金。由于驻村干 部更为熟悉项目申报流程与规则,且可借助原单位关系汲取更多项目资源,进而使村两委对其所 拥有的资源优势产生依赖。如 S镇 E村驻村干部 ZLW 利用原单位资源优势为村庄争取诸多项目 资源,但当其期满离职后,E村干部及村民却因外部物质资源输入的中断而耗散内生发展动力。 驻村干部在争资跑项中确立了自身在产业协同中的结构洞位置,但并不能由此忽视村两委的 资源禀赋。作为国家项目与乡村社会中介的驻村干部,在承接项目资源落地村域社会的过程中, 仍离不开具备权威象征性资源的村两委的协助配合,二者基于资源竞合差异形塑不同产业协同生 态。如 H村驻村干部 FJ,原单位为某国企,借助在争资跑项中的比较优势,同时联合村两委进行资 源协作,构建了更为多样的产业协同生态。与之相对的 X村驻村干部 ZX,原单位资源条件远不如 FJ,内外交困的资源竞合状况形塑了 X村相对单薄的产业协同生态。 (三)价值建构:文化协同的精神符码 贫困现象的发生看似为经济问题,实为文化问题。文化扶贫在驻村帮扶中“发挥着基础性、引 领性作用”[34]。村庄公共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在于价值维度的村庄公共精神再生产。但由于驻村 干部和村两委分别背负来自政府、村庄的特定使命,往往基于本位主义而在利益均衡、协调沟通及 信息共享时有所保留,由此导致两者公共精神层面的文化价值协同偏差。对此,二者需致力公共 生活改善及公共秩序建设,以实践公共性弥合价值公共性偏差并助力文化协同。 此外,文化传统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以文化人的重要功能。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对村庄传统文化 的认同感影响协同治理程度,认同感越高,其协同成效越显著。认同感受公共性制约。对此,驻村 干部应协同村两委参与纠纷调解等乡村公共事务,扭转村治场域仅有“自治之名”却无”自治之实” 的现状,使日益衰微的村庄公共性重拾生机。W 村和 Q村所形成的“文化设施 +文化活动 +特色 文产”模式,在提升村民公共精神的同时亦实现村庄经济增益。但值得注意的是,驻村干部在参与 乡村文建时若难以突破传统科层的刻板标准则致远恐泥,应积极融入乡村文化语境,以柔性嵌入 弥补村两委在文化扶贫中的能力短板,二者进而通过文化协同共推乡村文化振兴。 (四)角色互动:目标协同的内在驱动 作为协同实践载体,多元主体的角色界定和互动关系形塑了协同治理的基本格局。就主体逻 辑而言,“谁应该参加治理”成为协同治理面临的首要问题,同时也成为影响协同效果的重要因素。 作为国家行政派遣的驻村干部和代表村庄内部力量的村两委需具备参与村庄公共事务所需的联 合行动能力。协同治理客体主要涉及“村与民”这对核心范畴。无论是旨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的乡村振兴战略,还是瞄准“为农民而建”的乡村建设行动,“村与民”均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的协 同工作对象。由此形塑协同治理中的主客体角色互动逻辑,并内在驱动“谁之乡村建设”的协同目 标导向,优先解决贫困户等边缘群体的生产生活困难成为二者的共同工作内容。 事实上,驻村干部得以有效嵌入乡村治理体系的关键在于乡村往往囿于治理难题却又无法依 靠自身力量加以根本解决,遂将村治难题诉诸外部嵌入力量。但在当前村治格局中,重视村两委 包办而忽视驻村干部等多方参与的现象较为普遍,乡村治理往往成为村两委的“独角戏”。为此, 既要继续发挥村两委的作用,又要鼓励驻村干部等多元主体充分发挥协调、均衡、互补的功能,形 成村庄治理合力。依托“组织领导 +设施保障”新型模式,D村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在实现各自角色 扮演及良性互动的基础上达成“矛盾不出村”的善治协同目标。因此,明确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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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李丹阳,张等文: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的协同治理  1 05  色定位并促进其良性互动,成为协同治理得以实现并持续助力乡村振兴的动力源泉。 图 2 双轨并行视角下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协同治理的生成机理 五、基本结论与讨论 村治场域中的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共同在场作为基本事实而广泛存在于中国乡村治理的长时 段议程中,基于二者关系的协同性表达,不仅在理论范式上弥补了不同视角下的二者非均衡互动 张力争论,也借此回应了中国短时期取得巨大脱贫成就的经验共识。运行于内力轨道的村两委, 其自治角色及功能存在一定程度夸大;而运行于外力轨道的驻村干部,其借以进入村治场域并与 村两委达成一致行动的策略选择又被嵌入性逻辑简单遮蔽。事实上,驻村干部的外部嵌入并非天 然有效,其与村两委的有效衔接并非易事,尚需驻村干部以柔性调适方式来应对村庄既生的结构 化排斥。如果无法建立双轨协同运行的治理体系,村域社会内在排斥力量必然引发乡村治理的新 困境。 本文以 A省 B市个案为基础,通过建构“双轨并行”的分析框架,探究运行于外力轨道的驻村 干部与运行于内力轨道的村两委何以在村治场域内营造主体间协同治理生态并实现乡村治理效 能的整体提升。借助 B市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协同治理实践的田野观察,发现二者呈现出组织模式 协同、产业样态协同、文化格局协同以及善治目标协同的多重实践样态,并分别助推乡村组织振 兴、产业振兴、文化振兴等。基于“双轨并行”的解释框架,驻村干部和村两委达致协同治理实践样 态的根源分别在于组织结构嵌套、产业资源竞合、文化价值建构以及角色主体互动。 从制度可及性来看,驻 村 干 部 和 村 两 委 的 协 同 治 理 应 遵 循 普 遍 与 具 体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一 方 面,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具有普遍运行逻辑,即要从整体上优化村域协同治理的外部系统环境,准确 把握协同治理过程中的主客体及其互动关系,以实现协同治理效果存量增效为目标导向,确立以 协同效果序列和协同效果层级为核心的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另一方面,不同区域差异明显,制 定农村政策应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针对遭遇外部系统环境障碍的村庄实施主体 协同及组织协同策略,重构驻村干部同村两委的合作关系;对于偏重多元主体公共精神偏离的村 庄实施价值协同策略,促进驻村干部同村两委的公共精神再生产;对待外部资源汲取便捷的后发 村庄实施资源竞合策略,发挥驻村干部、村两委产业协同作用,持续增益乡村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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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李丹阳,张等文: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的协同治理  1 07  [29]杨晓婷,陆镜名,刘奕辰,等.“资本下沉”赋能“资源释放”:第一书记带动贫困村脱贫的行动逻辑与高效机制 [J].中国农村观察,2020(6):49-67. [30]夏志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转换[J].中国社会科学,2020(5):4-27. [31]程同顺,许晓.驻村帮扶下的乡村治理变革———基于 H省 C镇 X村的田野调查[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20 (1):94-103. [32]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6. [33]折晓叶,陈婴婴.项目制的分级运 作 机 制 和 治 理 逻 辑———对 “项 目 进 村 ”案 例 的 社 会 学 分 析 [J].中 国 社 会 科 学,2011(4):126-148. [34]赵迎芳.当代中国文化扶贫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理论学刊,2017(5):113-120. CollaborativeGovernanceofVillageResidentCadres andVillagePartyBranchandVillageCommittee LIDanyang,ZHANGDengwen (SchoolofPoliticsandLaw,NortheastNormalUniversity,Changchun130117,China) Abstract:VillageassistanceisanimportantinstitutionalarrangementforthePartyandthegovernmentto taketheelitesinkingwaytoactivelyinterveneinthecountrysidetoimprovethecurrentsituationofvil lagegovernanceinthepracticeofpovertyalleviationinChina.Throughtheselectionofexcellentcadres toembedruralgovernance,thevillageresidentcadresasanadministrativeembeddedgovernanceforce, constituteanimportantmeansforthestatetoreshapetheorderofruralgovernance,andform a“dual trackparallel”governancepatternwiththevillagepartybranchandvillagecommitteerepresentingthe formalpowerofthestateandthegrassrootsautonomouspower.Asanexperiencesummaryofthecurrent practiceofvillagebasedassistancewithuniquecharacteristicsinChina,the“dualtrackparallel”gov ernancepatternmakesthevillageresidentcadresoperatingintheexternalforcetrackandthevillagepar tybranchandvillagecommitteeoperatingintheinternalforcetrackplayanirreplaceableanduniquerole inthefieldofvillagegovernance,andjointlyshapethepracticepatternsofruralcollaborativegovernance suchasorganizationalcultivation,capitalcompetition,culturalconstructionanddisputemediation.Its formationmechanismiscloselyrelatedtofactorssuchasnestedorganizationalstructure,competitionand cooperationofindustrialresources,culturalvalueconstructionandinteractionofrolesubjects,whichis ofgreatsignificancetoimprovetheefficiencyofruralgovernance. KeyWords:dualtrackparallel;thevillageresidentcadres;thevillagepartybranchandvillagecom mittee;collaborativegovernance;ruralrevit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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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 2021年第 6期    JOURNAL OF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第 20卷)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生成逻辑 蔡炉明 (广西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 摘 要: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既有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也有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直接关乎农 村社会稳定发展。首先界定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内涵,结合历年来农村群体性事件,基于原生性和次生性 的农村社会稳定风险,聚焦风险源形成、风险传递和风险的社会放大等关键环节,深入解剖不同类型农 村社会稳定风险的各 个 阶 段 生 成 逻 辑 脉 络。其 中,原 生 性 农 村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大 致 遵 循 “内 部 因 素 激 发—政治权威直接受损—群体行为失序—社会稳定损害”的生成逻辑;而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大 致遵循“外部因素诱发—政治权威间接受损—群体心理催化—社会稳定损害”的生成逻辑。因此,农村 社会稳定风险的精准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应树立整体性思维、全局观念。针对不同类型农村社会 稳定风险,需精准识别与精准治理,并运用差异措施进行防范预警和精准施治。 关键词: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政治权威;群体性事件;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C912.82;D631.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202(2021)06-0108-11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我国农村地区社会稳定风险也日益 凸显[1],其类型不断增多,极大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发展成效。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地 区社会稳定风险防控预警,出台一系列有关政策方案,譬如,建设平安乡村在 2018年和 2021年的 中央一号文件都重点提及。鉴于此,本文立足我国农村社会实际,基于不同类型农村社会稳定风 险,结合历年来群体性事件,试图找出不同类型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生成逻辑,旨在丰富发展社会 稳定风险理论,且服务于化解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实践。 一、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研究概况 社会稳定风险是我国政治实践发展的特有概念,开始于四川省遂宁市政府在 2006年提出重大 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自此以后,社会稳定风险被大量运用于我国社会经济建设活动中。 社会稳定风险得到国内学者广泛关注,成为管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多学科研究热词。对于社 会稳定风险概念界定。主要代表性观点集中在:一是将社会稳定风险界定为广义的社会风险,即 政治、经济、文化任何领域内的风险造成社会动荡和社会不安[2];二是把社会稳定风险界定为对社 会正常发展所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即引起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3];三是将 社会稳定风险界定为引起社会陷进失序状态的可能性,即社会系统陷入失序状态的概率[4]。综合 可见,社会稳定风险和社会风险并不一致,社会稳定风险是社会风险的某个具体表现,且两者都会 对社会稳定秩序产生不同程度上威胁,影响社会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稳定风险是我国政治实践发展特有概念,国外对此研究较少。近年来,关于农村社会稳    收稿日期:2021-06-24   DOI:10.7671/j.issn.1672-0202.2021.06.011  基金项目: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2020KY18028)  作者简介:蔡炉明(1991—),男,江西九江人,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稳定风险 和“三农”问题。Email:clm19911210@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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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蔡炉明: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生成逻辑  1 09  定风险研究引起国内学者重点关注,深入揭示农村社会稳定风险问题的内在实质。在引发社会稳 定风险因素方面:一是农村土地征收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5]。如张洁等以新疆农村土地征收为 例,发现新疆不同地区农村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存在差异性[6]。二是农村重大工程项目会引发 社会风险[7]。三是在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同样也存在利益矛盾纠纷所引发的社会稳定风 险问题[8]。四是经济不均衡带来的农村社会稳定风险[9]。在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化解路径方面, 施从美等认为农民社会焦虑是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生成机理,应从化解农民社会焦虑方面促进农 村社会稳定发展[10]。同时,还需要优化制度体系促进农村社会风险防范机制建构[11]。综上所述, 现有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引发因素、促进路径等,不同类型农 村社会稳定风险的生成逻辑研究鲜有。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日益提高,不同主体 的权益冲突时有发生,农村所面临的社会稳定风险问题日渐增加且种类纷繁复杂。 现阶段,与城市地区社会稳定风险相比[12],我国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诱因更多样、隐蔽性更 深、危害更严重。具体表现在:(1)诱因多元化。当前,转型期农村社会稳定风险主要包括自然环 境和社会环境发展所带来的诱因[13]。一方面,第一产业容易受到自然环境变化的威胁。另一方 面,近年来社会经济领域发展转型所诱发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概率呈现增加趋势。(2)隐蔽性更深。 当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激发之前,其主要经历酝酿、累积和扩散阶段[14],一般在酝酿阶段难以有效识 别,加之农村社会公众对社会稳定风险的感知力较弱,无法采用有效的措施来防范化解。(3)危害 更严重。在横向角度上,农村社会稳定风险会殃及一定区域范围内大部分人群,对人群正常生活 和生产等领域产生严重威胁。在纵向角度上,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爆发如生态环境等遭到破坏,既 能威胁当前社会稳定秩序,也会影响后续社会长久发展。由此看来,伴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现代化 发展深入推进,农村社会稳定风险也将长期存在和时有爆发。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对农村社会稳 定风险的生成逻辑进行深入剖析,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借鉴意义。 二、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界定与类型 (一)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界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经济改革力度不断加深,农村旧有社会结构发生深刻且剧烈 变化。当前农村社会结 构 日 益 复 杂 化 和 出 现 分 化,致 使 农 村 社 会 发 展 所 面 临 各 种 风 险 也 日 益 增 加。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Giddens)把现代社会的风险划分为外部风险(externalrisk)和人为 制造的风险(manufacturedrisk)[15],一方面,外部风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某种自然、社会等现象发 生,对人类生命安全和社会财富等造成损失和损失程度的客观不确定性。其主要是来自外部,原 因在于传统或者自然的不变性带来风险。另一方面,人为制造的风险是在人类科技进步、知识能 力增强等背景下产生,主要是指不断增长知识对社会发展所产生风险,是人们之前并没有体验到 的。在识别现代社会风险方面,斯科特·拉什(ScottLash)认为需要重点关注社会结构变迁所面临 风险[16]。由此可见,伴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结构不断转型,从传统经济结构转型现代经济结构。在 此过程中导致社会生产结构、社会成员价值观、社会不同阶层权益等不断转变分化,致使农村各种 社会潜在风险日益增加和日趋变化,即从传统农业社会的危险转向现代化社会的风险。 乌尔里希·贝克(UlrichBeck)认为,风险社会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产物[17]。由此看来,现阶 段我国农村社会所面临社会稳定风险是农村现代化过程中无法避免的必然产物。当前,学界关于 风险是主观还是客观的争议仍存在。乌尔里希·贝克和安东尼·吉登斯基于“风险制度主义”角 度,认为风险社会形成根源是“制度问题”。风险是以客观事实为基准,具有时间与空间的“不确定 性”。同时,风险社会理论的重要分析方法是“制度分析”,重点揭示现代性的制度所存在问题和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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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盾[18]。玛丽·道格拉斯(MaryDouglas)认为,风险既是一种认知,又是一种社会存在[19]。胡象明 认为,风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秩序[20]。张康之认为,风险的生成是一个客观的 历史过程[21]。综合以上观点,发现风险能够对有关涉及主体产生不同程度损害,严重威胁社会稳 定秩序。因此,借鉴乌尔里希·贝克和安东尼·吉登斯的“风险制度主义”观点,本文认为风险是 风险主体受损的可能性,影响社会秩序安定,具有时间与空间的“不确定性”。 基于以上分析,界定风险主体是剖析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概念的重要前提,而风险主体是指“风 险针对谁”。农村社会稳定风险通常认为是农村社会系统陷入失序状态的概率或可能性,农村社 会系统陷入失序状态是一种“非常态”,主要涉及农村社会秩序受到损害。而社会秩序是指稳定有 序的社会状态,主要体现在较为稳定的社会结构、正常运行的社会功能[22]。显然,农村社会稳定秩 序并不是完全自发形成,需要有权威性强的部门来维持[23]。在现代化社会中,政府部门既是维持 农村社会秩序的主体,也是政治权威的主要行使者,与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爆发有着密切关系。基 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政治权威是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爆发的风险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的一般性表征是群体性事件,而农村群体性事件是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集中体 现。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发生原因也趋向多元化、复杂性。从中看 出,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发生与政治权威受损密切相关,政治权威是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风险主体, 农村政治权威的代表是地方政府部门。若政治权威受损,对农村社会结构秩序发展会产生严重威 胁。综合以上分析,本文认为社会稳定风险是指政治权威受损致使社会系统陷入不稳定乃至混乱 状态的概率或可能性。而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是指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在某些特定情景 中政治权威受损导致个人或群体行为失序且威胁社会治安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 (二)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类型 伴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深入转型发展,社会潜在矛盾风险不断涌现,致使农村群体性事 件时有发生(见表 1),严重威胁农村社会稳定秩序。剖析历年来发生农村群体性事件,发现威胁农 村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发生原因既有内部因素激发也有外部因素诱发。借鉴冯周卓等将社会稳定 风险划分为原生性和次生性的社会稳定风险[24],基于历年来农村社会发生的典型群体性事件,本 文认为导致农村政治权威受损既有内部因素也有外部因素,从而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类型主要包括 原生性和次生性的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其生成逻辑也存在不同脉络。 表 1 农村典型群体性事件   时间     事件     主要原因    所属风险类型 2005年 4月 浙江东阳市画水镇污染事件 外部因素:化工企业污染 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 2005年 12月 广东汕尾市东洲镇冲突事件 内部因素:土地争议和补偿 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 2008年 7月 云南普洱市孟连县冲突事件 外部因素:经济利益长期纠纷 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 2009年 7月 湖南浏阳镇头镇镉污染事件 外部因素:镉污染 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 2009年 8月 陕西凤翔长青镇血铅事件 外部因素:铅中毒 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 2011年 9月 广东陆丰市乌坎村冲突事件 内部因素:土地征收信息不对称 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 2012年 10月 浙江宁波市镇海区 PX事件 外部因素:化工企业扩建项目 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 2013年 1月 广东江门市南安村冲突事件 内部因素:土地征收 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 2013年 10月 云南晋宁县广济村打砸事件 外部因素:传唤嫌疑人 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 2014年 11月 海南海口市三江镇冲突事件 内部因素:项目建设矛盾 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 2016年 3月 河南汝州市温泉镇冲突事件 内部因素:棚改拆迁矛盾 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 2017年 12月 湖南花垣县血铅事件 外部因素:铅中毒 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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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蔡炉明: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生成逻辑  1 11    如前所述,原生性社会稳定风险是由内部因素激发下政治权威直接受损所发生威胁社会治安 的可能性,大多发生于政府部门与部分农村社会公众之间。而次生性社会稳定风险是由外部因素 诱发政治权威间接受损所发生威胁社会治安的可能性,主要出现于非政府部门与部分农村社会公 众之间。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是一项启发性研究,尝试从原生性和次生性的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结 合历年来农村典型群体性事件,立足我国农村社会实践,聚焦风险源形成、风险传递和风险的社会 放大等风险演变发展的三大关键环节,深入解剖不同类型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生成逻辑脉络,并 对生成逻辑脉络进行学理分析和案例佐证。 三、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及其生成逻辑 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是指政治权威因为内部因素受损所激发个人或群体行为失序且威 胁农村社会治安的可能性。原生性社会稳定风险主要由政府部门与农村社会公众之间直接权益 冲突所激发,一旦政府与部分农村社会公众之间直接权益冲突被激发,会对政治权威产生重要冲 击[25]。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生成,大致遵循“内部因素激发—政治权威直接受损—群体行 为失序—社会稳定损害”的逻辑(见图 1)。尤其是政府部门与部分社会公众的权益冲突造成政治 权威受到直接损害,更容易催化群体行为失序。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城镇化等推进,特别是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政绩,不注 重维护农民群体正当权益,致使农村社会潜在矛盾激化,继而导致由内部因素(如土地补偿争议、 重大项目建设矛盾等)所激发的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事件概率趋向不断增加。如汕尾市东洲 镇冲突事件、陆丰市乌坎村冲突事件等。这些冲突事件是由土地征收等问题所引发典型原生性农 村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具有代表性,学者也进行了深入剖析[26]。 图 1 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生成逻辑 (一)直接权益冲突出现,风险源形成 在“内部因素激发—政治权威直接受损”阶段,(1)内部因素激发。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经济转 型发展,在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征收等领域中,由于地方政府官员腐败、信息不对称、渠道 表达不畅等因素,村民因土地征收等问题对基层官员产生不满,引起政府部门与农村社会公众之 间直接权益冲突概率大幅增加,冲击农村原有权益结构。由此可见,村民与村委会的土地补偿等 问题是直接内部激发因素,农民应有土地等权益被损害,此种内部矛盾在较长时间未能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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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当前农村社会工 业 化 和 城 镇 化 进 程 加 快,由 于 土 地 补 偿 等 问 题 所 引 发 的 社 会 冲 突 事 件 大 量 增 加[27]。综合以上分析,内部因素使得原有农村社会权益结构出现变迁分化,矛盾日益凸显和尖锐 化,风险源开始浮现。因而,农村社会经济转型发展是农村社会冲突事件发生的宏观背景。 (2)政治权威直接受损。当内部因素致使直接权益冲突不断酝酿、累积和爆发,原有社会权益 结构被冲击。权益受损村民对村委会和当地政府部门产生不信任和危机感,地方政府整体公信力 开始出现下降状况,政治权威直接受损严重。揭示村民对政府部门的不信任感与社会稳定风险状 态高度相关。同时,由于农村基层政府(如乡镇政府、县政府等)处理权益冲突能力相对较低,未能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冲突,助推风险源形成。而风险源是导致风险的源头,其大小、能量和速度等影 响风险传递程度,其生成具有相当的影响力、破坏性等。在风险源形成催化下,权益受损的社会公 众进行风险感知。而风险感知是指社会公众对风险的主观感受程度,受到个体特点、群体特征、风 险沟通、风险性质等多因素影响[28],较大程度上影响个人和群体对风险的态度行为。在过程中受 到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容易出现风险感知偏差。即权益受损的社会公众进行风险感知的程度 和结果出现差别偏离,从而加剧政治权威直接受损程度。由此可见,内部因素激发导致政府部门 与农村社会公众之间出现直接权益冲突,经过不断酝酿、累积和爆发,使得农村社会公众对政治权 威产生不信任和危机感。诱 发 社 会 公 众 进 行 风 险 感 知,出 现 风 险 感 知 偏 差,容 易 陷 入 “塔 西 佗 陷 阱”。若政府部门失去公信力时,出现公共信任风险,陷入“塔西佗陷阱”[29]。一旦陷入“塔西佗陷 阱”,农村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之间直接权益冲突将进入无法调解状态。综合以上分析,内部因素 激发使得政治权威受损的风险源基本形成,公共信任风险不断扩大,处于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 险生成的第一阶段。 (二)双方权益博弈无果,风险传递形成 在“政治权威直接受损—群体行为失序”阶段,(1)双方权益博弈无果。存在共同权益和权益 一致性的群体,基于对共同权益目标的追求,形成目标耦合群体。由此可见,群体性和耦合性是农 村社会稳定风险的基本特征。目标耦合群体中个体权益并不是割裂,而是密切相连。经历大量个 体目标不断耦合,形成同一联合的目标耦合整体。目标耦合的农村社会公众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 益,与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权益博弈。而农村普通社会公众负担权益博弈的主要成本,所取得的收 益微乎其微。在此权益博弈过程中,参与个体和群体的权益总体上受到损害。且不同个体和群体 所受到损害程度存在差异,因而不同个体和群体的情绪生成状况不同。此种权益博弈由于信息不 对称、策略选择差异性和有限理性等,难以形成有效共识和实现合作博弈。最后博弈双方的总收 益为“零”,出现“零和博弈”(zerosum game)窘境[30]。 (2)风险传递。风险传递过程需要传导载体才能有效进行,而风险的传导载体主要涵盖信息、 人才和资金等,从而形成信息流、人才流和资金流等风险流。在风险传递过程中,较易形成传导节 点,而传导节点是由不同类型风险流积聚的交汇结合点。对于传导节点能够有效处理,则可以有 效阻断化解风险,反之风险则大量不断累积和直至爆发[31]。在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中,目标 耦合个体和群体是风险传递过程的传导节点,在不同传导节点间生成更大群体公共信任风险。直 接权益受损的农村社会公众(A)对政治权威产生不信任感,在目标耦合和权益博弈无果等催化下, 会传递更多农村社会公众对政治权威产生更多不信任。风险不断传递到更多权益受损的农村社 会公众 B、C、D……中,进而影响个人和群体的数量范围不断扩大。风险在权益相关个人和群体中 得到不断再扩散、再聚积,进而生成更大公共信任风险。在风险传递过程中,权益受损的农民群体 在目标耦合和权益博弈无果催化,加之社会关系网络的刺激下,潜在风险嬗变现实矛盾,更容易产 生群体性过激反应,进而采取不合理乃至极端突发群体行为,风险源被彻底激发。由此看来,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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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蔡炉明: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生成逻辑  1 13  性和突发性是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衍生特征。综上所述,在此阶段,目标耦合的个体和群体不断 形成,风险传递得到强化,处于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生成的第二阶段。 (三)群体行为失序,风险的社会放大形成 在“群体行为失序—社会稳定损害”阶段,(1)风险的社会放大。风险的社会放大(SARF)是指 风险信息和信息流通过社会站和个体站发挥影响[32],即通过意见领袖、社会群体、新闻传媒等传播 认知、直觉、感受等,连续助推风险危害程度加深。因此,经过社会放大的信息流和社会公众反应 等,产生风险的涟漪效应[33],即风险所带来的后果趋向扩散化、多元化。具体表现在:其一,风险社 会放大的信息流主要借助互联网等传播媒介传播扩散,形成较强大社会舆论压力;出现一连串“形 变”,产生一系列衍生效应,引发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风险感知。其二,风险社会放大的社会公 众反应是指风险信息流经过多轮传播,不同社会公众基于社会文化背景和各自价值观念等所采取 策略反应。继而容易出现污名化现象,造成公众信任的局部崩塌,致使风险沟通处于濒临失败情 景。受直接影响个人和群体会采取不合理乃至极端群体行为,进入风险的社会放大状态,逐渐助 推风险危害程度加重。通过 风 险 信 息 和 信 息 流 的 传 播、加 工、交 汇 等 环 节,出 现 “沉 默 的 螺 旋 ”效 应[34],致使更多直接权益受损者、间接权益相关者和无权益相关的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产生焦虑、 愤怒等不良情绪[35]。不良情绪在个人和群体中相互感染、刺激和认同,形成情绪耦合群体。因此, 情绪耦合个体和群体是风险的社会放大传播节点,在不同传播节点间形成群体激愤心理等不良情 绪。大量个体情绪耦合,形成同一融合的情绪耦合整体。 (2)社会稳定损害。在情绪耦合过程催化下,群体行为的危害性和破坏力不断加剧。群体行 为是群体成员互相作用和影响的产物,体现群体成员对外在环境、内在心理等因素感知的最终反 应[36],极端群体行为既是群体行为的异化表现,也是权益受损农民群体基于对共同权益追求与情 绪高涨情况交汇下形成,具有一定的组织性、从众效应和盲从效应,出现“群体极化”现象[37]。即 个人观点看法通过群体成员作用不断加强,使得观点看法更趋向极端化。在群体压力和不良情绪 等催化,激发更多目标耦合的个体和群体“加入”。群体行为被群体成员不断效仿,使得极端群体 行为对社会稳定所产生的危害性和破坏力更趋严重。而社会稳定是指社会的秩序有序、各项功能 正常运作,即整个社会处于良性运行状态[38]。群体行为蔓延造成社会稳定损害,即社会各项功能 难以运作,非法行为激增。在此阶段,情绪耦合整体不断形成,风险的社会放大效应不断强化,严 重威胁社会稳定结构秩序,处于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生成的第三阶段。 四、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及其生成逻辑 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是指政治权威因为外部因素受损所诱发个人或群体行为失序且威 胁农村社会治安的可能性。伴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经济转型发展,农村社会公众与企业、社会团体 等主体互动交流频率大幅增加,在此过程中出现主体之间权益冲突次数日益增加,进而次生性农 村社会稳定风险发生概率也大幅提升。固然政府部门并不是外部因素导政治权威受损的直接诱 因,但政府部门应负有一定责任,原因在于部分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等社会经济建设活动中存在 审批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因素,从而加速农村社会公众与非政府部门的之间权益冲突出现。 次生性社会稳定风险主要由农村社会公众与非政府部门(如企业、社会团体等)之间直接权益 冲突所诱发,外部因素造成政治权威间接损害原因更加复杂,且其他社会风险容易转变为次生性 社会稳定风险。若农村社会公众与非政府部门之间权益冲突未能有效解决,为了表达自身合理权 益诉求,权益受损的社会公众采取对政治权威产生冲击的间接手段。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 生成,大致遵循“外部因素诱发—政治权威间接受损—群体心理催化—社会稳定损害”的逻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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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别是农村社会公众与非政府部门的权益冲突造成政治权威受到间接损害,更容易刺激群体心理 生成。 近年来,由外部因素(如企业乱排污、黑恶势力犯罪等)所诱发的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事 件不断增加。如浏阳市镇头镇镉污染事件、宁波市镇海区 PX项目事件等。这些事件是由环境污 染等问题所引发的典型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事件,体现外部因素诱发农村社会稳定风险事 件。依据此类典型群体 性 事 件,对 次 生 性 农 村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的 生 成 各 个 不 同 阶 段 进 行 深 入 分 析 (见图 2),旨在剖析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各个不同生成阶段的形成机理和演变特征。 图 2 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生成逻辑 (一)间接权益冲突出现,风险源形成 在“外部因素诱发—政治权威间接受损”阶段,(1)外部因素诱发。外部因素诱发非政府部门 与农村社会公众之间出现权益冲突。部分非政府部门为了追求权益最大化,采取非理性方式谋取 非法权益。在此过程中,严重侵害农村社会公众现有合法权益,致使两者矛盾尖锐化。由于非政 府部门和农村社会公众之间难以进行有效风险沟通,出现市场失灵情境,致使权益冲突矛盾无法 根本解决。同时,鉴于政府部门是政治权威的主要代表和外在权益冲突的潜在助推者,农村社会 公众本能持有“政府该负责”的共识观念[39]。继而政府部门间接成为农村社会公众不良情绪的泄 愤对象,致使农村社会公众对政治权威产生不信任和危机感。 (2)政治权威间接受损。当外部因素诱发外在权益冲突出现,部分农村社会公众对政治权威 产生不信任和危机感,风险感知开始。在此过程中,政治权威间接受到损害,风险源正式形成。在 当今农村社会现代化发展中,伴随着大量企业入驻农村地区,农村地区社会经济活动大幅增加。 同时由于乡镇企业生产方式较为落后和经济增长方式相对粗放等,加之部分地方政府部门监管不 到位,因企业生产活动的环境污染和邻避效应等所引起农村社会冲突事件也大幅增加。环境污染 等直接影响农村社会公众的生产活动和生活环境,冲击农村社会原有不同主体权益结构 。[40] 农村 原有权益结构出现变迁分化,农村社会公众权益被损害,致使农村社会公众产生不良情绪。农村 社会公众担忧项目建设等活动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环境状况等所导致负面影响,激发嫌恶情结,产 生邻避效应[41]。因而,企业生产的环境污染等问题造成农村社会公众权益受损是间接诱发外部因 素,外部矛盾未能及时有效解决,风险源不断延伸扩散。继而外部因素不断酝酿、累积和爆发,地 方政府难以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出现政府失灵状况。综上,市场失灵情境和政府失灵状况先后出 现,农村社会公众对地方政府产生更多的公共信任风险,致使政治权威间接受损严重。由此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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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蔡炉明: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生成逻辑  1 15  外部因素导致政治权威间接受损是诱发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基本前提。 (二)三方权益博弈无果,风险传递形成 在“政治权威间接受损—群体行为失序”阶段,(1)三方权益博弈无果。由于权益受损的农村 社会公众对政治权威产生不信任感,相应权益表达渠道的缺乏和表达不畅等,且无法拥有足够话 语权和双方权益目标的冲突性,呈现有限理性局面,致使农村社会公众与部分非政府部门的双方 权益冲突难以有效解决,难以形成变和博弈结果。变和博弈是指博弈参与方基于不同选择策略, 各方均能获得相应收益。加之部分政府部门缺乏有效调节手段,权益冲突难以有效阻断,引起三 方权益博弈无果,博弈均衡难以有效形成[42],最终使得风险进入濒临爆发状态。 (2)风险传递形成。在三方权益博弈无果后,风险传递得到强化。经过风险传递的传导载体、 传导节点和风险流等,风险传递得以进行。风险日渐累积,其大小和威力被不断强化。更多权益 受损的农村社会公众形成 群 体 聚 合,风 险 影 响 个 人 和 群 体 日 益 扩 大,进 而 出 现 “一 呼 百 应 ”现 象。 在风险传递过程不断催化下,目标耦合的部分农民群体会采取群体过激行为,出现“群体极化”现 象。群体行为在群体成员不断模仿刺激下,致使极端群体行为的危害性和破坏力更严重。综上, 极端群体过激行为不仅冲击非政府部门正常活动,也降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倘若地方政府部门 能够采取强有力调节手段监管非政府部门活动,并与农村社会公众进行有效风险沟通,较为极端 的群体行为也不易生成且蔓延,风险传递过程就难以形成。 (三)群体心理催化,风险的社会放大形成 在“群体心理催化—社会稳定损害”阶段,(1)风险的社会放大。在风险传递过程催化下,风险 信息及信息流经过个人站和社会站作用,权益受损农村社会公众生成更多不良情绪,致使公众信 任崩塌和出现污名化现象。风险的社会放大效应进一步强化,权益受损农村社会公众基于不良情 绪的感染、刺激和催化,形成情绪耦合群体。 (2)社会稳定损害。在情绪耦合过程的催化下,加之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诱发原因更复 杂多元,群体心理更容易生成并得到强化。在此过程中,群体心理更容易趋向极端化。群体心理 是指情绪耦合群体在内部外环境相互影响和内在交汇下所形成的消极心理状态[43],是群体行为的 内在机制,主要包括盲从、泄愤、逆反和法不责众等心理。同时,群体心理主要通过谣言肆虐、群体 聚合和群体激愤等助推。具体表现在:其一,在情绪耦合和风险社会放大的信息流催化下,不实信 息等谣言在个体和群体中传播,不实信息“成真”,出现谣言“满天飞”,最终形成谣言肆虐现象。谣 言在情绪耦合的个体和群体不断肆虐,容易进入难以控制状态,最终影响社会舆论导向。其二,群 体聚合是指风险信息和信息流在密切相连的情绪耦合个体和群体不断蔓延,致使个体与群体观念 认同大体趋向一致。加之政府部门难以有效进行引导监管,致使与风险事件有关个体与群体实现 聚合。聚合的个体与群体数量大幅增加,生成更大规模的群体集合,从而产生聚合效应。同时,由 于群体中个体对群体观念和行为的跟风和盲从,致使风险事件的群体聚合效应无法有效调节。其 三,群体激愤是指参与风险事件的个体与群体在群体聚合后所产生的激动愤怒等心理活动,也是 个体与群体的观念认同逐渐趋向一致的表现。因此,在谣言肆虐、群体聚合、群体激愤和和其它不 良情绪的交织裹挟下,激发更多民怨民愤。在民怨民愤和风险信息等催化下,极端群体心理被进 一步的社会放大,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助推产生严重后果。 五、结论与启示 通过对原生性和次生性的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及其生成逻辑进行深入剖析,得出以下结论:其 一,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是一种不确定性和可能性,对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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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严重威胁。其二,农村社会稳定风险主要类型分为原生性和次生性的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其生成 遵循相应规律性。其中,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大致遵循 “内部因素激发—政治权威直接受 损—群体行为失序—社会稳定损害”的生成逻辑,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大致遵循“外部因素诱 发—政治权威间接受损—群体心理催化—社会稳定损害”的生成逻辑。其三,原生性和次生性的 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存在区别和联系。区别在于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是由政治权威因内部因 素受损所激发个人或群体行为失序且威胁农村社会治安的可能性,而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是 由政治权威因外部因素受损所诱发个人或群体行为失序且威胁农村社会治安的可能性。联系在 于生成过程中,政治权威都受到损害。若政府处置不当,都会对农村社会稳定产生严重威胁。 随着我国农村社会经济不断转型变革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种类也纷繁复 杂。为了促进我国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主要有以下启示:第一,维护农村 社会稳定工作既是一项政治领域工作,也是经济、社会、文化等多领域综合工作。农村社会稳定风 险既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秩序,也威胁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等的全面发展。因此,各级地方政府部 门应树立整体性思维、全局观念,将农村社会稳定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重要绩效评价指标。 第二,通过深入解剖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生成的原生性和次生性的逻辑路径,便于精准识别不 同类型的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并运用差异措施精准治理。一方面,对于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 治理,关键要义是提高政府部门的政治公信力和政治信任,从而减少政府部门与农村社会公众直 接权益对立。政府部门应强化依法行政力度,及时有效公布政务信息。强化政府廉政建设力度, 塑造政府良好社会形象,避免陷入“塔西佗陷阱”。同时,完善农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防范机制, 科学有效识别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提高对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感知能力,将农村社会稳定风险“大 而化小,小而化了”,避免进入风险传递过程与社会放大状态。此外,一旦政府与农村社会公众之 间出现权益冲突,政府部门应积极听取有关社会公众合理诉求,进行有效风险沟通。采取合理合 法的有效措施能够缓解甚至解决与公众之间的权益冲突,进而防范原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爆 发。另一方面,对于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治理,重中之重是提高政府部门应对风险和危机的 能力,进而减少非政府部门与农村社会公众的直接权益对立。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主要是由 于外部因素导致政治权威受损所引发,因而应建立健全一系列应对危机的制度方案,做好危机演 练工作。同时,政府部门强化对市场和企业等主体监管力度,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市场运 作方式和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减少和避免农村社会公众与非政府部门之间权益冲突,进而将次生 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扼杀在“摇篮”。 第三,对于不同类型农村社会稳定风险需要精准治理。精准治理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是一项系 统工程,应树立整体性思维、全局观念。精准治理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既要采取不同措施精准识别 和治理不同类型农村社会稳定风险,也要防范原生性和次生性的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相互交织在一 起,形成复合型农村社会稳定风险,使得治理难度趋向复杂。当前,在农村社会转型发展和全面推 进乡村振兴背景下,风险爆发因素复杂多样,原生性和次生性的农村社会稳定风险难免相互交织 存在。因而,在精准识别和治理原生性和次生性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复合型 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防范预警和精准施治。 参考文献: [1]刘升.城镇集中安置型易 地 扶 贫 搬 迁 社 区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分 析 [J].华 中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2020 (6):94-100. [2]陈静.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探析[J].社会保障研究,2010(3):9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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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 2021年第 6期    JOURNAL OF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第 20卷)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县域治理体系刚性化与乡镇自主性 冯 川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摘 要:县级政府对乡镇的约束性与乡镇自主性的矛盾关系,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在基层治理领域的投 射。近年来中央政府将基层治理纳入规范化制度框架的治理意图更为急切,县域治理体系的刚性化特 征愈加明显。尽管刚性化的县域治理体系导致乡镇“约束型自主”的丧失,却再生产出乡镇的“依附性 自主”,即乡镇以对县级政府的依附性本身为平台,通过对乡镇干部的高强度动员、对政策的深度解读 以及对小概率事件的广泛预防而开辟出新的自主空间。而高强度动员的不可持续、对上依赖强化治理 悬浮、预防性治理诱致治理内卷,构成乡镇“依附性自主”不可忽视的治理风险。 关键词:基层治理;县域治理;治理体系;刚性化;自主性 中图分类号:D625;D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202(2021)06-0119-12 一、县乡关系与乡镇自主性 中国的国家治理向来面临体制一统性与地方治理有效性的矛盾[1],因此需要不断通过收权与 放权动态调整的方式处理中央统一领导与地方自主性的关系,以达到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 性”的目的。地方自主性的概念来源于斯考切波有关“国家自主性”的论述。斯考切波认为国家是 一套具有自主性的结构,“这一结构具有自身的逻辑和利益,而不必与社会支配阶级的利益和政体 中全体成员群体的利益等同或融合”[2]。 县乡关系是中央与地方关系或国家与社会关系在基层治理领域的投射。国家治理层面收权 与放权的动态调整反映在县域基层治理层面,表现为县级对乡镇的约束性与乡镇自主性的矛盾关 系。作为地方自主性在基层治理层面的具体呈现,乡镇自主性在本质上就是作为行动主体的乡镇 依据自身利益诉求而采取行动的组织自主性[3],具体而言即“治理主体实际权限的伸缩性以及选 择空间的弹性化”[4],表现为乡镇“超越各种政治和行政力量的制约,用自己的偏好去实现其特定 行政目标”[5]的自主行动能力。 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权威主义的“命令—服从”型县乡关系[6],许多学者通过建立“上下级 博弈”“选择性执行”[4]“讨价还价”“策略主义”[7]和“共谋”[8]等政府上下级互动模型,论证改革 开放后乡镇自主性的强化。不过另有一些学者则通过阐述政府内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压力势能、 权力势能和政治势能,论证乡镇自主性仍然受到纵向政府间压力型体制[9]、委托方对代理方的考 核控制[10]、目标管理责任的限制[11],以及横向政府间政治竞争的支配[12]。针对乡镇自主性与乡 镇受控性这一对同时存在的悖论性关系,有学者强调二者之间的对立性,认为行政权向县一级集 中化配置的增强必然缩限乡镇因地制宜的自主性空间,而乡镇自主性空间的扩增又必然引致政策    收稿日期:2021-07-20   DOI:10.7671/j.issn.1672-0202.2021.06.01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8CZZ037)  作者简介:冯 川(1989—),男,四川资中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城乡基层 治理。Email:fengchuan2811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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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执行的失控和偏离[13]。与此相反,另有一些学者则强调二者之间在实践过程中达成耦合关系的可 能性,指出乡镇仍能在诸多外在体制结构的制约之下发挥自主性的积极作用[14],形成“约束型自 主”的政府行为状态 。[15] 事实上,随着国家与农民关系在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从“汲取型”转向“服务型”,国家将大量资 源输入乡村,带来基层政权结构与基层治理工作的重大调整。在县乡关系方面,乡镇自主性受到 相比于上述既有研究更加强有力的约制性力量,这是因为以将国家资源下乡纳入更规范化的制度 框架为目的,指标管理精细化、考核手段技术化、监督问责密集化成为资源下乡的伴生物。而更重 要的是在此过程中,代表国家的县级职能部门为了在保证下乡资源安全的同时达到推卸责任[16]、 突出部门重要性和对工作重视的目的,通过针对乡镇政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将标准和要求 提升到超越常规要求的程度。有学者将新时代乡镇政府在自上而下强大约制之下的运行机制归 纳为“多中心工作模式”[17]。这些研究无一例外地指出,乡镇政府的运行逻辑已经脱离原先以简 约治理为特征的单一中心工作模式,县域治理体系愈益刚性化。 与“自主性”这一概念相反,所谓“治理体系刚性化”即治理主体进入丧失其行动伸缩性以及弹 性选择空间的治理状态。不少学者指出,刚性化的治理体系彻底排除了乡镇政府实现“约束型自 主”的可能性,因为刚性化意味着对任何讨价还价空间和变通可能性的清除,其结果是导致乡镇对 灵活性和柔韧性的彻底丧失[18]。但是笔者在河南南部地区的一个乡镇调查发现,在刚性化的县域 治理体系之下运作的乡镇政府,却在执行政策、动员乡镇干部等乡镇治理诸方面仍具有充分自主 性的悖论性现象。不同于既有研究所谓“约束型自主”中乡镇相对于县一级的被动地位,在刚性化 县域治理体系之下,乡镇却可能借由对县一级行政意志的主动依附而争取自主性。这在已有的理 论视角中还未得以充分解释,更无相关经验研究涉及,本文进行分析和探讨的价值与意义也正在 于此。 本文将刚性化县域治理体系之下乡镇争取而来的自主性称为“依附性自主”。如果说“约束型 自主”是乡镇在各种县级行政意志的约束条件之外寻找自主空间,那么“依附性自主”则是乡镇通 过对县级行政意志的主动依附而再造自主空间。本文基于 2020年 12月对河南 Q县 S镇为期 20 天的实地调研,首先阐述县域治理体系刚性化的主要表现,进而呈现乡镇自主性从“约束型自主” 到“依附性自主”的转换逻辑,分析乡镇如何在对县级行政意志的高度依附状态下再造自主空间, 最后揭示在乡镇“依附性自主”之下可能存在的治理风险。S镇位于 Q县东南部,镇域面积 147平 方公里,总人口 571万,下辖 24个村(居)委会,耕地面积 15万亩,是典型的平原农业大镇。两条 高速公路、一条高速铁路和一条省道十字贯通交汇于此,交通四通八达,拥有吸引本地能人返乡创 业的良好区位条件。 二、县域治理体系的刚性化 税费时期,S镇政府的工作事务主要面向以熟人社会或半熟人社会为特征的村庄。利用非正 式资源以较低治理成本和灵活多样的治理方式,自主回应细小琐碎的基层治理事务,是以 S镇为 代表的乡镇政权的基本特征。国家权力和各项制度的触角虽已延伸到乡村,但实际上对基层组织 的监督与约束仍显力不从心,或有时亦有意选择模糊性政策作为治理手段,为基层组织因地制宜 执行政策留下“约束型自主”空间,即基层组织行为在发展经济的前提下具有相当的随意性、短期 性和变通性。非制度化 的 问 题 解 决 方 案,意 味 着 一 系 列 个 案 化、在 地 化、特 殊 主 义 的 问 题 解 决 方 式,以及许多嵌入地方社会关系网络与地方规范中的柔性谈判、妥协与适应性治理逻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成为全面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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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冯 川:县域治理体系刚性化与乡镇自主性  1 21  的总目标之后,中央政府将基层治理纳入规范化制度框架的治理意图更为急切,通过建立大量精 细化、指标化、技术化的考核体系和更为密集的督查问责制度,全面强化对基层的行政控制。经过 中央政府对行政权配置结构的重新调整,乡镇“约束型自主”空间正面临系统性逼仄,县域治理体 系的刚性化特征愈加明显。 (一)从“单中心工作”到“多中心工作” 所谓中心工作,意指基层政权的行政行为在一段时间内围绕某一个工作中心展开[19]。成为中 心工作的事务,通常具有政治任务的属性。由于中心工作往往具有综合性和紧迫性,行政科层制 难以妥善应对,在县域治理体系中需要运用压力机制、动员机制和行政包干制等方式加以落实。 作为党政统合制运作的一种工作模式,中心工作长久以来都是以“单中心工作模式”展开。毛泽东 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就指出:“在任何一个地区内,不能同时有许多中心工作,在 一定时间内只能有一个中心工作。”[20]乡镇政府承接中心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能力有限,而中心工 作毕竟需要通过统筹重组各条线部门的专业分工,以运动式的方法在短时间内加以完成,属于各 条线本职工作之外的非常规事务。只有“单中心工作模式”才能最大限度地突显中心工作的重要 性、区分乡镇工作的轻重缓急,使乡镇最大限度地调配各类资源,集中力量完成中心工作任务,避 免乡镇干部“疲于奔命”。 乡镇工作内容方面的“约束型自主”主要来源于单中心工作模式。在“单中心工作模式”之下, 县级职能部门的工作一般不会被纳入中心工作的范畴。与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私人关系, 以及部门项目资源,是彼时县级职能部门向乡镇推动工作的主要方式。该模式对于乡镇治理的最 大意义在于明确每一个时期的优势工作与底线工作、实事与虚事。优势工作主要用于突出地方性 的治理特色和“亮点”,底线工作则用于补齐地方性治理短板;社保和医保办理等一般被划分为与 民生紧密相关的实事,而与党建和宣传相关的事务则一般被列为虚事。优势工作和实事一般会与 绩效考核中的重要工作相呼应,体现为乡镇对重要工作的自主细化和操作。在此约束之外,乡镇 便拥有驾驭和掌控政府组织整体工作节奏的自主性,依照自身的逻辑和利益,主次分明地配置注 意力、选择治理力量的投入强度。 在刚性化的县域治理体系下,中心工作表现出从“单中心工作模式”向“多中心工作模式”的扩 大化倾向。近年来,以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为代表的中心工作愈益具有综合性,县域中心工作 的推动主要通过设置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由特定牵头部门负责中心工作的具体 调度。中心工作的综合性为牵头部门数量的膨胀提供了包容性空间,而各牵头部门都围绕本部门 的中心工作展开对乡镇执行过程中注意力分配的争夺。其结果便是,县级职能部门的角色逐渐从 职能履行主体转变为协调、调度主体,不断泛化的县域中心工作为乡镇带来持续膨胀的治理任务 和治理压力,大幅度压缩了乡镇因地制宜调整政策目标与执行方式、根据任务的轻重缓急分配注 意力的自主性。激增的治理任务大有超出乡镇政府负载能力之势,使乡镇工作高度依附于扩大化 的县域中心工作安排。 (二)从“选择性执行”到“机械化执行” 地方政府选择性执行中央政策,是地方决策自主权和地方自主性的典型表现。当然对于中央 权威的统一性而言,过于强调地方决策自主权和地方自主性,就会使政策执行出现地方主义偏向 的风险,以至于“政令不出中南海”。县域治理对政策的选择性执行,只有以落实中央或上级政策 为目标,以创造性地结合中央或上级要求与地方实际情况为前提,才能有效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中国是一个纵向行政层级较多的单一制国家,在信息传播技术较为落后的年代,政策在自上而下 向基层传递的过程中,难免遭遇政策信息因多层级过滤而损耗失真的问题,客观上造成基层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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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对上级政策的选择性执行。不过在信息传播技术飞速发展的现代治理情境下,政策信息向下传递 过程中已经基本不存在导致损耗失真的技术问题,上级的任何政策都可以原原本本地传达到行政 科层体制的末端。 在此情况下,乡镇工作意志方面的“约束型自主”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推动政策落地 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具有突出的结果导向性,为乡镇选择性执行与最终结果直接相关的政策而忽略 不涉及“一票否决”的其他政策提供了自主空间。只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乡镇就能获得充分的自 主权。第二,县一级保留了大部分非重点政策中对目标和规范界定的相对粗糙性。这些具体化和 细化程度较低的政策传递到乡镇,乡镇当然拥有充分的自主性以应对具有高度弹性的政策,根据 差异化的地方实际情况选择性地落实政策。长期以来,乡镇政府虽然表征着国家政权向基层的延 伸,作为国家正式权力体系的末端组织而具有一定的“科层化”面向,但是由于面对不规则的村庄 社会,乡镇政权的运作并不完全遵循科层制逻辑,在机构设置、人事匹配和治理目标调整等方面具 有高度灵活性和自主性。 然而近年来,在刚性化的县域治理体系下,县级政府对乡镇工作过程愈益趋向于规范化、精细 化管理,县乡关系的科层化特征愈益凸显,乡镇的政策执行意志基本脱离了与村庄社会相互对话 进而取得相互理解的互动空间。由此,乡镇只能按毫无弹性可言的标准程序和规则而机械执行上 级政策,单向度追求程序性和正当性的提高,而不是根据属地的特殊性而进行创造性的政策转换 和再生产。乡镇政策执行的机械化,其本质即是县乡关系的深度科层化,这必然伴随乡镇工作意 志对县级政府意志的高度依附。 (三)从“达标式考核”到“顶格化考核” 最初作为提高工商企业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技术手段的考核评估,在 20世纪 70年代成为西 方政府提高政府运行效率、公共服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的重要机制,并于 20世纪 80年代引入我 国,成为政府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治理工具[21]。在县域治理场景中,考核评估是县级政府按 照一定标准测量和评估乡镇对行政任务执行和落实情况的一种管理方式。考核权,即是县级政府 对乡镇的行政控制权,因为考核项目、分值权重、项目细化程度等等,决定乡镇工作的注意力分配 方向和治理力量的投入强度,而以考核得分为参照的通报排名制度也是可发挥激励乡镇高效工作 作用的赋压机制。 乡镇工作强度方面的“约束型自主”主要来源于达标式考核。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前,县级对 乡镇的综合考核内容总体较少,考核内容之间的赋分差距较大,乡镇根据赋分情况很容易区分出 重要工作、一般工作和不重要工作,其中重要工作在整个赋分体系中起到规定达标底线的作用。 在突出重点工作、明确一般工作和不重要工作的分值体系下,乡镇工作只要达到重点工作中各子 项的量化硬性指标,将主要治理力量投入到分值较高的子项工作上,就可以在综合考核中总体达 标。因为其他工作的分值太小,得分或失分都无法撼动乡镇在综合考核中分数的总体格局。由于 可以通过完成底线达标式的考核任务而“一俊遮百丑”,乡镇就可以自主协调综合考核项目的完成 方式,利用粗糙指标留下的自主空间寻找工作的突破口。 为了进一步推进乡镇治理规范化,县级政府在为乡镇设置高度细密的指标化考核体系之外, 更采用按照上限进行管理的理念与操作模式,对乡镇进行顶格化管理。所谓“顶格化”通常体现在 按照理想状态设置高标准的政策目标,以及参照“最全事项、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快速度”的标 准对政策的完成速度和完成方式作出考核要求[22]。如果说之前的达标式考核运用的是底线思维, 那么考核标准的顶格化则运用的是极端化思维。顶格化标准参照的是理想状态,即一种悬浮于治 理现场实际情况的无菌环境,这意味着上级政府制定的程序规范已然取得优先于属地管理复杂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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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冯 川:县域治理体系刚性化与乡镇自主性  1 23  境的政治性地位,而这也正是上级政府压力传导合法性的外在表征。 在刚性化的县域治理体系下,考核标准顶格化在 S镇的治理工作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 是过程进度考核的指标体系不但高度细密,而且按照最快速度、最高标准和最严要求设定任务完 成期限;二是对于任何小概率事件的发生都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设置“一票否决”的考核要求。相 比于目标管理责任制之下考核的结果导向性,近年来县级政府对乡镇的过程导向性考核越来越 多。过程导向性的考核,原本旨在倒逼乡镇在权力运行方面更加注重程序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确 保基层治理的合法性。在基层维稳的要求下,任何小概率事件的“零容忍”事实上延续了基层治理 中由来已久的“不出事逻辑”。 (四)从“邻级间督查”到“跨级督查” 在邻级间督查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只是单纯的二者间关系。相对于跨级督查而言,邻级间 督查更容易常规化和制度化,不但不会出现暗访和抽检的督查模式,反而还会融入保护性色彩,使 督查在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之间形成双向互动的情境依存范式,以至于督查的结果以及对结果的运 用方式不单单取决于监督者一方的单向度监督行为。 乡镇工作解读方面的“约束型自主”主要源于邻级间督查,因为邻级间督查使最终的督查结果 以及对结果的运用方式与被监督者对监督者的印象控制权和被监督者对问题的解释权建立了高 度关联,作为被监督一方的乡镇因而有可能以较小的风险责任因地制宜地自主选择工作的推进方 式。该现象之所以能够形成,是因为县级政府与乡镇往往共处于同一张社会关系网中,乡镇干部 与分管督查的县级干部之间极易形成共情关系甚至共谋关系。毕竟推动行政工作最终得到落实 的政策执行主体是乡镇,县级在对乡镇“严管”的同时,也有“厚爱”的可能,保护乡镇干部的工作积 极性是县级政府不得不考虑的。由于邻级间关系紧密,邻级间督查就会赋予监督更多柔性化的情 感温度。 在刚性化的县域治理体系下,跨级督查日益频繁,比如原本属于环保等业务部门工作的秸秆 禁烧和火点处置,如今成为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落实的市委市政府环保管控措施之一。相比于邻级 间督查,跨级督查更容易加剧督查过程的单向化,即在整个督查过程中不再存在监督者与被监督 者的互动。毕竟监督者开展督查的目的,不是为了对被监督者进行指导,通过政治沟通的互动过 程促进问题的共同解决,而是将督查自我目的化,因为督查本身就蕴含监督者的直接利益。监督 者往往对被监督者进行有错推定,而被监督者对监督者的督查标准没有任何政治沟通的余地,也 没有对督查结果合理性的争辩空间和申诉渠道。如果说邻级间督查显示的是实质正义,那么跨级 督查就侧重于显示 对 上 级 的 政 治 态 度,展 现 的 是 博 弈 的 逻 辑。 比 如 省 或 市 一 级 对 镇 工 作 进 行 考 评,此时镇的工作就不仅仅代表乡镇本身,更代表整个县。由于体制并非下管两级,县一级在市对 乡镇的跨级督查中无法做到超然于外。省市跨级督查乡镇,相当于通过县一级向乡镇施压,而县 一级则成为进一步放大压力的重要环节。为了避免邻级包庇之嫌,县一级往往会加重对乡镇领导 干部的处罚。虽然处罚力度可大可小,但县一级为了推卸责任以自保,就会将处罚力度加大,而乡 镇则完全没有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的空间,对于处罚责任只能“照单全收”。 乡镇对工作状况的解读权或解释权,是监督下乡强力推动乡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的背景之 下[23]乡镇自主性的最后保障。因为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解读,事实上是对问题进行情景化还原 的过程,也是乡镇在上级顶格化考核标准之下化解自身政策执行合法性风险的最后手段。督查过 程单向化导致监督者垄断了对乡镇工作状况的解读权,这就意味着乡镇自主行动将承担极大的政 治风险,依附于县级规定而亦步亦趋地行动反而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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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三、“依附性自主”:乡镇自主性的再造策略 县域治理体系刚性化通过行政权的向上集中以及自上而下的多种约束机制,使乡镇基本全面 丧失了自主性。然而越来越多缺乏弹性的“约束”对乡镇“约束型自主”空间的大肆挤压,却未必意 味着乡镇自主性的完全消失。调查发现,不少乡镇领导干部为了争取进一步的晋升空间,即使在 县域治理体系刚性化和乡镇对县级政府的依附性日益强化的情况下,仍会采取各种策略再造乡镇 自主性,本文将此种在乡镇干部的努力下再造的乡镇自主性,称为“依附性自主”。如果说乡镇的 “约束型自主”存在于自上而下的约束之外有限的自主选择空间,那么近年来乡镇的“依附性自主” 则是乡镇在约束之外基本丧失选择空间之后,通过主动依附于县级行政意志和政策规范标准而创 生的自主性。 若将乡镇的“依附性自主”与“约束型自主”进行比较(见表 1),可以发现:“约束型自主”状态 下的乡镇自主空间存在于科层体制的诸种约束之外,或者说存在于科层体制的剩余空间之中。乡 镇通常将此自主空间用于回应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需求,对国家政策进行因地制宜的在地化转 换。当然也不排除乡镇有可能借因地制宜之名、行地方主义之实。这也正是县域治理体系刚性化 随资源下乡而来的原因。“依附性自主”状态下的乡镇自主空间则寓于乡镇对县级政府的依附性 之中,或者说是乡镇以对县级政府的主动依附为手段,采取诸种策略在依附之中创生自主空间。 然而,乡镇通常将此自主空间用于优化乡镇对上级政策的执行方式,回应科层体制内的国家治理 需求。 表 1 乡镇“约束型自主”与“依附性自主”的比较 乡镇自主性类型 乡镇自主性定位 政策执行的可选择性 县乡关系 乡镇自主性使用方向 约束型自主 约束之外 政策执行选择空间有限 县级主动约束乡镇 回应社会治理需求 依附性自主 依附之中 政策执行选择空间消失 乡镇主动依附县级 回应国家治理需求 (一)高度动员乡镇干部 扩大化的中心工作使乡镇工作内容高度依附于县级行政意志,因此与其被迫反复动员有限的 行政资源,不如主动依附“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政策执行需求,在如何高度动员乡镇干部的问题上 开辟自主空间。 首先,是个人情感动员。只有大部分乡镇普通干部都能发挥其主体性积极参与到扩大化的中 心工作中去,乡镇才能重新获得自主性。而普通干部积极配合“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关键在于乡镇 领导的个人情感动员。根据 S镇的工作经验,个人情感动员有如下几种工作方式:第一,领导带 头,促成班子团结。领导班子成员相互配合默契,才能以上率下,激发普通乡镇干部的工作热情。 领导亲自示范带头,整合和激发领导班子的工作主动性极为重要。比如 S镇普通干部评价镇委书 记“以工作为主,以大局为重,没有私心杂念”,“每天一大早亲自组织晨会,总结工作、布置任务” (访谈记录 CYM20201218);人大主席则是带头值班、遵守机关管理办法,“出差前必定申请批假” (访谈记录 LZY20201218)。第二,领导能干,形成感召认同。要让普通干部发挥其主动性,就必须 让其认同和信服领导。如果认同度不高,普通干部就会消极被动,“领导让你走一步,你就走一步 都不错了”(访谈记录 WZQ20201214)。相反,如果建立了对领导的高度认同,那么“领导让你走一 步,你自己就有了主体性去想办法,走三步而且不走错”(访谈记录 WZQ20201214)。普通干部对 领导的认同度,一是来源于领导魄力、领导能力、旺盛精力等领导个人的卡里斯马特质,二是来源 于领导任上的政绩贡献。在外地人对本地的赞扬以及县领导的表彰下,普通干部即使投入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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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冯 川:县域治理体系刚性化与乡镇自主性  1 25  中心工作”也能产生成就感、自豪感和确定感。第三,领导亲民,营造家庭氛围。领导若要凝聚普 通干部的人心,就必须借助私人关系与普通干部打成一片,在与他们建立工作关系之外和他们交 朋友,“别颐指气使,而要和和气气”(访谈记录 CYM20201218)。 其次,是团队氛围动员。乡镇政府内部并不是只有综合性的总体动员,还有展现为束状结构 的归口管理机制。乡镇工作往往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下去一笼统,上来再分工”(访谈记 录 ZL20201219)。“口”是乡镇组织架构因事重组的基本单位。乡镇以归口管理为一种归属清晰、 面向具体事务的团队组织模式,形塑了乡镇科层体制内部的任务分配体系与工作动员秩序,其中 也渗透着一定程度的非正式情感、面子、关系等社会动员机制。由此,权力与社会的相互交织为乡 镇注入社会性支配体系,进而形成弥合身份等级和部门边界区隔的“科层社会”。S镇分了 14个小 口①,每一个“口”由一名直接有业务关系的副镇长负责管理,作为“分管领导”带领几名中层干部, 成为一个工作团体。同属于一个“口”的中层干部与副镇长可以“称兄道弟”,一些中层干部说“他 们都是老大哥一样的”(访谈记录 CYM20201218)。同时,中层干部基本居住于乡镇政府旁边的家 属楼,形成了类似熟人社会的生活空间。乡镇人员规模小、生活工作轨迹高度重叠的特征,形成了 中层干部的面子意识,演化为内生性社会动员机制,让中层干部因害怕被通报而不怠慢工作。 最后,是人事调度动员。按照乡镇干部的说法,“乡镇干部能不能动起来,要看书记、镇长个人 会不会当家、配置有限资源。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访谈记录 ZWF20201223)。乡镇政府的干 部群体中当然“有做的、有看的、有调皮捣蛋的、有喝倒彩的”(访谈记录 LZY20201218)。但是如果 领导善于协调部门之间的用人安排,将人员与事务的关系调配公平、通过上党课管住释放负能量 的人,普通干部就没有怨言,更容易齐心聚力。在中国的科层体制中,各级组织机构的运行必须遵 守“三定方案”,即定职能、定机构和定编制。“三定方案”构成治理体制内部的权责配置和资源分 配的基本框架。而为了达成对乡镇干部的高度动员,“混编混岗”是乡镇人事调度动员的常用策 略。“混编”意味着打破乡镇干部的身份边界、夷平“管理人员”与“办事人员”的区隔,“混岗”则意 味着打破科层体制中部门和机构的职能边界限制。“混编混岗”是最大化利用人员、抑制官僚膨 胀、减少人员冗余的方式,能够有效控制行政科层体系内部的耗散结构,动态匹配人与事。在“编 不到人”的情况下,乡镇就可以对人员进行调动协调和整合使用,以“不留闲人”为原则制造公平, 消除乡镇干部内部工作积极性的“二八定律”,解决动态调整过程中的人事不匹配。按照“因人定 岗”“按特长调整岗位”“按工作重心临时调配”等人事安排原则,以及每天召开晨会布置新任务和 变化后任务的工作方式,都是对乡镇人事结构的自主重新组织,将人员灵活有效地编织进流动的 “多中心工作模式”里。 (二)深度解读拓展政策方向 刚性化的县域治理体系使乡镇的工作意志和对工作的解读权都高度依附于县级政府,因此在 深度解读政策的基础上揣测县级政府的工作意志,沿着政策方向进一步拓展延伸,就成为乡镇依 附性自主空间的另一种创生方式。 根据 S镇的工作经验,乡镇拓展延伸政策方向的方式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向前多走几 步”,另一类是“超前多走几步”。当然拓展延伸政策方向的前提是将政策和县级政府的工作意志 解读到位,考验的是乡镇领导的政治敏锐性和政策把握能力。毕竟,只有在明晰了政策定位和边 界的基础上,才能在乡镇丧失对工作的解读权的情况下将政策执行风险最小化,保障乡镇自主性 ① 涉及安全生产、卫生健康、教育、公共文化、食品药品、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公共法律服务、农村集体土地征 收服务项目、生态环境、户籍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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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的创生不发生偏移和越线。 “向前多走几步”即遵从政策逻辑,在已确定的政策内容基础上,进一步添加配套内容。对配 套内容的添加过程,表面上高度依附于政策规定,实则为乡镇融入其他政策目标创生出自主嫁接 的结合点,将县级政府的政策目标转化为完成另一目标的手段。例如 S镇就将发展“淮河经济 带”、开发建设森林公园原生态林景区,与创建生态林业乡镇、打造“美丽乡村”结合起来。乡镇干 部介绍说,“本来上面的政策规定种树就可以了,但我们借此打造旅游点,还可借此获得配套资金, 发展乡村旅游,吸引了更多项目”(访谈记录 LZY20201218)。此外,S镇还根据市县对建设平安乡 镇的政策要求,自主开展了“净夜行动”,加强夜间巡逻,提升夜间见警率,增加居民安全感。后来 “净夜行动”得到县政法委的认可,并在全县推广。这些事例都表明,依附性自主的恰当发挥,极易 成为吸引上级领导注意力的筹码。 “超前多走几步”则是在政策内容和政策标准尚未正式出台的情况下,揣摩上级的政策意图, 为政策内容和政策标准的正式出台提前做好充足预备,进而掌握政策执行的自主性。一些乡镇领 导通过对政策下达的历时性观察发现,以顶格化考核为代表的县域治理体系刚性化往往开始于政 策内容和政策标准正式出台之后:“一项政策往往是在推行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变成必须怎样,变 得要立军令状,还 出 现 附 带 奖 惩 的 各 种 高 要 求 考 核 和 检 查,还 有 定 得 很 细 的 规 则。”(访 谈 记 录 WY20201221)因此具有政治敏锐性的乡镇领导就可以预先判定政策在本乡镇的实施步骤和具体 实施方案,借由对潜在刚性政策的超前执行而创生政策执行的自主空间。在乡镇领导的安排下, 超前行动可以将工作量分摊到日常工作中,在日积月累中逐渐形成最终目标的大致轮廓。在政策 正式出台之后,乡镇就直接可以将轮廓进一步打磨成形,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超前行动可 以让事务分工提早布局,使参与分工的人员提前接受和习惯被分到的工作事务。更重要的是,“农 业、扶贫等各项检查排名一般都会积压在年末,工作一下子堆到一起,就会把乡镇干部忙死累死, 如果一项落后,就会步步被动,即使着急也不知道怎么办”(访谈记录 LZY20201218),而超前行动 可以为乡镇工作争取到宽松从容的政治环境,避免因中心工作大量集中而陷入在自上而下的刚性 约束下被迫完成工作的被动局面。 (三)严密预防小概率事件 顶格化的考核标准已经让县域治理体系刚性化到对任何可能发生的小概率事件都加以“零容 忍”处置的地步,因此只有改变等到问题出现后才通过“抢险”和“灭火”等方式被动做出回应的消 极治理样态,乡镇才有可能在工作强度依附于县级政府的情况下获得自主空间的突围。公共管理 研究领域对此已经提出了“预防型政府”的概念[24],认为政府应当从公共危机管理的风险防范角 度出发,转变政府被动应对社会危机和舆论压力的角色定位,突显预防理念的价值目标[25]。乡镇 以再造自主空间为目标的治理实践,恰好为基本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的大多数既有研究提供了有 效的现实回应。 根据 S镇的治理经验,主动依附自上而下的顶格化考核标准,建立一套以预防为主的治理机 制,是乡镇自主空间的新生长点。以 S镇为避免安全生产领域出现小概率事件而建立的风险预防 机制为例。乡镇干部形容安全生产工作为“易碎品”,因为“安全生产范围太广,今天很好不代表明 天不出问题,很容易在你没有关注到的地方出问题”(访谈记录 XBR20201213)。基于此,S镇将全 镇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行业分为 14个大类,成立了 10个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由乡镇领导干部 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其他乡镇干部构成。各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每个月都会开 展安全检查,每周的星期一会在全镇通报各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情况。乡镇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 生产例会,由各小组副组长介绍基本检查情况,并提出是否存在需要协同会办的事项,然后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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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冯 川:县域治理体系刚性化与乡镇自主性  1 27  解决方案,并由组长对会办事项进行跟踪。在每天由乡镇领导亲自主持召开的晨会上,乡镇领导 都会提醒乡镇干部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落到实处。除此之外,S镇还建立了 “乡镇干部包保企业”的事故预防机制,即以乡镇领导干部每人包保 5—6家大企业、普通中层干部 每人包保 2—3家小企业的方式,由包保人员承担安全生产主要责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的包保 人员,会进入所包保的企业查看灭火栓是否在绿区、危化品摆放是否到位、喷淋和水炮是否可用等 等。虽然包保人员在生产现场既没有行政执法权、也欠缺专业的安全生产知识,但是他们的在场 至少能让企业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意识上保持警醒。 从上述针对安全生产小概率事件的事前预防治理机制,可以发现乡镇至少在四个方面对乡镇 治理的运行机制进行了自主改造。第一,乡镇根据安全监管事项和具体任务,通过包保体系将所 有乡镇干部纳入责任体系,并按照职级高低纵向分层搭配人员的组合方式,保证了预防治理机制 中乡镇内部行政压力的向下传递。第二,乡镇通过划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和设置片区化的企业包 保体系,重构了乡镇企业管理的治理单元和治理空间。新的治理单元和治理空间,与企业的行业 特征和生产规模相匹配,实现了属地管理原则和分类管理理念的结合。第三,常规化的安全生产 检查工作使乡镇实现了行政力量对企业的下沉,在乡镇行政引导与企业自我管理能力的结合过程 中,乡镇对安全生产小概率事件的预防性治理过程就从被动的场外治理转变为主动的在场治理。 第四,不间断的巡查方式保证了乡镇治理主体的全天候在场,与企业管理者相互配合再造了乡镇 的治理流程,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避免小隐患发展为安全事故。 四、乡镇“依附性自主”的治理风险 乡镇的“依附性自主”虽可证明乡镇工作的灵活性和柔韧性并未彻底丧失,却仍存在不可忽视 的治理风险。 (一)高强度动员的不可持续性 “依附性自主”带来对乡镇干部的高强度动员,常规治理受到挤压,而高强度动员基础上的乡 镇治理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在 Q县,除了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等持续性较久的中心工作之外,又 陆续加入信访维稳、安全生产、脱贫攻坚、文明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阶段性中心工作,以至于 综治信访方面出现越级上访、土地管理方面出现违法建设、安全生产方面出现安全事故、脱贫攻坚 在年终考评排名倒数、招商引资无法完成税收任务,对乡镇而言都成为可能带来“一票否决”后果 的政治性事件。其后果便是,乡 镇 越 来 越 多 地 出 现 派 专 门 人 员 “因 地 制 宜 ”将 虚 事 做 实 的 工 作 状 态,忙于按照上级的规定标准为党建工作会议准备大量图文档案资料和证明材料,为乡镇人大之 间的交流活动撰写详细策划书、制作相册、填写活动总结、更新人大网站等等,留痕工作比开展活 动本身耗费了更多时间和精力。 乡镇有限的行政资源被反复过度动员,治理压力不断膨胀以至于超出乡镇承载能力,最终“麻 木”成为乡镇中层干部的普遍工作状态。所谓“麻木”即是一种对于执行政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既 不反思也不议论更不反对,对政策的适应性和村庄社会的具体场景丧失痛痒知觉的无感状态。至 于“麻木”的原因,乡镇干部的解释是:“事情总要有人去做。人家都做了,你也得做。你发牢骚也 得做,不发 牢 骚 你 也 得 做,那 么 你 为 什 么 还 要 发 牢 骚?发 牢 骚 是 不 成 熟 的 表 现。”(访 谈 记 录 LMW20201215)乡镇治理本身被“依附性自主”简化为文件执行,政策落实的过程就成了以文件为 根本依据的执行过程,乡镇工作就是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标准和程序将事务机械地操作化并加以 完成,乡镇干部成了被高度动员起来的国家政策执行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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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二)对上依赖强化治理悬浮风险 “依附性自主”在政策解读策略上的积极表现虽也显出一定程度的因地制宜特征,但这里“因 地制宜”也可能只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自上而下的政策落地,而并不意味着能够恰当对接基层社 会的迫切需求。然而衡量乡镇治理有效性的关键,却恰恰在于乡镇治理自主性能否回应基层社会 的迫切需求。如果不以回应群众诉求为乡镇自主性的使用方向,即使乡镇为了政策落地仍需与群 众打交道,乡镇治理自主性的释放反而可能强化县域治理体系的空转和悬浮,进一步助推县域体 制陷入“干部越来越忙、群众越来越不满”的悖论困境。这是因为在唯上主义的“因地制宜”背后依 然是政策执行的机械化运转,这原本是行政科层制通过对规则和程序的标准化要求而意图达成的 一种状态。偏好理性主义和确定性取向的科层制,正是为了让组织如机器般精准运行,而将效率、 精细性和准确性奉为圭臬[26]。组织成员的权责和角色经过专业化和分工化,已被编织进明确的权 威关系、规则程序和职责分工体系之中。在被理性统一安排的科层体系之内,组织成员无须拥有 自主性和独立意志,只需依照被分配的角色照章办事。这意味着组织成员中存在自下而上对明确 指示、规则和程序的高度依赖。换言之,机械化的政策执行必然与工作意志自下而上的依附性相 伴随。 因此,对上负责的“因地制宜”只不过通过体制内的高强度动员而调动了乡镇迎合县级治理意 志的自主性,却仍无法解决资源下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和基层政权的“悬浮”问题。归根结底, 这是因为“依附性自主”在本质上就是“国家”挤压“社会”的结果。如果县域治理体系刚性化的挤 压结构不松动,单纯提倡赋予基层组织以自主性,不但未必意味着能够重建群众表达治理需求偏 好的制度通道,反而可能接连制造出消耗甚至浪费大量国家资源,却又无法有效对接基层社会真 实治理需求的形式主义治理过程和政策景观。 (三)预防型治理诱致治理内卷风险 “依附性自主”在应对顶格化考核方面促成乡镇对中层干部工作强度的自主配备,以及乡镇对 极端化思维的自觉运用。在“不出事逻辑”的支配下,地方政府往往为了追求“不出事”而牺牲政治 原则,用尽各种摆平理顺的权术策略,以达到表面上杜绝上访、消灭矛盾冲突的政治效果。然而与 能够靠各种治理策略予以掩盖的上访和矛盾冲突相比,小概率事件的发生更具有超出基层治理主 体控制能力的偶然性和突发性,而小概率事件却又比一般的上访和矛盾冲突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的威胁性更大。 为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幼儿园持刀伤人、安全生产事故等小概率事件的发生,S镇乡镇主职 领导和分管领导时刻保持紧张状态,并在工作安排中无可选择地维持对防范小概率事件的相关工 作强度。在“人民生命至上”的政治伦理下,为了避免“小概率事件”的发生,在涉及生命财产安全 的基层治理领域,治理模式也不得不转变为“源头型治理”和“预防型治理”。所谓“源头型治理” 即追根溯源,对所有有可能导致小概率事件发生的要素全部排查出来。这种全方位的排查是政治 性的,而追根溯源排查所有可能性的边界是开放的、有可能成为小概率事件导火索的对象又是模 糊的。于是,排查过程只有将所有似是而非的对象都吸纳和卷入进去,造成治理的高成本。“预防 型治理”则不同于“回应型治理”,它意味着在治理事件发生之前,就预先对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进行 主动治理,积极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只为了堵住每一个可能生发“偶然性”的漏洞。 然而,排查并不能杜绝小概率事件的发生,因为在真实世界中“偶然性”的产生是无法避免的。 表现为广泛预防的“依附性自主”治理就像一个“黑洞”,一个不可达成的小治理目标却吸附了不成 比例的大量治理精力,只带来监控对象的无限延展和治理资源的高度卷入,并且在小概率事件再 次出现之后,产生又一轮监控对象的膨胀和更多治理资源的卷入。然而“黑洞”终究是装不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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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冯 川:县域治理体系刚性化与乡镇自主性  1 29  当前乡镇为预防工作投入了越来越多的资源,可是这些资源并没有显著改善小概率事件的治理绩 效,毕竟小概率事件原本就是“小概率”的,这便意味着资源的无效投入和治理内卷化。 五、结语:治理体系刚性化下的乡镇自主性 自乡镇政府设立以来,乡镇就既需要面对从国家治理需求而来的科层化、理性化力量,又需要 面对从社会治理需求而来的简约化、人情化力量。在国家向农村大量转移资源以前,县级政府作 为重要的国家政策转换层级,使乡镇在完成数量不多的底线式达标考核要求之后,拥有充足的自 主空间使用灵活多样的治理方式回应细小琐碎的基层治理事务。“约束型自主”可以用来概括乡 镇在底线式的科层制约束之外发挥自主性的政府行为状态。然而自农业税费取消、国家资源大量 下乡开始,科层体系对乡镇政府行为的监督和控制需求日渐迫切,以至于乡镇自主性被刚性化的 县域治理体系从工作内容、工作意志、工作强度和工作解读等各个方面全面捆绑。河南 Q县 S镇 治理经验表明乡镇的“约束型自主”在刚性化的县域治理体系对乡镇无以复加的硬约束之下全面 丧失。不过,乡镇却恰恰以刚性化县域治理体系之下对县级政府的依附性本身为平台,通过对乡 镇干部的高度动员、对政策的深度解读以及对小概率事件的广泛预防而开辟出新的自主空间。换 言之,刚性化的县域治理体系导致乡镇“约束型自主”的丧失,却再生产出乡镇的“依附性自主”。 虽然“依附性自主”体现出乡镇巧妙的体制内动员策略,但由于唯上主义地遵循政策意志,高 强度动员就容易沦为乡镇干部自我目的化的乱动,其结果只是制造出一个又一个用以撬动和消耗 更多国家资源的政策景观。质言之,“依附性自主”的焦点最终汇聚于对政策景观显示度的提升。 然而,又有多少政策景观能够真正有效对接群众的真实需求和乡镇社会的实际治理需求?如果不 能,乡镇治理也还是无法解决资源下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乡镇干部体会到的“意义感”也只是 暂时的效能感。“依附性自主”会让乡镇治理丧失不卑不亢的条件,使乡镇在治理体系刚性化下看 似仍然拥有其自主性,但这种自主性本质上其实是迎合上级、应付上级的自主性,其可能的风险值 得警惕。 参考文献: [1]周雪光.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J].开放时代,2011(10):67-85. [2]西达·斯考切波.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M].何俊志,王学东,译.上海:上海 人民出版社,2007:27-28. [3]田先红.论乡村振兴的县域自主性[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3):89-99. [4]O’BRIENK,LIL.SelectivepolicyimplementationinruralChina[J].ComparativePolitics,1999(2):167-186. [5]刘炳辉,熊万胜.县城:新时代中国城镇化转型升级的关键空间布局[J].中州学刊,2021(1):1-6. [6]倪星,谢水明.上级威权抑或下级自主:纵向政府间关系的分析视角及方向[J].学术研究,2016(5):57-63. [7]欧阳静.压力型体制与乡镇的策略主义逻辑[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3):116-122. [8]周雪光.基层政府间的“共谋现象”———一个政府行为的制度逻辑[J].开放时代,2009(12):40-55. [9]荣敬本,崔之元,葛新军,等.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型体制的转变[M].北京:中央编译局出版社,1998. [10]周雪光,练宏.中国政府的治理模式:一个“控制权”理论[J].社会学研究,2012(5):69-93. [11]王汉生,王一鸽.目标管理责任制:农村基层政权的实践逻辑[J].社会学研究,2009(2):61-92. [12]周黎安.行政发包制[J].社会,2014(6):1-38. [13]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一个组织学研究[M].上海:三联书店,2017. [14]叶贵仁,欧阳航.“小马拉大车”何以可能:经济发达镇的非制度化再造[J].中国行政管理,2019(7):146-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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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 2021年第 6期    JOURNAL OF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第 20卷) (SOCIAL SCIENCE EDITION) 乡村振兴实现阶段的村庄主体性 毛一敬,刘建平 (华中科技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摘 要: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发挥村庄主体性是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的机制 保障。基于一个中西部亮点村的个案考察,发现激活村庄主体性需要乡村建设实现从行政本位向村庄 本位的逻辑转换。行政本位下,政府以呈现政绩为目标主导乡村建设,通过制度内激励、利益让渡、利益 交换等策略整合村级组织、市场和社会资源打造政绩亮点,乡村建设因村庄参与形式化和回应农民需求 能力弱化陷入供需错位、村际差距扩大化困境。村庄本位的发展逻辑则从“过程 -结果”双重维度确立 了村庄社会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性地位,村庄、政府和市场主体基于优势互补结成“治理共同体”,通过 需求表达机制、资源供给机制、民主协商机制实现协同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既保障了村庄主体的参与 权和受益权,也提高了乡村建设对乡村振兴的回应能力。 关键词:乡村建设行动;行政本位;村庄主体性;治理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C915;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202(2021)06-0131-10 一、乡村建设的路径研究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为解决好“三农”问题,国家做出了实施乡 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新时期乡村建设行动既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也是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尽管当前乡村建设的制度规范和资源条件多来自村外,但村社主体性、村社 组织能力以及村社受益权利能否实现,直接影响着乡村建设能否有效和可持续发展[1]。新时期乡 村建设行动必然是国家自上而下政策推动与村庄社会自下而上积极响应紧密配合,政府输入性资 源与村庄内生性社会资本有机衔接的动态治理过程。在国家治理下沉和资源下乡背景下,重视村 庄主体性地位,探讨如何发挥村庄主体性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乡村建设格局,对化解乡村建 设困境,顺利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如何推动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学界研究存在着发展取向和保底取向两种乡村建设主 张。其中发展取向的乡村建设将建成“强富美”乡村设定为乡村建设目标,认为土地要素是乡村最 具价值的“沉睡”资源和资本[2],主张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拆旧复垦”等 政策盘活乡村土地资源[3],通过引入市场主体参与打造宜游、宜居、宜业、宜学、宜康养的美丽乡 村[4-5]。然而,持保底式乡村建设主张的学者认为,按照乡村振兴三步走战略部署,2020年对接脱 贫攻坚的应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二步,即再经过十五年奋斗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而不 是直接对接建设“强富美”的乡村[6],乡村建设重在“保底”:一是必须照顾到绝大部分农村,尤其普    收稿日期:2021-08-03   DOI:10.7671/j.issn.1672-0202.2021.06.01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1BZZ009)  作者简介:毛一敬(1993—),女,河南郑州人,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基层治 理。Email:maoyijing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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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通农村,二是应以维持农村基本生产生活秩序为目标[7]。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已经转变为保护型 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8],乡村建设尤其不是及不能是为资本下乡、城市富人下乡提供市场通道[9]。 乡村建设必须与调动村庄社会内生活力相挂钩,发挥乡村社会资本优势参与乡村建设[10]。 发展取向和保底取向主张在乡村建设路径选择上的差异,底层架构是推动乡村建设、实现乡 村振兴立场上的差异。其中,发展取向主张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农村资源变资产在短期内建成“强 富美”乡村,实则是一种“行政本位式”发展立场[11]。新时期乡村建设作为国家顶层制度设计指导 下的乡村振兴实践,在压力型体制下[12],基层政府以落实政策为行动指导,致力于短期内实现乡村 振兴目标,以在科层制内的晋升锦标赛中获得优势[13]。因此,发展取向下的乡村建设具有政府积 极推动的激进性特 点。 然 而,受 行 政 资 源 的 限 制,乡 村 建 设 往 往 只 能 以 各 种 “示 范 点 ”的 形 式 出 现[14],又由于这些“示范点”由政府资源堆砌而成[15],故效果有限且往往难以推广[16],阻碍着乡村 振兴的顺利实现。 与之不同,乡村建设的保底取向坚持的则是村庄本位的发展立场,注意到了乡村发展的阶段 性和村庄社会需求的特殊性。这一发展思路坚持“三农”需求本位,将现阶段乡村社会的迫切需求 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性要求进行融合,兼顾了国家资源投入的效率和对乡村社会需求的回 应能力,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稳步实现。因此,新时期乡村建设需要实现从行政本位向村庄本位 的逻辑转换。村庄本位立场的乡村建设不仅在乡村建设的目标上持有保底取向,还强调建设过程 要重视村庄主体性作用。村庄主体性体现在农民具有积极参与乡村建设活动的主体意识,乡村建 设预留有村庄社会参与的制度空间,村庄社会既是建设主体,也是受益主体。本文结合湖北省 A 村的实践调研经验,通过深度刻画政绩亮点村政府主导乡村建设的实践逻辑和困境,分析新时期 乡村建设行动由行政本位立场向村庄本位立场转型的必然逻辑,进一步提出通过构建“治理共同 体”实现具有村庄主体性的乡村建设路径。 二、行政本位的乡村建设 A村所在乡镇属于中西部农业型乡镇,缺乏二三产业支撑而经济基础薄弱。政府主导下的乡 村建设本质是公共资源分配问题。对经济基础薄弱的农业型乡镇而言,政府在部门利益主导下更 倾向于集中资源投入少数村庄打造亮点,获得政治收益。A村本身作为亮点村,获得大量政府资源 的集中投入,A村的乡村建设实践本身代表了中西部农村由政府主导乡村建设的一般逻辑,具有代 表性。通过对 A村经验的细致解剖,可以一窥行政本位立场下乡村建设的实践逻辑和困境,提供 乡村建设的经验教训。 (一)案例呈现:资源集中配置下的亮点村打造 湖北 A村,北邻国道,东临省道,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全村共有 557户 1838人,12个村 民小组。与全国大多数一般农业型村庄相似,村庄中青年大部分在外务工,老年人和小孩留守村 庄,老人农业和中农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种植是市场经济兴起后村庄农业经营的主要形态。与其他 村庄不同的是,一直以来 A村都是乡镇的重点村,新时期 A村作为基层政府重点打造的乡村振兴 示范点,获得了大量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村庄进入建设发展新阶段。 最近 5年,在政府资源支持下,A村先后开展了如下建设项目:(1)土地增减挂钩项目(非普惠 性)。到目前为止,A村已将四个距离村庄中心广场相对较远、空心化程度相对较高的村组进行了 撤组腾地,农户可利用补偿款在村庄中心广场附近购买还建楼房,村组中的原宅基地复垦。增减 挂钩项目共涉及九十多户农户,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约 100亩。建设用地指标主要有两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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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毛一敬,刘建平:乡村振兴实现阶段的村庄主体性  1 33  方式,第一是由政府统筹使用,政府按照每亩 20万元补偿费和 5万元土地复垦费的标准对村庄补 偿,2015年和 2016年村庄腾退出建设用地指标共 30多亩,全部由政府统筹,村庄获得收入 1000 万元;第二是村庄自用,2017年后村庄建设发展也迫切需要建设用地指标,村庄新腾退的土地指标 不再由政府统筹,而是在政府给予的制度空间内用于村庄建设和发展。(2)美丽乡村建设(非普惠 性)。A村尚未实施增减挂钩的村组,先后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主要项目包括房屋外围装修,下 水管道雨污分流及管道铺设,道路修建,花卉种植,水塘改造等。项目资金由政府按照每户 8万元 的标准进行补贴,具体程序是村庄垫资建设,建成验收后政府再进行拨款。由于集体经济匮乏,A 村便将项目工程转包给建筑公司,由公司垫资负责,这一项目政府共拨款 3200万元。(3)打造特 色小镇(具有独特性)。2017年在上级政府牵头下,村庄引入农科公司在村打造依山傍水小镇。农 科公司定位于充分利用村庄资源,将村庄建成旅游文创中心。具体措施上,一方面改造民居打造 创客村和民俗街,另一方面流转村庄土地发展观赏性生态农业。这一项目市建委拨款 3000万元, 区配套 3000万元。(4)田园综合体项目(非普惠性)。乡镇田园综合体项目以 A村为龙头打造,政 府投入大量资源支持村庄建设。 A村政府主导的乡村建设遵循着行政本位的发展逻辑,具有以下典型特点:一是基层政府是村 庄建设的主导者,只有符合基层政府发展规划的村庄建设项目才能获得政策和资源支持;二是村 庄建设资源具有极强的政策依赖性,包括政策资源和公共资金两方面,村庄建设主要依赖政府资 源供给;三是村庄发展具有不可复制性和独特性,政府将大量资源投向 A村,不断加大 A村与乡镇 其他村庄的发展差距;四是形成了发展的累积效应,作为明星村和亮点村,A村吸引了大量党政社 团部门人员到村参观学习,从而源源不断地吸引多方政策资源投入。 (二)主体俘获:政府主导乡村建设的实践逻辑 政府主导乡村建设并非政府作为建设主体直接参与乡村建设过程,而表现为政府是村庄建设 模式和发展方向的决策者,是村庄建设资源的主要供给者,村庄建设服务于政府的政绩目标和行 政意图。政府能够顺利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解决好三个问题:第一,提高与分散农民的对接能力, 降低与村庄社会对接的交易成本。第二,保证乡村规划设计的专业性,提高项目施工效率。第三, 获得村民配合,降低社会矛盾和政治风险。基层政府通过推动村级组织行政化吸纳村庄精英配合 落实治理任务,通过利益让渡吸纳市场主体参与乡村建设,通过利益交换获取村民配合,实现对行 政、市场和社会主体的俘获,推动乡村建设项目落地。 1.制度内激励与村级组织吸纳 提高与分散农民的对接能力,降低对接基层社会的交易成本,是基层政府顺利落实治理任务 的前提条件。基层政府直接与农民对接面临两种困境,其一是治理资源不足,有限的乡镇干部难 以负担起直接对接分散农民的成本;其二是治理能力不足,政府进行的规则之治面对具有人情社 会特点的非规范的乡村社会,易陷入治理无效。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动员村庄精英配合落实治理 任务是基层政府破解这一治理困境的主要手段。基层治理规范化的推进,村干部获得制度外激励 的空间不断压缩[17]。与此同时,在财政资源支持下,基层政府通过推动村级组织行政化和村干部 职业化,将对村庄精英的激励方式转变为制度内激励,强化了对村庄精英的动员能力。A村村级组 织的行政化程度较高,基层政府对村干部进行“拟科层化”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的经济激励和职务 晋升的政治激励成为村干部配合基层政府落实乡村建设目标的重要动力。以此村级组织转变成为 科层制链条在村庄的延伸,村干部对上承接政府治理任务,对内利用村干部的公共性身份和村庄熟人 社会资源做群众工作,协助基层政府乡村建设目标的顺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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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2.利益让渡与资本嵌入 乡村建设本质上是基层政府配置资源的一种方式,在国家监督下乡和规范化考核压力下,基 层政府配置资源的首要目标是如何“不出事”地使资源顺利落地,其次是创新资源分配方式打造政 绩亮点,积累政治资本。 乡 村 建 设 项 目 涉 及 项 目 立 项、项 目 核 准、项 目 备 案、项 目 招 投 标、项 目 实 施、项目验收、项目结算等全过程,一方面每个环节都具有较高的专业性特征和行业标准要求,另 一方面多数项目资金需项目验收完成以后才能拨付。乡村建设的专业性和政府资金落实的滞后 性特点,使乡村建设项目已然超出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的治理能力,而需要引入市场主体参与。 在 A村表现为政府鼓励和吸引本土精英回乡创业,进行村庄经营。政府为实现村庄发展目标,鼓 励和吸引本土经济精英回乡创业。一方面,支持返乡能人担任村干部,赋予其“村干部”的公共性 身份和公共权力,使其具有运作村庄资源的合法性;另一方面,通过适当的政策支持和制度让步为 经济精英经营村庄提供制度空间。A村存在不少先建后批的非规范操作,且在增减挂钩政策方面 政府做出了巨大利益让步。市场主体经营村庄,与基层政府结成新的“利益共同体”,市场主体全 面利用村庄土地、农户房屋、农民劳动力等资源经营村庄,发展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获得超额利 润,同时这一经营行为本身也契合了政府对政绩和亮点的需求。 3.利益交换与村民参与去政治化 农民是生产生活在村的当然主体,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经营权是受法律保障的农民作为集体 成员享有的集体福利。乡村振兴背景下政府通过盘活村庄土地资源开展乡村建设,必然因土地利 用与农民存在着潜在利益冲突,回应农民利益诉求使农民配合是乡村建设有序开展的基础。在国 家资源支持下,利益交换成为基层政府回应农民诉求、获取农民支持的主要方式。在此背景下,农 民参与乡村建设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是作为资源所有者,政府和市场主体通过利益交换获得村 民土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力;第二是农民作为劳动力在乡村建设中获得务工机会,获取与劳动力价 值匹配的经济收益。农民作为治理主体通过集体行动进行的政治参与,转变成农民与市场主体的 私人利益交换,参与方式的市场化和去政治化,不断消解着村民在治理中的政治参与。 三、乡村建设的困境与逻辑转换 (一)行政本位的乡村建设悖论 1.村庄建设与农民需求弱关联   就 A村乡村建设实践而言,在政府资源大力支持下,A村发生了以下改变:村庄基础设施条件 明显改善;因增减挂钩和村庄打造的需要,农民集中上楼居住;土地流转增加了农民来自于土地的 现金收入。然而,在外在形态上具有“强富美农村”特点的 A村,却面临着与农民生活需求和发展 需要脱节困境。第一,农民上楼居住实质上恶化了村庄老年人的居住条件。由于还建房为没有电 梯的五层楼房,老年人或因上下楼不方便,或为避免家庭矛盾而不愿与子女上楼居住,因此大部分 只能暂时居住于一 楼 车 库。 且 农 民 还 需 要 进 行 农 业 劳 作,上 楼 居 住 后 农 机 和 农 具 无 处 存 放。 第 二,村庄大规模土地流转打破了村庄长期存在的以“老人农业 +中农规模化种植”为基础的稳态农 业经营格局,剥夺了农民的生产权利,想要种地的农民不得不到村外流转土地。第三,近年来政府 向村庄投入大量资金支持村庄建设发展,然而农民获益却极为有限,大量政府资源服务于亮点打 造和资本受益,而与农民的直接利益关联不断弱化,形成了一种“村庄建设得很好,却与农民没有 什么关系”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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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毛一敬,刘建平:乡村振兴实现阶段的村庄主体性  1 35  2.政绩逻辑主导资源配置 通过打造亮点制造政绩,以在资源分配和职务晋升中获得上级领导的注意力分配,是基层政 府集中资源进行乡村建设的主要动力。这也内在规定了基层政府主导乡村建设的实践逻辑。首 先,在资源配置方式上,受治理资源总量的限制,基层政府在政绩导向下更倾向于集中配置资源而 非分散化配置资源。相比于资源分散性投入带来乡村社会不明显的整体性改善,集中资源投入到 先进村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更能展示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其次,在资源配置对象的选择上,往 往是社会基础、治理基础、硬件设施基础具有优势的“好村”成为政府集中配置资源的对象,而治理 基础和硬件设施基础相对较弱的村庄虽然有着更为迫切的建设需求,因资源落地面临更高的治理 成本和经济成本,往往难以吸引政府资源投入。最后,在资源配置项目选择上,服务于打造亮点和 呈现政绩的乡村建设内在决定了乡村建设在进行项目选择时更强调项目的展演性和景观性,更加 注重“物”的呈现,相对忽视“人”的需求。 政府主导乡村建设在资源配置方式、资源配置对象和资源配置项目选择等方面的上述特点, 决定了乡村建设立足的是行政本位而非村庄本位,服务“三农”只是乡村建设的政治话语,回应政 府政绩需求才是乡村建设的治理实践,乡村社会本身成为服务于政府政绩需求的客体和资源。首 先,从治理过程的角度来看,基层政府与村集体和村民之间的互动并非是“主体间性”的互动,而是 “主体 -客体”间的互动。因此,各主体在乡村建设中的互动规则便不是民主协商和共建共享,而 是政府掌握决策权,并通过行政化机制使村级组织成为执行主体,通过市场化机制使村民成为受 益客体。村级组织和村民是政府决策的被动接收者和落实者,而非村庄建设的积极参与者。 3.行政本位下乡村建设困境 就治理结果而言,行政本位的乡村建设既没有回应村庄生产生活需求,同时还造成了新的治 理困境。一方面,在政府集中资源投入打造的亮点村庄,政府主导的具有展演性的景观化项目投 入更多服务于展示政绩而非回应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供需错位的乡村建设项目往往在政府资源撤 出后被闲置和废弃,既造成资源的浪费,农民的需求也仍旧没有满足。另一方面,政府整合资源集 中投向“好村”建设,乡村社会发展出现了政府主导的马太效应,即从硬件设施条件来看,好村越 好,对比之下的落后村庄更加落后。A村获得上千万的政府投入,而紧邻的井源村每年只有 10万 元的党建惠民资金可以用于村庄建设,两个村庄景观面貌方面的差距十分显著。在地方社会,政 府的公共投入进一步强化了村际之间资源分配的不公正性,不断强化非亮点村村民的相对剥夺 感,挑战着政府公信力。 建国以来的乡村建设并非社会自觉的产物,而是国家通过制度安排和资源供给主动推进实施 的。国家自上而下推动的乡村建设落实为治理实践时,必然受到科层制末梢———基层政府的治理 动力和治理能力的影响。一方面,国家虽然从战略部署上明确了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却对乡村振 兴的具体衡量标准和具体实践路径缺乏明确的指导规范,这虽预留了基层进行乡村建设的灵活性 空间,然而规范的缺位也易使基层政府唯部门利益是瞻而使乡村建设陷入无序性和随意性。另一 方面,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也决定了受治理资源限制基层政府难以负担 高标准全面推进乡村建设的成本。因而在政治锦标赛压力下,制造亮点、呈现政绩成为基层政府 落实乡村振兴任务的策略性选择,政府单一主体主导的乡村建设陷入供需错位、成本攀升、干群关 系疏离等困境似乎难以避免。 (二)从行政本位到村庄本位:乡村建设的逻辑转换 破解乡村建设困境需要进行乡村建设的逻辑转换,即由行政本位向村庄本位转型。关键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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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重视村庄社会的主体性地位,发挥村庄自主性在缓解乡村建设资源困境和供需困境中的作用。在 乡村建设行动中,可 以 从 两 个 层 面 对 具 有 抽 象 性 和 整 体 性 的 村 庄 主 体 性 进 行 操 作 化 和 具 象 化 研究。 首先就村庄主体性实体而言,村庄主体性涵盖着村民和村级组织两个主体,村庄主体性离不 开村民和村级组织的主体性实践。其中村民主体性就是村民在乡村建设过程中作为治理主体体 现出的主人翁意识和要求,能主动地、自觉地参与村庄建设活动,发挥创造性,逐步成为村庄建设 的中坚力量,积极性与创造性是衡量村民主体性强弱的显著标志[18];村级组织的主体性表现为村 级组织能够有效参与并决定村庄公共事务,特别是与村集体及村民的切身利益相关的治理事务, 在乡村建设中表现为村级组织能够与其他权力 -利益主体平等谈判交涉相关利益问题,能够保护 并捍卫村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19]。 其次,村庄主体性除了可以从主体性实体的角度进行解析外,还涵盖着“过程 -结果”两个实 践维度。第一,过程 导 向 的 村 庄 主 体 性 表 现 为 村 民 和 村 级 组 织 在 乡 村 建 设 过 程 中 的 “权 责 一 体 性”,履行义务、兑现权利、分享收益。村民和村级组织不是乡村建设的对象和被动的福利享受者, 而是通过集体行动积极参与乡村建设的治理主体。因此乡村建设应预留村庄主体参与的制度空 间,鼓励村民发挥主体性和创造性,通过组织化参与增强自我服务能力。第二,结果导向的村庄主 体性表现为村庄社会作为主要受益主体能够通过乡村建设获得需求满足,即村庄主体性不仅强调 村庄社会作为主体参与乡村建设的过程,还强调村庄社会是乡村建设结果的受益主体,乡村建设 能够真正契合在村主体的生产生活需求和乡村社会的发展需求,重视村庄主体的生活体验和公共 评价。因此乡村建设行动中的村庄主体性具有“过程 -结果”的二元统一性。正因如此,重视村庄 主体性的乡村建设并非意味对其他主体的排斥。如果将村庄主体性简单理解为村级组织单一主 体主导乡村建设,则乡村建设也易因资源匮乏和制度缺位陷入动力不足、规则失序的困境,这一治 理情境虽然保证了村庄社会的参与权利,却难以保障村庄社会的受益权利。因此,坚持具有主体 性的乡村建设需要从两个维度着力:一方面明确村庄社会是乡村建设的参与主体和受益主体,增 强农民的集体行动能力,激活村庄社会资本优势,夯实乡村建设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治理机 制创新,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治理共同体,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建设格局。 四、村庄主体性视角下的治理共同体构建 新时期乡村建设不单单是对物质环境的空间改造,更是一个来自不同领域的治理资源在乡村 场域交换整合的治理过程[1],多元主体协作是乡村建设坚持村庄本位,发挥村庄主体性优势的制 度保障:政府具有的资源优势和制度优势、村庄社会作为乡村建设的需求表达主体具有的内生性 社会资本优势、市场主体具有的专业性和行动效率优势,都是乡村建设有序推进的必要条件。以 此,从参与过程的角度来看,村级组织和村民作为多元主体的关键一元是乡村建设的核心行动者, 从受益结果的角度来看,正是多元主体的优势互补和相互协作,保障了乡村建设的有效开展和村 庄社会的受益权利。“治理共同体”是多元主体协作参与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的机制保障。 (一)治理共同体的实践内涵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正式提出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共同体 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社会领域的重要突破,既是对我国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的超越[20],也是对西方 新公共管理运动造成的碎片化治理模式的反思[21]。基层治理实践中的“治理共同体”具有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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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毛一敬,刘建平:乡村振兴实现阶段的村庄主体性  1 37  意涵,一是在“治理”的意义上,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政府、村庄社会、市场等都是基层治理的重 要参与主体[22];二是在“共同体”意义上,强调多元主体参与治理并非是基于分工形成的机械化整 合,而是基于协商达成的有机整合,是一种责任共同体、行动共同体、利益共同体[23]。 新时期乡村建设为构建治理共同体提供了事务载体、利益激励和资源基础,而围绕乡村建设 的任务目标打造治理共同体,在利益整合基础上动员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各主体的 资源禀赋优势,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建设格局,是推动乡村建设有序开展的制度保障。在 乡村建设行动中构建治理共同体,就是在坚持和加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前提下,把以往作为治理 客体的村民自治组织、普通村民、企业、志愿组织等主体纳入乡村建设的治理主体体系,尊重各治 理主体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性,充分发挥其在乡村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专业特长[24]。治理共同体 具有价值共同体、组织共同体和行动共同体等多元特征,符合灵活性、协商性、开放性的治理价值 内核[25]。 乡村建设中以村庄参与和村庄受益为本位的治理共同体构建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主体间权 力分配的非均衡性。西方多中心治理理论提出应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等主体参与的“多元共治” 模式,主张公共事务的治理主体应该是多元而非一元,具有多中心化和去中心化特点[26]。然而,我 国政治体制特点决定了党的领导始终是基层治理的一元核心,同时乡村建设服务于“三农”需求的 目标定位也决定了村庄社会在治理共同体中的重要地位。因此,治理共同体中多元主体间的权力 结构并非均质化分布,而具有明显的层级性,基层党委是乡村建设的领导核心,村庄社会和基层政 府是乡村建设的治理主体,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是乡村建设的重要辅助力量。其次,乡村建设中 的村庄主体具有权责一体性。包括村级组织和村民在内的村庄主体不仅是乡村建设的受益主体, 更是乡村建设的责 任 主 体。 乡 村 建 设 不 应 只 强 调 村 庄 社 会 受 益 的 权 利,更 要 强 化 村 民 参 与 的 义 务。只有在乡村建设中承担责任、分担成本,村民才能强化乡村建设与己利益相关性的感知,才能 激发全过程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二)乡村建设中治理共同体的实践机制 治理共同体对已有乡村建设模式的优化主要体现为两方面:第一,提供了多元主体协同参与 乡村建设的制度路径,尤其保障了处于弱势地位的村庄社会的参与权利;第二,对多元主体在乡村 建设中的权责结构和利益分配进行制度规定,保证了乡村建设中多元主体参与的有序性和村庄社 会受益的主体性。治理共同体在对政府、村庄社会、市场等主体进行治理优势分析基础上,将具体 治理责任匹配于适宜的治理主体,围绕乡村建设的多任务环节和治理需求,形成动态化的多元主 体共治格局。 1.乡村建设的触发机制: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 政府主导乡村建设面临的最大困境是压力体制下地方政府的部门利益取代了乡村社会需求 成为乡村建设的主要目标,这一治理目标的偏移使乡村建设围绕打造亮点和呈现政绩展开,忽视 了建设项目与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的契合性。服务于农民村庄生产生活的乡村建设必须以乡村社 会的“三农”需求为行动起点,村庄社会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是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回应和满足农 民需求是乡村建设的落脚点。在需求类型和表达方式上,乡村建设作为一种公共资源配置方式, 决定了其最终回应的必须是公共性需求而非农民个体化的私人性需求,因此村庄社会的需求表达 方式和政府所识别的村庄社会需求一定是集体性而非个体性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 组织,担负着组织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责,是组织农民表达需求的重要治理主 体。村干部通过组织召开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村民大会等形式,营造村民表达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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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6期 求的平台,赋予村民自由表达生产生活需求的权利。通过集体讨论和互相说服形成的集体决策既 能确定集体需求,同时也能够按照需求的迫切程度对多个需求满足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这是乡 村建设能够精准回应乡村社会需求的基础。 2.乡村建设的回应机制:自上而下的资源供给 除了发达地区农村和资源型村庄外,全国大多数一般农业型村庄都因资源匮乏而使乡村建设 维持在低水平循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已由“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变,政府的职 能重心从经济建设转向公共服务,从生产转向分配[27]。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资源匮乏的一般农 业型村庄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国家物质资源的输入是开展乡村建设的资源基础,同时,资 源下乡在村庄营造出的利益空间是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重要的利益激励,在村庄生产共同体和 社会共同体属性不断弱化背景下,围绕公共资源分配形成的利益共同体是凝聚乡村社会认同的重 要载体。另一方面,国家制度规则的输入能够打破由村庄精英垄断村庄政治权力和资源分配权力 的封闭性权力结构。通过制度规范村干部治理行为,通过规则保障乡村建设的公共性,是落实农 民在乡村建设中受益权利的重要制度基础。政府作为公共权力代表掌握着自上而下供给资源的 权力,而资源供给的对象和数量,则是政府和村庄社会上下联动、民主协商的治理过程,其核心是 自上而下的资源供给要契合于村庄社会自下而上的集体需求表达。 3.乡村建设的实施机制:民主协商与多元主体参与 在需求表达和资源供给基础上,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解、建设施工、规划纠偏等 治理要求,决定了乡村建设的实施过程是多元主体不断互动协商的动态治理过程。第一,乡村建 设对村庄物理空间的改造往往与农民的个体利益发生直接冲突,如砍树、占地等,这些矛盾的典型 特点是单个利益体量不大,却直接决定着建设施工能否顺利进行。与基层政府和市场主体相比, 村庄社会具有熟人社会资本优势,村干部和村民利用人情、面子等社会关系资源介入矛盾纠纷调 解,可以将治理成本内部化以促进乡村建设顺利推进。因此应重视村庄社会在矛盾纠纷调解中承 担责任。第二,市场主体具有效率和专业性优势,承担着项目施工的主体责任。与此同时,基层政 府的制度化监督和村庄主体的社会性监督,是保障市场主体按照行业标准和村庄需求进行项目建 设的重要机制。第三,制 度 化 的 民 主 协 商 机 制 是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纠 偏 和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制 度 通 道。项目建设并非市场主体的单一责任,而需要多元主体的配合和参与,尤其是当规划施工偏离 于村庄社会基础和社会需求时,及时启动政府、村庄、市场主体参与的民主协商程序是村庄实现权 利救济的重要方式,也是乡村建设始终坚持村庄本位的机制保障。 五、总结 本文立足于村庄本位的研究视角,在通过案例分析呈现行政本位乡村建设的实践逻辑和困境 基础上,提出新时期乡村建设需要实现行政本位向村庄本位的逻辑转换,分析了乡村振兴实现阶 段发挥村庄主体性的必然逻辑,并提出构建“治理共同体”推进乡村振兴的优化路径。实施乡村振 兴战略是农村发展的重要机遇,一方面国家资源大量投向村庄缓解了乡村发展的资源掣肘,奠定 了乡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脱贫攻坚完成之后,乡村振兴成为基层政府的主要治理任务,提 供了基层政府主动回应“三农”需求的制度动力。然而,国家虽在宏观层面上制定了乡村振兴的指 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但实践层面上的实施规则和考核标准仍处于摸索创新阶段,地方政 府则围绕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展开新一轮的政治锦标赛竞争。政绩压力倒逼下,基层政府具有主 导乡村建设的动力,并在公共资源支持下,具有通过制度内激励、利益让渡、利益交换等方式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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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期 毛一敬,刘建平:乡村振兴实现阶段的村庄主体性  1 39  村级组织、资本、村民等主体力量的能力。然而,行政本位的乡村建设往往异化为服务于政绩呈现 的亮点工程,乡村建设面临着供需错位、资源闲置浪费、村际间差距不断扩大等困境。 然而若完全由村庄社会掌握乡村建设的主导权力,则乡村建设也容易因利益博弈和资源匮乏 陷入困境,农民的乡村建设需求仍得不到满足。新时期乡村建设的多任务目标属性决定了任何单 一主体都难以承担起乡村建设的职责,乡村建设必定是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动态 治理过程。围绕乡村建设的任务目标,立足于村庄本位构建具有层级性和权责一体性的多元主体 协同参与的“治理共同体”,是乡村建设有序开展的治理机制保障。政府、村庄社会和市场主体在 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相互协作,以“共同体”的形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并通过需求表达机制、资源供 给机制、民主协商机制重塑乡村建设过程,是提高乡村建设效率,稳步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 参考文献: [1]孙莹,张尚武.乡村建设的治理机制及其建设效应研究———基于浙江奉化四个乡村建设案例的比较[J].城市 规划学刊,2021(1):44-51. [2]严金明.土地政策扶贫的机理与效应分析[J].中国土地,2017(11):12-15. [3]乔陆印.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土地整治的内涵重构与系统特征[J].农业工程学报,2019(22):58-65. [4]吴正海,范建刚.资源整合与利益共享的乡村旅游发展路径———以陕西袁家村为例[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 报(社会科学版),2021(2):70-79. [5]王安平,杨可.新时代乡村旅游业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途径研究[J].重庆社会科学,2020(12):99-107. [6]杨华,陈奕山,张慧鹏,等.多维视野中的乡村振兴(笔谈)[J].西北民族研究,2020(2):53-69. [7]桂华.新时代我国“三农”政策中的十对辩证关系———乡村发展的战略与策略[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 学版),2019(6):1-20. [8]林辉煌,贺雪峰.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从“剥削型”到“保护型”[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6): 1-10. [9]卢青青.资本下乡与乡村治理重构[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5):120-129. [10]贺雪峰.乡村建设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J].探索,2017(2):41-46. [11]韩鹏云.国家整合乡村的运行逻辑与路径重塑[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17-26. [12]欧阳静.压力型体制与乡镇的策略主义逻辑[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3):116-122. [13]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J].经济研究,2007(7):36-50. [14]吴理财,吴孔凡.美丽乡村建设四种模式及比较———基于安吉、永嘉、高淳、江宁四地的调查[J].华中农业大学 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15-22. [15]毛一敬.分类治之:村民自 治 与 国 家 嵌 入 的 平 衡 机 制 与 逻 辑 [J].中 共 福 建 省 委 党 校 (福 建 行 政 学 院 )学 报, 2020(6):71-80. [16]李元珍.典型治理:国 家 与 社 会 的 分 离———基 于 领 导 联 系 点 的 分 析 [J].南 京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 2015(3):101-109. [17]吴理财.农村税费改革与“乡政”角色转换[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5):20-26. [18]王伟杰,纪东东.农民主体性视角下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研究———基于河南省七个村落的问卷调查[J]. 中州学刊,2013(12):101-106. [19]程为敏.关于村民自治主体性的若干思考[J].中国社会科学,2005(3):126-133. [20]田旭明.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内在逻辑与现实应答[J].理论探讨,2021(1):153-160. [21]刘金发.构建中国特色合作治理:对西方治理模式的反思与超越[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9(4):93- 101. [22]郁建兴,任杰.社会治理共同体及其实现机制[J].政治学研究,2020(1):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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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櫏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总目录 (注:作者后面括号内数字,前为期次、后为页码) 【农业可持续发展】 中美贸易摩擦与我国重点农业产业走向  于爱芝,杨 敏(1,1) 中国农村扶贫政策的减贫效应及其评价  李 怡,柯杰升(1,9) 农户感知视角下的科技扶贫减贫绩效  郎亮明,陆 迁(1,22) 贫困及其代际传递的心理学研究  银小兰,黎志华(2,1) 农村人口老龄化效应下农业生态效率的变化  李 露,徐维祥(2,14) 公共服务与社会发展机会的脱贫效应  杨秀勇,曹现强(2,30) 数字技能、生计抗逆力与农村可持续减贫  易法敏(3,1) 数字普惠金融与农村传统金融机构  张 岳,彭世广(3,14) 数字化教育、数字素养与农民数字生活  苏岚岚,彭艳玲(3,27) 贫困治理视域下的基层行政包干制  余 练(4,1) 农业要素市场化对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效应  杨肃昌,范国华(4,12) 农业社会化服务供应链构建:管理框架与组织模式  彭建仿,胡 霞(4,24) 行政主导农业转型的实践逻辑与公共治理困境  梁 栋(5,1) 农业补贴政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与改革方向  高 鸣,王 颖(5,14) 中国农村相对贫困及其治理问题研究进展  张 林,邹迎香(6,1) 行政引领自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实践与机制  冷 波(6,15) 农业生产性服务对农地抛荒的抑制效应  陈景帅,韩 青(6,23) 【农民问题】 农民工就业政策量化评价  王 霆,刘 玉(1,71) 心理健康与进城农民工的多维贫困  吴丽娟,罗 淳(1,84) 大众媒介下乡与农村青年私人生活意识变迁  陈瑞华(1,96) 农业保险、要素配置与农民收入  黄 颖,吕德宏(2,41) 认知理性视角下小农户的行为逻辑  姜安印,杨志良(2,54) 新家庭主义与农民家庭伦理的现代适应  李永萍(3,41) 网络媒介与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化  张苏秋(3,52) 农村流动劳动力健康影响因素分析  杨 晶,邓大松(3,63) 数字技术、信贷可获得性与农户多维贫困  田红宇,王嫒名(4,33) 农户相对贫困缓解的内生动力  张莎莎,郑循刚(4,44) 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家庭消费策略  王 黎(4,54) 乡村创业与农村老人养老困境  贾 鹏,庄晋财(5,27) 数字金融对农民创业决策的影响  宋 帅,李 梦(5,38) 农民分化视角下小农经济转型与乡村秩序再造  朱战辉(5,50) 农民可持续生计与村民自治  徐龙顺(6,35) 农村人口老龄化与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区域异质性  刘成坤(6,46) 自主治理:农村互助养老发展的模式选择  杨 康,李 放(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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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 重大公共卫生危机事件对企业运营的影响  李者聪(1,38) 农户特征、外部环境与科学施肥  周曙东,李幸子(1,50) 后临储制度下玉米价格风险管控  王劲雨,陈盛伟(1,59) 多维城乡差距与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  叶 璐,王济民(2,66) 产业集聚驱动粮食高质量发展机制  高维龙(2,80) 外商投资对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的影响  张琳琛,董银果(2,95) 转基因农产品国际法律规制  蒋新苗,虢丽霞(2,107) 劳动力返乡、要素配置和农业生产率  张凤兵,王会宗(3,73) 粮地租金变动对种粮行为调整的影响  刘 余,周应恒(3,85) 劳动力价格上涨与稻谷生产技术效率  易小兰,杨遥遥(3,97) 农村金融、农地规模经营与农业绿色效率  陆 杉,熊 娇(4,63) 节水灌溉设施的粮食生产增效机制  陈宏伟,穆月英(4,76) 中国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测度与区域差异  慕 娟,马立平(4,90) 涉农上市公司技术创新效率研究  徐金海,陈 真(5,59) 商业银行服务乡村振兴的普惠路径  张少宁(5,70) 中国“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路径与模式选择  李 勇,高 岚(5,77) 农产品国际贸易对中国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陈 芳,杨梅君(5,94) 数字普惠金融对居民相对贫困的影响效应  刘 魏(6,65) “非粮化”还是“趋粮化”:农地经营趋势辨析  赵晓峰,刘子扬(6,78) 农业水价激励结构对农户节水认知与节水行为背离的影响  刘一明(6,88) 【城乡社会】 乡村振兴与健康乡村研究述评  许源源,王 (1,105) 信息技术与乡村创业组织的创新实践  潘 峰(1,118) 乡村振兴背景下中西部地区的能人治村  崔盼盼(1,131) 过渡型社会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罗兴佐(2,119) 条块关系与基层形式主义演化逻辑  吴春来(2,129) “三权分置”下宅基地退出的权利表达  江晓华(3,109) 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中村落共同体变迁及秩序重建  田 鹏(3,119) 基层社会救助的执行偏差及闭环逻辑  柳静虹(3,129) 媒介化乡村的逻辑、反思与建构  李 烊,刘祖云(4,99) 家户关系视角下传统农村社会治理的机理与价值  付振奇(4,111) 家庭城市化单元的代际互动与理性秩序  钱 全(4,122) 敏捷治理驱动的乡村数字治理  韩瑞波(4,132) 治理制度、村干部素质与村级治理能力  李 敏,姚顺波(5,105) 资源下乡、行动者博弈与基层治理内卷化  张 良(5,118) 村级政治的派性逻辑与投机型经纪  张红阳(5,130) 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的协同治理  李丹阳,张等文(6,98) 农村社会稳定风险的生成逻辑  蔡炉明(6,108) 县域治理体系刚性化与乡镇自主性  冯 川(6,119) 乡村振兴实现阶段的村庄主体性  毛一敬,刘建平(6,131) [第 20卷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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