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制度公文类(2022版)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三项监督”工作清单
序
号
监督
重点 监督内容
1
督促
党委
加强
对下
级“一
把手”
和领
导班
子的
监督
1.督促加强请示报告工作,自觉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
领导班子监督,首先是上级党委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其中最根
本的、最重要的是党中央监督。要督促各级党委在履行主体责任过程中,严格执
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规定,经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自觉接受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监督。
2.督促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良好氛围。督促和协助各
级党委健全和落实党委会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督促各级“一把
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班子成员自觉接受“一把手”的监督,
并通过民主集中制来监督“一把手”和班子其他成员。督促用好民主生活会等制
度,推动班子内部形成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浓郁氛围,互相监督、提醒、帮助。
3.督促推动党委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推动各级党委结合实际,
重点围绕选人用人、授信审批、集中采购等重要事项和权力清单,研究建立领导干部
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并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各级纪检机构要不定期对记录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重要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纪检机构报告。
4.督促开展谈心谈话。督促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相关要求,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明确要求上级“一把手”与下级“一把手”定期
或不定期开展谈话,了解在落实党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严守廉洁纪律等方面
的情况,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用好“第一种形态”。
5.督促强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督促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抓紧抓实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时,督促深化党建重点联系工
作机制,推动建立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下级机构的党建工作等机制。
6.督促加强干部交流轮岗。督促各级党委深刻汲取总结“两明案”教训,严格执
行干部交流和关键岗位轮换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加快落实好相关干部交流计划,
确保新提拔的各机构班子成员中交流使用在一定比例范围内。
7.督促综合发挥巡察、内审等多种监督作用。督促党委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
的贯通融合,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等监督,发挥监督合力,提升全行监督工
作效能。进一步发挥内控监督作用,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审计力度,深入揭示
风险隐患,及时发出预警声音。
8.督促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督促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违纪
违法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重点抓好各市分行和省行部室领导班子警示教
育,建立健全以案促改工作机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2
加强
各级
纪检
机构
对同
级“一
把手”
和领
导班
子的
监督
1.认真贯彻落实《辽宁分行关于贯彻落实<一级(直属)分行纪委对同级党委及
其班子成员监督的办法(试行)>的实施方案》。各级纪检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
增强斗争精神,全面强化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政治、思想、组
织、作风、纪律,以及“八小时外”等情况的监督。
2.建立健全监督事项报告报备和承诺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非公务交往、操办
婚丧嫁娶事宜等监督事项报告报备和承诺机制,推动同级监督具体化、规范化,
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3.完善重要事项报告工作制度,夯实两个“月报告”机制。进一步完善市行纪委
向省行纪委报告工作制度,督促各级纪委将了解掌握的同级“一把手”和领导班
子相关问题和情况,及时报告上一级纪检机构,对长期“发现问题零报告”的机
构开展提醒谈话或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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