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82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镇江
7、公共建筑整体高度超过50m,对仅服务于50m以下的裙房部分的独立的防
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当满足自然通风条件时,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9. “三合一前室”防烟系统
出处 条文及规定
GB51251
3.1.3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
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当不满足设置自然通风
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考虑到安全性,共用前室与消防前室
合用时宜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的防烟系统。
20K607
上海-DGJ
08-88
3.1.4 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的合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防烟方式。
浙江
7.1.2、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前室(即“三合一”前室),应采用
加压送风的防烟方式。
四川
重庆
第四条 关于“三合一”前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及其楼梯间的
防烟方式
1 GB51251第3.1.3条中“(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是指“共用
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三合一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方
式。
长沙
1.6)、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的合用前室(即三合一前室)不管建筑高度
是多少,不管是否有外窗,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深圳-住宅
深圳-办公
5.4、防烟系统齐全性、竖向分区及风口阀件表达正确性(补充GB50016第
3.1.3条):
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时(即三合一前室)需设置机械加压送
风系统。
广西
39、三合一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不能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共用前室
可适用15K606所示方式,但三合一前室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