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发布时间:2022-7-19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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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蔡甸区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武政〔2002〕82号蔡甸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要求审定蔡甸区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等的请示》(蔡文〔2002〕14号)已经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区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二、核定你区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指标如下:农民二轮承包土地面积39.78万亩,按政策核减征(占)用土地面积1.99万亩,调增二轮承包面积以外的应征农业税面积0.87万亩,农业税计税面积为38.66万亩。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21763.99万公斤,税率 7%,依率计征农业税正税 1523.48 万公斤,依率计征农业税正税金额1675.84万元,农业税附加率20%,农业税附加金额335.17万元;农业特产税应征税额14.33万元,农业特产税附加率20%,农业特产税附加金额2.87万元。改革后亩平常年产量562.96公斤,亩平负担52元。三、核定桐湖农场的农业税计税面积0.83万亩,农业税税率1.28%,农业税任务11万元。四、新的农民负担要于2002年9月底以前分解落实到村组、农户;农业税的秋季征收按新的办法执行,全年征收按新的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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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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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101页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蔡甸区农村税费

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武政〔2002〕82号

蔡甸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审定蔡甸区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等的请示》(蔡文〔2002〕14

号)已经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

二、核定你区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指标如下:农民二轮承包土地面积39.78万

亩,按政策核减征(占)用土地面积1.99万亩,调增二轮承包面积以外的应征农业税

面积0.87万亩,农业税计税面积为38.66万亩。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21763.99万公

斤,税率 7%,依率计征农业税正税 1523.48 万公斤,依率计征农业税正税金额

1675.84万元,农业税附加率20%,农业税附加金额335.17万元;农业特产税应征税

额14.33万元,农业特产税附加率20%,农业特产税附加金额2.87万元。改革后亩平

常年产量562.96公斤,亩平负担52元。

三、核定桐湖农场的农业税计税面积0.83万亩,农业税税率1.28%,农业税任务

11万元。

四、新的农民负担要于2002年9月底以前分解落实到村组、农户;农业税的秋季

征收按新的办法执行,全年征收按新的办法统一结算。

五、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对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

告。

2002年8月21日

82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83

第102页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武政〔2002〕83号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报送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武经开文〔2002〕3号)已经市农

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

二、核定你区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指标如下:农民二轮承包土地面积 0.75 万

亩,农业税计税面积为0.75万亩。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202.6万公斤,税率7%,依

率计征农业税正税14.18万公斤,依率计征农业税正税金额15.60万元,农业税附加

率 20%,农业税附加金额 3.12 万元。改革后亩平常年产量 270.13 公斤,亩平负担

24.96元。

三、新的农民负担要于2002年9月底以前分解落实到村组、农户;农业税的秋季

征收按新的办法执行,全年征收按新的办法统一结算。

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对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

告。

2002年8月21日

84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85

第103页

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 武汉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及

建立市领导农村税费改革联系点的通知

武办文〔2002〕68号

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精神,为加强对我市农村税

费改革工作的领导,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现将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罗清泉 (市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李宪生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副 组 长:程康彦 (市委副书记)

张代重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云飞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胡国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功启 (市纪委副书记)

余茂才 (市委副秘书长)

向庆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何仁俊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肖常谷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信国 (市政协副秘书长)

黄卫国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启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家选 (市委农办主任)

赛大富 (武汉警备区政治部主任)

刘家栋 (市计委主任)

84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85

第104页

张福来 (市财政局局长)

吴福曾 (市农业局局长)

谭仁杰 (市教育局局长)

潘汉生 (市编办主任)

向天华 (市法制办主任)

李杰矩 (市民政局局长)

马畅达 (市劳动和社保局局长)

张 林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韩燕君 (市计生委主任)

吴 清 (市审计局局长)

孙 亚 (市地税局局长)

苏建平 (市统计局局长)

高清保 (市物价局局长)

张永安 (市人事局局长)

史昌旭 (市公安局局长)

王铁民 (市委农办副主任)

龙正才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厚照 (市农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张代重同志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办

公,张福来同志兼任主任,王铁民、刘厚照、龙正才、李鸿、龚传忠同志兼任副主任。

为推进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建立市领

导农村税费改革联系点(名单附后),以加强市对区农村税费改革的协调指导。

市领导农村税费改革联系点

姓 名 职 务 联系点

罗清泉 市委书记 江夏区

李宪生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黄陂区

程康彦 市委副书记 新洲区

殷增涛 市委副书记 洪山区

86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87

第105页

张代重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蔡甸区

李云飞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汉阳区

叶金生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江汉区

吴大祥 市委常委、武汉警备区司令员 武汉经济开发区

涂 勇 市委常委、副市长 东西湖区

杨世洪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江岸区

张岱梨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硚口区

胡国璋 副市长 汉南区

2002年7月2日

86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87

第106页

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 武汉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市领导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工作联络组的通知

武办文〔2002〕76号

各区委和人民政府,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办局及大型企

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推进我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

市领导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联系点,并成立相应的联络组(名单附后)。联络组主

要起参谋、联络作用,掌握了解所联系区的全面情况,具体联系一个乡(镇)或一个

村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并定期将市领导同志到各联络点的调研情况、对农村

税费改革的工作要求和各联络点的工作情况反馈给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

室。

2002年8月2日

88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89

第107页

市领导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联络组名单

市领导

罗清泉

李宪生

李 岩

张代重

刘善璧

程康彦

殷增涛

李云飞

联络点

江夏区

黄陂区

蔡甸区

新洲区

洪山区

汉阳区

联络组工作人员

涂山峰(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钟细明(市委农办综合处副处长)

徐长雄(市统计局农业处主任科员)

郑先平(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祝向奎(市物价局收费处处长)

邱斌(市物价局稽查分局科长)

李光(市计委副主任)

邓献国(市劳动和社保局老干处处长)

徐世法(市劳动和社保局副主任科员)

舒炼(市委政研室助理巡视员)

张海涛(市委政研室城郊处副处长)

石立兵(市委农办综合处主任科员)

李鸿(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艳庭(市教育局基建处调研员)

范存宪(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处长)

薛红文(市监察局副局长)

容中心(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处处长)

陈四元(市法制办综合处副处长)

88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89

第108页

市领导

叶金生

吴大祥

涂勇

杨世洪

张岱梨

胡国璋

联络点

江汉区

武汉经济开发区

东西湖区

江岸区

硚口区

汉南区

联络组工作人员

缪军(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汤杨(市人事局法规处副处长)

金玲(市计生委财务处主任科员)

王纪娟(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双林(武汉警备区动员科科长)

周立强(武汉警备区动员科参谋)

栗建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宗秋菊(市统计局农业处副处长)

李晓敏(市审计局行政处主任科员)

高进上(市委政法委巡视员)

任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彭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处置科科长)

熊太平(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

章敏(市地税局洪山分局副局长)

陈俊梁(市地税局税政三处主任科员)

刘厚照(市农业局副局长)

夏自然(市农业局经管站副站长)

熊玉东(市农业局种植处主任科员)

90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91

第109页

中共武汉市纪委 武汉市监察局

关于严肃纪律保证全市农村税费改革

顺利进行的通知

武纪发〔2002〕9号

各区委、纪委,各区人民政府、监察局,市直各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

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处(室),市纪委各派出纪检组,市监

察局派驻监察室,各人民团体党组: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农业发展新阶段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根据省

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为确保我市农村税

费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

行政策,切实做好稳定工作。现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农村税费改革对保护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调动和保

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

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领导,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

人,区长是直接责任人。有关部门要恪尽职守,协调配合,顾全大局,齐心协力支

持税费改革。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减轻农民负担放在首位,局部利

益服从整体利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

态度,不折不扣地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坚定不移地推进税费改革。

二、严格执行税费改革政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按照农村税

费改革“减轻、规范、稳定”的六字方针,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

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

要加大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改革措施落实的力度,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

90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91

第110页

不得在改革前突击收费和集中清欠;不得在税费改革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不得

通过抬高收费基数加重农民负担;不得将“一事一议”变成经常性的筹资、筹劳项

目。要根据省市税费改革的统一部署,对所有的涉农收费进行全面的清理,深入开

展对报刊征订摊派和农村用电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普遍推

行农业税收、涉农价格和涉农收费公示制。凡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单位和个

人,要根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农村非党员干部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

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处理。

三、严肃财经纪律。各区、街乡(镇)、村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要严格遵

守各项财经纪律。对改革前突击收费、突击花钱的;改革中转移、私吞、瞒报国家集

体资产的;违反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管理使用规定,挤占、挪用国家税款,或

平调、挪用集体资金的;向农民收税不开具完税凭证的;截留、挪用财政转移支付资

金的;违反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向农民收费的,等等,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四、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农村税费改革涉及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并直

接关系到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积极宣传农村税费改革

的各项方针、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忽视、侵犯国家、集体和农

民利益的行为发生。改革涉及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影响稳定

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严禁党员干

部非法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闹事。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明

显处理不当,致使矛盾激化,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税费改革负总责,要

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中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

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发生阻碍、破坏农村

税费改革等问题,不及时查处或明显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

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配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

在农村税费改革中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行为,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

行)》及其他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2年8月1日

92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93

第111页

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 武汉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武办发电〔2002〕13号

各区委和人民政府,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

团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9月4日召开的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鄂办发

电〔2002〕63号)精神,现就抓好我市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严肃纪律,全面落实税费改革政策。进村入户工作完成以后,各区、街乡镇

要集中一段时间,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检查各级批复方案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情

况、农民负担进村入户的程序和手续到位情况,要按照中央的“八不准”和省里的“十

二不准”逐项进行自查自纠,确保税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和“村村减负、户户不增

负”。要认真做好秋季征收和清算结算工作,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严格按新的

税赋标准兑现,不折不扣地把今年多收的钱退还给农民。要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和教

育体制改革步伐,抓好“减人、减事、减支”工作。要做好灾后农业税的灾歉减免工

作,保证减免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严禁挪用农业税减免资金。市农村税费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纠正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偏

差;对顶风违纪、整改不力的地方,要严肃查处。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抓好专项治理。按照国办发〔2002〕10号和中办发〔2002〕

19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深入开展“三项专项治理”工

作。

1. 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由市物价局负责落实。凡向农民收取的税收、

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重要商品及其价格,均要向社会公

示。按规定应公示而没有公示的,农民有权拒绝缴纳。

2. 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由市教育局负责落实。全市农村中小学要按照

92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93

第112页

省教育厅的“十不准“和市教育局有关收费的规定执行,不得超收。农村中小学收费

一律开具正规收据,对于保险费、托管费等费用的收缴,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决

不允许以各种名目向学生巧取乱收。坚决取消一切通过学校代收的费用,禁止向学

校摊派各种费用。

3. 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由市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2002年村级报刊经

费实行总量控制,人均不超过1元,并优先保证党报党刊的订阅。各部门不得向乡

村摊订摊销报刊。

4. 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由市纠风办、市减负办负责落实。对发

生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依规处理。

5. 清理和取消农业用水、用电、农机服务等生产性费用中的不合理收费和搭车

收费,由市物价局牵头,会同市水务局、市供电局、市农机化办负责落实。按照“谁

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核定和收取生产费用,防止超标准、超范围、搭车

收费。

6. 清理整顿农村中小学收费,由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7. 清理整顿农民建房收费,由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8. 农村电价要尽快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由武汉供电局负责落实。

以上几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部门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

负起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在10月20日前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报市农民

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季度分系统组织专项检查,年底向市委、

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纠风办、市减负办负责督办、检

查和协调。

三、依法办事,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要坚决清理和取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

视性政策和做法,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各类企业使用农民工,要签订劳动合同,

明确保障权益的要求,并不准拖欠、克扣农民工的工资。对外出务工农民承包的土

地,要继续保留其承包权。市物价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民外出务工的所有收费项

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检查,发现恶意对待农民的案件要依

法查办,严肃处理。

四、改进作风,坚决杜绝严重事件的发生。税费改革方案进村入户工作结束

后,各地在秋征中要抓好新旧税费的衔接工作,超收的要坚决清退给农民。收取农

94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95

第113页

民承担的税费,要根据政策,分清情况,做好、做细工作,杜绝发生严重事件。市

委、市政府重申,税费改革后,除农业税征收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

到农民家中收税,尤其不得动用公安、司法力量或组织小分队上门收税。农业税征

收机关不得代收农业税以外的任何费用。对农民承担的合法费用,也要由具备收费

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对违反政策造成事端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五、加强领导,实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工作仍

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领导责任制,全面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

制,凡出现重大或恶性事件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区、街乡镇党政“一把手”要

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做到领导重视、常抓不懈。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

工,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证各项减负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12月上旬各区要

对“四项制度”和“三项专项治理”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不落实的要坚决落实到

位,违反政策的要坚决纠正。年底,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

部门对各区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抽查。

2002年10月15日

94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95

第114页

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武宣文〔2002〕43号

各区委宣传部,警备区政治部,市委各工委宣传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

企、事业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人民团体宣传部,市直宣传战线各单位党组(党委):

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

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为认真做好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让

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现将《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试

点工作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宣传提纲的内容和要求,迅速

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思想教育活动,促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附件:一、《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

二、《农村税费改革宣传口号》

2002年9月13日

96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97

第115页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

实施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

稳定作出的重大决策,不仅有利于规范农村税费制度,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之

间的分配关系,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村生产力,而且有利于转变政府职

能,改进作风,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改善干群关系。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

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做好2002 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25 号)精神,以及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鄂

发〔2002〕10号),我市于今年第二季度启动了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目前已进入攻坚

阶段。

一、充分认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代表了占我

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

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从我市的情况看,虽然全市的工业化程度较高,农业产值占国

民生产总值比重较小,但农村地域广阔,农业人口有308万,“三农”问题能否得到

妥善解决,仍是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影响因素。这次实施农村税费

改革,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三乱”问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社会稳

定。因此,其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

(一)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土地改

革使农民拥有了土地这一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唤起了广

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热情。家庭承包经营使农民获得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

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由此带来了我国农村的历史性巨变。进

行农村税费改革,可以依法调整和规范国家、集体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充分保障农

民的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所有权,健全农村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通过精简乡镇机构

和人员等配套改革,推进村民自治,完善农村管理体制,使农村上层建筑更好地适

应变化了的经济基础。

附件一

96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97

第116页

(二)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党和政府历来注意保障农民利

益,在农村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但是,现行的农村税费制度和征收办法还不尽合

理,农民负担重、收取税费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些地方和部门不顾国家三令

五申,随意向农民伸手,面向农民的各种收费、集资、罚款和摊派项目多,数额大;

有些地方虚报农民收入,超标准收取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强迫农民以资代劳;有些

地方违反国家规定,按田亩或人头平摊征收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有些部门要求基

层进行的达标升级活动屡禁不止,所需资金最后摊派到农民身上;有些地方基层干

部采取非法手段强行向农民收钱收物,酿成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这些问题,严

重侵害了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通过农村税费改

革和相关配套改革,可以理顺农村分配关系,遏制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

款和各种摊派,从制度上保证农民负担的减轻。

(三)农村税费改革是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村生产力的有效途径。这几年农产

品供给出现了阶段性、结构性和地区性过剩,农产品卖难、价格下跌,对农民的收入

影响很大。同时,乡镇企业增长速度和效益下降,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明显降

低,农民外出务工遇到新困难,使得农民增收面临许多困难。增加农民收入,从长

远角度来说要靠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实施;从近期看,要提高农民收入水

平和实际购买力,必须坚持“多予少取“的方针,通过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

解决好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让农民有更多的资金投入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从这个意

义上讲,减负就是增收,减负才能增收。

(四)农村税费改革是维护农村长期稳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农民负担重的问

题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农民负担重,收费行为不规范,另一

方面基层干部为了完成上级部门的任务和解决乡村开支问题,一年四季挨家挨户收

钱,容易出现干群摩擦和矛盾。去年市减负办收到的农民来信来访事件中,就有反

映乡镇干部在收取税费时与农民发生矛盾并动手打人的事。改革农村税费制度,把

农民负担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既可减轻农民的负担,明确农民应承担的

义务,又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明确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实施农村税费改革总的指导思想是“减轻、规范、稳定”,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

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建立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

经济健康发展。

98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99

第117页

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项调整、两项改

革”:取消乡统筹费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农

村教育集资等涉及农民的政府性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

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改革共同生产费征收使用办法。具体内容是:

1. 取消乡统筹费就是取消现行向农民征收的农村教育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

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乡统筹费取消后,原

由乡统筹费开支的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由区、乡(镇)政府通过财

政预算安排。民兵训练支出由省统一安排。修建乡村道路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

收取。村级道路建设资金,由村民大会民主议定解决,乡级道路建设资金由政府根

据需要与可能负责安排。部分区根据鄂政办发〔1994〕77号文件、经省级农民负担监

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收取的血防统筹费,改革后不再向农民收取,所需经费从财政转

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专款专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实行有偿服务,政府适当补

助。具体管理按《湖北省乡统筹五项事业支出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若干意见》执

行。

2. 取消所有面向农民的各种政府性集资。取消在农村进行的教育集资后,中小

学危房改造资金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3. 取消屠宰税,原来随屠宰税附征的其他收费项目一律停征。

4. 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2002年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积

累工和义务工最高不得超过22个,2003年不得超过15个,2004年不得超过10个,

2005年起全部取消。劳动积累工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植树

造林。劳动义务工主要用于防汛、义务植树、公路建设、修缮村办校舍。“两工”取消

后,村内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劳务,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

上限控制”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

筹劳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数额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除

遇到特大防洪、抢险、抗旱等紧急任务,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临时动用农村劳

动力外,任何地方和部门均不得无偿动用农村劳动力。无论是在取消“两工”过渡期

内还是取消“两工”之后,进行村内“一事一议”用工,均不得强行以资代劳;“一事

一议”筹资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不得变成固定的上限收费项目。具体

管理按《湖北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的管理办法》执行。

98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99

第118页

5. 调整农业税政策。一是确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以农

村第二轮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确定。对二轮承包后,经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征(占)用的计税土地,并按政策规定办理了耕地占用税征、免手续的,不再作为农

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对于按规定平垸行洪、扶贫搬迁、自然灾害灭失不可恢复的土

地,不再作为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对于二轮承包后新开垦的耕地按规定免税到期

的,应纳入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对于退耕还林减少的计税土地,另行制订办法。

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应建立农业税计税土地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计税土地面积发

生增减变动时,农业税则同步进行调整,防止出现新的有地无税和有税无地现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计税土地面积,为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二

是调整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以1994—1998年5年农作物的实

际平均产量折合成主粮确定,并保持长期稳定。除按政策规定计税土地面积发生增

减变动外,常年产量不得随意调整。三是确定农业税税率。改革后农业税实行比例

税率,全省原则上执行7%。各地按照农民负担必须明显减轻的原则,核定农业税计

税常年产量。国有农垦农场(包括监狱农场、劳教农场、部队农场、学校农场等单位)

纳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农业税税率按改革前的农业税税额与调整后的农业税

计税常年产量计算确定。其他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的农业税比照当地同等水平

征收。各区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计税常年产量、税率和农业税征收任务,经省农村

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要分类测算到乡镇、村,并落实到农户及其他纳税单位

和个人。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要向农民张榜公布,征求农民意

见,得到农民认可。各地在坚持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土地丰产条件,实行

分等定级,确定税赋,落实到田块。农业税计税价格及社会减免和自然灾害减免政

策按《湖北省农业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6. 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简化征收办法,严格遵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重复

交叉征收的原则;减少征收环节,取消农业特产品在生产、收购两个环节征收的征

收办法,只在一个环节征收农业特产税;调整农业特产税税率,农业特产税税率按

照略高于农业税税率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农业特产税应税品目、征收环节、税率以

及减免政策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湖北省农业特产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执

行。

7. 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村办公经费,除原由

集体经营收入中开支部分仍继续保留外,凡由农民上缴村提留开支的部分,改革后

100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01

第119页

缴纳农业税的,采取新的农业税附加方式收取;缴纳农业特产税的,采取农业特产

税附加方式收取。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率为改革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正税的

20%。收购环节的农业特产税不征收附加。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采取征收

代金制。用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方式收取的村提留属于集体资金,由农业

税征收机关负责征收,乡镇农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实行乡管村用,专户储存,专

款专用。村提留改革后,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

收取。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村民委员会提出预算,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

议讨论通过,报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审核,经乡镇政府同意,报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办公室批准。筹资额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得超过15元。经批准后的

筹资额,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监督卡由村

委会组织发放到农户。筹资款由村委会按卡收取,按议定的用途使用、管理,并张

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村内“一事一议”的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筹资的提取、管理、

使用,接受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监督,防止出现额度失控的情况。原由乡村

集体经营收入负担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的,农村税费改革后可以采取适当方式继续实

行以工补农。对不承包土地的务工经商农民,可以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经村

民大会民主讨论确定,在原乡统筹费和新的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的负担水

平内,由村委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纳入村内“一事一议”筹资款项统一管

理,用于村内集体公益事业。

8. 改革共同生产费征收和使用办法。原用于村内统一组织的抗旱排涝、防病治

虫、恢复水毁工程等项开支的共同生产费,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用于农村抗旱排涝

的水费和电费等,属于经营性收费项目,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受益农户

据实承担。用于村组修复水毁工程所需资金,纳入“一事一议”范围内统一安排。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实施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

大。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取得广大农村干

部群众理解、支持,从而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

第一,加强领导,转变作风,切实抓好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的方案和政策能否

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水平。各

区要以省、市批复方案为依据,围绕改革方案的落实,明确工作纪律,加强组织领

导,改进工作作风。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学、查、改”要求的高度,

100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01

第120页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服从大局,支持改革。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

帅。区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区长为直接责任人。各级有关部门要自觉服从农村税

费改革的总体安排,充分发挥其职能与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

领导和相关部门要转变作风,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加强政策指

导,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保证税费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明确政策,严明纪律,保证攻坚力度。在农村税费改革的攻坚阶段,要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严格遵守“十二个不准”。第一,不准突破减负硬杠杠;第

二,不准悬空税赋;第三,不准在基础工作上敷衍塞责;第四,不准收取已停征的

各种税费;第五,不准突击清欠;第六,不准违背政策超标准收取水费;第七,不

准截留挪用转移支付资金;第八,不准乱开涉农收费口子;第九,不准在配套改革

上走过场;第十,不准借上下对口干预乡镇机构改革;第十一,不准在“一事一议”

之外再收取共同生产费;第十二,不准向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收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资金。

第三,搞好宣传,提高认识,引导农民参与。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

的工作,其成功与否与宣传发动的好坏紧密相关。为此,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

级宣传部门要进一步抓好对干部的税费改革培训,并在培训中严格把握政策的严肃

性、权威性和完整性,保证政策不打折扣,不走样。要通过培训,使直接从事税费改

革工作的同志熟悉政策、掌握方法、配合协调;使基层干部增强政策观念,自觉执行

政策,因地制宜地用好政策,让广大农民得到改革的实惠。同时要加大对农户的宣

传发动,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让广大农民了解税费改革的政策以及税

费改革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引导广大农民广泛参与并支持这场改革。要充分利用农

民学校、宣传车、宣传橱窗(栏)、乡村阅览室、乡间广播站以及悬挂、张贴标语等形

式,向广大农民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改革内容、主要政策以及配套改革

措施等,真正使税费改革深入人心,户户知道,人人明白。还要通过各种群众性活

动,如文艺演出、专家讲座咨询等,为农民答疑解难,增强农民依法纳税的意识,统

一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而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坚

实的思想保证。

第四,营造氛围,全面报道,加强舆论宣传。新闻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

部署,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舆论环境。要认真组织宣传稿件,安排专

栏、专题节目,通过新闻、社论、专访、政策解答等多种形式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进展情

102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03

第121页

况及好的做法、经验进行宣传报道,要及时组织力量深入改革第一线去调查、挖掘、

采访,有针对性地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既要讲政治、讲政策,又要有深度,不能泛泛

而谈、简单操作。同时要对报道内容严格把关,所有相关新闻稿件,一律由市农税

改革办提供或审定,要把中央、省、市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全面宣传到位,切切实实

为基层、为农民、为全市农村税费改革服务。

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工作繁

重。各区乡、各部门,以及广大干部群众都要动员起来,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改革、发展、稳定

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102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03

第122页

农村税费改革宣传口号

1. 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家庭承包经营改革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2. 农村税费改革是“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体现。

3. 农村税费改革是改善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举措。

4. 农村税费改革的关键是减轻农民负担。

5. 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

6. 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分配关系,稳定税赋水平。

7. 坚定不移地推动农村税费改革。

8.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9.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建立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

10.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

11. 取消乡统筹费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12. 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所有涉及农民的政府性集资。

13. 取消屠宰税。

14. 三年内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15. 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只征收农业税,不征收特产税。

16. 特产税坚持据实征收,不准平摊。

17. 农业税附加属村级集体资金,实行乡管村用,不得截留挪用。

18. 坚决取消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19. 涉及农民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公布,接受农民和社会监督。

20.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002年9月13日

附件二

104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05

第123页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电话号码的通知

武税改办〔2002〕1 号

各区税费改革办公室:

为了方便工作,现将我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公布如下。同

时,请将你区税改办的联系电话速报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组、宣传组: 85806255(传真)

政 策 组: 85745815

经 管 组: 85775460

2002年7月16日

104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05

第124页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武税改办〔2002〕2 号

各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便于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现将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工作性质,将办公室分为两个组,即政策指导与税收征管组、综合宣传

组。

二、张福来主任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龙正才副主任协助张福来主任负责办公

室日常工作;王铁民、李鸿副主任负责政策指导与税收征管组工作;刘厚照、龚传忠

副主任负责综合宣传组工作。

三、办公室人员分组情况(共21人)

政策指导与税收征管组(10人)

组 长:陈汉鸣

副组长:刘艳庭 冷先元

成 员:孙楚山 张 群 石立斌 祝有胜 王文才

黄 婉 王 静

综合宣传组(11人)

组 长:郭世红

副组长:陈 俊 苏 明

成 员:曾 敏 王志军 殷武城 刘建武 吕朝晖

张连生 江羽翔 刘 涛

四、办公室各组工作职能

政策指导与税收征管组:负责全市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的制定和政策解释工

106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07

第125页

作;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我市农村税费配套改革的具体措施;负责指导各

区制定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负责审查各区上报的实施方案,提出初步审查意

见;对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进行政策性指导;负责全市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的征管工

作;参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政策的研究与制定;负责组织、督促各区按市规定时间

将农业税征收任务落实到户;负责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数据的搜集、处理、分析、上

报;参与调研。

综合宣传组:统筹安排办公室工作计划;组织有关会议、培训、调研和监督检查

工作;起草领导讲话和会议文件;负责对外事宜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办公室文件

整理、文印、汇编等内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宣传工作;定期起草、编

发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简报;负责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交流和信息沟通工作;参与

调研和实施方案审查;负责与市领导联系点、联络组的联系;负责办公室行政、后勤

管理工作。

各组之间实行有分有合的工作模式,做到既有分工负责,又有协调配合;日常

工作以分为主,阶段性工作以合为主;服从工作大局,服从统一安排。

2002年7月19日

106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07

第126页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申请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专项经费的请示

武税改办〔2002〕3 号

李宪生市长:

我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已正式启动,各项工

作正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为确保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

据各阶段的工作量,比照省里做法,本着节约的原则,经认真研究测算,市农税改

办今年共需经费187.45万元,具体预算如下(详见附表):

一、前期准备工作已支出22.2万元。其中:

1. 7月9日召开320人参加的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开支8万元;

2. 安徽合肥市考察农村税费改革情况,开支3.2万元;

3. 7月12日召开460人参加的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培训会议,开支7.7万元;

4、税改办安装电话、印制文件头、简报头、信封等,开支3.3万元。

二、下一阶段工作还需经费165.25万元。其中:

1. 会议经费16万元。9月中旬召开150人参加的新老农业税衔接及征管工作会

议,需经费6万元;10月召开150人参加的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市区办公室主任联席

会,需经费5万元;临时性会议经费5万元。

2. 宣传经费50.5万元。(1)开展全市范围内宣传活动需经费37万元;广告宣传

1万元、电视专栏需经费10万元、报纸专栏8万元、广播专栏3万元、租用宣传车需经

费15万元;(2)印发农村税费改革文件汇编5000册需经费10万元;(3)税改办购学

习资料和其他宣传活动经费3.5万元。

3.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25.66万元。税改办购置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等办

公设备及其耗材计25.66万元。

4. 联络点工作经费30万元。参照省里的办法,对12个市领导农村税费改革联

络点,每个点补助2万元,需经费24万元。同时,按省文件规定,省领导在我市的3

108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09

第127页

个联络点补助经费由我市解决,需安排省领导联络点经费6万元。

5. 税改办工作经费35.09万元。用于21人专班集中8个月下乡补助、误餐费、加

班补助等开支。

6. 考察经费8万元。

以上共需经费187.45万元。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附件:市税改办经费申请一览表

2002年7月31日

(联系人:曾敏 联系电话:85806255)

108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09

第128页

市税改办经费申请一览表

支 出 项 目

合 计

一、前期准备工作支出

1、7月9日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320人)

A 会议室租金

B 会议材料印刷、装订、装袋费用

C 伙食费

D 住宿费

E 工作人员就餐、文具支出

2、税改办14人赴安徽考察合肥市农村税费改革情况

3、7月12日市农村税费改革培训会(460人)

A 会议室租金

B 会议材料印刷、装订、装袋费用

C 伙食费

D 材料组加班就餐

4、税改办安装电话(外线、内线各五部)及截至6月底电话费

5、税改办印刷文件头、简报头、信封等支出

6、购置4个文件柜

二、2002年7月中旬至2003年2月工作经费

1、会议经费

A 9月中旬召开新老农业税衔接及征管工作会(150人左右)

B 10月召开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市区办公室主任联席会(150人左右)

C 临时性会议经费

经 费

187.45

22.2

8

0.8

1.8

2.9

1.1

1.4

3.2

7.7

0.9

2.4

3.6

0.8

1

2

0.3

165.25

16

6

5

5

单位:万元

附件

110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11

第129页

2、宣传经费

A 税改办购学习资料

B 印发农村税费改革文件汇编5000册

C 开展全市范围内宣传活动

(1)宣传广告(布标、纸标)

(2)电视专栏(按省规定连续15天)

(3)报纸专栏

(4)广播专栏

(5)宣传车10台10天

D 其他宣传(简报、专访等)

3、税改办购置办公设备

A 传真机2台

B 复印机

C 激光打印机2台

D 手提电脑5台

E 小型打印机5台

F 办公耗材

4、省、市领导农村税费改革联络点工作经费

A 省领导联络点3个(按省文件精神每点补助2万元,由我市负担)

B 比照省办法,市领导联络点每点补助2万元

5、税改办工作经费

A 税改办拟抽调有关单位21人,下乡生活补助300元人×8个月

B 专班人员早、中餐(早餐2元人,中餐5元人)

C 工作专班加班补助

6、8月组织专班赴江苏、湖南考察当地农村税费改革情况

50.5

0.5

10

37

1

10

8

3

15

3

25.66

0.76

3.1

0.9

11.75

1.15

8

30

6

24

35.09

5.04

27.05

3

8

110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11

第130页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武税改办〔2002〕4 号

各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新闻单位:

按照我市农村税费改革有关精神和农村税费改革的阶段性安排,各区税改办及

市级相关新闻单位,要集中一段时间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地宣

传报道,要运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根据省农

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鄂农改

办字〔2002〕30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一段时间,围绕《关于全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致全

省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和《湖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以及配套改革方案进

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政策宣传。在宣传中,要严格把握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完

整性,要统一宣传口径,把改革中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农民,

让所有参与这项改革的人都熟悉政策、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保证政策执行不打折

扣,不走样。

二、各区要组织力量,采取在报纸、电视、电台上播发新闻和开辟专题、专栏宣传

以及出动宣传车、悬挂张贴标语口号、到乡镇村组搞讲座、办墙报等形式,营造良好

的舆论气氛,为农民群众开展政策咨询和政策解答,使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深入人

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三、市直新闻单位要认真组织宣传稿件,安排专栏、专题节目,通过新闻、社论、

专访、政策解答等多种形式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进展情况及好的做法、经验进行宣传

报道,要及时组织力量深入改革第一线去调查、挖掘、采访,有针对性地进行正面宣

传报道,既要讲政治、讲政策,又要有深度,不能泛泛而谈、简单操作,要把中央、

省、市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全面宣传到位,切切实实为基层、为农民、为全市农村税

费改革服务。

112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13

第131页

四、市直的宣传政策口径由市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把关,各区宣传的政策口径

由区级税改办负责把关,要注意掌握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

五、在这项重点宣传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各区及市直新闻单位要认真总

结,将书面材料报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2年8月5日

112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13

第132页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汉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汉市财政局转发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民负担监督卡

有关意见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武税改办〔2002〕5号

各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

政局:

现将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民负担监督卡有关意见的紧急通知》(鄂农税费改字〔2002〕53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农民负担监督卡是规范农村收费的重要手段,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力保障.根

据全市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部署,对各区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填写和发放提出以下具

体要求:(1)农民负担监督卡必须按标准填写,在9月底以前发放到农户;(2)2002

年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的,如需筹劳的,将按规定程序筹集的劳务用工数直接

填入过渡期“两工”总数栏内;(3)农民负担监督卡由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

一印制,请各区迅速上报印刷数量。

2002年8月27日

114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15

第133页

关于印发农民负担监督卡有关意见的紧急通知

现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

室,财政局:

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是中央的决定,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

民负担的重要措施,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监督卡

的内容、式样和印发必须适应新的要求,作出相应调整。现就印发2002年度农民负

担监督卡有关意见紧急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2002年度农民负担监督卡实行省监制、市州印制、县乡村填写发放的办法。

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制农民负担监督

卡的式样和内容,市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按省监制的式样、内容统一印

制,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乡村负责把市州统一印制的负担卡填写、发放

到农户。

二、农民负担监督卡印发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解决,不得向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和农民收费。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工本费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本最高不

得超过0.30元,填发经费由各县市据实确定。

三、2002年农民负担监督卡必须在9月上旬发放到户,秋征按负担卡上登记的

项目、金额征收,全年按负担卡登记的项目、金额结算,多退少补。

四、农业特产税及附加不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实行依率据实征收,不得按人、

按户、按田平摊。

五、各级要将农民负担监督的发放,作为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和农村税费改革试

点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 2002年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卡式样

2002年8月15日

114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15

第134页

附件

116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17

第135页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蔡甸区农民负担进村入户

试点经验材料的通知

武税改办〔2002〕7 号

各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当前,农村税费改革已进入农民负担进村入户的攻坚阶段,任务重,时间紧,

工作要求高。蔡甸区农民负担进村入户已在奓山街等乡镇的四个村先行试点,农民

负担已经落实到户,目前运行平稳。现将该区及奓山街的主要做法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各区的实际,创造性地工作,把税费改革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

附件:一、蔡甸区农村税费改革进村入户试点情况

二、奓山街税费改革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情况

2002年9月5号

116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17

第136页

(一)

前段,我区已圆满地完成了成立专班、宣传发动、培训骨干、调查研究、制定方案

等阶段性的工作。总的情况是有条不紊,健康有序,效果较好。政策宣传已家喻户

晓,实施方案已经上报批复,配套改革正在落实,税改难题得到化解,特别是全区

减负硬目标已经确定,并在组织具体实施。我区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通过从上至

下,由下至上,反复摸底测算,并已报经省、市批复,全区实施改革后农民负担总额

为2045.5万元,比改革前1999年基期年农民负担总额4077.71万元,净减负2032.21

万元,减负比例为 49.84%;比 1997 年农民负担总额 4338.46 万元,净减负额为

2292.96万元,减负比例为52.85%;比2001年农民负担总额3759.96万元,净减负额

为1714.46万元,减负比例为45.6%。改革后人平负担为60元,比1999年减负52元,

比2001年减负50元;亩平负担为52元,比1999年减负48元,比2001年减负42元。

整个减负水平低于全市平均减负水平。

(二)

目前,我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已按照市委、市政府8月28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

议精神,转入了组织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政策,将减负目标和新的税收任务分解落

实到村组、农户,即进村入户关键性的攻坚阶段。为了把这个阶段的工作切实抓

好,区委书记、区长胡绪鹍同志,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都极为重视,全区上

下以抓好农村税费改革进村入户工作为重点,在具体安排上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的

工作:

一、严格把关,使进村入户切实做到“三对口”。全区的方案已经省市审查批

复,各街乡镇的实施方案也经过反复摸底测算,已上报到区里正在抓紧审批。我们

认为,对街乡镇方案的审批很关键,这是抓好进村入户的前提,这涉及到是否严格

执行政策,体现“减轻、规范、稳定”指导思想,“三个确保”基本原则,“村村减负,户

户不增负”改革目标的落实问题。在对下的方案审批过程中,从上到下,从下到上,

我区十分注重严格把握政策,切实做到“三对口”:一是减负目标层层对口。这次农

村税费改革的硬杠杠是区、街、乡镇农民减负必须在 20%以上,亩均负担不超 100

附件一

蔡甸区农村税费改革进村入户试点情况

118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19

第137页

元,“村村减负,户户不增负”。在方案审查中,我区层层把关,严格按上述四条硬

标准审查落实,切实做到区、乡、村、组、户层层对口并体现在实施方案和测算表格之

中。二是执行政策层层对口。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指标的核定,是严格政策不走样

的具体体现。省市核定我区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指标是:农民二轮承包土地面积

39.78 万亩,按政策核减后的农业税计税面积为 38.66 万亩,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

21763.99万公斤,税率7%,依率计征农业税正税1523.48万公斤,依率计征农业税

正税应征金额1675.84万元;农业税附加率20%,农业税附加应征金额335.17万元;

农业特产税应征金额14.33万元,农业特产税附加率20%,农业特产税附加应征金

额2.87万元。对上述核定的指标,除了常产打折外,其他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对口,

不准加码开新口子。三是进村入户工作要求层层对口。我区确定整个进村入户工

作,先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于9月15日以前逐步铺开。要求做到“七到位”,即:

集中攻坚、领导到位,把握政策、宣传到位,细化方案、审核到位,破解难题、对策到

位,转变作风、工作到位,进村入户、减负到位,严明纪律、监督到位。

二、夯实基础,为进村入户抓好“四个”环节。抓好进村入户的基础工作,是确

保新税任务进村入户的重要条件。在抓基础工作上,我区注重抓好“四个环节”,保

证有条不紊顺利推进。一是宣传、培训环节。我区在前段按省统一的 29 条宣传口

号,通告和公开信等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公开信发放张贴到了所有农户,集

中和分散培训业务骨干8000多人的基础上,在目前进村入户阶段,又抓了几个政策

宣传不到位的,重新宣传,公开信发漏了的,重新补发,税改政策农民不够清楚

的,重新开会。为了按政策、按程序把新税任务到户落实好,我区拟定近期再集中

举办进村入户的培训班,统一培训各街乡镇党政领导,分管同志,联络组组长,进

一步明确政策,强化减负目标,规范进村入户程序和办法。然后,再由街乡镇对包

村干部、村干部进行培训。二是强化责任环节。对进村入户工作,区委、区政府以及

四大家领导,继续按原挂街乡镇作为联系点切实负起责任。并发挥12个联络组的作

用。同时,区委、区政府统一要求实行干部包村负责制,每个村2名干部,全区重新

安排677名干部进村包点负责,并对包村干部还要进行统一培训。三是操作程序环

节。进村入户政策很强,在程序上,通过开好“三个会”,即村委干部会、村民小组干

部会、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统一做好“三公开”,即公开、公正、公平;“四上墙”,

即测算标准上墙,农民负担上墙,财务管理办法上墙,改革前后农民负担前后对比

上墙;“五到户”,即税费改革宣传到户,征收任务落实到户,征收清册编制到户,

118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19

第138页

农民负担公布到户,纳税通知下达到户。四是配套改革环节。抓好配套改革,实现

减员、减事、减负是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基础。我区已相应制定了乡镇行政机

构、事业单位、教育体制、村委会换届等配套改革方案。有的配套改革已完成,有的

正在进行,总的效果比较好。乡镇机构改革已减员 40%以上,区事业单位精减

48%,减少财政供养人员37.2%,村委会换届精减村干部600多人。

三、办好试点,为进村入户探索出“六定”步骤。进村入户工作,涉及面广,政策

性强,情况复杂,非常具体。我区在前段办好奓山街、消泗乡两个试点村的基础上,

结合目前进村入户工作,组织专班,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经济状况等情况,在奓山

街檀树村,大集街张家渡村,消泗乡曲口村,蔡甸街孙家畈村、独山村狠抓了模拟

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在执行中央、省、市总的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探索出不同的进

村入户办法和程序,确保实现“村村减负,户户不增负”的硬目标。目前从试点村的

试点情况看,我们探索进村入户的工作可以概括为“六定”:

一是村级方案测定。测定村级方案遵循四项原则:1、确保村村减负,户户不增

负;2、计税面积严格按政策,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依照政策,据实核

减;3、尊重历史税“赋”水平,又不拘泥于历史,以常产为调剂杠杆缩小村与村、组

与组亩平税负差距;4、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是入户方案拟定。由街乡镇村干部一起,在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改革前农民

负担情况和计税要素情况的基础上,模拟测算到组入户的方案。

三是干部群众修定。将摸底测算到组入户的细化方案交村委会、组干部会、党员

代表、村民代表会讨论、修订。

四是张榜公布核定。将每户的计税面积以及改革前后的农民负担对比情况张榜

公布,交农民群众核定测算数据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看有什么反响。

五是提交农户认定。农户对张榜公布的情况有争议的,据实调整。调整无误

后,交农户签字确认。

六是造册上卡锁定。由街乡镇财政、经管部门根据农民签字认可的计税面积、改

革后的农业税及附加编制农民纳税清册,填表上卡锁定。

从奓山街模拟到户的情况来看,全街48个村做到村村减负,确保了户户不增

负。改革后,亩平负担最低的村是新生村,亩平负担为22.4元,比改革前1999年减

负12.2元,减幅35.26%。一般的村亩平负担改革后在46元左右,基本上做到了连片

的村减负幅度差距不大。

120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21

第139页

四、集中攻坚,为进村入户化解“四大”难题。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区

委、区政府十分注重调查研究,特别是区委胡书记,多次深入街乡镇、村组、农户调

查研究,以指导全区的税费改革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历史等多种原因,

确实遇到一些难题,我区按照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集思广

益,及时化解了有关计税土地面积调整、计税常年产量的确定、改革前后负担办法不

一、减负不均等10多个难题。在目前的进村入户的试点过程中,需要化解的难题更

具体,更实际。从目前情况看我们在实际中初步接触和化解的重点难题归纳为四个

方面:

一是历史税赋水平不公需要调平的问题。由于历史上各方面的原因,形成地

区之间、村与村之间、组与组之间亩均税赋水平差距较大,给对农民税收任务水平

合理测算,均衡税赋水平带来一定阻力。对此,我区坚持既尊重历史,又不拘泥

于历史,采取常产区别打折的办法,适当缩小自然条件相近村组之间的亩均税赋

差距。

二是人少田多,种田大户的减负问题。改革前,农业正税实行的“税随田走”,

“三提四统”是“费随人走”;改革后实行“税随田走”,导致人多地少的农户负担减幅

大,人少地多,种田大户减幅小,有的甚至不减反增。对此,我区根据政策,采取

硬减负的办法,即:对凡超过改革前负担水平的农户由区、街乡镇、村拿出一部分资

金来硬减负。奓山街檀树村在试点过程中硬减负的大户就有 156 户,硬减金额

12959.5元,整个奓山街通过测算,硬减负金额32万元。

三是无学生户的减负问题。过去我区一些乡镇的教育附加征收办法实行的是由

有生户负担,无生户不负担的办法,造成改革后有生户与无生户减负不均。在进村

入户初步测算过程中,发现无生户减负少甚至多数不减反增。对此,我区采取加大

减负力度,将改革后农民负担在原减负基础上再减的办法,预计全区涉及这块确保

无生户户户不增负。

四是“三提五统”原由村级经济负担,改革后农民如何承担的问题。改革前有些

经济状况比较好的村,替农民承担了“三提五统”费等项负担,新农业税及附加入户

农民认为实际负担不但未减反而增加了。在测算进村入户过程中,农业税收任务仍

按计税土地面积分解到村到户,根据集体经济实力和农民承受能力确定不同的承担

办法,不一刀切。或者将按政策测算到户的新农业税与改革前的农业税,换算为改

革前后亩均负担多少,增负部分继续由村集体承担的办法解决。

120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21

第140页

(三)

我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目前及下段的重点是抓好新农业税进村入户,为了确保

这个阶段的工作顺利进行,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街乡镇长为直接责任

人,集中精力,真正蹲下去,沉下去,钻进去,指导进村入户工作,除区里抓的模

拟试点村外,各街乡镇也要抓好1至2个模拟试点村。在9月7日前,区委、区政府

拟定开好两个会,即抓好全区农村税费改革进村入户动员部署会议和模拟村试点经

验现场交流会。

二、切实抓好督办检查。严格执行政策,严明纪律,坚决按照8月28日省市电

视电话会议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十二个不准”,从上到下不折不扣地落实农村税

费改革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各级领导深入基层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切实做好转移支付的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转移支付的政策规定,区

里拿出了对街(场)乡镇转移支付的具体方案,我们是从改革前后财力缺口、人口、面

积三个方面测算的。经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具体实施,以确保基层组织运转,农

村教育正常经费需要。

四、切实做好新农业税及附加征收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做好新农业税全年打

通结算工作。

附件二

奓山街税费改革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情况

奓山街是全区农村税费改革先行试点乡镇。前段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顺

利完成了宣传发动、骨干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测算送审等工作,目前正转入农

民负担进村入户试点工作。

一、测算到村的基本情况

奓山街是去年乡镇体制改革后由原奓山街和常福镇合并的街道,全街版图面积

108 平方公里,下辖 48 个行政村,农业总人口 5.27 万人,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

122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23

第141页

50256亩。

改革前的1999年,奓山街农民负担为379.54万元,亩平负担71元,人均负担

72.02元。

改革后测算到村的两税两附加为241.24万元,比1999年减少138.3万元,减幅

为36.44%,超过了20%减幅的硬杠杠;亩平负担为48元,与1999年比减少23元,减

幅为32.39%,达到了亩平负担不超过100元的目标要求;人均负担为48元,与1999

年比减少24.02元,减幅为33.35%。

二、进村入户的工作步骤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布置,我们采取自下而上摸底调查与自上而下酝酿

测算相结合、领导干部宣传引导与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相结合的办法,把改革后的

农民负担任务测算到了村,并在檀树村进行了模拟到户。工作步骤概括来讲是“六

定”:

1. 村级方案测定。测定村级方案遵循了四项基本原则:一是确保村村减负,户

户不增负;二是计算面积严格按政策,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依照政策,

据实核减;三是尊重历史税赋水平,又不拘泥于历史,以常产为调剂杠杆缩小村与

村、组与组亩平税负差距;四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 入户方案拟定。由街村干部一起,在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改革前农民负担情

况和计税要素情况的基础上,模拟测算到组入户的方案。

3. 干部群众修定。将摸底测算到组入户的方案交村二委会、组干部会、党员代

表、村民代表会讨论、修订。

4. 张榜公布核定。将每户的计税面积以及改革前后的农民负担对比情况张榜

公布,交农民群众核定测算数据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看有什么反响。

5. 提交农户认定。农户对张榜公布的情况有争议的,据实调整。调整无误后,

交农户签字确认。

6. 造册上卡锁定。由街财政、经管部门根据农民签字认可的计税面积、改革后

的农业税及附加编制农民纳税清册,填表上卡锁定。

从测算到村,模拟到户的情况来看,全街48个村做到了村村减负,确保了户户

不增负。改革后,亩平负担最低的村是新生村,亩平负担为22.4元,比改革前1999

年减负12.2元,减幅35.26%。一般的村亩平负担改革后在46元左右,基本上做到了

连片的村减负幅度差距不大。

122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23

第142页

三、破解难点的工作方法

在农民负担进村入户工作中,遇到了三个难点问题。我们按照政策规定,结合

实际予以了破解。

1. 历史税赋水平不公调平难的问题。由于历史上各方面的原因,形成地区之

间、村与村之间、组与组之间亩均税赋水平差距较大,给农民税收任务水平合理测

算,均衡税赋水平带来一定阻力。对此,我们坚持既尊重历史,又不拘泥于历史,

采取常产区别打折的办法,适当缩小自然条件相近村组之间的亩均税赋差距。

2. 人少田多,种田大户减负难的问题。改革前,奓山街的农业正税实行的“税

随田走”,“三提四统”是“费随人走”,改革后实行“税随田走”,导致人多地少的农

户负担减幅大,人少地多,种田大户减幅小,有的甚至不减反增。对此,根据政

策,采取硬减负的办法,即由街拿出一部分资金来硬减负。如檀树村硬减负的大户

就有156户,硬减金额12959.5元,全街增加村级扶困资金32万元。

3. 无生户减负难的问题。过去教育附加征收办法由于全街实行的是有生户负

担,无生户不负担的办法,造成改革后有生户与无生户减负不均。在初步测算过程

中,我们发现无生户减负少甚至多数不减反增,对此,我街采取加大减负力度,将

全街改革后农民负担在原减负基础上再减的办法,确保无生户户户不增负。

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做扎实,做认

真,把农民负担任务落实到户既要符合政策,又要农民群众认可。同时搞好税费改

革,减人增效,加强经济发展步伐,努力实现“三个确保”。

124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25

第143页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

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群众信访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群众

信访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作出如下要

求:

一、各区要按照省里文件要求,建立来信来访登记处理制度、重大信访情况报告

制度、交办事项反馈制度、信访情况通知制度、农民群众逐级上访制度。

二、各级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理”的原

则,及时处理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为了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各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

室必须向社会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值班处置。

四、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政策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85745815

传 真 电 话:85775460

晚间值班电话:85794498

2002年9月13日

武税改办〔2002〕8号

124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25

第144页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汉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转发

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武税改办〔2002〕9 号

各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现将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切

实加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

各区迅速传达学习,准确领会精神,认真抓好落实。为了及时纠正各地农村税费改

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特提出如下意

见:

一、深入宣传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各级税改办、纠风办要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认

真学习《紧急通知》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在农村税费改革中,要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改革的首要目标,正确处理好改

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各区、乡镇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农村税费改革作

为当前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消极观望、松懈麻痹

思想;各区、乡镇要尽快组织机关干部下乡进村,确保每个村有2名以上经过培训

的国家干部驻点到村,加强对农民负担进村入户工作的指导;要继续加大宣传力

度,采取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地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改革政策宣传到家喻

户晓,通过宣传讲解指导,确保各项改革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和农户。

二、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农村税费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是坚决

落实《紧急通知》规定的“八不准”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十二个不准”。各级税改办、

纠风办要建立健全检查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年内,

126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27

第145页

市将对各区落实“八不准”和“十二个不准”的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同时,继续

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各区也要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对违背

改革政策,加重农民负担的,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并给予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

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三、规范资金管理,管好用好转移支付资金。转移支付资金是实施农村税费改

革的必要财力保障。各区要严格按照市制定的《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统筹安排,规范运作,加强管理。各区必须尽快开设转移支

付资金专户,切实做到专户管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项目使用中央和省市安

排的转移支付资金,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各区安排的转移

支付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各级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和

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对截留、挪用省、市转移支付资金的,市财政将相应扣

减其下一年度的转移支付资金。

四、化解各类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当前,我市农村税费改革正处于农民

负担进村入户的攻坚阶段,也是各类矛盾的高发期。各级税改办、纠风办要组织干

部深入农村基层,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要建立健全农民信访举报

处理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

制度,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2002年9月15日

126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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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村税费改革

进村入户工作的紧急通知

武税改办〔2002〕10 号

各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当前,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已进入到进村入户的具体实施阶段。在这个阶段中,

各区普遍加大了工作力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省、市督查组几次分赴

各区对村、组、农户明察暗访的情况来看,各区、乡镇尤其是村组一级开展农村税费

改革的工作力度、广度及其深度都很不平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

不足,有的地方离省、市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了切实做好农民负担进村入

户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认真研究,特提出要求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当前农村的中心工作。省委、省政府要求,当前

农村工作要坚持以税费改革为中心,不动摇。各区党政领导要把当前农民负担的进

村入户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把组织、指导、督促进村入户工作作

为近阶段的主要工作。要建立区领导包片责任制,区领导要下到包片村组,调查研

究和帮助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包片区农村税费改革顺利进行。

(二)建立驻村干部责任制度。为确保进村入户工作按政策落实,按时间要求完

成,各区必须从区有关部门和乡镇街抽调国家干部进驻村组,确保每个行政村有2

名以上的干部,组成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组,工作难度大的村要适当增加工作组力

量。

1. 驻村工作组成员一律同原单位所承担的工作脱钩,扎扎实实住到村、组或农

户,协助乡镇、村级开展工作。不允许两头跑,不允许早出晚归。

2. 驻村工作组要协助村级组织开好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干部会,村党

员会议,并对每次开会的具体内容等做好记录。工作组成员要亲自宣讲税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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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政策的宣传员。

3. 村干部和工作组成员要深入到每个农户家中调查了解情况,所访问的农户

面必须达到50%以上。

4. 农村税费改革新的任务没有按要求完成的,或没有通过检查验收的,驻村工

作组队员不准撤离,继续在原地做好重新补课工作,直到新的农民负担签字盖章率

达到100%为止。

(三)加强督查和政策指导。各区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要成立督查组,一是走村

串户进行明察暗访,了解政策落实情况,查访情况要通报各乡镇街,并采取切实可

行的整改措施。二是深入村、组,调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进村入户

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二、搞好宣传工作,把政策交给群众

宣传工作要本着既要营造一定改革氛围,又要讲究实效的原则,要把农村税费

改革的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农民群众,务必做到改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从现在起到本月底,各区要组织区内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每天安

排一定时间和栏目宣传税改政策。

(二)要做到在主要集镇、交通要道悬挂横幅,张贴或粉刷税改宣传标语。各个

乡镇所在地应保证有二条横幅,三条标语,每个村民委员会和每个村民小组应保证

各张贴或粉刷二条标语。各村必须建立村务公开栏,宣传税费改革政策、公布计税

要素和新的农业税任务。

(三)给农民的一封信要100%发放到户,没有发放到户的,一定要尽快补发到

户;《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告》要张贴到村组,每个村至少一张,规

模大的村要张贴2张以上。

(四)市、区都要印制一定数量的宣传手册,政策咨询问答和其他形式的宣传资

料等,发放到乡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组,有条件的地方要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进一步规范进村入户的方法和程序进村入户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难度

较大。必须充分重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各区、各乡镇决不能怕麻烦、图省事,

不能走捷径或简化工作程序,给改革工作留下后遗症。因此,必须规范工作程序。

(一)乡镇、村组都要实事求是地按照政策规定和要求做好新的农民负担的测算

工作。

(二)要开好村组干部会、党员会和两次村民大会。第一次村民会议要宣传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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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做好思想动员;第二次村民会议主要是将新的任务落实到户。要将方案和有关

数据、算账的依据和方法向村民公开。条件不具备的地方,也可分头以一个或几个

自然村划片召开村民会议。

(三)必须实行公示制,实行政务公开,做到政策上墙、测算依据和标准上墙、税

赋任务上墙。

(四)做好农户的签字盖章工作。签字的内容必须包括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常

年产量、新的农业税任务等项目。农业税计税要素和新的农民负担的认可,必须由

农民亲自签字,不得代签。

(五)实现“五个到户”。即在税收政策宣传到户,征收任务落实到户,农民负担

张榜公布到户的基础上,还要做到征收清册编制到户,纳税通知书下达到户。

(六)区、乡农税改革办要建立来信来访登记处理制度、重大信访情况报告制度、

交办事项反馈制度、信访情况通知制度、农民群众逐级上访制度。设立举报点,投诉

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乡镇要设立接待室,意见簿,方便农民反映情况,并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农民反映的问题。

四、严格按照中央“八个不准”和省“十二个不准”的政策要求开展进村入户工

作,切实做到“村村减负,户户不增负”

五、把工作要求、量化标准及工作程序作为将来检查验收的依据

各区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出具体的进村入户操作规程和时间表,并于9月20

日前上报市农税改革办,保证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进村入户工作。已经制定了进村

入户操作规程和时间表的区,凡与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本通知不相符的,必须修

改后上报。市农税改革办将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各区排列的时间表进行检查。

200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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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我市近郊区设施农业农业税问题的请示

武税改办〔2002〕11 号

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要求,改革后新的农业税负亩平不能超过100元。

由于我市城郊型农业的发展,城市近郊区部分地方建设了一批集约化、园艺化、现代

化的蔬菜、瓜果等设施农业基地,每亩地投资额很高,集约化程度很高,产出水平

也很高,承包这些菜地的农户可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若这些菜地也按亩平不超过

100元来征收农业税,显然与其收入不成比例,与远郊区的农民负担相比既不公平

也不合理,政府、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的投入也无法收回。

这些地方的农业税负应如何确定,能否突破亩平100元的标准,请批复。

(联系人:孙楚山 联系电话:85745815)

2002年9月20日

130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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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快制定我市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

武税改办〔2002〕12 号

市有关部门:

按照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请你单位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

厅关于印发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情况,会同有关部

门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并以正式文件于9月底前送我办,经领导小组讨论审核

后,由我办集中报市委、市政府印发。

附件:配套改革文件及分工表

2002年9月23日

132 武汉市农村税费改革纪实 政策文件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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