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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补 50%,总部类、服务类、基金类企业年租金补助上限分
别为 100 万元、50 万元、50 万元;贡献奖励额度总部类和
服务类企业前 3 年、后 2 年分别参照地方综合贡献度 100%、
50%确定,基金类企业自获利年度起(获利期形成不超过 3
年)5 年内参照 90%给予奖励;留才奖励总部类、服务类、
基金类企业分别限 5 名、3 名、3 名高管,额度参照其缴纳
工资薪金纳税额等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度确定,基金类企业
奖励系数减半。世界温州人家园为经认定的、拟投资我市且
正在办理项目前期的重大产业项目投资主体提供 6 个月以内
的临时办公用房,由项目受益方全额补助房租。
19.大力培育高成长型企业。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和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单
项冠军产品,分别奖励 1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50 万
元。新认定的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培育企业分别奖励 50 万
元、10 万元。对新列入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名单的给予奖励,
奖励额度参照地方综合贡献度比上年新增 20%以上部分的
50%确定,最高奖励 100 万元,并发放 3 万元高质量发展服
务券。在认定为省级、市级小微成长之星的企业中遴选 15
家和 30 家,分别奖励 20 万元、10 万元。
20.广泛培育科技型企业。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高
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奖励 20 万元、10 万元。“一区一
廊”范围内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奖励 50 万元,新
认定的“瞪羚企业”自次年起连续 3 年参照企业地方综合贡
献额度比上年新增 10%以上部分给予奖励。“一区一廊”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