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企业政策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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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国家外观设计奖金奖每件 20 分、银奖每件 15 分、优秀奖每件 10 分;产品获
得浙江省专利金奖每件 15 分、优秀奖每件 10 分;产品参加“市长杯”高价值
知识产权创新创意大赛获得金奖每件 15 分、银奖每件 10 分、铜奖每件 6 分、
优秀奖每件 3 分;海外专利维权胜诉或调解成功案件每件 15 分。
7.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制定知识产权年度培训计划并实施,
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
第七条 杭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的认定条件除满足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的认
定条件外,还需具备:
1.企业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已经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通过国家
规定的认证机构认证。
2.企业重视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产品上年度销售额不低于 5000 万;或专
利产品销售额 3000 万以上且占上年度企业总销售额 80%以上。
3.企业为已认定或复核通过的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其中历年累计有效专
利折算分值要求达到 30 分以上(含 30 分),近三年累计申请专利折算分值要
求达到 23 分以上(含 23 分)。分值计算办法同第六条第 6 项。
第三章 复核工作
第八条 对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
次。
第九条 依据复核结果,复核不合格的“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取消其资格;
复核不合格的“杭州市专利示范企业”取消其资格,但如符合“杭州市专利试
点企业”认定条件的,可授予“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资格。
第十条 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的复核内容:
1.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
识产权行为。
2.企业专利创造能力较强。历年累计有效专利折算分值要求达到 20 分以上
(含 20 分),近三年累计申请专利折算分值要求达到 15 分以上(含 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