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发布时间:2022-11-29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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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111·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设,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青岛市。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二)符合青岛战略发展布局和支柱产业发展需要,有详细的建设方案,包括功能定位、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科研优势、人才团队、组织架构、管理体制、运营机制、产业化发展、分配机制、投入预算及资金筹措等内容。(三)具有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和经费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四)具有明确业务发展方向。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在前沿技术研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培育、高端人才集聚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与成效。(五)具有高水平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具备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能力,对地方产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并保证核心团队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在研究机构工作。(六)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具备开展研究、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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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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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源与支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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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技金融特派员是什么情况?

投(保)贷联动业务的支持对象是什么范围?

青岛市科技金融特派员是青岛市科技局培养的一

支知政策、懂金融、通科技的专业化、高素质服

务团队。通过在青岛全市征集、培训一批来自于

各行业领域、有志于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服

务的人员,在全市区域内形成科技金融服务的网

络,提供融资方案、营销战略、财务规划、知识

产权等企业诊断辅导,弥合科技和金融业态间的

服务空档。2018年和2020年,青岛市科技局已累

计培训科技金融特派员200名,有效对接了科技

型企业的服务需求,为企业提供各类专项服务。

投(保)贷联动业务是为科技型企业贷款提供支

持,这里的科技型企业是指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符合以下条

件之一:

1 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2 符合国家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高

新技术企业(不包含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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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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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贷联动业务有哪几种模式?

投保贷模式和投贷模式的关键是什么?

投保贷模式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投(保)贷联动业务有三种模式:投保贷、投

贷、跟贷,具体如下。

投保贷模式:企业通过提供投资机构的投资协议

或认股承诺,由投资机构承担信贷资金连带偿付

责任,经依法具有担保功能的机构增信,获得银

行贷款;

投贷模式:企业通过提供投资机构的投资协议或

认股承诺,由具有担保功能的投资机构承担信贷

资金连带偿付责任,获得银行贷款;

跟贷模式:企业通过提供投资机构的投资协议获

得银行贷款。

企业以投保贷模式或投贷模式开展投(保)贷联

动业务的关键在于贷款需求企业和投资机构达成

协议,由投资机构对贷款需求企业的还贷情况承

担最后的风险,即,如果贷款需求企业无法正常

偿付银行贷款,投资机构需负责代偿。

企业以投保贷模式开展的投(保)贷联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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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源与支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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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贷联动业务如何贴息?

投(保)贷联动业务企业申报贴息时有哪些需要

注意的事项?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对投保贷、

投贷、跟贷等投(保)贷融资模式支持的科技

型企业正常还贷后进行贷款贴息,其中500万元

(含)以下部分,按照企业贷款合同签订当月人

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予以补

贴;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照企业

贷款合同签订当月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的50%予以补贴;1000万元以上部

分不予补贴。单家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

根据往年投(保)贷联动业务企业贴息时的情

况,企业申报重点需注意以下事项:

1 确定企业是否开展的是投(保)贷联动业务,

并不是在银行贷款就可以申报贴息。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企业通过提供投资机构的投

资协议或认股承诺,由投资机构承担信贷资金连

带偿付责任,经依法具有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机构

增信获得银行贷款的,第三方增信机构不得再向

投资机构以外的机构或个人提出相关反担保要

求,且作为企业申请贴息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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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2 确定企业开展的投(保)贷联动业务是哪一种

模式,并根据模式相应提交申报材料。

3 投(保)贷联动业务企业贴息受到贴息次

数、贷款时限、贷款金额等限定,贴息时需统

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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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权质押贷款?

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指青岛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

其合法有效的专利权出质获得的贷款或组合贷款

中专利部分的贷款。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 企业将专利权出质给银行获取贷款;

2 企业将专利权出质给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

第三人,由第三人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或信用

保险,企业以专利权质押作为反担保来获取银

行贷款。

贷款对象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且同时具备以下

条件:

1 出质的专利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处于实质

性实施或使用阶段,已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

2 质押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

高,市场前景好,对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增强市

场竞争力有明显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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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科技企业与

研发机构

科技企业与

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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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百问百答 — 科技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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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条件是什么?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

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

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

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

企业。

2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

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 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

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

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

扣除政策的行业。

4 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

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

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

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

得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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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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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流程有哪些?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

办理,依托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

(http://www.innofund.gov.cn)进行。主要流程

包括:

第一步:注册登记

用户访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部政

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选择

“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

要办理”登录办理。

第二步:自主评价

1 信息填报。注册成功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

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事项“办理入口”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

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

评价。

2 企业自评。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

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

《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

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

第三步:信息确认

各区(市)评价工作机构(即各区(市)科技主

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内

容是否完整且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形成《科技型

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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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第四步:公示公告

市科技局汇总通过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

件,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市

科技局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上公示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

库,赋予18位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公众可通

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市科技局网

站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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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通车”是什么?

符合《评价办法》第六条第(1)~(4)项条件

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

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

型中小企业条件:

1 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 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 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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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企业规模有什么要求?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

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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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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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去年做过评价获得过入库编号,今年需要做重新

评价吗?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小也需要在系统内填报吗?

企业实行核定征收可以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吗?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登记编号”从公告之日起至

当年12月31日有效。

需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当年有效。

过期后,企业应按新通知,重新评价。

需要。高新技术企业满足直通车条件要求,即使

自评分数低于60分也能通过评价获得入库编号。

但是,如果不进行系统填报或填报数据不完整,

无法获得入库登记编号。

不可以。须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

指引》的要求才可以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

年印发的《工作指引》将“基本条件(一)”调

整为“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

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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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

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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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将被撤销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已入库企业存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

十四条列出行为之一的,由青岛科技主管部门撤

销其行为发生年度登记编号并在全国科技型中小

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

1 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评价办法》第

二章规定条件的;

2 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3 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4 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

法行为的;

5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6 未按期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信息

的。

被撤销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撤销当年不得参与科

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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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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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后,企业能得到哪些

实惠?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后,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政策:

1 税收减免。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可以

享受研发费用税前100%的加计扣除比例。

2 亏损弥补年限延长。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

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

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

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

10年(财税〔2018〕76号)。

3 政策支持。可以享受科技创新券兑付、高新技

术企业培育库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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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百问百答 — 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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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是什么?

哪些领域的企业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自我评价 — 注册登记 — 网上填报 — 区市

科技部门审查推荐 — 大数据筛查 — 专家评审

— 综合审查认定报备 — 公示 — 备案、公告,

通过的企业提交申报材料 — 区市审查纸质原件

— 颁发证书、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手续。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共包括八个领域:

1 电子信息技术

2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3 航空航天技术

4 新材料技术

5 高技术服务业

6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7 资源与环境技术

8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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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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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

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

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

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

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

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

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

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

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

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

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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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

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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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可以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涉及多个技术领域,该如何

选择?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

理,依托“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

fuwu.most.gov.cn/)进行。

申报首页主要技术领域只能选择一个,且主要产

品(服务)的领域要和主要技术领域一致。高新

技术产品(服务)涉及多个技术领域的,可以在

产品录入页选择多个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颁发证件之日起生效,有效

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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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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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高新技术企业后更名或发生重大变化该如何

操作?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

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

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市认定

机构报告,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 上提

交《 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将《高新

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市

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符合

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重大变化,符合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在本地区公

示 10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认定机构重新核

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并在“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有异议的或有

重大变化的(无论名称变更与否),由认定机构

按《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核实处理,不符合

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

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工作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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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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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外地高新技术企业,我想搬迁到青岛该

怎么做?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需要做什么?

如果您的企业是部分搬迁至青岛市,需要按程序

重新认定。如果是整体搬迁,且符合《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所述情况

的,须向我市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的《 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及市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

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继续有效, 编号与有效

期不变。市认定机构在收到企业异地搬迁申请后

一个月内反馈企业提交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出

具核验通知, 可委托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

区(市)财政局、税务局进行现场核验,根据核

验结果经市认定机构研究确认后,将搬迁后继续

符合高企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网”上进行公告。

1 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

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于每年5月底

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

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

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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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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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可以享受哪些优惠?

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 《青岛市实施“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

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青政字〔

2021〕30号),对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给予15万

元奖补,并按其认定当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

10%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对再次通过认定的给

予10万元奖补;

2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

火〔2016〕32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

税减按15%缴纳;

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

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

资格,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

告。

2 填报火炬统计报表,包括快报和年报。截止调

查年度12月31日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都

需要登录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进行数据报送。

3 享受优惠政策。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

受税收优惠,可依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

收优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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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3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鲁财税〔2019〕5号),高新技术企

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调整后税额标准的

50%执行,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

4 《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

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自

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

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

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

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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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申请过高新技术企业都需要进行高企年报吗?

哪些情况将被撤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年报只针对证书有效高新技术企业,其他企业不

需填报。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1 在申请

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 发

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

行为的; 3 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

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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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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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高企培育库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入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不满足高企认定

条件:

1 企业拥有或已申报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

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2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

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

的范围。

3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

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4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

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5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

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

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其中,在中国

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

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 企业有一定创新能力且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

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

的。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

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

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

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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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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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培育库的企业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要满足

什么条件才可以享受?

《青岛市实施“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

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青政字〔

2021〕30号),对有成长性的入库企业,市、区

(市)两级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

根据《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实施

方案》,企业在库期间经培育达到高企申报条

件,且专家评审得分比入库时提高10分(含)以

上或得分超过70分的,培育期内市、区(市)两

级按1:1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年度内

企业入库并通过高企认定,且当年享受高企所得

税率优惠政策的,对其享受所得税优惠不足10万

元的部分进行补贴。

行为。

建立高企培育库,根据企业有效知识产权及研发

投入等情况,每年遴选10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

业入库培育,引导企业规范研发管理。高企培育

库实行动态管理,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第121页

·107·

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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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入高企培育库?

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库是什么情况?

如何进入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库?

有两种方式进入可以进入高企培育库: 1 入库

申报,市科技局发布的申报通知,企业通过国

家高企申报系统填报,经区(市)推荐、专家

评审,根据评审得分,择优遴选企业入库; 2

当年申报高企未通过的企业,根据专家评审结

果择优入库。

2021年,青岛市科技局出台《青岛市高新技术

企业上市培育库管理办法》,通过建立青岛市

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库,扶持推动一批创新

性强、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上市进

程,办法自2021年8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

年12月31日。

进入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库需满足以下

条件:

1 青岛市注册登记的、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有意愿或已启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

市工作。

第122页

·108·

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115

上述条件C中的企业具备上市潜质是指什么?

企业具备上市潜质是指:

1 企业达到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任一上市条

件的;

2 企业暂未达到上市条件,但近两年内科技创新

水平、成果转化能力及经济指标等显著跃升,未

来三年具备上市可能的;

3 企业已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

2 企业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A.企业上市申报材料获证监会或交易所正式受

理;

B.企业已在青岛证监局备案辅导;

C.企业具备上市潜质,已制订详细的上市计划,

并成立专门的工作团队,与证券公司、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入

实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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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库可获得什

么支持?

对入库企业,给予以下支持:

1 对入库企业按其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较上年度

新增部分的20%给予奖补,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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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不超过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给予一次

性20万元科技项目支持。

2 优先支持入库企业及主要科研、管理人员申报

争取各级科技奖励、荣誉;优先支持入库企业申

报争取国家、省科技项目、平台、人才、奖励等

政策。

3 对不同上市阶段的企业提供多层次、差异化服

务,包括但不限于改制上市咨询培训、金融特派

员辅导、供应链产品链拓展、金融机构对接、鼓

励金融机构设计特色产品、龙头企业助力及其它

延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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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高企上市培育库入库什么情况下会出库?

入库企业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将移出上市培育库:

1 企业实现上市;

2 企业入库后两年内未完成股份制改造,或入库

后三年内未完成上市或上市申报;

3 企业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

合入库条件;

4 在申请入库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企业及企

业高管近两年内违反法律、法规,受过行政或司

法处罚;

5 企业注册地迁出青岛市,或企业已停止经营活动;

6 市科技局认定的其他应出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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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百问百答 — 新型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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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新型研发机构?

如何申报成为新型研发机构?

备案新型研发机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新型研发机构主要是指聚焦青岛市主导产业发展

领域的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

创新和研发服务等活动,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

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

化,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可

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

构)、事业单位和企业。

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以独立法人名义

提出备案申请,各区(市)科技局按照程序推

荐,市科技局审核确认。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

备案。

(一)新型研发机构应在我市注册成立,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可由政府部门、产业园区、高校、

科研院所、企业及社会组织等主体自建或联合建

第125页

·111·

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设,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青岛市。具有一定

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注册后运营

1年以上。

(二)符合青岛战略发展布局和支柱产业发展需

要,有详细的建设方案,包括功能定位、建设目

标、建设内容、科研优势、人才团队、组织架

构、管理体制、运营机制、产业化发展、分配机

制、投入预算及资金筹措等内容。

(三)具有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具有灵活的人

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具有现代

化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和经费管

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

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

(四)具有明确业务发展方向。围绕我市经济社

会发展需求,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

在前沿技术研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科技

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培育、高端人才集聚等

方面具有鲜明特色与成效。

(五)具有高水平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具备解

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能力,对地方产

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并保证核心团队成员有

足够的时间在研究机构工作。

(六)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常驻研

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上年度研究

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具

备开展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设施、科研

第126页

·112·

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仪器以及固定场地。

(七)近两年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申报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对于弄虚作假的

行为,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申请备案,并列入科

研诚信异常名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21

122

如何进行备案?

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有效期多久?

1 市科技局每年组织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

2 各区(市)科技局对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

向市科技局提出推荐意见。

3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

料进行审查,并结合实地考察论证提出综合评估意

见,重点评价科技研发服务成效、技术转移成交

量、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培育情况等。

4 市科技局根据综合评估意见,提出备案意见,

对通过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满

无异议后,发布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名单。

通过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自颁发资格之日起有

效期为3年。从获得新型研发机构备案资格年度

起的3个自然年内,可享受与新型研发机构有关

的政策。

第127页

·113·

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123

市科技局如何对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管理?

市科技局负责青岛市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备

案、培育、指导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各区(市)

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备案、

培育、指导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对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在3年资格期满

前,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备案的新型研发

机构进行综合评估。评估通过的继续获得3年新

型研发机构备案资格;评估不通过的,资格到期

自动失效。

已通过备案的机构有效期内如有失信或违法行

为,将撤销资格,并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起已

享受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企业在青设立以产业

技术研发为主的新型研发机构,对我市产业发展

有重大支撑作用的,符合青岛市新型研发机构管

理暂行办法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重大项目“一事

一议”。

符合青岛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备案的新

型研发机构,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受市属科研机

构相关政策。市属新型研发机构进口仪器设备,

可按相关进口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免税。

第128页

·114·

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124

新型研发机构如果发生变更,如何办理?

新型研发机构如发生名称变更、投资主体变更、

重大人事变动等重大事项,应在事后3个月内以

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报告,进行资格核实后,维

持有效期不变。如资格核实不通过的,取消其新

型研发机构资格。

第129页

·115·

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百问百答 — 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

125

126

什么是企业研发机构?

通过哪些方式可以建设企业研发机构?

泛指由企业自办或与其他单位合办的专门从事技

术开发活动的机构,主要包括:企业自办的技术

中心、研发部门、研究院所、中试车间、试验基

地等功能单元,以及建在企业的重点实验室、制

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

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校

企共建研发中心、国防科技实验室、产业技术研

究院、工业技术研究院、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

后科研工作站(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等获得政

府认定称号的研发机构。

通过“线下+云上”方式建设企业研发机构,一是

具备“六有”(有研发场地、有研发人员、有研发

设备、有研发投入、有研发项目、有研发制度)

条件的企业建设线下研发中心;二是暂不具备“六

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云上研发中心”,借助企业

云上研发中心APP线上对接外部创新资源。

第130页

·116·

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127

128

129

什么是备案“市企业研发中心”?

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建设机构可享受优惠政策?

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具备“六有”条件(有研发项目、投入、人员、

场所、设备、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自办的技

术中心、研发部门、研究院所、中试车间、试验

基地等功能单元,且尚未建有政府认定研发中

心称号的规上工业企业,备案通过后统一备案为

“青岛市企业研发中心”。

根据《青岛市实施“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

企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青政字

〔2021〕30号),对申请市技术创新中心奖补的

企业,根据市技术创新中心运营绩效,每年遴

选不超过100家,每家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

补;对申请“云上研发中心”奖补的企业,根据

“云上研发中心”运营绩效,每年遴选不超过

500家,每家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补。

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申报条件:

1 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独

立法人企业;

第131页

·117·

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2 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附件

1)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

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 已经在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

用(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中填报企业基本

信息,并按时报送数据;

4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50%以上;

5 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中的技

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

的50%以上;

6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及部分重点服务贸易领域取

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及部分重点服务贸易领域取得

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

合同,由本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

务业务认定范围》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和技术先进型

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附件1),

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130

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的申报程序是什么?

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的申报程序为:

1 注册登记。登陆“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

第132页

·118·

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131

技术创新中心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技术创新中心的申报主体及要求为:市级技术

创新中心申报主体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

登记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具有2020、2021年入库编号)、具有较强研发

能力的企业,以及驻青高校、科研院所、新型

研发机构等。

(一)基本要求

1 拥有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或部门;

2 具备开展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试验条件,能够

台”,注册用户,点击进入“火炬中心业务办理

平台”,在线办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相关

业务。

2 提交材料。企业按规定在线填写《全国技术先

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及上传相关

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见附件3)。

3 材料受理及形式审查。申报企业将《申请

表》(一式4份,加盖企业公章)及相关证明材

料提交至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由所在区

(市)科技主管部门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对通

过形式审查的,由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填

写汇总表并加盖公章(附件2),连同企业申报

材料(3份),提交市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认

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受理并查验相关材料。

第133页

·119·

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在特定领域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3 具备组织实施科技创新任务或技术成果转移转

化与产业化的能力;

4 具备科技人才及相关资源的集聚能力,曾承担

国家及省、市科技项目的优先支持;

(二)特定要求

申报单位为规上工业企业的,须为2021年备案建

设青岛市企业研发中心。

(注:此项要求是2022年创新中心申报条件,每

年根据市科技局要求,可能不同。)

132

技术创新中心的申报渠道是什么?

申报单位使用“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

版)”(http://222.173.102.106:28090),注册

账号,经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

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

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申请注册

后,请及时联系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账号

审核。

登录后,通过“项目管理”—“项目申请”—

“新建”对话框选择:申报年度“2022”—

“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根据所申

报项目选择正确的对应选项(例如,产业集群

培育专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市级技术创新

第134页

·120·

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中心),网上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提交

的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专家评

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

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

报和项目管理等情况。

(注:此项要求是2022年创新中心申报流程,每

年根据市科技局要求,可能不同。)

第135页

·121·

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百问百答 — 标杆孵化器

133

134

标杆孵化器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引领型和成长型标杆孵化器是如何定义的?

1 申报单位为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机

构,且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C级及以上;或国家

备案众创空间运营机构,且完成上一年度火炬统

计报告。

2 累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50家,或累计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0家。

3 引领型、成长型标杆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合

作的孵化资金规模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和1000万元,

获得股权投资的在孵企业分别不少于5家和3家。

4 开展专业化的创业服务。搭建开放共享的专业

技术服务平台,可提供技术研发、概念验证、小试

中试、检验检测等服务。与企业、高校院所、服务

机构等紧密合作,开展高水平的创业辅导、早期投

资、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国际化发展等服务。

标杆孵化器根据发展阶段和特色,分为引领型和成

长型。引领型标杆孵化器是指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和

新兴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成孵化

第136页

·122·

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135

引领型标杆孵化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除基本条件外,需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五项(近两

个自然年度内):

1 入驻企业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2 入驻企业(含上市或成为专精特新的毕业企

业)累计税收贡献不低于6000万元。

3 入驻企业获得1000万元以上融资企业不少于4家。

4 入驻企业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企业不少

于2家。

5 入驻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颠覆性

技术创新大赛的数量不少于20家,获全国赛优秀

奖及以上奖项或青岛赛区一等奖企业不少于2家。

6 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

比例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

比不低于30%。

7 入驻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

额的比例不低于3%,或在孵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

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8 在培或从外地引进上市公司(京沪深交易所、

境外交易所上市公司)总部或区域研发总部不少

加速功能,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并已取得

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孵化器。成长型标杆孵

化器是指聚焦特色产业领域,形成专业孵化服务能

力,经济贡献快速增长,孵化绩效显著的孵化器。

第137页

·123·

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于2家。

9 在培或从外地引进独角兽企业不少于2家。

10 在培或从外地引进瞪羚企业不少于3家。

136

成长型标杆孵化器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除基本条件外,需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三项(近两

个自然年度内):

1 入驻企业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或累计

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平均增速不低于30%。

2 入驻企业累计税收贡献不低于2000万元,或累计

税收贡献不低于1000万元且平均增速不低于30%。

3 入驻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颠覆性

技术创新大赛的数量不少于20家,大赛获奖企业

(含优秀奖)不少于2家。

4 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

比例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

不低于30%。

5 入驻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

额的比例不低于4%,或在孵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

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

6 在培或从外地引进纳入青岛市高企上市培育库

企业不少于1家,或瞪羚企业不少于2家。

7 认定为市级及以上专业孵化器,孵化器内在孵

企业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

少于2家。

第138页

·124·

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137

138

对评为标杆孵化器的单位有什么支持措施?

标杆孵化器如何进行申请?

对评定为标杆孵化器的单位,引领型标杆孵化

器支持奖补资金400万元、股权投资资金600万

元,成长型标杆孵化器支持奖补资金80万元、

股权投资资金400万元。奖补资金按照财政资金

预算年度予以拨付,股权投资资金相关办法另

行制定。

由成长型标杆孵化器新评定为引领型标杆孵化

器的单位,其支持额度遵循就高不重复原则进

行补差。

1 市科技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发布标杆孵化器

申报通知。

2 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

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3 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

实性、合规性进行初评并实地核查,将符合条件

的推荐至市科技局。

4 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

审并现场考察,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市科技局依

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5 公示无异议的,评定为标杆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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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百问百答 — 重点实验室

139

140

市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

建设依托单位主要职责是什么?

1 面向学科前沿和重大科技问题,开展战略性、

前瞻性、前沿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源头

创新能力;

2 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瞄准行业和产

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现代

工程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为提升产业核心

竞争力、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提供支撑;

3 研究制定重要技术标准;

4 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人才

(团队);

5 加强行业科技合作与交流,开放和共享科技

资源,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扩散和技术储

备,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建设依托单位是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

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 组织实施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监督市重点实验

室的运行和管理;

第140页

·126·

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141

申请新建市重点实验室需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新建市重点实验室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的

各类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

1 符合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从事基础研究或

应用基础研究;在研究方向上,应符合青岛市经

济与科技发展战略,重点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2 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

国家、省、市科研任务;

3 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和较为完善的科研管

理制度;

4 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研究人

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

2 协调本单位优势资源,优先支持市重点实验

室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解决市重点实验

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3 负责聘任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及委员;

4 对市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配合市科技

局做好评估评价工作;

5 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市重点实验室名

称、研究方向、发展目标、组织结构等重大调整

意见报市科技局。

第141页

·127·

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142

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与批准程序是什么?

1 依托单位填写《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

书》及其他申报材料,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依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和申报材

料进行初审后,报市科技局。依托单位为中央、

省驻青单位和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可直接向

市科技局申报。 

3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市重点实验室进行

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市重点实验室,予以批准建

设,并填写《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

历的研究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

5 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

实验室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

总值应在800万元以上(人工智能、大数据、云

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实验室可适当降低设

备总值);

6 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

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科研工作和开展国内外

学术合作交流的基本需要。

第142页

·128·

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143

144

145

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限是多久?

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间发生更名或其他变化该如

何办理?

市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和考核工作如何开展?

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期间,可以市重

点实验室(筹)的名义开展相关工作。依托单位

应提供建设期间所需的相关条件保障。

市重点实验室需要更名、实验室主任更换、研究

方向变更或进行结构调整、重组的,须由依托单

位提出书面报告,经学术委员会论证、主管部门

同意,报市科技局审批。

依托单位应当对市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考

核结果会同市重点实验室上一年度工作报告于3

月30日前报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备案。市科技局

会同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每年对部分市重点实

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研究和解决市重点实

验室存在的问题。

市科技局对市重点实验室进行定期评估。原则上

三年为一个评估周期。市科技局根据市重点实验

室定期评估成绩,结合年度考核情况,确定市重

第143页

·129·

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146

获批市重点实验室的扶持政策是什么?

鼓励企业单独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市重

点实验室。市科技局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市重点实

验室,按有关规定给予后补助资金支持。支持高

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省、市重点实验室

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对新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

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点实验室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

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对评估期(或建设期)内被评为国家或省重点实

验室的,当年不再进行评估(或验收),直接评

为优秀。已经是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的,评估期

内参加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并通过国家评估

和省评估为优秀的,当年不再参加评估,直接评

为优秀。对评估结果良好以上的实验室,优先推

荐申报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对评估结果不合格

的实验室,责令整改,整改期不超过一年,整改

后评估仍不合格的取消市重点实验室资格。

第144页

·130·

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百问百答 — 国际合作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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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如何申报?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共

分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三类。

国家级国合基地是指由科技部及其职能机构认

定,在承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任务中取得显著成

绩、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和引导示范作用的国内

科技园区、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创新型企业和

科技中介机构等机构载体,包括国际创新园、国

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

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不同类型。具体认定和申报您

可以参考科技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

法》(国科发外[2011]316号),科技部国际合作

司每年会发布国家国合基地认定通知,根据认定

的不同类型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根据科技部的

部署安排进行初评和推荐,欢迎您到时关注。

山东省国合基地是省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国际科技交流活跃、合作成效显著的高校、

科研院所、企业、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

新型研发组织等建设,具有广泛的国际科技合作

渠道,拥有开展国际合作的专业人才团队和一定

规模的合作成果展示区。认定主要依据《山东省

第145页

·131·

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鲁科字[2018]20

号),里面对认定条件和审核认定程序都有详细

解释,可供您参考。

青岛市国合基地是指由市科技局确定,在国际科

技合作中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基础,取得较好经济

和社会效益,在承担国际科技合作任务、探索

“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模

式、促进本市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提升等方面发挥

重要作用,并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和引导示范作

用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科技中介、科

技园区等机构载体。认定依据是《青岛市科学技

术局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青科规〔

2021〕17号)。欢迎您积极申报和关注。

148

我公司想申报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请问需要符合

什么条件?

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离岸基

地”),是指在青岛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科

研机构等法人单位在青岛市辖区外注册成立(含

控股)的研发中心、实验室、产业项目孵化基地

等机构,分为创新类离岸基地和创业类。

创新类离岸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一定规

模的生产经营研发场地、办公场地,拥有健全的

财务制度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

第146页

·132·

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员,发展前景好; 2 全职聘请使用的海外高层次

人才不少于5人,每年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使

用方面支出费用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创业类离岸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一定规

模的可支配孵化加速场地,建立具备离岸创业基

地管理、创新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国际技术转

移服务经验的孵化服务专业团队,团队人数不少

于5人,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2 发

展良好,孵化器应储备10个以上孵化项目,并在

近三年已有2个或以上成功孵化并引入青岛注册

公司的项目。

第147页

·133·

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百问百答 — 一区多园

149

150

青岛高新区“一区多园”范围是什么?

青岛国家高新区分园区(培育)如何申报?

青岛高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国家级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青岛高新区实施“一区多园”发

展模式,形成各园区紧密配合、优势互补、协同

发展的格局,加快打造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

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一区”指青岛高新区,“多园”指胶州湾北部

主园区、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扩展至中韩街道、

金家岭街道)、青岛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青

岛科技街、市南软件园、蓝色硅谷核心区、青岛

(胶南)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海洋科技创新

及成果孵化带、青岛轨道交通产业示范区、青岛

未来科技产业园等,总开发面积467平方公里。

按照《青岛国家高新区分园区(培育)实施方

案(试行)》(青高区专委字〔2022〕1号)要

求,在青岛市域范围内空间布局相对集中、四至

范围清晰、合法合规、产业基础较好、政策体系

完善、创新能力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突出的区域

建设青岛国家高新区分园区(培育),建立青岛

第148页

·134·

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梯次培育体系,实现青

岛高新区全域覆盖和提质扩容发展。

申报条件:

1 工作机制。申报园区所在区(市)政府高度重

视园区建设工作,园区拥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运

营服务团队,具备开发运营、统计管理、招商引

资、企业服务、科技金融等综合服务能力。

2 空间布局。申报园区总体规划符合省、市、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国民

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园区四

至范围及边界拐点坐标明确,占地面积不低于1

平方公里。

3 宜居宜业。申报园区应拥有以园区为中心的

“步行半小时便利圈”,居住、交通、教育、医

疗、文娱、商务等基础配套基本完备,科技、产

业、城市、生态功能融合态势明显。

4 产业发展。申报园区主导产业符合国家重点支

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导向,聚焦发展1-2个青岛市

重点产业链,园区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高成

长企业、高层次人才、研发机构等主要指标增速

高于“一区多园”平均水平,具备形成创新型产

业集群的基础和条件。

5 企业培育。申报园区拥有竞争力较强的头部

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已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

高企、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创新要素向

企业集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凸显,形成尊重企

第149页

·135·

科技企业与研发机构

业、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

6 双创生态。申报园区应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

力,拥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平台(包括但不限

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风投机构、重

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

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较高,科技创新人才

和团队、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平台

集聚发展,具有较好的产学研和国际合作基础。

7 绿色发展。申报园区应坚持“双碳”发展和

安全生产要求,污染集中治理设施与规划、建设

同步,规划、建设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持续发

展能力较强。近三年园区及其内部企业(建设项

目)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

151

青岛市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如何申报?

按照《青岛市科技创新产业园区实施细则(试

行)》(青高区专委字〔2022〕2号)要求,在

青岛高新区“一区多园”(含培育园区)、省级

高新区、科教产融合园区等范围内建设青岛市科

技创新产业园区(简称“园中园”),以科技型

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楼宇空间、硬件配套

等基础设施,围绕1-2个主导产业细分领域,集

聚核心要素特色资源,延伸产业链条和服务网

络,搭建“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联合体,形成

第150页

·136·

青岛市

科技政策百问百答

科技型企业集聚、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创新创业

微生态,3年内建设10个左右“园中园”。

1 优化产业布局,创设特定空间。在中心城区

(老城区)重点布局都市科技创新园,在其他

具有较好产业基础的区域重点布局专业科技产业

园。

2 园区入驻科技型企业不少于10家,其中都市科

技创新园聚焦主导产业链科技型企业比例不少于

70%;专业科技产业园聚焦主导产业链科技型企

业比例不少于80%。

3 园区拥有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基

础设施及前沿交叉科研平台等)、重点实验室、

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不少于

1 个。

4 运营单位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青

岛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科学详细的运营

管理方案,产业定位符合区域主导产业方向。

5 专职运营管理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

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专职工

作人员)不少于 6人。

6 都市科技创新园拥有可支配场地面积不少于1

万平方米,其中用于科技企业的场地面积(含公

共服务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75%。专业科技产

业园拥有可支配场地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其

中用于主导产业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

不低于总面积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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