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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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第一类人才每月 2 万元津贴 ;第二、第三类人才每月 5000 元津贴 ;第
四类人才每月 1200 元津贴 ;第五类人才中,高级技师每月 500 元津贴,在
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每月 800 元津贴,在行政单位工作的博士每月 300 元
津贴。
( 政策咨询服务:省人才之家 96567)
政 策
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
黔党办发〔2023〕1 号
措 施
一、创业人才项目
1. 住房保障。由创办企业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为创业人才及其团队
成员就近提供人才公寓,并收取较低的房屋租金,引进人才可一直入住到离
开贵州或在贵州购房或退休。创业人才在企业所在地购买商品房,且未享受
过购房地政府给予的人才住房补贴让利等政策的,企业所在地可结合实际给
予购房政策优惠。
2. 场地保障。创办企业所在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根据企业需要为创业人
才及其创办企业提供办公场所,由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场租补贴,补贴最高
可达场租的 70%,补贴期最高可达 3 年。
3. 贴息支持。支持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省级对不超过 100 万元的银行贷款部分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比例 50%,贴息
期最高可达 3 年。
4. 贡献激励。设立贵州创业人才奖,省级对作出重要贡献的创业人才给
予最高 250 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