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事故原因及性质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基坑(沟槽)边坡未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及地勘报告建议
进行放坡施工,事故段边坡放坡不足且未采取有效支护措施,致使边坡发生坍塌。直接原
因分析:基坑(沟槽)边坡放坡坡率不符合至少为 1:1.5 的设计要求,实际放坡坡率约为
1:0.35。
(1)直接原因分析
(2)间接原因
(3)事故性质
①编制的专项方案缺乏针对性。成都锦辰公司编制的专项方案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地
勘报告建议,中水五局二分公司、五行项管公司对专项方案审查不严,未发现并纠正专项
方案存在的问题。
②施工管理不到位。成都锦辰公司未按设计要求对基坑(沟槽)开挖放坡,中水五局二分公
司、五行项管公司督促检查不力。空港经开公司组织基坑(沟槽)验槽走过场,未发现并纠
正边坡放坡不足的问题。
③不执行建设施工监管指令。成都锦辰公司、中水五局二分公司、五行项管公司、空港科创
公司不落实双流区住建交局安监站告诫约谈要求,未对隐患进行整改,不执行市区两级住
建部门关于重污染天气建设项目停工的指令。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
不力,有关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职责落实不到位,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事故教训
(1)统筹发展和安全还有差距。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高,事故多发频发,历来是安全生产监管
工作的重点行业领域之一。近年来,双流区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等投入多、规模大,战
线长,点多面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措施跟不上,建筑施工事故多发。
西开区管委会作为本次事故项目的牵头单位,对建筑施工安全高风险特点认识不足,统
筹、协调、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和区级有关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未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合力。
事故项目业主、监理、总包、分包等单位重工程进度、轻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落实不到位,对监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重污染天气停工指令执行不坚决、不彻底,我行
我素。
建筑领域事故案例 98
第二章全国典型事故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