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件 為 草 擬 本,其 所 載 資 料 為 不 完 整 並 可 作 更 改,閱 讀 有 關 資 料 時 必 須 一 併 細 閱 本 文 件 首 頁「警 告」一節。 監管概覽 薦車型目錄》中指定的新能源汽車的購買者可獲得中國政府的補助。根據該通知,購買者自 銷售者購得新能源汽車,價格為原價扣減補助後的金額,銷售者將新能源汽車售予購買者後 可從政府獲得補助。 2020年9月,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等五部委出台《關於開 展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的通知》,對燃料電池汽車的購置補貼政策,調整為燃料電池汽車 示範應用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城市群開展燃料電池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化攻關和示 範應用給予獎勵。示範期定為四年,在示範期間內,五部門將採取「以獎代補」方式,對示範 城市群按照其處理重點產業問題及示範重點技術的進度及績效給予獎勵。獎勵資金由地方 和企業統籌用於燃料電池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產業化,人才引進,以及新車型、新技術的示範 應用等。《通知》提出,示範城市群應在示範期間完成燃料電池汽車基礎材料和關鍵零部件的 突破並產業化、車用氫能終端售價不超過35元╱公斤、符合條件車輛推廣規模超過1,000 台,以及運營加氫站超過15座等要求。 2021年8月13日,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等五部門發佈《關 於啟動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工作的通知》(財建[2021]266號),同意北京市、上海市、廣東 省所報送的城市群啟動實施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工作,示範期為4年。財政部、工信部、 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五部門將委託專家委員會和第三方機構,對示範應 用工作進行指導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中央財政對示範城市群安排獎勵資金的依據。2021年 12月,上述五部門繼續發佈《關於啟動新一批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工作的通知》,同意河 北、河南省啟動實施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工作,並要求切實加強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工 作組織實施,加快形成燃料電池汽車發展可複製可推廣的先進經驗。 地方政策 我們主要將業務專注於北京、上海、河北、四川、江蘇、山東及河南等城市及省份,該 等地區分別發佈了燃料電池汽車支持政策。 – 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