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适用政策汇编(201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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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联合审批。推动针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开展联
合日常监督检查,降低对企业检查频次。
四、探索企业包容审慎监管。在自贸区范围内,对通过
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且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行为的市场主体,实施审慎异常名录管理,通过告知、提示、
转达等方式给予期限办理,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
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由登记机关简化移
出流程,实现即办移出,后续补办手续及补正监管材料等。
五、探索企业信用修复新模式。对自贸区内企业在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后主动履行相关义务,且被列入期限
满 1 年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自贸区重点企业知识
产权保护名录。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为自贸区
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维权援助、风险防范等咨询、
指导和服务,依法及时处理侵权案件线索。
七、推动知识产权登记窗口业务前移。支持现有商标受
理窗口在自贸区设立代办商标业务受理点。推行专利代理机
构审批告知承诺,鼓励专利代理机构落户自贸区。
八、探索简易撤销程序。在自贸区范围内,对假冒他人
身份获得注册、利用住所(经营场所)承诺虚假的企业,探
索实行简易撤销程序。具体操作规程由各自贸片区根据工作
实际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