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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创建工作,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备
案机构出具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企业,
给予认证成本费用奖励。
二、激励知识产权运用
4. 鼓励专利创新
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专利权人,
给予 100 万元奖励;新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
银奖的专利权人,给予 50 万元奖励;新获得中国专利优秀
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给予 20 万元奖励。
新获得浙江省专利金奖和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
予 20 万元、10 万元奖励。上述奖励只给予第一申报单位。
获奖励的专利权人应当依据《专利法》对职务发明创造的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一定奖励。
鼓励企业参加杭州高价值知识产权智能产品创新创意
大赛,获得金奖、银奖的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
奖励。
5. 鼓励标准创新
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并发布的,
分别给予企业 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企业主要参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