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发布时间:2022-4-30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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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六章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92《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以此增加员工违约成本,避免商业秘密泄露。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14.不按时发放工资,后果有多严重? 按时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是公司的义务也是重要的社会责任,公司不可逾越这条红线。若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执法部门举报,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公司会面临被责令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法律风险。如果劳动者已经向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进行举报,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已经责令公司限期向劳动者支付仍拒不支付的,达到(1)拒不支付 1 名劳动者 3 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 5 千元至 2 万元以上;(2)拒不支付 10 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 3 万元至10 万元以上标准的,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解决方向 如公司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法律法规 《中华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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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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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六章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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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11.《培训服务期协议》对老板和员工的约束力到底有多大?

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一是增加公司的竞争力,二是为员工提供

福利。然而一些公司在为员工提供培训后不久,员工便离职,为公司

造成了损失。因此约定培训服务期是十分必要的。如果公司为员工提

供了专项培训,且支付了相关培训费用,可以与员工签署《培训服务

期协议》,约定服务期限。一旦签署了《培训服务期协议》,接受培训

的员工需要按照协议工作满约定期限,如提前离职,需按照协议对公

司进行赔偿。

解决方向

公司应当与员工签订权利义务明晰的《培训服务期协议》(本协

议可约定违约金),并留存好支付费用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12.员工“不辞而别”,公司该怎么办?

在职场中,员工离职本就是常见的事,特别是在那种员工流动率

大的行业,这种现象更是普遍的存在。很多公司采取不管不顾的“放

任式”管理,认为员工自动离职,劳动关系自动解除,这种想法是错

误的。因公司离职程序处理不当,员工有权以未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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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六章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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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公司承担责任。

解决方向

需及时向员工送达《催告函》;对未返岗员工送达《解除劳动合

同通知书》;对于“不辞而别”的员工所负责的客户,应及时书面告

知离职情况,并说明员工将在此后无权代理公司任何业务,以此避免

员工为公司带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13.如何防止员工带走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一个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分为三大类,技术信息秘

密、经营信息秘密和管理信息秘密。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

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

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

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员工在

工作过程中接触商业秘密,无论员工在职还是离职,均存在商业秘密

被泄露的风险,如公司对上述风险不加以管控将会对公司造成巨大损

失。

解决方向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同时与员工签订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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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六章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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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以此增加员工违约成本,避免商业

秘密泄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14.不按时发放工资,后果有多严重?

按时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是公司的义务也是重要的社会责任,公司

不可逾越这条红线。若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执

法部门举报,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

付的,公司会面临被责令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法律风险。

如果劳动者已经向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进行举报,劳动监察执法部

门已经责令公司限期向劳动者支付仍拒不支付的,达到(1)拒不支

付 1 名劳动者 3 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 5 千元至 2 万元以上;

(2)拒不支付 10 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 3 万元至

10 万元以上标准的,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解决方向

如公司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

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对

第104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六章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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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人民检察

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的补充规定》第七条

15.公司单方调薪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调薪即为变更劳动合同,原则

上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合法调岗时,可以遵循“岗变薪变”执行

岗位薪酬制度。对于原岗位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亦可

调整薪资,但无论是变岗调薪还是原岗调薪,公司均要保证调薪后的

薪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单方降低薪酬标准的行为不符合

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拒绝的权利,公司也不能因员工拒绝而以严重违

反规章制度解除其劳动合同,否则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承

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解决方向

建立明确的岗位薪酬制度,合法调岗时,遵循“岗变薪变”原则

合法调薪;可执行工资标准与效益挂钩的浮动工资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16.公司是否可以随时根据自身需要调整员工岗位?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往往认为根据自身的经营需要可以随意对员

第105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六章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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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的岗位进行调整,但员工的工作内容为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如

果公司变更员工的岗位或者工作内容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在员工一

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作出停发工资、限期调离等决定,系侵犯员

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公

司可能存在支付“N 倍补偿金”或“2N 倍赔偿金”的法律风险。

解决方向

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到调岗情况的发生,与员工

提前做好约定。合同中未约定的,且公司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变动员

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员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避免强行

调岗的情况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17.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吗?

现在不少公司在实践中仍然设立罚款制度,对“刺头”员工进行

罚款、克扣工资(变相罚款),从而起到治理员工,杀鸡儆猴的作用。

但公司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对员工没有法律约束力。因为罚款系

行政处罚行为,公司并无相关的行政执法权。如发生劳动争议纠纷,

劳动仲裁委或法院会认定公司违法,公司的罚款均为无效,员工有权

不予支付或追回。如公司以罚款的形式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会被认定

为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员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承担“N

倍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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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六章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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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向

公司应建立合理、完善的薪酬制度,在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

制度时,第一时间留存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

十六条

18.员工“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公司可以折现发给员工吗?

很多年轻一代员工,希望公司社保折现,很多公司自作聪明地要

求员工签署《承诺书》,公司就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款项直接发放

到工资中。但为员工购买社保是法律为公司设置的强制义务,无论因

何原因都不能免除。因此,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不合法的,

公司应当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即使员工自愿出具《承

诺书》,放弃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能免除对公司违法行为的处罚,公

司仍需接受行政机关的处罚并承担因未缴纳社保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解决方向

公司要积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做到合规合法;在员工提出“不

想缴纳社保,希望折现”这一请求时,要主动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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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六章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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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而没有缴纳工伤险,如果发生工

伤,是否可以免除承担工伤责任?

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在实践中,很多公司通过为员工购买商业性

意外伤害保险,替代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但商业保险并不等于工伤

保险,前者其本质上是公司为职工提供的一种福利待遇,后者是法律

为公司设定的应尽义务。这种做法并不能直接免除公司负有的法定义

务。一旦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公司仍应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对

员工进行全额赔付。

解决方向

在具有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下,公司应合法合规

地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或者合法改变公司用工方式。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

20.与公司存在劳务关系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公司会承担什么

责任?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不同,若公司与雇员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

不是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的雇员面临的也不再属于“工伤”事故,

而是人身损害。那么公司作为雇主就应当在雇员受伤时承担人身损害

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

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过错责

任,降低公司在雇员受到人身损害中赔偿比例的途径就是降低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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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六章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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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受到损害中所占的过错大小。可简记“错多,赔多;错少,赔少;

无错,不赔”。因此,公司应做好证据留存工作,以降低责任比例。

解决方向

雇佣有相应资质的雇员;对雇员进行岗前培训;为雇员提供安全

生产条件及保护措施;对雇员将要面临的风险进行告知和警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21.如何防范招聘时劳动者存在潜在疾病或职业病的风险?

很多隐性疾病难以发现,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

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公司招聘员工时存在

潜在疾病且未发现,一旦员工发病,即使不认定为工伤,那么公司仍

要支付该员工的病假工资,同时还要额外支出替代岗位的用工成本;

如公司招聘员工时存在职业病且未发现,那么在员工离职体检时发现

该职业病,会被认定职业病系在该公司产生,公司就应当承担工伤赔

偿责任。

解决方向

公司招用员工,要设计专门的入职登记表、员工入职声明书等,

除要求员工提供必要的简历、填写入职申请表外,还应要求新员工做

入职健康检查及职业病健康体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第109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六章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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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司员工发生工伤后,公司能否通过拖延申报工伤逃避赔

偿?

部分公司认为,员工发生工伤必须依靠公司进行工伤申报,因此

故意延迟工伤申报时间,错过申报期限或将工伤申报作为与员工谈判

的筹码,此类做法是不可行亦不明智的。法律规定,工伤发生之日起

30 天之内公司应该去申请工伤认定,公司未申报的,受伤员工或者

其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 1 年内带资料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如公司有意

扣留员工材料拖延申报,劳动者如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公司或将面

临行政处罚的风险。如果员工 1 年内没有自己申请工伤认定,仍可以

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之诉,公司仍需承担责任。

解决方向

公司应及时为员工缴纳工伤险,以此减少发生工伤损害后的损失。

不应以推延为手段,避免工伤认定。如未缴纳工伤险而发生工伤,公

司也可与员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

23.在一个公司上班却在另一公司缴纳工伤保险,在本公司发生

工伤,另一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是否能够赔偿?

公司可能会遇到招聘的员工已在其他公司缴纳工伤保险,员工要

求继续在其他公司缴纳保险而不在本公司缴纳。这种情况,如果发生

工伤,员工不能在其他公司申请工伤赔付,而又因本公司未给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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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六章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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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工伤保险,本公司就需要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对该员工

进行全额赔付,代缴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另一种情况属于“共享用工”,共享用工系借出企业(原企业)

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将劳动者安排到借入企业(缺工企业)工作,不

改变借出企业(原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用工模式。属于

“共享用工”的情形,则借出企业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借出企业可

与借入企业另行约定补偿办法。

解决方向

如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缴纳工伤保险的公司与用工的公司不一

致,用工公司应拒绝员工此项要求;如公司存在“共享用工”的情形,

建议借出企业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与借入企业就员工可能发生的

工伤问题做好约定。

法律依据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

题的解答(三)》第 9 条

第111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第112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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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制下股东认缴却投资未到位有什么风险?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促进了民营企业的投资和发展壮大。实践中

很多股东认缴后却投资未到位,存在巨大隐患。如公司出现经营困难,

在法定情形时,投资者需要对公司债务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补充还款

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凡企

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

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

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

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次:认缴制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未缴足部分的注册资本必须

由股权受让方在接受股权后继续补足。导致股权买入方顾虑到未来将

承担较大的投资压力不愿意进行股权受让。

解决方向

根据经营需要合理测算,谨慎确定认缴注册资本,通过专门的股

权设计,给财产设立一道防火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

2.分公司调整为子公司如何延缓纳税?

将分公司调整为子公司,已经成为一些企业进一步优化企业组织

和业务架构,促进各业务板块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的常

见做法。分公司变子公司,操作步骤:母公司先进行子公司的设立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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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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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再以资产划转的形式,将原分公司的资产、负债和业务等整体划

转给子公司。具备条件:两公司之间应为“100%直接控制”的关系,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

的;企业重组后的连续 12 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

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等条件。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4〕109 号)的相关条件,可以按照资产划转适用

特殊性税务处理。

解决方向

按资产划转形式进行申报和自行备案,实现企业重组。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

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 号)

3.以非专利技术投资入股,是否免缴增值税?

随着国家对创新创业和技术成果转化的鼓励,越来越多的企业和

个人开始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

产注释》规定:“二、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

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

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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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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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性无形资产。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以非专利技

术投资入股,应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附件三:《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定,纳税人

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

税。

解决方向

无形资产投资合同税务审核,商务科技部门备案和税务备案资料

提交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 号)

4.不同阶段企业如何选择组织形式?

我国对公司制企业实行的是“双重征税”,以净利润 100 万为基

数,其中为企业所得税 25%为 25 万,个人股东(1-25%)*20%=15 万。

即净利润 40%为所得税。而个体工商户只需要缴纳一道个人所得税,

且正常的经营费用可以扣除。从这一角度看,若初创企业选择个体工

商户的形式,则其承担的税负相对较低。结论:个体工商户、独资企

业和合伙企业是初创企业较为有利的一种选择。

从税种角度层面,(1)个体户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的增值税适用

征收率、税收优惠一样。(2)所得税方面:个体户按经营所得缴纳

5%-35%个人所得税,个体户发给老板的工资不能税前扣除。法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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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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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发给老板的工资、年终奖可以税前扣除。税后

利润分红给个人需要缴纳 20%个人所得税。而且高新技术企业、小微

企业的税率低。结论:对于收入较高、税务处理规范、计划持续经营

的个体户建议转变为公司经营,有利于长远发展。

解决方向

公司可以设立合理的股权架构,规范工资制度,所得税税率适用

更低的档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

5.房产、汽车投入公司需要考虑哪些税收因素?

(1)增值变现因素。若把房产、汽车等资产投入到企业之后还

有增值和变现的需求,在资产变现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个

人在领取这一部分变现所得时应将其视同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

这种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持有更为有利。

(2)抵扣折旧因素。若房产、汽车等资产投入公司,则可以计

提折旧并冲抵企业所得税;若以个人名义持有,则折旧不可以冲抵个

人收入。从这一角度考虑,投入公司更为有利。

(3)房产税相关费用因素。若正式投入公司,则房产需要缴纳

房产税,汽车使用的相关费用可以在税前列支。个人持有的房产若作

为住宅,不需要缴纳房产税,而个人持有的房产投入公司经营,也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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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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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缴纳房产税。

(4)进项税额抵扣因素。若正式投入公司,则房产、汽车购进

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个人持有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所以,综上所述,企业在选择房产、汽车的持有方式时,应充分

考虑到以上四个因素,从而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

解决方向

根据企业实际税负和经营情况对固定资产评估测算,选择投入企

业还是租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6.近亲属间所在企业构成关联方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关联方是税收征管里的一个重要概念。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

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个人)个人之间是否

构成关联关系不在税法的关注之列。近亲属主要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时才是税法上交易往来需要关注的主体。自然人个人与企业构成关联

关系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持有股份达到规定的持股比例;(2)借

贷资金总额或担保达到规定比例;(3)通过提供的专利权、非专利技

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控制经营;(4)通过购买、销售、接受

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实现控制;(5)股权控制。(6)委派或任

命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7)实质上其他共同利益。就可以认定为具

有关联关系。如果认定存在关联关系,导致税务局启动纳税调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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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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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形成个人或企业补税风险。

解决方向

审慎处理容易导致关联关系认定的细节,规避税收风险。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2016 年 42 号公告)

7.公司分立如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家企业分立为两家企业,分立后的两家公司形成同一控制下的

兄弟公司,即分立后两家公司的股东相同或实际控制人相同。分立在

税收上的实质,是被分立企业将自己的净资产转移至另一家企业(新

设企业或存续企业),这部分分立出去的资产所有权权属发生转移,

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和接收方的契税等众多税种。但企

业可以用好用足税收政策,采取“资产划转”实施特殊性税务处理。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对分立出去的资产不确认所得,并且不缴纳

企业所得税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1)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

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

12 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3)划出

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

解决方向

辅导重组各方申报合理商业目的说明等资料,提交税务机关确认。

辅导企业及时备案,保存好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第118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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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

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 号)

8.隐名股东转让出资,实际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实质课税原则是指税法上确立的应依据纳税人经营活动的实质

而非表面形式予以征税的准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与

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

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个人因各

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

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

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

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决方向

审慎处理投资协议,合理合法约定出资及税收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

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2011

年第 41 号)

第119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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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股权代持主体为亲属,平价转让时征税吗?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的规定,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

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

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

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时,视为有正当理由。

因此,与隐名股东具有亲属、朋友等私人社会关系或者其他关联关系

的代持主体往往比单纯的商业伙伴更可靠,亲属关系在进行股权转让

时也可以产生节税效应,并且在进行 IPO 审核时亲属关系的代持关系

将更有可能被认为具有合理性。

解决方向

辅导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被投资企业按照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

(扣缴)申报,并报送相关资料,避免承担税收风险。

法律依据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 2014 年第 67 号)

10.会议费增值税如何合法合规处理?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 号)

第十四条规定: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

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税法上对应会议展览服务税目:宾馆、

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

第120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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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培训服务、会议服务、会场出租,并提供住宿、餐饮、娱乐等活动。

而业务招待消费、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会

议费发票开具及抵扣:第一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按照税

法规定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余

项目可以取得 6%专用发票抵扣进项,并要求开票方在备注栏中注明

会议名称和参会人数。第二种:需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企业:取得普

通发票,分项列明即可。

解决方向

提醒购买方纳税人区分各种费用分类、关注增值税抵扣风险。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 号)第二十七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140 号)第十条

11.会议费企业所得税如何合法合规处理?

会议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原则:企业实际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有

关的合理的会议费支出可以据实扣除。根据税法规定,提供证明其真

实性的合法有效凭证才能税前扣除相关费用。证明会议费合法真实的

凭证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议材料、出席人员、内容、目

的、费用标准、发票、会议现场照片或影像资料、付款单等。会议费

的企业所得税稽查要点包括:(1)会议费与业务招待费项目混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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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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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与员工旅游费支出相混淆,借会议之名行旅游之实。(3)销售

回扣等借会议费名义报销。

解决方向

提醒企业财务人员及时收集合法凭证,加强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12.业务招待费有哪些税务风险?

业务招待费是每个企业都会涉及的费用,并且有的企业业务招待

费的数量巨大,做好业务招待费的税收筹划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合

理筹划,通过设立机构和最大限度地合理运用扣除比例,实现企业发

展的同时达到节税目的。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

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

入的 5‰。同时不得结转以后年度。业务招待费税务稽查重点包括:

混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用、业务招待费与差旅费用、业务招待费与

市场费用等,用餐费发票列入业务招待费以外的科目逃避限额管理。

解决方向

规范企业设置支出明细科目。制定完善的内控制度,区分对象、

目的、场所合理进行账务处理,完善报销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第122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111

13.广告费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合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

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016 年-2025 年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

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解决方向

规避涉税风险,辅导企业运用扣除比例节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财政

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税公告 2020 年第 43 号)

14.扣除凭证如何实现合法合规管理?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体系中,“以票控税”是税收管理的重要制度,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

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含税务代开发票)作为税前

扣除凭证,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可以扣除。对于开票方

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

发票并非必要的扣除凭证。对于企业汇算清缴前没有取得或取得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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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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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发票、外部凭证的,可以换开或补开。汇算清缴后发现企业作了扣

除,按照要求 60 日内补开换开的,准予扣除且不加收滞纳金,否则

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未留存备查,

或相关资料证明力不足的,不得扣除。

解决方向

完善凭证多环节审核、备查程序。时限内及时换开补开。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

号)

15.享受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具体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

时符合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 5000 万元、从业人

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 300 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预缴可

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

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超过 100 万元但

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 12.5%、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

所得税时均可享受优惠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备案,

解决方向

帮助企业规划和计算是否符合优惠标准,用足用好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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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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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5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

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 年第 12 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

16.出租合同怎么签订能少缴增值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在不同行业企业中

出租业务签订条款不同,涉税处理不一样。第一类:水路运输航空运

输行业: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

经营租赁,增值税适用税率为 13%;按照水路运输的程租业务、期租

业务和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为

9%。第二类:建筑服务行业: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则属于

“有形动产租赁”,增值税适用税率为 13%。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

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

税,税率为 9%。第三类:租赁与仓储服务行业:企业将库房出租,

不提供保管,属于不动产租赁业务,增值税适用税率为 10%;若企业

将库房出租,同时提供人员进行保管服务,承担保管责任,则属于仓

储服务,税率为 6%。

解决方向

签订合同条款前合理规划,按照配备人员等成本测算,结合企业

第125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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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际提出筹划路径。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

17.房产合同签订时间与纳税义务时间是否一致?

房产转让过程中,涉及合同签订时间、第一笔转让款付款时间、

产权转变更登记办理完成时间、支付尾款时间、发票开具时间等。政

策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

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

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

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

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解决方向

合同支付时间条款与增值税纳税时间紧密相关,合理规划节省税

收时间效益。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年 3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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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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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合同未执行收取违约金是否纳税?

合同未执行而收取的违约金税务责任:(一)增值税:该合同行

为因未执行,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该收入也不构成增值税上的价

外费用,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收取违约金一

方向另一方开具收据即可。(二)企业所得税:收取违约金属于企业

所得税收入的其他收入范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的违约金收入,

可凭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包括补充协议、终止协议等)、支付

凭证、收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在税前扣除。(三)印花税:合同签订

即缴纳。

解决方向

辅导企业明确增值税征税范围;引导企业财务人员重视印花税,

防范未缴纳被处罚或多缴纳印花税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19.合同已经执行收取违约金是否纳税?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

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

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

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销货方提供货物服务不符合规定,购货方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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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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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违约金,冲减销售额作为销售折让按照净额缴纳增值税。反之购货

方违约迟延支付销售款从而支付违约金,销货方作为价外费用全额收

取并开具发票。

解决方向

结合具体合同条款,明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和政策依

据。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

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 号)

20.发生实际坏账损失如何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

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坏账

损失申报损失年度,应当在企业汇算提交申报损失表说明该项资产已

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即实际

发生、会计作损失处理、自行申报、资料留存备查同时具备,才能在

税前扣除。会计作损失处理是资产损失允许税前扣除的必要条件,尤

其是法定资产损失,如果发生当年未做处理,事后发现不予追补扣除。

解决方向

及时核销坏账并申报,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损失。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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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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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25 号)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15 号)

21.疫情损失类型及涉税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坏账损失: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

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

处理。

(二)资产报废损失:为正常经营活动准备的存货等应疫情销售

不出去,产生报废损失,如:牛奶等生鲜食品、有保质期的货物。存

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

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 10%以上)有专业技术

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三)资产贬值变卖损失:属于因为不能正常营业,产品过期、

过季、款式陈旧,需要变卖销售,导致损失。

解决方向

指导企业财务人员收集损失材料,及时申报。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57 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总

局公告 2011 年第 2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

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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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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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应收账款损失需要留存备查哪些资料?

企业经营中经常发生应收账款长时间收不回来的问题。对该类损

失及时完整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一)相关事项合同、

说明;(二)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三)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裁决书

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

明;(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

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

协议;(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

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解决方向

辅导企业人员及时收集证据,将完整资料留存备查。

法律依据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2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

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15 号)

23.投资者占用个体工商户资金有税务风险吗?

强化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独立从

事劳务活动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

转款的风险提示。(一)个人所得税方面: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

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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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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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税方面:个体工商户向个人无偿提供借款服务,视同提供借款服务,

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 36 号文件附件 1 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

对象的除外。即个体工商户资金被个体业主无偿占用,是很有可能被

税务机关认定为向个人无偿提供贷款服务,需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解决方向

加强资金审核,政策培训。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

发〔2005〕120 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

3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

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 号)

24.一次取得全年租金收入,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一致吗?

企业如果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每

个月都需要收取租金。实务中企业通常会提前收取一年的租金。1.

增值税处理: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

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

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

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企业所得

税处理: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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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也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

入相关年度收入。3.企业所得税预收款增值税确认时间规定:纳税人

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

的当天。

解决方向

辅助企业核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审核租赁合同,按照税法规

定自行及时进行调整。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

79 号)

25.应税行为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可以开具发票吗?

发票的最大功能在于保障国家的税款安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

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未实际发生业务而开票是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对于临时性业务,增

加开票品目后,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用发票的,建议携带合同、营

业执照、身份证等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由主管税务机

关办理代开专票事宜。对于经常性业务:先联系工商部门增加经营范

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

解决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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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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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发票开具、取得、抵扣各个环节风险,避免发票违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十六条

26.购买不超过 500 万元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扣除吗?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

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 500

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

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所称的设

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解决方向

帮助企业正确对单价小于 500 万新购进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6 号《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

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27.企业转让或注销后发现原逃税行为能否向原法人代表追缴?

实施偷税行为的纳税主体应承担偷税的法律责任,包括补缴税款、

行政处罚直至刑事责任。现实经济生活中,纳税主体会因各种原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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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如破产、被撤销等。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国家机

器正常运转的物质保障,不允许任何人侵占,所有纳税主体均应依照

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税款,对于纳税主体在终止前偷逃的税款,税务

机关有依法追缴入库的义务。包括(一)补缴税款:企业终止情况的,

投资方与终止的企业共同承担补税的经济责任;(二)行政处罚:根

据谁违法谁负责任的原则,原纳税主体的违法行为,只能由其自己承

担行政处罚的责任。

解决方向

结合企业实际,指导企业依法纳税、合法缴税。

法律依据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已注销纳税主体被发现注销前有偷

税行为处理意见的批复》浙国税法[1999]75 号

28.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所得是否免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

得税。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

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

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

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

他收入。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

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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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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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解决方向

投资者通过股权架构,将企业免税投资所得保留在公司,从而形

成个人财产公司形式的节税的财产架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29.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缴纳所得税吗?

第一:个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

公司股份制改革后,将原股东投入的资本溢价,转增股本。政策明确

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

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二: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

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

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第三、被投资企业将股权

(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

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解决方向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投资方持股比例不变,持股数量增加,实现

重组收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

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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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 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财税 2014 年 67 号

30.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一次性缴税有困难,如何处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间投资逐步

发展壮大。特别是近年来,在企业新设立、兼并重组、增资扩股、定

向增发等经济活动中,个人直接以股权、科技成果、不动产等非货币

性资产进行投资的行为日益增多,这些行为大都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价值高于该资产原

值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非

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过程中没有或仅有少量现金流,且大多交易金额

较大,纳税人可能缺乏足够资金纳税,导致征纳双方争议较大。个人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

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 5 个公历

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决方向

辅导企业和个人合理选择税务处理方式,实现税收效益。

法律依据

《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5] 4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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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

31.接受母公司投资 1000 万资产账务如何处理?

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

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

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

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

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 12 个月内不改

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可以选择进行特殊性税务

处理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

基础。

解决方向

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合理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29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 号)

32.对赌协议存在税务风险吗?

甲公司与 B 公司达成了业绩补偿安排条款:A 公司会计利润如能

达到目标,B 公司愿意只占 4%股份(计算可占 10%);A 公司会计利润

如达不到目标,甲公司将无偿转让 15%的股份给 B 公司。一年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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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未达到目标,甲公司无偿转让 15%的股份给 B 公司。甲公司在对赌

失败时无偿给对方的股权应作为股权转让处理,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

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

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股权转

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

解决方向

对赌协议属于民商法税法领域复杂实务问题,影响企业各方利益

平衡,尽量结合企业规划、行业调研、法律财税成本风险综合分析。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

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

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

33.房产投资给子公司是否可以免税?

(一)对 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资产,凡

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资产划转后连续 12 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

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企业所得税可

以选择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即母公司和子公司均不确认所得。(二)

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

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不适用于房地产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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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三)房产投资给子公司符合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解决方向

掌握改制重组中划转含义和标准,享受税收政策优惠。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

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5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

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 号);《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2015 年第 40 号)

34.母公司房地产资产划转入股子公司不征增值税吗?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

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

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

收土地增值税。企业将不动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被投资方股

权的行为,属于有偿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涉及的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的转移,免予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同

时也不能够开具增值税专项发票作为新企业的抵扣凭证,其存货不作

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只能将其转入存货的

第139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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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解决方向

母子公司资产划转、资产置换、公司分立等形式对比,合理规划

最优的重组方式。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35.非上市法人企业分红,法人投资人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由于股息、红利是从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的,如果将股息、

红利全额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税收入中再征收企业所得税,会出现对同

一经济来源所得的重复征税。因此,消除企业间股息、红利的重复征

税是防止税收政策扭曲、保持税收中性的必然要求。符合条件的居民

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

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

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

投资收益。即直接投资于非上市居民企业,则取得的股息收入均免征

企业所得税。如果投资于上市居民企业,则只有持股期限超过 12 个

月时,取得的股息收入才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是被投资企业

未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还需提供被

投资企业的最新公司章程。

解决方向

第140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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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投资规划,避免重复征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2015 年第 76 号公告)

36.整体改制中不改变原企业投资主体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

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

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

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整体改制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

行为。企业改制重组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

发生变动。改制过程中,原出资人由政府改为政府下属的国有投资公

司,出资人实际发生了变动,不符合投资主体相同的规定。

解决方向

享受改制重组优惠政策,对所有要素明确含义和范围,避免风险。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

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1 号)

37.高新技术企业境外分红适用的所得税率是多少?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是 15%,该公司在境外有 100%

第141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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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公司,该境外控股公司将向境内母公司分配股利。母公司取得前

述境外分红所得,计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额时,可以适用 15%的所得税

率。政策规定: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

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

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 15%的优惠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 15%的优惠税率

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解决方向

高新技术企业合理运用政策计算抵免限额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

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 号)

38.法人合伙人分回的股息红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为免税收入。其中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

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

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

的投资收益。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

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

第142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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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综上:合伙人是法人企业的,法人企业分得投资分红,

因不属于直接投资收益,不构成免税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决方向

辅导企业控制企业规模,充分享受国家小微企业税收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

号)

39.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取得的收入为什么不免企业所得税?

从立法背景考虑,2012 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将证券投资基金分为公开募集基金和非公开募集基金,即公

募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法》不包括私募基金。财税〔2008〕1 号

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

得税。 财税〔2008〕1 号出台时,是针对原《证券投资基金法》中

规定的公募基金给予免税,政策出台时不包括私募基金;二是私募基

金操作方式灵活,受监管程度低,且其投资者多为高净值人群,不适

用于社会普通大众,大众参与度低,因此从优惠取向和维护社会公平

的角度,不应对投资者从私募基金取得的分红适用免税政策。因此,

对投资者从私募基金取得的分红暂不享受免税政策。

解决方向

明确投资对象,规划税收支出。

第143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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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

40.股权转让时对应的投资成本是否不包含未分配利润?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

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

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

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企业转

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

的实现。

解决方向

未分配利润分配给法人股东免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前合理规划。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10〕79 号)

41.个人股东出具借款白条纳税吗?

股份公司原则上不得向股东提供借款。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个

人股东担任管理者导致大量存在违反《公司法》资本充实原则、违背

公司章程随意从企业借款的现象。表现为企业账簿上“其他应收款”

明细账中反映股东借款的情况。其实质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

第144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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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分配,按照股息所得进行补缴个人所得税、罚款并补足资本金。如

果股东以借款的方式侵犯公司独立地位或抽回出资,将要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连带或补充法律责任。

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违反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义务,税务机

关同样给予罚款处罚。

解决方向

完善公司章程,强化公司治理和内控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

2003 年第 158 号文件)

42.企业间有偿借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且变化较小”常常作为疑点指标而被

税务部门关注,而该疑点的成因之一是关联企业之间的有偿借款或资

金占用。(一)增值税处理:企业一般纳税人作为收取利息方,按贷

款服务 6%利率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确认利息收

入缴纳企业所得税。支付利息方购进的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二)

企业所得税处理:对超过标准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

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

率或浮动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解决方向

第145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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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利率信息确定最高利息标准,筹划企业集团免税政策适用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三十八条;《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2011 年第 34 号公告)

43.企业间无偿借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在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很多无偿借款情况。(一)增值税处理:按

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自 2019年2月 1日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

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二)企业所得税处理:无偿借款给关联企业,

如果双方税负一致无需纳税调整,否则应按独立交易原则进行调整。

(实际税负相同不等于简单理解为实际税率相同,还应综合考虑税收

优惠、亏损弥补等其他因素。)

解决方向

建议企业如何处理无偿借款条款免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

税发〔2009〕2 号)第三十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6 号)

第146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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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公司向自然人借款有哪些税务风险?

公司民间借款按照债权人分二类:(一)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

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二)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首先,

审核借款合同:投资未到位部分贷款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确保借

款合法目的并且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禁止非法集资、非法借贷转

贷;约定借款时间、利息计算及总额,符合利率限定;禁止以借款名

义规避税法义务。重点对股东等关联方的利率条款、借款总额等检查,

避免超过法定标准。其次,明确借款缴税主体是债权人,要求对方及

时提供规范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和品目(资金使用费)在合同列明。

明确个税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最后,财务人员正确进行账务处理,保

证及时、真实、合法、完整记录,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解决方向

规范借款合同审核、发票审核和账务处理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

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 号);《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

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 号)

规定;《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 号)

第147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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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支付担保费用的税务风险点有哪些?

利息支出包括利息、担保费、抵押费和其他具有利息性质的费用。

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担保支出: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符合生产经

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有关的、必要

和正常的合理的支出。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支付给借款的担保方(其

他单位,非母子公司)的担保费用,属于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与

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同时从事金

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

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其他企业的比

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解决方向

支付担保费用,需要区分资金取得方从而适用不同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21 号);《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国税发[2009]2

号)第 87 条

46.购买环保设备从事环保项目所得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五年内购置所开具的发票可以税额

抵免。按照规定:企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

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

第148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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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投资额的 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

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 5 个纳税年度。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

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

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解决方向

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叠加享受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

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

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 号)

47.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存在哪些税务风险点?

在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

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的企业需

要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高危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

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

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

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得

在税前扣除。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进的

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

第149页

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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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解决方向

辅导企业对安全生产费进行正确税务申报;辅导企业单价小于新

购进资产的账务处理。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

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26 号);财税〔2018〕54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6 号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48.投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

及国家投资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港

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其

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企业同时从事不在《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取得的所得,应与享受

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分开核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企业

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享受上

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解决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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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合规指南 第七章 公司税收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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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企业把握收入时点、账务处理要点,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 年版)的

通知》(财税[2008]11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

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

号)

49.出售限售股如何能节税?

(1)将股票账户转移到可退税地的证券公司,地方财政可以按

实得税款给予个人部分退税。对于通过这种形式取得税收返还,降低

个人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税负的行为,不属于税收违法行为,个人

无违法风险。(2)在限售股解禁期后大比例送、转股:限售股只有在

解禁期前孳生的送、转股才属于应征税的限售股范围。如果限售股在

解禁期后送、转股,这些孳生的股份就不再属于应征税的限售股范围。

而上市公司实行大比例送、转股后,股票价格会大比例下降,由于此

时孳生出来的送、转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在限售股解禁期

后大比例送、转股,会有效降低个人股东转让限售股的个人所得税税

负。

解决方向

辅助企业、个人选择合法的节税方式。及时申报、正确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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