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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享受主体】
提供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企业
【优惠内容】
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
54 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
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扣除:
1.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 2 ;
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 25 ;
3.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 50 ;
4.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 100 。
【享受条件】
1.涉农贷款,是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
〔2007〕246 号)统计的以下贷款:
(1) 农户贷款;
(2) 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农户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农户的所有贷款。农户
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