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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篇 CPA
【典例研习】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为其进行某新药的药理药效实验。合同约定,甲公
司按照乙公司预先确定的实验测试的材料、方式和次数进行实验并记录实验结果,
且需向乙公司实时汇报和提交实验过程中所获取的数据资料,实验完成后应向乙公
司提交一份药理药效实验报告,用于乙公司后续的临床医药实验。假定该合同仅包
含一项履约义务。该项实验工作的流程和所使用的技术相对标准化,如果甲公司中
途被更换,乙公司聘请另一家实验类企业(以下简称“新聘企业”)可以在甲公司
已完成的工作基础上继续进行药理药效实验并提交实验报告,新聘企业在继续履行
剩余履约义务时将不会享有甲公司目前已控制的、且在将剩余履约义务转移给该企
业后仍然控制的任何资产的利益。
斯尔解析
本例中,甲公司在判断其他企业是否实质上无须重新执行甲公司累计至今已经
完成的工作时,应当基于下列两个前提:一是不考虑可能会使甲公司无法将剩余履
约义务转移给其他企业的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二是假设新聘企业将不享有
甲公司目前已控制的、且在将剩余履约义务转移给该新聘企业后仍然控制的任何资
产的利益。
由于甲公司实验过程中的资料和数据已实时提交给乙公司,且如果在甲公司履
约的过程中更换其他企业继续进行药理药效实验,其他企业可以在甲公司已完成的
工作基础上继续进行药理药效实验并提交实验报告,实质上无须重复执行甲公司累
计已经完成的工作,因此,乙公司在甲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了甲公司履约
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甲公司提供的实验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创建的商品包括在产品、在建工程、尚未完成的研发项目、正在
进行的服务等,如果客户在企业创建该商品的过程中就能够控制这些商品,应当认为企
业提供该商品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或服务,是指在企业生产商品或者提供服
务过程中,客户拥有现时权利,能够主导在建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且获得几乎全部经
济利益。其中,商品或服务的经济利益既包括未来现金流入的增加,也包括未来现金流
出的减少。
【典例研习】
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在客户拥有的土地上按照客户的设计要求为其建造厂
房。在建造过程中客户有权修改厂房设计,并与企业重新协商设计变更后的合同价
款。客户每月月末按当月工程进度向企业支付工程款。如果客户终止合同,已完成
建造部分的厂房归客户所有。
斯尔解析
企业为客户建造厂房,该厂房位于客户的土地上,客户终止合同时,已建造
的厂房归客户所有。这些均表明客户在该厂房建造的过程中就能够控制该在建的厂
房。因此,企业提供的该建造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
提供该服务的期间内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