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省、市残疾人就业文件汇编

发布时间:2022-7-05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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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市残疾人就业文件汇编

—86—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四)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至2022年12月31日(即征收所属期至2021年度),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五)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2020年至2022年度的残保金继续按照不高于2017年征收标准征收。(六)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派遣单位办理年审时需提供双方协议、购买社会保险和发放工资证明等材料。(七)减缓免缴残保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三、规范使用,更好保障残疾人就业(八)明确残保金优先用于保障就业。残保金优先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满足相关的培训教育、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支出,统筹用于保障残疾人生活。各地要根据当地保障残疾人就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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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市残疾人就业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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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

收。

(四)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至2022年12月31日(即征收所

属期至2021年度),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

保金。

(五)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

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2020年至2022年度的残保金继续

按照不高于2017年征收标准征收。

(六)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

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

人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

算。派遣单位办理年审时需提供双方协议、购买社会保险和发放工资证明

等材料。

(七)减缓免缴残保金。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

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可按

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三、规范使用,更好保障残疾人就业

(八)明确残保金优先用于保障就业。残保金优先用于支持残疾人就

业,满足相关的培训教育、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支出,统筹用于保障残

疾人生活。各地要根据当地保障残疾人就业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相关支出,

不得以收定支。

(九)加大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激励力度。按规定落实残疾

人就业岗位补贴、保险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等补贴政策;加大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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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通过正向激励,调动用人单

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性。

(十)支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提供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创业者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残疾人创办初创企业(指在我省登记

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等)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

资助。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粤残联〔2018〕135号),在经营场地、水电、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

(十一)提升职业培训质量。积极支持残疾人就业培训,进一步提高

培训质量,广泛开展“师带徒”“定岗式”“定向式”等培训。把残疾人

纳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农村劳动力精准培训”“两后生教育培

训”“农村电商”等培训工程中。全面实施《广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

计划(2019—2021年)》,根据残疾人特点,制定残疾人职业培训课程

标准,按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合理设置培训项目,提高残疾人就业稳

定性。

(十二)发挥各类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充分发挥劳务派遣公司、经营

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各级公共就业服

务机构设立残疾人窗口或实行优先制度,提供免费服务。

四、强化监督,增进社会支持

(十三)加强残保金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社会监督。各地残联及其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用人单位比例安排残疾

人就业情况及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残联部

门将辖区范围内上一年残保金收入和残疾人事业支出情况定期向社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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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

少缴残保金或虚假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全省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

五、健全服务,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

(十五)全面摸排残疾人就业需求信息。由各地残联指导城乡社区服

务机构实时跟踪残疾人信息,采取分片包干形式,精准掌握辖区内残疾人

就业需求,建立残疾人求职信息档案,做好残疾人就业对接。

(十六)做好残疾人人力资源开发。由各地残联牵头,组织各方力量,

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组织和市场机构,为残疾人提供

职业康复训练、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心理测评、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

岗位支持等全链条、个性化服务。

(十七)推动用人单位设置残疾人就业岗位。大力推动各级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到2020年所有

省级党政机关、地级以上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至少安排一名残疾人。各级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主动向用人单位介绍安排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鼓

励和引导用人单位针对残疾人状况开发残疾人岗位,调动用人单位安排残

疾人就业的积极性。

(十八)推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省、市、县各级财政、税务、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残疾人就业及残保金信息共享

机制。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加强实名制数

据在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分析和应用。

(十九)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机制。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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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积累残疾人基本信息、个人特点、职业能力、工作经历、就业需求等全流

程服务档案信息,充分发挥在残疾人就业事前事中事后的作用。大力推广

雇主责任险、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保费由企业和残疾人个人合理

分担,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承担残疾人个人部分,以消除企业和残疾人后顾

之优。

(二十)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跟踪反馈机制。残联所属残疾人就业服

务机构要建立与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工作衔接机制,基本掌握残疾人就业情

况,协调解决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用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培养培训残

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及时协调解决残疾人就业

后面临的困难,提高残疾人就业稳定性和就业质量。

六、加强统筹,协同推进政策落地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创造条

件帮助用人单位增加残疾人就业,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更好环

境和更多支持。建立残疾人就业残保金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针对残保

金日常征管和政策执行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

调,通报工作信息,加强残保金征管和政策研究工作,及时、妥善解决残

保金征管和政策问题。

(二十二)压实部门责任。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保障残疾人劳动

就业权益放在重要位置,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依法维

护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残联负责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审核,

进一步发挥其在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作用;财政部门负责对残保

金的征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税务部门依据残联审核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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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人数,负责残保金征收;审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对审计发

现的违法犯罪线索,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残

疾人就业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宣传和典型示范,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

残保金的积极作用,适时组织残疾人就业励志典型和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

单位开展宣讲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评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

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自强模范”

等荣誉称号,形成示范效应,号召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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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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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页

目录

一、编制背景.................................................................1

(一)发展基础。...................................................... 1

(二)发展形势。...................................................... 5

二、总体要求.................................................................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7

(三)主要目标。...................................................... 8

三、主要任务...............................................................10

(一)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10

1.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 10

2.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 10

3.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11

4.做好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各项工作。.................... 11

5.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12

6.提高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质量。...........................12

7.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 13

(二)多元并举推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创业。...............15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保障。...........................15

2.积极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15

- - 106 95

第111页

3.增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17

4.创新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17

5.稳步推进视力残疾人多元化就业。....................... 18

6.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18

7.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劳动权益。...........................19

(三)深入推进残疾人公共服务均等化........................ 21

1.完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建设。..............................21

2.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21

3.保障残疾人教育公平发展。.................................23

4.提升残疾人教育保障能力。.................................24

5.促进残疾人文体事业繁荣发展。...........................26

(四)充分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27

1.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27

2.落实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28

3.完善残疾人诉求表达和回应机制。....................... 28

4.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29

(五)建立广泛的关爱残疾人机制。........................... 30

1.深化发展助残社会服务。.................................... 30

2.发动社会广泛扶残助残。....................................31

3.营造扶残助残浓厚社会氛围。..............................32

4.深化残疾人事业交流合作。.................................33

(六)提升数字化助残服务。.....................................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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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页

(七)推进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 34

(八)提升残疾人组织建设。.....................................35

四、保障措施...............................................................37

(一)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体制机制........................... 37

(二)构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多元投入机制...............38

(三)建立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人才保障机制........ 38

(四)加强规划实施与监测评估................................. 39

附件........................................................................... 40

关键词注释..................................................................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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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促

进残疾人的广泛参与和全面发展,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

发展,依据国务院和广东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江门市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O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

年。

一、编制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

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成绩显著,全面完成规划

的38项任务,超额完成13项主要发展指标,在政府购买社会助

残服务绩效评价体系、残疾人日间托养服务标准化、残疾人就业

创新体系完善等方面形成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创新性、可复制的经

验做法。

——残疾人生活水平明显改善。残疾人脱贫攻坚纳入全市脱

贫攻坚大局,以残疾人就业扶贫车间等方式实施了一批“扶贫+

助残”项目,全面落实教育、医疗、住房、低保兜底等扶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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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页

全市1847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2161人全部实现脱贫。对

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和

分类施保。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

调整机制,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重度和三、四级智力、精神残

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险由政府全额资助,探索残疾人意

外、住院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试点工作。残疾人优先配租公共租赁

住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存量任务全面完成。

2020年12月,全市1952户重度无业残疾人落实以单人户享受低

保;11362名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1822人享受重

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12295名蓬江区、江海区所有持证残疾人

购买商业补充保险,为193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居家无障碍

改造。

——残疾人就业创业多元发展。就业创业工作迈入加速发展

的上行通道,出台《江门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办法》等就业保

障政策,多种就业形式齐头并进帮助1.3万余名残疾人稳定就业,

新增培训残疾人4132人。逐步搭建起“企业+社区+居家”三位

一体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体系,有序为残疾人提供能力评价、

职业培训、推荐就业、集中就业、辅助性就业、支持性就业、居

家就业、自主创业等阶梯式服务。培育15个残疾人就业培训基

地和56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发展77个盲人按摩机构。

推动全市18家集中就业企业安置残疾人1915名,分散按比例安

置残疾人6327名,扶持2161名残疾人发展生产及自主创业。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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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页

续举办5届市级残疾人创业创新大赛,累计挖掘206个项目;连

续参加5届广东省“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残疾人公益赛,累计

获得金奖2个、银奖2个、铜奖5个、优胜奖33个。先后选拔

43名残疾人参加全国、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荣获1个“全

国技术能手”、3个“广东技术能手”等佳绩。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力提升。健全残疾预防体系,

建立残疾儿童筛查信息系统,积极探索我市“早预防、早筛查、

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残疾儿童筛查报告工作机制,深入

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扶持和精

准服务机制,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训

练资助标准。市县两级康复服务网络、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基

本形成,全市认定定点康复机构118家,定点评估机构64家,

建立3个具有专业特色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为残

疾人提供各类康复服务达5.5万人次,其中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0.89万人次。进一步完善寄宿托养、居家养护、日间照料等多层

次、个性化托养制度,建立全省首个残疾人托养服务领域的服务

标准。全市73个镇(街)建成96个社区康园中心,为1900多

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职康训练等综合

性服务。通过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

多种形式,完善从学前教育到职业教育的学段衔接、融合发展的

特殊教育体系。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的残疾人十五年免费

教育政策,对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给予补助。2020年12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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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页

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2070人

(其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1068人,随班就读817人,送教上门

185人),高中阶段在校残疾学生135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

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119.4%。

——扶残助残社会环境更加优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

疾人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残工委充分发挥统

筹协调作用。着力改革残联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

机制,残疾人组织建设更加健全,社会扶残助残活力得到较好激

发。进一步把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延伸到村(社区),健全县镇村

三级残疾人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市县两级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站、

援助中心,全面提升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服务能力。结合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和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推进城市道路、学校、医院、

社区、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构建助残服务网

络,发展助残志愿组织,推进志愿服务进机构、进家庭、进社区。

开展文化助残“五个一”项目,举办“残疾人文化节”“阳光·和

谐”江门市残疾人事业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联展、“我秀·我

快乐”社区康园中心展能活动等特殊艺术品牌活动及发展各类残

疾人艺术团、读书会等文艺团体。残疾人竞技体育持续发力,广

东省残疾人乒乓球训练基地落户江门,李汉华、刘辅梁、陈健新、

熊桂艳等残疾运动员在国际、国家级赛事上摘金夺银。新建28

个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发展坐式排球、旱地冰壶、飞镖等

一批群众性残疾人体育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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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指标规划目标实现情况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6.8% -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95% 100%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95% 100%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8% 99%

5.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 100%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100% 100%

7.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100% 100%

8.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万)0.3 0.3994

9.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97% 119.4%

1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东部90%,西部80% 99.31%

11.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80% 100%

12.社区康园中心镇、街建设覆盖率100% 100%

13.城乡居家和社区助残服务覆盖率100% 100%

(二)发展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

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

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将迎来新

的历史机遇,我市要健全关爱残疾人体系和设施,持续推进残疾

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建共享现代化美好未来。

我市“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但要清

醒认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期性、复杂性及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

衡、不充分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一是

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仍然有待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滞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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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页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二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残疾人事业仍

然发展不均衡不充分,西部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与东部地区

有差距,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性短板问题依然突出;三是残

疾人就业创业工作与残疾人就业多元化、多层次需求的有效对接

仍需加强;四是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残疾人多层次、

个性化需求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康复、托养、教育、就业、文

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尚不能完全满足目标人群的需求;五是残

疾人平等权利还没有充分实现,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

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六是残疾人事业保障机制有待提效增能,

残疾人服务信息化水平有待继续提升,市县镇村四级联动互补的

基层残疾人组织在人才培养、能力提升、经费保障等方面面临较

大挑战,残联组织群团改革需进一步加强统筹、扎实推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及省市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

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

发展格局,稳步推进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

以残疾人民生保障的新高度,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新篇章,改革创

新为残疾人赋权增能的新作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的新气象,残疾

人事业治理现代化的新局面,开启残疾人共同富裕和全面发展新

征程,确保我市广大残疾人在现代化道路上“一个也不能少”,

力争我市残疾人事业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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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页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党的领导为统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

责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把党的领导贯穿残疾人事业的各个方

面,确保我市残疾人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

——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围绕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

展,以深化残疾人平等参与为导向,着力抓好赋权增能,消除各

类环境障碍,激发残疾人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的“主人翁”精神;以残疾人全生命周期需求为导向,着力优化

基本公共服务,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推进残疾人事业治理现代化

作为根本支撑,全面推进残联改革创新,着力保基本、兜底线、

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完善全覆盖、多层次的残疾人权益保

障体系,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关爱服务社会动员机制,推进残疾

人事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努力提升残疾人平等发展、融合发

展、共享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残疾人事

业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以法治政府为依

托,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监督。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增

强残疾人及其工作者的法治观念,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

——坚持以系统观念谋全局。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前瞻性

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

围绕中心、融合发展,不断深化区域协同发展在残疾人事业领域

的实践,不断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残疾人过上有品质

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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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页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有效建立,多形式的残

疾人就业支持体系更加牢固,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更加完备,无障碍的社会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政治、经济、文

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的获

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残疾人

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提升。东西部残疾人事业

实现高质量协同发展,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残疾人事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

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运行高

效,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残疾人事业治理能力和治理

体系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就业创业体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残疾人就

业创业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多渠

道、多形式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技能,促进

残疾人及家属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残疾人就业进程与全市经

济社会稳步协调。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到2025年,全方

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供给结构

更加合理,供给能力明显提高。全市残疾人逐步享有均等化、便

利化、专业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更

加完善,残疾人的康复、教育、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得

到有效满足。

- - 10516

第121页

——残疾人融合发展的城市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到2025年,

无障碍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全社会助残扶残氛围更加浓厚,关爱

扶助残疾人长效机制日益完善,残疾人全方位感受到城市温度,

更加平等自信地融入社会。

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相适应,实

现与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得到全面优化,

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残疾人融合发展得到深度体现,

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实现与全市人民

同步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专栏2:“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2020年2025年属性

收入和就业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

与地区国内

生产总值增

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4132 3000预期性

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100% 100%约束性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100% 100%约束性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100% 100%约束性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9% 95%预期性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95%预期性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119.4%>100%预期性

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99.31%>85%约束性

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100%>85%约束性

11.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1138约束性

- - 10617

第122页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1.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

将易返贫致贫的残疾人及其家庭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

围。建立脱贫残疾人家庭跟踪访视机制,持续落实“两不愁三保

障”普惠政策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基

本康复和托养照护服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各项帮扶政策。

确保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农村残疾人

产业扶持,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继续深化爱心工

场、爱心超市、残疾人就业扶贫车间等“扶贫+助残”项目,大

力培育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鼓励和带动农村残疾人参与发

展乡村特色产业,多措并举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大力宣传

残疾人自强脱贫和助残扶贫先进事迹,持续激发残疾人增收致富

的内生动力。与广西崇左市持续开展东西部残疾人工作协作,建

立常态化长效协作机制。

2.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已纳入

保障范围的一户多残、老残同户、孤残重残等特殊困难家庭,按

政策实施分类施保,增发补助金。加强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残疾

人家庭急难社会救助,切实提高社会救助时效。完善符合条件的

重度残疾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和住院救助政策,强化医

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互补衔接。加强对严重精神障

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和康复服

- - 10718

第123页

务机制。继续深化“困中之困”残疾人家庭专项帮扶制度。在江

门市慈善会设置残疾人公益基金,发动社会爱心人士和单位,实

施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康复医疗、生活照顾、文化体育发展等

关爱工程,在政府生活保障兜底政策和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基础上,

拾遗补缺,加大残疾人保障力度。

3.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实施动

态调整,稳步扩大补贴覆盖范围,探索按照困难程度和残疾等级

实行分档补贴。健全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寄宿、

日间托养服务补贴制度,提升保障力度。健全残疾人专项补贴监

督管理机制,落实残疾人社保信息共享,确保残疾人专项补贴精

准发放。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大对7-17周岁

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力度。完善落实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

补贴制度,扩大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范围,进一步满

足残疾人辅具的个性化需求。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

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落实国家关于伤残军人安置管理

和服务优待规定,切实保障残疾军人同等享受扶残助残政策。落

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等费用优惠,残疾人机动轮椅

车燃油补贴,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医疗、教育、

文化、体育、法律、通讯等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实施费用减免

优惠,并提供优先服务和支持性服务。完善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

4.做好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各项工作。

贯彻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落实

- - 10819

第124页

困难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政策,逐步扩大

全市残疾人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按照国家部署落实将相关残疾人

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

度建设,加大对失能、半失能残疾人、以老养残的残疾人长期照

护服务力度。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

保险待遇。对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安置就业、自主创业、个体

就业等在岗的参保残疾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全面铺开、长效推

进资助残疾人购买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项目,鼓励开

发适合残疾人保障特点的残疾人康复保险等商业保险产品,适时

适度扩大商业保险待遇标准和保障范围,并给予保险费优惠。

5.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和

危房改造工程优先保障对象。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

造统筹考虑无障碍需求。农村危房改造应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

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对无力自筹资金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村残疾人

家庭给予倾斜照顾。继续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适老化)改造

项目,在优先保障重度残疾人家庭的改造需求的基础上,放宽改

造对象条件。动员各方力量帮助“困中之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宜

居美居”工程,帮助残疾人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住品质。

6.提高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质量。

进一步健全“居家托养为基础、社区照料服务为依托、机构

托养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符合条件残疾人提供集

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

- - 10920

第125页

护服务。逐步提高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资助标准,有条件的县(市、

区)要适时调整日间托养机构学员训练补贴,以补贴或服务形式

帮助解决交通问题。进一步完善《江门市残疾人社区日间托养服

务标准》,研究制定残疾人寄宿托养和居家照料服务的服务内容、

质量监督等相关规定,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

平。加大财政保障,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设,制订扶持政

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托养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建立残疾

人托养照护服务与养老服务等相关工作的衔接机制。整合社会养

老、康复医疗等资源,做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失能老人标准、

服务的衔接。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支持机构接收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

7.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政策应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

对象。推动应急避险设施、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与改造,110接

处警、119火警、120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应进行信息无障

碍改造,保障听力、言语障碍者报警和急救需要。加强残疾人集

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对因疫情防控在家

隔离的残疾人,落实结对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

帮助。积极推动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将“困中之困”残疾人

家庭纳入江门市平安通项目服务人群,精准掌握其家庭基本情况

及应急特殊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24小时应急支援服务。开展

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

互救能力。

- - 11021

第126页

专栏3: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重点项目

1.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重度

残疾人和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单人户施保。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补贴动态调整,稳步扩大补贴覆

盖范围,探索按照困难程度和残疾等级实行分档补贴。

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建成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

托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涵,提高救助标准和康复质量。

4.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通过

政府补贴或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扩大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范围。

5.残疾人信息消费支持:鼓励运营商及广电网络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

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信息消费费用,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

网应用(APP)流量资费。

6.残疾评定补贴:为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便利服务。

7.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分类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

托养服务机构给予托养服务补贴。

8.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提供补贴,有

条件的地区可降低申请门槛,提高补贴标准。

9.肢体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发放燃油补

贴。

10.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继续深化一户多残、老残同户、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困

中之困”残疾人专项帮扶制度。

11.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县(市、区)将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

人照护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目录;有条件的镇(街)为有长期照护需求和意愿的

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

为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

照护服务。

12.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依托社区康园中心,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

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

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13.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将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

疾人,落实结对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

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应急服务能力建设。

- - 11122

第127页

(二)多元并举推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保障。

加快建立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定期研

判残疾人就业形势变化趋势。做好残疾人就业需求调研,健全残

疾人就业保护、就业支持和就业服务制度,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

就业权益。修订落实《江门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办法》、《江

门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就业实行社会保险费资助办法》等政策

文件,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职业教育等扶持力度。

编制江门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和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管

理标准,探索出台江门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创业基地管理办法,

推动各类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加强残疾人就

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确保就业残疾人享有低保渐

退、收入扣减、个税减免等政策。

2.积极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

依法规范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优化按比例就业奖励和岗位补贴制度,进一步调动用人单位安置

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推动公益性岗位就业,党政机关、人民团

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

巩固强化残疾人集中就业。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

惠、政府优先采购、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社会企业等

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创新发展。以地方产业为抓手,支

持探索爱心企业主导的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搭建残疾人集中就

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培育集中就业产品和服务品牌。对

- - 11223

第128页

安排残疾人集中就业的单位给予无障碍改造经费资助。发挥集中

安置残疾人就业龙头企业引领示范作用,建立集中安置残疾人就

业合作交流平台,加强政策宣传、管理经验分享工作,带动培育

一批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

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与支持性就业。加强残疾人辅助性就

业机构规范化管理,编制落实残疾人辅助性机构定期督查与奖励

制度。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开发、提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

目,探索形成项目多元化、销售多渠道、效益持久化的健康发展

体系。加强就业指导员培训,根据服务时限和服务效果对就业指

导员进行等级管理。逐步建立残疾人支持性就业辅导员委派机制,

扶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开展支持性就业服务。组建督导员负责

支持性就业服务机构评选、备案,为社会机构支持性就业服务提

供技术指导,以及支持性就业服务评估等工作。梳理特殊教育学

校、社区康园中心等机构中残疾人基础信息,鼓励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接受支持性就业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探索开发残疾人支持性

就业项目,帮助辅助性就业机构中已具备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

度肢体残疾人融入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

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建立残疾人灵活就业和居

家就业认定机制,扶持残疾人从事网络直播、居家电商客服、居

家AI大数据处理等新型就业创业。整合现有残疾人扶贫基地、

创业孵化基地,制定残疾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评定标准和星级评

定办法,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的文化创意、传统手工业等就业项

目。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动态

- - 11324

第129页

清零管理。

3.增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

强化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的培训,大力发展针对残疾

人需求及市场导向的订单式培训,为残疾人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和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发残疾人职业培训课程标准,加强职业培

训、技能评估、就业创业的有效衔接。为残疾人提供“粤菜师傅”

“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培训服务,确保有培训需求的残疾

人掌握一门实用技术。积极组织参加广东“众创杯”、江门市“乐

业五邑”创新创业大赛残疾人公益赛、第七届广东省残疾人职业

技能大赛、江门市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及其他种类的技能

竞赛活动。加快探索残疾人创业项目扶持、培育、成果转化机制,

鼓励有条件县(市、区)推动残疾人进驻各类人力资源创业园,

逐步打造一批特色的残疾人就业企业。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基地

示范引领作用,加强部门就业政策衔接,用好残疾人就业创业担

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撬动社会资源,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

4.创新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残联服务机构和公

共就业服务平台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为高校残疾人

毕业生提供“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

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鼓

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促进就业专

项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全链条就业创业服务。深化跨区域、跨层

次、跨户籍的就业服务帮扶机制。探索建设残疾人就业创业信息

- - 11425

第130页

平台系统,充分利用各地残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实时动态发布

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信息,着力推广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

5.稳步推进视力残疾人多元化就业。

探索制定视力残疾人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促进视力残疾

人多元化就业创业工作。拓展视力残疾人在心理咨询、文化艺术

等领域的培训和就业服务。探索建立盲人医疗按摩实训基地,对

取得医疗按摩资格证的盲人,按照医疗管理的要求,分期安排培

训和实习,提高视力残疾人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支持医

院、卫生服务机构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盲人就业执业。做好盲人

医疗按摩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职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和医考

等服务。降低视力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政策门槛,帮助视力残疾人

在社区就近创业就业。

6.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

贯彻落实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补贴政策。着力依托乡村振兴

发展契机,积极开拓“就近就便”“家门口”就业创业岗位,探

索入股参股模式促进残疾人就业,逐步培育建立残疾人就业示范

基地,推动形成“特色产业+就业基地+残疾人”的帮扶机制,

提高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吸纳和辐射农村残疾人就业或生产增

收能力。鼓励探索依托政府公益性岗位和临聘岗位,妥善帮扶未

就业残疾人及“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实现就业。支持农村创业创

新孵化实训基地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残疾人就业。开展农村残疾人家庭就业

帮扶,对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的残疾人给予政策扶持,对

- - 11526

第131页

困难残疾人家庭种植养殖项目给予农业保险等相应补贴。

7.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劳动权益。

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无障

碍劳动条件,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

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和合理便利。加强对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劳动监

察,及时纠正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各级司法部门要加强

对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和帮助,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

加大普法力度,维护残疾人平等劳动权益。

专栏4:推动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创业重点项目

一、补贴类

1.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发展生产的残疾人给予经营场地、社会

保险、设施设备、无障碍环境改造等补贴。

2.在岗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对分散按比例就业、集中安置就业、自主创业、个体

就业等在岗的参保残疾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

3.残疾学生实习见习实训补贴:按规定对包括残疾人大学生在内的16至30周岁残

疾青年在实习实训期间给予一定期限的补贴;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见习的按规定落

实见习补贴。

4.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达标和超比例安置残

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5.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机构建设、场地租金、机构

运行、环境改造、设备购置及日常就业津贴与人身意外险等补贴。

6.就业环境改造、设施设备补贴: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标的就业、创业创新

孵化基地给予一次性残疾人就业环境改造补贴、就业设施设备补贴等。

7.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

会组织等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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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页

8.残疾人就业培训补贴:对未就业参加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办的职业技能的

残疾人,给予综合补贴、人身意外险补贴等。

9.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对参加国际、全国、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获奖

选手给予奖金及培训、交通、住宿、比赛器材等补贴。

二、服务类

1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

的地市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

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镇两

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按比例统筹安排残疾人就业。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

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11.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依托爱心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

训机构,建立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12.盲人就业创业提升项目:巩固发展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推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执业,拓宽适合盲人的新兴就业领域。

13.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

人开展网络销售、云客服、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形态就业。

14.高校残疾人毕业就业服务项目:依托高校、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等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职业素养、专场招聘、实习见习等专项就业服务。

15.支持性就业推广项目:建立残疾人支持性就业辅导员委派机制,扶持一批开展

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

16.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扶持一批具有示

范性、推广性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

17.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地方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

员、社会救济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双百”社工、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服

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

18.残疾人技能竞赛项目:办好江门市“乐业五邑”创新创业大赛残疾人公益赛,

举办江门市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 - 11728

第133页

(三)深入推进残疾人公共服务均等化

1.完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建设。

深入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构建政府主导、

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广泛宣传残疾预防健康知识,

大力普及康复理念,增强公众自我防护、自主康复意识,有效降

低残疾发生率。坚持重点防控与普遍预防相结合,落实相关部门

管理职责。积极探索服务前置,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妇幼保健系

统在全市全面铺开残疾儿童早期筛查工作,持续加强早期诊断和

早期康复。继续搭建基层残疾人心理服务平台,加强残联系统心

理服务人才队伍培养;结合残联心理健康辅导站等多种资源组织

开展残疾人及家属、残疾人工作者心理健康服务,重点加强残疾

儿童家长心理服务、职业心理服务、残疾人信访工作心理服务。

2.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持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健全综合医院、康复医

院和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加

强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和评估机构管理,积极引导民办康复机构

规范化建设,提高康复服务供给能力。修订完善《江门市残疾人

康复救助实施方案》,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扩大受惠面,为残疾

人提供精准化服务。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优先保障户籍内0-6岁残疾儿童

抢救性康复服务,逐步实现持有居住证的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

助和7-17岁残疾儿童少年支持性服务全覆盖。加强残疾儿童康

复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水平,

- - 11829

第134页

建立健全定点准入、协议管理、动态退出机制,引导和激励残疾

儿童康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推进残疾儿童“医教康”结合康复

模式,积极统筹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院、妇幼保健医院等资

源,建设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质量优、康复效果好的残疾儿童

定点康复机构,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积极探索市县两级残

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错位融合发展的“康复联盟”模式,推动全

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均衡与高质量发展。

优化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根据残疾人群体需求,对基

本型辅助器具服务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实施更加精准的辅助器具

适配评估、实物配发和补贴制度。探索建立对辅助器具适配有特

殊需求的重度、多重残疾人救助机制。推动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规

范化建设,开展辅助器具专业服务和上门服务,提升个性化、专

业化服务能力。支持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

托养机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推广社区辅助器具租赁、回收、

维修等服务。提升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信息化水平,构建残疾人辅

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平台。

大力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丰富残疾人个性化服务内容,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知识纳入家庭医

生规范化培训内容。加强为残疾人家庭新生儿、重性精神病患者

和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提供上门访视、家庭护理指导、家庭康

复指导以及用药、训练指导服务。支持中途致残、精神患者家属

等开展社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强化康复服务平台建设,鼓励

和支持县(市、区)建立综合性残疾人康复中心。

- - 11930

第135页

专栏5:残疾人康复和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健康建档管理:将全市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其进

行健康体检、实施健康监测、开展健康教育和指导干预。尤其关注残疾妇女和残

疾女童健康,为残疾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2.精神疾病综合管理:健全精神障碍患者综合康复服务工作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

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

和疏导等服务,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和监护补贴标准,促进就业

和回归社会。

3.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和评估机构管理,积极引导民

办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江门市残疾人康复救助实施方案》,适当提

高补助标准、扩大受惠面,为残疾人提供精准化服务。

4.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康复服务:加快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民生工程,健全

残疾儿童筛查、诊断、治疗与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加强残疾儿童家庭康复指导。

5.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增加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供给,鼓励基层卫生医疗机构

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和居家康复服务。

3.保障残疾人教育公平发展。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按照“全覆盖,零拒绝”

的要求,以融合发展为导向,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残疾类

别和等级,对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情况进行监测。教育、卫生健康、

残联共同制定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鉴定标准指引,充分发挥特

殊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职能,落实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普通学校随

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

门等多种方式,接受适宜的教育。完善特殊教育布局,推进标准

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巩固和

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快发展“医

教康”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到2025年持证残疾幼儿入园

- - 12031

第136页

率达到90%。整合普通幼儿园、特殊教育幼儿园(含学前部)、

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

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

统筹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学校应

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开展

职业教育,开设(办)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

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专业;中等职业技术

学校积极开展符合残疾人教育要求的职业教育,培训残疾学生职

业技能,为残疾学生融入社会提升自身能力,同时鼓励中等职业

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共享实训学习和创业孵化基地。

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统筹布局残疾人高等

教育资源,支持我市高校设置招收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院和专

业,增加招生数量。鼓励中高职合作开展“3+2”教育模式,打

通残疾学生中高职贯穿培养渠道。支持更多残疾人通过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远程教育等方式进行高等教育,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

身教育通道。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推广力度,支

持手语翻译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发展。

4.提升残疾人教育保障能力。

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0-6岁残疾儿童康

复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加强县(市、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建设,推进校园无障碍设施建设。依托当地教研部门、高等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设有特教班的普通学校等,加强市县两级特殊教

育资源中心建设,落实随班就读残疾学生5人以上普通学校建立

- - 12132

第137页

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巡回

教师全员培训目标,建立随班就读资源教师、随班就读班主任和

随班就读学校普通教师及送教上门教师必修特殊教育课程制度。

大力引进具备“医教康”结合素质教师,为专业人员的培训及继

续教育搭建平台,定期选派人员外出参加省培、国培,更新残疾

人教育理念。落实特殊教育津贴制度,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

教师和相关人员津(补)贴制度,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

斜。

加大残疾学生的资助帮扶力度。巩固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

残疾学生十五年免费教育成效,继续落实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

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困难家庭残疾学生扶助。对在学前

康复教育机构进行康复的残疾儿童给予康复补贴,对在普通幼儿

园就读的残疾儿童给予资金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残疾人

家庭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对于接受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残疾

学生给予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对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人学生给

予一次性助学补贴。完善和落实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残疾人学生

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专栏6: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1.提高残疾人教育保障项目:加强县(市、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推进校

园无障碍设施建设。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校,20~30

万人口的县(市、区)设置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2.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公办市级示范幼儿园和市一级幼儿园要率先招

收残疾儿童,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入园学习。鼓励各地整合资源,

为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纳入当地教

育部门学前教育管理。

- - 12233

第138页

3.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项目:研究制定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鉴定标准指

引,规范送教上门服务。县(市、区)规范设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

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排查和评估并给予科学安置。

4.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支持职业院校招收残疾学生,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

院校联合开展职业教育,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支持中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开展“3+2”

教育模式。

5.融合教育推广项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就

近就便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招收5人以上残疾人学生的普通学校设置特殊教育

资源课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6.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项目: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巡回教师全员培

训目标,建立随班就读资源教师、随班就读班主任和随班就读学校普通教师及送教

上门教师必修特殊教育课程制度。

7.南粤扶残助学工程项目:按照规定落实对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

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

人一次性资助30000元。

5.促进残疾人文体事业繁荣发展。

全面将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建

设。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有条件的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完

善设立盲人阅览区域,配置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大字读物及辅

助阅听设备,推进数字阅读。加大残疾人文学、美术、书画、音

乐、舞蹈等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残疾人文化人才。办好残疾人文

化节公益品牌系列活动,广泛开展残疾人读书、文艺创作、文化

展示等活动,实施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计划。积极参加全省残疾

人艺术汇演及全省残疾人专项艺术比赛等各类比赛。进一步加强

残疾人体育工作,在规划、资源、人才、经费等方面给予扶持,

实施残疾人体育“三融入两推进”计划和“基地+项目”措施。

- - 12334

第139页

积极发挥广东省残疾人乒乓球训练江门基地作用,发展江门体育

优势项目,完善残疾人运动员生活保障机制,发掘、培养一批残

疾人体育人才。加快残疾人体育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全民助残健

身示范点建设,完善各类残疾人体育组织、康复、托养等服务机

构及残疾人相对集中单位的体育设施设备配置,开展残疾人康复

体育服务。提升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服务能力,推动体育进社区、

进家庭,不断满足残疾人增强体魄、健康生活需求。

专栏7:残疾人体育文化重点项目

1.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培养残疾人在文学、美术、书画、音乐、舞蹈等方面的

特长生,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育一批特殊艺术人才,积极参加全省残疾人艺

术汇演等各类比赛活动。

2.全面实施残疾人体育康复健身计划:继续推进全民助残健身示范点建设,整合

现有体育服务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等联合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服务。推动残疾人

体育进社区、进家庭,不断满足残疾人体育健身需求。

3.实施残疾人体育励志争光计划:培养和向省和国家输送体育人才,组团参加全

省残运会。

4.活跃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举办盲人象棋、坐式排球、飞镖、“牵着蜗

牛去散步”、特殊奥运会、旱地冰壶等各类赛事,以及面向社区康园中心、康复

机构、特教学校等残疾人服务机构的专项比赛活动。

(四)充分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

1.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贯彻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

求,修订《江门市扶助残疾人办法》,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

就业、托养、教育等专项扶助政策。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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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页

宣传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

普法规划,落实全媒体普法宣传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

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涉及残疾人执法、服务过程中做

到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有效

实施。利用全国助残日、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和举办相关法治

讲座、知识竞赛、社区宣传等活动,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介

作用,开展残疾人专项普法服务活动。

2.落实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整合律师、公证、

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资源,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

空法律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覆盖城乡、均等普惠、便捷高效

的公共法律服务。培养助残公益律师队伍,开展法律服务志愿助

残行动;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残疾人享受

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案件范围。加大残疾人司法救助力度,

帮助残疾人诉讼。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坚决

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完善残疾人诉求表达和回应机制。

确保各级人大、政协都有一定比例优秀残疾人及亲友、残疾

人工作者参与民主决策、政治协商,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挥政府“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

“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作用,畅通残疾人信

访维权渠道。着力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协

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公益诉讼制度以及其他利益表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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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页

制。强化属地管理,加强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社

区网格员和社区社会组织的联动,落实辖区残疾人矛盾纠纷排查

化解工作,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

4.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进一步推进无障碍设施改

造与建设,提高无障碍设施覆盖面。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验收、

管理、维护责任,将无障碍设施纳入城市精细化治理内容。新建

设施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标准。推动

政务、文化、商业、医疗、交通、学校等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

居住建筑及居住区加强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建设,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城乡公共

卫生间设有无障碍卫生间。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

共文化设施、新(改、扩)建社区(小区)、医院、交通场站应

设无障碍停车位,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服

务。加快公共服务网站、网络购物网站和新闻资讯、金融服务、

市政服务、医疗健康等领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自助公共服务

设备的无障碍改造。加强公共交通无障碍、残障人士辅助性设施

建设,推动视力、肢体及听力言语残疾人无障碍乘坐公交。成立

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队伍,积极组织无障碍环境社会体验活动,

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弱势群体出行安全。

- - 12637

第142页

专栏8:无障碍环境建设重点项目

1.道路无障碍:城市的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

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

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适应残疾人等社会成员通行的需要。城市的大中

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

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

车专用。

2.交通无障碍:加强公共交通无障碍、残障人士辅助性设施建设,推动视力、肢体

及听力言语残疾人无障碍乘坐公交。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

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3.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政务、文化、商业、医疗、交通、学校等公共建筑及设施,

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加强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车站、

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城乡公共卫生间设有无障碍卫生间。政

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新(改、扩)建社区(小区)、

医院、交通场站应设无障碍停车位,对视力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提供信息无障碍

服务。

4.社区和家居无障碍:居住建筑、居住小区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为老旧小区电梯

加装提供便利,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家居无障碍改造。

5.信息无障碍:加快公共服务网站、网络购物网站和新闻资讯、金融服务、市政服

务、医疗健康等领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6.应急服务无障碍:110接处警、119火警、120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应进行信

息无障碍改造,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

有条件的加配手语,医院、疏散避险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

提示装置。

(五)建立广泛的关爱残疾人机制。

1.深化发展助残社会服务。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构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

工、志愿者多方融合的社会助残模式。培养和引进助残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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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页

领军机构和人物,引导一批能为残疾人提供教育、康复、托养、

职业训练、社会工作等服务的社会组织为残疾人开展有多样化的

服务。以江门市残疾人日间托养服务标准为引领,促进残疾人社

区康园中心服务均衡化、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大对农村地区、西

部地区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规范化发展支持力度,培育康园中心

示范性实训基地。不断完善星级评定机制,大力推动星级评定工

作常态化运作,运作经费和获评星级挂钩,激发运营主体提升服

务质量。开展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专业化培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

能力。

创新残疾人服务供给机制和方式。加快辅助器具、康复护理、

生活服务、无障碍、文化休闲残疾人服务产业发展,满足残疾人

多元化、多层次需求。普惠性养老、托幼、生活服务业发展布局

充分考虑残疾人需求。鼓励各类资本和市场主体参与发展残疾人

服务业,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

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加快形成现代化服务供给方式,加

强公益性、基础性残疾人服务供给,推进残疾人服务业标准化、

品牌化建设。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建立扶持公办、

民营等各类助残社会组织发展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和程序,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范围和力度,规范全过程绩效

管理,加大资金绩效评估和监管力度。积极落实促进助残社会组

织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继续推动以公益创投等形式,深入

扶持各类助残社会组织和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

2.发动社会广泛扶残助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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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页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助残志愿服务。鼓励工会、共青

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助残慈善项目,帮助

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残疾人慈善事业支

持和保障机制,培育助残慈善品牌,规范助残慈善活动。发挥江

门市残疾人事业促进会作用,建立残疾人助残社会组织、爱心单

位和个人交流合作平台,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开展“党建

引领志愿助残”关爱残疾人活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关

心我的残疾人邻居”社区邻里助残等群众性扶残助残活动,发挥

社区和农村残疾人协会作用,健全社区、农村助残志愿服务联系

站点,对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实行有效衔接和管理。充分利用各级

各类培训指导机构,对助残志愿者进行护理、心理等专业知识和

技巧培训指导,培养一批助残志愿者骨干。

3.营造扶残助残浓厚社会氛围。

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广泛传播人道主义精神,大力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传播残疾人自强奋斗精神,倡导

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开展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预防日、国际

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打造“最美江门人”之“最美助

残者”“最美自强者”等最美系列评选宣传品牌。巩固和拓展残

疾人事业宣传阵地,壮大残疾人事业宣传队伍。深入挖掘民生政

策惠残案例、残疾人自强不息及关爱残疾人典型事例,深化报刊、

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及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

等媒介,投放扶残助残公益广告,讲好助残暖心故事、残疾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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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页

强励志故事等,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会

氛围。

4.深化残疾人事业交流合作。

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强与粤港澳大

湾区其他城市残疾人事业交流合作、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合作,支持港澳投资者在江门市按规定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推

动港澳地区残疾人在江门市享有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坚

持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携手发展、合作共赢”为原则,进

一步深化残疾人康养服务互助、残疾人教育就业互帮、残疾人权

益保障互联、残疾人宣传文体互促、残联建设发展经验互学的区

域一体化助残服务新模式。

(六)提升数字化助残服务。

完善各项助残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网及各级基本公共服

务目录清单,优化办事程序,简化事项资料,纳入各地“一网通

办”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残疾人证全流程网办和残疾人证、按比

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跨省通办”,推动实现社会保障卡等加

载残疾人服务功能,深化助残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助

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融通融合,逐步实现助残服务事项全覆盖。

努力构建集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一表式”精准化服务、

“一地一亮点”特色服务三位一体智慧助残服务模式。完善残疾

人口基础数据,建立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台账,建设残疾

人服务大数据,实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数据联通共享,为我市残

疾人提供助残信息采集发布、对接社会助残资源和助残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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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页

推进精细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打造联系网、工作网、服

务网整体合一的“互联网+残联”工作格局,建立网上“残疾人

之家”。

专栏9:助残服务重点项目

1.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目录,不断扩大政府购买

助残服务范围和规模,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助残服务品牌建设。

2.助残社会组织骨干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入专业机构对全市助残

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基层党建、法规政策、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公共传播等培

训。

3.加强“智慧残联”建设:加快残疾人事业数字化转型,落实残疾人基本公共服

务项目纳入“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残疾人证全流程网上办,按比例安

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跨省通办”,推动实现社会保障卡等加载残疾人服务功能。

4.志愿助残服务示范项目:实施志愿助残服务示范项目,支持助残志愿服务组织

与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长期结对服务,推动志愿助残服务

的项目化运作和制度化管理,提升专业化水平。

(七)推进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

1.促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协同发展。

在乡村振兴行动中加强和改善残疾人服务,加快补上农村残

疾人医疗、康复、托养照护、教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短板。

强化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把镇(街道)建成服务

农村残疾人的区域中心,辐射带动乡村残疾人服务水平提升。落

实农村基层组织助残责任,将扶残助残纳入村规民约。城镇民生

服务设施辐射带动乡村残疾人康复、照护、托养等服务,引导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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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页

励城镇专业残疾人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城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

务逐步覆盖常住人口。建立县(市、区)残疾人工作协同发展机

制,促进区域间学习交流、协同合作。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

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开展残疾人

家庭支持、社区无障碍、社区康复和社区照料等助残服务。

2.完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

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县(市、区)、镇(街道)政府职责

和村(居)委会职责,建设县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

务网络。镇(街道)、村(社区)应为残疾人服务提供场地保障,

普遍建立“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等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

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等服务。村(社区)将残疾人

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普遍建立“困中之困”残疾人结对帮扶制度,

开展走访探视、社区照顾、邻里互助等服务。

3.加强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对残疾人设施的统筹规划,按照教育用地或福利用地的

方式,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并在立项、规划、建设经费等方面给

予重点扶持。加快建设残疾人康复、托养、文化体育等基层残疾

人服务设施,推动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规模与服务需求规模相适

应。重点推进蓬江区特殊人群医养中心、江海区残疾人综合服务

中心等残疾人公共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八)提升残疾人组织建设。

1.深入推进残疾人组织改革。

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把牢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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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页

方向,将党的意志和主张贯穿于各级残联工作中,发挥好桥梁和

纽带作用,着力强化基层组织和工作力量,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

服务网络,加强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扩大残联工作的

有效覆盖面。增强残联代表大会和主席团等议事机构的代表性、

群众性,理事会增设兼挂职副理事长、理事,增强组织活力。完

善直接联系服务残疾人机制,开展“走进基层、转变作风、改进

工作”行动。

2.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巩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规范化成果,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

组织建设水平和质量。强化和规范镇(街道)残联建设,在村(社

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基础上,实现职能定位准确、岗位职责清

晰、服务功能完善,提升基层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在残疾人集

中的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媒体组织灵活设置

残疾人小组。结合“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将

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村(社区)社

会工作服务点统一管理使用。积极开发残疾人社会管理工作和公

共服务岗位。进一步巩固与完善市县两级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

加强经费、场地、人员等工作保障,发挥协会“代表、服务、维

权、监督”职能,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和运行机制,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承接政府转移公共服务职能和

购买残疾人服务项目的能力建设。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

自立,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以实际行动

服务大局、奉献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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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页

专栏10: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机制重点项目

(一)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1.残疾人组织建设:结合“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将残疾人专职

委员纳入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点统一管理使用。

2.残疾人专门协会法人治理:按照“成熟一个、推动一个”原则,逐步推动江门市

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实现独立法人注册登记,健全法人治理模式。为实现法人登记

的专门协会给予办公场地、项目经费、运营管理、能力培训等方面配套扶持政策。

(二)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以市级残疾人服务设施为指导,县(市、

区)残疾人服务设施为骨干,基层残疾人康复、辅具、托养等服务设施为基础的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支撑体系。

(三)培养残疾人服务人才:鼓励本地高校增设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运动

康复、特殊教育等相关专业。加快康复骨干人才、师资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

发挥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技术资源中心作用,开展基层康复专业人员跟班进修

和跟岗实习。完善专业人才职称晋升制度职称评定、晋升和继续教育渠道。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及省市工作部署,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

坚强政治保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

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

作机制。建立各级残联党组每年向党委和政府综合汇报工作制度,

把加强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切实担负起团结和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

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政

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会议,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有关残

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的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把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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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页

当作份内责任,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服务等方面给予倾

斜和支持,形成统一、协同、高效的工作模式,提升治理效能。

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残疾人保障和发展

研究。

(二)构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多元投入机制

加大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支

出标准和支出责任合理安排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责任部

门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落实每年从福利彩票公益金划拨20%

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支持体系。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

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资金向需求量大、实施效果好、残疾

人满意度高的项目倾斜。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

引导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支持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形成多

渠道、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建立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人才保障机制

建立完善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江门地区高校增设中医康复学、

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特殊教育等相关专业,设置相关培训课

程,实施人才培养计划,拓宽继续教育渠道。加快康复骨干人才、

师资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发挥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技术资源中

心作用,开展基层康复专业人员跟班进修和跟岗实习。加大残疾

人服务专业人才在职培训投入,不断提升残疾人服务从业人员职

业技能,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

育、社会工作等专业队伍。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知识、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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