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发布时间:2022-3-31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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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101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政 策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措 施对省内所有运煤车辆执行“一卡通”,降低煤炭运输成本 ;每年从省级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煤矿企业集团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等奖励。全面清理涉煤收费项目,凡在全国和贵州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之外的涉煤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停止征收,煤炭企业有权拒绝缴纳。认真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清退工作,对 2014 年 12月 1 日后征收上缴省、市(州)财政部分,省、市(州)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县级财政部门进行清退。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期间,继续免收煤炭矿业权转让交易服务费、继续暂缓缴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企业因环境恢复治理申请使用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企业申请使用 ;经地方政府确认暂无地质灾害的煤矿,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可在所属煤矿已缴存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中,按不低于 85% 的比例申请作为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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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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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政 策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

措施》的通知

措 施

对省内所有运煤车辆执行“一卡通”,降低煤炭运输成本 ;每年从省级财

政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煤矿企业集团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等奖励。

全面清理涉煤收费项目,凡在全国和贵州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之外的涉煤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停止征收,煤炭企业有权拒绝缴纳。

认真做好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清退工作,对 2014 年 12

月 1 日后征收上缴省、市(州)财政部分,省、市(州)财政部门要积极配

合相关县级财政部门进行清退。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期间,继续免收煤炭矿业

权转让交易服务费、继续暂缓缴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企业因环境恢

复治理申请使用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企业申

请使用 ;经地方政府确认暂无地质灾害的煤矿,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可在所属

煤矿已缴存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中,按不低于 85% 的比例申请作为煤

矿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使用。参与兼并重组煤矿因矿区范围变化新增的资源,

采矿权价款按资源储量分煤种计算并收取,其中炼焦用煤、优质瘦煤以 6 元 /

吨的标准计算并收取,其他煤类以 3 元 / 吨的标准计算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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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军民融合产业

政 策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意见

措 施

鼓励军工企业以项目转包等方式与地方企业联动发展,2018 年以前国防

科技工业企业每年民品销售收入新增超过 2000 万元的,以后补助或贴息的方

式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资金支持 ;超过 5000 万元的,以后补助或贴息的方

式一次性给予 200 万元资金支持,资金由省市两级政府同比例承担,其中省

级资金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大力推进科研成果处置权和收

益权改革,军工科技成果就地转移和交易所得收益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

其团队所有的比例提高到 60%。鼓励和扶持民口科研院所、高校及企事业单

位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参与军工企业的改 制重组。对新设立的改制企业,

采取基金参股的形式予以支持,投资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20% ;对 2018 年

以前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进入规模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 ;对新

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民口企业,按每证 50 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

鼓励省内军工企业扩大对外协作配套,支持民口企业参与省内军工协作配套,

2018 年以前对军工企业完成省内协作配套合同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按新增

合同金额的 1%,以后补助或贴息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 500 万 ;

支持我省军民融合企业向军方、军工集团争取项目和任务,积极开拓省外军

工企业市场,对 2018 年以前获得省外军工企业订单超过 500 万元的,以后

补助或贴息的方式,按照新增订单金额的 1% 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 500

万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

程实验室)一次性补助 500 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检测中心

一次性补助 100 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

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一次性补助 150-200 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

术中心、检测中心一次性补助 50 万元 ;参照省有关人才方面的文件规定,对

企业引进和培养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优惠政策。有关部门要及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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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理其调配、落户、社保转移接续等手续,并为其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就学提

供帮助。对符合直购电条件的军民融合企业适度提高直购电优惠幅度。保障

军民融合重大项目用地,必要时可申请用地点供。涉及存量土地转让中的有

关费用给予减免。对新注册的企业,五年内视其所得税对地方的贡献,向经

信部门申报并会同税务部门认定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给予贴息、后补

助等方式的相应奖补。

现代化工产业

政 策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

黔府发〔2018〕10 号

措 施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实行政策激励、机制倒逼,促进全省磷化工

生产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从源头削减磷石膏产生量,加大市场推广力度,

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磷化工产业绿色发展、转型发展,为我省深

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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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新能源汽车产业

政 策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

黔府办函〔2015〕155 号

措 施

对本省企业生产销售以及省外企业在我省区域内推广应用的符合有关安全

性、动力性、维护保障等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 50%

给予跟进补助。中央财政和本省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 60%。除

中央补助外,本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所需补助资金按属地原则(车辆注册地)

由省和所在市(州)财政按各 50% 的比例承担 ;逐步降低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

价格补助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 ;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

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落实国家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

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政 策

贵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贵阳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意见

筑府办函〔2016〕20 号

措 施

贵阳市补助标准按照贵州省省级补助标准的 100% 进行跟进补助,国家、

省、市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 60%。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贵阳市

补助资金按属地原则(车辆注册地)由市和所在区(市、县)财政按各 50%

的比例承担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充分与土地总体规划衔接,在

用地指标、土地预留、土地征用、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保障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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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政 策

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 省财政

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

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黔财工〔2020〕38 号

措 施

一、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

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底。

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 2020-2022 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

上退坡 10%、20%、30%(2020 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

汽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

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 年补贴标

准不退坡,2021-2022 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 原上

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 200 万辆。

二、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2020 年,保持动力电池系

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

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021-2022 年,原则上保持

技术指标总体稳定。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进一

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

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三、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从 2020 年起,新能源乘用车、

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 10000 辆、1000 辆 ;补贴政策

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

车补贴前售价须在 30 万元以下(含 30 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

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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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新型建筑建材产业

政 策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建材业发展的意见

黔府办发〔2016〕35 号

措 施

对列入新型建筑建材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土地

指标,优先在城乡总体规划中落实用地布局。对投资额 5 亿元以上的项目,由

省级直接安排下达年度计划指标,各市(州)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统筹优先保

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点供”。支持企业以矿山资源、荒料、产品、订单

等进行动产或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商标质押,申请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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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石材产业

政 策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石材产业发展的意见

黔府办发〔2015〕23 号

措 施

重点支持石材产业重大项目、生产基地、交易市场、会展平台和检验检

测中心建设。安顺市、铜仁市、黔西南自治州等重点石材产区每年要分别配

套不低于 2000 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石材产业发展 ;贵州正大力发展石材产

业,在支持项目建设方面,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对投资额 3 亿

元以上项目实行“点供”;支持企业以拥有的矿山资源、荒料、产品等进行动

产抵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订单质押、商标权质押,申请银行贷款。依

托商会信用,建立担保机制 ;强力推进适应石材产业发展要求的现代综合交

通运输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连接石材产业聚集区、重要矿山开采

区、贸易物流中心的铁路及铁路支线、高速公路、内河航运通道,增强运输

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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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优质烟酒产业

政 策

关于发展白酒产业有关税收政策的意见

措 施

一是白酒生产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

开发费用的 50% 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 摊

销。

二是白酒生产企业的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常年

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

折旧的方法。

三是白酒生产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负担的下列进项税额,

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是白酒生产企业销售属于单一大宗饲料的酒糟,免征增值税。生产企

业需取得有计量认证资质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并

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五是在确定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时,充分考虑扶持全省白酒产业发

展等诸因素,对年销售额 1000 万以下的白酒,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 50%-

70% 核定比例幅度内,按 50% 核定。

六是白酒生产和销售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

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

项税额中抵扣。

七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白酒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中,无进出口

经营权的白酒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委托出口的,享受出口货物消费税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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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征、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白酒外贸企业(一般

纳税人)出口,享受出口货物消费税退税、增值税“免、退”税政策 ;有进

出口经营权的白酒生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享受出口货物增值税、

消费税免征政策。

政 策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白酒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

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措 施

一是强化融资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适当提高不

良贷款容忍度。对面临暂时流动资金困难的企业不降低现有授信额度 ; 对资

产负债率较高,但在警戒线以下的白酒企业不降低信用等级 ; 对出现清偿性

风险,但长期盈利能力强、工艺先进的企业,不搞“一刀切”式抽贷和断贷 ;

大力开展资信评估体系建设,对市场前景好、风险小的白酒企业,通过资信

调查认定,适当放宽贷款限额控制,扩大白酒企业抵(质)押品范围。支持

地方金融机构开展基酒抵、质押融资业务。

二是强化财税支持。1. 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 2000 万元

以上,重点支持白酒工业园区、酒糟循环利用、企业结构调整及改扩建项目

建设。2. 推动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启动和加快上市进程,对上市或挂牌融资

的企业给予奖励,其中,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市场上市融

资的企业,给予 100 至 1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在“新三板”上市融资的

企业,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 鼓励和支持白酒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

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平台,对白酒企业设立的技术部门,被新认定为国家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 500 万元补助 ;新认定为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补助 ;

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白酒企业,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奖励。4. 鼓励和支持

白酒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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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金奖的各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 ;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的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获得贵州省专利金奖、贵州省外观设计金奖的各一

次性奖励 10 万元 ;对获得贵州省专利优秀奖、贵州省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各一

次性奖励 3 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贵州省著名商标、贵州省名牌产品、

贵州省服务业名牌等国家级和省级品牌的白酒企业,由企业所在市县政府给

予一定奖励。5. 贯彻落实好全面推广“营改增”试点改革的相关政策,积极

向国家争取白酒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由中央和地方共享,争取恢复外购基

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准予抵扣的政策。制定贵州省窖藏白酒自然损耗标准,

对企业所得税抵扣采取分年抵扣、开坛结算。

政 策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支持贵州“两烟”加快发展和实施对口产业

扶贫的意见  

国烟办〔2012〕544 号

措 施

一是从支持“贵烟”品牌上着力。提高烟叶生产水平、支持贵州烟草科

技创新和技术改造。

二是支持发展贵州烟草种植力度。坚持“以烟为主、综合利用”,国家局

每年投入 1 亿元资金,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省局分别配套投入

5000 万元资金,进行重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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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

政 策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的意见

措 施

推广以农业机械、运输工具、水域养殖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押担保方式,

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对主导产业建设规模在 3000 亩以上或投资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所需配套建设用地由省级优先保障。对发展园艺作物

设施生产、食用菌工厂化栽培、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智能温室、农产品初

加工、冷链仓储等现代农业项目,符合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条

件的,按农用地管理规定,实施登记备案制管理。对于从事农产品加工、流

通和休闲观光农业等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优先安排

用地指标。

政 策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支持我省“三变”改革十条政策措施》的

通知

黔府办函〔2016〕176 号

措 施

税务部门对金融机构提供给“三变”农户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

10 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上述利息收入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90% 计入收入总额;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为“三

变”改革经营主体提供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

询、培训等收入)3 年内免征增值税。采取贷款贴息、不良贷款补偿、担保损

失补偿、保险损失补偿等方式,对“三变”改革经营主体给予贷款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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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政 策

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服务全省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

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黔国税函〔2016〕186 号

措 施

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内的

所有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符合

条件的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落实好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包

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所得减征或免征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好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和对保险公

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减计收入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及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

等税收政策,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实施分类简易税前扣除,简化

资料,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的实力,为“三变”改革提供资金支持。

政 策

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黔府发〔2011〕24 号

措 施

在积极争取国家农作物种业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省财政在现有投入基

础上每年再投入 1000 万元,用于加强育种创新,农作物种质资源创新、收集、

整理、保存,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农作物种子质量检

验检测,农作种子生产、繁育和农作物种子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等。要把仓储、

加工机械等设备纳入农机具补贴范围给予适当补贴,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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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业自身投入不足等问题。对成长性好、综合实力强,或通过兼并重组后符合

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 策

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辣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黔财农〔2019〕129 号

措 施

一是辣椒种植基地补助,对辣椒种植相对集中连片面积 300 亩以上,原

则上每亩补助不超过 50 元。

二是开展集约化育苗补贴,开展集约化集中育苗可栽种面积 100 亩以上,

原则上补助按每亩补助不超过 30 元。

三是购置烘干设备补贴,烘干设备购置价格在 10 万元以上,原则上补助

不超过购置价格的 30%,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 100 万元。四是贷款贴息

补助资金,用于辣椒加工、收储、流通环节的贷款额度 100 万元以上,原则

上补贴不超过利息支出的 50%,单个企业或合作社最高补贴不超过 100 万元。

政 策

国务院台办、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出台《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

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 施

1. 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通过流转取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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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2. 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通过流转取得的林地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可依法

进行登记、办理权属证书和流转,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进行经营管理。

3. 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从事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与生产农产品直接关联

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粪污处置、检验检疫,以及为生产服务

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可依法

依规使用一般耕地。

4. 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可申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同

等享受农业信贷担保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供贷款

贴息补助,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设施、农业投入品采购

及农产品收购等生产经营贷款。

5. 台资农业企业可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直接融资。鼓励商业银行

创新信用评价模式,提高台湾同胞和台资农业企业信用贷款比重,根据台湾

同胞和台资农业企业融资需求特点设计个性化融资产品。

6. 在福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纳入“台商台胞金

融信用证书”和台企台胞征信查询应用范围,鼓励金融机构为其提高审贷、

担保与再担保效率。

7. 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依法依规申请相关涉农补助资金支

持。

8. 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在实施农机深松整地和免(少)耕播种的项目地

区开展作业,可按规定同等申请作业补助 ;依照有关规定报废危及人身财产

安全的农业机械,可同等申请补贴。

9. 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参与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批发市场等

项目建设运营,参与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建

设,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10. 鼓励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发展乡村特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

村休闲旅游等乡村产业,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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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11. 支持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参与重型农机、渔业装备、智慧农业、绿色

投入品等领域的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

12. 鼓励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依托贫困地区生态资源禀赋优势,参与生态

保护修复和生态旅游、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特色种养业等林草生态产业。

13. 鼓励台资企业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依法投资畜牧

水产养殖业、苗种场等,同等享受农业支持政策和优惠措施 ;在自由贸易试

验区范围内可投资水产品捕捞行业。

14. 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依法同等从事林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林木良

种培育、造林种草、防沙治沙、经济林生产经营、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可同

等参与林草业重点龙头企业推荐、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申报。

15. 台资企业可按规定与农垦企业开展合作,促进资源资产整合、产业优

化升级。

16.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深化两岸农业融

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17. 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农民创业园按规定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

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申报新设台湾农民创

业园、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和农林业设施投入。

18. 鼓励台湾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师到大陆从事规划设计工作。

19. 台湾同胞在大陆从事农渔业生产,可申请接受创业培训,扎根乡村、

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纳入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范围。

20. 从事水利领域设备生产的台资企业可将符合条件的产品和技术申报纳

入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

21. 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同等参与茶叶、水果、花卉等农林产品的国家

标准起草工作,共同促进两岸标准互联互通。

第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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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22. 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与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经营企业、协会合

作,推介、销售优质农产品。支持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参与各类线上线下农

产品订货会、对接会,拓展大陆内销市场。

政 策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

黔府办发〔2020〕34 号

措 施

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企业、社会组织承担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任务。

深入推进种业科研人才与科研成果权益改革,促进种业科企合作、人才流动

和成果转化,鼓励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开展资源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

支持新资源、新品种在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共享利用交易平台上市公开交易,

支持公益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相结合,鼓励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展种质资源

收集、鉴定和创制,促使其成为种质资源创新利用的主体。鼓励支持地方品

种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展一批以特色地方品种开

发为主的种业企业,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政 策

关于在贵州建设“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区的实施方案

保监发〔2016〕59 号

措 施

结合贵州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推广蔬菜、水果、中药材等特色

优势农产品保险,积极开发推广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设施农业保

险等产品,支持“农业保险 + 保险资金支农融资”业务在贵州优先试点,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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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助贫困农户就地发展生产增收。保险 + 保险资金支农融资”业务在贵州省优

先试点 , 不断满足广大农户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需求。通过省级

农业保险发展专项资金和争取中央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 , 在市县级财政

至少补贴 30 的基础上 , 省级财政奖补不超过实缴保费的 50。林木保险保额

由 1000 元提高到 1250 元 , 综合险和火灾险费率分别由 0.3、0.2 降至 0.24 、

0.16 。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及省属国有林场统一实施综合险 , 按照每亩保

额 1250 元 , 保险费率 0.24 的标准执行 , 所需保费扣除中央财政负担部分 , 其

余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政 策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黔府发〔2019〕19 号

措 施

增加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担保基金

等间接扶持的资金比例 ;加大在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市场拓展、品牌建设、

人才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保险补偿机制和新材料首批(次)风险补偿机制。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 企业、设备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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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坝区农业产业

政 策

贵州省 500 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黔府办函〔2020〕7 号

措 施

本办法所称 500 亩以上坝区是指坡度小于 6 度、面积 500 亩以上的坝

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省级财政用于支

持 500 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的

奖补资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是指在坝区开展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

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在资金管理方面奖补资金使用方向,奖补资金按照“先

建后补、绩效奖补”原则采取申报制,资金奖补标准,奖补资金应当严格执

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在农田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立项,项目批复,竣工验收,奖补兑现,申报

时间,后续管护。在产值奖补申报程序实行县级初审、市级复核、省级审定。

在监督管理上对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扶持政策、年度实施方案、评审标准、

项目入库、资金使用下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政 策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 500 亩以上坝区农业

产业发展的意见

黔府办发〔2019〕4 号

措 施

该《意见》支持对象为在全省坡度小于 6 度、面积 500 亩以上的坝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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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展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在支持政策上采取产值奖补、基础设施建设奖补,

产值奖补。鼓励进行农业结构调整 , 发展综合种养,并给予政策性保险支持,

按照 “有灾保成本、无灾保收益”和 “自愿参保”的原则 , 实施组合式农业保

险支持 , 有效防范生产性和市场性风险。在奖补方式及程序上按照 “先建后补、

以奖代补”的方式 , 由新型经营主体自行垫资投入建设 , 项目完成后向农业农

村部门提出奖补申请。在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及实施细则方面给予充分的保

障措施。

茶产业

政 策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茶产业强省的意见

黔党发〔2018〕22 号

措 施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

将茶产业作为重要的生态产业和经济产业,对标全国先进水平,放眼全球市

场做好茶,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优质茶原料基地、最大的茶产品

加工基地、最大的茶产品商贸中心、最大的茶产品出口基地。到 2020 年,全

省优质茶园面积稳定在 700 万亩,茶叶产量达到 50 万吨,规模以上茶制造

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增长两倍,分别达到 450 亿元和 130 亿元,出口茶叶达

到 5 万吨,茶产业综合产值达到 1000 亿元以上 ;到 2025 年单产达到全国一

流,茶叶产量达到 70 万吨,规模以上茶制造业总产值再翻一番达到 900 亿

元,增加值增长 2 倍达到 400 亿元,出口茶叶达到 10 万吨,茶叶综合产值达

到 1500 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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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林业产业

政 策

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黔府办发〔2013〕30 号

措 施

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单位和农民个人用于发展林下经济

的贷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给予政策性贴息。

一是农民生产的符合《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免税范围的林下经济产

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购进的免税林产品,可按 13% 的

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是林业专业合作社向本合作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

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三是林业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林产品和林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免征印花税。

四是企事业单位在林下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依法免征、减

征企业所得税。

五是发展林下经济的纳税人建设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

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不

征收耕地占用税。

六是发展林下经济的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

用于林、牧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七是发展林下经济的企业办理土地、房屋权属手续,根据相关契税政策

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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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政 策

省林业局 省民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

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黔林发〔2019〕208 号

措 施

(一)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租赁、承包等

形式依法合规进入森林康养产业,引导其与林场、合作社、农户等经营主体

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化、规范化经营。支持社会力

量结合森林康养资源建设特色养老机构。

(二)市场主体利用旧的闲置管护房和办公房等进行改造利用,经有关部

门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森林康养产业服务且连续经营一

年以上的,五年内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

(四)促进森林康养产业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积极探索森林康养与健康

服务业的新型合作模式,发挥森林康养在康复医学、预防医学中的作用。依

托优质的森林资源发展健康养生 养老服务、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健康保险、

健康体检咨询、 健康文化等多样化健康服务。积极探索将职工疗休养与森林康

养及健康管理等结合起来,开展森林康养式疗休养活动并纳入职工休假体系

试点,逐步将全省森林康养基地纳入工会疗休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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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生猪产业

政 策

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振兴生猪产业实施方案(2020-2022 年 )

措 施

方案着力探索构建“12345”产业链推进模式,

即“1”是建立一个以“省领导领 衔(产业链链长)”为统领的推动机制;

“2”是推动千企(场) 改造和千企(场)引进“双千项目”深度融合 ;

“3”是实现工作链、产业链、价值链“三链合一”;

“4”是强化龙头企业、专家团队、资金支持、人才保障“四位一体”;

“5”是按照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督促检查、追责问责“五

步工作法”强力推进生猪产业发展,助推贵州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从

建立一名省领导领街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一套生猪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实

施千企(场)改造工程建强产业链、实施千企(场)引进工程补强产业链、

实施一批基础项目夯实产业链、建立健全生猪产业发展工作链、推进生猪产

业链集聚发展、推动生猪产品迈向价值链中高端、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

用、组建生猪产业专家团队、强化生猪产业发展资金保障、壮大生猪产业人

才队伍、强化政策设计、强化工作部署、抓好干部培训、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开展追责问责等十七个方面布局重点任务及出台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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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政 策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  

黔府办发〔2019〕21 号

措 施

总体要求提高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和供应保障能力 , 确保

全省自给率保持在 95% 左右。《意见》强调要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强化生猪

生产配套、完善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屠宰行业监管、强化科技支撑保障、健

全供应保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力度。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支持、推进生猪保险工作、落实生产扶持政策、推进

信贷担保服务。

二是强化农机购置补贴、保障生猪养殖用地、科学划定养殖区域、优化

生猪发展环境。

三是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严格疫病检疫监测、加强防疫队伍建设。

四是严格定点屠宰制度、推进屠宰行业升级。

五是发展生猪标准化养殖 ;推进 “育、繁、推” 一体化 ;推广科学发展模

式。

六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落实保供计划、加强市场监测监管、落实

地方冻肉储备、加强替代产品生产。

七是严格落实 “菜篮子” 市长负责制、强化部门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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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生态渔业

政 策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黔府办函〔2019〕47 号

措 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农村产业

革命的决策部署和农业农村部等 10 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

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省生态渔业发展,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

现提出以下意见 :

明确发展目标,实现生态渔业提质增效 ;科学编制养殖规划,合理布局

渔业产业 ;大力发展湖库生态渔业,拓展渔业发展空间 ;大力发展稻渔综合

种养,提高稻田综合效益 ;积极发展冷水鱼健康养殖,打造冷水鱼养殖示范

基地 ;加快苗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生态渔苗自供能力 ;实施品牌战略,着

力打造立体销售网络 ;统筹上下游产业,推进生态渔业全产业链可持续发展 ;

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逐步完善生态渔业经营体系 ;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助力全省脱贫攻坚 ;加强示范引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 ;完善配套政

策,加大资金投入 ;规范证照办理,加大渔政执法力度 ;加强科研支撑,强

化人才科技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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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刺梨产业

政 策

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黔财农〔2019〕162 号

措 施

本办法所称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安排,用

于支持刺梨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农村产业革命刺梨产业发展项目是指加工

带动、宣传推广、科技研发、标准制定、课题研究、品牌打造、平台建设、

业务培训等有利于推进刺梨产业发展的项目。刺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加工带

动、宣传推广、科技研发、标准制定、品牌打造、平台建设、省级重点招商

引资的刺梨企业或项目补助、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刺梨产业发展的其他事项。

刺梨专项资金以推动刺梨加工为重点,以农民受益为根本,按照项目法分配,

统筹考虑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确保资

金分配与任务相统一,按照项目法分配,统筹考虑 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

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确保资金分配与任务相统一。刺梨专项资

金使用包括融资贴息、投资补助、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和

贴息额度,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在项目申报、审核和管理方面,

一是网上申报 ;

二是要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并准备材料 ;

三是申报时间为每年 10 月 10 日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对项目环保、安全等管理责任事故依法承担责任。刺梨项目验收原则上采取

实施主体自查、属地管理验收制。各级财政部门和刺梨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加

强对刺梨专项资金和刺梨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

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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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政 策

贵州省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行动方案

黔府发〔2018〕33 号

措 施

《方案》重点发展任务中第八项“生态特色食品产业”明确提出要 :大力

发展茶叶制品、天然饮用水、调味品、肉制品、粮油制品、果蔬食品、软饮

料、乳制品、刺梨制品、核桃制品、食用菌制品、石斛、酸汤等特色食品加

工业。到 2020 年,生态特色食品产业产值达到 1200 亿元。到 2022 年,生

态特色食品产业产值达到 1500 亿元。

政 策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黔府办发〔2018〕34 号

措 施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安顺市大健康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提

出 :支持安顺市特色深加工企业以金刺梨、薏仁、金银花、桔梗等药食同源

原料研发药膳、药酒、药茶、保健品等产品,创建一批具有安顺特色的国家

“健”字号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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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政 策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措 施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主导产业、主导品种和区域特色,在稳定粮食生产

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壮大蔬菜、食用菌、茶叶、水果、中药材、生态畜禽等

主导产业和关岭牛、火龙果、红芯薯、金刺梨等主导品种,做优做强“一县

一业”特色产业。

食用菌产业

政 策

贵州省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2020 - 2022 年 )

黔农发〔2020〕1 号

措 施

明确了贵州省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定位、方向

布局、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是未来三年

推动贵州省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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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政 策

贵阳市白云区食用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 )

措 施

在白云区内食用菌产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发展食用菌工厂

化栽培、智能温室、农产品初加工、冷链仓储等现代农业项目,符合农业生

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条件的,按农用地管理规定,实施登记备案制管

理。对于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休闲观光农业等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根

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当年新种植的食用菌进行补助。

针对当年新引进的食用菌种植企业、合作社、大户,对菌棒种植进行补助(茶

树菇补贴 0.4 元 / 棒,香菇、平菇、秀珍菇等大宗品种补助 0.6 元 / 棒,红托

竹荪、黑皮鸡枞等珍稀品种补助 1 元 / 棒),地栽食用菌(冬荪、羊肚菌补贴

3000 元 / 亩,大球盖菇、双胞菇等其他地栽品种补助 2000 元 / 亩)。

政 策

毕节市食用菌产业裂变发展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毕委办字〔2016〕58 号

措 施

工厂化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投资额达到 3 亿元人民币以上、集中连片

种植规模达到 300 亩以上或标准化大棚 100 栋以上、实际种植面积达 10 万

平方米以上的食用菌项目,其非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优先安排 10-15 亩农用地转用计划,所需

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从全市指标中解决。由县(区)国土部门按土地使用的

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完善手续。1. 从事食用菌产业的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

征增值税 ;2. 食用菌产品在流通环节适用增值税低税率(13%),免征香菇、

双孢菇等 37 个种类食用菌流通环节增值税 ;3. 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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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 购进的食用菌相关农产品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抵扣 13%,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

抵扣进项 ;5. 企业从事食用菌种植的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6. 出口退

税优惠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

政 策

黔西南州食用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 )

黔西南州府发〔2016〕)13 号

措 施

(1)土地价格由各县(市、试验区)按工业、商业用地同期、同地段最

低土地政策执行。

(2)全州每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预留足够指标用于支持食用菌产业项目

建设,做到应有尽保。

(3)对投资额 3000 万美元或 5 亿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由省级优先保障建

设用地计划指标。

(4)食用菌设施种植所用土地按农用地管理。

(5)食用菌种植、加工企业及大户对土地通过村集体进行流转的,政府

优先进行确权颁证。

(6)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担保费率按不高于 2%。

(7)对发展食用菌产业的精准扶贫对象,可提供每户不高于 5 万元三年

期无担保的“特惠贷”。

(8)落户我州的食用菌企业全部列入民贸民品企业,给予 2.88% 的民贸

民品企业贷款贴息。

(9)对从事食用菌产业发展,且符合小额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条件的法人

企业实行贴息,每个企业贴息的贷款额不超过 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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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蔬菜产业

政 策

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蔬菜产业的意见

黔府发〔2010〕23 号

措 施

用好用活妇女贴息贷款。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资金投入、项

目贷款、政策优惠、招商引资、资源整合、投资环境等方面向蔬菜产业倾斜,

免除蔬菜生产环节的一切税费,流通、经营环节的税费按国家优惠政策的上

限执行。继续落实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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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现代服务业

政 策

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州省现代服务业集聚

区提质发展实施方案(2020 - 2022 年)的通知》

黔服务〔2020〕2 号

措 施

到 2020 年,全省形成 100 个功能集成、企业集中、产业集聚、平台运

转有序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在贵阳、遵义、毕节、铜仁等建设一批综

合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在安顺、六盘水、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建设

一批文化旅游服务产业集聚区和大健康养生服务产业集聚区。依托软件园、

大数据中心、电商中心等建设一批大数据服务产业集聚区,形成贵阳-贵安

-遵义为核心、其他地区错位协同的发展格局。依托重点产业园区、重要交

通枢纽(通道、节点)、重要特色产业基地和大宗商品集散地,在贵阳、遵义、

黔南、安顺、黔东南等建设一批现代商贸物流集聚区。依托区域中心城市的

商务基础和人员聚集优势等,在贵阳、遵义建设金融商务会展集聚区、综合

保税区。根据集聚区主导产业特点,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全方位

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服务业集聚区产业公共服务平

台建设。省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每年安排 5000 万元以上支持现代服务业集

聚区建设发展 ;对经认定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给予 15 万元规划编制补助 ;对

入选的示范集聚区通过绩效奖补方式给予 300 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用于支

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或重点企业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省级其他专项资金作用,

加大对集聚区产业发展的投入。鼓励各市(州)、贵安新区建立和扩大服务业

发展专项资金(引导资金)规模,形成资金投入合力。鼓励省内产业引导基

金参股支持的创业投资企业对落地集聚区内的优质企业给予投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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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山地旅游业

政 策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温泉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黔府办发〔2018〕13 号

措 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创新、

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国际知名山地旅游目的地

和山地旅游大省的总目标,丰富山地旅游业态,加大中高端旅游产品有效供

给,通过资源整合、资本投入、市场运作,着力将贵州打造成为国内一流、

国际知名的“中国温泉省”。

政 策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旅游业综合引领消费十条措施

黔文旅发〔2020〕34 号

措 施

一、推出一批影响力强的新产品。加快推进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国家级

旅游度假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申报创建工作。在重要节假日发布推出一

批影响力强的中高端旅游新产品新项目,为游客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

二、发布一批夜间文旅消费品牌。加快推进“流光溢彩夜贵州”建设,

培育具有城市个性的夜间品牌。

三、推出一批文化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推出 10 个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

点城市,为游客提供更加丰富、便利、优惠、安全的消费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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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四、推出一批“游客最喜爱的贵州特色旅游商品”。推出 100 个“游客最

喜爱的贵州特色旅游商品”,为游客订购贵州特色旅游商品、农特产品提供便

利。

五、举办一批主题文化活动。组织文艺演出进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

点、旅游商业街区等活动。丰富旅游的内容和内涵。

六、设置一批自驾、自助便民旅游服务点。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

高铁站等主要交通节点设置一批便民旅游服务点,为自驾、自助游客提供咨

询等服务。

七、实施一系列旅游消费惠民政策。持续实施旅游包机、旅游专列补贴

政策,为省外游客提供交通优惠。持续落实省内开放的 A 级旅游景区免费或

优惠参观游览政策。

八、提升“一码游贵州”智慧旅游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一码游贵州”

综合性智慧旅游平台建设,为游客查询、预订相关旅游服务,购买贵州特色

旅游商品提供更为丰富、全面的智慧化服务。

九、实施一系列优化旅游消费服务环境措施。分级分类开展旅游从业人

员的培训,推动服务技能和水平的提升,规范旅游经营行为,为游客提供优

质旅游服务。

十、实施一系列的宣传推介活动。在重点客源城市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让广大游客懂贵州、爱贵州、走进贵州,感受“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

的神奇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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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政 策

贵州省大旅游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黔府发〔2020〕7 号

措 施

一、着力实施大旅游总体布局优化行动。突出贵州特色,以创建国家全

域旅游示范省为抓手,着力打造“温泉省”“索道省”“桥梁省”“山地户外运

动省”和“避暑胜地”。

二、着力实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行动。依托长征主要行进线路,

以红军长征历史事件为主脉,以遵义红色旅游名城为核心,串联黎平会议旧

址、四渡赤水纪念地等重要节点,打造红色旅游精品带,力争出精品、出亮

点,在全国树典型。

三、着力实施项目大会战行动。强化重点项目谋划、招商、调度和考核,

确保每年发布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推动项目转化为企业、

企业转化为经济总量。

四、着力实施企业培育行动。全面摸清和动态掌握旅游企业底数,培育铺

天盖地的中小企业、顶天立地的大企业,支持一批旅游企业进入全国 100 强。

五、着力实施大旅游投融资改革行动。加快建立旅游“客商库”、“资金

池”,全面拓展旅游投融资渠道,推动发展动力从资源支撑向资本驱动转变,

加快旅游产业化进程。

六、着力实施旅游商品贵州化行动。强化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打造贵州特色旅游商品品牌,全面提升贵州旅游商品发展质量和水平。

七、着力实施旅游产品业态创新行动。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动“大旅游 + 多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特色产品,

持续丰富新产品新业态供给,提升旅游消费质量。

八、着力实施旅游治理能力现代化行动。推动“旅游 + 大数据”深度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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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合,扩展旅游“人才池”,建立健全适应旅游产业化发展的人才体系和体制机

制。

九、着力实施旅游宣传营销创新行动。把宣传营销作为恢复旅游市场的

重中之重,增强旅游宣传营销实效。

十、着力实施“六心”满意旅游行动。紧盯行之顺心、住之安心、食之

放心、娱之开心、购之称心、游之舒心六大行动,全力营造满意旅游环境。

民族特色文化产业

政 策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

意见

黔府办发〔2015〕52 号

措 施

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实行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文化

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在申报专利权时可申请省科技厅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省

科技专利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对经认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高层次人才、

亟需紧缺人才,根据相关标准享受住房、落户、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子女

入学、配偶就业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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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政策

政 策

贵州省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黔府办函〔2017〕116 号

措 施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公益性文化体育

产品的创作生产与传播,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中华优秀传统

文化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展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运营和

管理,以及与文化体育相关的公共文化法律服务等内容。

政 策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黔府办发〔2019〕20 号

措 施

一是着力实施分类推进,推动全省 100 个示范小城镇提档升级 ;

二是着力强化规划引领,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引领,抓好特色小镇和小

城镇规划优化提升 ;

三是着力发展特色产业。立足特色小镇和小城镇优势条件,推动“小城

镇 +”;

四是着力完善配套功能 ;

五是着力彰显文化特色 ;

六是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

第137页

137

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七是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扩权强镇 ;

八是着力促进城乡融合。省政府在政策支持上加大给予财政支持、金融

支持、用地支持、产业支持、人才支持,并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机制保障、

强化工作调度、强化宣传力度作为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

保障措施。

天然饮用水产业

政 策

贵州省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规划

黔府函〔2017〕93 号

措 施

争取国家对贵州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内陆开

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省经信、水利、科技、商务等部门

的省级专项资金对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饮

用水企业信贷投放,加大对天然饮用水产业重大工程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

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发展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贷

款、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

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出省天然饮用水货运车辆通行费优惠、行政事业

性收费按下限标准执行等政策。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

除政策、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第138页

138

产业类政策

政 策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天然饮用水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7〕72 号

措 施

投资额 3 千万美元或 5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在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上

予以优先保障。开发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天然饮用水生产的,土地使

用权按规定程序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50 年。以

招拍挂方式取得的矿业权,首次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不低于一定比例,其余

部分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年度缴纳。鼓励省内天然饮用水产品出省销售,按

规定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于货运车辆通行费优惠有关政策。对涉及天然

饮用水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标准

执行。支持企业以固定资产、存货、不动产等评估作价用于抵押贷款和以销

售订单、应收账款、仓单等质押贷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或在主

板、“新三板”和贵州省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融资。鼓励优秀

人才创新创业,对年销售收入达到 5 亿元、10 亿元以上的企业,由省工业和

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50 万元奖励。国内外

行业领军人才在我省新办饮用水企业,投产后增加值达到 2000 万元以上的,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个人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奖励。

第1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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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开发区、园区

政 策

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黔府发〔2018〕30 号

措 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 , 以

深化园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 以实现工业园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为

目标 , 全力推动园区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提档升

级 , 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在产业聚集、要素集成、土地集约、科技引领、体制

创新等方面重要作用 , 依托工业园区调整经济结构、优化工业布局、承接产

业转移、做强优势产业、壮大骨干企业、发展产业集群、培育增长极核 , 以

转型促升级、以整合增动力、以调整提质量 , 全面推动全省工业园区实现高

质量发展。

开放平台类政策

第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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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平台类政策

政 策

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

黔委厅字〔2018〕25 号

措 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解放思想有新进步、改革开放有新突破、

后发赶超有新成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新跨越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7〕7 号)精

神 , 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提出该意见。该意见从科学把握开发区功能定位、大力推进开发区改

革创新、推动开发区规范发展三个方面做出指导。具体措施包括 :对开发区

提出努力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的高起点功能定位、科学设置开发区

管委会内设机构、创新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实施人才引进工程、提升开

发区行政管理效能、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开发区优化整合、鼓励探

索市场化运营模式、优化土地利用政策、高效利用园区资源、加快开发区转

型升级、强化环境资源安全监管、完善科学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开发区动态

管理机制等十五条具体措施。

第1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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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贵安新区

政 策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措 施

1. 赋予省级经济管理权限。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明文规定不得下放的权

限外,将涉及贵安新区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全部下放贵安新区行使。国家政

策法规规定不得委托或下放以及需要省综合平衡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建立

贵安新区与省直接请批关系。根据权责一致原则,明确监管责任。

2. 促进贵阳市、贵安新区融合发展。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省委、

省政府派出机构,集中精力抓经济发展。支持贵安新区和贵阳市在产业布局、

要素配置、城市规划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筹管理。

3. 增强贵安新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建立和完善省财政和贵安新区管委

会对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共同补充出资机制,省财政分步

向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 50 亿元。支持贵阳市及其国有企业

参与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改革改制。鼓励金融机构对涉及贵安新区开

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贷款融资进行展期重组,降低偿债成本。

4. 加大财税支持。从 2020 年起,省财政连续 5 年每年安排 10 亿元用于

贵安新区开发建设。将省级分享的财政收入超基数增收部分全额返还贵安新

区的补助政策执行年限延期至 2025 年。2020-2025 年,省级分享的税收收入

全额返还贵安新区。

5. 加强用地支持。支持贵安新区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调整过程中优化

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布局,使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对贵安新区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实行单列管理,在全省范围内依法统筹解决新区耕地

占补平衡指标。对贵安新区的土地出让收益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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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平台类政策

6. 加强用电支持。支持贵安新区打造大数据产业集群,持续落实数据中

心电价政策,完善重大电力设施布局,确保电力优质可靠供应。

7. 支持用人机制创新。支持贵安新区部分公务员岗位试行聘任制,探索

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引进各类人才。对编制外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性人才实行

独立的薪酬制度体系。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科技人才在贵安新区

兼职兼薪、按劳取酬。

8. 强化改革创新支持。优先安排贵安新区在土地、金融、财税、投融资、

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改革试点,支持新区建立改革试点容错机制,坚持“三

个区分开来”,鼓励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支持贵安新区结合实际大力推

广自贸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改革成功经验。

省直各部门(单位)要大力支持贵安新区建设发展,形成推动贵安新区

高质量发展的合力。贵安新区要承担起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赋予的使命责任,

全力推动各项改革创新和建设发展任务的落实,以苦干实干开创新区发展的

新局面。

政 策

贵安新区直管区企业入驻标准厂房优惠政策(试行 )

措 施

购房优惠。1. 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第一年,该年度购买标准厂房的,购

置费按照厂房建设成本上浮 5% 计 ;第二年,该年度购买标准厂房的,购置费

按照厂房建设成本上浮 15% 计,且实际缴纳租金可以等额抵扣购置费 ;第三

年,该年度购买标准厂房的,购置费按照厂房建设成本上浮 20% 计,且实际

缴纳租金的 80% 可以抵扣购置费 ;第四至五年,该两年内购买标准厂房,购

置费按照厂房建设成本上浮 25% 计,且实际缴纳租金的 60% 可以抵扣购置

费 ;租金优惠 :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入驻标准厂房的企业,在与园区

运营管理公司签订投资租赁协议且租赁时间在 5 年以上的,第一年享受标准

厂房租金 100% 补贴,第 2—5 年期间按下列标准享受厂房租金补贴 :年缴纳

第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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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税收达到 400-500 元 / 平方米或年销售收入达到 6500-—8000 元 / 平方米,

补贴金额为租金的 30% ;年缴纳税收达到 500-600 元 / 平方米或年销售收入

达到 8000-10000 元 / 平方米,补贴金额为租金的 40% ;年缴纳税收达到 600

元及以上 / 平方米或年销售收入达到 10000 元 / 平方米以上,补贴金额为租

金的 50%。

政 策

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入驻企业支持办法

措 施

物流运输补助 :年销售收入超过 5 亿元的入驻企业,在省外境内实现销

售所产生的物流费用,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物流运输补助,补贴

最长期限为三年。

技改项目补助 :入驻企业技改扩能,凡当年投资 3000 万元以上的高端装

备制造或电子信息制造产业技改项目,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所发生的银行贷款,

按国家规定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给予 2 年全额贴息。

搭建创新平台 :对获得批准成为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入驻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

支持成果产业化 :对具有自主产权重大技术的成台(套)整机装备研发

生产,填补国内空白、实现进口替代,并在新区成功实现产业化的入驻企业,

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

鼓励新品开发 :产品通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新产品投产)鉴定,且新

产品年销售收入超过 500 万元的入驻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

发明专利奖励 :入驻企业当年取得新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 2 万

元奖励。

第1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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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平台类政策

支持标准转化 :企业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的,给予 200 万元奖励 ;企业

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给予 100 万元奖励 ;企业标准转化为行业标准的,

给予 20 万元奖励。支持快速成长入驻企业融资。对年上缴税收总额和员工人

数增速均在 30% 以上的中小型企业,给予其贷款利息全额补贴。鼓励优秀软

件与服务外包业企业集聚。对在新区实际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软件企业,年

销售收入达到 1500 万元以上且员工人数在 30 人以上的,经评定,给予一次

性落户最高补助 200 万元 ;对在新区实际投资 500 万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

软件与服务外包企业(机构),年软件产值达到 500 万元以上或年服务外包产

值 1000 万元以上且员工人数在 20 人以上的,经评定,按实际投资额不超过

4% 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政 策

贵安新区春蕾行动计划

措 施

对于在沪深主板首发上市成功的企业,由贵安新区管委会给予企业人民

币 1200 万元奖励。企业首发上市成功,并经新区有关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审查

通过后,给予奖励金额的 90%,原则上对企业领导班子的奖励不少于奖励总

额的 20%。对于在境外证券交易所(纽约证交所、东京证交所、伦敦证交所、

纳斯达克交易所、港交所)首发上市成功的企业,经新区有关部门委托专业

机构审查通过后,由贵安新区管委会一次性给予企业人民币 1200 万元奖励,

原则上对企业领导班子的奖励不少于奖励总额的 20%。对于在国内“中小板”

和“创业板”首发上市成功的企业,由贵安新区管委会给予企业人民币 600

万元奖励。对于在国内“新三板”正式挂牌成功的企业,经新区有关部门委

托专业机构审查通过后,由贵安新区管委会一次性给予企业人民币 180 万元

奖励,原则上对企业领导班子的奖励不少于奖励总额的 20%。企业通过买壳

重组方式在沪深主板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贵安新区的,经新区有

关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审查通过后,由贵安新区管委会一次性给予企业人民币

500 万元奖励。对于在省内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且有 10% 以上股权交易

第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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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的新区规模以上企业,经新区有关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审查通过后,由贵安新

区管委会一次性给予人民币 10 万元奖励。对于大数据企业通过数据挖掘和分

析,为新区筛查出具有上市潜力企业名单,根据被新区的采用情况,按每户

企业 500 元人民币进行奖励。

政 策

贵安新区关于加大总部经济财政扶持的意见

措 施

财政扶持政策。对新区成立后引进、在新区注册的总部企业,其缴纳的

税收(不含个人所得税)和政府非税收入,前三年按照贵安新区留存部分的

50% 扶持公司发展,后两年按 30% 扶持公司发展。财政贡献奖励。对新区

成立后引进、在新区注册的总部企业,在财政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五年内再

实行超额累进奖励政策,以每个会计年度缴纳所有税收收入(不含个人所得

税)和政府非税收入贵安新区留存部分为基数进行奖励。引进人才激励政策。

为调动公司引进人才,推进新区开发建设,对公司引进高级管理人才(税前

年薪金收入不低于 20 万元)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贵安新区留存部分前三年按

100% 给予奖励,后两年按 50% 给予奖励。财政扶持及奖励兑现时间。每个

年度终了,由总部企业在次年 2 月底前组织提交有关资料,按照新区财政扶

持资金兑现有关程序审核完善后,于次年 6 月 30 日以前将财政扶持和奖励资

金拨付总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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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平台类政策

政 策

贵州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安新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区电网建设加

强电力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安办发〔2020〕15 号

措 施

为加快推进新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安全、可靠、

清洁、高效的电力供应体系,提升电力用户“获得电力”水平,满足新区经

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在贵安新区直管区域范围内(包括城

镇、园区、农村)规划建设的电力输送、分配等电网基础设施,包括各电压

等级变电站、输配电线路、中低压用户电力接入等相关规划电网建设项目。

优化电网项目用地管理机制,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加强土地收储,严格建设

项目用地预审。支持电网建设项目用地置换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办理模式。

超前谋划项目用地,完善电网项目迁改机制。加快电力线路迁改,简化变电

站审批流程,压缩规划审批办理时限,提高用地供应速度,压缩施工许可办

理时限。开辟绿色通道,对国家、省、新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及关系国计

民生项目的用电,供电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用电。客户办理用电

申请的资料尚不齐备的,可先行受理申请。申请资料符合条件的,供电部门

要及时组织现场查勘,主动地向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开展竣工验收,验

收后 5 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

第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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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政 策

《关于印发贵安新区支持商业贸易、会展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养生产业

项目建设政策措施(试行 )的通知》

贵安办发〔2021〕]7 号

措 施

(一)对经认定的新建城市商业综合体、会展综合体、高品质酒店、文化

旅游、健康养生项目建立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时,实行

优先办理制,实行项目“一事一议”扶持政策,提供优质、快速的服务。

(二)对经认定的新建城市商业综合体、会展综合体、高品质酒店、文化

旅游、健康养生项目,在项目立项、报批、建设中所应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

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

(三)对经认定符合本政策规定的新建城市商业综合体、会展综合体、高

品质酒店、文化旅游、健康养生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

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 70% 确定。土地摘牌价超出 80 万 / 亩的差额

部分由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予以等额产业扶持资金奖励,奖励办法按照贵安

新区产业扶持资金奖励办法执行,此产业扶持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的建设、

生产和运营使用。

第148页

148

开放平台类政策

政 策

贵州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成立贵安新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措 施

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

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

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

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银行等

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

环境评价机制。

贵阳经开区

政 策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办法(试行 )

措 施

生活津贴。对直接引进到我区工作并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

人单位达成五年以上服务期限协议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由区人才发展

专项资金发放生活津贴(合同期限届满止):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

士每月 2 万元。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千人计划”

入选者,“长江计划”学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每月 5000 元。省核心专

家每月 3000 元。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负责人,省

管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博士生导师,省“百人领军人才计划”

第149页

149

贵州省产业大招商政策摘编

Excerpts of Guizhou's Industrial Investment Promotion Policies

入选者每月 2000 元。博士后每月 1500 元。市管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的专家,全日制博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省“千人创新创业

人才计划”入选者每月 1000 元。硕士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

员,“中华技能大赛”优秀奖获得者,省“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入选者

以及我区紧缺急需人才每月 500 元。住房。人才公寓。对在贵阳市无住房且

没有享受省市区相关住房补贴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住房奖励、免费入住、

减收租金等优惠政策。把符合我区住房保障条件的人才,纳入公租房实物保

障范围。住房补贴。五年以上服务期或到我区自主创业,由市级财政人才资

源开发专项经费和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中国科学院院

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100 万元。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计划”学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核

心专家 :35 万元。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负责人,

省管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博士生导师,省“百人领军人才计

划”入选者 25 万元。博士后 20 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的人员、省“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入选者 15 万元。硕士并具有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华技能大赛”优秀奖获得者,省“万人

专业技术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我区紧缺急需的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 5 万元。

以上(4)至(6)款所指对象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引进具有中

国国籍的高层次人才,可单独落户或入集体户口,其父母、子女、配偶可随

迁,属农业户口的可登记为经开区城市户口。每年可到市级三级医院参加一

次标准为 1500 元以内的体检,其医保门诊个人账户在一般标准的基础上,增

加 800-2000 元。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再

补助 50%。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就近入学原则

和实际情况,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按学生原就读学校类别和学生学习能力

水平,协调市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对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的企业由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下列奖

励 :每引进 1 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每引

进 1 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

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计划”学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省核心专家一次性奖励 5 万元。每引进 1 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第150页

150

开放平台类政策

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负责人,省管专家、享受国

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博士生导师、省“百人领军人才计划”入选者、博士

后一次性奖励 2 万元。每引进 1 名市管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博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次性奖励 1 万元。每引进 1 名硕士

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省“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入选者一次性

奖励 5000 元。每引进 1 名省“万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入选者、紧缺急需人

才一次性奖励 3000 元。

对高层次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

办科技性建成并投产一年以上企业的在启动资金、工作场所、住房公寓、贷

款担保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政 策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管理细则(试行 )

措 施

创办的企业五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实缴纳税金额累计达到

3000 万元的领军人才,奖励 150 平方米高级人才公寓一套。引进到企事业单

位工作,其专有技术、科研成果获得独立知识产权或国家发明专利,突破性

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发展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能产生

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奖励 150 平方米高级人才公寓一套。引进到企业

工作,其主持新产品开发、工艺技术改造、产品质量攻关项目,技术水平填

补国内空白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的,奖励 150 平方米高级人才公寓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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