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04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
于公布 2022 年度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
项目的通知
浙经信产数〔2022〕56 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加快推进产业大脑建设试点工作
的通知》(浙经信产数〔2021〕176 号)。经企业申报、各地经信和
财政部门联合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 2022 年省
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以下简称“省级重点平台”),现予以
公布(见附件)。
省级重点平台对支撑数字经济系统建设、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
展、打造“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具有重要作用。省级财政将给予每
个省级重点平台一定支持,补助资金在 2022 年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
资金中安排。各有关市、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省级
重点平台项目的跟踪、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合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完成项目各项指标要求,并推动省级重点平台与相关细分行业产业大
脑对接,实现平台可互联、数据可贯通、应用可推广。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