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2: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科学技术类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师大校字〔2021〕63号)

发布时间:2022-5-11 | 杂志分类:其他
免费制作
更多内容

附加2: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科学技术类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师大校字〔2021〕63号)

- 23 -理工科类教师获得《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获奖认定”C 类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 3位、二等奖前 2 位、三等奖首位。首位获得《文体成果认定办法》E 类以上成果 1 项。(二)教学科研并重型1.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08 学时,其中本科课堂工作量不少于 72 学时,符合教学综合评价要求。2.教学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1)(2)(3)之一,或(4)(5)(6)之二:(1)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师教学比赛 B3 类及以上或 C1 类或 C2 类,或首位指导学生获学生竞赛项目 B1 类第三等次及以上奖励 1 项。(2)获得学校教学奖,或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学成果奖 C 类及以上奖励。(3)主持申请到《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 1 项。(4)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师教学比赛 B 类优秀奖及以上或 C3 类。(5)首位主编本专业教材 1 部,或参编 D 类及以上教材或本专业重要性教材 1 部(本人撰写 6 万字及以上)。(6)首位指导学生成功申请并完成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收起]
[展开]
附加2: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科学技术类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师大校字〔2021〕63号)
粉丝: {{bookData.followerCount}}
文本内容
第101页

- 23 -

理工科类教师获得《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获奖认定”

C 类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 3

位、二等奖前 2 位、三等奖首位。

首位获得《文体成果认定办法》E 类以上成果 1 项。

(二)教学科研并重型

1.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08 学时,其中本科课

堂工作量不少于 72 学时,符合教学综合评价要求。

2.教学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1)(2)(3)之一,或(4)

(5)(6)之二:

(1)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师教学比赛 B3 类及

以上或 C1 类或 C2 类,或首位指导学生获学生竞赛项目 B1 类第

三等次及以上奖励 1 项。

(2)获得学校教学奖,或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

教学成果奖 C 类及以上奖励。

(3)主持申请到《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校级及以上教

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 1 项。

(4)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师教学比赛 B 类优

秀奖及以上或 C3 类。

(5)首位主编本专业教材 1 部,或参编 D 类及以上教材或

本专业重要性教材 1 部(本人撰写 6 万字及以上)。

(6)首位指导学生成功申请并完成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指导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

第102页

- 24 -

文或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研究生优秀科技创

新成果奖,或首位指导学生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学生

竞赛项目省部级 B2 类第三等次及以上或集体项目前 8 名或个人

项目前 6 名,或获评教学名师 C 类及以上。

3.科研业绩满足下列条件(1)(2),或(1)(3),或(4):

(1)人文社科类教师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

成果”F 类及以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共 4 项,其中“论文成果”E 类及以上至少 1 篇。

理工科类教师获得《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类成果”

F 类及以上或“应用类成果”E 类及以上或“著作类成果”D 类

及以上共 5 项,其中“论文类成果”E 类及以上至少 3 篇或 D 类

及以上 2 篇或 C 类及以上 1 篇。

特别岗位教师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

共 3 项,其中“论文成果”E 类及以上至少 1 篇;音乐与舞蹈学、

戏剧与影视学教师在 F 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1 篇(不可以用学

术著作或专利抵用),且有 2 件音乐原创作品、音像制品在音像

出版公司出版发行;美术、书法类教师在 F 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

文 1 篇(不可以用学术著作或专利抵用),且有 2 件美术或书法

作品发表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每件 4 幅或占篇幅 1 页)。

(2)人文社科类教师主持申请到《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

“科研项目分类”C1 类及以上 1 项;理工科类教师主持申请到

第103页

- 25 -

《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项目认定”C1 类及以上 1 项。

(3)人文社科类教师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

获奖”B 类及以上奖励,或 C1 类奖励前 3 位,或 C2 类奖励前 2

位,或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 2

位、二等奖首位。体育学(除体育人文社会学)教师任国家级赛

事集体项目前 6 名运动队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 3 名的主教练,

或任省级赛事集体项目前 3 名运动队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冠军的

主教练。

理工科类教师获得《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获奖认定”

C1 类及以上奖励,或 C2 类奖励前 5 位,或 C3 类奖励前 4 位,

或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 2 位、二等奖首位。

首位获得《文体成果认定办法》D 类以上成果 1 项。

(4)人文社科类教师从事社会服务形成的经济社会效益比

较突出,主持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达 100 万元及以上。且获得《文

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共 2 项。

理工科类教师从事社会服务形成的经济社会效益比较突出,

主持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达 200 万元及以上。且获得《理工成果认

定办法》中“论文类成果”F 类及以上或“应用类成果”E 类及

以上或“著作类成果”D 类及以上共 2 项。

(三)科研为主型

1.任现职以来年均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6 学时,综

第104页

- 26 -

合教学综合评价要求。

2.科研业绩满足下列条件(1)(2),或(1)(3):

(1)人文社科类教师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

成果”E 类及以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D

类及以上共 4 项,其中以第一作者身份获“论文成果”D 类及以

上至少 1 篇。

理工科类教师获得《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类成果”

E 类及以上或“应用类成果”E 类及以上或“著作类成果”D 类

及以上共 6 项,其中以第一作者身份获“论文类成果”D 类及以

上至少 3 篇。

(2)人文社科类教师主持申请到《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

“科研项目分类”B1 类及以上1项,或 C1 类及以上 2 项。理工

科类教师主持申请到《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项目认定”

A4 类及以上 1 项或 C1 类及以上 2 项。

(3)人文社科类教师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

获奖”A 类及以上奖励,或 B1 类奖励前 4 位,或 B2 类、C1 类奖

励前 3 位,或 C2 类奖励前 2 位,或 C3 类奖励首位。

理工科类教师获得《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获奖认定”

B1 类及以上奖励,或 B2 类奖励前 5 位,或 C1 类奖励前 4 位,

或 C2 类奖励前 3 位,或 C3 类奖励前 2 位。

首位获得《文体成果认定办法》C 类以上成果 1 项。

第五章 申报讲师资格条件

第105页

- 27 -

第十三条 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要求

第十四条 正常晋升讲师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任助教职务满 2 年。

3.具有学士学位,任助教职务满 4 年。

第十五条 教学业绩满足下列条件:

承担 1 门及以上本科课程的讲授、辅导、答疑、课堂讨论、

习题课、实验课等教学工作,或指导过学生的实习、毕业论文(设

计)等教学环节,教学效果良好。

第十六条 科研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类教师在《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

F 类及以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

上 1 项;理工科类教师在《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类成果”

F 类及以上或“应用类成果”E 类及以上或“著作类成果”D 类

及以上 1 项;或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2 篇;或在

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1 篇,且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

学术著作或教材(本人撰写 3 万字及以上)。

2.参与教育厅及以上项目 1 项,且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

文 1 篇。

3.获得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1 项,且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

论文 1 篇。

4.主持课题累计到账经费 30 万元。

第106页

- 28 -

第六章 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绿色通道”

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绿色通道”的设立以“破五唯”为基础,

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

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教学业绩、科研业绩、

服务社会等某方面拥有突出成果的教师,允许参与职称评审,学

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师进行综合研判,贯彻国家相关文件所提

倡的“标志性成果”“突出成果”,为人才提供更加畅通的渠道。

要求如下:

第十七条 满足教师系列政治素质和师德要求、教师资格证

和教育培训要求,同时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第十八条 以下 5 类情况,满足相应的业绩条件,按正常申

报的评审程序进行。

(一)特别贡献类

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入选泰山学者工程或获得山东省有突

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人员,综合其现有教学科研业绩,经过职

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此类人

员免于同行专家鉴定。

(二)教学业绩类

在完成年均 36 学时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前提下,在教学方

面取得标志性业绩成果的人员,可直接申报教学为主型高级职

称。评审时免于同行专家鉴定。

标志性教学业绩成果范围如下:

第107页

- 29 -

1.申报教授: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学成果奖

A1 或 A2 前 3 位或 A3 前 2 位;或者主持获批国家一流课程 1 门;

或者获得教师教学比赛 A2 类及以上奖励;或者获得《教学成果

认定办法》中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A1 第一等次(金奖)1 项或 A1

第二等次(银奖)2 项及以上(作为首位指导教师,以下同)。

2.申报副教授: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学成果

奖 A1 或 A2 前 4 位或 A3 前 3 位,首位获得 B2 及以上;或者主持

获批省级一流课程 1 门;或者获得教师教学比赛 B1 类及以上奖

励。

(三)科研业绩类

在完成年均 36 学时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前提下,科研方面

获得标志性成果或成果特别突出的人员,可直接申报科研为主型

高级职称。

科研业绩成果如下:

1.申报教授:

人文社科类教师在《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A

类发表论文 1 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

“论文成果”B 类及以上发表论文 3 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文

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B 类及以上发表论文 2 篇和主

持申请到《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项目分类”A3 及以上 1

项,或首位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获奖”A 类及以

上。

第108页

- 30 -

理工科类教师在《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类成果”A1

类或影响因子不低于 30 的 Nature 子刊上发表论文 1 篇,或影响

因子小于 30 的 Nature 子刊 2 篇,或主持申请到《理工成果认定

办法》中“科研项目认定”A2 类及以上 1 项,或首位获得《理

工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获奖认定”C1 类及以上 1 项。

2.申报副教授:人文社科类教师主持申请到《文科成果认定

办法》中“科研项目分类”A3 类及以上 1 项,或首位获得《文

科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获奖”C1 类及以上 1 项。理工科类

教师主持申请《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项目认定”A3 类

及以上 1 项,或首位获得《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获奖认

定”C2 类及以上。

(四)服务社会类

任现职以来年均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08 学时,主持

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达到 600 万元,可直接申报教学科研并重

型教授资格;任现职以来年均 108 学时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主

持横向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达到 300 万元,可直接申报教学科研并

重型副教授资格。评审时免于同行专家鉴定。

(五)破格晋升类

1.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45 岁以下申报教授须取得博士学位任讲师职务满 2 年,45

岁以上申报教师须任副教授满 3 年;申报副教授须取得博士学位

任讲师职务 1 年及以上。且近 2 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

第109页

- 31 -

以上。

2.业绩要求:

完成年均 108 学时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达到教学

为主型的条件,科研业绩达到科研为主型的条件。可直接申报教

学科研并重型高级职称。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教师经学校批准参加进修、攻读学位、访学期间,

若符合任职条件的,可申报相应职务。凡未经批准私自进修、攻

读学位、访学,或未经批准而自行延期者,相应时间不计入任职

年限,期间也不得申报晋升职务。

第二十条 各学院可以在充分体现学校职称改革的基本精

神、方向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制定不

低于本办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人

事处负责解释。

第110页

- 32 -

附件 2

曲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思政课)教师职称任职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师(思

政课)职称评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和创造性,更好地推动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制定本任职资格条

件。

第二条 本任职资格条件适用于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专

职思政课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和师德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

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

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

质;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积极参与学

科建设、教学改革、本专业系统的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第四条 学历要求

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第五条 教师资格证和教育培训要求

第111页

- 33 -

参评人员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新进校的人员须取得教

育基础理论知识暨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并参加学校始业教育培

训。

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第六条 本科生培养单位的 40 岁以下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

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本科生导师等学生工

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

作经历,并考核合格。鼓励教师开展国内外交流和深入基础教育

一线实践锻炼,相同情况下优先聘任具有国(境)内外访学、工

作经历者和基础教育实践经验者。

第三章 申报教授资格条件

第七条 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要求

第八条 正常晋升教授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任副教授职务满 5 年。

2.具有硕士学位,45 岁以上(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为 40

岁以上),任副教授职务满 8 年。

3.具有学士学位,45 岁以上,任副教授职务满 11 年。

第九条 任副教授以来的教学、科研业绩要求

(一)教学为主型

1.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60 学时,其中本科课

堂工作量不少于 240 学时,符合教学综合评价要求。

2.教学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1),或(2)-(6)之二(其

第112页

- 34 -

中 2、3 至少 1 项):

(1)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师教学比赛 B1 类及

以上,或首位指导学生获学生竞赛项目 A2 类第二等次及以上奖

励 2 项;或首位主编 A 类教材 1 部。

(2)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学成果奖 A1 类前 5

位、A2 类前 4 位、A3 类前 3 位,或获得 B1 类前 3 位、B2 类的

前 2 位、B3 类首位。

(3)主持申请到《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省级及以上教

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 1 项(山东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及案例库或

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的案例应为 2 项)。

(4)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师教学比赛 B2 类或

C1 类。

(5)首位主编本专业重要性教材 1 部,或参编 A 类教材或

本专业重要性教材 1 部(本人撰写 10 万字及以上)。

(6)首位指导学生成功申请并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 项,或

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2 项,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

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或首位指导学生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

中的学生竞赛项目省部级 B2 类第二等次及以上奖励或集体项目

前 5 名或个人项目前 2 名,或获评教学名师 B 类及以上,或获评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等省级及以上专业性荣誉称号。

3.科研业绩满足下列条件(1)(2),或(1)(3):

第113页

- 35 -

(1)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

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共 3 项,

其中“论文成果”E 类及以上至少 2 篇。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

F 类及以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

上共 3 项,其中“论文成果”E 类及以上至少 1 篇。

(2)主持申请到《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项目分类”

C1 类及以上1项。

(3)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获奖”B 类及以

上奖励,或 C1 类奖励前 4 位,或 C2 类奖励前 3 位,或 C3 类奖

励前 2 位,或 D1 类奖励首位。

(二)教学科研并重型

1.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08 学时,其中本科课

堂工作量不少于 72 学时,符合教学综合评价要求。

2.教学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1)(2)(3)之一,或(4)

(5)(6)之二:

(1)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师教学比赛 B2 类及

以上或 C1 类,或首位指导学生获学生竞赛项目 A2 类第二等次及

以上奖励 1 项,或首位主编 C 类及以上教材 1 部。

(2)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学成果奖 B 类及以

上奖励。

(3)主持申请到《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省级及以上教

第114页

- 36 -

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 1 项。

(4)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师教学比赛 B3 类或

C2 类。

(5)首位主编本专业重要性教材 1 部,或参编 C 类及以上

教材或本专业重要性教材 1 部(本人撰写 6 万字及以上)。

(6)首位指导学生成功申请并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 项或指

导学生获得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1 项,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研

究生优秀成果奖,或首位指导学生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

的学生竞赛项目省部级 B2 类第二等次及以上奖励或集体项目前

6 名或个人项目前 3 名,或获评教学名师 B 类及以上,或获评马

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等省级及以上专业性荣誉称号。

3.科研业绩满足下列(1)(2),或(1)(3),或(4):

(1)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

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共 5 项,

其中“论文成果”E 类及以上至少 4 篇或 D 类及以上至少 3 篇或

C 类及以上至少 2 篇。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

成果”F 类及以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共 5 项,其中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论文成果”E 类及以

上至少 2 篇或 D 类及以上至少 1 篇。

(2)主持申请到《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项目分类”

第115页

- 37 -

A3 类及以上1项,或 C1 类及以上 2 项其中 B 类 1 项。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和任副教授 8 年及以上教师主持申

请到 C1 类科研项目 2 项。

(3)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获奖”A 类奖励,

或 B1 类奖励前 4 位,或 B2 类奖励前 3 位,或 C1 类奖励前 3 位,

或 C2 类奖励前 2 位,或 C3 类奖励首位。

(4)从事社会服务形成的经济社会效益比较突出,主持课

题累计到账经费达 200 万元及以上。且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

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

成果”E 类及以上共 3 项,其中“论文成果”E 类及以上 1 篇。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从事社会服务形成的经济社会效益

比较突出,主持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达 200 万元及以上。且获得《文

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共 3 项。

第四章 申报副教授资格条件

第十条 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要求

第十一条 正常晋升副教授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 2 年。

2.获得硕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 5 年。

3.具有学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 8 年。

第十二条 任讲师以来的教学、科研业绩要求

(一)教学为主型

第116页

- 38 -

1.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60 学时,其中本科课

堂工作量不少于 240 学时,符合教学综合评价要求。

2.教学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1),或(2)-(6)之二(其

中 2、3 至少 1 项):

(1)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师教学比赛 B2 类及

以上或 C1 类,或首位获得教学成果奖 B3 类及以上奖励,或首位

指导学生获学生竞赛项目 A2 类第三等次及以上奖励 1 项。

(2)参与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学成果奖 A 类

奖励,或获得 B3 类及以上奖励的前 3 位,或获得学校教学奖,

或获得 C1 类的前 2 位、C2 类的首位。

(3)主持申请到《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校级及以上教

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 1 项。

(4)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师教学比赛 B3 类或

C2 类。

(5)首位主编本专业教材 1 部、或参编 C 类及以上教材或

本专业重要性教材 1 部(本人撰写 6 万字及以上)。

(6)首位指导学生成功申请并完成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指导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

文或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研究生优秀科技创

新成果奖,或首位指导学生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学生

竞赛项目省部级 B2 类第三等次及以上奖励或集体项目前 6 名或

个人项目前 3 名,或获评教学名师 C 类及以上。

第117页

- 39 -

3.科研业绩满足下列条件(1)(2),或(1)(3):

(1)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

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共 3 项,

其中“论文成果”E 类及以上至少 1 篇。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

成果”F 类及以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共 2 项,其中“论文成果”E 类及以上至少 1 篇。

(2)主持申请到《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项目分类”

C1 类及以上1项。

(3)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获奖”C 类及以

上奖励,或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前 3 位、二等奖前 2 位、三等奖首位。

(二)教学科研并重型

1.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08 学时,其中本科课

堂工作量不少于 72 学时,符合教学综合评价要求。

2.教学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1)(2)(3)之一,或(4)

(5)(6)之二:

(1)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师教学比赛 B3 类及

以上或 C1 类或 C2 类,或首位指导学生获学生竞赛项目 B1 类第

三等次及以上奖励 1 项。

(2)获得学校教学奖,或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

教学成果奖 C 类及以上奖励。

第118页

- 40 -

(3)主持申请到《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校级及以上教

学质量与改革工程项目 1 项。

(4)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教师教学比赛 B 类优

秀奖及以上或 C3 类。

(5)首位主编本专业教材 1 部,或参编 D 类及以上教材或

本专业重要性教材 1 部(本人撰写 6 万字及以上)。

(6)首位指导学生成功申请并完成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指导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

文或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研究生优秀科技创

新成果奖,或首位指导学生获得《教学成果认定办法》中的学生

竞赛项目省部级 B2 类第三等次及以上或集体项目前 8 名或个人

项目前 6 名,或获评教学名师 C 类及以上。

3.科研业绩满足下列条件(1)(2),或(1)(3),或(4):

(1)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

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共 4 项,

其中“论文成果”E 类及以上至少 1 篇。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

成果”F 类及以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共 3 项,其中“论文成果”E 类及以上至少 1 篇。

(2)主持申请到《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项目分类”

C1 类及以上 1 项。

(3)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科研获奖”B 类及以

第119页

- 41 -

上奖励,或 C1 类奖励前 3 位,或 C2 类奖励前 2 位,或获得山东

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 2 位、二等奖首

位。

(4)从事社会服务形成的经济社会效益比较突出,主持课

题累计到账经费达 100 万元及以上。且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

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

成果”E 类及以上共 2 项。

第五章 申报讲师资格条件

第十三条 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要求

第十四条 正常晋升讲师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任助教职务满 2 年。

3.具有学士学位,任助教职务满 4 年。

第十五条 教学业绩满足下列条件:

承担 1 门及以上本科课程的讲授、辅导、答疑、课堂讨论、

习题课、实验课等教学工作,或指导过学生的实习、毕业论文(设

计)等教学环节,教学效果良好。

第十六条 科研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或

“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 1 项;或在

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2 篇;或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

术期刊发表论文 1 篇,且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

第120页

- 42 -

(本人撰写 3 万字及以上)。

2.参与教育厅及以上项目 1 项,且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

文 1 篇。

3.获得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1 项,且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

论文 1 篇。

4.主持课题累计到账经费 30 万元。

第121页

- 43 -

附件 3

曲阜师范大学

专职学生辅导员系列职称任职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

范专职思政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充分调动专职思政教师工作积极

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校辅导员队

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任职资格条件适用于我校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

处、团委和研究生工作部等相关学生工作部门中担任辅导员的人

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和师德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

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

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

质;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积极参与学

科建设、教学改革、本专业系统的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第122页

- 44 -

对学生安全事故或舆情负有相应责任的,或工作失误对学

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因教育管理不力、上报不及时出现学生

意外伤亡事故的,两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学团工作主管部门

做出的工作业绩评价为良好以下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由

学生工作处提供写实性材料进行认定。

第四条 学历要求

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

第五条 教师资格证和教育培训要求

参评人员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新进校的人员须取得岗

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第六条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着重考虑日常学生管理

中辅导员的业绩绩效和事故责任。由学团工作主管部门出据写实

性的业绩绩效和责任事故排名,提交职称评定委员会作为职称晋

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章 申报教授条件

第七条 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要求

第八条 正常晋升教授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且在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上担任副

教授满 5 年。

2.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担任副教授满 8 年且在专职学生思

想政治教育岗位上工作满 5 年。

第九条 业务要求

第123页

- 45 -

(一)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具备丰富的从事学

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较有影响的社

会思潮的主要观点和发展状况,并对其中某一领域有比较深入、

系统的研究。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

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全局意识,廉洁从教,以德施教,热

爱学生工作,遵循教育规律,育人能力突出,具有丰富的学生思

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亲自担任至少一个班级的辅导员,或具体负责学校或

学院某一方面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申报前两年内未出现责

任事故。善于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系统讲授过 2 门及以上课程,

教学质量评价为良好及以上,并经常为学生作相关的专题报告,

工作独具特色,注重实效,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

献,对学校教育管理改革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受到师生普遍认

可。注重辅导员队伍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具备下列条

件之二:

1.获教学比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省级二等及

以上奖励,或校级一等奖。

2.首位指导学生申请并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

划项目;或首位指导学生在《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办法》(曲

师大校字〔2021〕20 号)中认定的竞赛中荣获 A2 第三等次或 B1

第124页

- 46 -

第一等次及以上奖励。

3.负责的班级、团支部(学院团委书记负责的团委)、学生

党支部(作为支部书记)或培养的学生受到国家级表彰奖励或获

得国家级荣誉称号。

4.获得全国“最美辅导员”称号,或省级及以上高校辅导员

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获得辅导员

素质能力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主持省级及以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名师工作室,无考核

不合格现象。

第十条 科研要求

(一)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以及主持、组织和指导课题研究

的能力。能运用重要的政治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最新成

果、相关学科知识,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对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时期学生思想状况、当前社会上的主流观

点或热点问题以及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规律性的问题和发展趋

势进行理性分析和深入、系统的研究,积极提出学生思想政治教

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工作

实绩与研究成果对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大的指

导意义。

(二)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方面成绩满足下列条件

(1)(2)或(1)(3):

1.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

第125页

- 47 -

F 类及以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

上或首位编写出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教材共 3 项,其中“论文

成果”E 类及以上至少 2 篇。

2.作为主持人获批国家级或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类教学科

研项目 1 项;或主持并完成省级思想政治教育类教学科研项目 1

项。

3.前三位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或前两位获得教

育部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作品成果、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二等奖

及以上;或首位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思想政治

教育类)一等奖;或首位获得省级高校辅导员论坛、思想教育管

理年会论文、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三者 2 项或

单项翻番。

第四章 申报副教授条件

第十一条 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要求

第十二条 正常晋升副教授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1.获博士学位,且在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上担任

讲师职务满 2 年。

2.获学士或硕士学位,且在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

上担任讲师职务满 5 年。

第十三条 业务要求

(一)具有系统而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具备较丰富

的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对大学生中有影

第126页

- 48 -

响的社会思潮有较强的剖析能力。

(二)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

神,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出色地完成辅导员的工作任

务,廉洁从教,以德施教,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

能力,遵循教育规律,具有较丰富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

系统讲授过 1 门及以上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三)亲自担任至少一个班级的辅导员,或具体负责学校或

学院某一方面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申报前两年内未出现责

任事故。在工作中开拓创新,针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新特点、新需

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得到学生和同行的认可,并在校内外产

生较大的影响。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

件之二:

1.获教学比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校级二等奖

及以上奖励。

2.首位指导学生申请并完成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练计划项目;或首位指导学生在《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办法》

(曲师大校字〔2021〕20 号)中认定的竞赛中荣获 B1 第三等次

或 B2 第二等次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称号 2 次及以上。

3.负责的班级、团支部(学院团委书记负责的团委)、学生

党支部(作为支部书记)或培养的学生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第127页

- 49 -

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获得全国“最美辅导员”称号,或省级及以上高校辅导员

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辅导员素

质能力大赛中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主持省级及以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名师工作室,无考核

不合格现象。

第十四条 科研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能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

发展最新成果、相关学科知识,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

践,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时代学生思想状况、当前社会

上的主流观点或热点问题进行理性分析和较深入的研究,能提出

新观点、新方法,对进一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积极的

指导意义。

(二)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方面成绩满足下列条件

(1)(2)或(1)(3):

1.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

F 类及以上或“智库成果”D 类及以上或“著作成果”E 类及以

上或 SCD 期刊论文或前两位编写出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教材

共 2 项。

2.前两位获批省级及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类教学科研项目 1

项;或主持厅级思想政治教育类教学科研项目 1 项。

3.前三位获得教育部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作品成果奖或省级

第128页

- 50 -

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或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

(思想政治教育类)一等奖前两位、二等奖首位;或首位获得省

级高校辅导员论坛、思想教育管理年会论文、辅导员优秀工作案

例等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1 项。

第五章 申报讲师条件

第十五条 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要求

第十六条 正常晋升讲师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1.获博士学位,在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上工作,

经考核合格及以上。

2.获学士、硕士学位,且在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上工

作满 2 年。

第十七条 业务要求

(一)具有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具备较丰富的从事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

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

作经验,热爱学生工作,廉洁从教。讲授过 1 门及以上学生思想

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三)亲自担任至少一个班级的辅导员,或具体负责学校或

学院某一方面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申报前两年内未出现责

任事故。在工作中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能够针对新时代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特点、新挑战,提出新思路、新方法,并

第129页

- 51 -

取得明显的成效,得到师生的好评。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思想政治教育岗位上取得较好

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教学比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校级及以上

奖励。

2.指导学生成功申请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或指导学生在《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办法》(曲师大校

字〔2021〕20 号)中认定的竞赛中荣获 B2 第三等次及以上奖励;

或获得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3.负责的班级、团支部(学院团委书记负责的团委)、学生

党支部(作为支部书记)或培养的学生受到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或获得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获得校级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优秀

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获得校级学生军训优秀指导员;或在校级

及以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中获奖。

第十八条 科研要求

(一)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

发展最新成果、相关学科知识,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

践,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时代学生思想状况、当前社会

上的主流观点或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取得一定研究

成果。

(二)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具备

第130页

- 52 -

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2 篇。

2.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1 篇;且获批或完

成厅级及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类项目 1 项。

3.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1 篇;且参与编写

出版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著作或教材 1 部。

4.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1 篇;且获校级及

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5.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1 篇;且在省级及

以上高校辅导员论坛、思想教育管理年会论文、辅导员优秀工作

案例、网络宣传优秀成果等评选中获奖。

第六章 申报助教条件

第十九条 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要求

第二十条 正常晋升助教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能胜任

和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

第二十一条 业务要求

(一)经所在单位和学生工作部门考核,具有从事教学、科

研以及独立担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能掌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必需的基础理论

和专门知识。

(三)能担任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或辅导工作,能指导

第131页

- 53 -

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及学术科技文化等活动,且教学质量评估合

格、岗位职责聘期目标考核合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对申报人员的

政治思想、工作实绩、研究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掌握,

科学评价,择优聘任。

第二十三条 专职学生辅导员各级职务任职资格不受理破

格申报。

第132页

- 54 -

附件 4

曲阜师范大学教学辅助系列职称任职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辅助系列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和

规范我校教学辅助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充分调动教学辅助人员工

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

实际,制定本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任职资格条件适用于我校除幼儿教师外所有教

学辅助系列人员。教学辅助系列细化为实验、工程、图书、档案、

会计、审计、出版、卫生等。申报人员应按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的岗位性质申报相应系列职称。幼儿教师任职资格条件参照《山

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第三条 申报人员成果须为从事专业类成果,其他类成果仅

做参考。

第四条 如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对认定为

主要责任人的,两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政治素质和师德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

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

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133页

- 55 -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

质;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积极参与学

科建设、教学改革、本专业系统的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第六条 教育培训要求

2016 年及以后进校的人员须参加学校始业教育培训。

第三章 申报辅助系列正高级的条件

第七条 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要求

第八条 正常晋升正高级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副高级岗位履行所聘岗位职责

5 年及以上。

第九条 业务要求

1.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高深的学术造诣,对从事专业

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掌握本专业国

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对本岗位的业务建设能提出独到的见解,

在本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并做出重要贡献。

2.能够指导本专业系统重大业务建设工作,从事高水平的文

献研究和组织重大课题的研究,编写和审定高水平的研究报告,

胜任高难度的咨询工作,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解决重大业务

或学术问题。

3.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能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

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在指导本专业技术

人员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第134页

- 56 -

4.服务质量好,综合评价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单位民意测

评同意票超过 2/3。

5.实验系列人员,任高级实验师以来,系统讲授或指导全日

制本科生实验课程 2 门及以上,或者准备过全日制本科生实验课

程 3 门及以上;或者年平均实验教学工作量达到 5000 人时数及

以上;或主持省级及以上课程资源与教学建设项目 1 项。

第十条 科研业绩要求

任副高级职称以来,科研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 5

篇,其中“论文成果”D 类及以上至少 2 篇;或获得《文科成果

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 3 篇,其中“论文成果”

C 类及以上至少 1 篇,且出版“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 1 部或获

得国家发明专利 2 项。

2.获得《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类成果”F 类及以上

5 篇,其中“论文类成果”D 类及以上至少 2 篇;或获得《理工

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类成果”F 类及以上 3 篇,其中在“论

文类成果”C 类及以上至少 1 篇,且出版“著作类成果”D 类及

以上 1 部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2 项。

3.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 3

篇,其中“论文成果”C 类及以上至少 1 篇,且主持成功申请省

级及以上项目 1 项或主持成功申请厅级及以上项目 2 项。

4.获得《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 3

第135页

- 57 -

篇,其中“论文成果”C 类及以上至少 1 篇,且主持成功申请省

级及以上项目 1 项或主持成功申请厅级及以上项目 2 项。

5.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类成果”F 类及以上

3 篇,其中在“论文类成果”E 类及以上至少 1 篇,且获省部级

及以上三等奖的前 3 位或获厅级及以上一等奖的前 2 位、二等奖

的首位。

6.获得《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类成果”F 类及以上

3 篇,其中在“论文类成果”E 类及以上至少 1 篇,且获省部级

及以上三等奖的前 3 位或获厅级及以上一等奖的前 2 位、二等奖

的首位。

第四章 申报教辅系列副高级的条件

第十一条 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要求

第十二条 正常晋升副高级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中级职务并履行其职责 2 年及以

上。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中级职务并履行其职责 5

年及以上。

第十三条 业务要求

1.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深的学术造诣,对从事

专业有较系统、较深入的研究,对本岗位的业务建设能提出有科

学根据的见解,并做出突出成绩。

第136页

- 58 -

2.在业务工作方面有较强的组织指导能力,对重大业务建设

问题,能够从理论原则、技术运行上进行科学论证并提出可行性

方案;能够指导本专业业务工作,独立审定研究报告,组织某一

重要课题的研究工作,胜任难度较大的咨询工作,有较丰富的工

作经验,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解决较重大的业务问题。

3.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主持指导业务、学术项目或课

题的研究,能培养和指导中级专业人员,对本专业队伍业务建设

做出较大贡献。

4.服务质量好,综合评价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单位民意测

评同意票超过 2/3。

5.实验系列人员,任实验师以来,系统讲授或指导全日制本

科生实验课程 2 门及以上,或者准备过全日制本科生实验课程 3

门及以上;或者年平均实验教学工作量达到 5000 人时数及以上;

或者从事其他实验教学管理工作;或主持校级及以上课程资源与

教学建设项目 1 项。

第十四条 科研业绩要求

任中级职称以来,科研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E 类及以上 1

篇;或“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 3 篇;或“论文成果”F 类及以

上 1 篇,且出版“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 1 部或获国家发明专利

1 项。

2.获得《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E 类及以上 1

第137页

- 59 -

篇;或“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 3 篇;或“论文成果”F 类及以

上 1 篇,且出版“著作类成果”D 类及以上 1 部或获国家发明专

利 1 项。

3.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 2

篇或出版“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 1 部,且主持成功申请校厅级

及以上项目 1 项、或前 3 位成功申请省级及以上项目 1 项。

4.获得《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 2

篇或出版“著作类成果”D 类及以上 1 部,且主持成功申请校厅

级及以上项目 1 项、或前 3 位成功申请省级及以上项目 1 项。

5.获得《文科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 2

篇或出版“著作成果”E 类及以上 1 部,且获校级奖励一等奖的

前 2 位、二等奖首位或获厅级奖励一等奖的前 3 位、二等奖的前

2 位、三等奖首位或获省级及以上三等奖。

6.获得《理工成果认定办法》中“论文成果”F 类及以上 2

篇或出版“著作类成果”D 类及以上 1 部,且获校级奖励一等奖

的前 2 位、二等奖首位或获厅级奖励一等奖的前 3 位、二等奖的

前 2 位、三等奖首位或获省级及以上三等奖。

第五章 申报辅助系列中级的条件

第十五条 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要求

第十六条 正常晋升中级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第138页

- 60 -

2.具有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级职务并履行其职责 2 年及以

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担任助理级职务并履行其

职责 4 年及以上。

第十七条 业务要求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

练掌握有关业务,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2.服务质量好,综合评价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单位民意测

评同意票超过 2/3。

3.实验系列人员,任助理实验师以来,指导或准备过全日制

本科生实验课程 1 门及以上;或者年平均实验教学工作量达到

80 学时及以上;或者从事其他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科研业绩要求

任助理级以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 2 篇;或在省级及以上期刊

上发表论文 1 篇,且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著作(本人编写 3 万字

以上)1 部。

2.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且参与成功申请校厅

级及以上项目 1 项。

3.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且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1 项。

第六章 申报辅助系列助理级条件

第139页

- 61 -

第十九条 符合第二章基本条件要求

第二十条 正常晋升助理级学历、学位、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 1 年期满经考核合

格。

第二十一条 业务要求

1.掌握与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2.能独立拟订所在工作岗位详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调查

报告等。

3.服务质量好,综合评价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单位民意测

评同意票超过 2/3。

第二十二条 科研要求

参与本专业理论或业务的研究,能写出业务工作报告、调查

报告或专业论文。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对申报人员的

政治思想、工作实绩、研究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掌握,

科学评价,择优聘任。

第二十四条 未尽事宜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人

事处负责解释。

第140页

- 62 - 曲阜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印发

第141页

- 1 -

曲师大校字〔2022〕33 号

曲阜师范大学

2022 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意见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鲁人社发

〔2019〕39 号)和《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修订)》(曲师

大校字〔2022〕31 号)等文件精神,对我校 2022 年度岗位设置

与聘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部署要

第142页

- 2 -

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尊重知识、尊

重人才、尊重创造,通过建立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以

岗位绩效为核心的分配制度,调整优化岗位结构,创新人事工作

体制,完善人才引育管用机制,构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

以竞争激励为导向的现代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人才

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为建设孔子家乡高水平大学提

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目标引领,科学设岗

以学校发展战略目标为引领,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需要出发,统筹学科专业建设和事业发展,

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岗位类别、

等级、数量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坚持因事设岗,聚焦重点发展领域和重点发展学科专业,科学合

理配置人力资源和岗位资源,加强调控和监督管理,实行动态调

整和管理。

(二)师德为先,实绩为要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将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作为教

职工聘任的首要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坚持以教学科研业绩

成效、管理服务质量等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条件,实行竞聘上岗、

择优聘任、合约管理。破除“五唯”倾向,构建以品德、能力和

业绩为基础的评价体系,重点考察教职工的实际贡献。

第143页

- 3 -

(三)分类管聘,严格考核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实行分类分级聘用。以岗位设置为基础,

以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为目标,实行合同管

理、以岗定薪,深化岗位聘用制度改革。按照教职工岗位基本职

责,强化岗位目标责任和聘期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竞聘、高

聘、低聘及解聘的依据。

(四)权力下放,分级管理

坚持学校调控、单位自主相结合的原则,推进管理重心下移,

强化二级单位的用人主体地位,在岗位管理中形成学校决策、部

门配合、单位具体实施的岗位聘用管理模式。

三、聘用范围、任职条件和岗位设置

(一)申报人员范围

现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022 年 4 月 30 日及以前已办理退

休手续的,不再参加岗位聘用。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执行。

(二)任职条件

各类各级岗位任职条件按照《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修

订)》(曲师大校字〔2022〕31 号)执行。

(三)岗位设置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进行岗

位设置。

1.专任教师

教授二级、三级、四级岗位由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

第144页

- 4 -

岗位数额进行设置。副教授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比例为 2:4:4,

讲师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比例为 3:4:3,助教一级、二级岗位

比例为 5:5。

2.专职辅导员岗位参照专任教师各级岗位比例进行设置。

3.辅助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正高级四级,副高级一级、二级、

三级岗位比例为 2:4:4,中级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比例为 3:4:3,

初级一级、二级岗位比例为 5:5。

4.管理岗位共分为 8 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分

别对应校(厅)级正职、校(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

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三级、四级、五级、六级

为高级职员,七级、八级为中级职员,九级、十级为初级职员。

5.工勤技能岗位分为 6 个等级,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 5 个等

级,即一级至五级技术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

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设岗等级为技术工三级。原有通过

技术等级考评未获聘相应岗位的人员,本轮岗位设置中参加未获

聘岗位的竞聘。

四、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岗位设

置与聘用、岗位考核有关规定;对学校所属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

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

处,负责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中的具体工作。

第145页

- 5 -

2.学校成立各类岗位竞聘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对竞聘人员

进行综合评价。

(1)成立学校教师系列岗位竞聘专家委员会,由人事处牵

头组织,负责教师系列岗位竞聘工作;

(2)成立学校专职辅导员系列岗位竞聘专家委员会,由学

生工作部牵头组织,负责专职辅导员系列岗位竞聘工作;

(3)成立学校辅助系列岗位竞聘专家委员会,由人事处牵

头组织,负责辅助系列岗位竞聘工作;

(4)成立学校管理岗位竞聘专家委员会,按照学校干部管

理权限,由组织部牵头组织,负责管理岗位竞聘工作;

(5)成立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竞聘专家委员会,由后勤管理

处牵头组织,负责工勤技能岗位竞聘工作。

3.各单位(系列)成立相应的岗位竞聘工作组,负责本单位

(系列)岗位竞聘的组织实施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处

理有关事宜。

(1)教学、科研机构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岗位竞

聘工作组,一般由党政领导班子组成,不少于 5 人,主要职责为:

①按照学校聘用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

案;

②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参照学校指导条件制定教

师四级及以下各类各级岗位具体任职条件;

③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

第146页

- 6 -

的竞聘工作;

④指导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形成岗位任务书,签

订岗位聘用合同,严格合约化管理。

(2)各教学、科研机构成立岗位竞聘专家委员会,委员会

由不少于 7 人的高级专家组成(必要时,可聘请至少 1 名校外相

关学科专家),委员会的构成需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分布,包含

一线专任教师。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①对本单位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进行

综合评价;

②推荐竞聘教授二级、三级岗位人选,推荐竞聘专职辅导员

系列岗位、辅助系列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选;

③评审确定教授四级及以下岗位拟聘用人员。

(3)各党政、教辅机构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岗位竞聘

工作组,一般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主要职责为:

①对本单位辅助系列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竟聘人

员的师德师风、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②推荐竞聘辅助系列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选;

③指导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形成岗位任务书,签

订岗位聘用合同,严格合约化管理;

④负责受理本单位教职工对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首次

申诉并做出调查处理,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诉人。

4.学校和各教学科研单位设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监督协

第147页

- 7 -

调小组。各教学科研单位监督协调小组由各单位安排相关人员组

成。学校监督协调小组由工会牵头会同党委组织部、教师工作部、

信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教职工对岗位聘用工作有异议或有疑问的可向设岗单位进

行首次申诉,单位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

工作监督协调小组进行二次申诉。申诉人的申诉材料需要书面实

名提交,须实事求是、证据确凿,对于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

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申诉属于下列情况的,原则上不启动调查程序:

(1)对现行政策或规定程序的合理性提出异议的;

(2)符合程序情况下,对各级评议推荐结果提出申诉的;

(3)无有效证据的;

(4)超出申诉期的。

五、工作程序

(一)召开聘用工作会,部署第二轮岗位聘用相关工作。各

单位向全体教职工传达文件精神,成立本单位竞聘工作组,制定

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教学、科研机构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和有

关要求制定各级岗位具体任职条件。

(二)教授二级岗位推荐评审。教学、科研机构中满足竞聘

条件人员填写《竞聘申报表》并提交支撑材料,单位依据上一年

度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对本单位竞聘申报人员进

行审核鉴定,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

第148页

- 8 -

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岗位设

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组织教授二级岗位审定、评

审工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教授三级岗位推荐评审。教学、科研机构中满足竞聘

条件人员填写《竞聘申报表》并提交支撑材料,单位依据上一年

度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对本单位竞聘申报人员进

行审核鉴定,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岗位设

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组织教授三级岗位审定、评

审工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专职辅导员系列、辅助系列岗位推荐评审。相关单位

中满足竞聘条件人员填写《竞聘申报表》并提交支撑材料,单位

依据上一年度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对本单位竞聘

申报人员进行审核鉴定,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人

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

送相关牵头单位。相关牵头单位组织专职辅导员系列、辅助系列

岗位审定、评审工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五)教授四级及以下岗位审定、评审。各单位中满足竞聘

条件人员填写《竞聘申报表》并提交支撑材料,单位依据上一年

度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对本单位竞聘申报人员进

行审核鉴定,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

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相关牵

第149页

- 9 -

头单位。相关牵头单位组织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六)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审定、评审。各单位中满足

竞聘条件人员填写《岗位登记表》并提交支撑材料,单位依据上

一年度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对本单位竞聘申报人

员进行审核鉴定,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相关牵头单

位。相关牵头单位组织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审定、评审工作,

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七)各牵头单位报送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学校研究岗位聘用结果。

(九)专业技术岗位拟聘用人员填写《岗位登记表》。

(十)学校公布聘用文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各单位与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

同。

六、聘用要求

(一)教学科研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

办法,做好学校要求的相关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中,应预留一

定数量的高级别岗位,为以后的人才引进和校内人员岗位晋升预

留空间。

(二)岗位聘用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人社部规〔2019〕1 号)、《曲阜师范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实

第150页

- 10 -

施细则》(曲师大校字〔2016〕79 号)等有关要求。

(三)应聘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或严重违

反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不予以聘用。

(四)严肃岗位聘用工作纪律,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

聘用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

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五)其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岗位聘用结果客观公正

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每一步工作,

确保本轮岗位聘用工作顺利开展。

七、几点说明

(一)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竞聘的,具

有同层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符合相应岗位任职条件的,可参

加竞聘。

(二)本轮岗位竞聘,上一个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具

有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原聘岗位任职条件的,可参

加原级竞聘。

(三)经学校批准在外进修(不含留岗读博人员)、工作的

人员,可参加岗位聘用,确定岗位等级,视情况确定是否聘任;

离岗创业人员聘期内保留其原聘岗位;逾期未归或因个人原因脱

离工作岗位的,不得参加竞聘,不再保留其岗位。

百万用户使用云展网进行多媒体电子书制作,只要您有文档,即可一键上传,自动生成链接和二维码(独立电子书),支持分享到微信和网站!
收藏
转发
下载
免费制作
其他案例
更多案例
免费制作
x
{{item.desc}}
下载
{{item.title}}
{{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