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工作手册

发布时间:2022-7-22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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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工作手册

— 143 —表十一:安全生产考核发证报批表(考试机构)(样表)流水号: 考核发证部门流水号:事项信息项目名称(与国家安全培训信息平台一致)申 报 类型初领/复训/换证办事信息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联 系 地址联系人 手机考核发证部门审批情况审核通过,同意考试。考试通过者视为审批通过,可制作发放证书。(附件:发证机关材料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含报批表复印件、考试人员明细表等。)考试机构 考试情况考试地点 考试日期理论: 年 月 日实操: 年 月 日考试类别准操项目符 合条 件约 考人数考试人数合 格 人数不合格人数作弊代考缺考本期班补考合 计监考人员考评人员附件:《考试成绩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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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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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2011年12月(由原安徽省安全生产科技协会经省民政厅核准更名而来),一直秉承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企业、服务于会员的宗旨,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和行业自律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被省民政厅授于AAAA级社团组织。
协会常年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安全生产新理论、新科学、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研究,为安全生产领域“五新”推广和创新提供咨询服务;组织省内外安全专家、中介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指导和服务,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法规、科技以及安全生产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等。协会现有会员194人,其中,高级职称100人。协会成立了省级专家库,共有色、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危化、矿山、消防、交通等省内具有深厚专业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86人。下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的三个专家组。
文本内容
第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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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年度执法计划,加强对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辖

区内相关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应当依法查处。

第二十五条 考核发证部门要加强对考试点的监督管理,发

现考试机构违反有关规定要求或组织考试不力的,应提出批评,

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组织考试的资格。

第二十六条 考试机构应当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

考试情况,以考促培,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质量。

第二十七条 考试机构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

况,加大安全生产考试的体系建设资金投入,规范、引导考试点

建设,鼓励建设实际设备实操、情景模拟和体验式培训考试基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所称安全生产考试是指根据法律、法规、

规章和本细则规定,申请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以及

申请复审、复审换证应当进行的各种方式的考试。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2.理论考试点建设标准(公共要求)

第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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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考试违纪处理规定

一、考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其提出口头警告并

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可宣布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责

令离开考场:

(一)携带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的;

(二)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者其他影响考试秩序行为的;

(三)未在规定座位上答题或者在规定不得离开考场的时限

内,未经允许离开考场的;

(四)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其他一般的考场违纪行为。

二、考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宣布取消其本次考试

资格,责令离开考场,并由考试机构作出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

试的决定,并在考试机构官网公告,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期限,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算:

(一)以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

试成绩,或者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二)通过考场内外串通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的;

(三)使用具有无线信号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具有信

息存储、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的;

第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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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夹带、查看与考试有关资料,或者抄袭他人答案或者

同意、默许、帮助他人抄袭的;

(五)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六)其他严重的违纪行为。

三、监考人员、考评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其参与考试

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处分,

直至开除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改变考试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或者考试地点的;

(二)提示考试人员答卷,指使或者纵容他人作弊,参与考

场内外串通作弊,截留、窃取、遗失考试试卷,泄漏考题、答案

及其他考务工作秘密的;

(三)未认真履行职责,所负责考场秩序混乱或者出现较大

范围作弊的;

(四)利用考试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

益的;

(五)不按照考核标准等规定进行评分的

(六)其他的违纪行为。

四、考务人员承担的考试任务是由本人参与或所属单位组织

培训的,考试机构应当停止该考务人员参与考试工作。被做出停

止参与考试处理的考务人员自停止之日起 3 年内不得在全省范

围内从事安全生产考试相关工作。

第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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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题库编写及审定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和后

果,由应急管理部门或所属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定,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停止参与考试工作以及其他相应处

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

(二)泄漏题库或考试题目及其他考务工作秘密的;

(三)通过指使、串通、纵容、提示答案以及其他不正当手

段协助考生考试的;

(四)利用考试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

益的;

(五)其他不履行职责的行为。

根据前款规定,有关人员被作出停止参与考试工作处理的,

自停止之日起 3 年内不得从事安全生产考试题库编写、审定以及

考务工作;有关人员存在前款规定情形并造成恶劣影响,直接主

管人员负有责任的,本级应急管理部门或所属考试机构应当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直接主管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省题库或考试题目泄漏的,考试机构应当作废相关考试成

绩,并另行出题或组卷考试;已经发放有关证书的,考核发证部

门应当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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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并责令改正,直至取消考试点资格;涉嫌犯

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

(二)未认真履行职责,考场存在安全隐患,考试准备工作

不到位的;

(三)泄漏题库或考试题目及其他考务工作秘密的;

(四)通过指使、串通、纵容、提示答案以及其他不正当手

段协助考生考试的;

(五)不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导致考场秩序混乱的或者出现

较大范围作弊的;

(六)擅自改变考试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或者考试地点的;

(七)利用考试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

益的;

(八)其他不履行职责的行为。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或考试机构 3 年内不得再次委托被取消

资格的考试点组织安全生产考试。

七、考试人员对作出的违纪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组织考试

的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题库编写及审定专家和考务人员对违纪处

理决定不服的,可向决定作出机构申请复核。必要时可向考试机

构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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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机构应将本机构及其考试点作出的处理决定报本级应

急管理部门备案,并应及时向社会公告考生的违纪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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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理论考试点建设标准(公共要求)

一、人员配备

考试点应配备不少于 5 名考务工作人员。

二、办公场所

考试点应设置考务工作人员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考务工作

人员办公设备及辅助设施,包括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

真机等。

三、考试场所

(一)基本要求

1.考试点应设置不少于 1 个固定的计算机考试考场;不少于

1 个相应特种作业实操考试考场。

2.考试点应安装全省统一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具有录

像功能的监控监考设备。

3.在考场入口设置 1-2 台身份证读卡器或者其他身份识别设

备。

4.考试场所应设置待考人员等候休息场所,并设置公示板,

公布考试点管理规定、考试流程、考试规则、考试科目时间表、

考试人员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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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试场所应设置有考试人员咨询处、考试人员物品存放

处、茶水供应处。

6.考试现场应设置有关安全指示标志、安全警示标语等。

(二)计算机考试考场基本设置

1.考试计算机房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设,且符合相关

安全要求。

2.考试用计算机不少于 30 台,并留有足够的备用电脑,各

考位之间应设置有效的间隔设施。

3.每间计算机考场应安装网络摄像机,用于对考试现场情况

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

(三)实际操作考试考场基本配置

1.实际操作考试考场应符合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有关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操考试标准。考场设备设施应符合原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

2.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和消防各项要求设置,

配备相应设备、器材。

3.至少安装两台摄像机,用于现场全覆盖录像。有条件的考

场应当安装网络摄像机,对考试现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同时接

入监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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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特种作业考评人员和考评专家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管理,进一步规

范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应急管理部门评定特种作业人

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成绩的相关技术人员或者职业技能人

员的管理工作。

特种作业考评人员,指按规定经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考试

机构(下称考试机构)指派,按标准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

际操作考试进行评审的技能人员。

特种作业考评专家,指经评选认定、有能力对特种作业考评

人员进行培训、评定的专业技术与技能人员。

第三条 全省特种作业考评人员、考评专家管理遵循统一管

理,严格考核,就近、共享使用和随机抽取的原则。

第四条 特种作业考评人员应当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相

关领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工种高级(三级)及以上的

职业资格,实际从事相应专业和岗位 5 年以上,熟悉相应的专业

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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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身体健康。

第五条 特种作业考评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行政责任。

(三)具有与考评工作相关或相近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中之一:

1.具备高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

特种作业考评人员资格中的一种,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

关工作 5 年以上。

2.具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具有相关工

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且从事特种作业专业或工种相关工作 5 年

以上。

(五)参与特种作业相关项目建设或具备特种作业实操考点

评审经验。

(六)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身体健康。

第六条 符合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各市应急管理局进

行初审通过后,向省应急管理厅推荐申报。

符合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人员,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专家组

管理办法》组织推荐申报、审核、公示、聘任,并纳入省应急管

理专家库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专家组统一管理。

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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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省应急管理厅委托省考试机构接收各市应急管理局

推荐申报的考评人员资料,组织对申报资料和人员条件复核,组

织考评专家对考评人员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并及时进行公示结

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全省特种作业考评人员库管理、聘任,

并准确记录特种作业考评人员基本信息。

特种作业考评专家将自动进入实操考评员库。

第八条 对省考试机构已公告入库的特种作业考评人员,由

各级考试机构按照“就近原则”,从特种作业考评人员库中随机抽

取相应工种的考评人员,规范安排考试任务,并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的特种作业考评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省考试机构应当将审批通过的人员,及时纳入新一年度考核

计划。并及时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特种作业考评人员

库管理。

第九条 特种作业考评人员不得承担由本人或所属单位参与

培训的、或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的、或所属单位职工专场

的考试任务。

第十条 特种作业考评人员受考试机构指派,根据考试安排,

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考核评审。若发现存在第九条情

形的,考评人员应当立即停止承担该考试任务。

第十条 考评人员在实施考核评审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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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实施考核评审前,熟悉相关工种考试大纲、考核标

准等。

(二)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检查考试设施设备

或器材齐全、完好后,方可开始考核评审。

(三)在实施考核评审过程中,始终佩戴统一工作标牌,严

格遵守考评纪律和考场规则,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四)协助做好考务工作。发现紧急情况、考试设施设备或

器材损坏缺失等可能影响考试的,应当立即通知监考(考试点)

人员。发现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应当立即中止有关考生考

试。

(五)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独立完成评分任务,认真填写评分

表、考场记录表并签名交监考人员。

(六)涉及到保密事项的,应当承担保密责任。

(七)经常研究考核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发现问

题,向考试机构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考评人员发现考试机构、考试点、考生

或其他考务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本级考核发

证部门。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考评人员在考核评审工作中,应自觉接

受考试机构的监督。

第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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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各级考试机构应当与接受考试任务的特种作业考

评人员,双方应当明确权利义务,结合当地实际和有关规定,支

付专家费或者劳务报酬,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四条 考核发证部门或考试机构对优秀的特种作业考评

人员,可以给予表扬奖励。发现考评能力不足或考核评审中存在

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省考试机构。

第十五条 市级考试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作业考评人

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包括业务能力考察和日常工作评

估。市级考试机构应建立相应年度考核标准。如特种作业考评人

员业务能力考察或日常工作评估有不符合项,可提请省考核发证

机关从库内移除。

第十六条 市考试机构发现特种作业考评人员从事考核评审

工作中存在以下行为并经查属实的,报省考试机构核准后,从特

种作业考评人员库中移除,自移除之日起 3 年内不得再参加考评

人员业务能力考核。

(一)无正当理由 3 次不接受考试机构指派,拒绝参加考核

评审工作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

(三)泄漏题库或考试题目及其他考务工作秘密的。

(四)通过指使、串通、纵容、提示答案以及其他不正当手

段协助考生考试的。

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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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评人员不按照考核标准等规定进行评分的。

(六)考评人员不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导致考场秩序混乱或

者出现较大范围作弊的。

(七)考务人员擅自改变考试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或者考试

场地的。

(八)利用考试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

益的。

(九)其他不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十七条 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特种作业考评人员岗位职责

第115页

— 111 —

附件:

特种作业考评人员岗位职责

一、根据考试机构安排,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考

核评审。

二、在实施考核评审前,熟悉相关工种考试大纲、考核标准

等。

三、发现承担的考试任务是由本人或所属单位参与培训的、

或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的、或所属单位职工专场的,应当

立即告知考试机构并停止承担该考试任务。

四、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检查考试设施设备或

器材齐全、完好后,方可开始考核评审。

五、实施考核评审过程中,始终佩戴统一工作标牌,严格遵

守考评纪律和考场规则,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六、协助做好考务工作。发现紧急情况、考试设施设备或器

材损坏缺失等可能影响考试的,应当立即通知监考人员。发现可

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应当立即中止有关考生考试。

七、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独立完成评分任务,认真填写评分表、

考场记录表并签名交监考人员。

八、涉及到保密事项的,应当承担保密责任。

九、发现考试机构、考试点、考生或其他考务人员存在考试

违纪行为的,应当立即向本级考核发证部门报告。

十、在考核评审工作中,自觉接受考试机构的监督。

第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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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产考试考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安全生产考试管理工作,确保考

试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实施,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危险

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

统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以下统称

“安全生产考试考核”)等考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中的考务人员是指由各级考试机构根据

具体考试工作的需要,按照规定条件从本部门、本单位,以及考

评人员库中,选定或者随机抽取,并接受指派承担组织实施或参

与安全生产考试各个环节工作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主要包

括:监考人员、巡考人员、考评人员、信息系统维护人员等相关

人员。

第二章 考务人员

第四条 考务人员应当符合本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要求外,

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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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熟悉安全生产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遵守保密工

作规定。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担负的工作。

(四)经岗前培训教育合格。

(五)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行政责任。

(六)考试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条件。

考务人员曾被做出停止参与安全生产考试考务工作处理的,

3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考务工作。

第五条 各级考试机构应当及时与考务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

和保密协议。

第六条 考务人员接收到考试任务通知后,如不能按时承担

相关具体考试任务,应当在 1 日内告知考试机构并说明具体理

由,经考试机构同意后,应当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考务人员逾期

未告知的,视为同意接受考试任务。

第七条 考务人员不得承担由本人或所属单位参与培训的、

或有近亲属及利害关系人参加的或所属单位职工专场的考试任

务。

对考务人员存在以上有关情形的,应当停止考务工作并立即

告知考试机构,由考试机构另行安排。

第八条 各级考试机构应当每年对考务人员定期进行继续教

育培训,并展开年度考核。

第1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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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教育培训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生产考试相关法律政策规

定、职业操守、考务工作纪律、保密规定、考试实施程序及操作

规范、应急处置等相关规定、制度。

第九条 各级考试机构要定期维护在册考务人员基础信息,

准确登记考务人员基本信息。

第三章 考试计划安排和考试预约

第十条 各级考试机构应当根据本地区考生、考试点考试场

地容量、分布等情况,合理制定考试计划。

市级考试机构制定考试计划,并报本级考核发证部门和省级

考试机构备案。省级考试机构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备考试计划。考

试计划如有变更,应当于考试前 5 个工作日重新报备。

第十一条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或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

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应当至少提前 10 个工作

日申请考试,考试机构应当至少提前 3 个工作日将考试安排派发

考试点。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考试推行考试预约制度。考试预约程序

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考试机构应当实时更新并公开计划考试的考试点考场

容量和可预约情况,并确保考试预约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生考核发证申请材料,经考核发证部门审核通过后,

培训机构方可根据月度考试计划预约考试时间和场地。

第119页

— 115 —

(三)考试机构根据培训机构预约情况,确定具体考试安排。

第十三条 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应严格按照考试计划和考试安

排组织实施考试。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发生调整的,考试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已

安排考试的培训机构或者个人考生;培训机构或者个人考生可另

行预约或接受考试机构安排。

第四章 考场设置

第十五条 考试机构应当将安全生产考试安排在经验收通过

并公开的考场进行。

第十六条 考试点不得擅自改变已验收通过的考场设置和考

试设备设施。市级考试机构需每年对验收通过的考试点进行复

查,保证考试点设备设施正常、应用完好。

考试点应当对理论考场进行考生座位编排,座位编排一经确

定,不得随意调整。各级考试机构应当根据考试计划提前 3 个工

作日随机安排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实施考试。安排特种作业考评

人员应当遵循就近、随机抽取原则。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应当安排 2 名(含)以上监考人员进行现

场监考,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应当安排 3 名(含)以上考评人

员进行现场评分。监考人员应至少包含本级机关或者本考试机构

1 名在编在职人员。

第120页

— 116 —

第十七条 考试点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无法承担考试任

务的,应当立即向市考试机构申请提出不能接收本次考试安排,

并说明理由,经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不接收考试安排;2 个工作

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收考试安排。

(一)电源、计算机网络、考试服务器、视频远程联网监控

系统(下称监控系统)、考试用计算机以及其他考试设备设施出

现故障,或场地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在考试安排的时间前消除并

正常使用。

(二)考试安排冲突。

(三)考试机构误派考试安排。

(四)其他特殊情况。

考试点未经同意无故不接收考试安排、不承担或擅自改变考

试安排的,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考试点成功接收考试安排后,应当至少提前一天

做好考场准备工作:

(一)对考场进行清理布置,确保考试设备设施和器材齐全、

完好,考场无安全隐患。

(二)对计算机网络、考试服务器、监控系统和考试用计算

机进行调试、检查,确保正常运行,供电稳定。

第五章 试卷管理

第1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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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

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均采

取闭卷考试。考试通过全国安全生产考试网络平台,实行计算机

考试。

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实行计算机考试的,经报省考试机构同

意后,可以实行纸质试卷考试。

第二十条 各级考试机构应当对考试题库和试卷按规定实行

保密管理,建立健全保密制度。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因任何理由复制、留存、对外公布题库、

试卷、答案、评分参考等。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

考试的纸质试卷,由国家题库随机生成。

需进行纸质考试的市考试机构,报省考试机构同意后,由省

考试机构负责从国家题库试卷中申请提取。省考试机构和组织考

试的市考试机构应当分别安排 2 名工作人员,按照保密管理相关

规定,负责纸质试卷的交接、转送。

第二十二条 试卷生成、交接保管等各环节要建立责任制,

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旦发生泄密事件,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相关考试机构报

告,并根据相关保密规定,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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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考试程序管理

第二十三条 监考人员应当在考试前 30 分钟,佩戴统一的工

作标牌,进入考试现场,并对监控设备、计算机网络、考试设备

设施和其他考场布置等进行最后检查。

第二十四条 监考人员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考试:

(一)考试开始前 20 分钟,监考人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场,

并核对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引导考生有序入座。考生未携带

准考证、身份证明原件或经核对身份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严禁携带任何资料、纸张及各类具备储存及显示、扫描、

拍摄、接发图像和文字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严禁非本考场考生

和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二)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 10 分钟,宣布考试规则等

有关事项。实行计算机考试的,应当开启开始考试状态,并指导

考生登录考试系统,输入准考证和身份证号码,做好考试准备。

对实行纸质试卷考试的,监考人员要提前 5 分钟分发试卷,并提

醒核对清点试卷,在相应位置填写姓名、代码等。

(三)监考人员发布开考信号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或实际

操作。考试开始 10 分钟后,监考人员对考生参加考试情况进行

核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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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每科目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考生方可结束考试。实

行纸质试卷考试的,待监考人员确认已收回试卷后考生方可离开

考场。

(五)考试用计算机或系统出现故障,开考后超过 60 分钟

仍不能进行考试,或考试系统突然中断,经技术处理仍无法恢复

原有信息的,考试机构可另行安排考试。

(六)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填写考场记录表并签名,连

同考试成绩一并交考试机构存档;采取纸质试卷考试的,监考人

员应同时密封考试试卷交考试机构阅卷;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

考试后,考评人员应当在考评表上签名并交监考人员,监考人员

进行统计密封交考试机构。

第二十五条 考生应当了解考生须知,遵守考场规则。

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的应当立即制止,并

可给予警告。根据相关规定,应当详细记录交考试机构处理。

第二十六条 考试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对考试过程中

可能出现的下列紧急情况:

(一)大范围作弊。

(二)计算机网络长时间中断、考试设备设施发生严重故障、

考场断电等硬件损害,导致考试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的。

(三)发生严重暴力、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

第124页

— 120 —

(四)考生操作不当或考试设备设施等存在安全隐患,可能

危及人身安全。

(五)其他紧急情况。

监考人员遇到上述规定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通知考试点和

考试机构,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发现危及人身安全情况的,应当

立即中止部分或全部考生考试,采取疏散人员等应急措施,防止

事故发生或损害扩大。

第二十七条 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试监

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监控设备在考试期间对考场进行全程

录音录像,确保视频资料可调取。

各考试点应当确保监控安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破

坏录音录像资料,未经本级考核发证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储存和

传播。

全程录音录像应当包括考前考场准备、考生入场和考试全

程、试卷密封、考后整理等现场动态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关考试机构无正当

理由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情节严重的,可采取约谈、通报、停考

等处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 各级考核发证部门制定巡考计划,安排巡考人

员进行现场巡考或通过监控系统远程监视考场情况。巡考人员应

当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如实填写巡考记录表。

第125页

— 121 —

省应急管理厅或省考试机构应当通过监控系统对市级安全

生产考试现场进行抽查,抽查工作以实时监控为主,查阅监控录

音录像为辅。

省考试机构发现考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违纪材料

移交有关考核发证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考核发证部门要加强对所辖考试机构的监

督管理,发现考试机构违反有关规定要求或组织考试实施不力

的,应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组织

考试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市应急管理局应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考试与

证书管理实施细则》和本规定制定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紧急

情况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并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办暂行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安全生产考试实施程序

2.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场规则(考生须知)

3.实际操作考试考场规则(考生须知)

4.监考人员岗位职责

5.视频远程巡考人员岗位职责

6.样表

第126页

— 122 —

附件 1

安全生产考试实施程序

一、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的实施程序

(一)安全培训机构或相关单位或个人根据要求,向相应考

试机构报送考试申请和有关材料。

(二)考试机构接到考试申请后,应当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

审查,确保其考试资格符合有关规定。审查无误后安排考试,并

通知考试点,同时制定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点按照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应提前对考场设

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

(四)考试机构从考试题库中随机生成考试试题。采用纸质

试卷考试的,应当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采取切实的保密措施,

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五)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

的考试时间内,到指定考试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机构安排监考人员执行监考任务。监考人员对考

试人员进行身份核对后,按照考试时间安排,宣布开始考试。考

试期间,考核发证部门对考试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七)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名,交考试机

构存档;采用纸质试卷考试的,监考人员将考试试卷密封后,交

第127页

— 123 —

考试机构组织阅卷。阅卷结束后,考试机构应将考试成绩录入安

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信息系统。

二、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的实施程序

(一)考试机构通知考试点根据考试人员类别,准备相应的

考试场所、设备、工具和辅材。

(二)考试机构选派相应的监考人员和实际操作考评人员。

(三)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

的考试时间内,到指定考试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试题应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选定。

(五)监考人员对考试人员进行身份核对后,按照考试时间

安排,宣布开始考试。

(六)考评人员现场评判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

(七)考试结束后,考评人员将考试成绩登入考试成绩表,

经监考人员核对后,连同考场记录一并封入档案袋,交考试机构

存档。考试机构应将考试成绩录入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信息系

统。

第128页

— 124 —

附件 2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考场规则(考生须知)

(非循环考试)

一、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认真阅读本规则(考生须知),

并在考试期间严格遵守。

二、考生应提前 20 分钟到达考试现场,在候考室等候入场。

候考期间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三、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经身份验

证进入考场后,服从安排,对号入座。迟到 15 分钟以上的考生

不得入场考试。非本场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四、考生严禁携带任何资料、纸张及各类具备储存及显示、

扫描、拍摄、接发图像和文字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应当关闭手

机等通讯工具,将随身携带的物品存放于指定位置。

五、实行计算机考试的,考生应严格按照系统要求操作,不

得从事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考生须在电脑上按照以下流程开启考

试:输入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登录-确认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无误

-点击“开始考试”。

实行纸质试卷考试的,考生应当在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

证号、代码等。

第129页

— 125 —

六、本考场已安装视频远程联网监控系统,对考试现场进行

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独立完成

考试。严禁交头接耳、抄袭、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纪行为。

有关考试违纪行为经查属实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处以警告、停止

考试直至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考试等处理,并将记录在

案。

七、考生如遇试卷字迹不清或电脑操作故障等问题,可以举

手询问监考人员,但不得询问与试题内容相关的问题。

八、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开考后 30 分钟方可

交卷离场。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时间结束,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

考生确认考试完毕的,应当按下“提交试卷”,“提交试卷”后考生

将无法继续答题。考生考试完毕后,必须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

场。

实行纸质试卷考试的,待监考人员确认已收回试卷后考生方

可离开考场。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妨碍考务人员正常

工作。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

考试期间发生紧急情况的,考生应当积极配合考务人员采取

中止考试、紧急疏散等应急措施。

十、应当保持考场卫生,爱护考试设施设备,损坏者照价赔

偿;考场内严禁吸烟。

第130页

— 126 —

十一、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逗留或围观喧哗,不得将试卷、

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十二、考试如遇停电、系统设备故障等情况,无法继续考试

的,考试机构将另行通知考试。

第131页

— 127 —

附件 3

实际操作考试考场规则(考生须知)

一、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认真阅读本规则(考生须知),

并在考试期间严格遵守。

二、考生应提前 20 分钟到达考试现场,在候考室等候入场。

候考期间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三、考生严禁携带任何资料、纸张及各类具备储存及显示、

扫描、拍摄、接发图像和文字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应当关闭手

机等通讯工具,将随身携带的物品存放于指定位置。

四、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经身份验

证进入考场后,服从安排,到达指定的操作位置。迟到 15 分钟

以上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非本场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五、本考场已安装视频远程联网监控系统,对考试现场进行

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独立完成

考试。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操作、替考、扰乱考场秩序等违

纪行为。有关考试违纪行为经查属实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处以警

告、停止考试直至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考试等处理,并

将记录在案。

第132页

— 128 —

六、考生如遇考试设备故障、器材缺失损坏等问题,可以举

手询问监考人员或考评人员,但不得询问与试题内容相关的问

题。

七、考生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

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操作,防止发生火灾、触电、灼烫、高处坠

落等事故。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将试卷和有关考试器材、工具一并

交考评人员,经考评人员同意后方可退场。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妨碍考务人员正常

工作。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

考试期间发生紧急情况的,考生应当积极配合考务人员采取

中止考试、紧急疏散等应急措施。

十、应当保持考场卫生,爱护考试设施设备,损坏者照价赔

偿。考场内严禁吸烟。

十一、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逗留或围观喧哗,不得将试卷、

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十二、考试如遇停电、考试设备故障等情况,无法继续考试

的,考试机构将另行通知考试。

第133页

— 129 —

附件 4

监考人员岗位职责

一、根据考试机构安排,组织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

行考试规则,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按要求参加考前相关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政策规定,熟

悉监考业务,熟练掌握考试有关设备的操作规程,正确识别常见

作弊工具。

三、发现承担的考试任务是由本人或所属单位参与培训的或

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的,立即告知考试机构并停止承担该

考试任务。

四、监考时佩戴统一工作标牌,未佩戴的不得进入考场。

五、检查考生准考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核查考生身份,督

促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错误,应要求

改正。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六、考前领取、分发试卷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并履行交接

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试卷密封情况。实行计算机考试的,

应确认考生是否有效登陆。

七、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按规定宣读考试规则,宣布

考试指令。

第134页

— 130 —

八、监考时自觉遵守监考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吸烟,

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

不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做与监考工作

无关的事情;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擅自将试卷、草

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九、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制止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的应当

立即制止,并可给予警告,属于《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第二条情

节之一的,应当详细记录交考试机构处理。

十、发生紧急情况,应当立即报告考试点或考试机构,严格

执行应急预案。发现危及人身安全情况的,应当立即中止部分或

全部考生考试,采取疏散人员等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损害

扩大。

十一、考试结束后,组织核对和整理考试情况,认真填写考

场记录并签名。采用纸质试卷考试的,负责本考场答卷(卡)的

回收、清点、整理、封装、上交。实行计算机考试的,应及时将

考生数据上传备份,并确认考试服务器、考试用计算机已自动退

出考试系统。

十二、涉及到保密事项的,应当承担保密责任。

十三、负责考试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135页

— 131 —

附件 5

视频远程巡考人员岗位职责

一、根据安排负责通过视频远程联网监控系统巡视考场情

况,发现考试违纪行为或其他紧急情况应当立即通知现场监考人

员或本级考试机构。

二、接受本单位培训,掌握视频远程联网监控系统的使用方

法。

三、巡考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集中精力严密

观察。考试进行中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工作纪律和视频

监控室内规定,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四、严格遵守监控设备操作规程,爱护监控设备设施,不得

擅自拆装设备。一旦发现系统故障,应当及时报告有关技术人员。

五、不得更改网络拓扑结构、增加和删除网络设备、更改网

络设备参数、将无关移动数据设备接入服务器、在监控系统中下

载无关软件。

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将考试录音录像资料复制、

修改和外传。

第136页

— 132 —

附件 6

表一:安全生产资格培训计划报备表(样表)

报备单位

地 址

备案机关

计划名称 (与国家安全培训信息平台一致)

培训对象 计划人数

培训方式 培训类型

培训日期

培训地点

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名 课程类型

授 课 方

学时

经费预算 万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第137页

— 133 —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单位盖章(签字):

日期:

填报须知:

1、 此表从国家安全培训信息平台转换而成,由培训机构报考核

发证部门。

2、 培训对象按照安全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填写。

3、 培训类型分为:初训、复训。

第138页

— 134 —

表二:培训机构考试预约申请表(样表)

申请单位

地 址

拟申请

考试点

发证机关

考试对象

考 试

类型:

初领/复审/换证

期次名称 预约考试时间

(与国家安全培训信息平台一

致)

理论: 年 月 日

实操: 年 月 日

联 系 方

(制单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单位盖章(签字):

日期:

第139页

— 135 —

表三:安全生产考试计划报备表(样表)

报备单位

地 址

备案机关

考试对象

考 试

类 型

考试时间

知识考试时间:

实操考试时间:

计划名称 (与国家安全培训信息平台一致)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传 真:

单位盖章(签字):

日期:

填报须知:

1、此表从国家安全培训信息平台转换而成,考试机构确定具体考

试安排后报考核发证部门。

2、考试对象按照《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填写;

3、 考试类型分为:初领、复审、换证。

第140页

— 136 —

表四:安全生产考试纸制试卷交接单(样表)

考试

日期

现有(考试机构)申请(工种)纸制试卷的考核,经省应急管理

厅同意,本次考试决定抽取 套试题卷作为本科目考试实施试

题卷,并附试卷答案作为改卷参考答案。

从交接之日起,接收机构对交接试卷及答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外

泄,并承担保密之责。

省考试机构经办人(2 名)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我已收到 科目 工种 套试题卷(含答案),该套试题卷

将作为本科目工种考试实施试题卷。

本机构自试卷交接之日起,对试卷及答案自愿承担保密之责,并

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外泄。

地市考试机构经办人(2 名)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注:1、在整个试卷交接过程中务必注意严格保密。

2、本表一式两份,省考试机构和地市考试机构各执一份。

第141页

— 137 —

表五:安全生产考试考场记录表(样表)

考试时间: 年 月 日

考试点名称 应到人数

考试期次 实到人数

考试类别

○理论 ○实操

缺考人数

是否为补考 是请勾选□

考务人员签

年 月 日

注:1、考务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理论由监考人员签名,实操由考评人员

和监考人员共同签名),如发现考试违纪行为应及时报告考试机构。

2、考试期次应当与国家安全培训信息平台一致。本表一个期次一次

考试填写一张,不得将不同期次、同一个期次的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或第

一次考试和补考在同一张表格填写。

3、务必勾选是否为补考。

4、考场情况记录应当写明考试总体情况。考试存在违纪行为的,应

当注明涉嫌违纪行为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并填写现场

处理情况,包括已提出警告、已上报考试机构(具体联系人)。

5、填写后将表交回考试机构存档。

第142页

— 138 —

表六:巡考记录表(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巡考人员

巡考时间 至 巡考地点

巡考期次

巡考情况记录

(如通过视频

巡考需记录设

备情况等)

巡考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注:1、巡考人员现场或视频监控情况均应如实填写。

2、巡考情况记录应当写明考试总体情况。有考试违纪行为

的,应当注明涉嫌违纪行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

并填写现场处理情况,包括已提出警告、已上报考试机构或考核

发证机构(具体联系人)。

3、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4、此表应及时存档。

第143页

表七:考试人员明细表

申请单位:

申请业务流水号: 申请考试

准 考 证

姓名

身体状

注:供参考,此表信息可由国家培训信息平台转换

表八:考试人员明细表(复训)(样表)

第144页

— 139 —

表(初训)(样表)

申请业务:与国家安全培训信息平台期次一致

日期: 考试人数:

身份证号 操作项目

换而成。

第145页

— 140 —

申请单位: 申请业

申请业务流水号: 申请考试日期

准 考

证号

姓名

身体状

学历 身

注:供参考,此表信息可由国家培训信息平台转换

第146页

业务:与国家安全培训信息平台期次一致

期: 考试人数:

身份证号

操 作 项

换证日

备注

换而成

第147页

表九:考生成绩

期次:与国家安全培训信息平台期次

姓名

身份证号

考 试

机构

知 识 成

绩考点

注:供参考,此表信息可由国家安全培训信息

第148页

— 141 —

绩单(样表)

次一致

成实 操 成

绩考点

知 识

成绩

实 操

成绩

申 请 发

证状态

备注

息平台转换而成。

第149页

— 142 —

表十:安全生产认定考核发证报批表

流水号:

事项信息 项目名称

(与国家安全培训信

息平台一致)

申 报 类

初领/复训/

换证

办事信息

申 请 人 姓 名 或

名称

联 系 地

联系人 手机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

受理

办理意见:

(材料符合/不符合法定形式、是/否齐全,受理/不受理)

受理人: 年 月 日

审核

办理意见:

(材料审核通过/不通过,同意/不同意参加考试。考试通过者视为

审批

通过,可制作发放证书。)

审核人: 年 月 日

注:供参考,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项目。

第150页

— 143 —

表十一:安全生产考核发证报批表(考试机构)

(样表)

流水号: 考核发证部门流水号:

事项信

项目名称

(与国家安全培训信息平台

一致)

申 报 类

初领/复训/换证

办事信

申请人姓名或名

联 系 地

联系人 手机

考核发

证部门

审批情

审核通过,同意考试。考试通过者视为审批通过,可制作发放证书。

(附件:发证机关材料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含报批表复印件、考试人员明细表

等。)

考试机

构 考

试情况

考试地点 考试日期

理论: 年 月 日

实操: 年 月 日

考试类别

符 合

条 件

约 考

人数

考试人数

合 格 人

作弊

本期班

合 计

监考人员

考评人员

附件:《考试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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