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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答辩内容上,先从法律关系(即请求权基础)、程序法上(即诉讼时
效)、实体法上(即法律构成要件)先后作出答辩意见。因为最可以完全消
灭诉 讼请求的答辩意见是最重要的,当然要最先抛出,如同打仗时最有利
的武器最先抛出,先发制人,占据优势。
7.2.5 双方举证质证
(1) 质证:本部分的关键在于:“逐一细心罗列及充分质证演练”。
很多律师往往因为害怕对方看到自己的证明内容和目的之后可以提早准备,
往往《证据目录》简化成了《证据清单》,甚至连《证据清单》都没有,
仅仅是 一大堆证据材料。碰到这样的情况,你的庭审提纲本部分将花很
多的时间准备, 但是你必须准备!
没有证明目的《证据清单》,你需要站在对方的角度,结合他提供的证据
材 料综合总结。只有这样,你才能尽可能的准备己方的质证意见。什么
都没有的证据材料,你需要补足“证据清单”与“证明内容”,否则庭审
中你将无法根据对方临场陈述的冗长繁复的举证内容,一一及时作出质证
意见。每一个遗漏都有可成为案件的“遗憾”。好的质证意见是根据证据
的三性进行展开,最终又紧密联系答辩意见。
(2) 举证:好的举证应该分组展开、并且区分证据的“证明内容”与“证明
目的” 。 庭审中审理的重点就是“证据” ,“证据”才是案件之王。
这也是庭审提纲制作的重中之重。
7.2.6 法庭提问
本部分关键:“绝对要抓住庭审黄金机会,切忌忽略飘过”。
整个庭审的节奏都由法官掌握,而法庭提问环节是整个庭审中律师唯一可以
主导的一个环节。
如果可以充分利用好,结果的正面影响往往超过你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