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政策简报

发布时间:2023-10-25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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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政策简报

三、人社部工信部部署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 ● ●湖北省专精特新奖励补贴认定条件以及奖补标准政策汇总: 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 1.在湖北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各市州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 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 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 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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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政策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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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2条举措。

三、人社部工信部部署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

四、财政部 、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五、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

六、两部委发文聚焦经济困难失能老人、中央财政将支持集中照护服务。

七、人社部公布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23年10月1日)。

八、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调整部分挂网药品价格信息。

九、武汉: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2023年度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年检公告》。

十、黄石:黄石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关于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的通知》。

十一、荆门:荆门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举行揭牌仪式。

十二、实操类:使用电子社保卡遇到小问题?别急,看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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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

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基本建成。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

产品保险;积极发展面向老年人、农民、新市民、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等群体的

普惠型人身保险业务;鼓励企业发行创新创业专项债务融资工具;优化“保险+

期货”,支持农产品期货期权产品开发;将数字普惠金融全面纳入监管等。

在重点领域方面,《意见》明确要推动重点领域信贷服务提质增效,着力加

强对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加大首贷、续贷、信

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强化对民生领域的支持,丰富创业、助学等金融产品,

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群体的服务。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服务中融入绿色低碳发

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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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一是拓宽经营主体直接融

资渠道。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差异化制度安排,适应各发展

阶段、各类型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新

三板融资机制和并购重组机制,提升服务小微企业效能。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制

度和业务试点,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完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募投管

退”机制,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农业。发挥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

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小微企业支

持。鼓励企业发行创新创业专项债务融资工具。优化小微企业和“三农”、科技

创新等领域公司债发行和资金流向监测机制,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二是丰富资本市场服务涉农主体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欠发达地

区和民族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并购重组。对脱贫地区企业在

一定时期内延续适用首发上市优惠政策,探索支持政策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相

衔接。优化“保险+期货”,支持农产品期货期权产品开发,更好满足涉农经营

主体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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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是满足居民多元化资产管理需求。丰富基金产品类型,满足居民日益增长

的资产管理需求特别是权益投资需求。构建类别齐全、策略丰富、层次清晰的理

财产品和服务体系,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建设公募基金账户份额信息统一

查询平台,便利投资者集中查询基金投资信息。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监测评估,探索开展普惠金融高质量发

展评价评估。对普惠金融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适时丰富完善和优化

调整政策措施。

第6页

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2条举措。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

干举措》。这是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决策部署出台的制度举措,对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

本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2条举措聚焦五个方面,落实《意见》部署要求,回应了民营经济各类关

切: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

政策制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

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

第7页

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2条举措。

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中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

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

体系,杜绝选择性执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定,计量服

务中小企业。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加大

宣传。

22条举措的发布将极大提升民营企业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

主动性,让民营经济这支生力军更有力量,使民营经济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舞台

和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为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

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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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2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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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社部工信部部署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

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吸

纳更多重点群体就业,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

知,部署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

《通知》明确七个方面内容:

一是鼓励创办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创业帮扶力度,优先提供创业孵化支

持,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实战模拟等服务。加强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

的,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等政策。

二是保障企业用工。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范围,在

“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中设立招聘专区,促进供需匹配。深化劳务协作

机制,探索建立用工余缺调剂机制,缓解用工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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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社部工信部部署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

三是保障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分职业、

分方向、分等级开展规范化培训。梳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

种)信息,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

四是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发展。动态调整职称专业设置,健全完善职业标

准和评价标准体系。贯通继续教育、职称评审、职业培训政策,依托数字技

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重

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

级职称认定范围。

五是支持开展就业见习活动。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青年就业见习领航

行动,开发见习岗位,建设就业见习基地,对组织开展就业见习的企业,落

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提前留用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六是支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鼓励围绕劳动报

酬、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开展集体协商。加强劳动争议隐患排查,健全重

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处置机制,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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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社部工信部部署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

七是打包兑现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大数据应用,开展数据比对,主动向

受益对象推送政策。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广“直补快办”模式,

按规定一揽子兑现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扩岗补助等政策。

《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指导调度,跟踪工

作进展,确保落到实处。挖掘选树一批吸纳就业数量较多、具有良好社会声

誉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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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社部工信部部署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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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专精特新奖励补贴认定条件以及奖补标准政策汇总:

 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湖北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

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且属各市州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

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

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 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

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

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 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

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

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 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

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 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

信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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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社部工信部部署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

(二)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中至少有一年主营业务收 入或净利润的增长

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 到3年及以上;主

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 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

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专有权,下同)1

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 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

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 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

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 供应链管理

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或产品生产执行国

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

认证)。

(三)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不低于2.5%。

2.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 股权融资额(实缴)

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 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

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

并有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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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社部工信部部署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

 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各地市奖励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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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于9月22日发布公告,为推进保障

性住房建设,从今年10月1日起,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

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保障性住房购

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公告明确,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

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

理单位回购保障性住房继续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对个人购买保障

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四、财政部 、国税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第16页

此外,保障性住房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包括防空地下

室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享受税费优

惠政策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城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范围确定。

● ● ●

此次发布的政策,从保障性住房的供地、建设和交易等环节全方位降低成本,

能够真正实现保障性住房相比市场商品房价格足够低的目的,从而解决住房困难人

群,特别是工薪人群、户籍夹心层和各类人才的住房需求。

四、财政部 、国税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第17页

五、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9月27日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

(试行)》,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确立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

的基本制度规则。《办法》共7章24条,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人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是从

事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和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是提升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重要力量,其中包括:人力资源

管理人员,主要是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内部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员;人力资源服

务行业从业人员,主要是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工

作人员。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共有6.3万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104

万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

化建设,提高全社会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劳动参与率,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提供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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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

在职称体系方面,规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设初

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层级职

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在评价标准方面,规定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

岗位类型特点,科学合理设置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

奖项等倾向,进一步强化基层和一线导向。

在评价机制方面,规定初级、中级实行以考代评方式,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

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要求进一步畅通评价渠道,建立职称

评审向优秀人才、基层一线倾斜机制,坚持评用结合,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

员继续教育。

在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加强职称评价监管,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

评审诚信档案制度,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同时,《办法》规定了不同职称层级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高级、正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评审的优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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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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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的区别?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算职称吗?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不算职称,是从业的资质证明。

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是指经济师中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向,这个证书属于职称证

书,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全国统考,全国通用的证书。

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是指在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与人力

资源管理专业职称并不相同。

根据职业资格等级标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名称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而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并不在这个范畴之内。

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不算职称,也不具备职称的认定和评价标准。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和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区别

【1】含义不同:

1.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是经济领域的一个职称,指的是经济师中的人力资源

方向,属于职称系列,一般可作为单位聘用的相关待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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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指获得国家职业技能证书,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

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

作的管理人员,代表一种执业资格,更适合HR从业者的能力提升,考到此证也并不

一定就可以升职加薪,至于奖励方案要看各企业的内部管理有无该奖励方案。

【2】适用范围不同:

1.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一种专业技术

职称,代表一种专业能力、级别,主要是方便事业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应岗位

工资标准。但是2020年1号文件出来后,就是一证两用的证书,是职业资格和职称

的双重认证。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以后从事的行业,主要是针对企业,拥有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证书,更多的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准入门槛。

【3】考试内容不同:

1.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设有《经济基础知识》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

识和实务》两个科目。

第21页

五、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根据不同的等级设有不同的考试科目,三级和四级

考核两个科目:《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二级和一级考核三个科目:《理论

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

【4】级别不同:

1.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各个级别报考都需要满

足一定的报考条件,全国各地的报考条件、考试时间等都是一致的。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

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各

地报考条件不一。

【5】考试制度不同:

1.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实行全国统考,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一年

一次考试,两个科目满分都是140分。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在人社部监管下由第三方社会机构组织,各省自行组织

考试,一年2—3次考试,满分100分。

第22页

六、两部委发文聚焦经济困难失能老人、中央财政将支持集中照护服务。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

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采取中央财政差额补助方式,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

年人入住养老机构。10月20日,民政部举行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这

项工作的相关情况。

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

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新工作。民政部养老服务司

副司长李邦华介绍,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主要形式

是通过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渠道安排资金,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

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并对收住养老机构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补助。日

前,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

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第23页

六、两部委发文聚焦经济困难失能老人、中央财政将支持集中照护服务。

根据通知,这项工作的救助对象暂定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

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通知要求,救助额度原则上不

得高于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也就是说,

救助对象的待遇原则上不高于全护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待遇。

根据“预评估、先入住、后救助”的工作流程,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最

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进行老年人能

力评估。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

满30日后,持养老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是养老服务的重点保障对象,也是社会救助的重点

保障群体。”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伟表示,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普

遍面临自理能力差、家庭照护服务不足等难题,同时,这些家庭也普遍无力承担

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失能老年人照护成为这些低保家庭面临的突出难题。

“这次民政部、财政部两部门联合部署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

服务工作,主要目的就是聚焦低保家庭中失能老年人照护难题,解困难群众之所

急,更好满足他们的照护服务需求。”张伟介绍这次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

护服务工作,将照护服务救助扩展到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让更多的困难群

众享受照护服务,实现了社会救助服务保障范围的重要扩展,对于完善社会救助

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24页

七、人社部公布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23年10月1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10月18日发布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

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3年10月1日)。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共有16个省市第

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高于2000元。其中,湖北第一档2010元/月。

第25页

七、人社部公布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23年10月1日)。

● ● ●

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

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所称正

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

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

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

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 下列各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

(1)加班工资;

(2)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

(3)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

 最低工资标准与哪些待遇有关?

01 社保缴费基数

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

会相应提高。

第26页

七、人社部公布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23年10月1日)。

02 到手工资及加班费

对于部分基层劳动者来说,其工资标准就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

的调整一定程度上会促进企业上调基层员工的薪资。而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

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也会相应提高。

03 试用期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

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

标准。

04 经济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

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05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

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第27页

七、人社部公布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截至2023年10月1日)。

06 集体劳动合同工资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

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

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1月20日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公布 自2004年3

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相

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 湖北省于2021年9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

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依次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非全

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9.5元、18元、16.5元、15元。

第28页

八、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调整部分挂网药品价格信息。

10月8日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调整部分挂网药品价格信息。共有191个

药品价格下调,涉及102家企业149个通用名。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自10月11

日起开始执行。

价格信息调整表显示价格下调药品包括专利药品、过评仿制药、普通仿制药

及其他药品、易短缺药品、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省级(际)集中带量采购药

品等,这些药品下调价格不等,最大降幅达到了84.7%,如杭州民生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降价前价格为29.8元,降价后价格为4.56元;价

格下调最多的达到了2243.52元,如苏州特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尼洛替尼胶囊

降价前价格为11030元,降价后价格调至878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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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3年度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年检公告》。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16日发布《武汉市 2023年度单位住房公积金

账户年检公告》,今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单位住

房公积金账户年检工作,完善单位账户信息,以更好地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优

质服务。

 为什么要进行单位公积金账户年检?

武汉公积金中心介绍,自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武汉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已

突破10万户。由于存在早期单位开户登记信息不准确,单位证照信息变更后未及

时更新公积金账户信息,已注销单位未办理公积金账户销户等情况,导致无法精

准对接单位开展服务。

为切实提高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的准确性,通过对单位公积金账户进行年检,

可修正存量单位账户信息,规范增量单位账户信息采集,有利于提升单位账户数

据质量,加强单位缴存管理服务。

第30页

九、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3年度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年检公告》。

 本次年检较以往更加方便快捷

据了解,以往年检单位经办人必须到柜面递交资料才能办理,而本次按照单

位账户信息来源和数据质量的不同,分别通过银行柜面、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

办理年检手续,办理方式多样化,将更加方便缴存单位办理。

 未按期年检将限制网上业务交易

据介绍,本次年检开展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2023年

10月31日前(含)开立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都需办理本次年检。若未在规定

期限内办理账户年检手续或者存在不符合管理规定的情形,将被采取暂停网上业

务交易的限制措施。

公积金中心特别提醒,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办理账户年检手续,以免影响账户

正常使用。此外,由于年检单位数量较多,建议各单位与缴存银行网点预约办理

时间,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待。

 年检资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缴存银行网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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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3年度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年检公告》。

● ● ●

本次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年检工作即将开展,涉及不同缴存银行及网点,年

检资料需根据各缴存银行网点的要求提供,我司将持续关注,跟进与各缴存银行

及网点确认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银行及网点要求的年检材料,相关疑问,可联系

我司对接客服人员获得相应咨询服务。

第32页

十、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

《关于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支持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人购

房筹集首付款的压力,促进黄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0月23日黄石市住房

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的通知》,自11月

1日起,黄石市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

据了解,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只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

金账户不存在担保、冻结情形;购买的住房为家庭名下(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

年子女)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且该房屋为黄石市新建商品住房;以住房贷款的方

式购买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请提取。

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符合条件的申

请人及配偶应共同提交申请,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第33页

十、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

《关于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的通知》。

当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与已支付购房定金之和不足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时,

申请人需将差额部分补缴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由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转

入《缴存人授权委托书》中约定的开发企业账户。

需要提醒的是,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根据黄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

关政策规定,留足公积金账户余额。在本政策实施以前,购房人已支付首付款并与

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要求通过变更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黄石市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原则上由本人申请,因特殊原因

不能到场的,可由配偶凭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代为申请。

第34页

十一、荆门:荆门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举行揭牌仪式。

荆门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举行揭牌仪式,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

长张才出席了仪式并讲话。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及荆楚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

孵化基地相关领导受邀出席了活动并共同为基地揭牌。

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旨在以孵化基地为平台,以残疾人就业创业需求

为导向,整合资源,为本市残疾人创建的小微企业和为残疾人提供多岗位就业的

市场主体及社会组织提供孵化服务。建有就业培训、集中办公、商品展示、直播

带货等功能房,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创客空间、创业指导、创业成果推广、项

目咨询、孵化服务、政策扶持、专业培训等服务支持。目前,已有10个项目入

驻,2025年预计入驻项目累计达到20个,为残疾人提供不少于30个岗位,培育

1-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不少于3个知识产权,组织入孵项目参加省、市级创

业大赛。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实地参观孵化基地,听取了基地建设、规划

等汇报,并走访了解首批入驻基地项目的发展情况。

第35页

十一、荆门:荆门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举行揭牌仪式。

基地将以本次揭牌为契机,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为残疾人搭建

优质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我市残疾人创新创业内生动力,增强创新创

业本领,共享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成果。

● ● ●

湖北外服鑫中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有多年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的

服务经验。向用人单位宣传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具体对于残疾人安排就业和残

疾人就业保障金,提供相应方案的比较和实操解释的服务。根据企业自身用工

特点为多家企业提供残疾人就业推荐。并向企业提供相关劳动政策咨询解决方

案的服务。对于有意向使用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在残疾人就业过程中的相关问

题、相关疑问,可联系我司对接客服人员获得相应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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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实操类:使用电子社保卡遇到小问题?别急,看这儿!

2018年4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签发了首张全国统一的电子社保卡。

如今,全国电子社保卡领用人数已突破8亿。

目前电子社保卡已开通包括展码、亮证、扫一扫、亲情服务、授权登录等

7项基本服务在内的88项全国“一网通办”服务,还加载了1000余项各省市属

地服务。

电子社保卡可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授权的多个渠道上申领和

使用。

 申领渠道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电子

社保卡APP、掌上12333,工、农、中、建、交、邮储、招商、平安等各大银

行,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30个全国性渠道,以及300多个人社部门和其他

政府部门渠道、100多个银行和社会渠道。

第37页

十二、实操类:使用电子社保卡遇到小问题?别急,看这儿!

 申领和使用电子社保卡,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吗?

只要本人持有实体社保卡,即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小

程序)、掌上12333APP等全国渠道和实体社保卡发卡地授权的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

申领使用电子社保卡。

自2021年1月1日起,申领、补换第三代社保卡时,将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实

名登录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发卡地人社部门APP和社保卡服

务银行APP等同步申领渠道(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告为准),经本人同意后,可直

接使用电子社保卡。

 电子社保卡密码如何修改?

电子社保卡的密码和实体社保卡的密码不是一个,电子社保卡申领时需单独设置

密码。

如果要修改密码,可在电子社保卡首页点击“我的”按钮,然后选择“设置”,

即可看到“修改密码”和“重置密码”功能。

 电子社保卡上的照片能更换吗?

电子社保卡的照片等信息与实体社保卡保持一致,如果要更换,需要办理实体社

保卡补换,提交新的制卡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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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实操类:使用电子社保卡遇到小问题?别急,看这儿!

 电子社保卡在多个渠道授权,怎么解除关联?

电子社保卡可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多个渠道上申领和使用。

个人可以在多个渠道申领,也可以仅在一个渠道申领,可以进入电子社保卡主页

面:点击我的->设置->查看已领取渠道。

如想要解除关联,需要从相关渠道登录逐一解除“当前渠道”的关联,进入电子

社保卡主页面:点击我的->设置->解除关联。

在某一渠道解除关联后,不影响其他渠道上电子社保卡使用。

 实体卡挂失补办期间电子社保卡能用吗?

实体社保卡丢失后要及时办理挂失补办。在此期间,电子社保卡可以正常使用,

但必须经本人授权后才可使用,所以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实体社保卡。

 电子社保卡提示卡状态是注销,该怎么办?

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的线上形态,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功能相通。电子社保

卡的申领条件是持卡人已经领取实体社保卡,且实体社保卡未注销。

如提示社保卡状态是注销,首先要判断实体社保卡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可以

正常使用,请拨打当地社保卡服务热线或12333反馈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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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简报

2023 年 1 0 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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