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联通总法律顾问履职手册
(2023 年第 6 期)
目 录
1.制度要求:法律纠纷管控的“第一道防线”
2.当前热点:本年度法律纠纷案件考核标准
3.典型案例:失管失控及被强制执行导致问责
4.法律常识: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及可撤销
1
山东联通总法律顾问履职手册
(2023 年第 6 期)
目 录
1.制度要求:法律纠纷管控的“第一道防线”
2.当前热点:本年度法律纠纷案件考核标准
3.典型案例:失管失控及被强制执行导致问责
4.法律常识: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及可撤销
2
一、制度要求
《山东联通法律纠纷管理实施细则》(鲁联通企发/法律
〔2022〕329 号)明确了业务主管部门在法律纠纷管控中的职责。
业务主管部门作为法律纠纷管控的“第一道防线”,应履行以下
职责:
1.建立健全本领域法律纠纷防控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管控
本领域新发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常态化排查化解诉讼风险事项,
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损失发生;
2.牵头处置引诉纠纷,与纠纷相对方开展协商、谈判,根据
事实情况提出解决方案,负责汇总、统计、分析与归档引诉纠纷
材料;
3.负责核查、搜集、提供诉讼案件证据、相关事实和执行义
务方财产线索等材料与信息;
4.依据事实及证据情况提出合理的诉请事项,支持诉讼案件
庭审等相关工作,派员参加诉讼;
5.对是否和解或调解发表明确意见,提出和解或调解具体方
案;
6.履行判决、裁决、调解书、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义
务,做好协助执行、调查等工作;
7.负责对案件结案后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整改措施并推进落
实;
8.参与案件问责,依据查明事实及部门职责出具定责意见;
9.其他与业务管理相关的纠纷工作。
二、当前热点
3
1.本年度法律纠纷案件考核标准
根据《山东联通 2023 年度市分公司业绩考核方案》(鲁联通
财务〔2023〕72 号)规定,本年度继续对“法律纠纷案件管控不
力”实施约束扣分,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违法违规引发被诉案件,达到重大案件标准的,视具
体情形每起扣减 0.2-1 分。上述新发案件未有效采取诉讼风险
排查管控措施的,视具体情形每起加扣 0.2 分。
(2)违法违规引发重大案件,给公司造成一般损失(小于
500 万元)的,每起扣减 0.2 分;造成较大损失(500 万元及以
上小于 5000 万元)的,视具体情形每起扣减 0.2-1 分;造成
重大损失(5000 万元及以上)的,每起扣减 2 分;造成其他严
重不良影响的,视具体情形扣减 0.2-2 分。
(3)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给公司造成罚款等损失或冻结银行账户等不良影响的,
视具体情形、影响后果等因素每起扣减 0.2-1 分;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视具体情形、影响后果等因素每起扣减 0.5-2 分。
2.考核标准解读
相比 2022 年,本年度考核标准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扣分
标准普遍加重了一倍;二是增加了法律纠纷案件失管失控扣分事
项。
上述变化尤其对重大诉讼案件(1000 万元以上)的考核影响
较大,发生一个重大案件可能会被扣分三次:发生即扣,失管失
控加扣,造成损失再扣。例如,2023 年某市公司发生了一个标的
额 1100 万元的重大诉讼,该市公司未在每月的诉讼风险常态化
4
排查中上报该诉讼风险,法院判决该市公司向原告支付合同款项
600 万元和违约金 10 万元。按照今年新标准,发生重大案件即
扣该市公司 0.2 分,前期未能排查上报该诉讼风险加扣 0.2 分,
给公司造成 10 万元违约金经济损失再扣 0.2 分,合计扣 0.6 分
(如该重大案件 2023 年立案,2024 年结案,则 2023 年扣 0.4
分,2024 年扣 0.2 分)
三、典型案例
1.对诉讼案件失管失控,导致公司账户被查封
原告 A 维修公司自 2002 年开始为被告联通某县公司合作,
长期为被告提供零星维修、装修服务,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装修
和维修后,被告对原告的工程量进行确认,但一直未足额支付对
应工程款。随后双方签订工程款支付补充协议,对拖欠原告的工
程款 220 万元及利息进行了约定。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欠
款,被告在公司内部组织的常态化诉讼风险排查中,也未按工作
要求上报风险信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原告于 2023 年 5
月向法院起诉讼, 并对联通集团的账户进行了财产保全,导致联
通集团账户被查封。
风险提示:风险排查化解是做实诉讼风险源头防治、实现法
律纠纷压降的重要举措。从本年度开始,集团公司常态化开展诉
讼风险排查,并增加对诉讼案件失管失控的绩效考核。各单位应
切实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各专业条线的风险排查工作。
2.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导致公司被强制执行
2022 年 5 月 31 日,联通某市公司收到与 B 公司合同纠纷案
件二审判决书,并于次日向案件原发部门某县公司发出执行督办
5
邮件,督促县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履行生效判决,向 B 公司支付相
关费用及滞纳金。但县公司对生效判决没有及时跟进,并未在规
定时间内向 B 公司支付相应款项,于是 6 月 15 日 B 公司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6 月 16 日法院受理,并向联通某市公司送达执
行通知书。
风险提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案件当事人的法
定义务,如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或规避履行义务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单位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应积极履
行,避免公司财产被冻结、查封等法律后果。
四、法律常识
1.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
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
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
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
法律行为无效。
2.民事法律行为的可撤销情形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
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6
以撤销。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
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民
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