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标本序列测定结果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实时荧光RT-PCR 基因测序
*备注
期试剂厂
家、名称
ORF1ab
Ct值
N
Ct 值
其它
靶标
(请
请备
注)
Ct值
测序日期
测序方法
1.二代测序
2.三代测序
3.其它(请备
注)
序列覆盖度序列比对结果
成全基因组测序需同时提交全基因组序列信息。
42
标本序列测定结果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实时荧光RT-PCR 基因测序
*备注
期试剂厂
家、名称
ORF1ab
Ct值
N
Ct 值
其它
靶标
(请
请备
注)
Ct值
测序日期
测序方法
1.二代测序
2.三代测序
3.其它(请备
注)
序列覆盖度序列比对结果
成全基因组测序需同时提交全基因组序列信息。
143
附件13
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疫情防控要点
为做好境外疫情输入“人、物、环境”同防工作,进一
步加强入境人员、入境物品和口岸直接接触入境物品人员管
理,落实口岸城市疫情监测预警,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
各地应强化如下防控要点。
一、入境人员管理
(一)入境人员转运。
1.口岸所在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相关机构及时将海关
部门检疫发现的确诊病例(染疫人)、疑似病例(染疫嫌疑
人)、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分诊。
转运要求和工作流程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
运工作方案(试行)》执行。
2.将密切接触者和非“四类”人员转运至指定的集中隔
离医学观察场所,转运过程中做好被转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
个人防护。
3.在入境人员转运中,各地应落实各环节责任人,规范
操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确保闭环式交接转运和无缝对接,
防止发生转运过程中脱管、失控等问题。
(二)入境人员管理。
1.入境“四类”人员管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根据病
144
情分类诊治。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
腹泻等症状者,定点医疗机构要采集其标本进行实验室检
测,结果为新冠病毒检测阳性者按照确诊病例处理,阴性者
需进一步排查流感、疟疾、登革热等其他疾病,并进行相应
治疗。密切接触者入境后实施“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
居家健康”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
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 3 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 天开
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
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入境非“四类”人员管理。对入境的非“四类”人员,
如经医疗卫生机构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的,及时转运至定点
医疗机构或方舱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病情进展。对入境人员
实施“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
检测。在 3 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
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
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集中隔离点检出阳性,应尽早(复核确定后 2 小时内)
将阳性人员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分类诊治,迅速排查隔离点
交叉感染的风险,发现并管控风险人员,及时开展终末消毒。
如发现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
测阴性,到达目的地后核酸检测阳性时,第一入境省份疾控
145
机构应及时组织对相关核酸检测试剂、标本采集质量和集中
隔离点管理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评估造成该现象的主要原
因。
3.入境阳性检出人员信息收集。对所有入境阳性检出人
员及时进行调查,并采集个人基本信息、疫苗接种及病毒基
因分型等信息,参见附表 13-1。
(三)入境人员信息沟通与共享。
加强卫生健康、外交、海关、移民、交通运输、民航、
铁路、公安、工信(通管)等部门工作沟通协调,共享入境
人员相关信息。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前,第一入境地省级联防
联控机制应及时将入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手机
号码、来源国家和地区、入境时间、解除隔离时间、拟去向
地址等信息推送至目的地省级联防联控机制,确保人员信息
及时共享、人员及时管控、疫情及时处置。
二、入境物品管理
(一)进口冷链食品管理。
1.对进口冷链食品适当进行抽样检测。在进口冷链食品
与境内人员首次接触前,实施预防性消毒处理,避免消毒对
食品产生污染,避免重复消毒。具体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进
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
制综发〔2020〕255 号)要求执行。
2.进口冷链食品入境量较大的口岸城市要发挥政府主
导作用,建设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毒、
统一检测。严格进口冷链食品境内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
146
控和追溯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食品
安全自查、追溯管理、人员管理、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
证明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
装、贮存场所、生产加工设备等清洁消毒。各地结合实际利
用溯源码、信息追溯平台等手段,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
信息化追溯,具体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
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3 号)要求
执行。
(二)进口非冷链物品管理。
根据进口非冷链物品来源国家(地区)疫情、物品类别
和特征、运输方式和时长、装卸方式等,研判进口非冷链物
品被污染的风险等级,分级分类采取预防性消毒或放行措
施。加强部门协同配合,避免重复消毒和增加不必要作业环
节。
(三)阳性物品及接触人群处置。
在进口冷链食品的流通、销售等环节发现核酸检测阳性
物品后,对相关物品临时封存、消毒处理,对工作区域进行
消毒处理。对于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冷链食品,按照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对阳性物品的来源地与同批次物品的流向地通报信息。对接
触同批次阳性物品的从业人员进行连续两次核酸检测(间隔
24 小时),其中接触频次较高的从业人员采取 7 天居家健康
监测,在第 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管理
147
(一)制定管理制度。
加强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所在单位主体责任意
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教育,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掌握相关
防护技能,自觉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对高风险岗位人员登记
造册,严格落实相关人员规范防护、闭环管理、高频次核酸
检测和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等措施。
(二)强化核酸检测。
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高风险岗位人员每天开展一次核
酸检测,对其他工作人员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可根据当
地疫情风险,适当扩大重点区域和人员核酸筛查范围。
(三)落实闭环管理和定期轮班。
相关人员闭环管理期间,不得与非闭环管理人员接触。
推广“X+7”(X 天封闭管理作业+7 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
察)的作业模式,做好轮班工作。隔离期间第 1、4、7 天各
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边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
口岸所在地建立口岸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口岸
防控专班,落实属地和部门责任,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和责
任人,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求,加强疫情输入风险研判,
动态调整口岸检疫措施,实现口岸核心区整体运行的闭环管
理。
(二)严格口岸疫情防控。
严格口岸闭环管理,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封闭
148
管理”防控措施。督促跨境运输企业落实“人货分离、分段
运输”的要求,实行甩挂、接驳、吊装等非接触式货物交接
模式。对跨境货车司机全流程的闭环管理,控制入境人员数
量,实行备案管理。对入境人员实行固定人员、全程免疫接
种,每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港澳除外)等远端防控要求。
对入境人员停留区域和所接触物品做好消毒。
口岸高风险职业人员登记造册,人员固定,督促其做好
个人防护,根据风险规范佩戴 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
防护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工作期间工作人员要求集中住
宿、闭环管理、点对点转运,隔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实施
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避免与家庭成员和社区人群接触。采
取轮班制,轮班休息前或离开工作岗位前,需持 48 小时核
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规范开展 7 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完成同源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严格车辆和货物消毒,对载货工具外表面、货物装载外
表面、装卸人员可能手接触部位,包括车辆驾驶室、高频接
触部位,采取严格消毒措施,避免出现消毒死角。落实入境
货物“批批检”和消毒措施。
149
附表 13-1
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病例个案信息表
问卷编号:一、基本信息
1.姓名: 2.性别: □男 □女
3.身份证号: 4.护照号:
5.入境前出发国家或地区:
是否中转其他国家:□否 □是,则为
入境口岸: 省 市 (请填写入境机场、车站或码头等)
入境日期: 年 月 日
入境交通方式(航班号、车次、船号等):
6.新冠疫苗接种史:□一剂次,疫苗生产单位
□二剂次,疫苗生产单位
□三剂次,疫苗生产单位 □无 □不清
疫苗生产单位选项:
①北京生物 BeiJing Institute of Biological Products Co.,Ltd. ②武汉生物 WuHan Institute of Biological Products Co.,Ltd. ③北京科兴中维 SINOVAC ④康希诺 CanSinoBIO
⑤安徽智飞龙科马 Anhui Zhifei Longcom Biopharmaceutical Co.,Ltd. ⑥美国辉瑞 Pfizer ⑦美国莫德纳 Moderna ⑧美国强生 Johnson&Johnson
⑨英国牛津/阿斯利康 Oxford University and AstraZeneca
⑩ 俄罗斯 Gamaleya ⑪其他 ⑫不详
7.进驻集中隔离点时间: 年 月 日
二、阳性检出情况
8.核酸检测阳性采样时间: 年 月 日,为哪个时间段?
□入境采样检测 □集中隔离第 1-7 天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
若为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检出核酸阳性,则现场和环境调查判断其可能的感染来源为:
□集中隔离点交叉感染 □存在较长的潜伏期,为境外输入 □恢复期复阳病例
□返回居住点途中感染 □居住地活动感染 □其他 □不清
9.病例毒株测序结果:□无 □有,则 个突变位点,
属于 □Delta( 型) □Omicron BA.1 □Omicron BA.1.1
□Omicron BA.2 □其他
150
附件14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为指导各地开展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的新
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疫情处置,防止新冠肺炎疫情的
传播及扩散,特制定本指南。
一、术语和定义
(一)重点场所。
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如
车站、口岸、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
机和地铁)、物流园区、核酸检测点,农贸(集贸)市场、
宾馆、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
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封闭游船、
剧本杀、月子中心,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会议中心、
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重点机构。
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或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机构,包括
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
机构、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高等学校、中小学校、
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工地等。
(三)重点人群。
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的工作人员、感染风险较高或抵抗
151
力较低的人群,包括医务人员,移民、海关、市场监管系统
一线人员,警察、环卫工人、保安、保洁员,口岸交通运输
从业人员、快递外卖人员、水电煤气等工作人员,居家隔离
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有本土疫情区域的援建人
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流浪乞讨人员、零散装修与建设施
工人员,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孕妇、儿童、伤残
人士等人群。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一)重点场所。
在采取人员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
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各类重点场所正常营业或开放。
1.落实场所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应急演
练,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
资储备。
2.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对
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
温、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
3.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和场所实际情况控
制人流密度,在等待区域设置“1米线”,提醒人员保持安
全距离,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选择自然通风。
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空调通风系统使用
时,其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等应符
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新
152
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
理》(WS6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
规范》(WS/T395)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
毒规范》(WS/T396)的要求。
5.增加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扶
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保持公共区域
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6.公共卫生间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
设施正常工作。定期向地漏加水,每次加水350 ml。有条件
时可在电梯口、咨询台、收款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
应式手消毒设备。
7.改善工作人员宿舍或临时居所的居住环境和卫生设
施。宜按照使用面积不低于4m
2/人的标准进行配置。
8.加强工作人员健康培训,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
生习惯,工作时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加强手卫生,保持手
部清洁,或者佩戴手套。
9.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乘客或顾
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10.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接种新冠
病毒疫苗。对于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
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
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11.加强健康宣教,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
153
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2.宾馆、商场和超市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卫
生管理和卫生质量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GB37487)和《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
的要求。公共交通工具还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
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WS695)的要求。
13.车站、口岸、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健身娱
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
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应符
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
(WS/T698)附录A的要求。
(二)重点机构。
在采取加强内部管控、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
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各类重点机构保持正常运转。
1.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应急演
练,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
资储备。
2.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
建立健康台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
及时就医。
3.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来访人员
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正常者方可进入。
4.加强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空调通风系统使用
154
时,其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5.加强对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间等重点区域和电
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
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定
期向地漏加水,每次加水350ml。
6.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液,
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
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倡导食堂采取分餐、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食
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
8.倡导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人员之间的直接接触;尽
可能减少大型会议、培训以及人员聚集的活动,人员之间保
持安全距离。
9.改善工作人员宿舍或临时居所的居住环境和卫生设
施。宜按照使用面积不低于4m
2/人的标准进行配置。
10.工作人员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性质、风险等级全程
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
罩,戴一次性手套。
11.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接种新冠
病毒疫苗。对于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
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
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12.提醒人员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
155
臂遮挡口鼻,将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
和咳嗽后应用洗手液(或肥皂)彻底清洗双手。
13.加强人员健康培训,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
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4.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等重点机构还应符合
WS/T69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
南》附录B的要求。
(三)重点人群。
做好健康监测,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生
活规律和充足睡眠,注意咳嗽礼仪,强化自己健康的第一
责任人意识,提升重点人群的健康防护技能。
1.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
咽痛等症状时,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上学。
2.科学佩戴口罩。工作期间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
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
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用手触摸公共区域的门
把手、电梯按键、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接触后及
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4.注意个人卫生。个人生活用品单独使用,不可共用。
5.加强家庭、宿舍和工作区域等通风换气和清洁消
毒,物品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6.注意厕所卫生,冲水时需关闭坐便器的马桶盖。定期
向地漏、洗手盆和厨房水槽中加水,每次加水350 ml或打开
156
水龙头放水8~10秒。
7.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
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注意纸巾不要乱丢。
8.外出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员密集、通风
不良的场所,尽量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患
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
9.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
的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0.保持正常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
均衡营养。
三、出现本土疫情后的防控要求
一旦所在县(区)发生本土疫情,根据流行病学调查
结果、疫情形势及扩散风险进行综合研判,重点场所、重
点机构和重点人群应严格配合执行当地疫情应急处置要
求,同时根据防控需要可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重点场所。
1.严格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
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有出现可疑症状,
须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2.严格控制进入场所人员数量,可按照正常客流量50%
的标准控制人流密度。办公场所应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
散就坐,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分散办公等措施。
3.严格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的体温、健康码
和核酸检测结果进行查验,无异常者方可进入。
157
4.商场和超市、银行、农贸(集贸)市场等营业场所
可缩短营业时间,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
5.疫情防控和民生相关的保供场所按照属地政府要求
加强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加密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
6.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等措
施,严格做好清洁消毒。
7.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如棋牌室、剧本杀、无
外窗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办公室和客房,处于地下室的商场、
超市、食堂、健身房,封闭游船、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
所和商品展销场所等应暂停营业或举办。
8.增加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小型密闭公共空间的通风
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每日对公共卫生间至少进行两次全
面清洁消毒,火车站、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周边的公共卫
生间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可按照每4~6小时清洁消毒
一次。
9.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
者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
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重点机构。
1.严格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
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有出现可疑症状,
须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2.严格对进入机构的工作人员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
158
测结果进行查验,无异常者方可进入。
3.医疗机构应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预检分诊,通
过预约等方式控制就诊人数,住院区实行封闭管理。
4.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和监管场所
应实行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5.高等学校应采取封闭管理,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的
审批管理,非必要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限制堂食,加
强教室和宿舍的通风,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中小学校和
托幼机构可停止线下授课。
6.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宜采取错时上下班、
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
7.增加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小型密闭公共空间的通风
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每日对公共卫生间至少进行两次全
面清洁消毒。
8.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
者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机构进行终末消毒。
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
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重点人群。
1.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
等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上课。
2.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规范佩戴口罩,避免
参加聚会、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
159
3.抵抗力较差、患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减少外出,不
去人员密集尤其是通风不良的场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2022 年 6 月 27 日印发
校对:王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