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禅心—佛教及铜炉艺术精粹

发布时间:2022-11-21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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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水禅心—佛教及铜炉艺术精粹

659 明 代 大 明 口徑10釐米 筒宣 重1883克 式德 銅 炉年 制 款 Ming Dynasty CYLINDER-STYLE FURNACE MADE DURING XUANDE REIGN OF MING DYNASTY RMB: 800,000-1,000,000 筒式炉,也称法筒炉。此炉周身光素,较常见者略阔。唇口平,稍向 内延展,微厚于器壁。筒壁竖直,厚薄匀称,近底处微微内倾,与 圆弧底相接,并顺势出三垂露足。起伏之妙,有如风吹水面,微波泛 起,柔和自然。内膛修整细致,隐隐可见弦纹痕迹,器沉压手,通身 栗壳色。底铸“大明宣德年制”六字款,结体有度,为明代标准“馆阁 体”(即沈度体),字形规范,刚柔并济,奏刀沉稳,线条精准,款 底平润,刻痕自然,刀线奇精,峭而不利,真刻款中精工也。 明代铜炉铸造之风始于明宣德皇帝,不仅造型尽取五大名窑形制,所 用铜材亦是精益求情,还不惜从异邦进口铜材铸炉,并加入金银等多 种贵重金属,复经多次提炼,方制成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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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水禅心—佛教及铜炉艺术精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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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 明 代 大 明 口徑10釐米 筒宣 重1883克 式德 銅 炉年 制 款 Ming Dynasty CYLINDER-STYLE FURNACE MADE DURING XUANDE REIGN OF MING DYNASTY RMB: 800,000-1,000,000 筒式炉,也称法筒炉。此炉周身光素,较常见者略阔。唇口平,稍向 内延展,微厚于器壁。筒壁竖直,厚薄匀称,近底处微微内倾,与 圆弧底相接,并顺势出三垂露足。起伏之妙,有如风吹水面,微波泛 起,柔和自然。内膛修整细致,隐隐可见弦纹痕迹,器沉压手,通身 栗壳色。底铸“大明宣德年制”六字款,结体有度,为明代标准“馆阁 体”(即沈度体),字形规范,刚柔并济,奏刀沉稳,线条精准,款 底平润,刻痕自然,刀线奇精,峭而不利,真刻款中精工也。 明代铜炉铸造之风始于明宣德皇帝,不仅造型尽取五大名窑形制,所 用铜材亦是精益求情,还不惜从异邦进口铜材铸炉,并加入金银等多 种贵重金属,复经多次提炼,方制成器,遂风靡至今而为断绝。以致 清代数百年此风尤甚。器形虽有多变,但冶铜之艺却难及明宣之器。 清初制炉因袭前制,工艺造型均深得明炉风韵。此炉虽为素器,但炉 体熔铸规整,高矮合度,其圆润饱满的器口与挺拔的线条形成直与 圆、刚与柔的鲜明对比,整个造型端庄沉稳,丰而不腴,观之令人赏 心悦目,且扣之其音清脆绵长,上手颇具分量,足见铜材至精至纯。 其通体古锈斑驳,气韵拙古沧桑,包浆含蓄而冷静,当为明末清初铸 炉良工精制。可赏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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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北京 宫 燃佛清 廷 灯 乾隆 高16.3釐米 合金铜 Emperor Qianlong Period of Qing Dynasty DIPAMKARA BUDDHA RMB: 200,000-300,000 燃灯佛为释迦牟尼佛之前的佛,因其出生时身边一切光明如灯,故称 为燃灯佛,或称为锭光佛。传说释迦牟尼过去世曾以五茎莲花供养燃 灯佛,而被预言,将在九十一劫后的贤劫成佛。尊像面相饱满方正, 五官刻画清晰,棱角分明,双目微闭,大耳垂肩,温和端详。头饰螺 发,排列规整,肉髻圆隆高凸,顶饰摩尼宝珠。造型端庄大方,比例 结构精准,身披佛衣,衣质厚重写实,衣纹层迭有致,衣沿錾刻细密 的花纹。双手于胸前施转法轮印,双腿结跏趺坐于莲花宝座之上。莲 花底座莲瓣分布紧密,每颗皆浑圆饱满,表现出极佳的工艺水准,封 底采用剁口法,都表现了清宫内务府造办处造像的基本特色。莲花座 正面上缘饰有三道联珠纹,中间铸有“大清乾隆年制”楷书阳文款识, 是一尊标准的清乾隆宫造办处所铸造像。 六品佛楼是从乾隆二十二年至四十七年间(1758-1783年),清宫 先后修建和装修的一处独特的佛堂,分别在承德避暑山庄和外八庙、 圆明园和紫禁城内,达8处之多。每层楼上供小佛佛像,下层供佛殿 和唐卡。每座六品佛楼共七间,除中间一间上下供佛与宗喀巴大师像 外,其余六间分别代表般若品、无上阳体根本品、无上阴体根本品、 瑜伽根本品、德行根本品、功行根本品,以契合藏传佛教黄教所主张 的显密兼修、依次而行,由浅入深的思想。通常六品佛楼楼上每间供 小型黄铜造像122尊,六间共供732尊,而且每尊前有尊名,后有品 间,是研究藏传佛教尊神图像最重要的资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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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雙元 耳始 銅 元 清 賞 年 代 瓶款 高37.6釐米 銅 Qing Dynasty TWO-EAR COPPER VASE MADE DURING THE FIRST YEAR OF YUANSHI REIGNING PERIOD RMB: 25,000-30,000 該器以精銅為料,鑄造精良,打磨光潤。瓶敞口,溜肩,環耳,鼓 腹,圈足。環耳做螭龍銜耳,聯套活環。器頸部飾蕉葉紋,內填回 紋。器身飾變體回紋和蕉葉紋一周與圈足回紋相映成趣。整器材質精 良,紋飾精細,線條流暢,體現出莊重華美之氣。乾隆帝對宮廷所需 器物的製作不惜工本,精益求精,在位其間要求御作坊製作各式新穎 器物,以供陳設、佛堂供奉、太廟郊壇等使用。此瓶在器口出落四字 篆書款“元始元年”,別出心裁。銅瓶從造型到紋飾均極力追慕上古遺 風,這不僅是乾隆朝國力鼎盛的表現,也是政治、文風在藝術上的體 現。乾隆時期的鑄銅工藝繁復纖細、毫髮必現,所鑄器物精緻而細 膩,本品即是其時的代表作之一,為重要陳設禮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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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坐銅 風中 龍 格原 明 代 高26釐米 銅 Ming Dynasty BRONZE-MADE SITTING DRAGON RMB: 2,000,000-3,000,000 銅坐龍是金代早中期皇室的御用器物。龍取坐姿,兩 前肢匍匐,與左後肢間有騰雲相連(已斷)尾部翹起 外卷,前肢長鬣突出於肩部之上,與頭上卷鬣及後揚 的長鬣相映。龍首微揚,張口吟嘯,亦動亦靜,威武 雄姿,浩氣凜然.據《金史·輿服志》載,金世宗完顏 雍在大定六年(1166年)重新審定皇帝所乘坐的車, 規定將本朝以前所用之金輅(皇帝乘坐的大型豪華車 輛)軾上坐龍改為鳳,表明銅坐龍實物曾用於皇室御 用專車座前扶手的橫木上。又據記載,大輦頂輪上有 銀蓮花、坐龍。可見,此類銅坐龍還曾被用在馬車的 頂輪上。可以認定,銅坐龍應該為金代皇室御用馬車 上的裝飾物。它集龍、麒麟、獅、犬形象和特點於一 身,設計構想及雕塑水平高超。中華文化源遠流長, 金代銅坐龍的身上凝聚了中華民族幾千年龍文化的精 華。無論從考古還是從藝術的角度,這尊銅坐龍造型 和紋飾的研究探討,可以使我們得到許多有益的啓 示,只有將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巧妙結合,才可能創 作出具有中華文化魅力的藝術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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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 清大 乾 佛 隆 清 24×16×12.5釐米 手 年 乾 重4250克 香 制 隆 銅 炉 款 Emperor Qianlong period of Qing Dynasty BUDDHA’S-HAND INCENSE FURNACE MADE DURING THE QIANLONG REIGN OF QING DYNASTY RMB: 300,000-400,000 参阅:青岛博物馆馆藏明九指形铜佛手炉。(圖1) 佛手香爐,精銅而制,九指彎曲上伸,手心為槽,舒展的樹枝支撐爐 體,向腕處有蒂,葉子與含苞未放的花蕾附於其外。枝梗與果實的 連結,局部以鏤空技法處理,增添佛手柑的輕靈意象。此間,果實飽 滿,枝葉翻卷有致,形象靈活,恰與尾部尖如人指的飛動造型相得益 彰。香爐的造型擷取自然界的植物佛手瓜,而其優美的造型猶如一隻 婀娜的佛手,似在拈花。佛手根部鑲嵌一枝幹四處蔓延,使得大佛手 上又滿掛小佛手瓜,枝幹迂迴,樹葉翻轉,皆栩栩如生。底落“大清 乾隆年制”六字篆書款,官氣十足。佛手為長壽之物,與“福”諧音, 常與石榴、桃組成“三多圖”,即“多福、多子、多壽”吉祥圖案,在宮 廷中被廣泛運用。而清代取其狀如人手的藝術形象,每以長手寓意長 壽之意,亦是清代案頭陳設中的討喜清玩。 (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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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 形狮 铜 熏 明 代 34.5×37.5×19釐米 铜 Ming Dynasty LION-SHAPED COPPER INCENSE BURNER RMB: 200,000-250,000 参阅:2013年安徽广德工会巷宋代窖藏出土狮形铜薰。(圖1、圖2) 宋代丁謂所著《天香傳》說,香的歷史可追溯到上古時期,用來供奉神明,亦可 達到除穢清潔的目的。史前紅山文化的之字紋灰陶熏爐、龍山文化的蒙古包形 灰陶熏爐、良渚文化的竹節紋灰陶熏爐,給先人的傳說做了很好的注腳。隨著生 產力和社會生活的發展,人類文明程度的提高,人們對生活環境質量有了更高 追求,用香成了人們社會交往禮儀中的重要元素,對熏爐的審美功能也更重視 了。特別是在唐代,佛教興盛,對香文化是一個重要的推動。佛家的教理經書對 香大加推崇,幾乎在所有的佛事活動中都要用香。唐代皇帝大多信佛,皇室參加 佛事活動甚為頻繁,其用香量之大就更是可想而知了。及至宋代,香文化也從皇 宮內院、文人士大夫階層擴展到普通百姓,遍及於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並且出 現了《洪氏香譜》等一批關於香的專著。而宋代一些官宦士大夫家比較流行的是 鴨形和獅形的銅熏爐,稱為「香鴨」和「金猊」。宋代獨特的文化特色使香爐成 為當時代表新文化的典型器物,所以具有很高的藝術和收藏價值。而此件獅熏 就是一件堪為代表的佳作。香爐造型為一頭張牙舞爪的雄獅,做吼叫欲撲狀, 神態極為威猛。器身中空,獅首為蓋,微昂頭,口中有舌,右前肢上揚,長尾拖 地。造型與2013年安徽廣德工會巷宋代窖藏出土的獅形銅薰如出一轍(圖1)。 佛家說法,獅子吼叫聲音可震動世界,群獸懾伏。《傳燈錄》曰:「釋迦牟尼 出生時,一手指天,一手指地,作獅子吼雲:‘天上天下,唯我獨尊’。」《楞嚴 經》:「我於佛前,助佛轉輪,因獅子吼,成阿羅漢。」故在佛家寺院中常見雄 獅雕像威風凜凜作護法狀。獅子是百獸之王,在佛教的許多經論中,都用獅子來 比喻佛陀的無畏與偉大。《大智度論》記載,獅子在四足獸中,獨步無畏,能降 伏一切;佛陀也如是,在九十六種外道中,一切降伏無畏,所以稱為人獅子。 此外,由於釋尊為人中之王,於三界中得無畏自在,如萬獸中的獅子王,所以稱 為「釋獅子」。《略出經》中說:「於菩提樹下,獲得最勝無相一切智,勇猛 釋師(獅)子。」 可以說此件獅形熏濃縮著佛教獅文化的形象譬喻,是承載著 宋代熏爐香具文化的代表之作,甚至可以稱為登峰造極之作,兼具著重要的藝 術、學術及歷史價值。 (圖1、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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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 茶杯 和 盞 風中 托 格原 一 明 對 代 盏托口徑9.8釐米 茶杯口徑8釐米 总重206克 金 Ming Dynasty A PAIR OF TEACUP AND CUP HOLDER RMB: 100,000-120,000 金器製作歷史悠久,自漢唐一直延續至明清。從故宮 保存得金銀器中,常見紋飾繁盛,光素者少見,此對 金碗就是素無裝飾,僅碗內飾一朵祥雲,簡約大方, 敞口,深弧腹你,平底。形制圓潤飽滿,器型簡素空 靈。且原配盞托,尤為難得,雖以貴金屬為質,整體 簡單素雅,推測為禮佛禮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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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 北 京 佛 宮 塔 廷 清 乾 高30.8釐米 隆 銅鎏金嵌寶石 Emperor Qianlong period of Qing Dynasty BUDDHA TOWER RMB:400,000-500,000 “塔”,也叫“浮屠”,俗稱“寶塔”,起源於印度,因為是 用來收藏舍利和經卷等的佛教建築,故也叫舍利塔,為 中國五千年文明史的載體之一,被佛教界人士尊為佛 塔。禮拜舍利寶塔是人們表達對諸佛皈依和感恩的方 式。其為專門存放舍利的法物,據載,凡得道者死後火 化即可出舍利子,是佛教當中的聖物。按藏傳佛教認 為,塔的各部分分別代表地、水、火、空、風五大要 素,即日、月部代表空,傘蓋部代表風,相輪(十三 天)部代表火,腹體部分代表水,台座部分代表地。意 思是說,土依金,金依水,水依風,風依空,而空知所 依,也就是所謂“四大皆空”,五大要素相依相生,蘊含 宇宙之奧秘。此塔為藏式覆鉢式塔,亦為如來八善逝塔 中的“天降塔”造型,其含義是紀念釋迦牟尼佛到三十三 天報母恩而說法,後回到人間而建立。由塔剎,塔瓶和 塔基三部分構成,整體造型修長,雕飾精美、富麗堂 皇,塔遍身金漆,金光悅目,色彩斑斕。塔剎為日盤、 月盤,下接寶傘蓋,代表佛教中最理想的天界。塔頸相 輪的十三天細瘦,下豐上斂,共十三級,象徵佛教十三 重天,頂托日月同輝,嵌有寶石,精美異常。兩條纏枝 紋組成的飄帶由地盤起順塔頸蜿蜒而下,構成塔耳。塔 頸被一圈蓮瓣托起,蓮瓣排列規整,大氣舒展,樣式具 同時期清代宮廷風格特徵。覆鉢狀塔身正中開眼光門, 門上飾火焰紋,門內可奉置佛陀。覆鉢塔身周邊陰刻各 類佛教聖物,特別是塔基最下層的金剛杵圖案上嵌有松 石,構思精巧。塔身呈階梯狀向上收縮,四面雕飾樓 梯,代表釋迦牟尼佛至天界回歸人間的天梯。此形制也 是區別此塔與其餘八善逝塔的主要特點,整個塔體穩健 的座落於碩大的金剛須彌台之上,須彌台四面壺門正中 高浮雕火焰摩尼寶和護衛佛法的凶猛雄獅,四角雕刻寶 相花;須彌座下方又飾一圈蓮瓣,最下方的塔基裝飾一 周金剛杵紋。整個塔體由下至上呈等腰三角形,力求佛 塔沈穩莊嚴。 此塔形體碩大,材質細密堅實,通體鎏金,工藝精湛, 美輪美奐,其雖為禮佛之法器,卻具有極高的藝術性。 佛塔設計精巧美觀,集華麗、精美、實用諸元素於一 身,無以復加,體現了高超的製作技巧,具有濃厚的清 代宮廷藝術風格,尤為珍貴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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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 般大 涅 西 盤 藏 銅世 16 高53釐米 銅鎏金 塔佛紀 16th Century GREAT NIRVANA BRONZE-MADE BUDDHA PAGODA RMB: 300,000-500,000 2500年釋尊之前塔以各種形式出現,那時的塔是為了紀念領導者, 思想家,故去的偉人而設。佛陀在29歲時出宮,為了尋求生命的意 義在清淨塔處落髮出家。從而塔也成為佛教徒們的修行中離不開的: 佛陀“意”的象徵。教徒們為了紀念和表達偉大佛陀為眾生釋放利他主 義精神的功績,用八種不同樣式的佛塔呈現世間阿育王為了消除自身 罪業為了弘揚佛陀的精神在世界各地造了上萬個大小不等的佛塔。在 佛教里,佛塔就分為多種不同。 佛塔有底座和十三層法輪,頂上有日月莊嚴,上下整體跟其他樣式的 佛塔喻義相近。蓮花底座代表如實無誤察知法相之慧和機察之處一心 安住的念住。之上的十三層法輪為成佛的十三金剛地,被四無畏的寶 座而獻上,十三層為:1、歡喜地。2、離垢地。3、發當地。4、焰 慧地。5、極難勝地。6、現前地。7、遠行地。8、不動地。9、善慧 地。10、法雲地。11、無喻地。12、智地。13、金剛地。之上有雨傘 和日月,摩尼寶及飄帶,不同喻示佛陀的次第知識,雨傘喻示三身的 功德,日月為智慧和慈悲。摩尼寶為如來之身,飄帶喻示佛法聞名虛 空。 此塔頂部挺拔蓮花寶頂,下方為日月和飄帶,飽滿的花苞上花瓣層 層,宛若待放。下方華蓋為實心,裝飾非常簡潔。十三級相輪細長, 間距較13世紀以後的噶當塔更大更寬。覆鉢式塔身,飾兩條連珠金剛 圈,相較晚期的佛塔更粗壯。圓形的塔座,底部蓮瓣寬厚飽滿,雙層 蓮瓣相互交錯排列環繞一周,並伴有一周飽滿規矩的連珠紋飾加以陪 襯,極為彰顯華貴氣度和美感,十分精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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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 清 高37釐米 乾 瓷器 粉 隆 彩 描 佛金 塔纏 枝 蓮 紋 Emperor Qianlong period of Qing Dynasty LOTUS STRIPES PAGODA OF FAMILLE ROSE DECORATED GOLDEN TWINING BRANCHES RMB: 700,000-800,000 參閱:台北故宮博物院收藏佛教珍品——清代琺瑯彩瓷藏式佛塔(十座)。(圖1) 来源:美国东都已故金融投资家JamesWhite先生旧藏(圖2)、(圖3)、(圖4) 滿清皇室篤信藏傳佛教,尤以康雍乾三朝為最,至乾隆時期藏傳佛教對清宮的影響達到頂峰極致, 乾隆帝更是從個人行為和國家行為兩方面去實踐著他的崇佛信念,其自命為“佛心天子”,一生六度 朝禮五台山,前後歷時數十載完成漢文、滿文大藏經的雕印工作,是為乾隆朝崇佛的空前絕後之壯 舉。乾隆時期宮中遍設佛殿,紫禁城中先後修建了中正殿,雨花閎寶相樓、吉雲樓、梵華樓、佛日 樓等三十多處藏傳佛教殿堂,連皇家御苑中也梵剎林立。因此,各式法器日需甚多,除了傳統藏地 金銅材質以外,由江西景德鎮御窯廠奉旨燒造的瓷質藏傳佛教珍寶,頗具特色,工藝精湛,令人歎 止,數量眾多,極一時之盛,開一代未有之奇。 此式彩繪藏式佛塔為乾隆瓷質法器之精絕代表,唯獨乾隆朝有之,目前公私機構典藏數量不過二十 例,完美無損者寥寥無幾,所見造型、紋飾相同,唯色地變化多端,見有黃彩地、松綠地、淺綠 地、白地、霽藍描金、胭脂紅地等近十種。 本品為藏傳佛教的佛塔樣式,由須彌座式塔基、覆鉥式塔身和十三無相輪塔剎三大部分組成。通身 塔剎下豐上斂共十三級,寓意佛教十三重天,紋飾自上而下緊湊繁密,分繪卷草紋及纏枝寶相花, 皆具吉祥寓意,展示高超的御瓷品質;肩部繪藏傳佛教特有的神獸紋和瓔珞花卉紋,梵語具有“莊 嚴與榮耀”的涵義;腹部主體紋樣以纏枝寳相花裝飾;須彌座面主體裝飾粉彩勾蓮紋,肩部、陘部 及座子的台階處飾卷草紋、仰蓮瓣紋、覆蓮瓣紋、回紋、圓珠紋和花卉裝飾帶;賁門佛寵口沿描金 並外飾蔓草紋一周。繪畫工致殊常,彩料精姸,絢麗輝煌,彰顯岀莊重華麗之皇家氣質。 此類御窯佛教法器俱不落年款,以示帝王對佛祖的崇敬之意,乾隆皇帝曾下旨藏草瓶等法器“俱不 要款”可為佐證。藏傳佛教的佛塔見有菩提塔、聚蓮塔、尊聖塔、多門吉祥塔、天降塔、和結塔、 神鞭塔、涅盤塔等八種類型,是為紀念佛祖一生從誕生到涅盤的八個重大事件。參照北京故宮博物 院的收藏記載而言,這些藏傳佛教供器,原本多放置乾清宮中的慈甯宮、養心殿、雨花閣、中正 殿,亦有供奉於承德避暑山莊和瀋陽盛京故宮。今北京故宮梵華樓內仍保存著同類的掐絲琺瑯佛 塔,製作於乾隆三十九年,尺幅巨大,可瞻當年之雄偉壯觀。 (圖1) (圖2) (圖3) (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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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录预定及发送代理 台湾 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寒舍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 199 号 1901 室 恒利国际大厦 200041 台北市忠孝东路一段 12 号 B1 电话:+8621-61368522 电话:+886-2-23927622 传真:+8621-61375327 传真:+886-2-23927672 E-mail:shanghai@council.com.cn 半耕庐书屋 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台北市安和路一段 102 巷 19 号 1 楼 北京市朝阳区建华南路 6 号院 1 号楼建国门壹中心 4 层 电话:+886-2-27556862 电话:+8610-84400975/76 传真:+886-2-27556855 传真:+8610-84400978 E-mail:council@council.com.cn 香港 北京匡时国际拍卖(香港)有限公司 永宝斋 香港上环皇后大道中 237 号太兴中心 1 座 12 楼 香港荷里活道 76—78 号地下 电话:+852-28542038 电话:+852-25488702 传真:+852-28542036 传真:+852-25598568 E-mail:council3@biznetvigator.com E-mail:chaks@netvigator.com 台北代表处 洁思园画廊有限公司 香港皇後大道中 208 号胜基中心地下 A 铺 10650 台北市大安区丽水街 9 号 4 楼 电话:+852-25441027 4F., No.9, Lishui St., Da’an Dist., Taipei City 10650. Taiwan(R.O.C) 传真:+852-28507550 电话:+02-23928383 E-mail:counciltw@council.com.cn 日本 北美代表处 艺友斋 515 East 72st New York NY10021 日本国东京都北区田端 3-19-22 电话:001-917-723-3768 / 011-86-13910303566 电话:+813-38288918 E-mail: councilwendyusa@gmail.com 传真:+813-38288918 日本代表处 现代中国艺术中心 〒 103-0014 东京都中央区日本桥蛎殻町 1-27-8 アトラス 地址 : 日本大阪市北区西天滿 2-3-20 日本桥水天宫ビル 1 阶 电话:81-6-6365-5554 电话:+03-66617918  传真:81-6-6365-5404 传真:+03-66617908 E-mail: info@japan-counc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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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 第一章 总则 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品之日解除。若拍卖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取走拍卖品,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 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委托人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仍未取走拍卖品的,则本公 第一条:规则制定 司有权以本公司认为合理的方式和条件处置该拍卖品,处置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费用后,若有余款, 本规则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由委托人自行取回。 第二条:释义 除非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竞买人的代理人,否则每位竞 本规则各条款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买人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如果本公司有证据推定某竞买人是在以其他方式代理他人或与他人合作进行竞买,则该 (一)“ 本公司”系指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与其所代理的人或与其合作的人均视为共同竞买人。拍卖成交后共同承担付款、领取拍品、支付违约金、赔 (二)“ 本公司住所地”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199 号恒利国际大厦1901 室 200041; 偿损失等连带责任。 (三)“ 竞买人”系指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登记并办理了必要手 第十二条:拍卖中止 续,参加竞买拍卖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对拍卖品的买卖条件或对竞买人的资格所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公司有权在拍卖日前的任何时间中止拍卖品的拍卖活动: 规定的条件或资格。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竞买人包括竞买人的代理人; (一)本公司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的; (四)“ 买受人”系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品的竞买人; (二)第三人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且能够提供本公司认可的异议所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照本公 (五)“ 委托人”系指委托本公司拍卖本规则规定范围内拍卖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 司要求交付担保金,同时书面表示愿意对中止拍卖活动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全部损失承担相应责任的; 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 (三)对委托人所作的说明或对本规则第八条所述委托人保证的准确性持有异议的; (六)“ 拍卖品”系指委托人交予本公司拍卖的物品,尤其指任何图录内编有任何编号而加以说明的物品; (四)有证据表明委托人已经违反或将要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的; (七)“ 拍卖日”系指在某次拍卖活动中,本公司通告公布的正式开始进行拍卖交易之日。若公布的开始日期与开始拍 (五)存在任何其他合理原因的。 卖活动实际日期不一致,则以拍卖活动实际开始之日为准; 第十三条:委托人撤回拍卖品 (八)“ 拍卖成交日”系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任何拍卖品 委托人在拍卖日前任何时间,均可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撤回其拍卖品。但撤回拍卖品时,若该拍卖品已列入图 达成交易的日期; 录或其他宣传品己开始印刷,则应支付相当于该拍卖品保留价百分之二十的款项及其他各项费用。如图录或任何其 (九)“ 落槌价”系指拍卖师落槌决定将拍卖品售予买受人的价格; 他宣传品尚未印刷,也需支付相当于该拍卖品保留价百分之十的款项及其他各项费用。因委托人撤回拍卖品而引起 (十)“ 出售收益”系指支付委托人的款项净额,该净额为落槌价减去按比率计算的佣金、各项费用及委托人应支付本 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公司的其他款项后的余额; 第十四条:自动受保 (十一)“ 购买价款”系指买受人因购买拍卖品而应支付的包括落槌价和全部佣金。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以 除委托人另有书面指示外,在委托人与本公司订立委托拍卖合同并将拍卖品交付本公司后,所有拍卖品将自动受保 及因买受人不履行义务而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在内的总和; 于本公司的保险,保险金额以本公司与委托人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保留价为准(无保留价的,以该拍卖品约定的 (十二)“ 各项费用”系指本公司对拍卖品进行保险、制作拍卖品图录及其他形式的宣传品、包装、运输、存储等所收 保险金额为准;调整拍卖保留价的,以该拍卖品原保留价为准)。此保险金额只适用于保险和索赔,并非本公司对该 取的费用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则规定而收取的其他费用; 拍卖品价值的保证或担保,也不意味着该拍卖品由本公司拍卖,即可售得相同于该保险金额之款项。 (十三)“ 保留价”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本公司协商后书面确定的拍卖品最低售价;(十四)“ 参考价”指在拍卖品图录 第十五条:保险费 或其他介绍说明文字之后标明的拍卖估计售价,并非确定或实际售价,不具有法律效力; 除非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委托人应按照如下规则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 (十五)“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机构制定并不时修正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一)拍卖品成交的,委托人应支付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二)拍卖品未成交的,委托人也应支付相当于保留价(无保留价的按拍卖品的约定保险金额)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进行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 第十六条:保险期间 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均应遵守本规则。 如果拍卖品拍卖成交,保险期限至拍卖成交日起第七日(含成交日)终止或买受人领取拍卖品之日终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 凡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竞买人,无论是自己亲自出席或者由代理人出席竞投,无论是以在拍卖活动中举牌竞 准)。如果拍卖品拍卖未能成交,则保险期限至本公司发出领回拍卖品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含通知发出之日)届满为止。 投,还是以书面、电话或任何其他方式竞投,均被视为完全接受本规则。 第十七条:委托人安排保险 凡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各方之间发生的各种争议,均应按照本规则的约定予以解决。 如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卖品,则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同时,委托人还应随时承担以下责 第四条: 瑕疵担保 任(除非法院或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 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且不会对拍品进行全面尽职审查。竞买人知悉此事,竞买人或其 (一)对其他任何权利人就拍卖品的毁损、灭失向本公司提出的索赔或诉讼做出赔偿; 代理人应当亲自审看拍卖品原物,并对自己所竞投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赔偿本公司及/或任何他方因任何原因造成拍卖品毁损、灭失等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所有拍卖品均以拍卖当时的状态出售。任何竞买人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参与竞投的行为,应被视为该竞买人对其 (三)将本条所述的赔偿规定通知该拍卖品的任何承保人。 准备竞投的拍卖品的真伪及/ 或品质等情况已经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评估,对该拍卖品的现状和价值感到满意。竞买人参与 第十八条:保险免责 竞投的行为表明其愿意承担因此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并已经放弃对该拍卖品的真伪及/或品质提出异议的权利。 (一)因自然磨损、固有瑕疵、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 第五条: 特别提示 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湿度或温度转变或其他渐变原因以及因地震、海啸、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 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本公司一般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 动、政变、罢工、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及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对拍卖品造成的任何毁损、灭失,以及由于任何原因 定的方式确认时,即表明委托人与该竞买人之间关于拍卖品的买卖合同关系已合法生效,该竞买人即成为该拍卖品的买 造成的图书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受人。本公司、委托人及买受人须承认拍卖品已被售出且成交的事实,各方均应享有法律及本规则约定的权利及承担法 (二)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 律及本规则约定的义务。 (三)因任何情形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凡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对自己参加本公司拍卖 第十九条:保险赔偿 活动的行为负责。竞买人务请细阅本规则,如因未细阅本规则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凡属因本公司为拍卖品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或灾害所导致的拍卖品毁损、灭失,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保险的法律和规定处理。本公司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获得保险赔偿后,将保险赔款扣除本公司费用(佣金除外)的 第二章 关於委托人 余款支付给委托人。 第二十条:竞投禁止 第六条:委托程序 委托人不得竞投自己委托本公司拍卖的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投。若违反本条规定,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相应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 之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一)委托人若为自然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护照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与本公司 第二十一条:佣金及费用 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授权本公司按落槌价之百分之十扣除佣金并同时扣除其他各项费用,且认可 (二)委托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 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买受人收取酬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第二十二条:未成交手续费 (三)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时,即自动授权本公司对该物品进行展览、展示、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 如某拍卖品的竞投价低于保留价而未能成交,则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向其收取该拍卖品保留价的百分之三手续费及其 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宣传品。 他各项费用。 第七条: 委托人之代理人 第二十三条:出售收益支付 委托人之代理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物品的,应向本公司出具相关委托证明文件。包括: 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日后以人民 (一)若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护照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币的货币形式将出售收益扣除本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税费后支付委托人。 (二)委托人之代理人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持有有效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合法的授权委托 第二十四条:延迟付款 证明文件; 如本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将在实际收到买受人 (三)经合法程序做出的授权委托书。 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但该时限亦应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日后)将出售收益扣除本规则第 本公司有权对上述委托事项以本公司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核查。 二十五条规定的税费后支付委托人。 第八条: 委托人之保证 第二十五条:税项 委托人就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拍卖品不可撤销地向本公司及买受人保证如下: 如委托人所得的出售收益应向政府纳税,则由拍卖人按照政府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委托人应缴纳之税费。 (一)其对该拍卖品拥有完整且绝对的所有权或享有处分权,对该拍卖品的拍卖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亦 第二十六条:协助收取拖欠款项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内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除有权按照本规则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向买受 (二)其已尽其所知,就该拍卖品的来源和瑕疵向本公司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 人追索其应付的酬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外,并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在本公司认为实际可行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措 (三)如果其违反上述保证,造成拍卖品的实际所有权人或声称拥有权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诉讼,致使本公司 施,协助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拖欠的款项,但本公司不代表委托人向买受人提起诉讼。 或买受人蒙受损失时,则委托人应负责赔偿本公司及/或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因买受人未能支付购买价款而向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 和支出。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之最终权决定 第九条: 保留价 本公司有权接受委托人授权(由委托人支付费用)并视具体情况决定下列事项: 除本公司与委托人约定无保留价的拍卖品外,所有拍卖品均设有保留价。保留价由本公司与委托人通过协商书面确 (一)同意购买价款以特殊付款条件支付; 定。保留价数目一经双方确定,其更改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经委托方授权之拍卖标的流标之后,拍卖方有权以其保 (二)搬移、贮存及投保已出售的拍卖品; 留价在该次拍卖会后出售,委托方须向拍卖方支付佣金。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某一拍卖品在本公司举办的拍会 (三)根据本规则有关条款,解决买受人提出的索赔或委托人提出的索赔; 中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而承担任何责任。 (四)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收取买受人拖欠委托人的款项。 第十条: 拍卖前本公司的决定权 第二十八条:拍卖品未能成交 本公司对下列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如拍卖品未能成交,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拍品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并向 (一)通过拍卖品图录及/或新闻媒体及/或其他载体对任何拍卖品做任何内容说明及/或评价; 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品之日解除。若 (二)是否应征询任何专家意见; 在上述期限,委托人仍未取走拍卖品的,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 (三)拍卖品在图录中插图的先后顺序、位置、版面大小等安排以及收费标准;拍卖品的展览/展示方式;拍卖品在展 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內,委托人仍未取走拍卖品,本公司有权以公开拍卖或其他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 览/展示过程中的各项安排及锁应支付费用的标准; 件出售该拍卖品,并有权从出售收益中扣除第一次拍卖中委托人应支付的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及再次拍卖 (四)除非另有约定,本公司对某拍卖品是否适合本公司拍卖,以及拍卖日期、拍卖地点、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等事 该拍卖品的所有费用后,若有余款,则余款由委托人自行领取。 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第二十九条:风险承担 第十一条:未上拍拍卖品 委托人应对其超过本规则规定未能取回其拍卖品而在该期限后所发生之一切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 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且将拍卖品交付本公司后,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公司认为拍卖品不适合由本公司拍 于向本公司支付按委托拍卖合同约定之拍卖底价的每日万分之三的逾期保管费。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协助退回其拍 卖的,则委托人应自本公司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取回该拍卖品( 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负),本公司与委托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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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品,退回的风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除非特别指明并负担保险费外,在运输中一般不予投保。 该币种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所产生的所有银行手续费、佣金或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十一条:所有权转移 第三章 关於竞买人和买受人 买受人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后,即可获得拍卖品的所有权。 第五十二条:风险转移 第三十条:拍卖品图录 竞投成功后,拍卖品的风险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发生后(以较早发生日期为准)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为便于竞买人及委托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本公司制作拍卖品图录,以文字及/或图片的形式,对拍卖品之状况 (一)买受人领取所购拍卖品; 进行简要陈述。拍卖品图录中的文字及/或图片、参考价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均可于拍卖前修订,但仅供竞 (二)买受人向本公司支付有关拍卖品的全部购买价款; 买人参考,并不构成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实性、价值、色调、质地、有无缺陷等所作的担保。 (三)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届满。 第三十一条:图录之不确定性 第五十三条:领取拍卖品 因印刷或摄影等技术原因造成拍卖品在图录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图标,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中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内领取所购买的拍卖品。若买受人未能在此期限内领取拍卖品,则因逾期造成 等与原物存在误差者,以原物为准。 对该拍卖品的搬运、储存及保险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卖品负责,即使该拍卖品仍由本公司或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拍卖品用任何方式(包括证书、图录、幻灯投影、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 其他代理人代为保存,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卖品毁损、灭失,不负任何责任。 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品的任何担保。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上述之介绍及评价中的不准确或遗漏之 第五十四条:包装及搬运 处不承担责任。 本公司工作人员应买受人要求代为包装及处理购买的拍卖品,仅应视为本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的服务,本公司可酌情决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拍卖标的任何说明中引述之出版著录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不提供著录书刊等资料之 定是否提供该项服务,因此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负。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玻璃或框架、 原件或复印件,并保留修订引述说明的权利。 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损坏不负责任。此外,对于本公司向买受人推荐的包装公司及 第三十二条:竞买人之审看责任 装运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本公司亦不承担责任。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或其代理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关拍 第五十五条:拍卖品出境 卖品的实际状况并对自己竞投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郑重建议,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制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本公司将在 亲自审看拟竞投拍卖品之原物,自行判断该拍卖品的真伪及/或品质,而不应依赖本公司拍卖品图录、状态说明以及其他 拍卖品图录中或在拍卖会现场予以说明;允许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买受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之表述做出决定。 规定自行办理出境手续。 第三十三条:竞买人登记 第五十六条:未付款之补救方法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护照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并签署登记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足额付款,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文件;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的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 (一)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缴付购买价款,竞买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以同一竞买号牌同时拍 明文件以及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根据本公司公布的办理竞投号牌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领取 得多件拍品的,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任一拍卖品的购买价款,则全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 竞投号牌,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 接受本公司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或解除买卖合同之要求。同时,还应按照本规则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上述不予退还的竞 竞买号牌是竞买人参与现场竞价的唯一凭证,竞买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将竞买号牌出借他人使用。一旦丢失,应立即以本 买保证金(定金)优先用于赔偿本公司的佣金收入及各项费用损失,剩余部分留存本公司处用于对委托人的损失进行 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办理挂失手续。无论是否接受竞买人的委托,凡持竞买号牌者在拍卖活动中所实施的竞买行为均被视 赔偿;有多个委托人受到损失的,由本公司决定剩余保证金(定金)的分配方式; 为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所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除非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已以本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在 (二)拍卖成交日起(含成交日)七日內,如买受人仍未足额支付购买价款,本公司有权则自拍卖成交日后第八日起 本公司办理了该竞买号牌的挂失手续,并由拍卖师现场宣布该竞买号牌作废。 (1)就买受人未付款部分按照日息万分之三收取利息,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2)就该项拍卖品按照成 第三十四条:竞买保证金 交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收取保管费,若买受人与本公司另有协议者除外; 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投号牌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具体数额由本公司在拍卖日前公布,本公司有权 (三)有权对买受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本公司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买受人迟付或拒付款项造成的利息 减免收取保证金。上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品,则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人 损失、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其他相关费用; 购得拍卖品,则保证金自动转变为支付拍卖品的购买价款的定金,保证金应优先用于清偿竞买人欠付拍卖人的拍卖佣金、 (四)留置本公司向同一买受人拍卖的该件或任何其他拍卖品,以及因任何原因由本公司占有该买受人的任何其他财 逾期付款利息、保管费及拍卖人的其他损失(若有)。当竞买人以同一号牌购得多件拍卖品时,本公司有权决定保证金的 产或财产权利,留置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未能在本公司指定时间内履行其全部 分配方式。 相关义务,则本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分留置物。处分留置物所得不足抵偿买受人应付 若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拍卖无法实际成交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公司全部款项的,本公司有权另行追索;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之选择权 (五)在拍卖成交日起六十日內,若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有权撤销或同意委托人撤销在同 本公司有权酌情拒绝任何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或在拍卖会现场进行拍照、摄像等活动。 一或任何其他拍卖中向同一买受人售出的该件或任何其他拍卖品的交易,并保留追索因撤销该笔或任何其他交易致使 第三十六条:异常情况处理 本公司所蒙受的全部损失的权利; 若拍卖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影响拍卖活动的正常进行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紧急处理,直至暂停拍卖活动。如拍 (六)经征得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按照本规则规定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品。原买受人除应当支付第一 卖现场出现任何争议,本公司有权协调解决。 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酬金/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并承担再次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品所有费用 第三十七条:以当事人身份竞投 外,若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品所得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除非某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竞买人的代理人,否则每位竞买人 第五十七条:延期领取拍卖品之补救方法 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如果本公司有证据表明某竞买人是在以其他方式代理他人或与他人合作进行竞买,则该竞买人与其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时间领取其购得的拍卖品,则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所代理的人或与其合作的人均视为共同竞买人。拍卖成交后共同承担付款、领取拍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连带责任。 (一)将该拍卖品储存在本公司或其他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在买受人如数支付全 第三十八条:委托竞投 部购买价款后,方可领取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 通常情况下,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上 (二)对该拍卖品行使留置权,若买受人延迟领取该拍卖品超过三十日时,本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依照中国法律法规 述委托。竞买人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的,竞买结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之规定处分该拍卖品,以处分所得抵偿本公司垫付的保管费、保险费、搬运费等。 第三十九条:委托手续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应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办理委托手续,向本公司出具书面委托竞投授权书,并应根据本规 第四章 其他 则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同时缴纳保证金。 第四十条:取消委托 第五十八条:保密责任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如需取消委托授权,应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人、竞买人、买 第四十一条:委托竞投之免责 受人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由于代理竞投是本公司为竞买人在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现场参加竞投而提供的一项免费服务,因而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 第五十九条:鉴定权 竞投未成功或代理竞投过程中出现的疏忽、过失或无法代为竞投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本公司认为需要,可以对拍卖品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品的状况不符的,本公司有权 第四十二条:委托在先原则 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委托拍卖合同。 若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竞买人以相同委托价委托本公司竞投同一拍卖品,且竞投成功,则最先将授权委托书发至本公司的竞 第六十条:著作权 买人为该拍卖品的买受人。 本公司有权自行对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的任何物品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并依法享有上 第四十三条:拍卖师的决定权 述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的著作权,有权对其依法加以使用。 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拒绝任何竞投;在出现争议或需要时,有权决定是否将拍卖品重新拍卖。 第六十一条:拍卖无效之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影像显示板及货币兑换显示板 因相关人原因导致拍卖交易无效的,则相关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弥补本公司的全部损失。赔偿标准以该拍卖交易 为方便竞买人,本公司可能于拍卖中使用影像投射或其他形式的显示板,其所示内容仅供参考。本公司对显示板所示之数 有效时本公司可得利益为准。 额、拍卖品编号、拍卖品图片或参考外汇金额可能出现的误差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十二条:免除责任 第四十五条:拍卖成交 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对委托人或买受人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时,该竞买人竞投成功,即表明该竞买人与委托人之 第六十三条:通知 间达成了关于该拍卖品的买卖合同,且买受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单。 竞买人及委托人均应将其固定有效的通讯联络地址和联络方式告知本公司,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本公司。本 第四十六条:拍卖记录 规则中所提及之通知,谨指以信函或传真形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如以邮递方式发出,一旦本公司将通知交付邮递部 本公司进行拍卖时,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 门,则视为本公司已发出该通知,同时应视为收件人已按正常邮递程序收到该通知。如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传真发 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记录上签字。买受人在拍卖结束时,没有在拍卖记录上签 送当日为收件人收到该通知日期。 字,也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在拍卖记录上签字,则视为买受人授权本公司记录员代为在拍卖记录上签字,并完全认可本公司 第六十四条:可分割性 制作的拍卖记录内容真实有效。 如本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七条:酬金及费用 相关各方必须遵守、执行。 竞买人竞投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卖品的买受人。买受人应支付本公司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十五的酬金,同时应支付其他各 本规则若与现行拍卖法及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如果本规则的规定不违反有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该优先适用本规 项费用。买受人承认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则的规定。本规则没有规定的,如果现行法律有规定,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本规则和相关法律均没有规定 第四十八条:付款要求 的,适用国际惯例或国内行业惯例。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内向本公司付清购买价款并领取拍卖标的。若涉及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 第六十五条:争议解决 费用、出境鉴定费等各项费用,买受人需一并支付。本公司保留拒收除买受人以外其他任何第三方付款的权利。 凡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均应向本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等争 如买受人购得多件拍卖标的而未付清全部购买价款,且支付购买价款时并未书面指定支付某件拍卖标的购买价款,则本公 议的准据法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司有权自行决定其购买价款的分配方式。 第六十六条:语言文本 第四十九条:付款时间 本规则以中文写就,英文文本仅供参考。中文文本如与英文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中文文本为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内一次付清购买价款并领取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否则应承 第六十七条:修改权 担违约责任。 本规则的修改权属于本公司,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本规则依法进行修改,并且本规则自修改之日起自动 如果买受人逾期六十日仍未付款并领取拍卖品的,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决定是否将拍卖品退还委托人,并有权 适用修改后的版本。本规则如有修改,本公司将及时依法以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公示,请相关各方自行注意,本 解除因拍卖活动而与买受人之间形成的合同。同时本公司按照拍卖成交价的2%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此外,本公司仍有权 公司有权不予另行单独通知。 依据法律及本规则的规定向买受人追索佣金、逾期付款利息、保管费以及其他损失的责任。 本公司有权通过在拍卖会现场张贴公告或者通过拍卖师在拍卖会上宣布的方式对规则进行修改。 第五十条:支付币种 第六十八条:施行时间 所有价款应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支付,如买受人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支付,应按买受人与本公司约定的汇 本规则于2017年6月21日起施行。 价折算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买受人付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的人民币与该币种的汇价折算。本公司为将买受人所支付之 第六十九条:解释权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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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匡时2022秋季拍卖会 云水禅心—佛教及铜炉艺术精粹 2022年12月8日 星期四 16:30 A厅 拍卖会编号:SH68 声明: 委托人姓名: 竞投牌号: 兹申请并委托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就下列编号拍卖 身份证/护照号码: 品及价格代为竞投,并接受如下条件: 一、若竞投成功,须同时缴纳成交价款及酬金。上海匡时 地址及邮编: 拍卖有限公司对竞投不成功不承担任何责任。 移动电话: 、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对拍卖品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 传真: 固定电话: 疵担保责任。 三、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本着从客户利益出发的原则, 交纳预付金金额: 大写: 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从事竞卖活动,成交价格不得高于 若未成功竞投,请将已交纳预付金返还至以下账户: 表列委托价。 姓名: 四、本图录中所列的有关竞投担保责任,均为不可争议之 条款;委托人须最迟在拍卖日前 十四小时与本公司 开户行: 签订代理竞投委托书并缴纳保证金,否则恕不接受该 委托。 账号: 委托竞投拍品明细表 五、委托人承诺并愿意遵守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拍卖 图录号 规则》之各项条款。 拍卖品名称 出价(人民币元) 请邮寄或传真至: 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199号恒利国际大厦1901室 电话:+8621-61368522 传真:+8621-61375327 邮编:200040 网址:www.council.com.cn 人民币汇款帐号: 开户名称: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上海威海路支行 银行账号:03304700040016634 敬请注意: 委托人签字: 日期: 填写此表格时,须填写所有项目,否则无效。 附: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 的复印 。交纳预付金金额 如果有两人以上(包括两人)出价相同,先委托者优先 以本公司实际收到款项的金额为准。 购得拍卖品。如果委托人以电话方式委托本公司竞投, 请用信件或传真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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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Shanghai Council Auction Co.,Ltd. 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 199 号恒利国际大厦 1901 室 200041 Room 1901, HONI Intrenational Building, No.199 Chengdu Rd(N) China T: +86-21 61368522 F: +86-21 61375327 E: shanghai@council.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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