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区基层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乡镇、街道)

发布时间:2023-2-17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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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基层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乡镇、街道)

181 惠农补贴发放工作业务流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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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基层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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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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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的规

定提交任免职决议;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

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

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

复印件)。

◆变更出资总额的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

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

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合作社(联合社)

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件复印件。

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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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3.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

告。

4.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

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5.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

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6.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

告的报纸样张。

7.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

还应当提交: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

请书》;

⑵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成

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

况的说明、营业执照。

8.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合作社(联合社)

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9.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1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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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条件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

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

会组织,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

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

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

员出资。

三、办理类型

就近办

四、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六、主管部门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746-8360991

第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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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市监所工作人员受理

乡镇(街道)市监所审核、办结

第1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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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新办登记提交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

份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设备工具清单)。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食品经营场所具体方位图及文字说明。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流程图及文

字说明文件。

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6.《永州市市场主体“一业一照”登记承诺书》。(申

请告知承诺制办理时提交)

7.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

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8.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上的地址不一致的,

应当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9.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

的,需提供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说明文件,

第1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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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仓库使用证明。租用仓库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合同和出

租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10.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和饮品制售的,应

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食

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联系方式、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姓名

及联系方式、以及设备清洗消毒维护记录的公示方法等。

11.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和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

产单位或供应商的合作协议(合同),以及生产单位的《食

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资质合法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

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变更仓库地址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仓库地址、面积、

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以及使用证明。仓库地址

名称变化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

5.变更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的,应当提交新的食品经营设

备、工具清单。

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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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变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供与新的食品经

营项目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流程图及文字说

明;经营项目减项的,可不提供。

7.《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二、受理条件

许可,应当先行取得合法主体资格。 2.申请食品经营

许可,应当具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符合《食品经

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要求。 3.申请人应当满足《食

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 11 条规定的申请条件。

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

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部门申请

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

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

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部门报告。

注销: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

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

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三、办理类型

第1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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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办

四、办结时限

6 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六、主管部门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746-8360991

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市监所工作人员受理

乡镇(街道)市监所审核、办结

第1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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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一)小餐饮经营许可新办登记提交材料

1.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小餐饮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说明。

4.包含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

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5.《永州市市场主体“一业一照”登记承诺书》。(申

请告知承诺制办理时提交)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

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小餐饮经营许可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3.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变更后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4.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

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小餐饮经营许可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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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

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二、受理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门店,并与有毒、

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配备有效的

冷藏、洗涤、消毒、油烟排放、防蝇、防尘、防鼠、防虫以

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各

功能区布局合理,能有效防止食品存放、操作过程中产生交

叉污染;(四)具有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或者有符合规

定的消毒措施;(五)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三、办理类型

就近办

四、办结时限

4 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六、主管部门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746-8360991

第1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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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市监所工作人员受理

乡镇(街道)市监所审核、办结

第1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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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核发、

变更、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承包权利人共同申请的,需各方身份证明原件

2、发包方申请的,需提供发包方和申请人双方身份证

3、土地承包方案;土地承包合同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书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条件

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承包方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办理类型

就近办

四、办结时限

申请核发、备案登记办理时限为 28 个工作日。

变更登记办理时限为 20 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六、主管部门

冷水滩区农村经营服务站 咨询电话:0746-8329978

第1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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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区农经站审核、编制农村经营权证登记

簿,报区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土地依法承包后,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

包合同。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将相关资料

报送乡镇(街道)

乡镇(街道)初审、登记造册,提出颁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申请

第1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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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单季(内)

办事指南

一、申报步骤

1、乡镇、村组织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政策。

2、农户到村民小组申报当年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面积。

3、组长核实填写农户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面积情况汇

总表(有农户签名),在组内公众场所公示 5 天,留存公示

影像。

4、村委收集各组的情况表并核实,在村内公众场所公

示 5 天,留存公示影像。

5、乡镇人民政府收集本辖区内的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

情况表、公示影像,汇总核实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

局。公示影像内必须有当地村民代表(非村组干部),并附

村民代表姓名。

二、申报材料

1、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情况统计表(各村到户)

2、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情况统计表(到村汇总表)

3、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情况统计表(全镇到户明细汇总

表)

三、受理条件

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抛荒,地力不降低。

一是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

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

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

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

第165页

161

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二是引导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主动改善地力,鼓励

种植绿肥、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科学施肥

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加强抛荒耕地治理、防止耕地

“非粮化”、制止耕地“非农化,逐步建立起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行力相挂勾的有效机制。

三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

直接补贴到户,具体操作流程由省财政厅另行通知。

四、办理类型

主动办

五、办结时限

按中央、省、市、县级下发正式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

六、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七、主管部门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咨询电话:0746-8219627

第166页

162

办理流程图

村组主动上门逐户填报、农户签名并公示

乡镇(街道)核实并公示

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报财政局(乡财局)打款

第1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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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双季(内)

办事指南

一、申报步骤

1、乡镇、村组织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政策。

2、农户到村民小组申报当年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面积。

3、组长核实填写农户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面积情况汇

总表(有农户签名),在组内公众场所公示 5 天,留存公示

影像。

4、村委收集各组的情况表并核实,在村内公众场所公

示 5 天,留存公示影像。

5、乡镇人民政府收集本辖区内的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

情况表、公示影像,汇总核实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

局。公示影像内必须有当地村民代表(非村组干部),并附

村民代表姓名。

二、申报材料

1、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情况统计表(各村到户)

2、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情况统计表(到村汇总表)

3、农作物和双季稻种植情况统计表(全镇到户明细汇总

表)

三、受理条件

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抛荒,地力不降低。

一是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

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

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

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

第168页

164

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二是引导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主动改善地力,鼓励

种植绿肥、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科学施肥

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加强抛荒耕地治理、防止耕地

“非粮化”、制止耕地“非农化,逐步建立起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行力相挂勾的有效机制。

三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

直接补贴到户,具体操作流程由省财政厅另行通知。

四、办理类型

主动办

五、办结时限

按中央、省、市、县级下发正式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

六、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七、主管部门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咨询电话:0746-8219627

第169页

165

办理流程图

村组主动上门逐户填报、农户签名并公示

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乡镇(街道)核实并公示

财政局(乡财局)打款

第170页

166

(70)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发放面积到户(一般种植户)明

细表

2、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发放面积(一般种植户)村级汇

总表

3、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发放面积(一般种植户)乡镇(街

道)汇总表

4、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规模经营户)到户明细表

5、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规模经营户)到村汇总表

6、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规模经营户)到镇汇总表

二、受理条件

稻谷生产者应当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相关业务部门要对汇总后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向财政部

门提出审核意见。财政部门根据业务部门的审核意见以及报

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补贴标准等拨付资金。补贴资金必须于当

年 12 月 20 日前发放完毕。

三、办理类型

主动办

四、办结时限

按中央、省、市、县级下发正式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

五、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第171页

167

六、主管部门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咨询电话:0746-8219627

办理流程图

财政局(乡财局)打款

乡镇(街道)核实、公示、上报

组长主动现场核实、填写情况汇总表、组

内公示

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村委核实、村内公示

第1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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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与步骤

30 亩以上种粮大户申报表

30 亩以上种粮大户申报(乡镇)统计汇总表

各乡镇、村、组必须做到逐项统计,逐级把关,真实可

靠。对虚报面积、骗取资金的,由有关部门依规依纪追责。

二、受理条件

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者,种粮大户、家庭农场、

种粮农民合作社、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新型

经营主体。

三、办理类型

帮代办

四、办结时限

按中央、省、市、县级下发正式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

五、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六、主管部门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咨询电话:0746-8219627

第1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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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组长核实、填写汇总表、组内公示

财政局(乡财局)打卡发放

乡镇(街道)核实并公示

由农户向村民小组申报惠农补贴项目

村委核实、统计汇总、村内公示、启

动帮代办

第1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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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监测对象识别,脱贫户、监测户

相关信息咨询、证明出具办事指南

一、监测对象识别申请材料

1、公文类(2 要件):《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

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机制工作指南(试行)》文件;

2、资料类(6 要件):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申请及

承诺授权书;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防止返贫监测

对象识别审批表;监测户纳入村级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公示

影像资料;监测户家庭人口户口复印件;其他资料,如残疾

证、诊断证明书、病历等。

二、受理条件

1.监测范围。全区所有农村人口。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

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收入监测方面,以脱

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 1.5 倍为底线,根据上年度全省农

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

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农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按照其履行程序

前 12 个月内家庭成员纯收入的总和除以家庭人数计算。我

第175页

171

省2022年收入监测范围以家庭人均纯收入6900元为基准线

(收入基准线是确定监测对象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是唯一

标准)。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

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

稳、缺劳动力等。

2.监测对象。监测对象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监测

范围基准线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

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

难的农村人口,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

籍人口为准,特殊情况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具体分为三类:①脱贫不稳定户。指脱贫户中,年人

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

农户。②边缘易致贫户。指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

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③突发

严重困难户。指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

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

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重点关注有

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各类重度残疾人、留守

儿童和困境儿童、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监测对

第176页

172

象要坚持实事求是、应纳尽纳,严格按标准和程序认定。

三、办理类型

主动办

四、办结时限

15 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六、主管部门

冷水滩区乡村振兴局监测股

咨询电话:0746-8219473

第177页

173

办理流程图

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

警发现(或个人申请)

村(居)评议公示

区级审定公告、纳入监测对象

入户核实

乡镇(街道)审核

第178页

174

(73)党费缴纳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身份证

二、受理条件

中共党员

三、办理类型

就近办

四、办结时限

即办件

五、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六、主管部门

冷水滩区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746-8219981

申请人向村(社区)或乡镇(街道)

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受理、办结

办理流程图

第1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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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邮政 EMS 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身份证

二、受理条件

需要快递服务的人员。

三、办理类型

就近办

四、办结时限

即办件

五、收费标准

按国家公示标准资费

六、主管部门

冷水滩区邮政公司

咨询电话:0746-8222596、0746-8366355

邮政工作人员上门取件

村(社区)受理或乡镇受理,填写

寄件人、收件人信息

向村(社区)或乡镇(街道)申请

办理流程图

第180页

176

(75)电商代购、农产品销售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身份证

二、受理条件

需要代购、农产品代销群众。

三、办理类型

帮代办

四、办结时限

即办件

五、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六、主管部门

冷水滩区商务局

咨询电话:17775963389

第181页

177

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受理

向村(社区)或乡镇(街道)申请

帮代办员联系附近电商服务站,进行

电商业务办理

办理流程图

第182页

178

(76)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

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身份证、银行卡

二、受理条件

享受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并通过“一卡通”方式集

中发放的群众。

三、办理类型

就近办

四、办结时限

即办件

五、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六、业务咨询电话

区财政局信息中心 0746-8219923

梧桐财政所 黄艳青 15874669392

杨村甸乡财政所 李雄辉 13337262008

牛角坝财政所 兰少峰 15575224004

第183页

179

高溪市镇财政所 唐雪婷 18244767361

普利桥镇财政所 潘贤明 13574631132

花桥街镇财政所 曾慧敏 13365861515

杨家桥财政所 黄海英 13243621975

岚角山财政所 钟钢生 13085442199

上岭桥镇财政所 胡 斌 13707469881

珊瑚财政所 卿志刚 18074607746

梅湾财政所 吕敬国 17707467766

蔡市镇财政所 王霖萍 18797746705

菱角山财政所 伍群辉 13397627522

曲河财政所 倪卫华 13874760828

凤凰财政所 文建宏 13085424161

黄阳司镇财政所 陈 钢 17609108070

肖家园财政所 曾仁刚 13807469952

伊塘镇财政所 曾小龙 15116500608

第184页

180

办理流程图

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办

第185页

181 惠农补贴发放工作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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