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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大企业帮扶服务
31.保障企业正常生产需求。帮助企业复产用工,通过电话、
视频、微信、电子邮件及必要的实地走访等各种形式,掌握企业
复产用工困难,协助解决防疫物资需求,加强防控工作技术支持,
监督指导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为
企业办理物资运输通行证,保障运输通畅,着力解决企业“进料
难、出货难”。(责任单位:经济发展部、商务口岸部)
32.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进行技术改造,
对前期手续齐全,纳入省、市、区产业项目投资计划的技改项目,
在项目竣工验收、投产达效后,根据企业新增效益择优进行奖励。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部、建设发展部、商务口岸部、财政金融
部、港务区税务局)
33.着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在中小企业落地应用,支持鼓励工业
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
务,推动中小企业业务“上云”。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
动,培育推广一批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
案、产品和服务,满足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
市场营销等数字化需求。(责任单位:经济发展部)
34.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加快大
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 等技术在企业转型升级、管理提
升、市场开拓等领域应用,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
化、绿色化水平。鼓励大型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建设面向中小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