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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智能家电等新培育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
发展专项项目遴选中,对“小巨人”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给予加分。(工业和信息
化部负责)
(十五)面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征集一批技术成果转移目录,面向“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征集一批技术研发需求目录,推动供需双向“揭榜”,促进产学研协
同创新。(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从创新到运用全过程服务,
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惠及 1 万家以上中小企业。组建中小企业知
识产权服务专家团,提供公益性知识产权咨询和信息服务。到 2022 年底,将 5000
家“小巨人”企业纳入各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象。(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
息化部负责)
(十七)组织节能诊断机构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到 2022 年底,完成
2000 家以上中小企业节能诊断。(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十八)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对“小巨人”企业减半收取非强制测
试认证服务费。支持计量技术机构为“小巨人”企业提供计量技术服务。(工业和
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六、推动数字化转型
(十九)打造一批数字化标杆企业,到 2022 年底,组织 100 家以上工业互
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为不少于 10 万家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评价诊
断服务和解决方案,推动 10 万家中小企业业务“上云”。(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
各地方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