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DB-H-V1.6-2022 暖通鉴 005: 防排烟设计国标与各地要求对比汇编(第六版)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132 /511
出处 条文及规定
上海-D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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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采用自然通风防烟方式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
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有效开启
面积不应小于2.0m2。
高层病房楼及养老建筑每层的避难间面积比较小,可仅按开启窗有效面积
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3%且不应小于2m2的要求执行。
5.1.2 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的扩大前室、 封闭避难层(间) 和避难走道的加压
送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封闭避难层(间)、避难走道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间)、避难走道的
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m3
/h计算。 避难走道前室的送风量应按直接开向前
室的疏散门的总断面积乘以门洞断面风速1.0m/s计算。
浙江
7.1.10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的避难间,当其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m2时,可
设置一个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间地面面积的3%,
且不应小于2.0m2。对于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 m2的高层病房楼的避难间,其
可开启外窗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1.0m2。
对于高层病房楼和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避难间,当采用加压送风防烟时,
其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间的余压值(在门关闭状态下)不小于25Pa计算,且
不应小于30m3
/ m2﹒h。加压送风系统的计算送风量应按不小于所有楼层避难
间同时送风的风量计算。
四川-住建
12.2.7 避难走道的多个前室分别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确有困难时,
可采用合用的加压送风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加压送风主管应设在避难走道内(附图12.2.7)。
2 送风量按所有前室内直接开向前室的疏散门的总断面积之和乘以1.0m/s 计
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