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综合素质 | 荩
3. 创建集体团组织健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围绕学校及所在部门(分
院)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岗位建功、创新创效、志愿服务等活动。
4. 创建集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律
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5. 特别注重挖掘和推报在教学改革、技术创新、学生培养与管理、社会服务、疫情防控等
重要任务中发挥重大作用且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
(七)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1)团队配置合理,责任分工明确,注重团队合作,有凝聚力;
(2)社会实践方案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具有可推广性和创新性;
(3)实践成果丰硕,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受到权威媒体的报道和关注,凡团队新闻稿被省
级、国家级新媒体平台采纳的团队优先。
第四条 个人奖评选条件
(一)五四青年奖章(个人)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弘扬工匠精神,积极投身学院职业
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2. 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
领、锤炼品德修为冶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事迹和良好的师生口碑。
3. 年龄为 14 至 35 周岁,其中教职工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 40 周岁。
(二)优秀共青团员
1. 有信仰。 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
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
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 讲政治。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冶、坚定“四个自信冶、做到“两个维护冶。
3. 重品行。 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
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
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 争先锋。 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
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 守纪律。 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
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从未满 28 周岁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评选。 还应具备以下条
件:2017 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年度
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40 小时;年满 18 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近一学
期内各科总评成绩在 85 分以上,单科考试成绩在 75 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列班级前
30% 以内。
(三)优秀共青团干
1. 政治上强。 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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