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社会科学》2024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4-1-30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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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社会科学》2024年第1期

第222条规定的速裁程序、第288条规定的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可和解案件,以及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均以 3 年有期徒刑为界.第三,如将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对象由未成年人៿宽至成年人,那么案件数量势必会大幅上涨.一方面,我们需要提高附条件不起诉的工作质量以避免监督考察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又需要解决案件巨大增量带来的资源配置紧张的问题.因而,基于现实的考量暂时不宜将轻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的刑期范围扩充至可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抑或更广的范围.第四,附条件不起诉要求“符合起诉条件”,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如在短期内将附条件不起诉的范围៿展得过宽,可能会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产生怀疑.第五,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适用范围确定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是比较折中和稳妥的处理方式.美国各州检察机关一般只对那些最高刑不超过1年监禁的非暴力轻罪案件适用审前转处制度,美国联邦检察机关的审前转处则既可以适用于轻罪案件,也可以适用于重罪案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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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社会科学》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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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条规定的速裁程序、第288条规定的因民间

纠纷引起的可和解案件,以及2021年最高人民法

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1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有证据

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均以 3 年有期徒刑为界.

第三,如将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对象由未成年人៿

宽至成年人,那么案件数量势必会大幅上涨.一方

面,我们需要提高附条件不起诉的工作质量以避免

监督考察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又需要解决案件巨

大增量带来的资源配置紧张的问题.因而,基于现

实的考量暂时不宜将轻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的刑

期范围扩充至可能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抑或更

广的范围.第四,附条件不起诉要求“符合起诉条

件”,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

实、充分”,如在短期内将附条件不起诉的范围៿展

得过宽,可能会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产生怀

疑.第五,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将附条件

不起诉案件的适用范围确定为可能判处3年有期

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是比较折中和稳妥的处理方

式.美国各州检察机关一般只对那些最高刑不超

过1年监禁的非暴力轻罪案件适用审前转处制度,

美国联邦检察机关的审前转处则既可以适用于轻

罪案件,也可以适用于重罪案件.德国最初规定缓

起诉只能针对轻罪适用,即适用于最高刑为1年以

下自由刑或科处罚金刑的违法行为.后来在实务

中缓起诉制度渐渐扩张到中度犯罪甚至复杂的经

济犯罪,立法者随之将德国«刑事诉讼法»第153a

条的要件从原来的“罪责轻微”改为“罪责之严重程

度不阻碍提起公诉”.[17]日本将起诉便宜主义贯彻

得更为彻底,并未框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案件适

用范围.我国台湾地区则进行了折中,将暂缓起诉

的适用范围确立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

罚的案件.可见,将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确定

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是较为

稳妥的做法,如今后的实践运作效果较好,再进一

步扩大适用范围未尝不可.

将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种类局限于犯罪性质

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种类.可以参照目前

我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将其罪名适用范

围局限于第4章、第5章、第6章的犯罪行为,以及

轻微的交通犯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税务犯

罪等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相

比于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还应具备法

定的刑罚减免事由,如犯罪行为人是已满75周岁

的老年人、聋哑人、盲人或未遂犯、从犯或具有自

首、坦白等立功表现;或具备酌情从轻事由,如积极

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达成刑事和解协

议;或基于特殊刑事政策的考量(如行为人向医疗

反腐的“廉洁账户”中缴存钱财)等等.

(二)附加条件:兼具惩罚、教育及比例性

附条件不起诉所附“条件”是保证该制度不流

于形式的关键,所附条件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区别

于其他类型不起诉制度的核心因素.目前,实践中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所附条件存在以下两方面的突

出问题.一是实务人员对附加条件的功能认识存

在不足,或忽视所附条件对行为人的惩罚功能,或

忽视其教育改造功能.以至于附条件不起诉实施

后,行为人不能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在

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引发被害人不满与社会质疑.

二是附加条件不具有针对性,所附条件过于笼统、

不够明确.例如,有的案件所附条件只是笼统规定

附加条件的种类,但对附加条件的具体内容、时间、

次数及程序等内容关注不足.再如,所附条件脱离

行为 人 的 实 际 情 况,不 具 备 履 行 条 件 和 操 作 可

能.[18]因此,«刑事诉讼法»在修法时,立法者应明

确轻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功能,丰富并明确

具体条件.

第一,附条件不起诉所附条件应体现出惩罚

性.虽然,学界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所附“条件”

究竟是何属性存在争议,但对于所附条件应具惩罚

性并无争议.[19](P.135)附条件不起诉中的附加条件

与法院的实体性处罚措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①

然而,这并不影响附条件不起诉的“惩罚”属性.[20]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所附“条件”应当具有准刑罚性

质,而不能赋予其鼓励和奖励的性质.有的地区在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过程中开展了 街 舞、DIY

烘焙坊、桌游、城市历奇、亲子活动等教育矫治措

施.虽然这些活动深受被不起诉人欢迎,活动参与

度较高[21],但这些活动的惩罚性严重不足,很难使

行为人产生反思之情.不可否认的是,附条件不起

诉制度所附条件应具有教育功能,且所附条件的严

144

① 定罪量刑权归属于法院.公诉权是审判请求权,无论是消极

的还是积极的公诉权,都没有实体处分的功能.此外,从执行

的角度看,附加条件并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虽然,检察机关

对犯罪嫌疑人设定的附加条件从表面上看具有一定程度的约

束力,但如犯罪嫌疑人不同意附条件不起诉或者对附加条件

有异议,抑或在考验期内反悔而不遵守附加条件时,检察机关

也只能敦促、提醒行为人,而不能对其施行惩罚.

第152页

厉程度不能够超过行为人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但惩

罚性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所附条件的底色,所附条

件都应兼具“惩罚”和“教育”的功能,而不能舍本逐

末.譬如,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要求犯罪嫌疑人参与

无偿劳动来侧重体现惩罚功能,要求犯罪嫌疑人参

加教育课程侧重体现教育功能.不同矫治措施可

以存在功能侧重的差异,但无论如何不能够顾此失

彼.检察机关不能单纯为了追求犯罪嫌疑人的高

参与度而设置游戏性、奖励性的附加条件.即使是

针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检察机关也

不能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曲解为“只要教育,不

要惩罚”,不能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错误理解

为“纵容”方针.[22]“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旨在鼓励

司法机关尽可能地适用轻的惩罚手段和非刑罚措

施,而非一味地纵容行为人.针对未成年人的附条

件不起诉制度尚且如此,那么针对成年人所犯轻罪

案件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更应遵守制度的基本原

则.附加条件具有惩罚性才能让犯罪嫌疑人明白

犯罪行为所要承担的后果,才能让犯罪嫌疑人感受

到法治威严,才能起到警示教育社会和相关责任主

体的作用.[23]

第二,附条件不起诉所附条件应当能够发挥教

育功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3条第3款的规

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被指控人,在指控期

内应遵守4项规定.但第1至3项规定仅仅是基

础性的要求,不能够完全体现附条件不起诉的教育

功能.2019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76

条规定了未成年人接受矫治和教育的主要内容,但

该条规定仍然存在过于笼统和模糊的问题.因此,

«刑事诉讼法»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轻罪案件

附条件不起诉行为人应接受何种矫治和教育.立

法者或可考虑借鉴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283条

的规定,将其第3款第1项至第3项合并为一项,

作为成年人轻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考验期内

的基本要求.立法者亦可借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

讼规则»的规定,对轻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

条件做进一步的细化.

第三,附条件不起诉所附的条件应符合比例

性.首先,检察机关在设置所附条件时应充分考虑

所附条件与行为人涉嫌罪行的关联性,必须是根据

涉罪行为人自身情况和所犯罪名,附加不同种类与

强度的义务.例如,对于因不了解法律而触法的行

为人,要求其接受相关法律教育比要求其接受心理

辅导、抑或不得进入特定场所的效果更好.再如,

在被害人意见较大的情况下,更应要求犯罪嫌疑人

弥补被害人损失、以恰当的方式赔礼道歉,以获得

更好的社会效果.其次,检察机关在设置所附条件

时应轻重相当,根据行为人罪行轻重决定所附条件

的严苛程度.以醉驾案件为例,可以根据血液酒精

含量、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否具有法定从重处罚

情节等区分和设立阶梯式的适用条件.再次,检察

机关在设置所附条件时应考虑可行性,所附条件必

须是涉罪行为人有能力履行的.例如,规定的赔偿

金数额应当与行为人的收入相适应.

(三)考验期限:总长以6个月到3年为宜

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考察期限决定了犯罪嫌

疑人“重新开始”的时间点,对犯罪嫌疑人利益影响

颇深,同时也备受被害人和公众关注.因此,立法

在期限设置问题上应十分谨慎.考验期限设置过

短,达不到监督考察效果;考验期限过长,又会对犯

罪嫌疑人造成较大的心理负担,不利于其积极改

造、重新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

第一,«刑事诉讼法»在设置轻罪案件附条件不

起诉的考验期限时,应当贯彻三个基本理念.一是

有效矫治的理念.有效矫治犯罪行为是附条件不

起诉程序启动、考察、评估、决定的出发点,也是其

最终目的.考验期限时长的确立要能够实现矫治

的基本目标,督促行为人转变心态、帮助其认识到

行为的错误及危害.二是预防犯罪的理念.一方

面,检察机关启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程序主要是

考虑到对涉案行为人不能够动辄起诉,以免对行为

人定罪量刑后造成连锁性的消极后果.另一方面,

也不能对涉罪行为人一味纵容.如果考验期限过

短,难以引起行为人思想上的重视,难以敦促行为

人进行足够的反思,检察机关亦难以清楚地判断行

为人是否消除了再次违法犯罪的动机.三是比例

性的理念.检察机关在拟定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

限时长时,需与行为人所实施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矫

治行为人的难度相匹配.检察机关可根据不同情

况对所附考察期限实行差异化调整.

第二,«刑事诉讼法»设置轻罪案件附条件不起

诉的考验期限时,可以结合参考«刑法»第73条缓

刑的考验期限以及«刑事诉讼法»第283条未成年

人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考察期限.首先,缓刑的考

验期限要求在原判刑期以上,且有最短的期限限

制.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限为1年以

下,考验期限大概率是在可能判处的刑期以下,但

有最短为6个月的期限限制.根据一般观念,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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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页

作不起诉的犯罪恶性程度低于适用缓刑的犯罪.

因而,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限原则上应比涉同等

刑罚的缓刑考验期限短.其次,«刑事诉讼法»可以

借鉴缓刑考验期限的分类思路,对可能被判处不同

刑罚种类的行为设置不同区间的考验时长.即«刑

事诉讼法»可以考虑将轻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的考

验期限确定如下:行为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的,考验

期限为1年以下,但为了避免考验期限过短无法实

现矫治效果,考验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行为人可

能被判处管制的,考验期限为2年以下,不得少于

6个月;行为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考验期限

为3年以下,但为了避免考验期限过短无法实现矫

治效果,考验期限不得少于1年.

第三,检察机关应根据涉罪行为人的主观恶

性、悔罪表现、所涉罪行恶性程度等内容,在法定区

间内确定行为人具体考验期限.首先,检察机关应

针对不同考察内容明确单项内容的考验时长.例

如,检察机关应明确行为人接受教育、提供公益劳

动、赔偿损失等单项考验时长.在每一项考验时长

内,检察机关还需明确行为人需要完成的相应附加

条件.例如,行为人在1年以内需完成多少小时的

公益劳动,在6个月内需赔偿被害人多少经济损

失.每一项考验期限不尽相同,如犯罪嫌疑人被科

处多项条件负担,考验期限总长应超过单项最长考

验时长.其次,检察机关应根据行为人的矫治情况

动态调整考验期限.立法应明确检察机关调整考

验期限的条件,从而避免检察机关任意调整或踩点

调整考验期.为规范权力行使,立法还可以对检察

机关调整考验期限的程序、调整总次数、每次调整

的时长限度、两次调整之间的时间间隔、调整总幅

度上限作出具体规定.例如,立法可规定检察机关

缩短考验期限后,实际执行考验期限不得少于原定

期限的三分之二.再次,检察机关在延长考验期限

时,应明确考验期限延长和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层

次关系.检察机关应结合行为人违反监督管理规

定的行为频次、具体情节,有无继续考察帮教的必

要性等因素,综合考量进而判定是依法撤销附条件

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还是延长考验期限.在面对

轻微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时,检察机关应优先考虑

延长考验期限,而不是直接裁定撤销附条件不起

诉.为保证附条件不起诉的严肃性,检察机关延长

考验期限以一次为限,期限不宜超过2个月.如被

附条件不起诉人在考验期内多次违反监督管理规

定,逃避或脱离矫治和教育,经强化帮教措施后仍

无悔改表现,附条件不起诉的挽救功能无法实现,

符合“违反考察机关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应当依法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24]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不是要刻意为犯罪嫌疑

人免责设置障碍,长期的监督考察会导致附条件不

起诉案件处理成本倍增.因此,立法如何设计期限

适宜、内容得当的监督考察至关重要.

结语

科学的轻罪治理体系应当同时包括入罪功能

和出罪功能.立法不可能包揽无余,也不可能随机

应变.相比于仅依赖«刑法»修改结构性地将轻罪

案件全部排除在刑事诉讼程序之外,通过«刑事诉

讼法»修改增设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从而实现非罪化

的做法更为科学、灵活、有效.轻罪案件附条件不

起诉制度已通过较长时间的实践摸索积累了丰富

的经验.一是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已为附

条件不起诉制度适用于更为广泛的成年人轻罪案

件积累了经验;二是实务部门“拟相对不起诉+社

会公益服务”的实践创新证明社会治理对轻罪案件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有现实需求;三是自2020年以

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央要求部署在部分地区

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促使涉

案企业进行附条件合规整改.多种举措齐头并进,

让轻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得到社会各界广泛

关注和积极支持,也对«刑事诉讼法»提出了改革完

善的客观要求.因此,有必要使实践成果上升为法

律条文,确 保 “诉 与 不 诉”“如 何 不 诉”法 制 化、长

效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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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未成年人[N].检察日报,2021-06-26.

(责任编辑 郭俊)

ResearchontheConditionalNon-prosecution

SystemforMisdemeanorCases

FANChong-yi, XU Ge-xuan

(NationalInstituteofLegalAid,ChinaUniversityofPoliticalandLaw,Beijing100080,

China;SchoolofLaw,NanjingNormalUniversity,NanjingJiangsu210023,China)

[Abstract]AmendmentstotheCodeofCriminalProcedureneedtobecoordinatedwithlegislation

onmisdemeanorandadjustmentstothecriminalstructure,andlegislatorsshouldgivefullplaytothe

functionofpre-chargediversionbyestablishingasystem ofconditionalnon-prosecutionin misdeG

meanorcases.Thesystemofconditionalnon-prosecutionisgenerallyapplicabletomisdemeanorcases,

whichhelpstohighlightthesubjectivityofcriminalsuspects,motivatetheirreintegrationintosociety

andoptimizetheallocationofjudicialresources.Whendesigningthesystemofconditionalnon-proseG

cutioninmisdemeanorcases,legislatorsshouldrefertotheexperienceofconditionalnon-prosecution

injuvenilecases.TheCriminalProcedureLawshouldclarifythescopeofapplicationofthesystemof

conditionalnon-prosecutioninmisdemeanorcases,withtheprinciplethatitshouldbeappliedtomisG

demeanorcasesinvolvinglessthanthreeyears'imprisonment.Theadditionalconditionsshouldbeboth

punitiveandeducationalinnature,andshouldfollowtheprincipleofproportionality.Iftheperpetrator

maybesentencedtoacriminaldetention,thetrialperiodshallbelessthanoneyear,butnotlessthan

sixmonths;iftheperpetratormaybesentencedtoapublicsurveillance,thetrialperiodshallbeless

thantwoyears,butnotlessthansixmonths;iftheperpetratormaybesentencedtoatermofimprisonG

ment,thetrialperiodshallbelessthanthreeyears,butnotlessthanoneyear.

[Keywords]ConditionalNon-prosecution;MisdemeanorGovernance;Pre-trialDiversion;RelaG

tiveNon-prosecution;TrialPeriod

147

第155页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协同治理视阈下国际追赃机制的国内转化研究”(编号:19CFX043).

[收稿日期]2023-10-23

[作者简介]周锦依,女,南昌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2024年1月 内 蒙 古 社 会 科 学 Jan.2024

第45卷 第1期 INNER MONGOLIASOCIALSCIENCES Vol.45 №.1

DOI: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4.01.019

合规视野下我国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

周锦依

(南昌大学 法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31)

[摘 要]伴随着合规制度的发展,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方式也发生了一定的转变.在“放过企业,严惩自

然人”的政策导向下,以合规为依托的法人风险管理情况日益成为企业刑事归责的重要考量.归责依据逐渐

向“法人”转移,归责重心也日渐向“法人之于自然人的影响”方面倾斜.相比之下,我国单位犯罪的归责方式

无论是在实体法方面还是在程序法领域,都难以真正迎合合规制度的发展需要.对此,有必要立足于企业刑

事归责方式的宏观转变,厘清合规视野下实体出罪与程序出罪间的内在关联.在确立法人拟制的基本立场

下,寻求合规制度在主客观归责模式下的融合可能.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探索、发挥刑诉法对涉诉企业的程序

出罪空间.

[关键词]企业合规;法人犯罪;刑事归责;程序出罪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24)01-0148-10

自20世纪90年代起,美国通过«联邦组织量

刑指南»将企业合规全面引入法律实践,自确立其

之于犯罪企业减刑与缓刑的“刑罚功能”以来,合规

计划便不再仅指代一种公司治理方式,而是被进一

步赋予了刑事激励机能.[1]为突出合规计划对企业

刑事风险防范与刑事责任承担的影响,学界往往将

其概括为“刑事合规”,以彰显合规计划之于企业犯

罪的刑事司法价值.[2]伴随着刑事合规研究以及合

规不起诉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我国对调整企业犯

罪归责方式的需求愈发强烈.当前单位犯罪依托

自然人意志和行为认定单位刑事责任的传统归责

思路难以实现个人与企业责任的有效分离.同时,

由于受限于既有的制度框架,刑诉法能够提供给企

业刑责减免的操作空间十分有限.对此,学界进行

了诸多有益探索,或是从英美法系的法人归责理论

寻求借鉴,或是从企业追责的根本进行探析,或是

对企业拟制人格予以反思,或是从程序出罪方面另

辟蹊径.然而,基于各方思路与认知视角的差异,

其产生的论断虽在体系内部能够自洽,但却难以实

现观点的呼应关联,进而无法形成解决问题的合

力.因此,有必要立足于合规发展对企业犯罪刑事

归责的宏观影响,认清我国现有归责方式在实体与

程序层面存在的实施困境,通过厘清企业犯罪刑事

归责的基本逻辑,明晰未来可能的完善方向.

一、合规对企业犯罪归责立场的影响

法人之所以被纳入犯罪主体的范畴,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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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页

在于其在社会活动中具有不亚于自然人的深度参

与能力.即随着个人主义社会向法人社会的演变,

法人作为一种现实的社会实体而被视为具有同自

然人一样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3]因此,无论是

英美法系国家通过判例确立法人归责原则,还是大

陆法系国家在附属刑法中设置法人犯罪的规定,各

国对法人犯罪的归责思路基本都是站在法人拟制

的立场,类比自然人而从其“过去实施”之罪行判断

企业应承担的责任.而伴随着企业合规制度的推

行,尤其是随着合规刑事激励机能的发挥,企业犯

罪的刑事归责方式开始有所转变.企业利益的保

全需要使归责重心从“入罪”转变为“出罪”.企业

犯罪治理策略的调整也使“未来风险防控”成为与

“过去 犯 罪 行 为”同 等 重 要 甚 至 更 为 核 心 的 考 量

内容.

(一)合规对归责导向的改变

虽然,合规对企业犯罪归责导向的影响是通过

合规的刑事激励机制实现的,但究其根本,则是源

于对企业刑事追责后果的政策考量.

作为企业合规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维度,合规的

刑事激励机制为企业实施合规计划提供了强大动

力和必要保障.无论其作为无罪抗辩理由,或是从

轻量刑情节,抑或是不起诉或撤诉依据,均意味着

涉案企业可以凭借“合规”获取一定程度的刑事优

待.此种优待在合规制度内部更多是作为激发企

业推进合规制度构建与实效的一种内驱力.但其

深层次的价值则在于减轻甚至避免企业刑事追责

所伴生的负面效应(又称“水波效应”).[4]

对“水波效应”的关注,主要源于美国2001年

前后发生的一系列大型企业犯罪案件.以当时著

名的“安达信”事件为例,作为全球五大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安达信”因涉嫌为安然公司破产提供虚假

材料、销毁证据而受到美国联邦司法部的刑事起

诉.该项起诉最终以判罚安达信50万美元收场,

但追诉过程所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如资质取

消、业务能力丧失、客户流失、雇员缩减等)① 终致

这所世界级巨头会计师事务所分崩离析.[5]面对

“安达信”事件产生的严重后果,美国司法部开始迅

速调整针对企业犯罪的追诉策略,将暂缓起诉和不

起诉协议大量适用于企业犯罪当中.合规计划也

在被纳入美国企业犯罪量刑考量体系之后,进一步

成为对企业追诉与否的判断依据.

“安达信”事件引发的一系列司法举措调整在

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国家对企业犯罪的刑事追责态

度正在发生重大转变.国家对企业犯罪的归责导

向开始从过去对已然行为的有效“入罪”转向对涉

案企业的尽可能“出罪”.原因在于对企业犯罪的

刑事追究会伴生更大的社会负能,而对企业犯罪保

持一种审慎而克制的追责态度显然是更为可取的.

“水波效应”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制约国家追究企业

刑责的重要考量因素,合规计划的构建与实施则顺

势成为企业避免刑责追究的操作依托.正因如此,

对于发端于美国的合规制度,其所蕴含的刑事激励

机能更多地被解读为一种旨在平衡“严惩企业违法

违规行为”与“避免企业重大损失”的功利主义的哲

学考量.其目的在于防止善意的员工、股东、投资

人、代理商等遭受重大损失,以保全企业发展、避免

经济震荡、防止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6]

受此影响,相较于传统的通过自然人推导企业刑责

的捆绑追责方式,“放过企业,严惩自然人”逐渐成

为企业刑事归责的基本政策导向.[7]如何有效地区

分企业与关联人员的责任、帮助企业更好出罪以保

全企业利益也就成为企业犯罪刑事归责无法避开

的理论议题.

(二)合规对归责考量方面的影响

如果说合规的刑事激励机能为企业出罪提供

了一定的操作依托,那么对合规何以影响企业刑事

归责的说明则还需借助国家对企业犯罪治理策略

的转变来对其进行解析.

随着现代风险社会的形成与发展,刑事政策开

始逐步向积极的一般预防转变.相较于对已然犯

罪行为的关注,有目的地设计和实施能够避免刑事

责任的行为模式被视为更优越的犯罪预防方法.[8]

合规制度的推行即是对风险社会犯罪预防理念的

一种有效回应.具体而言,通过制定必要的商业行

为准则、组建成熟的合规组织及内部监控体系,企

业得以借助合规监督、识别、应对企业经营过程中

可能出现的监管处罚与刑事追究风险.对于企业

犯罪治理而言,这不仅意味着国家开始将企业犯罪

预防的部分责任和成本转嫁给企业,还标志着企业

在特定领域形成了与国家同向的犯罪治理合力.[9]

原因在于,企业在合规制度运行过程中对犯罪风险

的发现与应对在某种程度上既替代国家实现了于

犯罪发生之前的提早干预,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

149

① “安达信”不仅被美国证交会取消了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资格,还丧失了开展主营业务的能力.案发后不到 2年时

间,其先后损失2300多家上市公司客户,全球雇员也从85000

人迅速缩减至3000人.

第157页

追诉过程中事实调查与证据获取的难度.

为了充分发挥合规带来的刑事自治价值、减轻

国家的犯罪监管负担,合规在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

中被进一步赋予了更重要的地位和价值.司法机

关不仅要“向后”评价已然实施的危害行为,还要

“向前”判断企业未来的犯罪风险.而企业的合规

情况便成为后者的重要判断依据.部分西方国家

通过设置一定的考验期以敦促企业建立完善的合

规计划来换取“撤销起诉”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即

是此归责思路的一种体现.如站在法人拟制的立

场上,合规被纳入企业刑事归责考量的另一可能原

因还在于合规对企业犯罪预防的助力还可以被视

为企业“៾绝”“抵御”犯罪态度的一种明示.换言

之,如企业已尽到法定义务却仍无法避免危害行为

或结果的发生,那么类比自然人犯罪,相应的法人

则可被视为不存在主观罪过而无法归罪.[10]例如,

2011年的英国«反贿赂法案»中确立的“商业组织

预防贿赂失职罪”.该罪名规定在依据关联人员行

贿行为而认定商业组织构成商业组织预防贿赂失

职罪的严格责任下,组织若能够证明已经制定充分

程序 以 预 防 行 贿 行 为 发 生,则 可 排 除 犯 罪 的 成

立.[11]对此,“已经制定充分程序以预防”即可

被视为商业组织否定犯罪的主观意愿表达,而“能

够预防行贿发生的充分程序”则可以对应于企业制

定与实施的相应合规计划.

据此,背靠企业犯罪治理思路的转变,在合规

刑事激励机制的作用下,国家对企业犯罪的刑事归

责考量开始多元化.“企业的犯罪预防能力”开始

成为除“犯罪行为”之外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只是后

者关乎企业入罪,而前者致力于企业出罪.结合前

文所述“放过企业,严惩自然人”的刑事归责导向,

以合规情况为表征的“企业犯罪预防能力”在某种

程度上甚至占据了比“企业犯罪行为”更为重要的

考量地位.

二、合规伴生的企业犯罪归责思路的转变

要厘清合规视野下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路径,

近年来法人归责理论的演变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

重要内容.由于此种理论演变与合规制度发展存

在的伴生性,故而很难真正分辨究竟是企业犯罪原

理认知的提升催生了合规制度的发展,还是合规制

度的发展推动了对企业犯罪原理认知的修正.但

无论因果如何,在当下,两者共同促成了企业犯罪

归责思路的调整和转变.

(一)政策导向下的归责依据从“自然人”向“法

人”转移

美国作为发起和推行企业合规制度的国家,其

法人归责理论的演变一直是学界认知合规视野下

企业犯罪归责思路的重要依托.对于法人的刑事

归责,雇主原则(又称“上级责任原则”)与同一性原

则是美国确立的两大基本原则.① 根据早期的“公

司基于代理人意图而得其主观意图”和“公司为其

雇员授权范围内的行为负责”的归责逻辑,两大原

则均将“在职务范围内为法人利益而实施犯罪的自

然人行为”作为法人刑责的认定依托.[12]两大原则

有所不同的是雇主原则将这类自然人笼统地描述

为“代理人”,而同一性原则却是将其范围限定在

“公司内部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值得一

提的是,就雇主原则而言,由于“代理人”的范围难

以确定②,加之以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作为“为企业

谋取利益”的判断标准③,该原则在司法裁判中的

适用面其实非常广泛.“只要企业员工或代理人实

施了与职务相关的犯罪行为,即会被认定为企业犯

罪”[13].相比之下,同一性原则虽将可代表企业意

志的代理人范围限定在了公司高管的范畴之内,但

高管除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外,授权、要求、命令甚至

容忍一般员工的犯罪行为也都可归责于法人.[14]

而考虑到代理人的主观认识和客观行为往往难以

查证,美国法院又通过判例确立了集体认识、故意

模式、犯罪共谋等多种原则以避免法人逃避刑事责

任的追究.④ 不难发现,美国对法人犯罪的刑责追

究体现了较为明显的严格责任特征,且早期对法人

的刑事惩戒宽泛且严苛.

然而,结合前文所述,伴随着美国合规制度的

150

两大原则的适用地区不同.美国联邦法院在认定法人刑责上

适用的是雇主原则,而美国各州法院则有的采用雇主原则、有

的采用同一性原则,还有的同时采用两大原则.

不仅包含董事、高管等公司领导,还可以涵盖公司底层的大量

员工以及相关分公司以及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等.

只要代理人主观上为了公司利益,即便法人未从代理人的职

务行为中实际获益或法人在犯罪行为发生时也并不知晓代理

人的行为,亦不影响法院将代理人行为归责于法人.

根据集体认识原则,在没有一个代理人单独具有完整犯意的

情况下,若能依据数个代理人的认识之和确定其对犯罪实施

具有认识,法院即可认定法人具有犯意;根据故意模式原则,

法人在怀疑代理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为逃避责任而不

去减轻犯罪损害或进行犯罪调查,即可认定法人具有故意;根

据犯罪共谋原则,法人对于代理人之间的犯罪共谋或者代理

人与非代理人之间的犯罪共谋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第158页

发展与推进,国家对企业犯罪的治理策略开始逐步

转向通过鼓励企业提升犯罪预防的能力以换取“企

业利益保全”以及“国家监管成本节约”的双赢.而

“放过企业,严惩自然人”的司法目标显然与美国早

期对法人犯罪的严格追责态度相背离.基于对既

有归责方式的反思,美国对企业犯罪的归责重心开

始从自然人转向企业本身,法人的独立地位开始受

到重视.一方面,理论界开始涌现出大量如法人主

动过错论、法人反应过错论、法人品格论等新型归

责理论.[15]这些理论或是从“法 人 预 防 犯 罪 的 努

力”,或是从“法人应对犯罪的举措”,或是从“法人

对犯罪行为的促进”等方面为法人的独立性归责寻

求理由和依据.另一方面,从1991年美国«联邦组

织量刑指南»将合规情况作为企业犯罪的量刑依据

后,美国又先后发布了“霍尓德备忘录”(1999年«联

邦起诉商业组织原则»)、“汤普森备忘录”(2003年

新版«联邦起诉商业组织原则»)以及“菲利普备忘

录”(2008年)来对企业合规在刑事起诉中的考量

地位和考量内容予以强化和细化.[13]

从美国理论实务界对法人刑事归责的一系列

转变不难看出,法人的归责依托正在逐步从“自然

人”向“法人”转移.而背靠合规制度的发展,法人

的风险管理失误逐渐成为判断企业责任的主要考

量内容.而不论是合规发展下国家应对企业犯罪

的政策调整,还是学界对既有法人归责理论的修正

完善,不可否认的是两者在某种意义上其实都是对

美国 早 期 严 格 责 任 适 用 弊 端 的 一 种 纾 解 与

妥协.[16]

(二)规律认知下归责重心向“法人之于的自然

人影响”倾斜

长久以来,基于法人的人格拟制,对其犯罪原

理的认知往往都是聚焦于法人内部的自然人行为.

其背后依循的基本逻辑在于法人作为一种组织体,

其本身并不具备如自然人一般的生物学思维与身

体,法人对犯罪行为的实施必须也只能依赖于自然

人去完成.[17]相应地,对法人的刑事责任也只得透

过自然人的行为来进行判断.在此逻辑的指导下,

法人犯罪的传统归责思路大多都聚焦于“自然人之

于法人的影响”.如自然人如何“代表法人意志”

“谋取法人利益”等.

诚然,此种认知方式在人员组织相对简单的中

小微型企业中并无大碍.原因在于,中小微型企业

在董事长和总经理可以由同一人出任、公司运营决

策只需少数人甚至一人决定的管理模式下,将自然

人的意志等同于法人意志并不困难.然而,随着公

司治理模式、组织结构、决策机制以及运作流程日

渐复杂化,在高度组织化的现代化大型企业中,自

然人之于企业的影响便显得不再直观.换言之,在

动辄数以万计员工、掌管数十甚至上百家子公司或

分支机构的现代化大型企业中,决策流程与公司运

作的复杂程度早已使得单位意志难以直接通过任

何自然人行为而获得完全的呈现.在此背景下,传

统的法人归责方式难免陷入一定的适用困境.即

便将能够代表法人意志的自然人明确限定在董事、

经理等高管人员的范畴,但如是人员之于企业的强

影响力也至多是相较于普通员工而言的.要实际

认定其在企业复杂运作模式下体现的单位意志仍

然是个司法证明的难题.

而作为问题的相对面,伴随着在现代企业中自

然人之于法人直接影响力的削弱,法人对于内部自

然人行为的影响力却在逐渐增强.换言之,当自然

人难以将个人意愿轻易凌驾于企业运作之上时,其

本身即意味着企业开始具备一定的独立运作能力

并对内部员工形成了一定的反向制约影响.其在

刑事归责领域的表现即是相较于传统归责理论将

法人犯罪视为企业对员工犯罪行为的转嫁或代位

承担,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对员工犯罪行为的积极影

响(如鼓励与刺激)或消极抵抗(如放任与默许)开

始越来越多地被视为企业犯罪的归责根源.如结

合前文对美国法人归责理论演变的梳理便不难发

现,自理论实务界认可法人在刑事归责中的独立地

位以来,后续衍生的各种归责理论,从某种意义而

言其实都是对“法人之于自然人影响”的不同视角

的解读.① 对此,亦有学者从哲学还原论与整体论

的类型概念角度梳理了各类归责理论,以对法人犯

罪中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交互影响进行系统化的

阐述论证.[18]

而在国际社会大力推进合规制度建设的时代

背景下,合规作为一种公司治理方式与风险防范机

制,在刑事归责领域自然被当作了一种评价单位现

有治理状态与未来犯罪可能的主流参考或综合表

征.即便理论界试图用更宏观的上位概念(如“企

业文化”)来揭示法人犯罪中组织之于内部自然人

151

① 如“法人主动过错论”通过“法人是否付出预防犯罪的努力”来

判断法人过错;又如,“法人反应过错论”基于“法人是否在犯

罪发生后给予及时应对”以认定法人责任;再如,“推定法人责

任论”依托“法人组织、规模、决策过程等”予以综合考量法人

责任.

第159页

意志与行为的作用原理[19],但合规制度基于其相

对成熟的理论架构和实施导引,以及如今全球化的

推行态势,仍然是目前判断企业独立责任更具操作

可能、更贴近时代发展需要也更易达成实践共识的

评价依据与参考标准.

三、合规视野下我国企业犯罪

刑事归责的不适应

结合前文所述,合规视野下企业犯罪的刑事归

责考量已然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在尽可能“出罪”以

保全企业利益的政策导向下,企业的犯罪预防能力

成为刑事归责的重要考量.归责依据开始逐渐从

自然人向法人转移,归责重心也日益从“自然人之

于法人的作用”向“法人之于自然人的影响”倾斜.

回观我国当下的企业犯罪刑事归责,无论是实体法

层面或是程序法领域,都不同程度地显现出与当前

宏观转变的不一致.而这些不相契合之处也反映

出合规尤其是刑事合规在我国目前的刑事立法与

司法领域还尚未获得足够的发展空间与操作余地.

(一)实体法归责逻辑不足

我国对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逻辑主要体现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30条

和第31条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当中.

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包括企业在内的

单位承担刑事责任应当具备两大先决条件———“单

位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以及“行为被法律规定为

单位犯罪”.① 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单

位犯罪的构成要件被进一步具像化为“以单位名义

实施犯罪”且“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两大要素.②

而在2017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

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中,“以

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则被进一步细化为“经单位决

策实施”且“员工按照决策实施犯罪行为”;“违法所

得归单位所有”也被进一步明确为“违法所得归单

位所有,经单位决策使用、收益亦归单位所有”.③

不难看出,我国单位犯罪的刑事归责基本还是遵循

以“自然人行为”为考量依据,以“自然人之于法人

的影响”为考量侧重点的传统思路.而受此思路的

影响,现有立法显然并未给予企业独立责任考量以

必要的语义解释空间.因此,在当前立法模式下,

我国对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只有也只能遵循一种

单向化的推导逻辑.即仅能通过自然人的犯罪行

为来确定企业的刑事责任,却无法借助企业的独立

责任考量抵御自然人犯罪行为对其造成的影响.

因此,根据企业的合规情况看,目前尚无法从实体

法上获得为企业减免刑事责任的必要法律支撑.

而与单位归责单向推导相呼应的还有«刑法»

第31条对单位犯罪双罚原则的规定.根据其表述

逻辑可知,单位犯罪中对相关自然人的刑事追责,

需要以单位构成犯罪为基本前提.④ 如此则我国

单位犯罪的刑事追责在自然人和单位之间形成了

一个互为因果的逻辑闭环.虽然,单位刑事责任的

认定需要以自然人的行为为依托,但对自然人刑事

责任的追究却要以单位确立犯罪为前提.诚然,此

种逻辑闭环在传统归责方式下并无不妥.原因在

于,当单位刑事责任的认定需要完全依据对自然人

行为的否定评价来实现时,国家在对单位进行治罪

的同时便没有理由放过实施具体犯罪行为的自然

人.这也从另一个视角反映了我国单位犯罪中单

位责任与个人责任的深度捆绑.然而,如立足于合

规视域,如是处罚逻辑却与合规刑事激励背后依循

的企业治罪理念不相适应.恰如前文所述,合规视

域下的刑事归责追求的是一种“放过企业,严惩自

然人”的治理效果,致力于实现企业责任与个人责

任的有效区分.而在我国单位犯罪的处罚逻辑下,

放过企业则同时意味着放过自然人.因此,作为传

统归责逻辑的延续,我国单位犯罪的处罚思路亦无

法为合规视野下企业犯罪归责方式的转变提供必

要的操作空间.

1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条规定了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

围,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

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

作座谈会纪要»规定:“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

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单位名

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

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

关问题座谈会纪要»第21条规定:“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所涉罪

名中,刑法规定应当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对同时具备以下情

形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可以以单位犯罪追究:(1)犯

罪活动经单位决策实施;(2)单位的员工主要按照单位的决策

实施具体犯罪活动;(3)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经单位决策使

用,收益亦归单位所有.但单位设立后专门从事违法犯罪活

动的,应当以自然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条的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规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

定的,依照规定.”

第160页

(二)程序法出罪的探索空间有限

除却在实体法层面对我国企业犯罪刑事归责

的反思,近年来,司法机关也在程序法层面积极探

索合规视野下企业犯罪的出罪路径.自2020年3

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在上海、深圳、北京等地

开展了合规不起诉的改革试点工作.然而,受制于

实体法对单位犯罪的刑事归责逻辑,加之程序法不

起诉制度的有限适用空间,合规不起诉的试点改革

虽有成效却难以真正迎合合规视野下的企业治罪

目标.

结合前文所述,合规的刑事激励机制有两大重

要价值.一是推动企业不断强化自治能力以提升

犯罪预防效果;二是可以避免因对企业进行刑事追

诉而可能引发的“水波效应”.相较于中小微型企

业而言,拥有现代化复杂公司治理结构的大型企业

显然更有利于也更需要上述两大合规价值的实现.

一方面,大型企业的经营模式复杂、治理框架繁琐、

公司内部的权力制衡与内控监督水平更高,其自身

运作具有更强的独立性,自然人对企业的影响力更

弱,企业对内部自然人的作用却更强,合规制度也

更能够在大型企业中获得相对完整的构建和运行.

另一方面,大型企业所代表的更大利益集群在面对

刑事追诉时将面临较中小微型企业而言更大范围

且更深层次的“水波效应”.美国安达信事件即是

此方面的典型例证,英美欧等合规制度先行国率先

将起诉协议制度优先适用于重大企业犯罪案件的

做法也是这一现象的重要佐证.简而言之,大型企

业相比中小微型企业更需要适用不起诉制度作为

其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这也正是不少学者强调合

规不起诉 应 以 大 型 企 业 为 主 要 适 用 对 象 的 因 由

所在.[20]

然而,受限于我国目前的不起诉模式,由于附

条件不起诉只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所以相对不起

诉便成为试点期间司法机关探索企业合规不起诉

的主要实践依托.而令人遗憾的是,基于我国单位

犯罪中组织责任与个人责任的深度捆绑,尤其是双

罚制下单位犯罪对个人刑罚发动的先决影响,相对

不起诉之于企业出罪的适用效果呈现出了与合规

不起诉需求两相背离的局面.详言之,由于对企业

的不起诉会导致对直接责任人员的追责不能,合规

不起诉的改革试点对象被大量限定在了责任人可

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发生于中小微型企业

当中的轻微单位犯罪案件.因为唯有如此,司法机

关才能在利用合规对企业出罪的同时,借助相对不

起诉为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开脱寻求程序支

持.然而,受限于我国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面

对重大的企业犯罪案件时相对不起诉制度却难以

为继.[21]如检察机关仅对企业作出罪处理而继续

惩戒直接责任人,在现有通过自然人认定单位刑事

责任的归责模式下,司法机关又将面临对“自然人

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与“自然人自行实施犯罪”两

大行为的区分困境并受到“自然人代替单位承担刑

责”的归责质疑.

因此,在现有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操作框架下,

我国司法机关对企业犯罪出罪的探索空间极其有

限.从某种意义上讲,试点检察院对企业犯罪案件

类型的选择或许更多是出于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

之举.但此种相对保守的改革探索虽在形式上迎

合了合规不起诉的发展需要,却难以实质性地回应

合规视野下企业犯罪的深层治理诉求.

四、合规视野下我国企业犯罪

刑事归责路径的调整

合规视野下我国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困境既

源于归责逻辑的守旧,也来自于程序适用的受限.

实体法完全依赖自然人推导企业刑事责任的传统

归责思路使得合规计划难以真正发挥其在企业犯

罪中区分组织责任与个人责任的重要价值.而完

全倚仗程序法为企业出罪提供操作路径的做法在

现有的制度框架下既难以普遍推行,也缺乏足够的

适用依据.实际上,合规对企业犯罪刑事归责的影

响同时覆盖了实体与程序两大方面.[22]因此,对合

规视野下我国企业犯罪刑事归责路径的调整也应

当以相对统合的视角厘清合规在实体与程序中的

分别价值及内在关联.如此,方能形成相对体系的

归责思路,进一步明确路径调整的具体方向与操作

空间.

(一)实体出罪与程序出罪的内在关联

结合前文所述,合规视野下企业犯罪的刑事归

责导向在于“放过企业,严惩自然人”.这一归责导

向在实体法中体现为企业犯罪中组织责任与自然

人责任的有效划分(如企业刑责的减免);在程序法

中,则表现在追诉程序的延缓或终止(如不起诉、暂

缓起诉等).诚然,基于实体与程序的法律分类,合

规对企业犯罪出罪价值的发挥在刑法与刑诉法中

是相对独立的.然而,若从刑事一体化出发,实体

法对企业合规的考量态度与方式却很难不左右企

153

第161页

业合规在刑事追诉中的出罪空间.

具体而言,当实体法៾绝赋予合规在企业罪责

认定方面的考量地位时,对于程序法而言,这意味

着在刑事追诉的启动环节,合规无法为那些既已建

立有效自治体系的企业提供避免刑事追诉的先机.

涉案企业将不得不面对立案、侦查以及在此过程中

可能采取的各种强制性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

等).[23]换言之,在程序法通过不起诉为企业提供

出罪机会之前,侦查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

的负面影响就已经产生.不起诉至多可以阻止“水

波效应”的加剧,却无法预防“水波效应”的产生.

与此同时,在不改变实体法归责思路的情况下,纵

使将不起诉作为企业出罪的操作依托,合规也将面

临程序出罪正当性的拷问.[24]原因在于,当实体法

尚未认可针对企业独立责任的考量时,程序法又何

以能够借助企业独立责任的承担(即履行合规义

务)而轻易否定实体法既已确认的企业罪责? 如以

犯罪情节轻重作为合规不起诉的适用标尺,那么合

规为企业犯罪提供的出罪空间将会受到极大的限

制.然而,合规的刑事激励机制却从未被限定在轻

罪案件当中.相比之下,若在实体法层面确认合规

之于企业罪责的认定考量,涉案企业便可借助合规

制度的构建与实施形成对刑事追诉启动的抵御,尽

早预防“水波效应”的产生.立足于企业的利益保

护,如此行事无疑是更为有利的,同时也会取得更

好的刑事激励效果.即便企业因合规制度进展不

理想而进入追诉程序,实体法对合规罪责考量地位

的确认也将为后续不起诉的适用提供更为有力的

出罪支持.追诉机关不仅可以遵循与实体法一致

的罪责考量思路来判断企业犯罪的具体情节,还可

以借助合规之于企业独立责任的考量实现对企业

追诉与自然人追诉的有效分割.

整体而言,立足于合规视野下“放过企业,严惩

自然人”的企业犯罪治理导向,合规在实体法与程

序法中的出罪价值存在一定的差异.合规对企业

犯罪的实体出罪价值更为根本,其既代表了对企业

犯罪中组织独立责任的肯定,也有助于最大限度地

实现对涉案企业利益保护的目的.相比之下,合规

的程序出罪价值则具有相对的辅助性,其更多是为

那些可能构成犯罪却仍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寻求利

益保全的“二次机会”.例如,企业已经或即将面临

一定的水波效应,却仍可以通过合规考察等环节来

避免企业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借助程序法实现企

业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分割.据此,对我国企业刑事

归责路径的调整应先从实体法切入,确认合规在企

业罪责中的考量地位,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发挥程

序法的出罪功能.

(二)归责基础的明确

探索合规视野下我国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路

径,首先需要明确企业刑事归责的基本依托,究竟

是应当延用法人拟制、类比自然人罪责的分析判断

方法,还是立足于单位主体的特殊性来构建一套新

的归责评价体系.对于前者而言,其无法回避“单

位罪过”的认定难题,而后者则需要面对“合理归

因”的逻辑构建.

从整体发展的趋势看,传统理论热衷于从罪责

主义出发考量企业的刑事责任[25](P.166),新派学说

则更倾向于放弃单位意志而从客观层面实现责任

归因[26].值得一提的是,两种学说都认可单位犯

罪需要通过自然人予以实施的客观现实.因此,两

种学说的立场分歧更多地聚焦于如何认知和评价

“自然人行为”与“单位行为”的内在关联.简而言

之,基于法人的人格拟制,传统理论更多是将“自然

人行为”视为“单位行为”的一种投影.因此,对投

射原理(如自然人行为如何体现单位意志)的解读,

遂成为此类归责理论的关切所在.相比之下,新派

学说并不认可单位意志的生物可拟制性,故而“自

然人行为”更多地是被当作“单位行为”的一种客观

呈现,其所专注的则是单位之于自然人行为客观影

响的考察.

若结合前文阐释的企业刑事归责思路的转变,

新派学说对单位自身的关注、对单位影响力的考量

无疑更符合合规制度的整体发展需要.但新派学

说的客观归责导向容易形成对单位犯罪的严格责

任.而此种归责效果与合规视野下保全企业利益、

尽可能出罪的企业犯罪归责导向不相一致.此外,

若从企业刑事归责路径的优化成本考虑,则传统罪

责主义理论相对更易实现单位刑事责任认定的精

细化发展需要.原因在于,新派学说对单位归责方

式的创新还将伴随与其他犯罪理论衔接、与整个刑

法体系融合的衍生问题.而传统归责理论则是通

过将合规纳入罪责主义考量范畴,沿用了与自然人

主体一样的精细化罪责认定方式.

不可否认,从生理和心理学角度看,法人确实

不具备自然人的人格属性.但当组织在单位犯罪

中的独立地位愈发凸显、组织对成员行为的影响日

益胜过成员对组织行为的作用时,如是现象本身即

是对单位犯罪中法人强大主体参与能力的彰显.

154

第162页

而这恰好是当代社会给予法律拟制人格的因由所

在.换言之,单位虽不具备生物学上的意识和意

志,但其仍然可被赋予法律上的意志考量价值.同

为犯罪主体,对自然人和单位完全可以采用差异化

的意志判断标准,但这却并不影响意志认定后的罪

责判断和责任承担.

(三)归责逻辑的厘清

合规视野下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逻辑可以被

进一步调整为由客观至主观的两步式考量.

首先,通过聚焦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自然人,

经由对其“是否代表单位意志”以及“违法所得归单

位所有”两大要件的判断来认定企业是否存在客观

犯罪行为.据此,“以单位名义实施”与“违法所得

归单位所有”不再是判定单位犯罪是否成立的构成

要件,而是成为“客观层面”确认自然人行为与企业

的关联以及自然人行为能否归责于企业的考量依

据.此方面的考量是对我国单位犯罪的传统归责

思路的沿用,强调的是对“自然人行为之于单位影

响”的考察.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以企业合规为基本依托,

通过对企业合规制度构建及实施效果的考察,判断

企业对关联人员犯罪行为抱持的基本态度或内在

意愿.此种考察方式所依循的指导思想正是前文

所述的合规制度对企业犯罪风险防范能力的提升,

一定程度上是对企业否定犯罪意愿的一种间接表

达.因此,司法机关可以通过企业在内部自治结构

和经营方式等方面的完善,努力判断涉案企业对相

关犯罪行为的主观意志.例如,当企业应当建立却

未构建合规计划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将企业对

关联人员犯罪行为的态度认定为希望或放任;而当

企业确有构建并有效实施合规计划,但其中存在一

定缺陷或瑕疵时,企业对关联人员犯罪行为的态度

则可能被认定为是过失.当然,对具体主观形态的

认定及区分还有进一步深入探索的必要.但值得

一提的是,法律对合规制度构建及有效实施的判定

标准有助于为主观形态的界分提供必要的参考依

据.刑事归责对企业合规情况的考量则对应于单

位犯罪中“企业之于自然人行为的反向影响”.

遵循如是归责逻辑,自然人的犯罪行为从过去

的“唯一判定依据”转变为企业是否构成犯罪的“判

定依据之一”.企业的刑事责任得以相对独立于直

接责任人员而存在.企业受到刑事追诉乃是基于

其主观上存在罪过且客观(通过自然人)实施了危

害行为.当企业因满足合规要求而排除主观罪过

进而被否定构成犯罪时,由于其出罪因由并非对自

然人行为本身的否定,故而并不影响相关自然人对

其危害行为的责任承担.只是相应责任不再归属

于企业,而是由自然人在其个人罪过范围内独立承

担.在此情境下,“以单位名义实施”与“违法所得

归单位所有”则转化成为协助评价自然人主观恶性

与客观危害程度的辅助考量因素,以与“自然人自

行实施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进行区分.

(四)实体法的可能调整方式

经由归责逻辑的厘清,在实体法层面可以从如

下两方面对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进行调整.

对于企业犯罪的成立要件,考虑到«刑法»第

30条只是笼统地规定“公 司、企 业、事 业 单 位、机

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

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法条本身并未涉及对单

位犯罪的具体判定.故而对合规考量的增设,可在

不改变«刑法»第30条的情况下,依旧借助司法解

释为司法实践提供操作指引.如在司法解释中进

一步明确:“对于企业实施的单位犯罪,在确认以单

位名义实施且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前提下,应进

一步考察企业的合规实施情况.对于符合法定要

求且达到评估标准的企业,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

任.如是司法解释,可先针对特定罪名或类罪名发

布,再根据司法实践情况逐渐向其他罪名延伸.除

此之外,实体法层面的调整还可借鉴英国2011年

«反贿赂法案»中“商业组织预防贿赂失职罪”的规

定形式,根据特定犯罪治理需要,针对具体罪名在

既有规定后增设“单位若能证明已经制定充分程序

预防行为发生的,可以排除单位犯罪的成立”

的表述,从而将企业合规情况作为特定犯罪的法定

出罪事由.

与之相对应,«刑法»第31条关于单位犯罪的

处罚则可以相应调整为:“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

罚.因单位符合合规要求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并

不影响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的刑事责任追究.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

的依照规定执行.”

(五)程序法的未来操作空间

恰如前文所述,合规之于企业犯罪的程序出罪

价值更多地在于为有犯罪嫌疑的涉诉企业提供利

益保全的二次机会.由于实体法确立了合规在企

业犯罪主观罪过方面的考量地位,作为企业犯罪构

成的要件之一,合规之于企业犯罪刑事追诉的阻却

155

第163页

效果便贯穿于诉讼程序始末而不再拘泥于审查起

诉环节.基于犯罪构成要件的适格判断,公安机关

在立案侦查阶段即可根据对企业合规情况的调查

作出不立案或撤销案件的终止诉讼决定.检察院

和法院则可分别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作出

法定不起诉的决定或宣判无罪的判决.而对于可

能构成犯罪的涉诉企业,刑诉法则可通过相对不起

诉、附条件不起诉为其寻求二次出罪机会.

对于相对不起诉而言,从我国目前的合规不起

诉改革试点情况看,虽然司法机关基本都是通过相

对不起诉来完成对涉诉企业的程序出罪,但基于我

国对适用于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

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案件的“相对不起诉”的程序定

位,可知其对涉案企业的程序出罪价值较为有限,

仅能适用于情节较轻的企业犯罪.除此之外,由于

相对不起诉并不附带对企业合规情况的后续监督,

因此,相对不起诉的出罪价值至多是对涉诉企业

“水波效应”的削弱,而对企业后续自治能力的提升

并无太多助益.

相比之下,附条件不起诉的程序原理更加符合

合规视野下企业犯罪的治理导向.一方面,附条件

不起诉内置的考察期设置能够有效呼应合规考察

制度,从而为敦促涉案企业完善合规制度、提升合

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操作空间,较大限度地发挥合

规的刑事激励机能;另一方面,附条件不起诉对法

益保护、公共利益、犯罪预防等方面的政策考量,亦

与合规刑事激励机制保全企业利益、降低刑事风险

的功能导向相吻合,从而为大范围地普遍适用合规

刑事激励机制奠定基础.诚然,当前我国附条件不

起诉仅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且设置了较为严

格的罪名与刑罚条件.但若以企业合规发展为契

机,适度៿宽我国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边界,无疑

更有利于为我国涉诉企业,尤其是可以为重大单位

犯罪案件中的大型企业程序出罪争取必要的操作

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有不少学者主张将认罪认罚从

宽处罚作为我国刑事合规的构建依托[27],但认罪

认罚从宽制度对诉讼效率的目标追寻以及其“程序

从简、实体从宽”的整体制度设计与刑事合规避免

企业刑事追诉以保全企业利益、督促企业整改以提

升企业自治的功能导向并不完全一致.换言之,企

业合规可以作为涉诉企业认罪认罚的重要表现,以

为企业争取一定程度的尤其是实体方面的刑事优

待,但认罪认罚制度本身却难以为合规视野下的企

业出罪提供相对直接的操作支撑.

整体而言,对于已经被追诉的涉案企业,刑诉

法可以通过扩大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相对普

遍地适用合规考察制度以换取企业的出罪机会.

也可以在轻微企业犯罪案件中,针对存在合规瑕疵

或不足的涉案企业适用相对不起诉予以程序出罪

的机会.即便两大不起诉模式都无法适用,涉诉企

业仍可以通过认罪认罚,经由合规换取一定程度的

刑责减免.

结语

对合规视野下企业犯罪的刑事归责,应注重合

规制度发展对企业归责导向与考量方面的影响.

合规对企业犯罪的刑事激励,目的并不是为涉案企

业开脱罪责,而是通过刑事优待反向刺激企业提升

自治能力以更好地防范违法风险、保全企业利益进

而迎合风险社会下单位犯罪治理模式的转变.对

企业犯罪刑事归责路径的调整,既要从实体法层面

确认合规之于企业独立责任的考量地位,也应厘清

不同诉讼程序对涉诉企业出罪的差异化适用空间.

本文对合规视野下我国企业犯罪刑事归责问题的

探讨多是从宏观层面揭示合规从实体到程序的归

责考量价值.要构建一套完整且体系化的刑事合

规制度,仍需深入具体方面、细化具体要求.整体

而言,合规制度的发展为推进企业犯罪认知、了解

单位犯罪治理模式转变提供了重要契机.对企业

犯罪刑事归责路径的优化,既是对合规制度发展的

迎合,也是对企业犯罪时代治理需要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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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俊)

CriminalImputationofEnterpriseCrimesin

ChinaundertheViewofEnterpriseCompliance

ZHOUJin-yi

(SchoolofLaw,NanchangUniversity,NanchangJiangxi330031,China)

[Abstract]Withthedevelopmentofenterprisecompliancesystem,waysofcriminalimputationin

enterprisecrimeshavealsochangedtosomeextent.Underthepolicyguidanceoflettheenterprisego,

severelypunishthenaturalperson,therisk managementoflegalpersonbasedoncompliancehasinG

creasinglybecomeanimportantconsiderationforenterprisecriminalliability.Theimputationbasishas

graduallyshiftedtolegalperson,andthefocusofimputationalsohasgraduallytiltedtolegalperson's

influenceonnaturalperson.Incontrast,thecriminalimputationofunitcrimesinChina,whetherin

substantivelaworprocedurallaw,showsitsincompatibilitywiththedevelopmentofcompliancesystem

tovaryingdegrees.Inthisregard,itisnecessarytoclarifytheinternalrelationshipbetweensubstantive

lawandprocedurallawinthefunctionofcrimeexclusionbasedonthemacrochangestocriminalimpuG

tationofenterprisecrimescausedbyenterprisecompliance.Byestablishingthelegalperson'sfiction,try

toseekthepossibleintegrationbetweenenterprisecomplianceandsubjectiveandobjectiveimputationis

needed.Onthisbasis,thenfurtherexplorethespaceofexclusionofcrimesthroughcriminalprocedure

lawtowardstheenterprisesinvolvedintheprosecution.

[Keywords]EnterpriseCompliance;EnterpriseCrime;CriminalImputation;ProceduralExclusion

ofCrime

157

第165页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问题研究”(编号:20AZD012).

[收稿日期]2023-10-20

[作者简介]陈智雄,男,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孙蚌珠,女,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副

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4年1月 内 蒙 古 社 会 科 学 Jan.2024

第45卷 第1期 INNER MONGOLIASOCIALSCIENCES Vol.45 №.1

DOI: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4.01.020

数字帝国主义生成逻辑、基本特征与应对方案

———基于政治经济学视角的分析

陈智雄1, 孙蚌珠1,2

(1.北京大学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 北京 100871;

2.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871)

[摘 要]在数字帝国主义中,跨国数字垄断公司借助数字技术、数字平台、数据传输,结合国家政权在全

球范围内攫取不发达国家的剩余价值.资本增殖逻辑下的资本竞争与资本垄断,是数字帝国主义的基本生成

逻辑,金融资本与政治权力的加持则是数字霸权形成与扩张的必要条件.数字帝国主义通过控制全球生产过

程、企业劳动过程、大众意识形态,以更加隐蔽但又强势的形态将数字弱国、数字劳动乃至数字用户改造成数

字网络空间的节点,成为其攫取剩余价值的工具.面对数字霸权,首先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关键核心数

字技术的创新应用;其次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数字经济,抵制数字强国意识形态入侵;最后要积极构建数

字贸易合理规则,推动世界数字技术共建共享.

[关键词]数字帝国主义;数字技术;数字平台;剩余价值;金融资本

[中图分类号]F49;F09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24)01-0158-10

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

链等数字技术在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广泛渗透,大

型数字网络平台将全世界连接成一个数字空间.

资本主义发展到数字帝国主义阶段,在数字技术、

金融资本与政治权力的融合下,数字强国在更加广

泛的时空范围内将全球各个国家、各个领域纳入帝

国主义构建的制度体系中来.随着全球数字用户

数量的激增,物理距离、消费习惯、文化习俗等不再

构成数字强国控制数字弱国的障碍.厘清数字帝

国主义的生成逻辑与基本特征,对于发展数字经

济、打破数字技术垄断、抵抗数字帝国压迫、构建数

字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数字帝国主义的概念界定

既有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界定帝国主义内涵.

一是指明帝国主义所处的阶段,如列宁指明帝国主

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二是描述特定时代帝国

主义的表现形式,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帝国主义

的殖民主义特征、数字经济时代帝国主义的数字霸

权特征.这种描述式定义有利于理解资本主义生

产方式的时代特征,但是不利于从各种特殊的帝国

158

第166页

主义概念中抽出一般化的帝国主义概念.只有把

握帝国主义一般与文化帝国主义、生态帝国主义、

数字帝国主义等帝国主义特殊之间的内在联系,才

能更好地认识数字帝国主义的本质内涵.

(一)通行的帝国主义界定方式

界定数字帝国主义的前提,应清晰地理解什么

是帝国主义.否则,对帝国主义实质界定不清会导

致国内外对其认识呈现多元化,不利于理解与把握

数字帝国主义.[1]综观而言,学者们倾向于将资本

主义最新阶段的各种现象用帝国主义来描述,如殖

民帝国主义、生态帝国主义、文化帝国主义、数字帝

国主义等等.实际上,这些名称只不过是资本主义

在不同阶段或不同方面的表现.如果对每一个阶

段、每一个方面都要附上一个新的帝国主义的名

字,那么就会导致正反两方面结果.一方面,有利

于从多范围、多角度来了解资本主义在现阶段的不

同表现形式;另一方面,不利于抓住帝国主义的本

质内涵.例如,以戴维哈维为代表的学者直接以

“新帝国主义”来区别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帝国

主义概念[2],这种概念是为了突出帝国主义的新变

化.新帝国主义是垄断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最新

表现,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的三大

变化.一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出现及广泛应

用,开启了信息经济时代;二是以私有化、市场化、

自由化为特征的新自由主义不断向各个国家输送

意识形态;三是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汇率形成

机制市场化、资本流动和资本运作自由化以及美元

霸权为核心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逐渐形成.[3]学界

对于新帝国主义的认识较为一致,但这种提法仅仅

是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与“资本主义新特征”结

合在一起.严格说来,这是一种描述而非定义.

对于理解数字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及当代影

响而言,学界对数字帝国主义的定义是恰当的.刘

红玉(2020)认为,数字帝国主义是数字资本同产业

资本、商业资本、土地资本以及金融资本融合起来

的垄断寡头,是在全球数字世界中凭借政策支持瓜

分经济剩余的资本主义新形态.[4]蓝江(2019)等人

将垄断资本主义通过操纵数字技术在网络空间实

施的帝国主义式数字霸权称为“数字帝国主义”.[5]

实际上,列宁在政治经济学意义上也没有给帝国主

义下一个完整的定义,他本人也是从“资本主义生

产方式所处的阶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那个阶

段的特征”这两个方面来界定帝国主义的.就资本

主义生产方式的阶段而言,帝国主义是垄断资本主

义进一步发展的产物,尤其是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向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转化,加速了帝国主义的形成.

列宁指出,“如果必须给帝国主义下一个尽量简短

的定义,那就应当说,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垄断

阶段.”[6](P.650)为了加强上述简短定义的完整性与

科学性,列宁补充阐释了帝国主义的五个特征.

一是生产集中与资本集中高度发展,垄断组织

在经济生活中起决定性作用;二是银行资本和工业

资本融合成金融资本,并出现金融寡头;三是资本

输出在商品输出的基础上迅速发展;四是国际垄断

资本同盟形成并迅速瓜分世界;五是资本主义大国

把世界领土瓜分完毕.[6](P.651)这是从具体发展阶

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特征来描述帝国主义

的.不论是列宁还是当代学者,对帝国主义的界定

都具有较强的学理价值.

(二)通行界定方法存在的不足

综观来看,虽然学者们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

处阶段、基本特征出发给出的界定既体现了帝国主

义与垄断资本主义在时间线上的联系,也用高度概

括性的语言指出了垄断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同时

廓清了帝国主义与垄断资本主义的区别,但这种抽

象程度还不够.金融资本、殖民统治、数字垄断等

都是垄断资本借助国家政权在全球范围内攫取剩

余价值的工具,对帝国主义界定的核心词汇不应当

是工具、阶段,而是主体与目的.从概念界定上看,

帝国主义并非从属于垄断资本主义的某一阶段,帝

国主义比垄断资本主义更加强调超经济手段对资

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影响,如果不能突出这一特征,

那么就无法从根本上将帝国主义与垄断资本主义

区分开来.

可见,即使将发展阶段与生产方式特征结合起

来,也不能称作是对帝国主义的完备定义.列宁指

出的五个特征是对20世纪初帝国主义的表现形态

所作的高度精准的概括,但随着科学技术水平、资

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一步发展,这种界定便有了局

限性,资本竞争与资本垄断攫取剩余价值的具体方

式发生了相应变化.这就自然形成一种混乱的帝

国主义界定方式,即根据垄断资本主义的新特征,

重新界定帝国主义,甚至提出各种各样的帝国主义

概念.1999年丹席勒提出数字资本主义概念,

并在«数字资本主义»中阐释了数字技术对整个资

本主义生产方式、社会政治产生的影响.[7](PP.5~7)

刘皓琰等人(2023)概括了数字帝国主义的五个基

本特征:一是平台组织数字化,并出现巨型数字垄

159

第167页

断公司;二是数字资本和金融资本融合成数字寡

头,占据支配社会生产过程的地位;三是数字输出

意义重大,成为攫取不发达国家剩余价值的重要方

式;四是形成瓜分全球产业链的数字寡头同盟;五

是意识形态上的数字殖民成为重点.[8]刘皓琰在

«数字帝国主义»一书中详细阐释了当代数字资本

主义各个方面的特征.[9]尽管这些阐释为了解当代

资本主义提供了巨大便利,但依然是参照列宁对

20世纪初帝国主义的特征进行的,它既没有给数

字帝国主义明确的定义,也没有重新界定帝国主

义.这种定义只不过是在数字经济时代,对垄断资

本主义就数字技术、数字资本、数字化组织层面所

做的一番概述.

这种“阶段划分”加“特征描述”的方式,对于列

宁的分析框架而言是足够的,不论是希法亭、霍布

森还是考茨基,他们并没有在概念上使用“帝国主

义”以外的提法,因此研究的重点是对帝国主义所

处阶段、基本特征的阐释,以及对帝国主义走向的

准确研判.但是在各种各样的帝国主义界定出现

之后,如果想用一条主线将这些界定串起来,那么

“阶段划分”加“特征描述”的方式就不再奏效了.

因为任何一种“阶段划分”或“特征描述”所阐释的

都是后来的帝国主义与20世纪初的帝国主义之间

的差异.即使对照列宁所提出的五个特征进行描

述,或者阐发不同历史阶段帝国主义之间的内在联

系,这种联系也不等同于对帝国主义本质内涵的

界定.

(三)帝国主义一般与数字帝国主义特殊

简单说来,在阐发传统帝国主义、新帝国主义、

数字帝国主义之间的演变关系之外,需要通过界定

“帝国主义一般”来理解与界定各种“帝国主义特

殊”.这种界定只能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特

征中去寻找.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包括三个基本特征,即资本

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资本雇佣劳动和资本追逐

剩余价值.这三个基本特征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的不同阶段和表现形式上存在差异.就资本主义

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而言,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

段,各个分散的中小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在垄断

资本主义阶段,大多数资本越来越集中于产业垄断

资本家与金融寡头手中;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

段,国有资本、金融寡头、产业垄断资本家是社会总

资本的主要占有者.就资本雇佣劳动的形式而言,

早期资本家阶级与工人阶级的划分比较明显,但资

本家有时充当着企业管理者的角色.随着企业所

有权与企业控制权(或经营权)在形式上的分离,出

现了专门经营管理企业的阶层,并且劳动者内部也

被划分为熟练劳动者和非熟练劳动者.在资本家

阶级与劳动者阶级之间出现了诸多工人贵族、管理

阶层等中间阶级,资本雇佣劳动的形式也发生了变

化.就资本追逐剩余价值而言,不同国家、阶层的

劳动者的劳动时间长短不一,劳动方式随着生产工

具的演变发生巨变,生产范围从一国范围延伸至世

界范围,这意味着攫取剩余价值的主体、手段、范围

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本特征的变化,并不意味

着无法对帝国主义进行一般界定.只有在变化着

的基本特征中找出最为契合帝国主义本质内涵的

特征,才能得出帝国主义的一般定义.这一特征必

须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矛盾结合起来,它是

帝国主义产生的根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

矛盾是生产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与生产资料资本

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当这一矛盾只在一国范

围内展开时,并不涉及帝国主义概念.

可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全球范

围内៿展、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全球范围内展开而

衍生出来的.因此,可以给各种各样的帝国主义一

个一般性的描述.帝国主义是指跨国垄断资本在

国家政权的参与下,在全球范围内以经济或超经济

的手段攫取垄断利润.在这个界定中,帝国主义对

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要求是垄断资本与国家政权之

间的结合在一国范围内主导社会总资本,各国垄断

资本之间的联合在全球范围内主导全球总资本;帝

国主义对资本雇佣劳动不存在固定形式,只要符合

攫取垄断利润即可;帝国主义在全球范围内获取垄

断利润,这比在一国范围内获取平均利润或垄断利

润有着更高的要求.并非每个学者定义帝国主义

时都强调国家政权参与的重要性,如艾伦伍德认

为,资本帝国主义追求在世界范围树立经济霸权,

而无须借助于政治统治力量.[10](P.2)伍德的定义突

出垄断资本强大到不需要政治权力的加持,但是帝

国主义这一概念如果剥离政治与经济的联系,其理

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将大打折扣.

基于对帝国主义的一般界定,数字帝国主义的

界定就变得相对简单.数字帝国主义,是指跨国垄

断资本借助数字技术、数字平台、数据传输,在国家

政权的参与下,在全球范围内攫取不发达国家的剩

余价值.数字帝国主义与帝国主义一样,不仅强调

160

第168页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到了某种阶段,还强调其本

质是资本与政权在全球范围内的互相渗透,在加剧

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对抗性的同时,也加深发达

国家之间的矛盾.帝国主义与数字帝国主义在主

体上都是国家垄断资本,在目的上都是全球范围内

攫取剩余价值,只不过数字帝国主义补充说明了具

体手段.也就是说,帝国主义一般强调“主体”“目

的”,而帝国主义特别强调“手段”“方式”“方法”等

等.这种区分是借助帝国主义理论来阐释数字帝

国主义生成逻辑、基本特征的基础.

二、帝国主义的生成逻辑

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角度看,帝国主义的生

成逻辑就是增殖逻辑下的资本竞争与资本垄断.

这一逻辑包括三个部分:资本竞争形成生产集中与

资本集中;生产集中与资本集中形成垄断资本;垄

断资本与国家政权结合形成资本霸权,从而在全球

范围内攫取剩余价值.

(一)资本竞争形成资本集中

单个资本规模的扩大是其生产经营能力加强、

竞争议价能力加强的内在要求.单个资本规模扩

大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资本积聚,其核心是资本

家将自己的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即追加生产资料

与劳动力;另一种是资本集中,这种扩大生产规模

的方式并不受限于资本家本人的剩余价值,也不受

限于整个社会生产资料的增长速度.通过资本集

中,资本家可以将其他资本家手中的资本,乃至居

民手中的收入吸纳到自己的企业中来.不论是资

本积聚还是资本集中,只要企业的生产规模达到一

定的程度,就存在垄断倾向.但是由于资本积聚是

一种较慢扩大生产规模的方式,仅靠这种方式很难

达到垄断规模.资本积聚为企业实行吞并、发行股

票等资本集中方式准备了条件,资本集中与生产集

中才是垄断形成的必备条件.竞争加速资本集中

与生产集中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部门内部的竞争导致优胜劣汰,中小企业

的生存能力被大型企业挤压,中小企业的资本不断

流向大型企业.这种外在的竞争压力使得资本家

必然通过资本积累来扩大生产规模.二是部门之

间的竞争导致平均利润率的形成有着严格的限制

条件,如各个部门之间不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

系,资本可以在各个部门之间自由流动.实际上,

部门之间并不是这种平行的关系.例如,生产芯片

的部门比生产手机壳的部门有着更强的议价能力,

不同的部门分布于价值链的不同端点,资本会向附

加值高的部门流动,而这些部门更容易形成资本集

中与生产集中.随着社会分工的推进,产业融合程

度不断提高,催生巨型企业集团.对此,列宁指出,

“所谓联合制,即把不同的工业部门联合在一个企

业中.”[6](P.586)三是竞争引起的资本集中进一步提

高了单个企业的生产能力,可以看成是资本集中、

生产集中自身的“良性循环”.当企业因为资本集

中扩大规模后,具备了更加完善的管理体系、分工

体系与技术设备体系,甚至形成自身的研发体系.

大型垄断企业可以设置部门专门收买发行专利,并

对如何优化采购、生产、销售、售后等环节进行专门

研究.[6](P.591)四是竞争引起的资本集中进一步提高

了单个企业的融资能力.发行股份、债券等信用手

段是加速生产规模扩大的有力杠杆,但并不是每个

企业都能够顺利地运用这种杠杆,企业只有达到一

定规模后,其生产经营、盈利还债能力才有一定的

保障.企业正是通过生产集中来加强企业信用,进

一步提高其竞争力.

(二)生产集中导致资本垄断

资本集中与生产集中并不直接意味着垄断的

形成.简单来看,垄断是指少数企业凭借巨额资

本、巨大生产经营规模和超大市场份额,通过垄断

协议、个人联合或参与制等方法,控制一个或几个

部门的生产与销售,从而获取高额利润.垄断形成

的本质是获得远高于平均利润的垄断利润.如果

一个中小企业家通过自身努力,或者是因为运气好

而获得较高的年利润,这并不意味着是一家垄断企

业.从风险与不确定性的角度看,运气好的企业获

得高利润,运气差的企业获得低利润,二者相互抵

消.垄断利润则高度稳定,垄断企业竞争实力远高

于其他企业.如果几个大型企业之间进行寡头竞

争,也有可能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因此,垄断协

议通常是垄断形成的内在要求.

资本集中与生产集中既潜藏着引起垄断的可

能性,又包含着垄断形成的必要性.首先,生产集

中使得垄断形成具备可能性,生产集中、资本集中

的发展使得社会生产集中于少数大企业手中.当

无数个企业生产同一种产品时,在这些企业之间订

立统一的价格协议、市场分割协议是不可能的.当

同一类商品仅由少数几家企业生产时,这些大型企

业订立垄断协议的沟通成本大为降低,从而为垄断

的形成提供了可能性.其次,生产集中使得垄断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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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页

成具备必要性.生产集中意味着企业规模与生产

能力迅速扩大,如果这些企业不限定市场范围,生

产的产品很可能超过市场需求,这些大型企业要么

面临降价风险,要么面临滞销风险,二者都会影响

获利能力.大企业之间的联合可以对中小企业构

成较高的进入壁垒,形成寡头垄断,这有利于垄断

企业提升获利能力.如果少数大企业竞争实力相

当,为避免造成两败俱伤,必然寻求垄断协定,反之

如果某一企业无可匹敌,那么它本身就代表着高强

度的垄断.

(三)资本垄断加速全球扩张

垄断的形成并没有消除竞争,但是也并不必然

导致帝国主义的形成.自然垄断、技术垄断、市场

垄断、行政垄断都不是帝国主义形成的充分条件,

因为帝国主义要求垄断资本在强国与弱国之间形

成一种霸权.当这种霸权形成时,垄断利润不仅源

于对国内劳动阶级的剥削,还意味着对不发达国家

劳动阶级剩余价值的攫取.

从生产过程看,跨国垄断公司对不发达国家开

展直接投资,以较低的工资换取劳动力,并将一些

高能耗、高污᳿的行业转移到不发达国家.从贸易

过程看,发达国家凭借霸权以垄断低价购进不发达

国家的自然资源、初级产品,并以垄断高价向不发

达国家销售附加价值高、科技含量高的产品.从金

融联系看,发达国家制定有利的国际金融规则、制

造复杂的金融衍生工具,不仅直接攫取不发达国家

企业利润的一部分,还间接地将不发达国家多年积

累的资本以金融冲击的形式来攫取,乃至严重危及

不发达国家的货币信用体系与金融安全.

生产、贸易和金融上的跨国联系不再是简单的

不同国家企业之间的联系,而是涉及两国之间的政

治经济联系.帝国主义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两

个高度关联但又有着不同指向的概念.帝国主义

是指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联系,而国家垄断资本主

义是指一国内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国家垄

断资本主义的出现至少发挥着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削弱垄断企业之间不必要的竞争造成的

资源浪费;二是垄断资本借助国家力量更加轻松地

获取垄断利润;三是跨国公司借助国家力量更好地

在世界市场上击败对手.第三个作用对于帝国主

义的形成尤为重要.例如,20世纪初期,后发崛起

的德国在与英国、法国争夺殖民地时,其资本输出、

商品输出不得不依靠政府提供的军事力量.国家

垄断资本主义是帝国主义在全球范围内扩张的必

备条件,仅凭企业的力量是很难在世界市场上与一

整个发达国家抗衡的.尽管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从

理论上看可以只对本国范围内的产业结构、利润分

配进行调节,但是垄断资本跨国扩张增殖的本性,

使得帝国主义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就像孪生兄弟

一般,同生同灭.一旦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形成,跨

国垄断公司垄断利润就会源于四个方面.一是垄

断企业内部员工创造的剩余价值;二是非垄断企业

创造的剩余价值;三是不发达国家劳动阶级创造的

剩余价值;四是通过国家政权在再分配中将国民收

入的一部分转化为垄断利润.

以上便是资本竞争与资本垄断导致帝国主义

形成的基本逻辑,其核心是资本增殖逻辑,并在政

治军事霸权的加持下加速扩张.列宁所阐释的殖

民地瓜分、资本输出、金融资本食利,西方马克思主

义学者所阐释的文化入侵、意识形态渗透、生态污

᳿等等,都是对跨国垄断资本扩张手段、形式或影

响的深刻阐释.帝国主义的一般生成逻辑为理解

生态帝国主义、殖民帝国主义、文化帝国主义、数字

帝国主义等的生成逻辑提供了理论支撑.

三、数字帝国主义的生成逻辑

从数字帝国主义与帝国主义的界定看,二者都

是垄断资本与国家政权结合并在全球范围内扩张

的产物.帝国主义可以看成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的特殊形式或特殊阶段,数字帝国主义可以看成是

帝国主义的特殊形式或特殊阶段.因此,数字帝国

主义并不是帝国主义之后的某一个阶段,他本身就

是对帝国主义阶段性特征与生产方式特征的具体

阐释.既然如此,帝国主义的生产逻辑,从整体上

看也是数字帝国主义的生成逻辑,这一生成逻辑就

是资本竞争与资本垄断,只不过数字资本竞争与数

字资本垄断在形式上存在差异.陈尧(2023)认为,

资本逻辑和数字技术相结合形成数字资本,意味着

帝国主义从实物资本垄断、金融资本垄断转变为数

字资本垄断,形成数字资本主义帝国.[11]邓伯军认

为,数字帝国主义的“帝国芯”没有改变,它通过数

字资本的增殖逻辑来加速资本扩张、实现资本霸

权.[12]数字垄断资本的形成是数字帝国主义形成

的重要特征,其基本逻辑仍然是增殖逻辑.

(一)数字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

数字帝国主义最简单的解释就是数字技术、数

字平台、数据输出在利润创造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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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页

用.在列宁所处的帝国主义时代,列宁之所以从金

融资本出发反复强调金融寡头对帝国主义形成的

作用,是因为金融资本作为一种总体性资本统摄整

个社会生产过程,从而金融行业可以获得高于产业

资本、商业资本、普通借贷资本的垄断利润.如果

数字垄断企业的获利能力低于其他行业,那么数字

帝国主义这一概念不会从帝国主义这种一般化的

概念中衍生出来.数字垄断企业之所以能够获得

垄断利润,甚至是高于绝大多数垄断行业的垄断利

润,根源在于其对社会生产过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

的作用.不能简单地说数字资本的这种控制作用

已经超过了金融资本,也不能说金融资本已经成为

过去式、已经被数字资本所取代.金融资本与数字

资本之间是一种相互融合、共同掌控社会生产过程

进而攫取巨额垄断利润的关系.

数字帝国主义本身就是在帝国主义的基础上

形成的.在数字霸权出现以前,金融霸权照旧存

在,即帝国主义一直存在,只是表现形式不是数字

帝国主义.数字帝国主义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形

成跨国数字垄断企业.数字垄断企业的形成同样

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中小数字企业的竞争导致资

本集中与生产集中;二是数字资本、数字企业的集

中形成数字垄断企业;三是数字垄断企业将其影响

力扩张至全球范围,形成数字霸权.

数字帝国主义的生成逻辑与帝国主义生成的

一般逻辑是一致的.即便是20世纪初期,金融资

本也是通过控制钢铁、石油、铁路等行业在全球范

围内输出资本,只不过是跨国垄断公司在第二次世

界大战以后才大范围建立起来.当下的数字帝国

主义也是以金融资本的加持为必要条件的,在金融

资本的支撑下,先进的数字技术、数字化设备以及

海量的数据集中于同一个大资本数字平台,被跨国

垄断企业所控制,从而形成数字霸权.这里所说的

金融资本,通常是在发达国家政府的参与下发挥作

用的国家垄断资本,这能够大大提升金融资本在全

球范围内的垄断实力.

(二)数字资本与政治权力的融合

除了金融资本与数字资本融合之外,政治权力

与数字资本的融合也是数字帝国主义生成的重要

条件.数字帝国主义通过技术霸权逻辑实现其强

权政治逻辑.唐莉、邓锐(2023)指出,近十年来美

国利用数字网络技术手段,压制新兴崛起的中华文

明,构建符合帝国主义利益的数字景观,意图切断

无产阶级对共产主义终极目标的追求.[13]借助技

术优势和大资本数字平台,发达数字强国干涉别国

内政,数字弱国由于技术、经济不发达不得不依附

于数字强国的政治霸权,数字强国的强权政治地位

得以巩固.在数字帝国主义时代的国际博弈中,数

字强国掌握核心技术和巨型数字平台,控制舆论导

向,通过数字技术随意加工和剪辑新闻信息,避重

就轻、断章取义地过滤不利言论,强化有利言论,甚

至利用数字技术制造虚假新闻,误导舆论.数字霸

权加剧数字用户的盲目性、煽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情

绪、干扰主权国家政治决策,为其攫取巨额垄断利

润服务.

数字资本与政治权力的融合,归根结底是为了

增强数字垄断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实力,从而

在剩余价值的全球分割中占据优势地位.政治权

力以服务于大资本家为增殖目的,而不是为了数字

强国内部全体成员的物质文化需求.数字企业仍

需经过资本竞争、资本垄断才能形成数字霸权地

位,只不过这种竞争与垄断过程得到了政治权力的

加持.总的来看,数字帝国主义演进过程分为五个

步骤.第一步,中小数字企业自由竞争,一部分破

产,另一部分在竞争中优势突显并得到金融资本的

支持.第二步,得到金融资本支持的数字企业之间

展开激烈的竞争,表现为以巨额投资争取用户、收

集海量数据、研发数字技术.第三步,在竞争中生

存下来的数字企业开启资本集中过程,吞并其他中

小数字企业,逐渐在国内获得垄断地位.第四步,

数字垄断企业向金融、物流、实体企业等多个领域

渗透,逐渐控制社会生产、流通过程,与金融资本一

道形成控制社会总体生产过程的总资本形态.第

五步,不断强化的大型数字垄断企业拥有向海外扩

张的实力,与国家政权结合起来,在数字弱国开展

数字殖民.

数字帝国主义不是对生态帝国主义、文化帝国

主义、军事帝国主义等的消解,而是加强了帝国主

义在一切领域更加强烈的掠夺.这与数字霸权的

特点是分不开的,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数字

技术与金融垄断资本合谋;二是数字技术几乎可以

作为一种普遍的技术用在一切生产、流通领域,甚

至用在政府部门;三是数字资本对社会总生产过程

的控制更加隐蔽且更加高效;四是数字霸权更好地

将技术手段、意识形态控制、金融衍生工具与军事

力量融合在一起.在金融资本与政治权力的加持

下,对于数字帝国主义而言,霸权掠夺式的食利逻

辑代替了资本积累式的增殖逻辑,技术控制下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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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页

本扩张代替了平等竞争下的自由贸易.

四、数字帝国主义的基本特征

数字帝国主义,是指跨国垄断资本借助数字技

术、数字平台、数据商品,在国家政权的参与下,在

全球范围内攫取不发达国家的剩余价值.这个定

义除了强调资本主义所处的阶段和特征之外,还突

出其实质是攫取剩余价值.数字帝国主义只不过

是在攫取剩余价值的方法上存在典型差异.数字

帝国主义的基本特征是通过数字技术、数字平台、

数据商品来控制全球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与意识

形态.

(一)对全球生产过程的控制

数字技术不同于一般的技术,它可以通用于多

个部门,从而实现对多个部门的控制.一般说来,

某个企业研发运用一项技术,可以提高劳动生产

率,降低个别劳动时间从而获得超额剩余价值,整

个部门运用一项技术可以降低商品的社会价值.

然而,数字技术不再是简单地为单个产品创新、节

省劳动时间、节约原材料服务,数字基础设施、数字

平台与数据流的融合使得数字技术演变成数字帝

国控制不发达国家的工具,形成技术霸权.大资本

数字平台并非简单地改进单个企业的生产经营过

程,而是给整个社会生产过程编织了一张不可脱离

的网.

众所周知,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

字化两 个 方 面.2022 年 中 国 数 字 经 济 规 模 达 到

50.2万亿元,占 GDP比重为41.5%,产业数字化

在数字经济中的占比为81.7%①.数字化产业无

疑是数字技术发展、运用的结果,而产业数字化意

味着数字技术对该行业影响重大.那些数字经济

以外的企业,并不能排除受数字技术的影响,例如,

大量的农产品、面食、快餐可以通过美团、盒马生

鲜、淘宝等数字平台进行销售,这些实体企业如果

脱离了数字平台,很可能无法生存.这就意味着数

字技术已经渗透到各个产业生产、流通、消费的各

个环节之中.数字技术、数字规则、数字化设备的

每一次升级,都会给诸多企业带来不可忽视的影

响.诸多企业、用户接入大资本数字平台,为跨国

数字垄断企业控制全球生产过程提供了前提条件.

人类生产生活的点点滴滴被量化为数据流.数字

技术发展实现了图像分类和语音识别,将手机、电

脑等终端设备发展为集社交、消费和娱乐等为一体

的综合设备,移动用户数量激增使得数字强国在更

大范围内控制生产、消费过程.数字强国凭借技术

先发优势抢占市场份额、操纵行业标准,通过数字

人才招募与资本投入,占据数字技术研发制高点,

形成数字霸权.知识产权成为数字强国推行数字

霸权的有力工具.

数字强国控制全球生产过程的关键是掌控数

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与数据流.数字帝国发展数

字技术基础设施,加速网络服务器迭代更新,使得

数字平台发展成为涵盖社交、搜索、消费等多种功

能的综合平台.全球共有13个互联网的根服务

器,美国就拥有其中一个主根服务器和九个辅根服

务器(另外3个辅根服务器分别在瑞典、荷兰和日

本)②.数字强国通过跨国数字垄断公司来控制全

球生产过程,“跨国公司的资本总额超过了世界上

大多数国家的 GDP.它们控制着世界一半以上的

工业生产、超过60%的全球贸易、超过全球80%的

高新科技专利及许可证”[14].在全球十大数字寡

头中美国占了七家,其中 Google、Youtube、FaceG

book三家排名前三,其数字用户遍及全球.[15]

数字强国通过数字霸权构建技术遮蔽性极强

的剩余价值剥削体系.数字寡头企业在生产、流

通、消费的各个环节对边缘国家进行数据剥削,以

数字殖民的方式获取数字收益.当数字弱国的数

字产业或其他实体产业获得利润时,大资本数字平

台总是从中获取一定的提成或广告费用,这是一种

极为隐蔽的剩余价值分割方式.数字强国通过数

字技术优势占据剥削数字用户剩余价值的制高点,

在全球范围内构建数字技术空间,扩大数字技术鸿

沟、数据接入鸿沟和数字素养鸿沟.

(二)对企业劳动过程的控制

在数字奴役之下,劳动者已经不能分辨劳动时

间与活动时间,辛苦的烦劳与日常的休闲交织在一

起.马克思指出,“在机器体系中,对象化劳动在劳

动过程本身中与活劳动相对立而成为支配活劳动

的力量,占有活劳动的资本就其形式来说就是这样

的力量.”[16](P.185)在数字帝国主义中,大资本数字

平台通过数字监视、算法控制来提升对劳动者的剥

削强度.

数字企业通过数字技术分析、计算和监督数字

164

数据来源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产业

发展研究报告(2023)».

参见郑冬芳、秦 婷 «数 字 帝 国 主 义 技 术 霸 权 的 政 治 经 济 学 批

判»,载«理论学刊»2022年第3期.

第172页

劳工劳动和数字用户消费的全过程.一方面,数字

企业变相延长数字劳工的数字劳动时间,并通过复

制数字产品将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无限缩短;另一

方面,数字企业通过注意力围猎不断延长数字用户

在平台的注意力时间,从而增加其为数字资本带来

的利润.通过分析数字用户生成的数据,数字企业

操控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消费行为,对数字用户进行

二次剥削,乃至采用大数据杀熟、平台二选一等歧

视手段.

数字企业的算法控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收

集大量的用户数据来支撑算法,提高算法运用的范

围和精准度,这些数据包括个人身份、偏好、线上购

买记录、浏览痕迹等隐私信息.二是选择性地呈现

可供用户获取的内容,根据用户的历史记录来推荐

算法是大资本数字平台吸引用户注意、提高用户黏

性的主导算法,这种算法能够大幅提高广大用户需

求偏好与海量信息的匹配的精准度.三是控制用

户的注意力时间,在实现精准推荐的同时,对用户

兴趣展开持续有效的刺激,不断提高用户黏性.

在攫取剩余价值动机的驱使下,数字平台运用

数字技术对数字用户布下搜集各类用户个人隐私

的“天罗地网”,持续掌握海量的各类用户数据并将

其转化为劳动对象,以更加具有隐秘性的方式剥削

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剩余价值的掠夺行径越发出

现在纯粹的虚拟数字空间之中.

(三)对大众意识形态的控制

对大众意识形态的控制,首先是数字人的自我

异化.王富军、翟佳欣(2011)认为,数字技术剥夺

了个体的思维能力,由数字式的工具理性思考代替

了个体的个性化价值理性思考.[17]在数字软件中,

通过文字简介、合成视频、图片修饰体现出来的数

字人,越来越成为一种形式包装.在绝大多数情况

下,人们为了这种包装而不断伪装自己,改变自己

的装扮、习惯乃至性格,迎合数字大众的偏好,而不

是现实中交往的人的偏好与需求.数字画像让真

实的人与 AI生成的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人越

来越在一个由数字条条框框所束缚着的虚拟空间

之中,质疑自己的价值判断,反而关心这种评价是

否能够引起大多数数字人的支撑.表面上每个人

的言论更加自由了,但是发表言论的自由并不等同

于发表内心的真实想法,绝大多数人忌惮网络暴

力.而资本的介入,通过引导舆论走向,实际上可

以随意扭曲数字大众的三观.

数字人的自我异化是在数字资本追逐利润的

诱导下完成的,这种诱导可以改变和控制大众意识

形态.数字资本可以借助言论筛选技术、AI评论

技术扭曲言论,网络水军不再需要真实的个体,而

是通过人工智能来冒充个体与真人互动.

数字技术打破了数字强国意识形态输出的时

空障碍.西方发达数字帝国通过大资本数字平台

制造信息流吸引数字用户,围猎数字用户注意力.

通过技术优势过滤信息、操控社会舆论,曝光与正

面解读资产阶级文化,输出资产阶级国家意志、占

据意识形态话语权,大肆传播新自由主义、新技术

主义,推行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在铺天盖地的数据

流中,数字用户缺乏独立的判断能力,不得不借助

于所谓的大数据进行判断,似乎大数据直接等价于

大事实,殊不知这种大数据也是可以用资本的力量

来伪造的,因此数字用户由于自身认知缺陷很容易

被误导.数字强国通过数字霸权监控不发达国家

的数字用户乃至数字政府,数字用户沦为资产阶级

渗透其意识形态的工具.

政府是公众权利的代言人,信誉是其权力的重

要支撑,而数据网络通过意识形态引导对这种信誉

造成强大冲击.在数字经济时代,网络的连接权、

修改权与控制权也是权力控制的重要方面,掌握数

字网络成为掌握权力的必要条件.美国政府通过

“全球在线自由法案”,利用数字技术霸权强化数字

帝国主义的世界霸权,宣扬“普世价值”,这实际上

是数字帝国主义掩饰技术殖民和剥削的借口.通

过对艺术作品、学术研究等进行数字包装,通过倡

导消费主义并扭曲消费者的真实需要、制造虚假需

求,人们在虚假的体悟、愉悦中逐渐接受资产阶级

消费意识形态.消费者被数据化、物质化、机器化、

碎片化,成为数字帝国主义资本增殖的零部件,而

不是为本国建设努力奋斗的个体.当数字弱国的

数字用户成为大资本数字平台的附庸时,其对本国

政体和政府执政能力产生怀疑,其爱国精神与民族

气节严重受损.

五、数字帝国主义的应对方案

数字霸权给发展中国家乃至一些发达国家带

来挑战.当前中国正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既要抵御数字霸权,构筑国家数字技术安全防线,

又必须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发展数字经济.国家

“十四五”规划纲要对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实现科技

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数字

165

第173页

技术、数字经济发展的历史潮流中,避免在数字技

术上被数字帝国卡脖子、在经济利益上被数字帝国

掠夺利润,需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关键核心数字

技术的创新应用.发展数字技术是打破数字技术

封锁、抵制数字霸权、避免数字帝国主义剥削的根

本出路.要以问题为导向形成创新型技术发展模

式,掌握数字技术发展动态、加紧研发国际前沿技

术.加强数字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数字技术后

备人才、激发各类数字技术企业创新活力、把握未

来数字技术发展趋势.提升数字技术原始创新能

力,打破数字帝国在平台、系统和软件等技术领域

的垄断地位.加快建立以数字技术知识产权保护

为重点的法律规范,发展大型及超大型跨国数字

企业.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数字经济,抵制数

字强国意识形态入侵.数字技术是人类生产生活

实践的产物,是生产力发展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

统一.这种统一性要求数字技术以人的自由全面

发展为目的,而不能将人异化成数字人.数字技术

在资本增殖逻辑下抑制了人的全面发展,使人的思

维和行为服从大资本数字平台的导向.数字帝国

输出意识形态的本质是资本增殖逻辑在全球范围

内的扩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发展经济,而不是以资本为中心,因此中国发展数

字经济必须打破数字资本的增殖逻辑,抵制数字强

国意识形态入侵.数字技术隐藏了消费主义的意

识形态属性,使消费者沉浸于虚幻消费的生活,在

数字空间寻找精神慰藉,精神陷入空虚和迷茫.需

提高数字用户的数字素养,提升其对消费主义意识

形态的辨析能力.从数字技术方面看,要构建一套

数据商品自生产体系,把专用芯片研发、深度学习

框架等开源算法,图像图形识别、自然语言处理、语

音视频等关键领域作为数字技术创新的关键,从而

反对数字强国的技术监听和信息窃取行为,从源头

上破除其对意识形态的入侵.

三是积极构建数字贸易合理规则,推动世界数

字技术共建共享.在经济全球化的大势下,数据商

品贸易与数据服务贸易的范围与体量越来越大.

中国既要摆脱数字帝国主义的剥削和限制,又要团

结广大发展中国家共享数字技术发展成果.数字

贸易和其他贸易一样,可以加速技术、资本、资源在

全球范围内的流动,为各国经济增长提供动能.但

是数字帝国制定不合理的数字贸易规则,抑制了数

字弱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应当坚持平等自愿参与

和共建共商的原则,削减数字技术发展的政治强制

性内容.数字技术为全人类服务,推进国际数字技

术规则制定,提高全球数字技术标准制定参与度,

是推进全球数字经济互利互惠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国要在全球数字技术规则制定过程中表达中国

发展数字技术的共享共建理念,打破数字帝国主义

国家主导、为资本主义服务的不平等秩序,彰显公

平正义的新数字技术规则和制度.

数字帝国主义既然只是帝国主义的特殊表现

形式,它就无法摆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

盾.数字技术提高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水平,加

剧了数字技术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的矛盾,数字

霸权行径越发暴露.数字霸权既是发达资本主义

国家加强剩余价值攫取的手段,又是资本主义灭亡

的加速剂.数字强国通过技术霸权向其他国家强

加数字技术规则,不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加深对

数字弱国的剥削,导致数字弱国劳动阶级的反抗.

中国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诉求,在全球政治经

济格局中起着重要作用.中国应通过联合国全球

数字峰会等国际会议和多边机构,提倡合作共赢的

数字经济发展模式,积聚反对数字霸权的力量.在

维护中国利益、推进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同时,为

全球数字技术健康发展贡献中国方案.

结语

数字帝国主义是帝国主义在数字经济时代的

表现形式,其核心逻辑仍然是资本主义强国通过政

治、经济、技术手段转移不发达国家劳动者创造的

剩余价值.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解析数字

帝国主义的生成逻辑与当代特征,旨在更好地应对

数字霸权、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机遇.需要处理好国

内数字经济良性发展与国际数据主权竞争两对关

系.对于国内数字经济发展而言,一是规范运用资

本、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处理好大资本数字平台、中

小实体企业、数字劳动、数据生成者在数字红利分

配中的合理区间.二是推进数字技术创新、加快数

字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数字企业的规模效应,打造

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综合数字企业.对于

大国数据主权竞争而言,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

数字企业的基础上,需要加快数据保护立法,在提

高数据跨国流动效率的同时,保障本国在全球数据

服务贸易中的优势地位.与此同时,需要与广大发

166

第174页

展中国家、不发达国家一道推进互惠互利的国际数

字技术规则、数字贸易规则的构建,在加速全球数

字经济发展中推进中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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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批判:耦合与超越[J].政治经济学研究,2022,(4).

(责任编辑 毛伟华)

DigitalImperialism GenerativeLogic,Basic

CharacteristicsandCountermeasures

———AnalysisfromthePerspectiveofPoliticalEconomy

CHENZhi-xiong, SUNBang-zhu

(InstituteofXIJin-pingThoughtonSocialism withChinese

CharacteristicsforaNewEra,PekingUniversity,Beijing100871,China;

SchoolofMarxism,PekingUniversity,Beijing100871,China)

[Abstract]Indigitalimperialism,transnationaldigitalmonopoliesusedigitaltechnology,digital

platforms,datatransmission,combinedwithstatepowertoseizethesurplusvalueofundevelopedcounG

triesonaglobalscale.Capitalcompetitionandcapitalmonopolyunderthelogicofcapitalmultiplication

arethebasicgenerativelogicofdigitalimperialism,andthesupportoffinancialcapitalandpolitical

poweristhenecessaryconditionfortheformationandexpansionofdigitalhegemony.Bycontrolling

globalproductionprocesses,corporatelaborprocesses,and massideology,digitalimperialismtransG

formsdigitalweakstates,digitallabor,andevendigitalusersintonodesindigitalcyberspaceinamore

subtlebutmoreintenseform,andbecomesatoolforthemtoseizesurplusvalue.Inthefaceofdigital

hegemony,weshouldfirstenhanceourcapacityforindependentinnovationandstrengthentheinnovaG

tiveapplicationofkeyandcoredigitaltechnologies,secondly,adheretothepeople-centereddevelopG

mentofthedigitaleconomy,resisttheideologicalinvasionofdigitalpowers,andfinallyactivelyestabG

lishreasonablerulesfordigitaltradetopromotethejointconstructionandsharingofdigitaltechnologies

intheworld.

[Keywords]DigitalImperialism;DigitalTechnology;DigitalPlatform;SurplusValue;Financial

Capital

167

第175页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从发展型社会政策到共同富裕型社会政策研究”(编号:22&ZD182);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

究规划项目“数字经济发展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影响研究”(编号:21JYB154).

[收稿日期]2023-10-26

[作者简介]何彬,男,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

贾立江,男,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

2024年1月 内 蒙 古 社 会 科 学 Jan.2024

第45卷 第1期 INNER MONGOLIASOCIALSCIENCES Vol.45 №.1

DOI: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4.01.021

数字互联是否提升了国有企业的创新水平?

———影响识别和机制检验

何 彬1, 贾立江2

(1.吉林大学 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吉林 长春 130012;

2.哈尔滨工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摘 要]促进国有企业创新对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利用2011~2021年国有企业的微观数

据,采用微观计量分析方法,检验数字互联是否对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的提升具有显著影响.实证

结果表明,数字互联显著提高了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但是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不显著.数字互联对

不同技术类别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异质性特征.进一步从企业成本、人力资

本、公司治理三个方面检验了数字互联对国有企业创新影响的机制,结果表明,数字互联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

响并不存在明显的所有制差异.在今后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应该广泛借助新一代信息数字化技术提升国有企

业的创新能力.

[关键词]数字互联;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创新效率

[中图分类号]F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24)01-0168-08

进入21世纪以来,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培育经

济增长的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途径.

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

量子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数字化技术在全球

范围内迅速发展,企业的生产、运营和销售,甚至是

技术创新行为都越来越依赖于互联网中的数字互

联.数字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源于通用技术的互

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进步不断提高信息生产和传

播效率,进而推动高质量发展.

国内外学者对互联网所产生的经济效应进行

了大量研究.例如,叶初升和任兆柯(2018)研究发

现,地区互联网发展对经济增长不仅具有提升作

用,还具有明显的结构效应.[1]韩先锋等人(2019)

通过构建地区互联网综合发展水平指数发现,互联

网的发展对地区创新效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2]

卓乘风和邓峰(2019)研究发现,互联网发展对中国

地区制造业的技术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互联

网对中国制造业出口具有促进作用.[3]周宇和陈锦

强(2020)发现,互联网发展对地区实体经济创新效

率的影响具有正向作用.[4]

能否借助数字互联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创

新能力是当前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对国有企业深

168

第176页

化改革和能力提升具有重要启示,为国有企业决策

者制定更准确的政策提供依据.但是,目前学界对

数字互联能否有效提升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还存

在明显的分歧,研究结论并不一致.例如,佟家栋

和杨俊(2019)研究发现,互联网对国有企业、外资

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并不显著.[5]沈国兵和袁征

宇(2020)研究发现,相较于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中国国有企业互联网化对其创新行为的影响不显

著.[6]戴美虹(2019)利用倾向值匹配方法,对企业

的数字互联是否对其创新行为具有因果关系进行

了识别和估计,结果表明,企业的数字互联提升了

国有企业、外商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创新绩效.[7]

区别于现有研究,本文将研究视角聚焦于数字

互联对国有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与机制,研究价值

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目前,在已有文献关于互

联网、信息和通信技术对企业创新行为影响的研究

中,对企业所有制差异的关注度是不够的.企业所

有制的异质性将导致企业在资源约束模式、资本结

构、激励效应、监管力度、经营风险等方面存在显著

差异,进而使得同样的因素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创

新行为方面产生完全不同的影响.第二,探索数字

互联如何促进国有企业创新.现有文献认为,国有

企业由于缺乏创新激励、预算软约束等问题,使得

其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具有较低的创新水平和创新

绩效.但是,这一结论并不能较好地解释中国国有

企业在创新方面所取得的不俗成绩的原因,而且已

有研究也无法回答除了构建国有企业创新的激励

机制和约束机制外,还有哪些因素对提升国有企业

创新发挥重要作用.第三,近年来,中国政府将数

字化转型作为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改革发展

的重点任务.为此,中国政府出台了大量的相关政

策,推进国有企业在数字新基建、产业数字化方面

的建设和发展.因此,考察数字互联对国有企业创

新行为的影响,也可以视为对近年来所采取的相关

政策有效性的经验评价.从中可以得到,在政府政

策引导下,数字信息和通信技术等设施的建设对国

有企业创新究竟具有怎样的实际意义.

一、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近年来,数字互联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引起了国

内外学界的关注.相关研究围绕数字互联对企业

创新行为的影响提出了四种观点.

第一,数字互联可以有效降低信息获取成本,

提升企业内部管理能力和沟通效率,提高创新主体

的创新能力.Hollenstein(2004)认为,企业的数字

互联可以有效缩短沟通所需时间和克服空间上的

约束,使得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能够通过建立网络

进行有效沟通,降低创新过程中获取信息的成本,

进而 提 升 了 企 业 创 新 能 力 水 平.[8]

Dodgson 等

人(2006)以宝洁公司为案例,通过研究发现,宝洁

公司采用数字互联使得其获取信息的成本降低了

37%左右.宝洁公司的案例说明,员工使用社交网

站、推特或博客也能够达到促进企业创新的显著效

果.[9]

Lee和 Xia(2006)提出,从企业内部看,数字

互联能够不断促进员工之间或员工与公司高层管

理人员之间的沟通,进而提升企业内部管理和沟通

的效率,也有利于员工利用不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发现新知识.[10]

第二,数字互联可以提升创新过程中使用知识

的效率和水平.Nerkar和 Paruchuri(2005)提出,

企业在创新过程中所利用的知识既可能来源于企

业内部,也可能来自企业外部.因此,数字互联能

够在整个企业中高效地存储和高访问性地访问这

些知识,这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在创新过程中获取和

使 用 知 识 的 水 平 和 效 率.[11]

Lauren 和

Salter(2006)指出,内部网络、电子邮件系统和电子

数据库都有助于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将创新所需要

的知识转移,促进企业创新参与者能够更加有效地

获取外部信息,而这对于一个企业成功创新是至关

重要的.[12]

第三,数字互联可以使企业与外部合作伙伴在

创新方面进行更有效的合作,提高开放式创新能

力.Enkel等人(2009)强调,进入21世纪以来,越

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与其他企业合作的形式来进行

创新,对于企业来说,开放式创新变得越来越重要.

数字互联有助于企业在创新过程中与外部合作伙

伴交换知识和信息,数字互联技术强化了企业对内

部信息和知识的使用,同时也使得企业在创新过程

中与企业外部实体合作成为一种可能.[13]

ArvaniG

tis等人(2013)提出,数字互联是创新企业与其他

公司、大学和当地研究机构进行合作的重要因素,

能够为其提供沟通和交流的平台.[14]在企业开放

式创新过程中,需要一个与其他企业(从供应商到

客户)共享信息和资源的平台.因此,数字互联的

使用对于促进开放式创新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数字

互联可以促使相互连接的企业加快共享与创新有

关的信息.因此,创新能力、外部联系和数字互联

169

第177页

是影响企业创新行为的三个关键因素.

第四,数字互联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具有阶段性

特征.Kleis等人(2012)认为,可以将企业的创新

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而在每一个阶段中,企业的数

字互联均对创新产生显著的影响.[15]首先,在企业

创新的第一阶段,也就是新产品创意的形成阶段,

企业数字互联所形成的信息系统(如客户关系管理

CRM)可以使得企业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客户沟通

和分析客户的交易数据,并确定新产品或对现有产

品进行重大修改.在企业创新的第二阶段,也就是

创新产品或者新工艺的设计阶段,数字互联将为企

业开发新产品或者新工艺的有效设计提供重要的

技术支持.企业创新的第三阶段是新产品的生产

阶段,企业使用数字互联将有助于整合设计和生产

系统,降低信息传递成本,避免信息传递错误,从而

提高创新效率.此外,企业使用数字互联还可以直

接推动企业流程、产品、服务以及商业模式的创新.

数字互联改变了传统企业的业务流程,实现了新产

品、服务以及现有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和个性化.

在上述观点的基础上,本文分别提出了两个关

于数字互联对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影响

的研究假设.

假设 H1:数字互联能够有效促进国有企业创

新能力的提高;

假设 H2:数字互联能够有效促进国有企业创

新效率的提高.

二、研究设计及数据说明

(一)变量选择

1.被解释变量 为了更全面地考察数字互联

对国有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从两个方面选择被解

释变量.一方面,选择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效

率两个因素来综合反映国有企业创新行为,使得实

证结论更具有稳健性;另一方面,采用国有企业全

要素生产率(TFP)来衡量企业创新能力.在利用

企业微观数据计算全要素生产率时,最为重要的就

是如何解决内生性问题.目前,控制函数方法是解

决生产函数参数估计内生性的主流方法.本文采

用 LP、OP 两种方法分别估算国有企业的全要素

生产率水平.生产函数设定形式如下:

Ln(Yit)=β0 +βKln(Kit)+βLln(Lit)+

βMln(Mit)+βAAgeit+δmYearm +

λnProvn+γkIndk+εit (1)

其中,Yit为销售收入;Lit为劳动投入,用企业

员工人数来衡量;Kit为资本投入,用固定资产账面

价值来衡量;Mit是中间投入,使用分配法,用销售

额减去增 加 值 来 衡 量;Ageit是 企 业 年 龄;Yearm 、

Provn、Indk分别是时间、地区和行业固定效应;εit

是扰动项,包括生产过程中技术冲击等因素.此

外,OP 法需要对企业进入或者退出变量 进 行 控

制,参考 Li和 Su(2022)[16]的处理方法,将企业简

称和所属行业同时发生变化的企业视为已退出市

场.为了客观反映投入要素的实际水平,将所有的

名义变量值都转换为以2011年为基期的实际值.

在创新效率的测算上,对区域性或者行业类型

的加总数据,可以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和随机前

沿函数方法.但是将这两种方法应用到微观企业

的创新效率测算中却存在两大难点.一是数据包

络分析方法和随机前沿函数方法分别利用非参数

和参数的思想,构造出一个共同的效率前沿函数作

为效率测算的基准.对于微观企业来说,不同的企

业存在比较明显的个体差异,难以得到一个能够客

观地反映不同企业创新效率基准的前沿函数.二

是在微观企业的研究样本中,难以得到一个能够全

面反映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微观数据,数据可得

性也是无法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和随机前沿函

数方 法 的 主 要 原 因. 因 此,本 文 借 鉴 冯 福 根 等

人(2019)[17]的衡量方法,使用企业专利申请数与

当期研发支出费用的比值(IE)来度量国有企业的

创新效率.

2.核心解释变量 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为数

字互联,采用企业数字互联使用水平来度量.对此

变量的测算是当前相关研究的难点,学界对于此变

量的测算还处于探索阶段,目前仍没有形成一个统

一的统计体系.总结现有研究,衡量企业互联网使

用水平的方法有三种.一是利用企业是否使用网

站和电子邮箱的信息或者企业拥有微博的时间作

为代理变量,衡量企业数字互联的使用水平.二是

利用反映企业信息网络连接及应用的相关指标,如

是否能够快速获取公共数据库及开放性信息资源、

是否能够实时交换数据和及时汇总合作伙伴数据

库的能力等方面的信息,综合反映企业数字互联的

使用水平.三是根据上市公司年报中的董事会报

告关于企业互联网技术使用的若干关键词的词频

信息.本文利用文本分析方法构建反映企业数字

互联的使用水平的指数,借助软件 Python3.10爬

取在巨潮咨询网站沪深交易所 A 股上市公司的年

170

第178页

度报告,利用Pdfplumber库提取文本内容,进一步

通过Jieba库获取年报词典作为后续关键词筛选

的数据 池.对 企 业 互 联 网 技 术 使 用 的 高 频 特 征

词(包括数字互联技术应用、数字互联下的生产方

式、数字互联业务模式转型三个方面)进行文本分

析,构 建 能 够 反 映 企 业 互 联 网 使 用 水 平 的 指

数(Int)来衡量企业数字互联.

3.控制变量 为了解决遗漏相关变量导致的

内生性问题,本文在现有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

选择能够反映企业经济特性和创新特征的变量作

为模型的控制变量.具体来说,这些控制变量包括

企业规模(Scale)、企业年龄(Age)、企业资本密集

度 (Capital)、研 发 投 入 (R&D)和 企 业 利 润

率(Rp).本文利用国有企业总资产的对数值来衡

量其规模水平;企业年龄采用国有企业当年年份与

成立年份之差加1的对数值来衡量;国有企业的资

本密集度采用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劳动人

数的比值来衡量;研发投入水平利用国有企业的研

发费用与工业销售产值的比例来衡量;利润率采用

总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来衡量.

本文选取 2011~2021 年中国沪深两市 A 股

上市的国有企业作为样本,并本着两个原则对研究

样本进行筛选.一是,本文剔除了金融服务类上市

企业、ST、PT 企业;二是,对存在较大数据缺失的

企业进行了剔除.为了避免受异常值的干扰,本文

对样本数据进行了 Winsor处理,最终得到389家

国有企业的数据.数据来源于 Wind、CSMAR 数

据库、巨潮资讯网.

(二)计量模型设定

为了识别数字互联对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和创

新效率的影响,避免内生性对因果效应识别的影

响,本文构建以下双向固定效应模型:

TFPit=αi

1+λt

1+β1Intit+γ1×Controlit+

εit

1 (2)

IEit=αi

2+λt

2+β2Intit+γ2×Controlit+

εit

2 (3)

其中,TFPit表示第i个国有企业t年份的全要

素生产率,IEit表示第i个国有企业t年份的创新效

率,Intit表示第i个国有企业t年份的数字互联水

平,αi 表示个体效应,λt表示时间效应,Controlit是

模型中的控制变量,εit是模型的误差项.双向固定

效应模型由于在因果识别过程中同时利用了样本

的横截面变异和时间变异,进而能够有效控制不随

时间变化而同时又无法观察的企业异质性,在一定

程度上避免了遗漏变量导致的偏误.

三、实证分析结果

(一)基准回归结果

为了检验数字互联对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和创

新效率的影响,本文对双向固定效应模型(2)和(3)

进行系数估计,估计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基准回归结果

被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

TFP_LP IE

Int 0.0036∗∗∗ 0.0005

Scale 0.1166∗∗∗ 0.0851∗∗∗

Age 0.0072∗ 0.0007∗

Capital 0.0623∗∗∗ 0.0011∗∗∗

R&D 0.0231∗∗∗ 0.0025∗∗

Rp 0.0909∗∗∗ 0.0014∗∗∗

企业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时间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样本数 4279 4279

R2 0.6742 0.5833

注:∗ 、∗∗ 、∗∗∗ 分别表示10%、5%、1%的显著性水平,下同.

从表1的基准回归结果可以看到:数字互联对

国有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系数为正,且在1%

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说明数字互联水平对国有企

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一检验

171

第179页

结果支持了假设 H1.而数字互联水平对国有企

业创新效率的影响系数虽然为正,但并不显著,这

说明当前数字互联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提升所

发挥的作用还不显著.企业规模(Scale)、企业年

龄(Age)、企 业 资 本 密 集 度 (Capital)、研 发 投

入(R&D)、企业利润率(Rp)对国有企业的创新能

力和创新效率均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

为了进一步检验数字互联对不同技术类别国

有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的影响,本文将全样本

中的389家国有企业依照行业技术属性划分为高

技术类型(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

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

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

和非高技术类型,其中高技术类型国有企业共有

92家,非高技术类型国有企业共有297家.利用

两种技术类型国有企业的分组样本数据,分别构建

数字互联对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影响的

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不同技术类型国有企业回归结果

被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

高技术国有企业 非高技术国有企业

TFP_LP IE TFP_LP IE

Int 0.0078∗∗∗ 0.0012∗∗ 0.0032∗∗∗ 0.0002

Scale 0.2789∗∗∗ 0.0668∗∗∗ 0.5154∗∗∗ 0.0456∗∗∗

Age 0.0061∗ 0.0013∗ 0.0089∗ 0.0024∗

Capital 0.0951∗∗∗ 0.0097∗∗ 0.0849∗∗∗ 0.0053∗∗∗

R&D 0.0478∗∗∗ 0.0074∗∗∗ 0.0441∗∗ 0.0079∗∗

Rp 0.0828∗∗∗ 0.0037∗∗ 0.0947∗∗∗ 0.0055∗∗

企业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时间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样本数 1012 1012 3267 3267

R2 0.6230 0.5305 0.6653 0.5534

从表2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到:基于高技术国有

企业样本的估计结果表明,数字互联对高技术国有

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

响,这说明数字互联对高技术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

和创新效率的提升所发挥的作用是显著的,假设

H1和假设 H2均成立.而基于非高技术国有企业

样本的估计结果表明,数字互联对非高技术国有企

业的创新能力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是对非高技

术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并不显著,假设 H1成

立,假设 H2并不成立.因此,数字互联对不同技

术类别的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的影响存

在着明显的异质性特征.

(二)内生性分析和稳健性检验

为了进一步验证上述实证结果是否会受到内

生性的影响,本文将企业数字互联水平变量的滞后

1期值作为模型的解释变量,解决由于企业创新行

为和数字互联之间可能存在的双向因果关系问题.

同时,本文在模型(2)和(3)的基础上,引入被解释

变量的滞后变量,建立动态面板数据模型,进行系

统 GMM 估计,处理模型中由于遗漏变量所导致

的内生性问题.对于实证结论的稳健性检验,本文

利用企业拥有微博的时间(Int∗ )来衡量企业的数

字互联水平并将其作为模型的解释变量,将采用

OP方法计算得到的国有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作为

模型的被解释变量,重新对模型(2)和模型(3)进行

估计,对实证结论的稳健性进行检验.内生性和稳

健性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表3的估计结果显示,将数字互联水平变量的

滞后1期作为模型的解释变量进行估计,企业数字

互联对国有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

响,但是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不显著.引入

被解释变量的滞后变量,建立动态面板数据模型,

进行系统 GMM 估计,其估计结果同样表明,数字

互联对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也具有显著的正

向影响,但是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不显著.

利用企业拥有微博的时间来衡量企业的数字互联

水平并将其作为模型的解释变量,将采用 OP方法

计算得到的国有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作为模型的被

解释变量,进行模型系数估计,估计结果依然具有

稳健性.

172

第180页

表3 内生性和稳健性分析结果

被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

TFP_LP IE TFP_LP IE TFP_OP IE

Int 0.0087∗∗∗ 0.0006

Int滞后1期 0.0022∗∗∗ 0.0003

TFP滞后1期 0.0827∗∗∗

IE滞后1期 0.0585∗∗∗

Int∗ 0.0094∗∗ 0.0001

Scale 0.6514∗∗∗ 0.1763∗∗∗ 0.2333∗∗∗ 0.1800∗∗∗ 0.3738∗∗∗ 0.8237∗∗∗

Age 0.0032∗ 0.0039∗ 0.0061∗ 0.0034∗ 0.0059∗ 0.0004∗

Capital 0.0637∗∗∗ 0.0048∗∗∗ 0.0478∗∗∗ 0.0035∗∗∗ 0.0120∗∗∗ 0.0002∗∗∗

R&D 0.0210∗∗ 0.0045∗∗ 0.0687∗∗∗ 0.0015∗∗∗ 0.0732∗∗∗ 0.0026∗∗∗

Rp 0.0436∗∗ 0.0029∗∗∗ 0.0346∗∗∗ 0.0030∗∗∗ 0.0424∗∗∗ 0.0062∗∗∗

企业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时间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控制

样本数 3890 3890 3890 3890 4279 4279

AR(1)检验 P值 0.0000 0.0000

AR(2)检验 P值 0.2304 0.1192

Hansen检验 P值 0.1833 0.1471

四、影响机制的进一步分析

(一)影响机制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和分析发现,数字互联

对企业创新可能存在三个方面的影响机制.

第一,数字互联通过降低企业成本投入、增加

资金积累,促进企业创新发展.这是因为企业的每

个创新环节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所以资金的有效

供给是企业创新行为开展的基础和保障.数字互

联可以降低企业成本投入,为企业积累资金并提供

资金支持,保障研发经费的投入,从而促进企业的

创新发展.

第二,数字互联可以通过提高人力资本水平促

进企业创新.数字互联为企业提供了免费使用或

购买的低成本搜索平台和开源软件,为企业创新人

员在创新过程中构建合作网络创造了条件,甚至使

企业能够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创新资源,有效聚集创

新人才,提高企业人力资本创新水平.

第三,数字互联可以通过加强企业内部治理促

进企业创新.公司治理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制度基

础,企业研发活动会受到公司治理水平的制约.数

字互联的连通性能够促使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公

司的创新过程,这些社会主体通过参与企业技术创

新获得“技术主权”,进而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产品

创新乃至创新战略提供一定的创新性建议和意见,

形成社会主体对企业创新协同治理的格局.也就

是说,外部社会主体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参

与企业创新治理过程,为企业提供创新意见和协同

创新治理意见,从而使公司形成扁平化的创新治理

模式,降低治理成本.

(二)影响机制检验

为了检验三种机制能否发挥数字互联对国有

企业 创 新 能 力 提 升 的 作 用,本 文 采 用 黄 群 慧 等

人(2019)[18]的机制检验思路,将机制变量作为模

型的被解释变量,将数字互联作为解释变量,检验

数字互联对机制的影响是否显著,进而验证影响机

制是否成立.对于企业成本变量(Cost),本文借鉴

了杨德明和刘泳文(2018)[19]的衡量方法,用主营

业务成本与销售费用之和除以销售收入来衡量;对

于人 力 资 本 水 平 (Hum),本 文 借 鉴 单 春 霞 等

人(2017)[20]的方法,用企业员工的受教育程度的

加权和与员工总数之比来衡量.具体权重系数的

赋值为:专科学历权重为1,本科学历权重为3,研

究生学历权重为5;对于公司治理(Gov)的衡量,借

鉴张宗益和张湄(2007)[21]的方法,本文采用独立

董事人数和董事总数来衡量.影响机制的检验结

果如表4所示.

173

第181页

表4 影响机制检验结果

被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

Cost Hum Gov

Int 0.0007 0.0162∗∗∗ 0.0032∗∗∗

Scale 0.6988∗∗∗ 0.6366∗∗∗ 0.6233∗∗∗

Age 0.0005 0.0070 0.0018

Capital 0.0685∗∗ 0.0564∗∗ 0.0565∗∗

R&D 0.0799∗ ∗ 0.0508∗∗ 0.0430∗∗

Rp .0480∗∗ 0.0305∗∗ 0.0474∗∗∗

企业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时间固定效应 控制 控制 控制

样本数 4279 4279 4279

R2 0.5011 0.6236 0.6190

从表4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数字互联对国有

企业成本的影响系数虽然为正,但并不显著,说明

数字互联对国有企业成本的抑制作用的影响路径

并不存在.从检验结果看,现有国有企业的数据并

不支持数字互联通过降低企业成本,进而影响企业

创新能力的结论.数字互联对国有企业人力资本

水平的影响系数为正,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

著,这说明数字互联有助于国有企业人力资本的积

累和提高.数字互联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能力的

影响系数为正,且在1%的显著性水平显著,这说

明数字互联有助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能力的发挥,

进而对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发挥正向作用.

五、结论及启示

国有企业承担着引领中国产业高端发展、参与

全球经济竞争的重要责任.在新时代中国加快经

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进一步提升公有制经济发

展质量、完善国有企业创新机制和提高国有企业创

新能力尤为重要.本文以2011~2021年中国沪深

两市 A 股上市的国有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利用微

观计量分析方法,分析和检验了数字互联对国有企

业创新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数字互联对国

有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数

字互联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并不存在所有制的

差异.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数字互联对国有企业

创新效率提升的影响还不显著.对于高技术国有

企业来说,数字互联对国有企业的创新产出和创新

效率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数字互联有助于国

有企业人力资本的积累和提高,有助于国有企业公

司治理能力的发挥,进而对国有企业创新能力的提

升发挥正向作用.

通过本文的研究得到两点政策启示.第一,数

字互联对国有企业的创新行为同样具有显著的影

响.数字互联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不存在所有制的

差异.因此,在今后一段时期,如何加快发展新兴

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

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以新技术带动国有企业的

高质量发展是摆在国有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第

二,数字互联对国有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并不显

著,说明目前一些国有企业与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

程度还不够,没有将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国有企业创

新效率和竞争力的作用完全发挥出来.因此,在未

来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进一步加速国有企业数字

化转型是推动其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国

有企业数字化转型是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发展数字

经济等要求的重要举措.国有企业应该在数字技

术发展的浪潮中抢占数字经济制高点,打造新的数

字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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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毛伟华)

HasDigitalInterconnectionPromotedtheInnovationLevel

inState-ownedEnterprises?

———ImpactIdentificationandMechanism Analysis

HEBin, JIALi-jiang

(CenterforChinaPublicSectorEconomyResearch,JilinUniversity,ChangchunJilin130012,

China;SchoolofEconomicsandManagement,HarbinEngineeringUniversity,

HarbinHeilongjiang150001,China)

[Abstract]Promotinginnovationinstate-ownedenterprisesiscrucialforthehigh-qualitydevelG

opmentofthenationaleconomy.Usingmicrodataofstate-ownedenterprisesfrom2011to2021and

micro-econometricanalysismethods,thisstudyexamineswhetherdigitalinterconnectionhasasignifiG

cantimpactontheinnovationcapabilityandefficiencyofstate-ownedenterprises.TheempiricalreG

sultsshowthatdigitalinterconnectionsignificantlyimprovestheinnovationcapacityofstate-ownedenG

terprises,buthasnosignificantimpactontheinnovationefficiencyofstate-ownedenterprises.The

impactofdigitalinterconnectiononinnovationcapabilityandinnovationefficiencyofstate-ownedenG

terprisesindifferenttechnologycategorieshasobviousheterogeneity.Thepaperalsoexaminesthe

mechanismoftheimpactofdigitalinterconnectionontheinnovationofstate-ownedenterprisesfrom

threeaspects:enterprisecost,humancapitalandcorporategovernance.Theresultsshowthatthereis

noobviousownershipdifferenceintheimpactofdigitalinterconnectiononenterpriseinnovationcapabiliG

ty.Inthereformprocessofstate-ownedenterprisesinthefuture,weshouldwidelyusethenewgenG

erationofdigitalinformationtechnologytoenhancetheinnovationcapacityofstate-ownedenterprises. [Keywords]DigitalInterconnection;State-ownedEnterprises;InnovationCapability;Innovation

Efficiency

175

第183页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世界创意写作前沿理论文献的翻译、整理与研究”(编号:23&ZD294).

[收稿日期]2023-11-16

[作者简介]葛红兵,男,上海大学创意写作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

李枭银,女,上海大学创意写作中心博士研究生.

2024年1月 内 蒙 古 社 会 科 学 Jan.2024

第45卷 第1期 INNER MONGOLIASOCIALSCIENCES Vol.45 №.1

DOI: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4.01.022

疗愈写作:抵御创伤的文学实践

葛红兵, 李枭银

(上海大学 创意写作中心, 上海 200072)

[摘 要]中国文学研究对创伤理论的场外征用有着深刻的现实关怀意味,与此同时,创伤理论仍然存在

着一定的“个体缺失”和“实践缺失”.对此,疗愈写作携创意写作关注个体、祛魅创作的学科意识,作为一种指

向个体的实践回应即时出场.20世纪以来,以精神分析为代表的心理学说的诞生、西方频发的系列战争以及

心理咨询中写作治疗的发展,为疗愈写作的登场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论支撑、实践雏形和专业化的应用情境.

对疗愈写作进行本质性的追问后发现,它与传统的文学四要素存在着极大不同.新的四要素“作者”“疗愈师”

“世界”以及“文本/作品”构成疗愈写作在作者主体身份、“作者—疗愈师”的主体间性、受疗内容、情境与文本

二者的特殊性和公开化四个方面的重要议题.

[关键词]疗愈写作;创伤;创意写作;文学实践

[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24)01-0176-08

一、将写作引入创伤研究

为什么要将写作引入创伤研究? 这需要从当

代中国创伤理论的研究总貌展开叙述.创伤理论

是西方学界的舶来品,伴随着西方工业革命、两次

世界大战以及犹太人大屠杀等暴力事件的发生,

“创伤”概念及相关理论的研究逐渐成为“主导当代

西方公共政治话语、人文批判以及历史文化认知的

流行范式”[1].进入21世纪以来,创伤理论经由陶

东风、陶家俊等学者的译介、引进,进入文学、文化

领域,开启了它的中国之旅.中国文学研究对创伤

理论的“场外征用”蕴含着深切的现实关怀,与此同

时,还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创伤理论—文学创伤

理论—文学创伤批评”内循环式的话语症候,由此

显示出两个具体问题.

一是创伤研究的“个体缺失”.中国的创伤理

论较明显地表现为对作为集体的创伤主体及其背

后的宏观性、历史性创伤事件的重视,而作为个体

的创伤主体以及创伤的日常维度却得不到应有的

重视,甚至被研究者所忽视.目前,国内学界关于

文学创伤理论的研究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对西方

创伤理论经典文本的译介,例如陶东风翻译的«记

忆还 是 忘 却:处 理 创 伤 性 历 史 等 的 四 种 文 化 模

式»(«国外理论动态»2017年第12期)、«创伤:记

忆的探索»(«文化研究»2020年第3期),李飞翻译

176

第184页

的«创伤、经 历 与 言 说»(«外 国 美 学»2021 年 第 1

期)等;另一种是对西方创伤理论的历史考察或内

涵的类型化分析,如陶家俊的«创伤»(«外国文学»

2011年第4期)、李飞的«当代创伤研究:范式、缘

起与脉 络»(«深 圳 大 学 学 报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版)»

2022年第2期)等;还有一种是建立在前两者基础

之上,与创伤理论相关的关键论题,例如对创伤记

忆、创伤文化和创伤书写的真实性问题的深入阐

释,如林庆新的«创伤叙事与“不及物写作”»(«国外

文学»2008年第4期)、王欣的«创伤叙事、见证和

创伤文 化 研 究»(«四 川 大 学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2013年第5期)等.这些研究大多立足创伤

理论的集体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作为个体

的主体,但绝不能忽视它们对创伤研究进行的系统

深入的论述,这些阐释是打开创伤从理论走向实践

的关键性话语资源.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实则是

创伤理论在中国所发生的语境转换.在西方,“创

伤”(Trauma)最早指人身体所遭受的来自外力的

物理性损伤.19世纪前后,在英国维多利亚时期

临床医学以及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心理学,尤其

是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影响下,“创伤”这一

概念再次得到丰富与发展.[1]换言之,西方语境下

的创伤理论研究是奠基于个体、临床医学以及心理

学的发展之上的.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以

及人们对战争创伤的反思,研究者愈加意识到过往

的创伤研究忽视了创伤的集体性问题.正如哈布

瓦赫所说:“绝对脱离社会记忆的个人记忆的想法,

是几乎没有意义的抽象.”[2](P.37)这就意味着,西方

创伤理论对集体性的关注实则是源于以往研究对

个体的极端重视的反思.然而这一问题并未在本

就更加强调集体/整体性思维的中国得到认识和转

换.正如张志扬在«创伤记忆:中国现代哲学的门

槛»中就个体经验在中国遭受的忽视所展开的讨

论,“即便个人被奸淫烧杀,似乎真正受伤害的是个

人的 ‘国 家 感’、‘民 族 感’:‘国 之 不 国,人 何 以

堪’人的‘创伤记忆’其实是人的‘国家观念’的

‘创伤记忆’,与人终隔着‘道德之性’,记忆的创伤

化尚未化到个人的生存论根底”[3](PP.40~41).一直

以来,个体创伤在国内的研究中自然而然地遭到了

忽略与悬置.因此,回到中国的现实语境,重新思

考创伤的个体性问题就变得尤为重要.如果没有

丰满的个体作为支撑,“创伤”这一奠基于个体经

验、个体记忆的概念在指向集体时也会变得单薄.

作为对个体的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文学的写作与

阅读不能忽视自身的职责.

二是创伤理论的“实践缺失”.文学领域的创

伤研究通常缺乏指向创作者、创作行为的现实锚

点.在文学文本、文学批评的创伤话语中,创作者

作为言说主体大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留.

文学批评者将创伤作为一种视角,对中西方作家的

代表性文本中所蕴含的创伤经验、创伤叙事及其所

引发的记忆、身份危机等创伤问题、现实意义以及

表现形式进行考察.① 遗憾的是,此类研究的对象

以西方作家为主,对国内有关创伤的创作现象的研

究更多地集中在对某一特定创伤事件、特定时期或

地域的研究上,例如«“文革”后中国小说中的创伤

性童年书写»[4]、«文学“乡土”的苦难话语与地方意

志———以“文 学 豫 军”1990 年 代 以 来 的 创 作 为 中

心»[5]等.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与中西方作家对创

伤属性的自察、暴露以及言说程度的差距不无关

系.«疾病对中国现代作家创作的影响研究———以

鲁迅、孙犁、史铁生为例»[6]一书是从创伤角度研究

中国作家创作体验的佳作之一,作者从身体本位的

病理学角度出发,分析作家的创作心理以及文本形

态,还原了身体创伤、创伤社会语境下的多维体验

同作家的生命、创作历程之间的密切关系,由此,较

好地关注到了创伤体验与文学创作二者之于个体

的意义.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法论启示———文

学并非只能为创伤提供抽象而遥远的理论言说和

审视评判,还能够为身为个体、身为人的作家或作

者提供切实的言说空间,成为其疗愈自我的实现场

域.事实上,已有部分学者注意到了文学之于创伤

的实践可能.例如,20世纪末,叶舒宪发表了«文

学治疗的原理及实践»一文,系统地论述了作为一

种治疗方法的文学在历史中的演进形态,并借由泰

戈尔与川端康成的创伤、创作经历探讨了文学治疗

他人以及治疗自己的两种可能.[7]同样具有代表性

的作品还有陶东风的«心理创伤的倾听:论创伤叙

事的意义与方法»一文,该文从创伤叙事的角度肃

清了倾听在创伤主体治疗、修复过程中所承担的责

177

① 参见王莹雪、陶东风«倾听沉默的“创伤之地”———‹广岛之恋›

中创伤经验的空间 建 构»,载 «广 州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2023年第1期;周颖«创伤视角下的石黑一雄小说研究»,上海

外国语大学 博 士 学 位 论 文,2014 年;柳 晓 «通 过 叙 事 走 出 创

伤———梯姆奥布莱恩九十年代后创作评析»,载«外国文学»

2009年第5期;等等.

第185页

任及意义.[8]显然,文学作为抵御创伤的实践,其可

能性已经被研究者们注意到.

如何弥补“个体缺失”与“实践缺失”? 基于这

一问题,疗愈写作的出场便显得尤为重要.疗愈写

作是现代创意写作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意写

作在中国的创生已有十余年,通过实现普通个体的

写作赋权,回应文化创意产事业的发展需求,以期

实现人本质力量的自我表达、自我完善.结合创意

写作学科的发展,创伤理论及相关文学议题的提出

恰好链接起文学同现实的实践通道,为创伤与文学

提供了理论与实践双循环模式的跨学科实践空间.

随着现代语境下多中心化的互联网样态、高流动性

的信息化交流的形成,文学尤其是文学写作早已在

民众中完成了从“读—解”关系到“读—写”关系的

转变,成为每个普通个体平等享有的活动对象[9],

文学不再是少数高位思想者、文学家的特权.无论

是网络文学背后草根作者的大量涌现,还是非虚构

写作的平民自我书写,抑或是高校体制内创意写作

学科的建立,都恰如其分地印证着作为普通个体,

多数人已经逐步具备了独立书写自我、表达主体创

伤的潜在条件.

写作是一种铭刻记忆的方式,以不同的记忆策

略呈现创伤的文化和历史意义.[10]张志扬将“创伤

记忆”视为中国现代哲学的门槛,认为个体只有通

过对创伤记忆的理解与肯定,才可能获得现代意义

上的独立人格.在文学的世界中,创伤记忆必然意

味着“个人的”“感伤的”和“琐碎的”故事.然而,创

伤记忆的重要意义在于,这些个人的、感伤的、琐碎

的故事代表了个体独一无二的精神结构,它暗含着

另 一 种 构 筑 真 实、独 立 思 考、历 史 深 度 的 可

能.[11](P.165)创伤理论来自现实,来自肉身,来自人

与内外世界探索博弈的过程.“在解构主义的,后

结构主义,或文本主义的伪装下,对‘发生在真实世

界中的事物’(文本之外的世界:历史,政治,伦理)

变得冷漠或不关注的情况下,文学创伤理论自信地

宣称它自己是理解‘真实世界’的一项必要的装备,

甚至也是使它变得更好的一项潜在手段.”[12](P.45)

这就意味着,创伤理论与文学的结合在最初就有着

对现实最为直接、最为强烈的介入和参与意识.文

学即人学,只有奠基于对普通个体创伤经验的认同

与关注、对普通个体创意写作的平等赋权,才能突

破当下以文学抵御、疗愈创伤的“可能性”话语,建

构通向现实的文学之路,即“疗愈写作”的出场.

二、疗愈写作的生成动力

自1837年美国哲学家爱默生提出“创意写作”

这一概念以来,疗愈的价值便已潜隐其中.然而在

创意写作的学院化历程中,指向市场的“创意性”不

断得到重视,指向人内心的“疗愈性”却渐受遮蔽.

直至近些年,创意写作的学科版图又重新肯定了

“疗愈性”的存在,人们才意识到完整的创意写作应

当是“向上机制”的“创意性”和“兜底机制”的“疗愈

性”的统一.[13]事实上,“疗愈性”的回归并非出于

部分创意写作学者的主观意志,而是有着不容忽视

的历史语境.具体而言,推动疗愈写作出场的动力

主要有三,即以精神分析为代表的心理学说的诞

生、西方频繁发生的一系列战事催生的写作实践和

心理咨询中写作治疗的发展.

首先,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精神分析学说的发

展及其理论的文学化征用,为疗愈写作的出场奠定

了最为基本的理论合法性.20世纪初,弗洛伊德

作为精神分析学说的创始人,提出了以“力比多”为

基础的心理动力学说以及针对如歇斯底里症等精

神病症的精神分析治疗理念.这一理论一经问世

便引起了巨大轰动,影响波及哲学、社会学、精神医

学等多个领域,其中也包括文学创作.弗洛伊德在

1907年发表的«作家与白日梦»是他立足心理学视

角对作家创作过程的一次独特阐释.在文章中,弗

洛伊德借白日梦与作家创作过程之间的区别与联

系,探讨了文学艺术魅力的由来.在他看来,作家

的创作动机源于对早期记忆(尤其是童年记忆)中

未曾满足的欲望,而创作即是作家为实现其不满足

而采取的行为方式,“创造性作家由当下的强烈体

验唤起了早期的记忆(通常是来自孩童时代),由此

产 生 了 一 个 愿 望,并 在 创 作 过 程 中 寻 求 满

足”[14](P.17).除此之外,弗洛伊德还强调了作家借

文学实现的是自我的个性表达在向普遍的人的共

性经验的“共情式”转化,同时,读者在阅读中会获

得一种被称之为“刺激性激励(incentivebouns)或

前 期 快 感 (fore - pleasure)” 的 愉 悦 体

验[14](PP.17~24),而这也是文学创作与儿童的游戏、成

年人的白日梦之间的本质性区别.结合精神分析

的治疗原理,阿尔伯特指出,“经过分析,我们一旦

意识到了自己究竟有怎样的无意识欲望,就有可能

摆脱它的困扰”[15](P.30).不难推断,写作正是一种

178

第186页

协助分析、满足自我无意识欲望的艺术治疗手段.

弗洛伊德对文学创作和心灵之间联系的积极肯定,

已然推动了学者们对此的深思.例如,有论者称创

伤主体可以将自身的创伤经验转化成艺术创造,而

不是创伤症状,从而逃脱心理疾病的厄运,以这种

迂回的方式重获与现实的联系.[15](P.109)[16](PP.38~39)

与此同时,弗洛伊德也从心理学的角度明确了创作

的本质性来源是作家独特的个性自我,而非其他外

在性因素.心理学对作家群体的关注推动了文学

创作、自我表达向治愈、改善创伤的腹地深入,为疗

愈写作的出场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论依据.

其次,以治愈“战争创伤”为目的的写作实践构

成了推动疗愈写作出场的第二股推动力.20世纪

初,在美国掀起的进步主义教育运动中,在思想家、

心理学家杜威的实证主义哲学的引领下,以默恩斯

为首的文学教育者们开展了名为创意写作的创意

教育实验,强调肯定自我表达、祛魅教学权威,以现

代科学的研究范式与实践思维打破作为客体的文

学中心论和具有精英意味的作家主体论的思想困

厄,向每个普通个体敞开了文学与创作的表达之

门,为疗愈写作的早期实践奠定了基础.[17](P.148)在

战争的紧急事态之下,美国进步教育协会历时八年

研究制定的“生活调整”课程获得了国家教育协会

的坚定支持,并被广泛采用.“重建心理卫生”“生

活调整”“缓解紧张”等关键词成为疗愈写作的心理

目标.教师们被敦促着根据学生的背景和兴趣制

定文学阅读与写作的目标,文学、写作和讨论被认

为是解决问题的重要媒介.[18](PP.140~176)教育期刊

中出现了大量关于早期疗愈写作的课堂实践描述,

例如借助具体的现实情境,引发学生探索、表达以

及分享自己的负面情绪.[19]在课堂之外,疗愈写作

实践主要发生在退伍军人之间.其中,最具代表性

的案例当属华人女作家汤婷婷所举办的退伍军人

工作坊.据汤婷婷回忆,她创办退伍军人工作坊的

契机是参加了一行禅师为退伍军人所举行的禅修

工作坊.正是基于此,汤婷婷动念增设一个写作工

坊并主持工作.在她看来,写作能够帮助曾经的战

士勇敢面对昔日的创伤与罪咎,提升自己并重新融

入社会与人群,传达自己在伤恸经验中所得到的教

训.在工坊中,老兵们通过写作面对过去的痛苦,

理解当下的创伤,致力于和平的未来.[20](PP.192~214)

创伤理论的代表学者拉卡帕拉在«书写历史,书写

创伤»(Writing History,Writing Trauma)中 提

出“书写创伤”(writingtrauma)的观念,将创伤书

写视为一种表意实践(signifyingpractice),认为它

“包含了在分析过去和‘赋予过去声音’之中,展演、

重订并(在一定程度上地)解决的过程;这些过程与

创伤‘经验’不断调和,限制事件以及事件的病症反

应,这些反应以不同的组合与混杂的形式得到抒

发”[21].汤婷婷的退伍军人写作工坊催生了不少

成熟的战 后 文 学 作 品,例 如 穆 利 根 的 «购 物 车 战

士»[22]以及汤婷婷编选的«战争的老兵,和平的老

兵»[23]等.遗憾的是,尽管指向疗愈的创作行为已

然发挥了无法取代的社会效用及现实价值,但随着

战争的落幕以及文化产业发展热潮的袭来,创意写

作侧重自我表达的那一面逐渐被市场、被受众遮

蔽,倒向“创意”的另一端.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写

作的疗愈指向也将随着和平年代的到来而销声匿

迹了呢? 历史给我们的答案是否定的.

再次,20世纪晚期,心理咨询、心理治疗领域

为几近陷入沉寂的疗愈写作带来了新的应用情境,

写作治疗作为一种专业的、科学的心理治疗手段,

为疗愈 写 作 的 当 代 探 索 提 供 了 新 的 助 力.1980

年,“创 伤 后 应 激 障 碍”(post-traumaticstress

disorder)首 次 被 美 国 精 神 分 析 学 会 (American

PsychiatricAssociation)正式承认.几乎是在同一

时期,心理学家们便展开了一系列的写作治疗试

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研究者便是美国心理学家

詹姆士彭尼贝克(JamesPennebaker),他和同事

们就情感体验与写作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

提出了“表达性写作”的治疗范式.[24]表达性写作

的研究进展显示,在经过对写作时间、间隔时间、环

境等一系列物质性变量的调节后,写作确实能够改

善患者的情绪甚至是临床病状.与表达性写作相

似的疗法还有叙事治疗,这一疗法由澳洲心理治疗

师麦克怀特和艾普斯顿二人提出,此疗法通过帮

助患者建立外化角色,建构新的生命叙事,从而使

其摆脱心理异常.[25](PP.33~35)在治疗过程中,患者与

治疗师通过治疗信的写作不断建构新叙事与新生

活.[26]此类写作治疗的出现逐渐吸引了创意写作

学人的兴趣,他们开始重新审视写作与人之间的关

系,并设法找回在创意写作发展史中被遗失的责任

意识.作为创意写作的代表学者之一,吉利博尔

顿(GillieBolton)拥有人文学科和心理学学科的双

重研究背景,她在1999年出版的«创意写作的治疗

潜力:书写自我»一书中系统探索了写作同疗愈之

179

第187页

间的关系以及实践方案.[27]时至今日,博尔顿已经

出版了十余部相关著作,围绕写作对人的反思性、

探索性、创意性与表达性多个特征进行研究.进入

21世纪以来,疗愈写作的发展开始多样化,经验总

结性的著作大量涌现,成为无法忽视的写作实践现

象.在国内,彭尼贝克、麦克怀特等人的代表性著

作基本都已经得到译介和引进.与此同时,国内不

少学者也开始了本土化的实践探索,尤其是在港台

地区,例如台湾心理咨询师周志建的«故事的疗愈

力量 叙事、隐喻、自由书写»[28]、作家兼心理学博

士黄鑫的«让文字在指尖流淌———写作心理自疗

课»[29],都是具备疗愈写作性质的研究成果.

三、疗愈写作的疗愈性机制

在对疗愈写作出场的必然性以及历史生成动

力进行肃清后,接着便有必要就疗愈写作这一对象

进行本质性追问,即作为“抵御创伤”的文学实践,

疗愈写作究竟应该如何为之?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

进行细分,又会产生如下诸多问题,即疗愈写作所

服务的对象究竟是谁? 写作主体要采取怎样的姿

态以应对神秘莫测的内心世界以及难以言说的创

伤经验? 疗愈写作要在“自我表达”与“文学表达”

之间做出怎样的取舍与平衡? 作者在进行疗愈写

作之后,又该如何处理自己的疗愈文本? 对此,写

作观的转轨显得尤为必要.赵宪章曾对文学作品

的本质进行了精要的讨论.他说:“严格地说,作品

文本就是印刷品,即‘白纸黑字’,属于物理事实;文

学作品通过它得以存在但并不等于它;文学作品是

精神存在物,精神、意识、感觉等非物理世界才是其

本体存在,并且,这一非物理世界又是形式和形式

化的世界,思想、理性、意志等在这一世界中都被形

式化了.”[30](P.34)简言之,文学作品要超越“白纸黑

字”的物理状态,成为形而上的精神存在.在疗愈

写作中,这一精神存在指向的正是抵御创伤、治愈

主体.

借助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所提出的“此

在”(dasein)概念,可以说,疗愈写作就是一种“此

在的写作”.“此在”和“存在”并不相同,海德格尔

在“sein”之前加了一个“da”,“此在”中“da”意味着

此时此地,意味着对“sein”在空间、时间上的限定,

一种生活其中且与之发生关联、交往的特定状态,

一种对存在本质的去抽象化.因此,“此在的写作”

意味着写作过程的去抽象化状态.在疗愈写作中,

这种状态即指作者所处于的创伤状态.发现了这

一点,我们便可以以“被治愈者”为核心,建构起疗

愈写作的“四要素”———“作者”“疗愈师”“世界”“作

品”.在传统的文学四要素(如图1)中,作品占据

着核心地位,接着分别是作品的生产者“艺术家”、

所表现的对象“世界”以及所要传达的目标“欣赏

者”.但在疗愈写作中(如图2),“作者”因其所携

带的创伤经验而走入核心地带,相应地,“疗愈师”

作为帮助“作者”处理其创伤经验的重要主体居于

其次,再者就是前两者共同面对与处理的具有创伤

性质的“世界”,最后则是疗愈写作实践的产物“作

品/文本”.需要注意的是,对疗愈写作四要素的强

调并非为了像文学四要素那样提出指向文学批评

的四个维度(模仿论、实用论、表现论以及客观论),

而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四要素之间的关系及其在疗

愈写作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

图1 传统的文学四要素[31](P.9)

图2 疗愈写作中的文学四要素

首先是“作者”.当疗愈作为一种目标被提出

时,它需要拥有一个目标的承担者,这关乎疗愈写

作的主体具体应该是哪些人.从目前的研究及实

践情况看,疗愈写作的主体按照其受创程度可以分

为三类.一类是心理健康状况欠佳的主体.在写

作治疗所应用的心理治疗实践中,轻、中度心理不

健康但仍处于正常心理状态的患者是主要的服务

对象,相对来说,这一创伤主体仍然具有一定的心

180

第188页

理控制能力,能够在写作中控制自己的思维和情

绪.但是对于患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主体,疗愈写作

的治疗效果微乎其微,甚至有些时候会产生适得其

反的效果.这与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适用对象极

为相似.需要指出的是,出现严重心理问题以及心

理异常的患者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治疗,在心

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配合适度的疗愈写作进行辅

助治疗.另一类是心理健康的主体.尽管拥有健

康心理的主体的疗愈需求并没有那么强烈,但这仍

然是帮助个体维持健康心理状态、转化潜在心理危

机的便捷途径.当然,那些曾患有心理问题而后恢

复至正常心理状态的心理健康者也可以成为疗愈

写作的对象.还有一类是热爱写作,有意愿通过写

作来深化自我理解,从而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创作能

力的主体.作为疗愈写作的本质性维度,内在心灵

与自我经验是疗愈写作活动的主要对象,而它也是

成为一个良好的创作者的重要维度.总的来说,创

伤经验、疗愈需求以及主体对写作的潜在意愿是主

体成为疗愈写作的“作者”的重要因素.

其次是“疗愈师”.作为对原有文学四要素中

“读者”这一角色的替换,“疗愈师”则显得更为复杂

和特殊,其主要表现为两点.第一点,从知识背景

看,疗愈师应该具备心理学、文学创作以及教育学

的相关知识.在疗愈写作活动中,疗愈师被视作心

理咨询师与创意写作教师双重身份的有机结合.

疗愈师不仅要面对作者的内心世界,还需要辅以相

应的写作方法、叙事技巧,进行“对症下药”式的引

导.第二点,从具体的写作情境看,疗愈师必须有

能力应对作者潜在的表达危机.耶鲁大学心理学

教授多丽劳布提出,阻碍创伤主体进行表达的关

键症结之一是创伤主体在倾诉过程中可能会遭遇

“二次伤害”.[32](P.58)换言之,倾诉可能将讲述者再

度抛入创伤经验之中,而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

是讲述者未被认真倾听.[8]正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

对咨询师所提出的要求那样,疗愈师也应该具备较

高水平的“共情力”.有研究者对“共情力”进行了

三个层次的划分:“直接共情”指在情感和认知两个

层面对对方进行感同身受的换位思考,这种共情力

既可以用来互惠也可以用来操控;“相互共情”指在

“直接共情”的基础上增加了相互认可与尊重的愿

望与道德选择,不再具有操纵性;“主体间性”则存

在于更为亲密的关系之中,且具有一种不知不觉间

相互影响的作用.[33]“相互共情”以及“主体间性”

被认为是咨询师不可或缺的能力,在疗愈写作中同

样如此.疗愈师与作者需要在一开始就疗愈目的

与方法达成一致,在主体间性所构成的主体间场即

疗愈情境中一同走向目的地.

再次是“世界”.一般而言,“世界”是对客观世

界与主观世界的统称.在拉康的镜像理论中,自我

是从婴儿期发现“镜中形象的种种动作与反应的环

境的关系以及这复杂潜象与它所重现的现实的关

系,也就是说与他的身体,与其他人甚至与周围物

件的关系”[34](P.54)中,发现作为主体的自身存在而

建立起的.换言之,拉康认为“自我是在与另外一

个完整的对象的认同中构成的”[34](P.54).这个对象

可以是某个微观的物,也可以是宏观的世界.婴儿

在镜像自我的建构中从“想象态”转入“象征性秩

序”中,也 即 性、家 庭 等 预 先 确 定 的 社 会 结 构

中.[34](P.54)这些存在于主观世界的一系列经验被罗

杰斯视为客观性的心理内容,并将自我能够觉知到

的那部 分 整 体 经 验 称 为 “现 象 场”(phenomenal

field).[35](P.174)疗愈写作所要处理的对象正是处于

作者主观世界中的具有客观性的心理内容,尤其是

那些可被觉知的现象场.在大多数情况下,具备创

伤属性的经验拥有较强的待披露意义,它们可以通

过写作这一更具反思性、清晰力的方式完成向新经

验的建构过程,从而达到疗愈目的.上述内容构成

了疗愈写作中的第一层“世界”,即指向主体内在抽

象的“创伤经验的世界”.但除此之外,还存在着第

二层具体的、现实的“世界”,即“受疗情境”.“受疗

情境”关乎着“疗愈写作活动应该如何发生、在哪里

发生”等一系列问题.作者的写作是对内心世界的

诚挚袒露,这无疑充满着一系列的不确定的危险

感.已有研究显示,具有私密性、自由性以及尊重

感的空间相对于严肃、冷漠的环境更有利于疗愈写

作的进行.[36](P.226)这与心理咨询环境的要求类似,

需要根据作者的主体诉求(例如从主体数量划分,

有作者自疗、疗愈师与作者的一对一疗愈以及多作

者的团体写作活动等)进行更为具体、详细的情境

设置.

最后是“文本/作品”.在大多数情况下,传统

的文学研究(包括大多数的创意写作研究)都会将

一个完善、成熟、优秀的作品当作研究支点,但疗愈

写作往往难以产生出这样的作品.疗愈写作所产

生的作品基本无法达到出版的要求,其语言、形式

都极为粗糙.例如,在表达性写作的研究过程中所

181

第189页

产生的文本通常并不会拿来进行文学批评,而是在

保障其私密性的情况下进行语言学意义上的分析,

以明晰治疗过程中不可言说的、难以观察的现象,

从而更好地达到治疗的效果.换言之,疗愈写作中

的文本应当根据作者的个人意愿进行安排,在个人

意愿未明的情况下,它所处的状态应该是私密的,

仅作者本人享有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才可以进

行下一步的公开化处理,即疗愈写作“文本”的文学

化甚至是大众化、市场化,从而达成向“作品”的转

变.从这个意义上说,作品也就重新回归到文学四

要素的核心位置,疗愈师被放逐到作者的身后.以

见证文学这一类创伤叙事作品为例,其创伤经验在

作品公开化中完成了由个体创伤向群体创伤乃至

文化创伤的文学建构.这一过程的必要性在于通

过文学的方式铭记创伤,在群体意义上修复公共世

界以及精神世界的创面.[37]而疗愈写作所要考虑

的则是如何帮助作者实现这一过程的转化,并尽可

能地为作者不再受到二次伤害提供保障.

由此观之,“作者”“疗愈师”“世界”以及“文本/

作品”四者构成疗愈写作活动在微观及宏观意义上

的多个向度,包括写作主体的身份建构、作者与疗

愈师的主体间性、受疗内容与情境以及文本的特殊

性与公开化等.对于上述问题的讨论,仍需另辟一

文详述,本文仅对其中的一些基础性问题进行回

答.但不可忽视的是,疗愈写作的提出意味着文学

与创作将直面自身实体性目的的现实意义,以及对

传统的精英意味、神秘论色彩的文学理念所裹挟的

纯粹审美目的的反叛.正如黑格尔所说:“艺术作

品所提供观照的内容,不应该只以它的普遍性出

现,这普遍性需经过明晰的个性化,化成个别的感

性的东西.”[38](P.63)“明晰的个性化”离不开真实个

体及其现实诉求,而疗愈写作正是酝酿于对这种现

实诉求的回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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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静丽)

HealingWriting:TheLiteraryPracticeofFendingoffTrauma

GE Hong-bing, LIXiao-yin

(CreativeWritingCenter,ShanghaiUniversity,Shanghai200444,China)

[Abstract]ThestudyofChineseliteraturehasaprofoundrealisticconcernfortheoff-siteexproG

priationoftraumatheory,butatthesametime,therearestillsomedeficienciesofindividualdeficiency

andpracticedeficiency.Inthisregard,healingwritingbringsthedisciplineconsciousnessofcreative

writingfocusingonindividualsanddisenchantmentcreation,asapracticalresponsetoindividuals.Since

the20thcentury,thebirthofpsychologicaltheoryrepresentedbypsychoanalysis,thefrequentwarsin

thewestandthedevelopmentofwritingtherapyinpsychologicalcounselinghaveprovidedindispensable

theoreticalsupport,embryonicformofpracticeandprofessionalapplicationsituationfortheappearance

ofhealingwriting.Afterprobingtheessenceofhealingwriting,itisfoundthatitisverydifferentfrom

thefourelementsoftraditionalliterature.Thenewfourelements,author,healer,worldandtext/

work,constitutefourimportantissuesofhealingwritingintheauthor'ssubjectidentity,theintersubG

jectivityofauthor-healer,thecontentandcontextofhealing,andtheparticularityandopennessof

text.

[Keywords]HealingWriting;Trauma;CreativeWriting;LiteraryPractice

183

第191页

[基金项目]天水师范学院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媒体文化生态与西部农村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关系研究”(编号:

CXT2019-43);天水师范学院高级别项目“新时代中国影视文化发展生态研究”(编号:GJB2021-17).

[收稿日期]2023-06-15

[作者简介]陈响园,男,兰州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杨文军,男,兰州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天水师范学院讲师.

2024年1月 内 蒙 古 社 会 科 学 Jan.2024

第45卷 第1期 INNER MONGOLIASOCIALSCIENCES Vol.45 №.1

DOI: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4.01.023

从视觉中心主义到审美资本主义

———以抖音为例的短视频文化解读

陈响园1, 杨文军1,2

(1.兰州大学 文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20;

2.天水师范学院, 甘肃 天水 741001)

[摘 要]以短视频为代表的图像文化已进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图像无处不在.短视频成为我们生

活中“物”的一种类型,视觉文化不只是沟通和反映我们的生活世界,也是在创造世界.从短视频对当今社会

全方位的影响程度看,它充分体现了“视觉中心主义”或“视界政体”特征.短视频系统构建了“全景敞视视界”

体系,以统计学的方法形成了“全景敞视监狱”式的监视模式,并以“投其所好”的推送方式实现对观看者的无

形规训;人们的窥视本能与短视频的“审美诱惑”相结合,以审美的名义实现资本利益的获取,实为一种审美资

本主义.

[关键词]短视频文化;视觉中心主义;窥视快感;审美资本主义

[中图分类号]G206.3;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24)01-0184-07

进入21世纪以来,网络新媒体迅猛发展.继

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人类社会迅速进入到网

络文明时期,并以网络新媒体独有的文化形态和文

化威力改变或试图改变由前两种文明历史积淀形

成的各类成规范式.网络新媒体不仅形成了新的

文化形态,而且还以其巨大的包容、承载和孕育能

力衍生出近乎无穷的文化样式,以文化“基因”的形

式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各个层面.以抖音、快手、B

站等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将网络文化形态以狂飙

突进的速度带入视频时代,即丹尼尔贝尔(DanG

ielBell)所说的“当代文化正在变成一种视觉文

化”[1](P.156).短视频以一种强大的传播效力和简易

的可操作性全面进入到政治、经济、教育、艺术等各

个领域,从政策纲领的宣传、乡村文化的推介、教育

教学的应用、商业模式的开៿到个体创意的展示等

都进入到视频时代.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民

规模达到10.51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4.4%,

网络视频(含短视频)的用户规模达到9.95亿人,

占网民整体的94.6%.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达

到9.62亿人,占网民整体的91.5%[2],短视频产

业已经成为网络文化产业的主力.正如阿多诺对

文化产业的怀疑和担忧一样,短视频在提供了大量

创新机遇和新鲜网络文化血液的同时,也引发了审

美趣味低俗、价值导向偏误、形式内容同质、模仿抄

袭泛滥等问题.不同于触觉、味觉等非距离性感

官,视觉具有距离性的独特精神指向,看与被看形

成的主客体关系与权力结构在精神分析领域同样

具有复杂的知识系统.人们一方面花费较多的时

间进行短视频浏览,并乐此不疲或深陷其中;另一

方面又对短视频的媚俗化进行思考剖析和批判.

184

第192页

在短视频平台架构的强大体系中,如何获取丰富的

多样化信息? 规避数据的透视能否成为可能? 人

们又是因为哪些深层次原因对短视频的消费和使

用情有独钟? 其中的心理动因和元驱动力来自哪

里? 究竟是信息爆炸还是信息匮乏? 观看与不观

看的权利能否顺利实施,或者说你是否被规训? 本

文即围绕短视频的本质问题逐一展开思考与探究.

一、统计学参与的“视觉

中心主义”与感官贫困

“在这个以图像命名的时代”[3],对视觉重要性

的强调再高也不为过.马丁杰伊教授较早地提

出和使用了“视觉中心主义”的观点.他在«低垂之

眼»中论述了“视觉中心主义”的理论体系,其核心

内涵是阐述视觉在真理探索过程中比其他感官具

有更为重要的作用和价值.在马丁杰伊看来,

“视觉中心主义”原初理论的基础可以追溯到古希

腊时期.柏拉图在«提麦奥斯篇»中指出:“视觉是

于我们最为有益的东西的源泉,因为如果我们没有

见过星星、太阳和天空,那我们就不可能有用来描

述宇宙的语言.”[4](PP.296~298)这种“视觉中心主义”

在短视频时代似乎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显得明显和

充分.短视频系统以更为强烈的“视觉中心主义”

组成了一个“视界政体”,即“建立了一套以视觉性

为标准的认知制度甚至价值秩序,一套用以建构从

主体认知到社会控制的一系列文化规制的运作规

则,形成了一个视觉性的实践与生产系统”[5](P.3),

对于“视觉中心主义”的系统建构及其运行规律和

实际应用,米歇尔福柯的理论视角尤为独特,且

具有代表性.

福柯 结 合 边 沁 (Bentham)的 全 景 敞 视 建

筑(Panopticon)理念,在«规训与惩罚»中通过提出

“全景敞视监狱”的概念来揭示现代社会权力关系

的运行机制和规训法则.边沁的全景敞视建筑“四

周是一个环形建筑,中心是一座瞭望塔.瞭望塔有

一圈大窗户,对着环形建筑.环形建筑被分成很多

小囚室,每个囚室都有两个窗户,一个对着里面,与

塔的窗户相对,另一个对着外面用来采光”[6](P.215).

在中心瞭望塔安排一个人负责监视,瞭望塔中的人

能够看见环形囚室中的每一个人,因为光线原因,

囚徒则看不见瞭望塔中的人是否在注视着自己.

如此高明的建筑可以更高效地监视囚徒,树立监视

者的权威,福柯称之为“全景敞视监狱”.在福柯看

来,监狱、医院和学校等都是全景敞视的组织体系,

在这一体系中,权力运行的有效性依赖全景敞视的

组织模式,并通过细节的完全统一实现对他人的规

训和对自身权力的构建.福柯在论述其“全景敞视

主义”的观点时指出,“监视是建立在登记的基础之

上”[6](P.211),在现代社会的全球体系中,福柯式的监

视与被监视、看与被看无处不在.在福柯那里,监

视与被监视的形式是属于物理空间、可触可见的,

而在高度发达的数字时代,福柯所言的“登记”正是

数字统计的原型基础,这种看与被看的关系通过数

字统计显得更加全面、隐蔽和准确,在网络信息技

术、电子智能技术高度发达和使用率高度普及的现

实境遇中,这种“登记”的行为显得格外便捷和详

尽,从而形成了强大的“大数据”式的“全景敞视”监

视体系.

为了更加深入地论述短视频产业深层次的使

用逻辑和内在规律,我们需要进一步梳理统计学对

大数据手段的支撑.加布里埃尔塔尔德在«模仿

律»中全面阐述了考古学家和统计学家在面对同样

的社会科学问题时采用的不同理念和方法,统计学

家通过数据曲线揭示事物发展背后的欲望和信念.

在塔尔德看来,当统计数字上升到一定的强度时,

欲望的上升或者下降才变成行为,统计研究的事物

基本上是主观的属性即欲望和信念[7](P.117),统计数

字的本质体现了事物背后的心理动因.然而统计

研究的意义展现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数据统计

本身不能告诉我们意义所在,需要科学的分类和制

定相应的指标;二是数据量足够大.而解决这些问

题的手段在现代电子科技(如人工智能技术)面前

早已不是问题.庞大的网民群体与短视频用户为

其提供了统计样本,统计学以科学的名义将人们使

用各类视频的信息进行全方位的收集整理,并形成

系统化的分析体系,从而准确推断出用户的使用习

惯以及相关的欲望和信念.

统计是站在用户背后的“瞭望塔”,庞大的短视

频用户群体则是处于环形建筑内被“瞭望塔”所注

视的“囚徒”.在统计形成的“瞭望塔”那里,短视频

用户是符号化的,他们注视着数以十亿计的符号,

根据符号的运行———使用短视频的所有行为———

形成统计库,推断出每一个符号的运行属性,并投

其所好地推送满足用户视觉欲望的内容,从而达成

对每一位用户的无形规训,即离不开某一短视频平

台的瘾性心理.每一位使用过短视频的用户都会

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即平台推送的内容基本上是自

185

第193页

己感兴趣的或者需要的,抑或是最近搜索过的内

容.形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处于“瞭望塔”位

置的统计学的参与,统计的数据体系揭示了用户的

使用习惯和所有喜好.每一位用户都成了一条数

据曲线,成为“数字人”.数据分析揭示了使用者的

隐性欲望,数据体系甚至比人们自己更了解自己.

用户在使用短视频时,在某一内容上的停留时长、

评论点赞、搜索频率等都会转化成用户对该类内容

的喜好程度,视频内容所展示的颜色、大小、体态、

语速、环境、类型等都会形成与用户相关的数据链,

统统掌握在居于中心地位的“瞭望塔”手里,“瞭望

塔”则根据这些数据揭示的属性向用户推送“符合

用户心意”的内容.这也是短视频产生巨大经济效

益的前提.

“投其所好”式的精准投送培养了用户难以“断

奶”的瘾性行为,总是符合用户心意的投送方式实

质上是对用户的习惯规训.短视频系统“全景敞视

视界”模式的“监视”与对用户观看习惯(即消费习

惯)的“规训”引发了更为严肃的思考.

一是主体感官接受的单一化.网络新媒体时

代也被认为是信息爆炸或信息泛滥的时代,各类图

文信息浩如烟海.然而在我们看来,被统计学操控

的大数据的“全景敞视”反而造成了信息匮乏的局

面,从而带来了主体的感官贫困.换言之,信息爆

炸与泛滥是不争的事实,而个体接收的信息却异常

单一.造成信息单一的根本原因是“瞭望塔”监控

之下对个体的无比了解,以至于进入个体视觉的信

息均是大数据筛选之后的信息.以抖音为例,人们

在用较长时间浏览了某一类型的短视频后,抖音平

台就会推送大量同一类型的短视频.因为在短视

频系统的统计学框架内,浏览时间长意味着个体对

该内容的兴趣和关注度较高,反之则较低.需要特

别指出的是,短视频系统与其他平台(如今日头条

及其他各类购物网站等)联合形成了更加庞大的

“监视”体系,以平台联合的形式组成了更为强大的

“全景敞视监狱”模式,让个体在更多的平台上接收

到相同或相似类型的信息,而这种现象几乎存在于

所有的网络平台之中.推送同一类型的内容越多,

个体感官的贫困程度就越高,对其他类型的信息可

能形成“自以为是”的自动遮蔽.

二是强大的短视频系统对个体经验的介入和

影响.刘易斯芒福德在谈到电影的象征意义时

指出:“比起任何其他传统艺术形式来,电影是最擅

长表达我们现实世界的图景,以及人们对时间和空

间最基本的把握.对亿万芸芸大众来说,这些图景

和时空概念已经成为他们不成熟的经验的组成部

分了.”[8](P.342)也就是说,短视频规训下的庞大群

体,他们的经验是技术化的、屏幕化的,这种技术

化、屏幕化的经验构成了个体经验的主要内容,即

“经验技术化”.我们的经验不再来自实践过程,屏

幕建构了我们的经验,这在本质上具有某种欺骗

性.这种媒介对于个体经验的影响在苏珊桑塔

格的研究中得到进一步论证.桑塔格研究发现,

“911”事件的幸存者或见证者在描述当时的感觉

时大多会使用“像电影”“不真实”“超现实”等词语,

在苏珊桑塔格看来,这得归功于好莱坞40余年

来灾难片的影响,使得描述方式被“像电影一样”取

代了.[9](P.18)类似苏珊桑塔格研究得出的现象,

在当今全图像时代尤为明显.最为突出的表现就

是网络词汇和网络用语对现实的介入和影响,如抖

音视频中频繁出现的“芭比 Q 了”、B 站等网络文

化中出现的“YYDS”“绝绝子”等.在短视频的助

力下,这些网络用语的覆盖率和影响力成倍增加,

使得人们在形容一件事情或某个人令人惊讶或非

常佩服甚至是讽刺挖苦时,往往使用“芭比 Q 了”

“YYDS”“绝绝子”等网络用语统而括之,其使用范

围和语境似乎变得越来越万能.有学者指出,这些

由汉语拼音首字母缩写而成的类似“暗语”的使用

体现了语言文字包括修辞使用的匮乏.[10]也有学

者认为,不必过分担心网络热词对现实语境的影

响,一个时 代 有 一 个 时 代 的 用 语 特 征.[11]不 管 如

何,以短视频为代表的网络文化对人们意识经验的

影响已是不争的事实.正如安妮佛莱伯格所言:

“新的视觉文化重塑着人们的记忆与经验,不管是

‘视觉的狂热’和‘景象的堆积’,日常生活已经被

‘社会影像增值’了.”[12](PP.327~328)

三是由技术化经验引发的“物”的改变以及对

“真实”的重新认识.“物”不再是可触摸的实体,图

像成了无处不在的“物”.“图像已经成为社会生活

中一种物质性力量,如同经济和政治力量一样,图

像不仅仅是反映世界的表象,也在创造着世界,甚

至比现实更加真实”[5](P.3),形成一种被法国思想家

鲍德里亚称为“拟像”的“超真实”.摄影的纪实性

赋予图像关于真实的强大说服力,正如苏珊桑塔

格所说,“照片是一种手段,他们把那些也许会被享

有特权者或仅仅是安枕无忧者宁愿忽视的事情变

得真实或更真实”[9](P.5).在大数据架构的短视频

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在“拟像”的世界中,短视频建

186

第194页

构的“拟物”比现实的“物”更加真实.人们了解和

认识世界依赖于媒体推送的各类图文信息,而在各

类图文信息中,视频更具有真实感.不同于真实,

真实感是“让你觉得真实”.视频和图像是具有“边

框”的,也就是说,视频和图像是在具有边框的摄影

机的拍摄下形成的,这种“边框”是机器与生俱有

的,这种与生俱有的边框的本质决定了视频和图像

的呈现是有选择性的,即视频和图像所呈现的内容

不是绝对的真实,而是相对真实的.然而,在短视

频无所不在的网络时代,正是这种“无所不在”使得

人们依赖于视频“物”的存在.在这种由视频创建

的“拟像”影响下,人们都是柏拉图洞穴里成长的个

体,对于“物”的意义和“真”的内涵在认识上已悄然

改变,这种超真实的“拟物”与“拟像”正是短视频无

形又超强的规训能力.

二、窥视与被看、“诱惑”与

“欺骗”的快感和满足

短视频系统自动遮蔽了统计意义以外的内容,

忽略了人类个体关于看与被看的深层心理因素.

如果说前文全景敞视的视界政体解释了短视频系

统对于个体消费习惯的规训与培养,那么“窥视”与

“被看”的快感与满足以及“诱惑”与“欺骗”的审美

动因要解决的则是人们为什么对短视频产生如此

依赖的心理原因.

窥视的理论基础来自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

中的“窥淫癖”(也称“窥视癖”)和力比多本能观,窥

视癖是人的一种本能欲望,无意识地存在于人的精

神基因中.弗洛伊德在«性欲三论»中认为窥视癖

是独立于动欲区的内驱力,“他把观看癖和以他人

为看的对象联系在一起,使被看的对象从属于控制

性的和好奇的目光之下”[13](P.22).在弗洛伊德看

来,力比多与自恋的关系是自我与客体的关系,有

客体力比多和自我力比多两种.自恋是一种自我

力比多,是将自身主体视为“他者”或客体,而这种

对自我的快感随着时间的推移会移位到其他客体.

劳拉穆尔维在弗洛伊德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指出:

“电影能提供诸多可能的快感,其一就是观看癖,在

有些情况下,看本身就是快感的源泉,正如相反的

形态,被看也有一种快感.”[14]穆尔维认为,电影提

供了最好的窥视他人的技术和环境,银幕形成了窥

视的窗口,而影院漆黑朦胧的环境更易引发人们的

窥视幻想.当今可以在被窝里用来浏览各类视频

的手机等智能终端则将穆尔维所说的这种窥视发

挥到了极致.窥视形成的“内驱力”是人们对视觉

产物具有“瘾性”行为的元驱动力,这是人们为何迷

恋视频产物的深层逻辑.这种“内驱力”形成的自

我力比多是“被看”得到满足与快感的基础,客体力

比多则是因观看他人而获得快感的逻辑动因.

短视频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观看和被看现

象,观看者和被看者在同一种维度上获取同样的快

感与满足.“看与被看的关系意味着什么? 看是一

种享乐,被看仅仅是快感的制造者;看是主体的权

利,被看则意味着被贬低为对象和客体看是男

性的权利,男 性 是 欲 望 的 主 体.”[15](PP.226~228)这 种

说法似乎有些绝对.在后现代色彩日趋浓厚的网

络时代,性别的虚拟化与性别鸿沟逐渐模糊,看与

被看同样具有欲望的本能属性,被看者在看的确认

中获得满足,得到看者的关注成为自身价值的体

现,这种价值体现通过获得视觉确认来实现.被看

者不仅仅是快感的制造者和被贬低的对象,而且与

看者互相成为对象,依靠彼此获得快感与满足.

快感理论在西方哲学家那里有过相当丰富的

论述,柏拉图的«斐莱布篇»、福柯的«性经验史»以

及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罗兰巴特的«文本的

快感»、巴赫金的“狂欢理论”都对“快感”进行过阐

述.其共同点是快感与人的性本能密切相关,共同

指向人的生理性舒适感和愉悦感,而“美感”和“快

乐”则大多指向人的精神维度.一般认为,“美感”

“快乐”比起生理性的“快感”更胜一筹,属于高级的

思想活动.观看快感是在满足了人的本能欲望(窥

视)后的愉悦感和舒适感,短视频内容的庞杂决定

了观看能够满足不同人的心理需求.以女性形象

为主的身体展示、以幽默故事为主的搞怪取笑、以

影视快剪为主的讲述改编、以美食户外为主的食色

探险、以呈现个体境遇的生活慢播、以教授技能为

主的知识传播以及其他各式各样的奇门绝技等构

成了短视频的主要内容,无所不在的视频化形成了

巨大的视觉“奇观”.在穆尔维那里,“视频中的女

性是作为性对象的色情奇观来展示的,女人在她们

那传统的裸露癖角色中同时被人看和被展示,她们

的外貌被编码成强烈的视觉和色情感᳿力,从而能

够把 她 们 说 成 是 具 有 被 看 性 (to - be -

looked-at-ness)的内涵”[14].男性通过偷窥女

性身体来获得快感,而在短视频时代,这种偷窥中

“偷”的意义完全被改变,正在转化成被看者的主动

“求看”,将自身作为展示的景观推向网络用户,且

187

第195页

窥视者的数量越多越能体现其价值,也就能获得更

多的快感和满足.以展示日常私生活为主的视频

最能体现“窥视”的心理动因.如“张同学”在抖音

视频的走红成了 2021 年的现象级短视频.博主

“张同学”以农村生活为主题,用大量机位拍摄剪辑

形成了朴实独特的短视频节目.事实上,“张同学”

创制的视频内容代表了以暴露日常生活为主的短

视频类型,这 种 类 型 视 频 中 的 极 端 表 现 则 是 “睡

播”,即将自己的睡眠状态进行网络视频直播.经

过观察发现,这类以日常私生活为主的短视频内容

具有较高数量的观看者.这种“窥视”现象充分体

现了看与被看的精神内因.

尽管视频内容庞杂丰富,但视频均会不遗余力

地将自身的“展示价值”充分展现给广大的观看者,

在本雅明所说的技术复制时代视频艺术的“膜拜价

值”被消解殆尽.[16](P.61)这种尽情的展示是通过“诱

惑”或“欺骗”以“品味”的名义来获取更多的观看

者,从而获得“被看”与观看的快感,观看者乐于被

“诱惑”和“欺骗”.“诱惑犹如吸引灵敏鼻子的暗香

浮动,当你觉得快要找到发香体时,一切又消失无

踪.”[17]在奥利维耶阿苏利的«审美资本主义品

味的工业化»中,诱惑的武器是品味,“好品味对于

所有的宫廷朝臣而言是最重要的,他们力图通过品

味来使自己在宫廷中引人注目,获取某些同僚的认

可,并从那些人身上获得利益,已达到占据优越社

会地位的目的”[18](P.15).在鲍德里亚看来,诱惑是

这个世界上最根本的动力.视频的诱惑是通过取

悦观看者赚取用户的注视,这种诱惑通过展示自身

的优越感或者某种特有的“品味”来实现,浏览量决

定了该视频的“优越地位”.短视频创作者为了维

持自身及其作品的“优越地位”,便会尽力“迎合别

人的品位,是为了赢得他人的好感,对他人的思想

产生影响,以期改变对自己的态度和行为”[18](P.18),

人们花更多的时间去浏览短视频甚至沉迷其中,是

短视频深入诱惑的原因,这种诱惑也具有某种意义

上的“欺骗”性.阿苏利认为,“诈骗”除了有“非法

侵吞他人财物”的意思外,还有更古老的意思,比如

拉丁语captatiobenevolentiae就有谋求恩宠之意,

“通过施展同情和宽容来博取对方的好感”[18](P.18),

在博取短视频用户好感的意义上,以展示某种诱惑

力来获取关注的手段具有一定的“欺骗性”,这也进

一步说明人们离不开短视频的深层原因.

那么,短视频系统又是如何知道哪些用户经不

起哪种类型视频的诱惑与欺骗呢? 除了前文谈到

的统计学手段外,另一条途径就是视频的量.短视

频平台通过海量的内容来对应海量的用户,使得任

何一个用户都有极其丰富的视频内容供其消费浏

览,因为个体对新鲜奇观化的视频始终具有观看的

欲望,用虚拟奇观的视频“物”的展示挑开个体内心

持续观看的想法,即先有了“物”,而后才有了关于

“物”的观念.加布里埃尔塔尔德在«模仿律»中

谈到,抽烟的欲望与喝茶、喝咖啡的欲望不可能走

在烟草、茶叶、咖啡出现之前,穿衣服也不是寻求端

庄的欲望产生的结果,相反,端庄的观念看上去是

穿衣服的结果.换句话说,就其社会欲望而言,穿

衣服的欲望是在衣服发明以后才产生的,是衣服出

现以后的结果.[7](P.69)海量的短视频揭开了蒙在人

们各种喜好和欲望之上的面纱,使得埋藏在深处的

隐性喜好被打开,每一个浏览短视频的个体一次次

地刷下去,便一次次地被“诱惑”和“欺骗”,而使用

者却乐在其中.这种“乐在其中”式的沉浸式审美

愉悦感实则是为了实现以消费为本质的利益获取.

三、以消费为实质的审美资本主义

“个人从日益扩大的商品范围中购买商品,以

最大程度地满足他们的需要,从而消费成了所有产

品的目的.”[19](P.14)短视频发展的结果以经济效益

为最终目的,以影像的产品形式、以提供愉悦感为

服务形成了巨大的商业版图.短视频系统以统计

分析的科学手段精准“培养”消费者,以“诱惑”“欺

骗”的形式使消费者产生对视频商品的依赖,成为

稳定的消费者.在短视频文化系统中,消费与商品

的形式和效益驱动体现出不同的特性.

一是以审美的表象掩饰资本的获取.奥利维

耶阿苏利指出,从20世纪末至今,审美资本主义

的特征是审美动因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阿

苏利认为,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非必要的产

品逐渐成为主要的消费品,“消费诸如奢侈品艺术

品这类无实际用途的、与需求无关的商品所带来的

满足感,这为生产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因为

审美刺激消费,消费反过来刺激了生产”[18](序言P.4).

这种以审美的名义刺激生产和消费的现象被称为

审美资本主义,它在短视频领域表现得格外明显.

作为视频形式的“物”的消费是以观看的形式进行

的,观看即消费.这里存在着两方面的转化问题:

一方面,视频商品的价值转换是以观看愉悦为主的

心理感受,正如阿苏利谈到的视频商品不具有实际

188

第196页

用途与刚性需求一样;另一方面,观看愉悦感向稳

定消费者的转换,即粉丝效应(粉丝经济)的形成.

“粉丝”对主体有着独特的心理迷恋感,主要是以

“情感”为消费依据的消费激情,粉丝数量直接决定

着商业策划的成败与否.短视频类型涵盖了生活

的各个层面,出现了“日常生活审美化”现象.

二是情感成为商品.在消费社会框架下的短

视频文化系统中,商品的形式不再拘泥于可触的实

体,以愉悦、悲悯、好奇、想象为主的情感性心理感

受成为短视频世界的主要商品,并运用其感召功能

吸引观看者,使其成为稳定的视频产品消费者,进

而将其培养成肯花钱购买产品的消费者.情感商

品式短视频的类型主要包括:以女性形象、美好景

物、幽默搞怪等展示魅力为主的视频产品,以愉悦

感消费为主体;以悲苦身世、贫困现状及苦难事故

博取悲悯感为主的视频商品;以“吃播”、户外寻物

探险等各类奇门绝技等抓取消费者好奇心;以影视

作品快剪、生活慢播等叙事为主要类型,营造悬念,

以“想象力消费”为主.将情感视作商品是短视频

文化产业独有的资本属性,在阿苏利看来,消费主

义社会背景下,资本将“漂亮”“美丽”“感动”等情感

性虚拟物体转化成可以用相关实物来替代的商品,

将情感力量转化成购买欲望,将他人的情感位移到

产品上,实现以资本主义为真实目的的情感转移.

需要指出的是,在抖音平台出现了以情感咨询、情

感调解、情感阐释等为消费目的的商业类短视频,

如抖音博主涂磊(粉丝量达5100多万)、以搞笑幽

默为主的抖音博主“疯狂小杨哥”(粉丝量达7000

多万,排名一度为抖音粉丝量之首),这些博主的共

同点是在其主页都有“橱窗展示”“商业合作”等栏

目,直接体现了短视频的商业属性.

三是消费“碎意”与虚拟替代.消费者对于短

视频的消费是碎意的,不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视

频的简短性决定了消费的“不连贯的持续性”,即短

视频之间不存在前后逻辑关系,但可以持续进入短

视频浏览.短视频的简短性要求其必须以足够的

创意吸引消费者.与短视频系统的“规训”能力和

“培养”能力一样,短视频系统用十足的创意来培养

消费者,为消费者创造需要.“消费在观念上提出

生产的对象,把它作为内心的图像、作为需要、作为

动力和目的提出来.消费创造出还是在主观形式

上的生 产 对 象 而 消 费 则 把 需 要 再 生 产 出

来.”[20](PP.33~32)强大的短视频系统通过“诱惑”等能

力,以“审美”的名义为消费者建构出需要,反过来

再推动短视频的生产.这种“碎意”的消费取代了

现实场景中工业消费的目的性和针对性,短视频环

境的消费场域也由虚拟视觉取代了实物体验,消解

了一系列中间环节.也正是因为这种取代,具有视

觉煽动性的短视频才会利用其剪辑修饰以及试听

综合功能来诱导消费.

“真实与虚拟之间的界限取消,图像在大众媒

体的催化之下,取代了真实之物,以商业价值为主

导的文化现实营构了一个超现实的生活场景”[21],

超现实生活场景的打造需要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经

济成本,要在电子技术所建构的虚拟世界中重新建

立身份和适应法则,这种转换后的较高成本决定了

短视频系统需要资本支持的基本属性.除行政事

业和公益类视频外,其余所有短视频几乎均以商业

盈利为最终目的,这在短视频领域形成了独特的经

济现象———打赏带货.

审美与消费的结合或审美主义与消费主义的

结合,合力形成了审美资本主义.西方哲学家赋予

“凝视”或“看”极高的思想内涵,视觉似乎与生俱来

就有某种审视、审美化色彩,凝视和被看具有更为

复杂的权力关系.视频文化的视觉审美性与消费

的结合———消费以审美的名义进行更为高级———

共同构建了短视频系统的商业体系.短视频文化

的消费主义体现着对视觉商品使用价值的消解,换

而言之,即以“非功利性”为目的,“消费绝不仅仅是

为满足特定需要的商品使用价值的消费.相反,通

过广告、大众传媒和商品展陈技巧,消费文化动摇

了原来商品的使用或产品意义的观念———并赋予

其新的影像与记号———全面激发人们广泛的感觉

联系和欲望个人被鼓励去采用一种对商品的

非效用性态度”[19](P.160),这种“非效用性”在短视频

文化消费系统里也存在争议之处,即获得信息是否

是一种“效用性”? 但这种争议丝毫不影响短视频

产业吸引“粉丝”从而实现资本转化的本质.

正如海德格尔所言:“从本质上来看,世界图像

并非意指一幅关于世界的图像,而是世界被把握为

图像了.”[22](P.86)以短视频为代表的新媒体图像文

化对当下人们的思维方式、思维习惯与文化心理产

生了诸多影响,随着网络新媒体的高速发展与日益

普及,人们的现实境遇已然进入到安妮佛莱伯格

所说的“视觉的狂热”与“景象的堆积”时代.短视

频文化产业用影像表演式的景观化呈现方式建构

了独有的商业体系,这种商业体系的形成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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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页

了审美文化的高级属性.人们在批判或欣赏短视

频的同时,无形中完成了被短视频引导的消费行

为.观看者在以权力拥有者的身份、以审视和批判

的心态浏览视频商品的同时,其消费行为和消费者

属性已在“瞭望塔”中形成了准确的统计曲线,为经

济利益的实现奠定了基础.然而,在本文的论述中

仍然有对短视频类别涵盖不全之处,如对政论性、

时事性、公益性、新闻性等内容的分析不准确或不

全面,这也是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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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静丽)

From VisuocentrismtoAestheticCapitalism

———InterpretationofShortVideoCulturebasedonTiktok

CHENXiang-yuan, YANG Wen-jun

(SchoolofLiberalArts,LanzhouUniversity,LanzhouGansu730020,China;

TianshuiNormalUniversity,TianshuiGansu741001,China)

[Abstract]Imageculturerepresentedbyshortvideohasenteredeverylevelofpeople'slife,andimG

agesareeverywhere.Shortvideoshavebecomeatypeofthingsinourlife.Visualcultureisnotonly

communicatingandreflectingourlivingworld,butcreatingtheworld.Intermsoftheall-roundinfluG

enceofshortvideoontoday'ssociety,itfullyembodiesthecharacteristicsofvisuocentrismorscopicreG

gime.Intheshortvideosystem,thepanoramicviewhorizonsystemisconstructed,andthepanopticon

surveillancemodeisformedbymeansofstatistics,andtheinvisibledisciplineofviewersisrealizedby

thewayofpushingwhattheylike.Thecombinationofpeople'speepinstinctandtheaesthetictemptaG

tionofshortvideo,realizingtheacquisitionofcapitalbenefitsinthenameofaesthetics,isactuallya

kindofaestheticcapitalism. [Keywords]ShortVideoCulture;Visuocentrism;PeepatPleasure;AestheticCapit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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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页

[收稿日期]2023-07-15

[作者简介]史少博,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4年1月 内 蒙 古 社 会 科 学 Jan.2024

第45卷 第1期 INNER MONGOLIASOCIALSCIENCES Vol.45 №.1

DOI: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4.01.024

论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困境以及可能性

史少博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26)

[摘 要]文化是人类实践的产物,是人类精神以及物质的载体.人类为了生存创造了文化,文化又引导

人类更好地生存.新时代,中华文化更好更快地走向世界还面临一定的困境,如国家主流意识形态之间的排

斥、文化民族性的排斥、文化传播方式的局限等.20世纪以来西方思想文化运动的“东方转向”为中华文化更

好更快地走向世界提供了契机,国家实力的不断增强为新时代中华文化更好更快地走向世界提供了物质保

障,人类的跨文化存在为推动新时代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提供了空间的可能性.

[关键词]中华文化;困境;可能性

[中图分类号]G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81(2024)01-0191-07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深化

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中华

文化走向世界是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在综合国力

竞争中赢得主动的迫切要求.当今西方已经把化

解文化危机的目光投向了东方,学界将这一现象称

为20世纪西方思想文化运动的“东方转向”,这一

转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可

能性.但是,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也会遇到不同社会

意识形态的排斥、文化传播的方式局限等困境,这

就需要我们找到突破困境的出路,借助西方思想文

化运 动 的 “东 方 转 向”,推 动 中 华 文 化 更 好 走 向

世界.

一、新时代中华文化之认识

关于“文化”之概念,我国古代一般将其解释为

文治教化.近代以来,学界对“文化”的界定有数百

种,一般认为文化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社会实

践活动密切相关的具体对象指称,涉及物的存在方

式、人们的生活方式技巧等,是人的智慧对象化成

果的总和.文化是人类实践的产物,是人类精神以

及物质的载体.“只有与生产关系这一概念联系起

来,才能制定关于文化的真正系统的概念.在分析

过程中,不是简单地把文化与社会生活中某些个别

要素相对比,而是要借助于某些社会系统模式把文

化看成是一个整体.”[1](P.95)不管从哪个角度、哪个

层面界定“文化”的概念,可以确定的是,文化是属

人的概念,即文化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志之一,而

且文化具有时代性、民族性,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

特的、具有民族特征的文化.每个民族的文化都被

实践所决定,并且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中华文化是具有民族性的文化,是中华民族的

文化.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国家,是统一的

中华民族,中华文化是统一的中华民族文化.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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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民族性一般指某个国家的文化所显示出来的统

一的民族特性.文化的民族性也就是本国民族文

化系统不同于其他民族文化系统所显示出来的整

体性特征,具有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民族性构

成同体文化的演化基因,表现着同体文化在历史发

展中呈现出来的普遍性和一元性特征.作为遗传

基因,民族性是同体文化保持自我同一的一以贯之

的规定性.从横向看,民族性则反映着异体文化之

间的特殊性、多元性、相对性方面.”[2](P.211)中华民

族的文化有着自己的传承基因,有着不可置换的因

素,具有独一无二的中华文化的血脉和强大的生命

力.在中国古代文化历史上,灿烂的唐朝文化谱写

了世界文化发展史上的光辉篇章.在中国近代文

化史上,西方列强的侵略惊醒了统治者“天朝上国”

的美梦,中国的先进分子随之将目光转向了西方文

化,主张“中体西用”.1898年“戊戌维新”失败后,

当时的学界对“中体西用”展开批判,进而对中国传

统文化与西方文化进行全面反思.与此同时,仁人

志士艰难地寻求救国、救民之道路,最终选择了马

克思主义,并使其在中华文化的沃土上扎根、发展、

壮大.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

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西方文化再

次冲击着中华文化.当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

因凝聚、沉淀在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

主流文化中,显示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与

活力,显示了中华民族文化的时代性特征.

新时代的中华文化是具有时代性的文化.“文

化的发展不仅是智力本身的发展,而且是包括这种

智力在内的人们实践活动的发展,是社会对自然界

的生产能力的发展.”[1](P.59)中华文化的时代性是

在历史演进中体现出来的,因为人类历史是有序

的、具有时间方向的、不可逆的发展过程,文化在这

一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一定的时间性,历史发展的任

何时期都会赋予该时间段内的文化以时代精神.

文化又是不断进化的,这种进化具有客观必然性,

是文化具有时代性的逻辑前提.文化的时代性是

同体文化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呈现出来的特殊性,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文化繁荣显示了中

华文化的新时代特色.

文化的主体是现实的人,是处在一定生产过程

中发生一定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现实人.“不是

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

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

部 庞 大 的 上 层 建 筑 也 或 慢 或 快 地 发 生 变

革.”[3](P.411)经济决定文化,文化反映经济.中国经

济自改革开放以来的飞速发展促进了新时代中华

文化的繁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文化水平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而不断提升.现阶段,中

国已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

务,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

化更加繁荣.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

下中华文化最深层的内核,体现着中华民族的崇高

理想及精神高度,决定着中华文化的走向及性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感召力、生命力、凝聚力,

是新时代中华文化的灵魂,是中华民族精神在当今

时代的具体展现,显示着中国力量、中国价值和中

国智慧.我们要重新审视“文化”以及“中华文化”

的内涵,明确新时代的中华文化是以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为引领的中华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

态为主流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文化更好更快地走向

世界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困境

文化既有共性也有差异性.新时代中华文化

走向世界是我们应有的文化自信.但是我们也要

清醒地认识到,一个国家的文化能否走向世界,不

是仅凭主观愿望、发挥主观能动性就能够顺利实现

的,还会受到种种客观因素的影响,这些客观因素

包括他者的社会环境等.从这一意义上讲,推动中

华文化走向世界还面临着以下困境.

(一)不同国家之间存在一定的文化冲突和文

化排斥

新时代的中华文化是融合了马克思主义与中

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文化,虽然新时代的中华文化被

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所了解和包容,但中华文化

走向世界还面临着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因为当

今世界的文化呈现出多元性,而且多元性的文化镌

刻着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基因,所以国家之间的意

识形态冲突往往带来文化之间的冲突.例如第二

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为了遏制苏联文化对西方世

界的影响,抵制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向西方渗

透,进行了长达数十年的“冷战”,凸显了美苏意识

形态的尖锐对立和冲突.英国作家弗朗西丝斯

托纳桑德斯指出:“在冷战的高潮中,美国政府投

入巨资在西欧之行一次秘密的宣传计划其任

务就是让西欧的知识分子不再热衷于马克思主义

和共产主义,转而从思想倾向上接受有利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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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页

方式’的观点.”[4](P.1)由此可见,美国不择手段地排

斥与之对立的意识形态,而且还把美国的意识形态

以文化观念的形式强加给西欧,使欧洲的文化美国

化.英国思想家吉登斯断言,当今世界动荡不安,

是“一个失去控制的世界”[5](P.3).

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文化激发了现代人性中

贪婪的物质欲、膨胀的享受欲,在实践中,资本主义

的文化也受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排斥与对抗,而

且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意识到资本主义意识形态

引领文化存在的根本缺陷.在阶级社会中,“一个

阶级的活动是有文化的,也就是说它符合某种类型

的文化,这种符合的程度取决于它在多大程度上体

现了客观上为这个阶级指定的运动方向,符合了这

个阶级的客观利益.客观利益通过主体活动来实

现每一个阶级的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直接依赖

于这个阶级的意识形态的形成、发展,以及在实践

中的实现”[1](P.156).21世纪,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

进,文化帝国主义、文化霸权主义、媒介帝国主义以

更加猛烈的态势损害着文化的多元性,一些强权国

家往往把自己的文化当作普世文化,把自己的价值

观当作普世的价值观,企图使世界文化单一化.当

多元的文化统一于资本主义市场逻辑,资本主义由

资本逻辑驱动的利益最大化时,就会使文化统一于

文化的可消费性.“阶级觉悟是把阶级经历用文化

的方式加以处理,它体现在传统习惯、价值体系、思

想观念和组织形式中.”[6](P.2)当今世界,资本主义

的资本和市场在世界范围内不断扩张,在此过程

中,资本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凭借资本的力量在世

界范围内蔓延渗透,与此同时,资本主义的主流文

化与各国的本土文化也发生着排斥和冲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马克思主义意识

形态为主流的中华文化不可避免地受到西方文化

的冲击.正如德国思想家荣格所指出的:“目前正

在腐蚀西洋人的心灵的,乃是人们在政治上、社会

上以及知识上不遗余力地追求权力,拼命扩张,贪

婪获取,永不满足.这种情况也流传到东方来,其

势莫之能遏,其后果亦无从衡量.不仅印度如此,

连中国亦不能免.”[7](P.89)一方面,以社会主义意识

形态为主导的文化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另一方

面,西方文化也受到了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主导

的文化的反抗.

具有不同主流意识形态的文化交流也会产生

比较强烈的冲突、对抗和排斥,所以任何一个国家

的文化走向世界都会受到不同主流意识形态文化

的冲击,都存在难以逾越的障碍.随着世界经济全

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经济往来日益频繁,主流意

识形态不同的国家的文化随之也有一定的交流与

发展,也会在求同存异、多元文化并存的前提下,一

定程度上呈现出文化的兼容性.但不可否认的是,

不同主流意识形态国家之间的文化传播、文化理

解、文化接受与文化和谐存在一定的难度.亨廷顿

指出:“20世纪80年代末冷战的国际体系成

为历史.在后冷战的世界中,人民之间最重要的区

别不是意识形态的、政治的或经济的,而是文化的

区别.”[8](P.5)当今世界的动荡不安不仅表现出文化

上的冲突和对抗,而且凸显了意识形态之间的矛

盾.所以,新时代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会不可避免地

面临着来自不同主流意识形态国家的文化冲击和

文化排斥,这就需要我们充分认识和研究中华文化

在传播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寻求冲破困境的路径,

使中华文化更快更好地走向世界.

(二)不同国家的民族文化之间存在不同程度

的民族性排斥

学界对民族性有不同的界定,并将其分为不同

的层次.从广义的民族性视角看,文化可以分为西

方民族性文化和非西方民族性文化、西洋文化和东

洋文化;从广义的民族性文化的局部视角看,分为

欧洲文化、亚洲文化、非洲文化等;从狭义的民族性

文化的国与国之间的视角看,可以分为中华文化、

德意志文化、英国文化、美国文化等等;从更狭义的

细微视角看,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民族构成,国家

内各民族的文化与自己国家的其他民族文化相比,

也有其独特性.

国与国之间的文化差异所显示出来的民族性

排斥也是中华文化走向世界面临的困境之一.虽

然在多样性的民族文化中也有共通性、普遍性因

素,也有要保护的世界文化遗产,但多样性的民族

文化之间同样存在排斥,国家民族性文化的差异以

及分歧和排斥成为摆在人类面前的永恒难题.中

华文化走向世界,需要突破国界进行文化传播,所

以我们主要关注的是个体国家的民族性,分析国家

之间文化民族性的排斥给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带来

的困境.

历史上从来没有停止过族群文化或宗教文化

之间的冲突.每个国家的文化都有民族性,都有自

己的文化血统,都传承着传统的文化基因和特色.

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为世界文化的融合提供了

一定的基础,但是具有民族性特点的文化融合要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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