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禅心——佛教及铜炉艺术精粹专场

发布时间:2023-12-01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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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水禅心——佛教及铜炉艺术精粹专场

Ming DynastySAKYAMUNIRMB: 500,000-600,000本尊釋迦牟尼佛坐像為一尊典型的中原風格銅佛造像,釋迦牟尼結全跏趺端坐,左手結禪定印,右手施觸地印,是釋迦牟尼經過六年苦修,在菩提樹下成道的標準成道像。其頭飾螺發,排列密集,發正中有碩大的髻珠,是宋元以來中原漢傳佛教常見的裝飾形式。面相方圓端莊,眉間白毫,鼻梁挺拔,眼瞼低垂,目光下斂,似俯視眾生,神態慈祥柔和,具有典型的明代漢地造像面相特徵。袒露前胸,上著雙領式通肩式大衣,下身著高束腰僧裙,腰間束帶並打結,頗具裝飾意味。衣緣處鏨刻精美的纏枝蓮花,紋樣清晰精美,顯示出當時匠人運用高超的寫實技法。衣褶布排有序,衣紋流暢自如,厚重寫實,極富質感,繼承了漢地造像注重衣褶刻划的傳統。身下是圓形蓮花座,蓮座周遭裝飾四層仰蓮瓣,形同大蓮蓬,既具裝飾意味,又顯示了極高的等級與神格。下緣是單層覆式蓮花瓣,瓣葉飽滿規整,挺拔有力,蓮瓣端頭雕刻捲雲紋,細膩精緻,時代特徵明顯。整器銅質細密,色澤明亮,表面鎏金,金水絢爛悅目。中國造像藝術的最高境界不在於形態,而在於神態。此尊釋迦牟尼造像雙目垂附,嘴露笑意,充分表現出釋迦牟尼佛悲憫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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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水禅心——佛教及铜炉艺术精粹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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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页

Ming Dynasty

CORONET SAKYAMUNI

RMB: 400,000-500,000

造像表現的是釋迦牟尼頭戴寶冠的形象,俗稱寶冠佛。從三身角度來

說是屬於報身佛,代表佛的內證功德,但也有從佛陀傳記的角度認為

頭戴寶冠是代表佛陀當王子時的造型,故稱釋迦牟尼王子像。釋尊螺

發肉髻,戴寶冠。寶冠佛是一種佛裝與菩薩裝的混合形式,為法相上

的特例,所以作品也相對少見。造像面龐圓潤豐腴,眼瞼微垂,雙耳

垂肩,相容慈和端詳,展現出大徹大悟後的自在境界,具有很強的感

染力。造像肩胸寬厚,腰部細斂。身披袒右式袈裟,內著僧裙,衣紋

層疊有致,體現了漢地造像注重衣褶刻划的傳統,頗具質感。衣緣於

珍珠地上刻花卉紋飾。腿部裙褶略呈橢圓形,這是明代造像的慣用手

法。釋尊左手於腹前結禪定印,右手施降魔觸地印。結金剛跏趺坐

姿,下承仰覆式蓮花座,台座上下均飾一周連珠,蓮瓣挺拔舒展,滿

飾一周,瓣端飾卷草紋,延續了永宣造像的樣式。此像銅質致密細

膩,包漿古樸厚潤。體現出皇室造像的莊嚴華貴,氣度非凡,且體量

較大,品相上佳,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和收藏價值。寶冠釋迦牟尼 中原風格明代 高44釐米

合金銅

565

第155页

Ming Dynasty

THE STANDING STATUE OF SAKYAMUNI

RMB: 30,000-50,000

佛陀跣足站立,左手施與願印,表示能滿足眾生願望,給予快樂;右

手施無畏印,表示能解除眾生苦難。頭飾螺發,頂現平緩肉髻,大耳

並垂,具有此時期佛造像的典型特徵。面頰豐頤,雙目低垂,神態寧

靜慈和。體態豐滿,身著U形袈裟,衣紋自然流暢,類希臘、羅馬式

的托加長袍,衣紋層迭堆起,厚實穩重,尤其是下身衣紋如水銀瀉地

般垂落,優美自如。整體造像風格寫實,手法細膩,體現了唐五代渤

海國時期造像的鮮明特徵。釋迦牟尼立像 中原風格明代 高12.4釐米

566

第157页

Ming Dynasty

SAKYAMUNI

RMB: 500,000-600,000

本尊釋迦牟尼佛坐像為一尊典型的中原風格銅佛造像,釋迦牟尼結全跏趺端

坐,左手結禪定印,右手施觸地印,是釋迦牟尼經過六年苦修,在菩提樹下

成道的標準成道像。其頭飾螺發,排列密集,發正中有碩大的髻珠,是宋元

以來中原漢傳佛教常見的裝飾形式。面相方圓端莊,眉間白毫,鼻梁挺拔,

眼瞼低垂,目光下斂,似俯視眾生,神態慈祥柔和,具有典型的明代漢地造

像面相特徵。袒露前胸,上著雙領式通肩式大衣,下身著高束腰僧裙,腰間

束帶並打結,頗具裝飾意味。衣緣處鏨刻精美的纏枝蓮花,紋樣清晰精美,

顯示出當時匠人運用高超的寫實技法。衣褶布排有序,衣紋流暢自如,厚

重寫實,極富質感,繼承了漢地造像注重衣褶刻划的傳統。身下是圓形蓮花

座,蓮座周遭裝飾四層仰蓮瓣,形同大蓮蓬,既具裝飾意味,又顯示了極高

的等級與神格。下緣是單層覆式蓮花瓣,瓣葉飽滿規整,挺拔有力,蓮瓣端

頭雕刻捲雲紋,細膩精緻,時代特徵明顯。整器銅質細密,色澤明亮,表面

鎏金,金水絢爛悅目。中國造像藝術的最高境界不在於形態,而在於神態。

此尊釋迦牟尼造像雙目垂附,嘴露笑意,充分表現出釋迦牟尼佛悲憫眾生,

博大雍容的氣度和胸襟,能讓觀者體會到一種沈靜、坦然之感。整件造像體

量碩大,形體飽滿,比例勻稱,氣勢恢宏,顯然不是一般民間工匠所為,應

當出自皇家大型佛教寺廟及其鑄造場所。釋迦牟尼 中原風格明代

567

高42.5釐米

銅鎏金

第160页

Ming Dynasty

BODHISATTVA

RMB: 60,000-80,000

菩薩,意指「覺有情、道眾生」,即幫助眾生覺悟之意。它是僅次於

佛的第二類佛教尊神,是修持大乘六度,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宗

教實踐者,其職責是輔佐、幫助佛解救眾生。漢傳佛教中,起初稱文

殊、普賢和觀世音為「三大士」,後加地藏菩薩組成四大菩薩,而觀

世音菩薩最深入人心,千百年來深受中國民眾的信奉和青睞。觀世音

菩薩是佛教中慈悲和智慧的象徵,無論在大乘佛教還是在民間信仰

中,都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觀世音,又譯光世音、觀自在。唐代為

避太宗李世民名諱,略稱為觀音。據《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

品》稱,觀世音菩薩神通廣大、利益眾生,能現三十三化身,救十二

種大難,遇難眾生只要念誦其名號,菩薩實時觀其音聲,前往拯救解

脫。因其解救眾生於危難中,而成為大乘佛教慈悲救世精神的象徵,

被譽為「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此尊菩薩像以青銅鑄造,

皮殼青郁,盡顯青銅之美,尊像簡約大方,衣紋以陰刻表現居多,不

顯華美,實符宋人內斂婉約之審美情趣。菩薩髪髻高梳,頭戴寶冠,

面龐圓頤,耳際僧帶飄揚,法相寂靜和悅,充滿智慧之光。身著天

衣,胸前瓔珞配飾寥寥,有大寫意之風。儀態端莊。菩薩 中原風格明代 高25釐米

568

第161页

彌勒佛 中原風格明代 高19.8釐米

569

Ming Dynasty

MAITREYA BUDDHA

RMB: 無底價

彌勒佛通常是供奉在象徵著佛教「三解脫門」後的佛殿中,也稱彌勒

尊佛,即未來佛,於華林園龍華樹下成正覺,以三會說法化度無量無

邊的眾生。中國漢傳佛教寺院的彌勒佛大多是袒胸露腹、喜笑顏開的

形象,是中國民間普遍信奉廣為流行的一尊佛。

本尊銅彌勒佛系明代存世同類佛造像中體積較大者,所用銅質精良,

呈經典的「黑漆古」皮色。彌勒佛身軀渾圓寬闊,圓頭大耳,雙耳垂

肩,開臉十分喜慶,袒胸露腹。右手持佛珠搭於右膝上,左手持有一

隻布袋,象徵著源源不斷的財富。彌勒佛衣飾邊緣及袖口處鏨刻有精

美的紋飾,具有典型的明代京造風格。蓮台底座,蓮瓣飽滿生動,十

分寫實。本尊佛造像在表現基本形體特徵的同時,對神態的把握十分

準確,造型、神韻、細節的成功刻畫體現出明代佛造像藝術的超高水

平。北京香山碧雲寺天王殿內供有一尊明代銅彌勒佛,造型等風格特

徵與本尊極為相似,當為同時代銅塑的代表作。

第162页

Ming Dynasty

AVALOKITESVARA

RMB: 無底價

尊像頭頂束高發髻,左側發簪裝飾,為觀音菩薩常見

的頭飾。面相飽滿圓潤,五官刻畫細膩生動,柳眉垂

目,直鼻小口,容貌娟秀,盡顯女性端莊嫵媚之美。

軀體豐腴,一襲對襟長袍裹住全身,雙手也攏在袍服

之內,胸部露出下身僧裙的衣褶,衣紋洗練簡潔,隨

著體態的變化自然分布。半跏趺坐姿,左腿盤,右

腿支立於前,腰部向左斜倚,上身及頭部右傾,身姿

變化奇妙,體態優美無比。身下是平鋪於地的僧袍下

擺,呈不規則形狀分布,宛如觀音的坐墊,構思精

巧,造型新穎別緻。整像小巧精緻,美輪美奐,表現

了極高的雕刻藝術和鑄造工藝水平。觀音 中原風格明末 高19.8釐米

570

第163页

Ming Dynasty

SAKYAMUNI

RMB: 150,000-200,000

釋迦牟尼左手自然垂於左膝,右手施無畏印,垂足端坐。頭飾螺髪,

排列規整,髪髻正中有髻珠,是唐宋以來中原漢傳佛教常見的裝飾形

式。面相方圓端莊,眼瞼低垂,目光下斂,俯視芸芸眾生,神態慈祥

柔和,匠師將神世俗化,更貼近人意。釋尊著交領式僧衣及袈裟,厚

重的衣紋反映出漢地造像的寫實手法,衣緣裝飾精細的纏枝蓮。造像

體態健壯,手腳刻划細膩寫實,造像具有鮮明的時代風格,尤其是頭

部的塑造尚有唐代造像遺風,同時整體形象表現出獨特的藝術性,具

有較高收藏價值。釋迦牟尼 中原風格明代 高15釐米

571

第164页

Ming Dynasty

INCENSE WITH IMMORTAL DRIVING A LION

RMB: 200,000-250,000

香薰以銅鑄成,銅質精煉,呈棕褐色,表面光滑細膩。仙人頭戴道

冠,雙耳下垂,面龐豐腴,雙目眼瞼低垂,目光下斂,神情慈祥,流

露出恬淡寧靜與聰慧的神態,好似俯看塵世眾生。身著通肩衲衣,腰

間束帶,衣紋疏密有致,曲走流回自然,愈顯古樸典雅。懷抱一竹節

淨瓶,仙風道骨,閒情逸致,趺坐於俯首獅子身上。胯下瑞獸立於雲

端之上,瑞獸獅子長鬃卷尾,張口吐舌,非常逼真,體態健碩,全身

鬃毛濃密厚重,其扭頭回望之態,愈顯威猛異常。香熏分體鑄造,工

藝繁復精細,以仙人為蓋,瑞獸腹部中空為爐身,扣合嚴密,渾然一

體。熏爐銅質溫潤而有光彩,造型美觀,仙人衣袍處理如行雲流水,

舒暢有度,姿態優雅,尤其對神情儀態刻划生動傳神,非普通工匠所

能企及,更增強了作品的藝術表現力。騎獅仙人香薰 中原風格明代 高32釐米

572

第166页

Ming Dynasty

SAKYAMUNI

RMB: 30,000-50,000

佛造像開臉沿襲唐代風格,面相豐腴圓鼓,額間有白毫,頭頂肉髻平

緩簪以珠髻,螺發密布。眉目修長,雙耳垂肩,釋尊垂眸,盡顯慈

悲。軀體不再如唐代般過分渾圓飽滿,而是相對頎長而扁平,但胸肌

仍隆起;上身著袒胸式袈裟,下身著長裙,雙腿結全跏趺端坐於蓮台

之上,雙手已佚,無礙尊像靜謐慈悲。五代及宋的造像風格是繼承唐

代傳統,因此在五代的作品中,很容易發現唐之特色。在這個特殊的

歷史時期,南北方分裂割據,佛教卻又一次出現了盛行的情況,眾所

周知,下一個王朝總是會受上一個王朝的影響,五代十國中的王朝自

然也不會例外。這些小王朝本來是唐朝的藩鎮,但是到唐朝末期,中

央的權力急劇縮小,地方權力逐漸擴大,很多地方統治者自立為王,

就出現了五代十國的情況。佛教在世界的長河中擁有2500年的歷

史,它本就產生於人對的不滿,對痛苦的逃避,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這些產生原由使得百姓在飽受戰爭傷害的時候可以尋求精神和心靈的

慰藉,故而在經歷過安史之亂之後的百姓又經歷了五代十國的混戰。

戰爭創傷,心靈創傷,精神創傷巨大,為瞭解脫自己,轉而向佛教尋

求精神慰藉,進而刺激了佛教的發展,這個時期在中國漫漫歷史長河

中誠然短暫,卻留下極具歷史風貌與特色的造像作品,是幫助後世認

知那段特殊歷史時期的重要載體,不得不道彌足珍貴。釋迦牟尼 中原風格明代 高10釐米

573

第167页

Ming Dynasty

VEDAS

RMB: 80,000-90,000

本幅韋陀畫像設色豐富艷麗,韋陀

身形魁梧,雙手持降魔杵於身前,

巍然站立,正義凜然。粉面無須,

面廓方圓,眉眼高揚,不怒自威。

頭戴紅纓盔,身披甲胄,腰間繪有

飄菱,輕盈靈動。身後飾有祥雲及

火焰形背光。通身衣紋多變,堅硬

貼身的甲片與隨風飄揚的衣袍,以

不同手法描繪得自然逼真。整幅畫

像人物姿態生動有力,色彩飽和而

不失莊嚴厚重,構圖飽滿,堪稱精

品。韋馱菩薩,又稱韋陀天,梵名

音譯為私建陀提婆,意為陰天,原

是印度婆羅門教的天神,為四天王

座下三十二將之首,後來歸化為佛

教的護法天神,是佛教中護法金剛

力士的代表之一。韋陀的造像常被

安置於佛寺中央天王殿後,手執金

剛寶杵,守護大雄寶殿內主神釋迦

牟尼佛,也經常侍立於觀音身旁,

充當觀音菩薩的護衛。韋陀 明代絹本設色

118.5×72.5釐米

紅木鏡框

574

第168页

藥師佛 中原風格明代 高23.3釐米

575

Ming Dynasty

MEDICINE BUDDHA

RMB: 無底價

藥師佛,又稱藥師如來、大醫王佛,為東方淨琉璃世界之教主,《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

德經》載,東方有世界淨琉璃,佛號藥師琉璃光如來,此佛行菩薩道時,發十二大願,願

為眾生解除疾苦,修道成佛。此尊藥師佛全跏跌坐,左手置膝上施與願印,右手持藥丸。

其螺發規整,肉髻高隆,面相方圓豐潤,雙目尤其做得甚有神韻,彎眉細目,雙目垂俯,

宛若未開敷的蓮花苞,俯視著芸芸眾生,神態慈祥柔和,雙耳垂肩。身著袒右式袈裟,衣

紋刻畫大寫意。梯形束腰式仰覆蓮座,上下沿均飾聯珠紋一周。蓮瓣寬肥飽滿,飾三朵捲

雲紋,對稱分布。整體造型端莊優美,頭身比例勻稱有度,銅胎厚重,是明代中原地區漢

傳佛教造像的典範。(背光系後配)那若卡居空行母像 北京宮廷清乾隆 高16.5釐米

合金銅

576

Emperor Qianlong period of Qing Dynasty

IMAGE OF NARO KHECHARI

RMB: 30,000-50,000

空行母是藏傳佛教中重要護法神,最具智慧與力量的女性修行者。空行母有

多種形象,如金剛亥母、獅面空行母等。此尊造像是空行母形象中的那若卡

居空行母,她是古印度大成就者那若巴傳承的一位專屬空行母,也是噶舉

派、薩迦派及格魯派共修的女性本尊。佛教認為,常修持此像,則可以延年

益壽、增長財物。此尊造像頭戴五骷髏冠,面部泥金彩繪,慧眼圓睜,呈寂

忿相。袒胸露腹,豐乳細腰,肌肉質感塑造準確。左臂曲肘上揚,手托嘎巴

拉碗,右手持鉞刀,左臂上置天杖,足踏印度教怖畏天與鄔摩天女,右展姿

立於蓮座上。覆式蓮座,蓮瓣短小飽滿,製作精緻。整像軀體造型準確,體

態優美,肌肉豐滿,動感強烈,充分表現了空行母降妖伏魔的威猛氣勢。皮

殻潤澤,品相完美,實為乾隆宮廷造像之佳作。

第169页

Ming Dynasty

BENEFACTORS

RMB: 150,000-200,000

此件供養人造像,包漿油潤,神韻俱佳,藝術性一流。 虔誠的供養

人開臉圓頤,鼻梁寬平,包漿厚重,依稀可見微笑開臉,具十足的親

和力。身著裙裝,輕薄貼體,極具美感。右手結法印於胸前,左手攤

開自然落在腿上,身體十分飽滿,四肢豐腴,姿態優美自然。整件造

像尺寸適合供奉,雕塑藝術上乘,風格純正,工藝優美精湛,供養數

載,表面已結有瑩潤的包漿,殊勝至極。

高5.3釐米

577供養人 中原風格明代

第170页

蓮花手觀音 中原風格明代 高20.5釐米

銅鎏金

578

Ming Dynasty

LOTUS HAND AVALOKITESVARA

RMB: 800,000-900,000

此尊觀音面容豐滿,神情安詳寧靜,頸戴項鍊,腕穿手鐲,下身裹

裙,肩上披帛,發束高髻,冠中有一阿彌陀佛像。身軀優美的立於蓮

花台上,左手下垂持甘露瓶,右手持楊柳枝上舉至肩,上身裸露佩項

鍊,靈動的長繒帶由雙肩至足兩側,造像整體鎏金雖有脫落,但尺寸

巨大,包漿瑩潤,古意甚濃。這尊身姿動人、神情安詳的觀音像,呈

現出中國中原地區造像藝術的氣度與風格,西來的佛教於此時加快步

伐走向漢化,堪稱隋唐交接時代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

楊柳觀音是唐朝非常受喜愛的造像題材,大約於八世紀初開始被信徒

廣泛供奉。敦煌莫高窟320窟的西壁就畫有一尊楊柳觀音,是這種題

材的一個早期例子。與本尊一樣,壁畫上的觀音也是右手持楊柳,左

手拿甘露瓶。

第172页

Emperor Qianlong period of Qing Dynasty

ENAMEL POMANDER MADE DURING THE EMPEROR

QIANLONG REIGN IN QING DYNASTY

RMB: 300,000-400,000

参阅:故宫博物院藏“清 画珐琅葵瓣式攒盒”,文物号:故00119909。

琺瑯,又稱「佛郎」、「法藍」,是外來語的音譯詞。銅胎掐絲琺瑯

源自波斯,約在蒙元時期傳至中國,明代開始大量燒制,並於景泰年

間達到了一個高峰,後世稱其為「景泰藍」。此後,景泰藍就成了銅

胎掐絲琺瑯器的代稱。此蓋盒以銅為胎,作八瓣葵式,子母口相合,

下承外撇圈足。左右對稱置鎏金銜環耳,器身以紅色地為主,其上以

粉、綠、藍、黃等色繪圖,盒內施藍綠釉,底心施白釉。蓋面為主體

紋飾纏枝蓮花卉紋,底足施白釉開框書「乾隆年制」四字楷書款。整

器集實用性與藝術性為一體,造型規矩,施彩艷麗,濃淡相宜。保存

完好,較為難得。珐琅香盒 乾隆年製款 清乾隆

6.5×5.2釐米

銅胎掐絲珐琅

579

第174页

Emperor Qianlong period of Qing Dynasty

FOUR-FOOTED NARCISSUS POT

RMB: 150,000-200,000

器型高大,六方形,直口,束頸,瓔珞紋象首四足,足底象鼻端撇

卷,宛如猛獸張口銜之。採用景泰藍工藝,通體以藍色琺瑯為地,上

下均飾以纏枝拐子龍紋,其中飾纏枝蓮紋。釉料濃厚,色彩鮮艷,線

條流暢,上飾深藍、深紅、綠、白、黃等彩掐絲琺瑯紋飾,鈕、口、

象足均鎏金渾厚亮麗,富麗堂皇,工藝精細。本器造型偉岸,鎏金鏨

花寶珠鈕和鎏金飛龍耳尤見皇家氣派,乃為宮廷殿堂陳設之重器。尤

以乾隆時期製作最為華美。

四足水仙盆 清乾隆

14.5×19×19釐米

銅胎掐絲琺瑯

580

第176页

Qing Dynasty

A COVER BOX WITH MANDARIN DUCK WATER-PLAYING

COVER BOX

RMB: 80,000-100,000

此件銅胎掐絲琺瑯蓋盒平面正圓,子母口套合。蓋面圓隆,以湖藍

色、靛色作水,草綠色作沙洲,墨綠色作荷葉,紅、黃作蓮花,配

黃、白、紅、藍、綠多色作鴛鴦。鴛鴦沙洲依偎嬉戲,活靈活現。蓋

部側壁及器身側壁藍色為地,裝飾紅、藍、白各色纏枝蓮花。鴛鴦戲

水是傳統吉祥圖案,象徵夫妻和睦、伉儷情深。底落「明仿」二字

款,淺刻一頂戴花翎圖案,十分有趣。鴛鴦戲水紋蓋盒 清代

口徑10.5釐米

高5.3釐米

銅胎掐絲琺瑯

581

第177页

Qing Dynasty

ENAMEL POMANDER MADE WITH ENAMEL MANDARIN

DUCK

RMB: 150,000-300,000

盤折邊口,平底。盤內飾一對鴛鴦紋。盤內心施藍色琺瑯釉,其上布

纏枝蓮葉紋,內壁及折邊施藍色釉,上飾花卉紋。盤外壁施天藍色釉

地上飾卷草紋。盤底鎏金,滿刻纏枝花卉紋,富麗堂皇。景泰藍,亦

稱「銅胎掐絲琺瑯」,它是一種特種工藝品,是用細扁銅絲做線條,

在銅制的胎上捏出各種圖案花紋,再將五彩琺瑯點填在花紋內,經燒

制、磨平鍍金而成。外觀晶瑩潤澤,鮮艷奪目。鴛鴦戲水紋亦稱「蓮

池鴛鴦」或「荷塘鴛鴦」,由於鴛鴦屬水禽科動物,臨水而居是它們

的習俗。鴛鴦鳥以華麗美艷的羽毛、忠貞不渝的品格而倍受國人垂

愛。它們的愛情動人故事在現實中被人們賦於了極深刻的文化意涵,

是中國古代最具美好祝願的吉祥題材。珐琅鸳鸯香盘 清代

口径19.4釐米

銅胎掐絲琺瑯

582

第178页

銅觥 明代

高33釐米

583

Ming Dynasty

BRONZE JADE GONG

RMB: 300,000-400,000

參閱:1.《中國美術全集·工藝美術編·青銅器(上)》,文物出版社,

1990年1月,第142頁,圖153;

    2.《中華文明五千年藝術展》,古根漢姆博物館出版,紐約,

1998年,圖36。

    3.2013秋季拍賣會 成交價LOT1383明 銅獸面紋兕觥RMB

1,840,000(圖1)

「觥」,又寫作「觵」,也稱兕觥。商周時期一種酒器。《詩·豳

風·七月》:「朋酒斯饗,曰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兕觥,萬壽無

疆。」《詩·周南·卷耳》:「我姑酌彼兕觥,維以不永傷。」毛傳:

「兕觥,角爵也。」許慎:《說文·角部》:「觵,兕牛角,可以飲

者也。從角,黃聲。其狀觵觵,故謂之觵。觥,俗觵,從光。」《詩

疏》引《韓詩》亦雲:「兕觥以兕角為之」,都說明觥最初是用兕角

製作的,為飲酒器,後來觥用青銅鑄造,形體變大,就成了盛酒器,

但有時仍沿用兕觥的名稱。《劉楨·魯都賦》:「承彝執羃,納觶授

觴。引滿輒釂,滴瀝受觥。飛觥走斝。」以及成語「觥籌交錯」、

「觥爵交傳」,都是形容眾賓飲酒唱和的熱鬧情景。

銅觥一般分為橢圓體圈足型、長方體圈足型、動物型和獸角型四種。

該觥系明代摹古佳作,屬於橢圓體圈足型,通高33釐米,通長?釐

米。曲口寬流槽,後部有竪耳獸首半環形鋬,高圈足出沿後下折,形

成一道高邊圈。觥蓋前端為龍頭形,龍角高聳,勾眉凸睛,耳向兩旁

斜伸;蓋脊作卷尾長虺,兩側各飾一條張口拱體尾上卷的夔龍。頸、

腹和圈足各有三道扉稜,俗稱出戟。頸部飾一對夔龍分布兩側。夔龍

的上唇如大象長鼻向下翻卷,前腿彎曲向上前伸,正好布滿流槽下

部。腹部飾饕餮大獸面,其中一個正好分布在流槽的下方,與蓋的龍

頭處於一條垂直線上。獸面鼓睛竪角,獠牙咧嘴,給人一種神秘威懾

和獰厲之美的感受。圈足飾回紋,以扉稜為中心,兩兩相對,除觥蓋

的龍頭虎面之外,通體以各種變體回紋填地。

該器的裝飾藝術,崇尚繁縟,追求譎奇,刻意求工。器身滿布花紋,

極為精麗飭整,是典型的「三層花」。所謂三層花,就是除通常採用

浮雕狀主體紋和地紋形成的兩層花紋之外,還在主體花紋上鏤雕陰線

細紋,形成裝飾花紋的三個層次。富麗堂皇,精美絕倫。銅觥造型敦

實凝重,典雅大方,鏽色斑駁陸離,裝飾手法純熟幹練,工藝精良,

寓意神秘,彰顯出古典摹古青銅藝術之精美。

(圖1)

第180页

Ming Dynasty

SMOKED DUCK

RMB: 60,000-80,000

此件香熏巧作寶鴨之形,曲頸昂首,雙目圓睜,喙微張,雙

翅緊貼於身上,尾羽上翹,身下一蹼支撐身體,另足高抬似

欲邁步向前,下承海棠形底座。寶鴨整體動態如生,尤顯俊

逸之姿。細察鴨背羽翅,迭迭重重,層次分明,每根翎羽均

細緻刻划,工藝極為細膩。兼整器於鴨喙、頸腹、羽翅局部

施鎏金,與古銅之色相襯,愈添璀璨。背部合葉連接一蓋,

與背羽渾然一體,可作置放熏香之用。

此式寶鴨形香熏在明代宮廷廟堂殿中是頗為典型的陳設,其

內腹中空,置香料於其間熏焚,則裊裊煙霧自寶鴨張開的喙

部飄逸而出氤氳間更彷彿見寶鴨靈動如生。永樂年間文淵閣

大學士金幼孜在其詠明初元宵御宴盛況的《元夕賜觀燈》中

有「金鴨騰熏藹瑞煙」的記述,即可證此類寶鴨香熏在明代

宮廷廣為使用。鴨熏 明代

37.6×18.5釐米

584

第181页

Ming Dynasty

DHARMA PROTECTING COPPER LIONS

RMB: 無底價

中國本土並無野生獅子,對於獅子最早的記載源於漢代,

據《後漢書·西域傳》記載:\"東漢章帝章和元年(78年),月氏

國(今克什米爾及阿富汗一帶)遣使獻扶拔師(獅)子\"\"章和二

年,冬十月乙亥,安息國(古波斯國名)遣使獻師(獅)子扶拔。

\"學術界普遍以此為起點,個人認為這個傳播史肯定會前

溯更早,只是文獻佚缺問題。獅子崇拜源於中國古代對於

靈獸的崇拜心理,將某些自然物神化並具有靈性滿足自

身的願望需求,賦予了獅子神性與其象徵意義從而達到一

定目的。獅子形象的盛行很大程度源自於佛教的傳入,到

了唐朝時期佛教在中國空前的強盛。佛講法之譬喻。形容

佛(或菩薩)講法如獅子威服眾獸一般,能調伏一切眾生

(包括外道)。獅子作為泊來物融入中國文化,無論是圖

案或文字的符號,在以藝術形式表達和傳播的過程中形成

了濃厚的東方風格,隨著社會變遷,中式獅子的形象,大

致呈現出一種從高古時代對原始圖騰神物敬畏,發展到中

古時期宗教的莊重神聖和王權威嚴,唐宋以後,濫觴於世

俗而變得富有東方民俗喜慶色彩、活潑氣氛的演變態勢。

它在中國落地扎根後,作為一種中西文化交融的產物,逐

漸由西域遊牧戰爭民族充滿原始獸性的守護神,逐漸披上

了東方成熟農耕社會溫文、恬靜、親民的另一層色彩。有

別於西方傳統而自成民族風格體系,成為中式古典藝術中

的重要部分。此件小供獅皮殼深沈光潤,呈蹲姿,三腳著

地,一爪上舉,極富氣勢,身體部位線條圓潤,具肌肉的

力量感,脊背及腿部骨骼隱約若現,尾巴高揚竪立,毛髮

絲絲入扣,無比寫實,看似呆萌的造型中蘊藏著一股劍拔

弩張的緊張對抗氛圍。护法铜狮 明代

高4.5釐米

585

第182页

Early of Qing Dynasty

PAPERWEIGHT THAT LIU HAI PLAYS WITH

GOLDEN TOAD

RMB: 20,000-30,000

劉海蟾是全真道教祖師,九路財神之一。「劉海戲金

蟾」典故出自道教,講述的是劉海樸實孝順修成神仙的

故事。金蟾是一隻三足青蛙,古時認為得之可致富。只

要劉海拿銅錢戲金蟾,這時金蟾就會吐出銅錢來,走到

哪裡,銅錢就會撒到哪裡,喻意財源廣進,大富大貴的

意思。寓意財源興旺,幸福美好。 在這個傳說中,劉

海的妻子曾經化身為金蟾與劉海相遇,結為良緣。該

創作題材喻意財源興旺,幸福美滿。明朝學士解縉有

關對聯:龍不吟,虎不嘯,魚不躍,蟾不跳,笑殺畫

中劉海。車無輪,馬無鞍,象無牙,炮無煙,悶死陣里

將軍。此件作品劉海躺臥,散髮寬衣,面帶微笑,率性

而坐,手執錢貫兩端,袒胸露乳,赤腳凌波。作品散髮

寬衣、率性而坐的形態,將五代時期道家的歷史形態講

述。猶如唐朝李白所說:「人生在世不稱意,明朝散髮

弄扁舟」。就是希望像五代時期的道家人物一樣,自由

自在,將視金錢如流水,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理念,

通過劉海裝束的描繪,無聲地講述出亙古的真理;銅錢

在貫上對稱出現,盡顯動態中的對稱美,突出蘊涵的意

義。頭頂三個銅錢和一個銅錢的佈局,將「天、地、

人」,獨有道法自然的觀念講述。三足金蟾昂首躍起,

招財進寶,嬉戲金錢的靈動,猶如講述著道家佈施福

祉,救濟生靈,喜看人間祥和快樂的景象。刘海戏金蟾镇纸 清早期

10.5×6.8釐米

586

第184页

Ming Dynasty

TWISTED BRANCHES AND FLOWERS STRIPED

INCENSE BOTTLE WITH SHI SHOU VERSION

RMB: 80,000-100,000

此香瓶作為儲放香箸、香鏟之用,如此類香瓶就在明代盛

行。此瓶以精銅製成,呈菱形,線條優美大方。瓶身以錯銀

絲工藝嵌就纏枝花卉紋飾,精巧繁縟,工藝精湛,整器鑄造

文雅,古韻十足。底落「石叟」二字篆書款,石叟其人,

明晚期鑄銅名匠,僧人,生卒不詳。他吸收了甘文堂、周文

甫、何朝宗等工藝大師的優秀傳統,熟練掌握銅嵌銀絲工

藝,善制嵌銀銅器,使銅器製作藝術煥發光彩。所作多為文

人雅玩之物,採用嵌銀落款‘石叟’二字,多在器物底部,篆

隸均有,字體樸拙無俗韻。石叟款纏枝花卉紋香瓶 明代

高16.8釐米

銅嵌銀絲

587

第186页

Ming Dynasty

LION PAPERWEIGHT MADE DURING THE EMPEROR

QIANLONG REIGN IN QING DYNASTY

RMB: 200,000-300,000

根據《竹書紀年》(晉·郭璞著)所記載周穆王駕八駿巡遊西域一

事,其中提到有「狡貌野馬走五百里」。郭璞注: 「狻猊,師子(獅

子)」,如此可推斷,周穆王在位離今3000年之前便有「獅子」的

記載,稱為「狻猊」。漢代初年成書的《爾雅·釋獸》中記有「狻鹿

(猊),如貓,食虎豹」,更明確地說明當時人們知道除了虎豹貓狗

以外還有一神乎玄乎的異獸,並名之為「獅」。公元前138年,漢武

帝派張騫出使西域,即「絲綢之路」,溝通了中國與中亞各地的友好

關係,原為「殊方異物」的獅子才正式被中國人所認知。《漢書·西

域傳》「烏弋」條說明烏弋(烏弋山離國是公元前2世紀至公元1世

紀位於西亞伊朗高原東部古國)有「師子」,顏師古注:「師子即

《爾雅》所謂狻猊也。」此鎮紙為獅子造型,匍匐趴臥於地,憨態可

掬,該鎮紙立體圓雕,大小適中,入手盈握,而敦厚貴重,底落「大

明宣德年制」六字楷書款,具有極高的賞玩收藏價值。大明宣德年制款狮镇纸 明代

8.3×5.3×4.2

釐米

588

第188页

Ming Dynasty

PHOENIX-HEADED TOMAHAWK

RMB: 500,000-600,000凤首钺 明代

15×11.8釐米

589 鉞是一種古代兵器,它與斧類似,使用方式以劈砍為主,對使用者

力量要求較高。《說文解字》雲:「大者稱鉞,小者稱斧。」《釋

名·釋兵》上曰:「鉞,豁也,所向莫敢當前,豁然破散也。與斧

不同的是,鉞還是禮器,在君王或統帥手裡,就象徵軍隊指揮權。

《書·顧命》上曰:「鉞、鋮同兵類,脫胎斧。大者鉞、小者鋮。一

人冕執鉞,一人冠執鋮。」可以說鉞為吾國之神器,自夏商始千年不

絕。究其肇始,初為農耕之器,繼為兵刑之物,再為禮之重器,一脈

相承。走過了工具—武器—禮器的發展過程,從一種純粹的生產工具

上升到精神文化層面的祭祀禮器,反映了我國早期文化重器鉞的完整

演變過程。可以看出古代器物的功能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從實用而

達精神。此鉞,鳳首造型,《山海經·南山經》雲:「有鳥焉,其狀如

雞,五採而文,名曰鳳凰。」《說文解字》:「鳳,神鳥也。.…燕頷

雞喙,五色備舉。出於東方君子之國,翱翔四海之外,過崑崙,飲砥

柱,濯羽弱水,莫宿風穴。見則天下大安寧。」「鸞亦神靈之精也,

赤色,五採,雞形,鳴中五音,頌聲作則至。」《拾遺記》:「堯在

位七十年,有鸞雛歲歲來集……狀如雞,鳴似鳳。」《爾雅·釋鳥》

郭璞注:「鳳,瑞應鳥,雞頭,蛇頸,燕頷,龜背,魚尾,五彩色,

高六尺許。」《神異經》:「北海有大鳥,其高千里……….名曰天

雞,一名驁。」《廣雅》:「鴛,鳳屬也。」古籍所稱的「鳳」、

「鸞」、「醫」等,均為「鳳凰」類「天雞」,而「鳳凰」與「天

雞」均為超現實的「神鳥」,其規格制式非民間凡品,系時年地位尊

崇女性用於手杖上端的扶手之用。

第190页

16th Century

GOLD-WINGED BIRD

RMB: 無底價

此件木雕的體積碩大,早期硬木資源較少、價值不菲,而製作的木

雕損財耗時,尤顯珍貴,且木雕上手極為厚重,非一般小寺廟所

用,大鵬金翅鳥木雕氣勢昂然、細節爆表、生機勃勃,極具王者

之氣,乃空間擺設或者家中會所擺放不二選擇。木雕系尼泊爾早

期作品,整體保存完整具有早期韻味,大鵬金翅鳥整體力量感肌肉

感十足,像一個當代的健美先生,雙目瞪圓,整體身姿粗壯無比,

靈動的耳朵,大而有神的眼睛,隨風搖擺的鬃毛、張口且吐著靈

舌、刻畫精細的瓔珞等等,這些皆顯露出大鵬鳥的時代特徵和力量

感。而正中間毗濕奴與吉祥天女相對而坐手捧甘露,兩尊皆面容圓

潤豐腴,雙目圓瞪,鼻梁高挺,嘴角帶著笑意,觀之,如沐春風般

愜意,在藏傳佛教中毗濕奴被視作護法神,而吉祥天女是婆羅門教

和印度教的幸福女神,當和毗濕奴兩者一起出現時,便寓意著生活

幸福、愛情美滿。縱觀整件木雕造型生動逼真,氣勢磅礡,比例勻

稱,層次分明,雕刻精巧,韻味十足。大鵬金翅鳥 16世纪

高72釐米

木雕彩繪

590

第192页

17th Century

FIVE-SECTION VAJRA PESTLE

RMB: 無底價

金剛杵,梵名 Vajra 瓦支拉,藏語稱「多吉」,曾音譯為伐折羅、縛

日囉、伐折囉、跋折囉、伐闍囉。又叫做寶杵、降魔杵、梵林金剛杵

等。原為古代印度之武器。由於質地堅固,能擊破各種物質,故稱金

剛杵。在佛教密宗中,金剛杵象徵著所向無敵、無堅不摧的智慧和真

如佛性,它可以斷除各種煩惱、摧毀形形色色障礙修道的惡魔,為密

教諸尊之持物或瑜伽士修道之法器。曼荼羅海會之金剛部諸尊皆持金

剛杵。真言行者亦常攜行,蓋以此杵象徵如來金剛智,用以破除愚痴

妄想之內魔與外道諸魔障。此件五股金剛杵由四支摩羯吐出的側股自五股金剛杵 西藏 17世纪 長7釐米

591 然延伸,由粗變細,飽滿犀利。中股健勁有力,稜角分明,線條剛硬

犀利,雄渾厚重。極大的拉伸了整把杵的層次感,讓中股和側股的粗

壯與力度更加突出,實乃疏密有致,簡而得體,繁而有度。

整體線條流暢,器型極為優美凝重,工藝精細,簡潔清爽,將藝術典

雅與冷兵器高冷肅殺氣息協調統一呈現。

第193页

金刚杵 13世纪

592

15th Century

VAJRA PESTLE

RMB: 無底價

金剛杵是藏傳佛教重要的法器,象徵摧滅煩惱之菩提心,表示如來金

剛之智慧大用,能破除愚痴妄想的內魔與外道諸魔障。一般與金剛法

鈴相配,是密宗修法的重要器具。此件為九股金剛杵,品相完美,包

漿瑩潤,製作規整,以黃銅精鑄,時代氣息濃郁。

長18.3釐米

合金銅

第195页

轉經筒 西藏清代

長57.2釐米

藏银嵌宝石

593

Qing Dynasty

PRAYER WHEEL

RMB: 無底價

轉經筒,又稱「瑪尼」 經筒(梵文 Mai,中文意為如意寶珠),清

宮篤信藏傳佛教,持誦真言,是表示對佛、菩薩的虔誠,由此可得脫

離輪回之苦。因此除口誦經文外,還製作「瑪尼」經筒,用手搖轉,

每轉動一次代表念誦經文一遍,經筒旋轉,即為轉經。在西藏,幾乎

隨處可見轉經的人,因為人們認為轉經就相當於念經,是懺悔往事、

消災避難、修積功德的最好方式。轉經筒起源於象雄雍仲本教,是藏

傳佛教藝術品中特別重要的一種法器,藏傳佛教認為,持頌真言越

多,越表對佛的虔誠,可得脫輪回之苦。因此人們除口誦外,還製作

「嘛呢」經筒,把「六字大明咒」經卷裝於經筒內,用手搖轉,藏族

人民把經文放在轉經筒里,每轉動一次就相當於念頌經文一次,表示

反復念誦著成百倍千倍的「六字大明咒」。此轉經筒筒身鏨刻真言,

鑲嵌寶石,製作精美,長度罕見,十分難得。

第196页

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品之日解除。若拍卖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取走拍卖品,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

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委托人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仍未取走拍卖品的,则本公

司有权以本公司认为合理的方式和条件处置该拍卖品,处置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产生之全部费用后,若有余款,

由委托人自行取回。

除非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竞买人的代理人,否则每位竞

买人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如果本公司有证据推定某竞买人是在以其他方式代理他人或与他人合作进行竞买,则该

竞买人与其所代理的人或与其合作的人均视为共同竞买人。拍卖成交后共同承担付款、领取拍品、支付违约金、赔

偿损失等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拍卖中止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公司有权在拍卖日前的任何时间中止拍卖品的拍卖活动:

(一)本公司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的;

(二)第三人对拍卖品的归属或真实性持有异议且能够提供本公司认可的异议所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照本公

司要求交付担保金,同时书面表示愿意对中止拍卖活动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全部损失承担相应责任的;

(三)对委托人所作的说明或对本规则第八条所述委托人保证的准确性持有异议的;

(四)有证据表明委托人已经违反或将要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的;

(五)存在任何其他合理原因的。

第十三条:委托人撤回拍卖品

委托人在拍卖日前任何时间,均可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撤回其拍卖品。但撤回拍卖品时,若该拍卖品已列入图

录或其他宣传品己开始印刷,则应支付相当于该拍卖品保留价百分之二十的款项及其他各项费用。如图录或任何其

他宣传品尚未印刷,也需支付相当于该拍卖品保留价百分之十的款项及其他各项费用。因委托人撤回拍卖品而引起

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第十四条:自动受保

除委托人另有书面指示外,在委托人与本公司订立委托拍卖合同并将拍卖品交付本公司后,所有拍卖品将自动受保

于本公司的保险,保险金额以本公司与委托人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的保留价为准(无保留价的,以该拍卖品约定的

保险金额为准;调整拍卖保留价的,以该拍卖品原保留价为准)。此保险金额只适用于保险和索赔,并非本公司对该

拍卖品价值的保证或担保,也不意味着该拍卖品由本公司拍卖,即可售得相同于该保险金额之款项。

第十五条:保险费

除非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委托人应按照如下规则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

(一)拍卖品成交的,委托人应支付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二)拍卖品未成交的,委托人也应支付相当于保留价(无保留价的按拍卖品的约定保险金额)百分之一的保险费。

第十六条:保险期间

如果拍卖品拍卖成交,保险期限至拍卖成交日起第七日(含成交日)终止或买受人领取拍卖品之日终止(以二者中较早者为

准)。如果拍卖品拍卖未能成交,则保险期限至本公司发出领回拍卖品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含通知发出之日)届满为止。

第十七条:委托人安排保险

如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卖品,则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同时,委托人还应随时承担以下责

任(除非法院或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一)对其他任何权利人就拍卖品的毁损、灭失向本公司提出的索赔或诉讼做出赔偿;

(二)赔偿本公司及/或任何他方因任何原因造成拍卖品毁损、灭失等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三)将本条所述的赔偿规定通知该拍卖品的任何承保人。

第十八条:保险免责

(一)因自然磨损、固有瑕疵、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

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湿度或温度转变或其他渐变原因以及因地震、海啸、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

动、政变、罢工、社会骚乱等不可抗力及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对拍卖品造成的任何毁损、灭失,以及由于任何原因

造成的图书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图书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毁损、灭失;

(三)因任何情形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九条:保险赔偿

凡属因本公司为拍卖品所购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件或灾害所导致的拍卖品毁损、灭失,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保险的法律和规定处理。本公司在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获得保险赔偿后,将保险赔款扣除本公司费用(佣金除外)的

余款支付给委托人。

第二十条:竞投禁止

委托人不得竞投自己委托本公司拍卖的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投。若违反本条规定,委托人应自行承担相应

之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佣金及费用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授权本公司按落槌价之百分之十扣除佣金并同时扣除其他各项费用,且认可

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买受人收取酬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二十二条:未成交手续费

如某拍卖品的竞投价低于保留价而未能成交,则委托人授权本公司向其收取该拍卖品保留价的百分之三手续费及其

他各项费用。

第二十三条:出售收益支付

如买受人已按本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日后以人民

币的货币形式将出售收益扣除本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税费后支付委托人。

第二十四条:延迟付款

如本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本公司仍未收到买受人的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将在实际收到买受人

支付的全部购买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但该时限亦应在拍卖成交日起三十五日后)将出售收益扣除本规则第

二十五条规定的税费后支付委托人。

第二十五条:税项

如委托人所得的出售收益应向政府纳税,则由拍卖人按照政府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委托人应缴纳之税费。

第二十六条:协助收取拖欠款项

如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内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除有权按照本规则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向买受

人追索其应付的酬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外,并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在本公司认为实际可行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措

施,协助委托人向买受人收取拖欠的款项,但本公司不代表委托人向买受人提起诉讼。

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因买受人未能支付购买价款而向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之最终权决定

本公司有权接受委托人授权(由委托人支付费用)并视具体情况决定下列事项:

(一)同意购买价款以特殊付款条件支付;

(二)搬移、贮存及投保已出售的拍卖品;

(三)根据本规则有关条款,解决买受人提出的索赔或委托人提出的索赔;

(四)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收取买受人拖欠委托人的款项。

第二十八条:拍卖品未能成交

如拍卖品未能成交,委托人应自收到本公司领取拍品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取回该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并向

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自委托人领取该拍卖品之日解除。若

在上述期限,委托人仍未取走拍卖品的,则本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拍卖合同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即告解除。若

在委托拍卖合同解除后七日內,委托人仍未取走拍卖品,本公司有权以公开拍卖或其他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及条

件出售该拍卖品,并有权从出售收益中扣除第一次拍卖中委托人应支付的未拍出手续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及再次拍卖

该拍卖品的所有费用后,若有余款,则余款由委托人自行领取。

第二十九条:风险承担

委托人应对其超过本规则规定未能取回其拍卖品而在该期限后所发生之一切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向本公司支付按委托拍卖合同约定之拍卖底价的每日万分之三的逾期保管费。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协助退回其拍

《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规则制定

本规则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

第二条:释义

本规则各条款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 本公司”系指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二)“ 本公司住所地”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199 号恒利国际大厦1901 室 200041;

(三)“ 竞买人”系指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登记并办理了必要手

续,参加竞买拍卖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人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对拍卖品的买卖条件或对竞买人的资格所

规定的条件或资格。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竞买人包括竞买人的代理人;

(四)“ 买受人”系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品的竞买人;

(五)“ 委托人”系指委托本公司拍卖本规则规定范围内拍卖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规则中,除非另有说

明或根据文义特殊需要,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

(六)“ 拍卖品”系指委托人交予本公司拍卖的物品,尤其指任何图录内编有任何编号而加以说明的物品;

(七)“ 拍卖日”系指在某次拍卖活动中,本公司通告公布的正式开始进行拍卖交易之日。若公布的开始日期与开始拍

卖活动实际日期不一致,则以拍卖活动实际开始之日为准;

(八)“ 拍卖成交日”系指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任何拍卖品

达成交易的日期;

(九)“ 落槌价”系指拍卖师落槌决定将拍卖品售予买受人的价格;

(十)“ 出售收益”系指支付委托人的款项净额,该净额为落槌价减去按比率计算的佣金、各项费用及委托人应支付本

公司的其他款项后的余额;

(十一)“ 购买价款”系指买受人因购买拍卖品而应支付的包括落槌价和全部佣金。应由买受人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以

及因买受人不履行义务而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在内的总和;

(十二)“ 各项费用”系指本公司对拍卖品进行保险、制作拍卖品图录及其他形式的宣传品、包装、运输、存储等所收

取的费用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则规定而收取的其他费用;

(十三)“ 保留价”指委托人提出并与本公司协商后书面确定的拍卖品最低售价;(十四)“ 参考价”指在拍卖品图录

或其他介绍说明文字之后标明的拍卖估计售价,并非确定或实际售价,不具有法律效力;

(十五)“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机构制定并不时修正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进行拍卖活动。凡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

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均应遵守本规则。

凡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竞买人,无论是自己亲自出席或者由代理人出席竞投,无论是以在拍卖活动中举牌竞

投,还是以书面、电话或任何其他方式竞投,均被视为完全接受本规则。

凡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各方之间发生的各种争议,均应按照本规则的约定予以解决。

第四条: 瑕疵担保

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 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且不会对拍品进行全面尽职审查。竞买人知悉此事,竞买人或其

代理人应当亲自审看拍卖品原物,并对自己所竞投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拍卖品均以拍卖当时的状态出售。任何竞买人在本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参与竞投的行为,应被视为该竞买人对其

准备竞投的拍卖品的真伪及/ 或品质等情况已经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评估,对该拍卖品的现状和价值感到满意。竞买人参与

竞投的行为表明其愿意承担因此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并已经放弃对该拍卖品的真伪及/或品质提出异议的权利。

第五条: 特别提示

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本公司一般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

定的方式确认时,即表明委托人与该竞买人之间关于拍卖品的买卖合同关系已合法生效,该竞买人即成为该拍卖品的买

受人。本公司、委托人及买受人须承认拍卖品已被售出且成交的事实,各方均应享有法律及本规则约定的权利及承担法

律及本规则约定的义务。

凡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对自己参加本公司拍卖

活动的行为负责。竞买人务请细阅本规则,如因未细阅本规则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章 关於委托人

第六条:委托程序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

(一)委托人若为自然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护照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与本公司

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二)委托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凭有效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

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三)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时,即自动授权本公司对该物品进行展览、展示、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

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宣传品。

第七条: 委托人之代理人

委托人之代理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物品的,应向本公司出具相关委托证明文件。包括:

(一)若为自然人的,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护照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委托人之代理人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持有有效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合法的授权委托

证明文件;

(三)经合法程序做出的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有权对上述委托事项以本公司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核查。

第八条: 委托人之保证

委托人就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拍卖品不可撤销地向本公司及买受人保证如下:

(一)其对该拍卖品拥有完整且绝对的所有权或享有处分权,对该拍卖品的拍卖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亦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已尽其所知,就该拍卖品的来源和瑕疵向本公司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

(三)如果其违反上述保证,造成拍卖品的实际所有权人或声称拥有权利的任何第三人提出索赔或诉讼,致使本公司

或买受人蒙受损失时,则委托人应负责赔偿本公司及/或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和支出。

第九条: 保留价

除本公司与委托人约定无保留价的拍卖品外,所有拍卖品均设有保留价。保留价由本公司与委托人通过协商书面确

定。保留价数目一经双方确定,其更改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经委托方授权之拍卖标的流标之后,拍卖方有权以其保

留价在该次拍卖会后出售,委托方须向拍卖方支付佣金。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某一拍卖品在本公司举办的拍会

中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而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拍卖前本公司的决定权

本公司对下列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一)通过拍卖品图录及/或新闻媒体及/或其他载体对任何拍卖品做任何内容说明及/或评价;

(二)是否应征询任何专家意见;

(三)拍卖品在图录中插图的先后顺序、位置、版面大小等安排以及收费标准;拍卖品的展览/展示方式;拍卖品在展

览/展示过程中的各项安排及锁应支付费用的标准;

(四)除非另有约定,本公司对某拍卖品是否适合本公司拍卖,以及拍卖日期、拍卖地点、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等事

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第十一条:未上拍拍卖品

委托人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且将拍卖品交付本公司后,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公司认为拍卖品不适合由本公司拍

卖的,则委托人应自本公司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取回该拍卖品( 包装及搬运等费用自负),本公司与委托人之

第197页

该币种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所产生的所有银行手续费、佣金或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十一条:所有权转移

买受人全额支付购买价款后,即可获得拍卖品的所有权。

第五十二条:风险转移

竞投成功后,拍卖品的风险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发生后(以较早发生日期为准)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一)买受人领取所购拍卖品;

(二)买受人向本公司支付有关拍卖品的全部购买价款;

(三)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届满。

第五十三条:领取拍卖品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内领取所购买的拍卖品。若买受人未能在此期限内领取拍卖品,则因逾期造成

对该拍卖品的搬运、储存及保险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卖品负责,即使该拍卖品仍由本公司或

其他代理人代为保存,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原因所致的该拍卖品毁损、灭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十四条:包装及搬运

本公司工作人员应买受人要求代为包装及处理购买的拍卖品,仅应视为本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的服务,本公司可酌情决

定是否提供该项服务,因此发生任何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负。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玻璃或框架、

囊匣、底垫、支架,装裱、插册、轴头或类似附属物的损坏不负责任。此外,对于本公司向买受人推荐的包装公司及

装运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错误、遗漏,损坏或灭失,本公司亦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五条:拍卖品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制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本公司将在

拍卖品图录中或在拍卖会现场予以说明;允许带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拍卖品,买受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规定自行办理出境手续。

第五十六条:未付款之补救方法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足额付款,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缴付购买价款,竞买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以同一竞买号牌同时拍

得多件拍品的,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任一拍卖品的购买价款,则全部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

接受本公司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或解除买卖合同之要求。同时,还应按照本规则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上述不予退还的竞

买保证金(定金)优先用于赔偿本公司的佣金收入及各项费用损失,剩余部分留存本公司处用于对委托人的损失进行

赔偿;有多个委托人受到损失的,由本公司决定剩余保证金(定金)的分配方式;

(二)拍卖成交日起(含成交日)七日內,如买受人仍未足额支付购买价款,本公司有权则自拍卖成交日后第八日起

(1)就买受人未付款部分按照日息万分之三收取利息,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2)就该项拍卖品按照成

交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收取保管费,若买受人与本公司另有协议者除外;

(三)有权对买受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本公司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买受人迟付或拒付款项造成的利息

损失、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留置本公司向同一买受人拍卖的该件或任何其他拍卖品,以及因任何原因由本公司占有该买受人的任何其他财

产或财产权利,留置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若买受人未能在本公司指定时间内履行其全部

相关义务,则本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分留置物。处分留置物所得不足抵偿买受人应付

本公司全部款项的,本公司有权另行追索;

(五)在拍卖成交日起六十日內,若买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本公司有权撤销或同意委托人撤销在同

一或任何其他拍卖中向同一买受人售出的该件或任何其他拍卖品的交易,并保留追索因撤销该笔或任何其他交易致使

本公司所蒙受的全部损失的权利;

(六)经征得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按照本规则规定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品。原买受人除应当支付第一

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酬金/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并承担再次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品所有费用

外,若再行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该拍卖品所得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第五十七条:延期领取拍卖品之补救方法

若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时间领取其购得的拍卖品,则本公司有权采取以下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将该拍卖品储存在本公司或其他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或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在买受人如数支付全

部购买价款后,方可领取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

(二)对该拍卖品行使留置权,若买受人延迟领取该拍卖品超过三十日时,本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依照中国法律法规

之规定处分该拍卖品,以处分所得抵偿本公司垫付的保管费、保险费、搬运费等。

第四章 其他

第五十八条:保密责任

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规则维护委托人、竞买人、买

受人和本公司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第五十九条:鉴定权

如果本公司认为需要,可以对拍卖品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品的状况不符的,本公司有权

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委托拍卖合同。

第六十条:著作权

本公司有权自行对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的任何物品制作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并依法享有上

述照片、图示、图录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的著作权,有权对其依法加以使用。

第六十一条:拍卖无效之赔偿责任

因相关人原因导致拍卖交易无效的,则相关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弥补本公司的全部损失。赔偿标准以该拍卖交易

有效时本公司可得利益为准。

第六十二条:免除责任

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对委托人或买受人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通知

竞买人及委托人均应将其固定有效的通讯联络地址和联络方式告知本公司,若有改变,应立即书面告知本公司。本

规则中所提及之通知,谨指以信函或传真形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如以邮递方式发出,一旦本公司将通知交付邮递部

门,则视为本公司已发出该通知,同时应视为收件人已按正常邮递程序收到该通知。如以传真方式发出,则传真发

送当日为收件人收到该通知日期。

第六十四条:可分割性

如本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

相关各方必须遵守、执行。

本规则若与现行拍卖法及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如果本规则的规定不违反有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该优先适用本规

则的规定。本规则没有规定的,如果现行法律有规定,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本规则和相关法律均没有规定

的,适用国际惯例或国内行业惯例。

第六十五条:争议解决

凡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均应向本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等争

议的准据法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六十六条:语言文本

本规则以中文写就,英文文本仅供参考。中文文本如与英文文本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六十七条:修改权

本规则的修改权属于本公司,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本规则依法进行修改,并且本规则自修改之日起自动

适用修改后的版本。本规则如有修改,本公司将及时依法以本公司认为合适的方式公示,请相关各方自行注意,本

公司有权不予另行单独通知。

本公司有权通过在拍卖会现场张贴公告或者通过拍卖师在拍卖会上宣布的方式对规则进行修改。

第六十八条:施行时间

本规则于2017年6月21日起施行。

第六十九条:解释权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卖品,退回的风险及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除非特别指明并负担保险费外,在运输中一般不予投保。

第三章 关於竞买人和买受人

第三十条:拍卖品图录

为便于竞买人及委托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本公司制作拍卖品图录,以文字及/或图片的形式,对拍卖品之状况

进行简要陈述。拍卖品图录中的文字及/或图片、参考价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均可于拍卖前修订,但仅供竞

买人参考,并不构成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实性、价值、色调、质地、有无缺陷等所作的担保。

第三十一条:图录之不确定性

因印刷或摄影等技术原因造成拍卖品在图录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图标,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中的色调、颜色、层次、形态

等与原物存在误差者,以原物为准。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拍卖品用任何方式(包括证书、图录、幻灯投影、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

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品的任何担保。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上述之介绍及评价中的不准确或遗漏之

处不承担责任。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拍卖标的任何说明中引述之出版著录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不提供著录书刊等资料之

原件或复印件,并保留修订引述说明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竞买人之审看责任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或其代理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有关拍

卖品的实际状况并对自己竞投某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郑重建议,竞买人应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

亲自审看拟竞投拍卖品之原物,自行判断该拍卖品的真伪及/或品质,而不应依赖本公司拍卖品图录、状态说明以及其他

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传品之表述做出决定。

第三十三条:竞买人登记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护照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并签署登记

文件;竞买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在拍卖日前凭有效的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

明文件以及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填写并签署登记文件,根据本公司公布的办理竞投号牌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并领取

竞投号牌,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

竞买号牌是竞买人参与现场竞价的唯一凭证,竞买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将竞买号牌出借他人使用。一旦丢失,应立即以本

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办理挂失手续。无论是否接受竞买人的委托,凡持竞买号牌者在拍卖活动中所实施的竞买行为均被视

为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所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除非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已以本公司认可的书面方式在

本公司办理了该竞买号牌的挂失手续,并由拍卖师现场宣布该竞买号牌作废。

第三十四条: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投号牌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具体数额由本公司在拍卖日前公布,本公司有权

减免收取保证金。上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品,则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人

购得拍卖品,则保证金自动转变为支付拍卖品的购买价款的定金,保证金应优先用于清偿竞买人欠付拍卖人的拍卖佣金、

逾期付款利息、保管费及拍卖人的其他损失(若有)。当竞买人以同一号牌购得多件拍卖品时,本公司有权决定保证金的

分配方式。

若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拍卖无法实际成交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之选择权

本公司有权酌情拒绝任何人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或进入拍卖现场,或在拍卖会现场进行拍照、摄像等活动。

第三十六条:异常情况处理

若拍卖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影响拍卖活动的正常进行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紧急处理,直至暂停拍卖活动。如拍

卖现场出现任何争议,本公司有权协调解决。

第三十七条:以当事人身份竞投

除非某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向本公司出具书面证明并经本公司书面认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竞买人的代理人,否则每位竞买人

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如果本公司有证据表明某竞买人是在以其他方式代理他人或与他人合作进行竞买,则该竞买人与其

所代理的人或与其合作的人均视为共同竞买人。拍卖成交后共同承担付款、领取拍品、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竞投

通常情况下,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上

述委托。竞买人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的,竞买结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委托手续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应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办理委托手续,向本公司出具书面委托竞投授权书,并应根据本规

则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同时缴纳保证金。

第四十条:取消委托

委托本公司竞投之竞买人如需取消委托授权,应不迟于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四十一条:委托竞投之免责

由于代理竞投是本公司为竞买人在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现场参加竞投而提供的一项免费服务,因而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

竞投未成功或代理竞投过程中出现的疏忽、过失或无法代为竞投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二条:委托在先原则

若两个或两个以上之竞买人以相同委托价委托本公司竞投同一拍卖品,且竞投成功,则最先将授权委托书发至本公司的竞

买人为该拍卖品的买受人。

第四十三条:拍卖师的决定权

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拒绝任何竞投;在出现争议或需要时,有权决定是否将拍卖品重新拍卖。

第四十四条:影像显示板及货币兑换显示板

为方便竞买人,本公司可能于拍卖中使用影像投射或其他形式的显示板,其所示内容仅供参考。本公司对显示板所示之数

额、拍卖品编号、拍卖品图片或参考外汇金额可能出现的误差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十五条:拍卖成交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时,该竞买人竞投成功,即表明该竞买人与委托人之

间达成了关于该拍卖品的买卖合同,且买受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单。

第四十六条:拍卖记录

本公司进行拍卖时,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在本公司举办的拍卖活动中,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

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记录上签字。买受人在拍卖结束时,没有在拍卖记录上签

字,也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在拍卖记录上签字,则视为买受人授权本公司记录员代为在拍卖记录上签字,并完全认可本公司

制作的拍卖记录内容真实有效。

第四十七条:酬金及费用

竞买人竞投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卖品的买受人。买受人应支付本公司相当于落槌价百分之十五的酬金,同时应支付其他各

项费用。买受人承认本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四十八条:付款要求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起七日内向本公司付清购买价款并领取拍卖标的。若涉及包装及搬运费用、运输保险

费用、出境鉴定费等各项费用,买受人需一并支付。本公司保留拒收除买受人以外其他任何第三方付款的权利。

如买受人购得多件拍卖标的而未付清全部购买价款,且支付购买价款时并未书面指定支付某件拍卖标的购买价款,则本公

司有权自行决定其购买价款的分配方式。

第四十九条:付款时间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含成交日)起七日内一次付清购买价款并领取拍卖品(包装及搬运费用自负),否则应承

担违约责任。

如果买受人逾期六十日仍未付款并领取拍卖品的,本公司有权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决定是否将拍卖品退还委托人,并有权

解除因拍卖活动而与买受人之间形成的合同。同时本公司按照拍卖成交价的2%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此外,本公司仍有权

依据法律及本规则的规定向买受人追索佣金、逾期付款利息、保管费以及其他损失的责任。

第五十条:支付币种

所有价款应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支付,如买受人以本公司指定的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支付,应按买受人与本公司约定的汇

价折算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买受人付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的人民币与该币种的汇价折算。本公司为将买受人所支付之

第198页

声明:

  兹申请并委托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就下列编号拍卖

品及价格代为竞投,并接受如下条件:

一、若竞投成功,须同时缴纳成交价款及酬金。上海匡时

拍卖有限公司对竞投不成功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对拍卖品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

疵担保责任。

三、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本着从客户利益出发的原则,

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从事竞卖活动,成交价格不得高于

表列委托价。

四、本图录中所列的有关竞投担保责任,均为不可争议之

条款;委托人须最迟在拍卖日前二十四小时与本公司

签订代理竞投委托书并缴纳保证金,否则恕不接受该

委托。

五、委托人承诺并愿意遵守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拍卖

规则》之各项条款。

请邮寄或传真至:

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199号恒利国际大厦1901室

电话:+8621-61368522

传真:+8621-61375327

邮编:200040

网址:www.council.com.cn

人民币汇款帐号:

开户名称: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上海威海路支行

银行账号:03304700040016634

敬请注意:

填写此表格时,须填写所有项目,否则无效。

如果有两人以上(包括两人)出价相同,先委托者优先

购得拍卖品。如果委托人以电话方式委托本公司竞投,

请用信件或传真确认。

拍卖会编号:SH81

委托人姓名:           竞投牌号: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及邮编:

移动电话:        

传真:           固定电话:

交纳预付金金额: 大写:                

若未成功竞投,请将已交纳预付金返还至以下账户:

姓名:                      

开户行:                      

账号:                        

上海匡时2023 秋季拍卖会

云水禅心—佛教及铜炉艺术精粹

2023年12月18日 2023年12月18日 星期一 16:45 A厅

委托竞投拍品明细表

图录号       拍卖品名称 出价(人民币元)

委托人签字:     日期:     

附: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交纳预付金金额

以本公司实际收到款项的金额为准。

第200页

上海匡时拍卖有限公司

Shanghai Council Auction Co.,Ltd.

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 199 号恒利国际大厦 1901 室 200041

Room 1901, HONI Intrenational Building, No.199 Chengdu Rd(N) China

T: +86-21 61368522 F: +86-21 61375327 E: shanghai@council.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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