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政策汇编(乐清10.30-11.03)

发布时间:2023-11-03 | 杂志分类:其他
免费制作
更多内容

每周政策汇编(乐清10.30-11.03)

149向发力、精准施策,打好组合拳,全力破解普遍性和个性化难题。(三)坚持效果导向。以企业的认可度、满意度作为检验质量工作实绩和成效的准绳,使质量强企千百行动真正惠及广大企业,以有便利感、有贴心感、有获得感的质量服务和无随意感、无任性感、无压迫感质量监管赢得企业的赞誉和口碑。二、主要目标(一)开展千企创牌行动,重点培育百家企业创奖。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质量奖梯次培育和“品字标”浙江精品打造机制,推动 50 家以上企业升级先进质量管理体系,重点服务 5 家企业争创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及培育打造10家以上浙江制造“品字标”认证。(二)开展千企提质行动,重点实施百个质量难点(项目)攻关。围绕产业链质量提升,推动10 家以上企业开展质量技术攻关,重点实施 1 个行业领域质量攻坚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核心质量技术(质量、计量、检测)难题,打通产业链质量提升堵点。(三)推进标准提升,推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深入实施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标准研制工作,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对标先进标准,新增“浙江制造”等先进标准 6 项以上,新增对标达标企业14 家以上,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质量认证技术... [收起]
[展开]
每周政策汇编(乐清10.30-11.03)
粉丝: {{bookData.followerCount}}
文本内容
第151页

146

3、企业营业执照;

4、土地证(或合法生产经营场所证明);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如属领军及高成长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亩均税收超 30 万元的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技术改造项目,企业需自行提供相关佐证资料;7、经验收盖章确认过的发票原件扫描件;8、高耗能重污染企业需要提供环评批复文件;9、企业“技改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以上资料请以 PDF 格式扫描件上传。(二)县经信局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公示、拨付。四、联系方式

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林天塔68881719

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 年9月21日【申报时间11 月20 日截止】

第152页

147

5.关于认定2023年第三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通知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 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浙江宝一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等 511 家企业认定为 2023 年第三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附件:温州市 2023 年度第三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名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 年10月26日温州市 2023 年度第三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名单

第153页

148

6.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质量强企千百行动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为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区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局党委关于推进“有感服务、无感监管”的部署要求,推动质量强企建设,决定开展质量强企千百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三个“一号工程”,以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治理方式的变革,加快构建质量领域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有感服务、无感监管”新体系,激发企业质量提升活力,推动质量强企建设走在前、做示范,为我区“两个先行”提供更有效的质量支撑。

(一)坚持需求导向。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与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沟通交流,认真倾听、细致梳理企业面临的困难和诉求,摸清企业质量提升中的真正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提高服务针对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企业面临的质量堵点、难点、痛点,结合质量服务监管要求,列清单,查症结、靶

第154页

149

向发力、精准施策,打好组合拳,全力破解普遍性和个性化难题。

(三)坚持效果导向。以企业的认可度、满意度作为检验质量工作实绩和成效的准绳,使质量强企千百行动真正惠及广大企业,以有便利感、有贴心感、有获得感的质量服务和无随意感、无任性感、无压迫感质量监管赢得企业的赞誉和口碑。

二、主要目标

(一)开展千企创牌行动,重点培育百家企业创奖。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质量奖梯次培育和“品字标”浙江精品打造机制,推动 50 家以上企业升级先进质量管理体系,重点服务 5 家企业争创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及培育打造10家以上浙江制造“品字标”认证。(二)开展千企提质行动,重点实施百个质量难点(项目)攻关。围绕产业链质量提升,推动10 家以上企业开展质量技术攻关,重点实施 1 个行业领域质量攻坚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核心质量技术(质量、计量、检测)难题,打通产业链质量提升堵点。

(三)推进标准提升,推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深入实施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标准研制工作,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对标先进标准,新增“浙江制造”等先进标准 6 项以上,新增对标达标企业14 家以上,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质量认证技术支撑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完善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强化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质

第155页

150

量基础对小微企业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力。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各级质量奖创奖服务。完善培育库建设,对争创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组织实施分级分类梯次培育和精准服务。构建各级政府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各界共同发力的创奖培育机制,强化对接机制、激励机制,确保宣传动员和过程推进有力、有效。组建质量奖创奖专家服务团,个性化量身定制创奖辅导实施方案,“一对一”实施靶向辅导,确保辅导工作取得实际效果。(二)优化浙江精品培育服务。加大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力度,体系化推进“浙江制造”提质拓面,奋力打造在浙江精品、瓯海精品。健全品牌服务体系,引育一批品牌服务专业机构,在质量管理、对标提升、品牌运营、价值评估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加大浙江精品宣传推广力度,开展“品字标”上墙上网上榜行动,鼓励企业贴标亮标,鼓励企业参加义博会“浙江制造”品牌专区、“三同”专区、绿色产品专区,提升“浙江制造”国际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三)优化产业链质量提升精准服务。围绕产业链质量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实施产业链质量提升行动,围绕重点产业链逐个梳理提升质量保障和竞争能力的关键环节质量技术问题,优选组织方式,通过“揭榜挂帅”等机制,发挥龙头企业作用,推进政产学研检协同,实施质量攻关重点项目,打通产业链质量提升堵点。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质量提

第156页

151

升帮扶计划,发挥“链主型”企业作用,将链上中小微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一致性管控。持续深化特色产业质量提升“六个一”机制,善用缺陷产品召回和市场追溯机制,推进块状产业质量提升。(四)优化标准化创新服务。建立标准化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省、市相关文件,制定出台年度标准化实施方案,研究出台《瓯海区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围绕瓯海鞋服、汽摩配、锁具等优势产业,对辖区内培育企业产业特点进行个性化指导,开展相关培训扶持企业制定“浙江制造”等先进标准。加快已立项的“浙江制造”标准等先进标准研制发布进度,提升每百万人牵头制修订先进标准数,完成对标达标新增企业数。(五)优化计量技术服务。以市计量院和省眼镜中心为依托,组建技术服务联盟,常态化开展计量服务中小微企业行活动,开展“优化计量、提质增效”企业帮扶,挖掘企业计量技术需求,有针对性地实施计量精准咨询和服务,解决企业在研发、生产、节能减排降耗等方面的问题,促进企业“测的准、造得精”。引导企业导入测量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完善先进测量管理体系,推广新型精益制造。(六)优化检测认证服务。加大绿色认证企业培育力度,结合优势产业、重点领域,加大入企帮扶宣传,带动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发展。持续推进眼镜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导入实施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联合省眼镜中心专家和体系认证专家,用好精准帮扶企业跟踪问效统计监测体系,

第157页

152

积极开展行业培育和个性化服务,优化质量认证提升方案。将“三同”工作融入产业发展和内外贸一体化工作,鼓励帮扶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满足“三同”要求,拓展“三同”产品品类。

(七)优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紧密衔接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建设,加快质量基础设施“一张网”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平台布局。推动质量基础设施综合运用、协同服务,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一揽子服务和解决方案,开展知识产权、品牌培育、质量培训等延伸服务,争取省级五星“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广“质量管家”“质量特派员”“质量园丁”服务模式,形成“个性问题针对帮扶、共性问题联合攻关”的高效服务格局。加强线下与线上联动,深化“互联网+”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在减免费用、缩短时限、上门服务、快速响应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八)优化风险预警机制。深化产品质量联动抽查机制,确保省市区三级抽查不重复。制定产品质量风险隐患“四重”清单,构建“分级分类”监督抽查机制,提高监督抽查精准度。常态化实施质量风险隐患动态监测预警,开展重要产品风险监测项目研究,及时归集并推送风险信息给相关部门和企业。实时开展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风险预警工作,预警信息及时在行业内交流,帮助企业实施预防和风控机制,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第158页

153

(九)优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以许可证、强制性认证、强标类产品为切入口,引导企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在工业产品许可证企业试行“双重预防”机制,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管控,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两个责任”。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标准总师制度,交流推广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带动培养一批质量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局领导领衔的质量强企千百行动例会制度,建立研判、调度机制,强化协调和督导。建立“以事为主、条线结合”推进机制,动态掌握任务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形成全区上下齐心协力、纵深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党建引领。将质量强企千百行动与当前正在全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结合起来,与开展“质量服务党员先锋队”“合评先锋”等支部党建活动结合起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主动对接服务、下沉服务、靠前服务,聚焦企业所需、群众所盼,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既解决面上共性问题、又“点对点”解决具体个性问题,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

第159页

154

(三)强化政策保障。完善项目资金配套管理,科学合理用好“品字标”“质量提升”“标准化战略”等项目资金,以第三方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保障质量专业服务。落实好检验检测相关费用减免政策,探索区域内关键共性质量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探索推广“质量贷”“标准贷”等金融政策,将政府质量奖、标准创新贡献奖、品牌认证等荣誉转化为融资“增信”,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金融动能。进一步融通人才培养、科技创新、质量基础、产品升级工作,创造良好的质量强企政策协同环境。(四)强化能力支撑。积极动员科研院所、高校和全省系统技术机构的力量,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提供高效的专业技术服务。用好科研项目“揭榜挂帅”机制,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发挥突破带动效用。坚持好用管用实用导向,加快“浙江质量在线”等数字化应用成果实战实效再突破,打造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质量服务新生态和智能感知、线上线下联动闭环的智慧监管新模式。(五)营造浓厚氛围。用好“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活动载体,加强质量强企宣传,扩大质量政策知晓度、覆盖面。在实践中发掘一批最佳案例,加大基层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力度,及时总结宣传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选树一批典型案例、标志性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质量、参与质量、共享质量的良好氛围。

第160页

155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10月16日

第161页

156

7.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 25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瑞安市人民政府2023 年10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

第162页

157

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一、总则

(一)为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69 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8〕5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二)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设3 个奖项,其中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质量奖)是瑞安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同时设立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以下简称创新奖)和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以下简称提名奖)。

质量奖主要授予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工业、农林业、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等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企业(组织)。

第163页

158

创新奖主要授予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工业、农林业、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等领域具有创新示范效应,并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企业(组织)。

提名奖主要授予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工业、农林业、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等领域具有高成长性,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企业(组织)。

(三)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原则,在企业(组织)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

(四)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评定一次,每届获质量奖的企业(组织)不超过(含)10家,且获奖数不超过(含)申报数的1/3;获创新奖的企业(组织)不超过(含)8 家;获提名奖的企业(组织)不超过(含)6 家。申报企业(组织)均达不到获奖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五)鼓励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经济、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领军型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以及在“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组织)积极申报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

第164页

159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建立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审办)。市评委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市评审办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市评委会的主要职责:1.组织、指导和监督评审工作的开展,研究决定评审过程出现的重大事项。

2.审定评审工作程序等重要工作规范。3.召开市评委会成员会议,审查评审工作,通过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初步入选企业(组织)名单。4.审查、确定提名奖的入选企业(组织)名单。(三)市评审办负责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制(修)订评审工作程序等。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做好申报、评审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3.建立评审专家库,负责评审员的聘任、培训、使用及监督管理。

第165页

160

4.宣传、推广获奖企业(组织)的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

5.监督获奖企业(组织)持续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规范使用获奖荣誉和标识。

6.承办市评委会的日常事务。(四)市评审办可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组建若干个评审组,具体负责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评审组由3 名(含)以上评审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五)评审员应具备较高的法律、政策和专业水平,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公道正派。三、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满 3 年。

(二)产品、服务和运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工业企业(组织)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5%,且“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达到A 档;农产品生产企业(组织)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结果达到B级及以上。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2 年,并取得显著成效,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主要经济、技术、质量等指标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水平。

第166页

161

(四)在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组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节能减排等方面,走在国内同行业或市内前列。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信誉;近 3 年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出现安全指标或者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投诉。(六)无市政府另有明文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四、评审标准

(一)评审标准应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的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是评审工作的基础,也是企业(组织)自我评价、自我改进的参考依据。(二)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的最新版本,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和改进、经营结果等七部分,标准总分为1000 分。

第167页

162

五、评审程序

(一)由市评审办公开发布申报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自我评价报告,填写《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实性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市评审办。鼓励瑞安市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推荐工作,申报企业(组织)有所属行业协会、商会的,可将申报材料提交行业协会、商会审核推荐后,报送至市评审办。

(三)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资格审查。市评审办对申报企业(组织)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市评审办根据审查情况,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名单。

2.资料评审。市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组织)的申报资料进行书面评审,形成资料评审报告,并根据资料评审结果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名单。对未能进入现场评审环节的企业(组织),应当反馈资料评审的情况。

第168页

163

3.现场评审。市评审办组织评审组按照评价准则和实施指南,对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意见,并由企业(组织)确认。4.陈述答辩。市评审办综合各评审组的意见提出候选名单并组织陈述答辩。市评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审查评审结果,并根据陈述答辩情况,采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投票,票数折算形成陈述答辩得分。进入陈述答辩的企业(组织)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的得分均不得低于600 分(含600分)。

市评审办根据资料评审得分按30%计、现场评审得分按 55%计、陈述答辩得分按 15%计,合计形成评审总分,按总分高低提出候选授奖名单。5.社会公示。市评审办对初步入选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市评审办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市评委会审查。

6.审定批准。经社会公示和异议处理后,质量奖、创新奖由市评审办提请市政府审定批准,提名奖由市评委会审定批准。

六、经费保障

第169页

164

(一)对获得质量奖、创新奖的企业(组织),由市政府进行公布,并依据有关政策予以奖励。对获得提名奖的企业(组织),由市评审办发文表彰,不予奖励。(二)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奖励经费和评审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七、监督管理

(一)获奖企业(组织)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的;或在获奖三年之内,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出现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市评审办提请市政府撤销奖励并公开通报(提名奖由市评审办公开通报),被撤销奖励的企业(组织)5 年内再次申报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市评审办不再受理。

(二)获得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应持续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鼓励其采用质量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并不断创新,持续提升组织卓越绩效水平。获奖企业(组织)应积极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分享成功经验,努力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三)同一企业(组织)可先申请提名奖,再申请质量奖和创新奖,但已获得质量奖或创新奖的,不得再申请提名奖。

第170页

165

(四)获得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可在企业(组织)形象宣传中使用该称号,但需注明获奖年份,且不得用于其产品宣传,不得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注相应称号或标识。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评审办责令限期改正。

(五)参与瑞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的评审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公正廉洁,团结协作,讲求效率,认真工作并遵守下列规定:

1.真实、准确、公正地参与评审工作;2.不得参加与评审员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企业(组织)的评审工作;

3.禁止向申报企业(组织)提供有偿或无偿的咨询服务;

4.禁止收受申报企业(组织)任何礼物、佣金或有价证券;

5.保守企业(组织)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泄漏有关申报企业(组织)的信息,不得泄漏有关评审的信息;6.严格遵守评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市评委会给予批评、警告或取消评审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71页

166

(六)质量奖、创新奖的奖杯及证书由市政府授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以上奖项的标志、奖杯和证书,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办法自 2023 年 11 月 20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瑞安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瑞政发〔2019〕140 号)同时废止。

第172页

167

8.关于对拟列入温州市实力民企百强名单公示的公告为深化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会同市工商联联合开展温州市实力民企百强评选工作,活动自 8 月份启动以来,按规定程序完成了申报、推荐、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形成了“拟列入温州市实力民企百强名单”。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该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5 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名单上企业若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问题,请向工作指导组反映。电话:0577--88967062。

附件:直接晋级名单.wps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 年10月20日

第173页

168

9.温州市2023年第四批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公示据《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 号)精神,经对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部门推荐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研究,浙江常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 33 家企业符合认定要求,拟认定为2023年第四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人:

机关纪委-张锋:88962055

高新处-柯敏:88962090

附件:温州市 2023 年第四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公示名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 年10月30日

第174页

169

第175页

170

10.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满天星”计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了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中小微企业对经济稳进提质、缩小“三大差距”和“扩中提低”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结合温州实际,现就我市创建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深入“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为牵引,以破解中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为切入口,在全省率先创建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先行试点、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温州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构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创业扶持友好、创新推动友好、市场开拓友好、财税支持友好、信贷融资友好、服务体系友好、权益保护友好”七大支撑体系,保障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和发展环境,力争创成全国中小微企业友好示范城市。

第176页

171

(一)主体质量提升。到2025 年,新增中小微企业10万家;规上工业企业突破 1 万家、限额以上企业5000家;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 5000 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0 家,省级隐形冠军企业 80 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 150 家。

(二)活力显著增强。到2025 年,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4000 家。(三)金融支持有力。到2025 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超 1.1 万亿元;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1.8 万户,首贷金额300亿元;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超过1800 亿元。(四)服务集成优化。到2025 年,新增小微企业园40个,新增建筑面积 600 万平方米,实现数字化园区建设全覆盖;新增孵化空间面积 500 万平方米;全市工业经济强镇企业服务中心全覆盖;为中小微企业减负超过800 亿元。(五)权益保护到位。到2025 年,五大传统支柱行业均设立“企检服务中心”;实现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常态化建立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救济机制;中小企业无分歧欠款 100%清偿。二、主要任务

(一)创业扶持友好。

1.支持创业创新。为高层次人才、高学历人才创业提供最高 300 万元贷款额度,每年选树一批小微企业“创业之星”,

第177页

172

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创业贷款。优先推荐中小微企业参加创客中国“浙江好项目”创新创业大赛及各类创业创新大赛,鼓励公共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为有创业意愿或创业计划的人员、初创期的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管理诊断、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创业培训和辅导。对服务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的各类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活动最高给予 2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温州农商银行)2.激励人才创业。完善激励人才创业创新的政策体系,加强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按照规定为高层次人才创办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场所、创业启动资金和相关配套服务。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中小微企业或者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在一定期限内保留人事关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3.推进创业基地建设。支持各地对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企业给予综合扶持,将创业基地建设成小企业孵化“幼儿园”。全面推进软件园、电子商务园、科技孵化器、特色小镇等各类小微企业集聚平台建设和改造提升,创建一批创业基地等创业创新载体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或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地和服务,打响“创业之都”品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第178页

173

4.培育中小微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结合区域产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实际,建立中小微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库,完善区域集群发展规划和专项扶持政策,促进以中小微企业集聚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健康发展,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择优遴选一批推荐申报省级、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针对中小微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统筹检验检测、政策咨询、管理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增值服务、赋能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二)创新推动友好。

5.实施中小微企业“满天星”梯度培育计划。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滚动推进“小升规”,壮大规模企业群体,对首次“小升规”企业首年奖励 20 万元,后两年销售额保持增长的奖励 10 万元。进一步提质“小升规”企业,根据省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产业领域目录,聚焦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培育发展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的中小微企业。对有效期内的首次“小升规”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小升规”扶持政策基础上再奖励10 万元。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提档升级,推动“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做优做强。加大“专精特新”产业基金对高成长型、“小巨人”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第179页

174

6.加快数字化转型。支持大型企业建设适应中小微企业需求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开放平台入口,共享数据资源,带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协同开展数字化转型。支持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数字化转型专业服务机构聚焦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共性需求,通过“小微数字管家”、“智云护航—企业数字化赋能服务专家”、5G 企业专网通等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企业宽带、企业组网、5G 专网等数字化转型产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组织专业服务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和解决方案,支持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升级,创新生产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7.支持创新载体建设。支持中小微企业自建或者并购研发机构,购置先进实验设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者创新产品研发。开展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等“七链”融通对接行动,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支持大型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头部企业+中小微企业+服务环境”创新生态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办)

8.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各地高能级平台要针对中小微企业技术需要,对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基础研究成果,开展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鼓励中小微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技术研发与合作。鼓励高等学

第180页

175

校、科研机构采取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或者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或者提供技术支持。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交易市场 3.0 平台,为中小企业成果转化提供一站式全链条服务,畅通创新成果转化渠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9.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深化“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应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预警、专利创造、代理托管等服务。加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对标诊断,支持企业获取和实施优质专利技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实施专利开放许可,支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公共专利池并向中小微企业推广转移。加快布局建设一批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开展知识产权申请专项辅导和维权援助。通过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优先审查和快速预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10.强化质量认证和标准化建设。引导中小微企业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精益生产等先进管理方法,积极参评各级政府质量奖,对新获得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 万元、100 万元奖励。指导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组织主导产品参加和获得发达国家和地区权威机构的认证,实施“标准化+”领航行动,持续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鼓励中小微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先进团体标准,积极参与浙江标准培育。(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第181页

176

(三)市场开拓友好。

11.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落实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等支持政策,严格执行小微企业享受的政府采购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首次投放市场的,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鼓励采购单位通过政采云制造(精品)馆采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提高预付款比例,加快资金支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12.推进优质产品应用。定期召开“专精特新”新品发布会,优先将中小微企业优质产品纳入“温州好产品”目录、创新产品推介目录。常态化组织产业链供应链对接活动,通过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推介洽谈会、供需对接会、展览展销会等方式,推动一批优质中小企业与“链主”企业建立起紧密合作关系,一批小微企业加入协作配套,促进中小微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大型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或者采购系统,推荐参与重点产品和工艺一条龙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13.支持拓展国内外市场。依托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境外经贸合作区、浙南闽北赣东进口商品集散中心等高能级平台开展投资贸易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远程网上交流、供需信息对接等服务,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合作。发布国内外展会目录,积极对接国内外重点客商组

第182页

177

织订货会、展销会,实现重点行业展会全覆盖。鼓励中小微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广交会、华交会、浙洽会等国内外重点贸易展会,积极拓展“一带一路”、RCEP协定国市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14.提高品牌竞争力。完善品牌建设激励机制,引导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建立健全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培育自主品牌。对中小微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给予指导。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打造品牌示范企业和“浙江制造精品”。在生产经营场所、营销活动和广告宣传中使用推广“瓯越鲜风”“瓯海眼镜”“永嘉教玩具”等区域公共品牌,给予相应奖励,扩大温州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提高国际化运营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四)财税支持友好。

15.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各地要结合实际,优化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等方面的支持,优化相关产业政策,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各地支持企业发展的其他相关资金,要适当向中小微企业倾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第183页

178

16.发挥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发挥500 亿元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国企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重点支持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组建省专精特新母基金,聚焦强链补链需求,做好优质项目对接,助力培育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将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市级重点拟上市企业名单进行培育,到2025 年力争新增20家以上上市中小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17.精准落地惠企政策措施。实施政策制定、宣贯、执行、评估、修订全流程闭环管理,政策宣贯充分面向中小微企业,通过“政策助手”等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迭代升级惠企政策“直通车”,推广“免申即享”功能,破解中小微企业“不了解”“不懂办”带来的申办率不高、覆盖面不广等难题。(责任单位:市“两个健康”创建办、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18.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深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便利化改革、准入经营“一件事”改革,实施电子营业执照集成应用试点。深化“浙里检”应用,优化检验检测线上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验室、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共享。规范降低重点领域涉企收费,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垄断性交易市场收

第184页

179

费,加强对中介机构、协会商会、交通物流等领域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五)信贷融资友好。

19.健全信贷激励机制。继续落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考核目标。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风险分担、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等方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提供优惠利率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特色化融资支持。深入实施“金融富瓯”行动计划,引导商业银行提高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比重,建立小微企业贷款容错机制,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合理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温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温州监管分局)20.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依托省公共数据平台依法归集中小微企业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公用事业缴费、不动产、知识产权、海关企业信用、仓储物流等信息,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与融资对接机制,推广银税互动、云电贷、存货贷等信贷产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用和交易信息,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以大数据实现快速授信、实时审批、即时到账、随借随还,为小微企业优先提供“免担保、免抵押、无还本续贷”的信用贷款,满足小微企业“短频快”的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人行温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第185页

180

21.优化金融服务模式。支持温州农商银行系统率先创建“小微友好银行”,为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制综合性金融服务产品,从资金、网点、专员等方面推出系列友好措施。加快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为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企业、“小升规”企业分别提供 100 万元、1000 万元信用贷款基础授信额度,打造“支小助微”金融服务温州模式。用好温州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规范中小微企业融资时需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温州监管分局、温州农商银行)

22.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风险补偿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持续补充机制以及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机制。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标,提高风险容忍度,强化正向激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强对单户担保金额在1000 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服务,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 1%以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温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六)服务体系友好。

23.健全企业服务体系。完善市县“1+1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设立重点镇街企业服务中心,持续迭代“帮企

第186页

181

云”,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和培育,设立中小微企业服务联盟和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优化服务券发放方式,对购买创业辅导、人才引进、技能培训、数字化应用、质量认证等市场化服务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支持。聚焦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加强“帮企云”“易企办”等数字化应用建设,推进惠企政策兑现及时、政务服务智能便捷、诉求办理高效精准,实现企业服务的多跨协同、综合集成。(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政务服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24.完善拓展“数据得地”机制。全面推进“数据得地”改革工作,将机制评审范围拓展到所有优质中小微企业、高成长型企业。拓展企业空间保障方式,通过加大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建设国有企业小微企业园、加大基层政府做地力度等方式,推进供地与供空间相结合,匹配项目用地需求,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以“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方式,分批次分类型帮助符合条件的优质本土企业解决发展空间问题。鼓励企业参与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允许中小企业联合参与工业用地招拍挂。在政府主导建设的创新型产业用房中,进一步提高符合产业导向的中小微企业入驻比例。(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25.提质小微企业园建设。围绕全省“415X”和我市“5+5”产业集群培育,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度高、专业化水平高的生

第187页

182

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落实小微企业园准公共属性的法规规定,加大国有自持厂房建设力度,重点解决产业链上关键节点企业、优质中小微企业的过渡安置问题,防止优质企业外流。以民营企业服务赋能民营企业新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微企业园管理服务,做到“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加大品质提升力度,完善园区在建项目清单化管理、建成后三级审核认定、运营后绩效评价的闭环管理机制,按照“管用实用”原则建设数字化园区,加快实现“园区智慧管理、企业精准画像、服务精准直达”,对被评为省数字化建设示范园区的,给予运营管理机构5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26.强化用工培训指导。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提升小微企业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大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积极发挥院校、企业和各类培训机构作用,鼓励开发更多适合小微企业职业培训的课程,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培训形式,提高培训人群覆盖面和实际效果。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优化中小微企业职称评价方式,畅通申报渠道,并在评审时适当给予倾斜。经批准设立针对企业家、产业技术工人群体的荣誉、表彰和奖励的,应当向中小微企业或者其职工适当倾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各行业主管部门)(七)权益保护友好。

第188页

183

27.深化政企协商沟通机制。畅通中小微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中小微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通过“帮企云”、96666 服务热线、市县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和温州市维权服务平台投诉、举报,诉求问题、投诉举报同步纳入“一表通管”闭环管理。市县要建立常态化政企协商沟通机制,通过“两个健康”直通车、政企恳谈会等形式,听取中小微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诉求问题以及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改进。(责任单位:市“两个健康”创建办、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政府)

28.推进治理能力提升。实施民营企业合规能力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产权结构,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治理现代化,力争公司制占企业总体比例达95%左右。鼓励“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做优做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提供“个转企”三年免费基础代理记账服务,推广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办首年免费基础代理记账,规范初创期企业财务信息。分行业组织企业财务规范业务培训,分企业探索实施第三方内控审计制度,开展多维度企业制度规范对标评价,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提升依法纳税意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各行业主管部门)29.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对小微企业、初创型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依法监管、宽严相济、鼓励创新、公正

第189页

184

高效原则,探索建立“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推广“税健康”体检模型,以纳税信用等级等涉税信息为中小微企业赋分,对分值低、风险高的企业予以事前提醒,防范风险。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最大限度降低对中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不得超标的或者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并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打造柔性执法 3.0,全面推广“首次不罚”“综合查一次”,审慎监管机制实现涉企执法部门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税务局)30.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深化涉案民营企业刑事合规工作,探索企业涉税违法处置改革。分行业设立“企检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检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进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完善瓯越中央法务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指导中心”等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建立小微企业申执案件“企业账本”,推进企业纠纷处置便利化。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千方百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两个健康”创建办、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联)

三、工作保障

第190页

185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温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推进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创建工作,实行季度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实行月度报送制度,督促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工作落实。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创建工作综合考核机制,实施评价、奖惩、示范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三)开展发展环境评估。争取将温州纳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县(市、区)、功能区开展评估,客观评价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为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提供借鉴参考。

(四)加强宣传交流。做好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倡导中小微企业友好理念,提高中小微企业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强化信息共享交流和经验学习借鉴,复制推广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改革创新成果和先进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文中涉及的各项奖补条款内容、标准、执行方式、有效期均按照温政发〔2023〕6 号、温政发〔2023〕8号文件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2023 年10月12日

第191页

186

11.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省局各有关处(室、局)、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省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10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

第192页

187

浙江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 年)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提升创新创造能力,加快打造保护最严、创造最活、生态最优的知识产权强省,现就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有感服务、无感监管”理念,以全面提升创新创造能力为目标,完善培育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利布局与科技创新协同,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成果转化,推动高价值专利创造成果不断涌现、创造水平全面跃升、创造价值充分释放,发挥知识产权技术供给和制度供给的双重作用,为我省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三个“一号工程”,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完善制度政策体系,促进更多优势资源向高价值专利培育集聚,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

第193页

188

高效、有感服务。突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提升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效能。——需求引领、精准培育。聚焦我省三大科创高地、“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的关键领域,通过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推动专利创造和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引领带动相关产业创新发展。

——聚合资源、协同创新。将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打造为创新成果高能级孵化平台,通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能力协同,形成高价值专利协同培育和转化运用机制,促进创新资源高效利用。——赋能产业、促进发展。坚持高价值专利布局的效果导向,围绕产业锻链补链强链延链,发挥高价值专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赋能作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助力高质量发展。(三)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底,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基本建立,专利创造能力明显提升,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80 个以上,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 15 个以上,三大科创高地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23 万件以上,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总量13万件以上,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 件以上,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 6000 件以上。到2027 年底,全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更加完善,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充足,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显著增强,累计实施高

第194页

189

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150 个以上,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30个以上,三大科创高地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7 万件以上,全省高价值发明专利总量 15 万件以上,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22 件以上,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6500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项目驱动,打造高价值专利培育增长极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滚动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合力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

1.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规划。引导创新主体结合区域、产业、领域实际,明确高价值专利培育的主攻方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推进步骤,着力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布局有力支撑传统产业跃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形成的高价值专利。引导出口型企业制定高价值专利海外布局策略,合理利用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等途径申请国外专利,提升国际竞争力。2.规范高价值专利培育过程管理。引导创新主体结合实际,建立涵盖技术需求分析、技术研发、专利挖掘和专利布局、专利申请前评估、高质量专利申请文件制作、专利申请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第195页

190

3.运用专利信息提高研发效能。引导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专利数据、产业数据等信息开展专利导航、预警分析,开展商业化技术需求分析,聚焦产业发展需求,确定技术研发方向、点位、策略和路径,开展技术攻坚,形成高水平技术创新成果。

4.提升专利申请布局和管理能力。引导创新主体建立以转化运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强化研发成果披露审查,加强对研发成果的技术先进性、市场属性、可专利性等评估。合理确定专利保护范围,提高专利授权率,着力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高价值专利。跟踪监测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和市场竞争信息,根据需要建立专题数据库,完善专利布局策略,有效适应市场和技术变化。(二)突出基地牵引,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新引擎支持综合实力强、管理水平高、条件成熟的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基地建设,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长效机制,将其打造为产业关键技术的研发基地、高价值专利的创造基地和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5.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创新主体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配强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鼓励实施ISO56005 等国际国内标准,将知识产权管理贯穿研发、生产和经营全过程,促进创新管理体系与经营生产管理体系深度融合,构建起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发展生态。

第196页

191

6.健全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建立融合式的创新创造同步机制,将专利布局嵌入到技术研发过程,实现一体同步、互促共进。聚合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等优势资源,推进产学研服强强联合,有效提升创新创造能力。进一步健全高价值专利培育的规划、决策、协调和实施机制,将高水平创新成果有效转化为高价值专利。7.强化专利运用和保护。建立完善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开展专利价值评估,通过自行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等方式及时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以高价值专利为基础,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加快形成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运营生态。建立专利风险跟踪研判和防控机制,依托专业团队,积极应对纠纷,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8.发挥产业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基地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功能,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相关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或其他产业发展联合体,构建专利池,共同推进产业关键技术的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总结高价值专利培育的经验做法,通过举办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现场会、成果推介会等形式,加强经验交流、技术研讨与标准宣贯,带动相关产业和区域创新发展。(三)优化服务供给,做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加速器

第197页

192

联动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程,构建创新开放、融合共享、供需匹配、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为高价值专利培育提供优质服务和专业支撑。9.优化“一站式”公共服务。推动各市、县(市、区)建立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集成运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等服务资源,形成即时可及、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网络。升级品牌指导服务站,延伸基层专利服务“最后一公里”。

10.提升专利代理服务水平。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挖掘创新主体需求,指导创新主体在立项、研发、试验、应用等技术创新全生命周期中同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等举措,发挥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效应,合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规范专利代理行为,引导专利代理机构提高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质量。11.拓宽专利快速授权通道。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扩域提能,引导各地聚焦重点产业新建一批国家级快保护平台,深化专利复审和无效案件的优先审查通道,推进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办理试点,整体提升全省快速预审能力,动态调整专利优先审查重点导向产业目录,优化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机制,持续压减高价值专利快速获权时间。

第198页

193

12.加强专利信息服务支撑。依托“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等数字化应用,加强专利数据治理,夯实专利数据基础。鼓励各地建立产业专题专利数据库,强化集成共享。常态化实施专利分析评议、专利预警分析,充分利用信息资源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13.开展技能培训和帮扶服务。开展高价值专利“百场培训”活动,每年组织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题培训不少于100场,其中每个市、县(市、区)、功能区不少于1 场。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维中心等机构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与辖区重点创新主体建立对接服务机制,加强日常指导帮扶。(四)注重导向激励,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场运用举办赛事、遴选案例、评选奖项等方式,鼓励各地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模式、机制,推动形成模式推陈出新、活力竞相迸发、成果持续绽放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新格局。

14.强化赛马争先。推动省级层面举办三大科创高地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精心举办杭州市高价值知识产权智能产品创新创意大赛、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中国(萧山)生物医药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等系列比赛,鼓励各地立足本地产业举办赛事活动,形成针对不同产业、覆盖不同区域、面向不同主体的专利培育竞赛体系,以赛促育,以赛求新,激发广大创新主体的创新创造热情。15.强化典型引路。将高价值专利培育作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典型案例评选的重要内容,立标杆、树典型、强引领。

第199页

194

总结各地培育工作的创新性举措、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示范性意义,加强交流和宣传,为各地提供有益借鉴。16.强化奖项激励。用好中国专利奖、省知识产权奖评选抓手,进一步优化评奖体系,更加突出向三大科创高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高价值专利倾斜,挖掘获奖项目的先进性、典型性,引领带动创新主体对标看齐。鼓励各地设立区域性知识产权奖,强化激励高价值创造导向。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倒排时间计划,压茬推进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与发改、经信、教育、科技等职能部门密切协同,切实调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和基地建设的日常管理,严格条件把关、项目遴选、过程指导和闭环管理,确保规范实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政策保障。各地要把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基地纳入知识产权资金分配因素,并联动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金融与知识产权政策协同,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对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创新主体,按规定给予专利快速预审、优先审查、专利导航、知识产权预警分析、知

第200页

195

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运营、海外专利布局等方面支持。强化知识产权标准体系支撑,推动制订实施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三)加强监测考核。各地要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动态监测体系,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对高价值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维持等数据开展监测评估,完善信息统计分析,按时通报相关统计数据。用好考核指挥棒,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考核,突出工作推进和工作实效并重的考核导向。

(四)加强人才支撑。各地要滚动实施之江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鼓励出台知识产权代理、评估服务人才入行补助等激励政策,加大高端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规范实施正高级、高级知识产权师评价条件,对在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破格评定职称。推动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夯实人才储备。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总监,配备专职队伍。加强产业工人知识产权培训,提高产业工人队伍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或有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与省局联系。联系人:知识产权发展处张婷0571-89761317、王恒希 0571-89761133。

百万用户使用云展网进行免费电子期刊制作,只要您有文档,即可一键上传,自动生成链接和二维码(独立电子书),支持分享到微信和网站!
收藏
转发
下载
免费制作
其他案例
更多案例
免费制作
x
{{item.desc}}
下载
{{item.title}}
{{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