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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源幼儿园课程管理制度
——听课评课制度
听、评课是学校领导、教师为了交流、检查、总结、研究教学工作,提高教
学水平所进行的一项重要教学活动。听课记录对我们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共同切
磋、研究教学经验有着重要意义。基本上是对主讲教师教学过程的机械记录,是
对教学内容、知识点、板书和问题的简单堆积和罗列,几乎看不到听课教师深层
次的思考和认识。以致听课记录流于一种形式,而没有彰显其应有实效与价值。
为进一步规范听评课活动,提高教师听评课的主动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对听评课及听课记录要求作以下补充规定。
1.听课、评课要坚持集中和经常相结合,领导和教师相结合。
2.听课数量规定:园长、业务园长每学期不少于 25 次;教研组长每学期不
少于 20 次;教师每学期不少于 15 次;
3.凡在园内开展的各公开教学活动,空班老师应当尽量参加听课,本教研
组的老师必须参加听课, 且在听课前认真熟悉活动内容,以便听课时抓住重点
和关键,老师为听课需要暂时调整自己上课时间时,相关老师应当给予帮助。
4.园领导听随堂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同时检查计划与执
行过程是否相符,听课后对教学效果不理想的,园分管领导和教研组长要实行
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
5.教师个人听课可自行联系安排,听课时要认真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
录,严禁互相交谈,随意走动,留心观察,做到听、看、记、思有机结合。
6.听课以后,各教研组要及时组织评课。评课时先由执教教师自我评价,
找出成功与不足之处,促使执教者加强对自己课堂教学的课后反思,激发改进
教学的内在动力。听课教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教师讲课中的优点,
充分肯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深度和针对性。
提倡在听课、评课的基础上撰写教学案例。
7.外出听课的老师应当认真记录,深入反思,回来后应当把听课的收获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