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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加快形
成布局合理、点面结合、精准有效、机制健全的公共职业
技能培训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培训能力。(省发展改革委
负责)
93.制定《2022 年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
聚焦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
优化。将国家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贯彻
执行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同时与政府绩效考
核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直接挂钩,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和
服务对象评议等多种方式,推动形成以考评推动营商环境
法律、法规落实的长效机制。(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负
责)
94.贯彻落实新一轮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政策,加大实
体经济企业纾困力度,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严格
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清欠工作常态
化工作机制,强化拖欠问题线索核实处理,切实为中小企
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省推进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5.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省
市场监管厅负责)
96.持续深入落实工业项目服务秘书机制,研究制定激
励措施实施办法,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激情,营造创先争
优氛围,提升“服务秘书”素质和服务能力。(省工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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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7.开展全省民营经济固定观察点工作,依托全省各级
工商联及行业商会组织,建立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体的
全省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固定观察点。通过定期对企业
生产经营状况、主要预期以及企业经营者对发展环境的感
受与评价等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积极反映民营企业发展诉
求,向上传递群众呼声,切实帮助民营企业协调解决发展
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助力全省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工商联负责)
98.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加大企业家培训力度,弘扬企
业家精神,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协调各级各类
媒体,以专题集中或分树典型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深入
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
采取报告会、民企大讲堂、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切实提升广大吉商的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省工商联、
省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99.各相关部门设立政策解读专线电话和网络信箱,
制
订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流程指南,指导企业便捷享受政策红
利。(中省直有关部门负责)
100.建立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的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协调机制,负责政策跟踪落地、政策效果评估、政策研究
储备、解决重大事项等工作,统筹推进全省工业经济平稳
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