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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篇 CPA
值得注意的是,母公司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不应终止确认
所处置股权对应的商誉。
2.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应当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1)终止确认长期股权资产、商誉等的账面价值,并终止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包
括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账面价值。
(2)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剩余股权,按剩余股权对被投资
方的影响程度,将剩余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工具进行核算。
(3)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
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
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因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导致母公司股权稀释
如果由于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导致母公司股权稀释,母公司应当
按照增资前的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
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典例研习】
2×12年1月1日,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800万元和200万元设立A公司,甲
公司、乙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80%和20%。A公司为甲公司的子公司。2×13年1月
1日,乙公司对A公司增资400万元,增资后占A公司股权比例为30%。增资完成后,
甲公司仍控制A公司。A公司自成立日至增资前实现净利润1 000万元,除此以外,
不存在其他影响A公司净资产变动的事项(不考虑所得税等影响)。
斯尔解析
甲公司持股比例原为80%,由于少数股东乙公司增资而变为70%。增资前,甲公
司按照80%的持股比例享有的A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 600万元(2 000×80%);增
资后,甲公司按照70%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 680万元(2 400×70%),
两者之间的差额80万元,在甲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调增资本公积。
第三模块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一、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
1.分类原则
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
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