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纳入卫生、教育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加强与港
澳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交流。支持鼓励民间助残社会组织互动,
注重引进先进的助残理念、经验和高端人才。
完善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完善残疾人服务相
关职业和职种,完善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能
力评价办法,推动理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晋升和继续教育
渠道,适度提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待遇。将残疾儿童康复教
育机构特教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
评聘规划,符合条件的康复治疗师和康复护理人员纳入当地卫生
部门医护人员职务(职称)评聘和职业技能评定规划。
(四)加强规划实施与监测评估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
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实施好《“十四五”残疾人保
障和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县(市、
区)要依据本规划制定当地“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各级、各部门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总体规划、民生工程及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
同步实施,确保本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政府残疾
人工作委员会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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