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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附属设施维护中需要的设备、材
料采购,生产经营保障需要的材料、设备,办公设施、设备、材
料,基础软件采购、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项目,服务区、场站承包
经营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
3.服务类项目
经营管理活动中所需的技术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
察、设计、监理、检测、监测、委托代理、船舶维修、货物运
输、咨询、评估、审计(价)、顾问、法律、保险、疗休养、
商业策划、财务尽调、课题研究、劳务派遣等项目,单项合同
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
第十五条 公司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按金额可分为重大
招标项目、一般采购项目两个项目层级,并根据不同的项目层
级确定不同的管控要求。
1.重大招标项目,是指工程类 400 万元(含)以上、货物
类 200 万元(含)以上、服务类 10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原则上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入招采中心交易,评标专家由
集团抽取,招标文件、招标结果需要报集团备案。
2.一般采购项目,工程类 400 万元以下、货物类 200 万元以
下、服务类 100 万元以下的项目。可采用非招标方式或参照招标
方式采购。由各单位组织实施项目招标(采购),评标专家由各
单位抽取,招标文件、招标结果由招标(采购)人备案。经招标
(采购)单位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由招标(采购)单位总经理
审批后实施。运行管理中心实施的招标(采购)项目需公司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