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半年度惠企政策汇编

发布时间:2022-7-06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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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半年度惠企政策汇编

142道,积极提供少跑腿、少接触的便利化服务。扩大企业变更登记和商标变更申请同步受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范围,提高业务办理的便利度和即时性。开通专利商标质押登记绿色通道,将专利质押登记电子化申请和商标质押登记审查周期压缩至一个工作日。(十二)丰富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各地要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引导服务机构对受困市场主体提供专利商标代理援助等公益服务,切实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共服务节点网点等载体发挥资源优势,对受困市场主体免费开放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工具。依托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等载体,推出更多网络精品课程,更好满足疫情环境下市场主体对培训的迫切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政策供给和信息共享,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对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省份,将在知识产权有关项目名额分配和遴选评审时予以倾斜,并在相关督查激励考核评审中予以加分。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紧抓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启动建设的重要契机,更大力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大知识产权工作保障力度,力争知识产权惠企利民资金总盘子只增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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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半年度惠企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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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积极提供少跑腿、少接触的便利化服务。扩大企业变更

登记和商标变更申请同步受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

登记线上办理试点范围,提高业务办理的便利度和即时性。

开通专利商标质押登记绿色通道,将专利质押登记电子化申

请和商标质押登记审查周期压缩至一个工作日。

(十二)丰富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各地要深入开展“知

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引导服务机构对受困市场主体提

供专利商标代理援助等公益服务,切实解决实际困难。鼓励

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共服务节点

网点等载体发挥资源优势,对受困市场主体免费开放知识产

权便利化服务工具。依托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等载

体,推出更多网络精品课程,更好满足疫情环境下市场主体

对培训的迫切需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政策供给和信

息共享,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

对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省份,将在知识产权有关项目名额

分配和遴选评审时予以倾斜,并在相关督查激励考核评审中

予以加分。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紧抓知识产权强省强市

启动建设的重要契机,更大力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

大知识产权工作保障力度,力争知识产权惠企利民资金总盘

子只增不减。在知识产权项目立项、遴选和资金拨付上,要

加快节奏、优化流程、便捷办理,让政策更快惠及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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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深入落实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具体措施,扎实推动

各项政策落地见效。2022年6月底前,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

发展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要应出尽出,相关政策措

施出台后请抄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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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策篇

01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

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

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推动我省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

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

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

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统筹经济发展、能源安全、

碳排放、居民生活四个维度,按照省级统筹、三级联动、条

块结合、协同高效的体系化推进要求,以数字化改革撬动经

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

作,加快构建“6+1”领域碳达峰体系,为争创社会主义现

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奠定坚实基

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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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地区和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部分领域和行业率

先达峰,双碳数智平台建成应用。单位GDP能耗、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

比重达到24%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61.5%,森林蓄积量达

到4.45亿立方米,全省碳达峰基础逐步夯实。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

放总量控制制度基本建立。单位GDP能耗大幅下降;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达到30%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400万千

瓦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5.15

亿立方米左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

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后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

效能源体系和碳中和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整体能源利用效率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零碳、负碳技术广泛应用,非化石能源

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得

到有效管控,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的现代化浙江新境界。

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变革

(一)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要求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强与国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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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地方各级规划的衔接协调。推动山海协

作、陆海统筹、城乡融合,打造有利于低碳发展的紧凑型、

集约型空间格局。

(二)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数智治理体系。打造数据多

源、纵横贯通、高效协同、治理闭环的双碳数智平台。开发

一批好用管用实用的多跨场景应用,解决政府、企业和个人

的实际需求。以数字化手段推进改革创新、制度重塑,实现

数智控碳。

(三)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实施循环经济“991”

行动升级版,构建一批工业、农业等领域循环经济典型产业

链,推进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设绿色低碳园区。完善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推广资源循环利用城市(基地)建

设模式,构建全社会大循环体系。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产业,大幅提高资源产出率。

三、构建高质量的低碳工业体系

(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提高新建

扩建工业项目能耗准入标准。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

对地方谋划新上石化、化纤、水泥、钢铁和数据中心等高耗

能行业项目进行严格控制。将碳排放强度纳入“亩均论英雄”

“标准地”指标体系,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试点。强化

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

(二)大力发展低碳高效行业。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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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及零部件、绿色化工、现代纺织和服装等世界级先进制

造业集群。推进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十大标志性产业链的

基础再造和提升。加快发展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等

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绿色低碳未来产业。深入实施数

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数字技术在制造业研发、设计、

制造、管理等环节的深度应用。

(三)改造提升高碳高效行业。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

升计划升级版,建设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推动

产业链较长、民生影响较大的制造业低碳化转型升级,对中

小微企业实施竞争力提升工程。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以市场

化手段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将低碳理念

融入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建设。

四、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

(一)深入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严格控制能

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落实

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

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加强发展规划、区域布局、产业结构、重大项目与碳排放、

能耗“双控”政策要求的衔接。修订完善节能政策法规体系,

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全面推行用能预

算化管理,加强能源消费监测预警。

(二)大力推进能效提升。开展能效创新引领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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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流通、农业农

村等重点领域节能,提升数据中心、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等

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实施重大平台区域能评升级版,全

面实行“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准入机制。组织开

展节能诊断服务,推进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打造能效领

跑者。

(三)严控高碳能源消费。统筹能源安全和低碳发展,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高效发展清洁煤电,有序推动煤电

由主体性电源逐步向基础保障性电源转变。严控新增耗煤项

目,新建、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鼓励企业生产流程

去煤化技术改造,持续实施煤改气工程,积极推进电能替代。

(四)积极发展低碳能源。实施“风光倍增”工程,推

广“光伏+农渔林业”开发模式,推进整县光伏建设,打造

若干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海

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打造沿海

核电基地。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扩大天然气

发电利用规模。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和建设。加快储

能设施建设,鼓励“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应用。持续提高已

建特高压通道输送清洁能源比重,全力推进送浙第四回特高

压直流通道建设。

(五)推动能源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快能源全产业链数

字化智能化发展,推进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完善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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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交易为主、现货市场为辅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

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促

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推进天然气领域上下游直接交易、管网

独立、管销分离改革。深化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

用能权交易体系。建立能源行业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机

制,强化能源监测预警。

五、推进交通运输体系低碳转型

(一)推动交通运输装备低碳化。加大新能源推广政策

支持力度,推进以电力、氢能等新能源为动力的运输装备应

用,加快城市公交、一般公务车辆新能源替代,引导社会车

辆新能源化发展。全面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柴油

货车,逐步提高柴油货车淘汰标准。严格设置高碳排放车辆

限行区域和时段。

(二)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运

输“公转水”“公转铁”,大力发展以“四港联动”为核心

的多式联运,持续提升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占货运总量比例。

推进公路货物运输大型化、厢式化和专业化发展。加快发展

绿色物流,加强运力整合、车货匹配以及供应链与物流链融

合,提高货运组织效能。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稳妥发展

共享交通。

(三)加快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把绿色低碳理念贯

穿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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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美丽公路、美丽航道、城乡绿道网建设。推进公路和水

上服务区、公交换乘中心、港口等低碳交通枢纽建设。加快

充(换)电、港口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充电基础设施

信息智能服务平台。推进综合供能服务站和加氢站建设。

六、推进建筑全过程绿色化

(一)提升新建建筑绿色化水平。修订公共建筑和居住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城乡建设各环节全面践行绿色低碳理

念,大力推进零碳未来社区建设。适度控制城市现代商业综

合体等大型商业建筑建设。推进绿色建造行动,大力发展钢

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建设大型

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和统计分析平台。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

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

(二)推动既有建筑节能低碳改造。开展能效提升行动,

有序推进节能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强低碳运营管理,改进优

化节能降碳控制策略。推进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

公示,探索开展碳排放统计、碳审计和碳效公示。完善建筑

改造标准,逐步实施建筑能耗限额、碳排放限额管理。加强

建筑用能智慧化管理,推进智慧用能园区建设。

(三)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

利用比例,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推广地

源热泵供热制冷、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加强空气源热泵热水

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系统应用。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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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低碳生态城区、高星级绿色低碳建筑、超低能耗建筑。

七、推进农林牧渔低碳发展

(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

耕地质量,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

发展有机肥、营养土与基质土产业。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

用技术集成推广。推动畜牧业、渔业高质量发展。推广农光

互补、“光伏+设施农业”“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低碳农

业模式。加快建立农业碳汇核算标准,推进农业生态技术、

增汇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二)巩固提升林业碳汇。全面推行林长制,保护发展

森林资源。实施科学绿化,组织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有效增

加森林面积。加强中幼林抚育、珍贵树种和大径材培育、美

丽生态廊道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蓄积量。建

立退化天然林修复制度。加强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

治和森林防火。加强对林业碳汇的科技支撑,不断提升林业

碳汇能力。

(三)增强海洋湿地等系统固碳能力。积极推进大型海

藻、红树林等海洋碳汇开发利用,综合开展各类蓝碳试点项

目。加快推广浅海贝藻养殖,探索发展海洋碳汇渔业。加强

海洋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注重陆海统筹,增加沿海城市海洋

碳汇资源储备。强化湿地保护,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

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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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增强湿地固碳能力。

八、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一)强化公众节能降碳理念。把节能降碳作为国民教

育体系和干部培训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举办全国节能宣传

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化“人人

成园丁、处处成花园”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舆

论氛围。支持和鼓励新闻媒体、公众、社会组织对节能降碳

进行监督。

(二)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建

设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等。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制定出台绿

色出行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引导公众优先选择乘坐公共交

通、步行和骑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深入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攻

坚行动,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全面实施生活垃圾

分类回收,推行“互联网+”等废旧物品交易模式,推广应

用绿色包装,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

(三)开展全民碳普惠行动。加快完善“碳标签”“碳

足迹”等制度,推广碳积分等碳普惠产品。推动全省统一的

碳普惠应用建设,逐步加入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居住、

绿色餐饮、全民义务植树等项目。强化激励保障措施,建立

健全运行机制,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九、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战略

(一)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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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路线图,深入实施“双尖双领”计划。围绕零碳电力、零

碳非电能源、零碳流程重塑、零碳系统耦合、碳捕集利用与

封存和生态碳汇等方向,创新科研攻关机制,采用揭榜挂帅

等方式,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工程,推进低碳技术集成与

优化。

(二)强化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加强能源清洁利用、

含氟温室气体替代及控制处理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谋划

建设能源领域省实验室,积极建设国家科技创新基地,鼓励

龙头企业牵头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组建创新联合体,加

快建设碳中和技术高端创新平台体系。

(三)强化技术产业协同发展。实施国家绿色技术创新

“十百千”行动,推进低碳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主

体培育和可持续发展引领三大工程。大力培育绿色低碳技术

创新型企业,持续推进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深

入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创新合作,搭

建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构建协同发展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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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完善政策法规和统计监测体系

(一)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相关

法规制修订。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碳排放准入制度体系,逐步

提高增量项目准入门槛。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推动建立覆盖重点行业、重点

领域的存量退出和淘汰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

标准体系和绿色产品认证体系。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在全省提

质扩面,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绿色制造采信互认。

(二)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切

实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资金需求。统筹生态环保、节能降

碳等财政资金,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实行生态环保财

力转移支付资金与“绿色指数”相挂钩的分配制度,健全与

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相挂钩的财政奖补机制。强化环境保护

税、资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

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强化阶

梯水价、气价运用,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对高耗能行业实

行阶梯电价。

(三)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加

大对绿色产业和技术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强化对绿色低碳发

展的资金保障,稳步提高绿色贷款占比,扩大绿色债券发行

规模,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推动湖州、衢州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深化绿色金融地方规范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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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推动碳金融产品服

务创新,提升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能力。鼓励社会资本设立

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

和再融资。

(四)提升统计监测能力。根据全国统一规范的碳排放

统计核算体系要求,构建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探索制

定市县级碳排放核算办法,统一核算口径,加强温室气体监

测。持续提升能源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生态系统碳汇计量、

监测和评估,推进森林、海洋碳汇计量和监测方法学研究,

探索湿地碳汇计量监测研究。

十一、创新绿色发展推进机制

(一)培育市场交易机制。全面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建立全省碳排放配额管理机制。建立碳汇补偿和交易

机制,探索将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畴。深化用能权改革,

探索建立基于能效技术标准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体系,

探索多元能源资源市场综合交易试点。深化“两山银行”试

点建设,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健全生

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依托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打造面向

全国乃至全球的碳中和技术线上交易平台,推动绿色低碳技

术转化利用。

(二)创新绿色生产和消费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绿色生

产和消费方式。制定绿色项目招商引资清单,为低碳高效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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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制定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形成以

技术驱动为主的绿色产业发展模式。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

购中的比例,引导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完善绿色贸易

体系,支持企业开展“碳标签”实践,积极应对碳边境调节

机制等贸易规则。

(三)推进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低(零)碳试点。开展

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碳汇等重点领

域试点和低(零)碳县乡村试点。及时总结提炼低(零)碳

发展浙江经验,加强宣传推广。

十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指

导和统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谋划、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协调解

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

合力。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压实责任,明确本地

区的目标任务和落实举措。

(二)加强监督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

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碳达峰目标责任考核清单化、闭环化

管理机制,强化督查激励和考核问责,有关情况纳入省级生

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每年向省

委、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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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区域交流合作,鼓励开展绿

色低碳循环发展领域国内外合作研究、培训考察、交流研讨

等活动。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等培训,切实增

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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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政办发〔2022〕1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

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

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

发展理念,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深入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

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健全完善“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

色化、创新型发展,为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高质量发

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实保障。

(二)培育目标。到2025年,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

业5万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万家以上、省

级“隐形冠军”企业50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000家,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30家左右,打造成

为补链强链和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推动“专精

第1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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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创新支持力度。

1.支持企业开展创新研究。充分发挥省企业创新发展联

合基金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联合高校、

科研院所开展基础研究和基础应用研究。支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围绕“卡脖子”技术和产品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参

与工业强基、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在全面执行国家企业研

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

区)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再按25%研发费用加

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

位,下同)

2.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

心,参与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联盟和

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鼓励企业通过并购或自建方式在

海外设立研发机构,研发投入总金额高于1000万元的,按

核定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加快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区,依托中国浙江网上

技术交易市场3.0,为中小企业成果转化提供一站式全链条

服务,畅通创新成果转化渠道。(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

第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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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政

府)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加强知识产权指导服务。深化“浙江知识产权在线”

应用,探索建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加速器,为

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预警、专利创造、布局导航、公共存

证等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实施专利开放许可,支持重

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公共专利池并向中小企业推广转

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开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优先审查和快速预审。完善中

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侵权预警、维权援助等公共服务机制,

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处力度。构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

助平台,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

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商务厅)

(三)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1.加强人才引进培育。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和新生代

企业家“双传承”计划,培育企业家队伍。实施“鲲鹏行动”

计划、省海外引才计划、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等重大人才

工程,着力引进海外工程师等高层次人才。实施中小企业经

营管理者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培养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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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建设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一批

高级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和产业工匠。(责任单位:省人力

社保厅、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

工商联)

2.加大人才保障力度。优化和完善人才评价制度,符合

我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职称直通车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相应高级职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

站,校企联合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在省级以上“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中,经省市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当地同城待

遇,在人才评价、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四)加大质量品牌建设力度。

1.全面提高质量标准。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引导“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精益生产等先进管理

方法,积极参评各级政府质量奖。开展标准化指导服务,推

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率先开展标准筑基工程,鼓励企业

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先进团

体标准,积极参与浙江标准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申报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责任单位:省

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2.着力提高品牌竞争力。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

第1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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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品牌发展战略,鼓励各地对“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浙

江制造认证企业进行奖励。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提高

国际化运营能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

省商务厅)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1.提高政府采购份额。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超过200万元的货物

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

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

的比例不低于70%、工程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顶格执行小微企业享受的政府采购评审价格扣除比例。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厅,各市、县〔市、区〕政

府)

2.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重

点推荐,其科技创新产品、服务首次投放市场的,在功能、

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率

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鼓励采购单位通过

政采云制造(精品)馆采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提

高预付款比例,加快资金支付。引导金融机构提高政采贷授

信额度,提供利率优惠和绿色通道。(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第172页

163

省经信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各市、县〔市、区〕政府)

(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

1.推进产品应用。依托产业一链通应用,引导“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与产业链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协同制造,

推荐参与重点产品和工艺一条龙应用。完善民参军“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技术产品目录,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防

科工配套协作。(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

2.支持拓展国内外市场。定期召开“专精特新”新品发

布会,及时发布展会目录。鼓励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

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

展览会等,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指导“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机

遇,深化与其他RCEP国家经贸合作。(责任单位:省商务

厅、省经信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七)加大数字化赋能力度。

1.促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发挥省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

等的作用,引导中小企业结合发展实际实施技术改造,加快

建设一批“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鼓励“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加强数字化人才队伍建

设,提高数字化发展内生动力和能力。(责任单位:省经信

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2.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加快“5G+工业互联网”

第173页

164

建设应用,引导中小企业将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制造

等核心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

与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应用。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针对“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开发集成一批面向典型场景和生产

环节的工业APP。(责任单位:省经信厅,各市、县〔市、

区〕政府)

(八)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1.加强直接融资服务。推进企业上市“一件事”集成办

理,为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地方政府

对在A股或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和在银行间

市场发债融资。支持企业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并购重组。推

动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

专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分类指

导和咨询培训服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经

信厅、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证监局,各市、

县〔市、区〕政府)

2.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强化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

具支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专项授信额度、贷款

期限、利率优惠等政策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专精特新”

专属信贷产品,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

第174页

165

次应用保险、知识产权保险等业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

强对单户担保、再担保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融

资增信服务,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鼓励各地通过担

保业务奖补、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风险分担等方式,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特色化融资支持。(责任单位: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

保监局)

(九)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将“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新增投资项目优先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按规定给予用

地、排放指标等要素保障。在新增计划指标、批而未供土地、

存量建设用地安排上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积极保

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用能。鼓励打造一批“专精特

新”特色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

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能源局,各市、

县〔市、区〕政府)

(十)加大精准服务力度。

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建“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服务联盟,以“企业码”为重点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一

体化平台。完善服务专员工作机制,各设区市为省级“隐形

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

项冠军企业配备服务专员,各县(市、区)为省级“专精特

第175页

166

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配备服务专员。指导企业确

定服务联络员,精准对接政策资源。结合联合国中小微企业

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常态化开展中小企业“法治

体检”服务。(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司法厅,

各市、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促进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工

作机制,加强政策集成,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领导

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资金扶持。积极争取并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发

展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培育发展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其他涉企专项资金要将“专精

特新”中小企业作为重要支持对象。各地也要加强对“专精

特新”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

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市、区〕

政府)

(三)加强培育监测。围绕工业“五基”(基础零部件、

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基础技术、基础软件)、战略性新兴

产业领域,建立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推

动国家、省、市、县和部门间数据贯通共享,加强对企业的

第176页

167

培育监测。(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各市、

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提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培育典型案例,运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中

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领导小

组办公室,各市、县〔市、区〕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1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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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负强企激

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

浙政办发〔2022〕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

头、稳中求进,深化“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减轻企

业负担、提升核心竞争力、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确保经济平

稳运行,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1.统筹加大纾困帮扶资金精准支持力度。统筹省级相关

专项资金安排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纾

困帮扶力度。鼓励各市、县(市、区)设立或统筹安排中小

企业纾困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

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社会效益

好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可采用专项扶助、贷款贴息、

融资担保等方式给予针对性纾困支持。执行期限:2022年1

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

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

监局,各市、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下同)

2.发挥好央行政策性低息资金支持作用。落实落细降

第178页

169

准、降息政策,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工具,深化“央

行浙里贷”应用,不断提升央行资金直达性、精准性,支持

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小微、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制

造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做好两项

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转换接续工作,2022年起普惠小

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

持工具,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

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

2023年6月30日;其他政策执行期限:长期。(责任单位: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3.推动小微企业贷款扩面增量。督促落实小微企业金融

服务授权、授信、尽职免责“三张清单”机制,提高小微企

业融资可得性和覆盖面。用好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

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大力

推广“企业码”“贷款码”,实现银企精准高效对接。深化

“4+1”小微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继续落实普惠型小

微企业贷款“两增”考核目标。执行期限:长期。(责任单

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浙江银

保监局)

4.升级保就业保市场主体融资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

“双保”助力贷。不局限于受疫情影响企业,支持更多暂遇

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对经营指标有劣变趋

第179页

170

势,但基本面仍然可控、及时“输血”有望恢复的企业,给

予增量贷款支持。执行期限:长期。(责任单位:浙江银保

监局)

5.推动银行机构进一步完善无还本续贷措施。强化对优

质、诚信小微企业的激励,完善小微企业“正面清单+负面

清单”管理,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依托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推广“信易贷”平台应用,实现知识产权质押等新型抵质押

手段线上运用,开展大数据精准对接、风险控制管理、批量

化营销。执行期限:长期。(责任单位:浙江银保监局、省

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6.深化“浙科贷”“创新保”等金融产品创新。引导银

行机构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和融资需求特点合理设置贷

款期限,提升金融供需匹配性。(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

支行、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

7.深化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加大银行机构对传统中期流

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创新推行“两内嵌一循环”服务模式,

建立健全信贷配套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信贷供给结构。执

行期限:长期。(责任单位:浙江银保监局)

8.深化运用保险机制推进保证金领域改革。继续在建设

工程、政府采购、海关关税、旅游服务质量等领域深化保险

机制运用,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推进投标保证保险线上办理,逐步推进设区市对接。执行期

第180页

171

限:长期。(责任单位:浙江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

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9.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

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扩大业务规模,担保费率不高于1%,

支持保就业保民生。出台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

汇率避险方案,降低企业汇率避险准入门槛。执行期限:2022

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地方金

融监管局、省商务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担保集团)

二、减轻企业用能负担

10.对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实施优惠政策。对全

省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

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执行期

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市、区〕

政府)

11.保障制造业中小企业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加强电力

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科学实施有序用电,合理安排错峰用电,

保障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中小企业的能源安全稳定供

应。推动产业链龙头企业梳理上下游重点企业名单,保障产

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用电需求,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确保企业已有订单正常生产,防范订单违约风险。(责任单

第181页

172

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

市、县〔市、区〕政府)

12.平稳有序推动中小企业进入电力市场。鼓励不满1

千伏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

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

工商业用户,现货市场运行时,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

等市场分摊费用。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

月31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电力

公司,各市、县〔市、区〕政府)

三、持续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13.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加大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

息及奖补政策,小微企业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招用在

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人数与企

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

的企业下降为8%。执行期限:长期。(责任单位:省人力社

保厅、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14.落实缓减工会经费政策。企业拨缴上级工会经费缓

减20%。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省总工会)

15.加强中小企业员工住房保障。在重点发展保障性租

赁住房的城市,鼓励产业园区统筹小微企业需求,统一规划、

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

第1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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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建设的宿舍

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超出自身需求的,鼓励其向周边中小企业

员工开放入住,租金参照同等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责

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经信厅)

四、加快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16.不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和作

业方式,提升通关效率;持续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

高水平推进口岸信息化建设。执行期限:长期。(责任单位:

省口岸办、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17.化解订箱难运价高难题。评估现有集装箱空箱调运

补贴政策。加强政策储备,应对“一箱难求”“一舱难求”

问题,力争集装箱数量保持增长。建立国际集装箱市场常态

化监测应对机制。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

月31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

厅、省海港集团)

18.增强海港服务能力。发挥宁波舟山港国际大港优势,

加强与班轮公司协调对接,争取更多运力舱位供给,鼓励班

轮公司推出中小企业专线服务。指导省海港集团等新增运

力,增开东南亚等航线。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海港集团)

19.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对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

第1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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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箱运输专用车辆,落实高速公路通行费六五折优惠政策。

对使用我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

装载货运车辆,实行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

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责任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省海港集团)

五、进一步减免涉企收费

20.持续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

用。深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执行期限:

长期。(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

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

21.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药品再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变更注

册和延续注册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具体征收标准,由省发展

改革委、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另行发文明确。执行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发

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税务局、省人防办、省

药监局)

22.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企业检验检测费。执行期限:2022

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市场监

管局)

六、加大稳企业主体支持力度

第1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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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缓解原材料成本上涨压力。开展大宗商品价格监测,

畅通线上线下价格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查处大宗商品串通涨

价、哄抬价格等行为。推动期货公司深化对中小企业的风险

管理服务,探索基差贸易、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场外衍生

品等多种业务模式,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的风险管理

服务,鼓励各地对中小企业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应对原材

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给予适当补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

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浙江证监局、杭州海关)

24.鼓励企业抓先机促生产。在确保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

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2022年一季度生产安排。支持各地

因地制宜出台政策,鼓励企业提升产能利用水平。(责任单

位:省经信厅,各市、县〔市、区〕政府)

25.鼓励企业员工坚守岗位。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留岗红

包、过年礼包等方式,吸引外地员工留在当地过年,保障春

节期间正常生产,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一定补贴。(责任

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各市、县〔市、

区〕政府)

26.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建立全省产业链供应链运

输保障工作机制,在确保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对

产业链链主企业和关键核心企业生产急需物资的运输需求

给予保障。(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

第185页

176

厅、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杭州铁路办事处)

27.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采购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

大支持力度,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超过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

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

例,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对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合同金额的4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原则上

不低于20%;降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合同

金额的2.5%。继续执行取消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

采购文件工本费政策。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厅,各市、

县〔市、区〕政府)

28.加强对中小企业出口的支持。扩大信保统保平台覆

盖面,加大出口信保补助力度,优化全省小微企业出口信用

保险政府统保平台政策,平台整体费率水平比2021年下降

10%以上。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浙江银保监局、出口信用保险浙江

分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宁波分公司,各市、县〔市、区〕政

第186页

177

府)

29.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进一步落实《保障中小企

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实国家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

动。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采购

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

成“三角债”。严禁以不签合同、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付款

时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规避及时支付义务的行为。(责任单

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

各市、县〔市、区〕政府)

30.优化能耗“双控”制度。全面落实原料用能抵扣政

策,对原料用煤、用油、用天然气,不纳入能耗强度和总量

考核。对地方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31.稳定企业合理用能预期。制定能源保供方案,做实

做细能源电力保供工作。在优先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

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用电前提下,做好符合能耗强度要求工业

企业等电力用户用电保障。(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经信

厅)

32.实施工业稳增长激励。建立“目标分解、月度晾晒、

专班攻坚”工作机制,对工业稳增长成效明显地区给予督查

激励。(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七、加大制造业项目建设扶持力度

第1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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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组织实施万企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省

级财政安排新增4亿元专项资金,聚焦重点高碳行业、传统

制造业,支持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新能源应用技术改造、

工业园区降碳工程。(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34.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加大省产业基金投资力度,

通过直接投资、定向基金、非定向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地

方紧扣“415”产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聚焦新一代信息

技术、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新材料、高端装备、节

能环保与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招引落地一批制造业重大项

目。(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35.推进在建项目投产达产。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省级下达地方的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专项

补助资金可实行先兑付再验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

财政厅)

36.实施先进制造业投资专项行动。加强重大制造业项

目要素保障,发挥全要素精准直达最优项目机制作用,精准

支持一批数字经济、新材料、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海洋经

济等领域制造业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

改革委)

37.实施“新星”产业群培育行动。聚焦数字经济、生

命健康、新材料和其他新兴领域,加强政策集成,促进产业

链塑造、产业技术融合、产业生态构建,支持一批具有技术

第1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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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先性和国际竞争力的百亿级“新星”产业群发展。(责任

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

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38.实施龙头企业保链稳链工程。加强龙头企业重大项

目要素保障,实行“一企一策”“重大事项直通车”服务,

支持龙头企业发挥“链主”作用。建立“链长+链主”协同

机制,推动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合力优化稳定产业

链。(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39.支持山区26县“一县一业”发展。实施山区26县

“一县一业”提升发展行动,允许符合条件的项目预支用地

指标,支持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

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八、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

40.加大技术改造财政支持力度。省级统筹安排专项资

金支持企业开展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对以“专

精特新”为重点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实施贷款贴息政策。鼓

励各地加大对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对以设备投资额为标准

计算政府补助、奖励资金的技术改造项目,可将企业实施技

术改造支出的设备购置安装、软件及信息系统购置、设计检

测、第三方工程服务等费用纳入设备投资额计算。鼓励各地

通过综合奖补等方式,支持智能化改造工程服务商分区域、

分行业为企业提供技术改造咨询诊断服务。对迁建、扩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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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开发区(园区)等产业发展平台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各

地可参照招商引资项目实施准入和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

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落实技术改造融资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支持等政策。(责

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41.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充分发挥“单项冠军”企

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和“隐形冠军”企业的优势和作用,

聚焦关键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

产业技术基础、基础软件及高端工业软件,加快突破关键核

心技术,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省工业与信息化

专项资金加大对产业基础再造项目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

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42.加大首台套提升工程实施力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

首台套产品政策,落实招标投标支持首台套产品政策。将首

台套产品认定奖励扩大到首批次新材料,完善首台套保险分

档阶梯补偿机制,对以设备投资额为标准计算政府补助、奖

励资金的项目,地方可对企业购置或者融资租赁的首台套装

备按照其总价或者租赁费加计50%计算设备投资额。(责任

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43.加大以非营利方式开放实验室力度。持续加大高校

和大型国有企业开放实验室的力度,为企业利用实验室资源

开展质量检验、研发测试、标准验证等活动创造条件。(责

第190页

181

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44.鼓励企业培养产业技术技能人才政策。支持企业与

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等联合设立现代产业学院、联合

培养工程硕士等,探索开展“订单式”工程师硕士、博士培

育项目试点,发挥企业及社会组织在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

能等级认定中的作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

45.加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落实。各地在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前提下,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作为“腾笼

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

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开展

“腾笼换鸟”专项经费落实情况考核评价。(责任单位:各

设区市政府,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本意见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涉及自2022年1月

1日起执行的部分政策,按照本意见中的执行期限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第191页

182

0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

于首批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财政专项激励

重点县(市、区)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

浙经信企服〔2021〕227号

有关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小

微企业园建设提升财政专项激励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浙

经信企服〔2020〕68号)要求,在首批20个小微企业园建

设提升财政专项激励重点县(市、区)对照考评指标开展自

评的基础上,省经信厅牵头组织专家组进行了综合考评,现

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优秀(6个):温州市龙湾区、乐清市、瑞安市、嘉善

县、永康市、温岭市。

良好(10个):建德市、平阳县、湖州市吴兴区、桐乡

市、绍兴市上虞区、义乌市、台州市椒江区、玉环市、丽水

市莲都区、龙泉市。

合格(4个):湖州市南浔区、海盐县、东阳市、龙游

县。

请首批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财政专项激励重点县(市、

区)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做好查漏补缺和问题整改,同时,

第192页

183

紧紧围绕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

促进园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加大示范引领推

广力度,深化推进升级版小微企业园建设。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3日

第193页

184

05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1年

浙江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通知

浙经信技术〔2021〕219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省委数字化改革关于数字经济系统建设的总体工

作部署和《浙江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智能工厂(数字

化车间)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推荐、

专家评审和公示,认定“杭州士兰集昕微电子集成电路芯片

制造智能工厂”等160个项目为2021年浙江省智能工厂(数

字化车间),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要加强对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政策扶持,

引导企业持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迭代提升数字化设

计、智能化生产、数字化管理、绿色化生产、安全化管控等

能力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要总结提

炼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应用,宣传推广优秀解决方案和

案例,赋能行业或产业集群企业数字化转型。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30日

第194页

185

2021年浙江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地市所属县(市、区)

1杭州士兰集昕微电子

有限公司

杭州士兰集昕微电子集成电

路芯片制造智能工厂

杭州市钱塘区

2格力电器(杭州)有限

公司

格力电器(杭州)智能家居

控制器智能工厂

杭州市钱塘区

3杭州之江新材料有限

公司

杭州之江新材料机硅系列密

封胶新材料数字化车间

杭州市钱塘区

4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

限公司

浙江美浓烟标印刷数字化车

杭州市西湖区

5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

杭州优迈科技电梯配件数字

化车间

杭州市滨江区

6杭州晶志康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杭州晶志康电子电路数字化

车间

杭州市临平区

7杭州新希望双峰乳业

有限公司

杭州新希望乳制品智能工厂杭州市临平区

8杭州锐思客技术有限

公司

杭州锐思客PCBA电子制造

数字化车间

杭州市余杭区

9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浙江厚达智慧中药房智能工

杭州市余杭区

10杭州恒立制造科技有

限公司

杭州恒立金属结构件制造数

字化车间

杭州市余杭区

11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智能工厂杭州市余杭区

12浙江万向精工有限公

浙江万向精工宝马汽车配套

用轮毂轴承单元数字化车间

杭州市萧山区

13达利(中国)有限公司达利纺织服装数字化车间杭州市萧山区

14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

杭州逸暻超仿真功能性纤维

数字化车间

杭州市萧山区

15杭州联成华卓实业有

限公司

杭州联成华卓服装数字化车

杭州市萧山区

16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

杭州永特电缆智能工厂杭州市富阳区

17杭州富阳中荷电子有

限公司

杭州富阳中荷电子快速连接

件数字化车间

杭州市富阳区

18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

限公司

杭州中策清泉轮胎数字化车

杭州市富阳区

19瀚晖制药有限公司瀚晖制药智能工厂杭州市富阳区

20杭州纳美智康科技有

限公司

杭州纳美智康口腔清洁护理

用品数字化车间

杭州市临安区

第195页

186

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地市所属县(市、区)

21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福斯特感光干膜数字化

车间

杭州市临安区

22杭州千芝雅卫生用品

有限公司

杭州千芝雅纸尿裤数字化车

杭州市桐庐县

23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

限公司

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智能电能

表智能工厂

宁波市江北区

24宁波建新底盘系统有

限公司

宁波建新汽车底盘件数字化

车间

宁波市江北区

25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宁波拓普新能源汽车热管理

系统数字化车间

宁波市北仑区

26宁波中集物流装备有

限公司

宁波中集集装箱数字化车间宁波市保税区

27宁波新宏液压有限公

宁波新宏液压马达、液压传

动和液压绞车数字化车间

宁波市镇海区

28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

限公司

宁波浙铁大风聚碳酸酯新型

工艺数字化车间

宁波市镇海区

29宁波奥克斯智能家用

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宁波奥克斯空调智能工厂宁波市鄞州区

30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

限公司

宁波博德高科高性能铝及铝

合金焊丝数字化车间

宁波市鄞州区

31宁波芯健半导体有限

公司

宁波芯健晶圆级封装数字化

车间

宁波市杭州湾新区

32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

件有限公司

宁波劳伦斯新能源汽车内饰

总成数字化车间

宁波市象山县

33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

宁波日星铸业海上风电关键

部件智能工厂

宁波市象山县

34领为视觉智能科技(宁

波)有限公司

领为视觉LED车灯全生命

周期管理数字化车间

宁波市宁海县

35宁波建新华谊铝业有

限公司

宁波建新华谊整体式副车架

生产线数字化车间

宁波市宁海县

36余姚领克汽车部件有

限公司

余姚领克汽车部件汽车车身

焊装数字化车间

宁波市余姚市

37浙江舜宇光学有限公

浙江舜宇GM镜片高像素智

能手机镜头数字化车间

宁波市余姚市

38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

浙江比依电器智能电炸锅数

字化车间

宁波市余姚市

39宁波盈瑞聚合科技有

限公司

宁波盈瑞高阻隔食品包装膜

数字化车间

宁波市余姚市

40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福尔达电池槽生产智能

工厂

宁波市慈溪市

41宁波奥云德电器有限

公司

宁波奥云德电器汽车洗涤器

总成数字化车间

宁波市慈溪市

42宁波公牛电器有限公

宁波公牛电器固定式墙壁开

关智能工厂

宁波市慈溪市

第196页

187

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地市所属县(市、区)

43慈溪市万能电子有限

公司

慈溪万能电子有限公司电线

电缆数字化车间

宁波市慈溪市

44宁波禾隆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宁波禾隆新材料木塑制品数

字化车间

宁波市慈溪市

45宁波正大农业有限公

宁波正大农业饲料数字化车

宁波市慈溪市

46天信仪表集团有限公

天信仪表精密仪表制造智能

工厂

温州市苍南县

47浙江长城计算机系统

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温州)计算机核

心制造数字化车间

温州市经开区

48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康德莱医用穿刺器械数

字化车间

温州市龙湾区

49贝普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贝普医疗穿刺类医疗器械数

字化车间

温州市龙湾区

50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

限公司

浙江华峰水性聚氨酯树脂数

字化车间

温州市瑞安市

51温州华特热熔胶股份

有限公司

温州华特热熔胶粘接材料数

字化车间

温州市瑞安市

52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

华峰化学多头纺氨纶纤维智

能工厂

温州市瑞安市

53浙江迅达工业科技有

限公司

浙江迅达新能源汽车同步器

总成数字化车间

温州市瑞安市

54浙江科博电器有限公

浙江科博电器电动控制阀智

能工厂

温州市乐清市

55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浙江珠城科技精密连接器智

能工厂

温州市乐清市

56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

安德利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智

能工厂

温州市乐清市

57浙江德力西电器有限

公司

浙江德力西低压电气控制模

块智能工厂

温州市乐清市

58浙江正泰建筑电器有

限公司

浙江正泰建筑智能开关插座

智能工厂

温州市乐清市

59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

诚德科技防护口罩数字化车

温州市龙港市

60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

有限公司

浙江乔治白职业装数字化车

温州市平阳县

61申乐股份有限公司申乐继电器数字化车间温州市永嘉县

62浙江贝盛绿能科技有

限公司

浙江贝盛绿能高效光伏组件

数字化车间

湖州市吴兴区

63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

技有限公司

长城新材高性能特种线材数

字化车间

湖州市吴兴区

64栋梁铝业有限公司

栋梁铝业铝型材加工智能工

湖州市吴兴区

第197页

188

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地市所属县(市、区)

65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

公司

湖州中跃涤纶纤维智能工厂湖州市吴兴区

66华祥(中国)高纤有限

公司

华祥(中国)高纤维加弹数

字化车间

湖州市吴兴区

67浙江东通光网物联科

技有限公司

浙江东通光网通信光缆智能

工厂

湖州市南浔区

68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

森赫电梯智能工厂湖州市南浔区

69浙江隆泰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浙江隆泰高端医用敷料智能

工厂

湖州市德清县

70德清南方水泥有限公

德清南方水泥数字化车间湖州市德清县

71浙江古思建筑科技有

限公司

浙江古思绿色环保特种砂浆

数字化车间

湖州市德清县

72浙江兆民玻璃技术有

限公司

浙江兆民特种玻璃数字化车

湖州市德清县

73纳奇科化妆品有限公

纳奇科医用护理及湿巾产品

智能工厂

湖州市德清县

74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湖

州)有限公司

湖州均胜汽车安全系统制造

数字化车间

湖州市长兴县

75浙江天能汽车电池有

限公司

浙江天能汽车电池大容量高

可靠性电池数字化车间

湖州市长兴县

76浙江优全护理用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优全新型医疗卫生用品

及干湿巾数字化车间

湖州市长兴县

77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浙江洁美科技BOPET膜及

CPP保护膜数字化车间

湖州市安吉县

78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

片有限公司

浙江佐力百草智慧煎药数字

化车间

湖州市安吉县

79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

中源家居产品智能工厂湖州市安吉县

80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明新旭腾牛皮汽车革数字化

车间

嘉兴市南湖区

81海宁红狮宝盛科技有

限公司

海宁红狮宝盛高精密航空零

部件数字化车间

嘉兴市海宁市

82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

浙江晶科能源高效太阳能电

池、组件智能工厂

嘉兴市海宁市

83浙江恒优化纤有限公

浙江恒优化纤高端纤维智能

工厂

嘉兴市嘉兴港区

84斯比泰电子(嘉兴)有限

公司

斯比泰电子(嘉兴)高端电

控单元数字化车间

嘉兴市嘉兴经济技术开区

85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

公司

火星人集成灶智能工厂嘉兴市海宁市

86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浙江晨丰科技LED绿色照

明结构件数字化车间

嘉兴市海宁市

第198页

189

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地市所属县(市、区)

87浙江海利得地板有限

公司

浙江海利得地板豪华弹性地

板智能工厂

嘉兴市海宁市

88浙江欧迪恩传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欧迪恩驱动轴数字化车

嘉兴市平湖市

89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平湖分公司

平湖长城汽车整车制造智能

工厂

嘉兴市平湖市

90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

浙江独山能源涤纶长丝智能

工厂

嘉兴市平湖市

91生迪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生迪光电新型LED照明产

品数字化车间

嘉兴市桐乡市

92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

限公司

浙江新澳精梳羊毛纱智能工

嘉兴市桐乡市

93桐昆集团浙江恒超化

纤有限公司

桐昆集团浙江恒超超仿真纤

维数字化车间

嘉兴市桐乡市

94浙江百康光学股份有

限公司

浙江百康光学注塑开模数字

化车间

嘉兴市嘉善县

95特雷通家具(嘉兴)有

限公司

特雷通家具(嘉兴)开料及

沙发生产数字化车间

嘉兴市嘉善县

96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无缝墙布

数字化车间

嘉兴市海盐县

97浙江天祥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浙江天祥新材料仿麂皮纬编

布数字化车间

嘉兴市海盐县

98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浙江锦盛化妆品包装容器智

能工厂

绍兴市越城区

99索密克汽车配件有限

公司

索密克汽车零部件数字化车

绍兴市柯桥区

100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

限公司

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新材料智

能工厂

绍兴市柯桥区

101浙江东进新材料有限

公司

浙江东进功能性面料数字化

车间

绍兴市柯桥区

102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中财管道新型建材智能工厂绍兴市新昌县

103浙江大豪科技有限公

浙江大豪科技缝制针织电控

设备数字化车间

绍兴市诸暨市

104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

华纬高性能汽车弹簧智能工

绍兴市诸暨市

105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

申科股份滑动轴承数字化车

绍兴市诸暨市

106浙江诸暨八方热电有

限责任公司

浙江诸暨八方热电数字化车

绍兴市诸暨市

107浙江亿得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亿得新材活性染料数字化车

绍兴市上虞区

108浙江万里扬新能源驱

动有限公司

浙江万里扬自动变速器及新

能源驱动系统智能工厂

金华市金华开发区

第199页

190

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地市所属县(市、区)

109浙江白马实业有限公

浙江白马智能割草机器人数

字化车间

金华市金义新区

110义乌晶澳太阳能科技

有限公司

义乌晶澳高效光伏组件数字

化车间

金华市义乌市

111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

有限公司

浙江棒杰针织数字化车间金华市义乌市

112浙江超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浙江超人小家电智能工厂金华市永康市

113浙江德硕电器有限公

浙江德硕电锤电镐智能工厂金华市永康市

114正阳科技股份有限公

正阳科技电动工具智能工厂金华市永康市

115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浙江道明光电功能性薄膜智

能工厂

金华市永康市

116步阳集团有限公司步阳精品防盗门智能工厂金华市永康市

117浙江飞哲工贸有限公

浙江飞哲散热片和小家电数

字化车间

金华市永康市

118浙江安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这安胜科技真空器皿数字化

车间

金华市永康市

119浙江立久佳运动器材

有限公司

浙江立久佳智能跑步机数字

化车间

金华市永康市

120武义县双力杯业有限

公司

武义双力保温杯智能工厂金华市武义县

121浙江恒昌纺织科技有

限公司

浙江恒昌纺织印染智能工厂金华市浦江县

122浙江威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浙江威邦科技注塑数字化车

金华市磐安县

123金瑞泓科技(衢州)有

限公司

金瑞泓(衢州)集成电路用

8英寸硅片数字化车间

衢州市智造新城

124衢州杭甬变压器有限

公司

衢州杭甬变压器数字化车间衢州市智造新城

125浙江夏特新材料有限

公司

浙江夏特高端饰面材料智能

工厂

衢州市智造新城

126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

限公司

浙江金沃精工高精度轴承套

圈智能工厂

衢州市柯城区

127江山花木匠家居有限

公司

江山花木匠家居线条智能工

衢州市江山市

128浙江开洋木业有限公

浙江开洋木业木门数字化车

衢州市江山市

129浙江星菜农业科技有

限公司

浙江星菜农业冻干食品数字

化车间

衢州市江山市

130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浙江禾川科技伺服电机智能

工厂

衢州市龙游县

第200页

191

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地市所属县(市、区)

131维达纸业(浙江)有限

公司

维达纸业(浙江)生活用纸

智能工厂

衢州市龙游县

132华邦古楼新材料有限

公司

华邦古楼高档环保型特种纸

数字化车间

衢州市龙游县

133浙江海纳半导体有限

公司

海纳半导体单晶硅片数字化

车间

衢州市开化县

134浙江卡游科技有限公

浙江卡游动漫印刷智能工厂衢州市开化县

135浙江先导精密机械有

限公司

浙江先导精密半导体真空传

动装置智能工厂

衢州市常山县

136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长鹰信质汽车发电机定子数

字化车间

台州市椒江区

137浙江乐普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浙江乐普药业阿托伐他汀钙

数字化车间

台州市椒江区

138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八环科技新能源汽车用轴承

数字化车间

台州市路桥区

139浙江沃德尔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沃德尔汽车传感器数字

化车间

台州市台州湾新区

140浙江杰克智能缝制科

技有限公司

浙江杰克智能高端缝制装备

智能工厂

台州市台州湾新区

14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

浙江跃岭股份卡车巴士轮毂

数字化车间

台州市温岭市

142浙江陆虎汽车有限公

浙江陆虎汽车FE-7B零配件

数字化车间

台州市临海市

14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

伟星新材功能性高分子材料

管道智能工厂

台州市临海市

144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

浙江正特股份户外休闲用品

智能工厂

台州市临海市

145浙江工交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

浙江工交机械GMES数字

化车间

台州市玉环市

146浙江利中汽车底盘件

有限公司

浙江利中汽车底盘件数字化

车间

台州市玉环市

147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高端精密数控机

床智能工厂

台州市玉环市

148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

浙江司太立造影剂产品数字

化车间

台州市仙居县

149兴宇汽车零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

兴宇股份密封制品数字化车

台州市仙居县

150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

浙江银轮新能源及EGR智

能工厂

台州市天台县

151浙江三维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浙江三维材料功能性聚酯切

片数字化车间

台州市三门县

152延锋安道拓方德电机

有限公司

延锋安道拓方德高性能电机

数字化车间

丽水市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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