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10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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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后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并由董常会审议通过后,申报单位可自 行购置。 3.1.4 新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用车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 先选用新能源汽车,遵循“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 能环保”的原则,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3.1.5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 8 年或 30 万公里,已不能正常使用的、或 者车辆安全状况,排放要求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可以更新。 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出售等处置,要按照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3.1.6 为节约资源、避免浪费,2015 年 6 月 30 日(不含)前购置的企 业负责人用车超过规定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条件下,可 继续使用。租赁的企业负责人用车超过规定标准的,要按照规定 标准重新租赁。 3.2 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3.2.1 集团主要负责人按照 1 人 1 车配备公务用车(包括购置、租赁等, 下同),标准为排气量 2.0 升(含)以下、购置价格(不含...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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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后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并由董常会审议通过后,申报单位可自 行购置。 3.1.4 新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用车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 先选用新能源汽车,遵循“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 能环保”的原则,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3.1.5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 8 年或 30 万公里,已不能正常使用的、或 者车辆安全状况,排放要求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可以更新。 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出售等处置,要按照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3.1.6 为节约资源、避免浪费,2015 年 6 月 30 日(不含)前购置的企 业负责人用车超过规定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条件下,可 继续使用。租赁的企业负责人用车超过规定标准的,要按照规定 标准重新租赁。 3.2 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3.2.1 集团主要负责人按照 1 人 1 车配备公务用车(包括购置、租赁等, 下同),标准为排气量 2.0 升(含)以下、购置价格(不含车辆购 置税,下同)28 万元以内。 3.2.2 集团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为排气量 2.0 升(含) 3.2.3 以下、购置价格 28 万元以内,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 车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 18 万元以内、排气量 1.8 升(含)以 下。商务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 38 万元以内、 排气量 3.0 升(含)以下。 子企业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子企业负责人履职 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执行。 3.3 公务用车调配与使用 3.3.1 集团主要负责人的公务用车,配备专职司机。由集团办公室统一 管理。 3.3.2 集团总部、各子企业其他公务用车的用途主要限定在以下六个方 面: 1) 用于维护内外部安全、稳定的风险防控类,包括保密、国家安全、 信访维稳; 2) 用于传递和交换企业重要文件、档案、生产资料,包括机要通信、 标书投递、护照办理、银行大额资金存取等; 3) 用于应急指挥和施工生产保障,包括应急和突发事件处理、安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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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项目检查、生产调度等; 4) 用于客户接待和相关商务活动,包括商务接待、客户拜访、业务洽 谈、外事活动等; 5) 企业负责人批准的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事项。 3.3.3 车辆调配与使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公车私 用。各单位总部部门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所在单位办公室 提出用车申请,在道行天下发起《中建路桥公车使用审批》流程。 3.3.4 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各单位办公室可根据各部门的申请,将时 间相隔不久、路线基本一致的用车人员统一安排共用一台车辆; 如遇临时、紧急重要用车情况,经平衡协调相关各方后,应予优 先安排。 3.3.5 因其他公务用车有限,业务繁重时,提倡并鼓励用车部门优先选 用社会公共交通工具。 3.3.6 用车优先考虑经营生产用车,当与其他公务用车有冲突时,其他 公务应视业务紧急程度乘出租或公交车出行。 3.3.7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各单位办公室要建立《中建路 桥车辆行驶登记表》(见附件 1),车管人员每月负责进行统计, 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 3.4 车辆使用费管理 3.4.1 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其他公务用车的使用费用包含车辆的保养、 维修,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燃油费、停车和过路过桥费、保险 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等运行费用,采取在年度预算内据实报 销的方式进行管理。 3.4.2 集团总部各部门车辆使用费核算,集团办公室按季度累计扣减部 门交通费。集团总部车辆每公里的使用费金额标准:经济型轿车 型:2.5—3.50 元/公里;商务车型:3.50 元/公里。各子企业车辆 使用费核算,可参照集团总部核算标准执行。 3.4.3 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 车一卡”专卡专用,无特殊情况禁止用现金加油,准确掌握每辆 车的耗油情况。 3.4.4 在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派出期间,车辆因事故受损时,按下 列原则处理: 1) 全部责任在对方的,由我方出险司机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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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部分责任或全部责任在我方的,责任司机向保险公司和对方索赔, 保险公司赔偿不足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 50%由责任司机负责赔偿; 3) 车辆被盗:因司机责任(未锁车门等)或停放在无人看管处等情况 导致车辆被盗,保险公司赔偿不足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 50%由责任人负 责赔偿; 4) 车辆违章罚款一律由驾驶人员负责。 3.4.5 统一安排的上级领导、政府机构和重要客户的接待用车费用由各 单位办公室承担,纳入部门年度交通预算。 3.5 车辆维护管理 3.5.1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保持车辆的良 好运行状态。 3.5.2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经各 单位办公室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3.5.3 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需求,车管员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 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后,在道行天下发起《中建路桥车 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流程。 3.5.4 驾驶员持《中建路桥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 养。特殊情况需要另择地点的,须经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 方可办理。 3.5.5 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 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 4 附则 4.1 本办法由集团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4.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公务车辆 使用管理办法》(中建路桥办字[2016]19 号)和《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 司公务车购置管理办法》(中建路桥办字[2016]134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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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办字〔2019〕416 号 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总部员工差旅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域总部、各子企业、总部各部门: 根据集团公司管理要求,修订和完善了《中建路桥集团有限 公司总部员工差旅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董常会审议通过,现 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 员工差旅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版)》(中建路桥办字〔2018〕9 号)同时废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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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员工差旅管理办法》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9 日 抄送:高管团队 2019 年 12 月 9 日印发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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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 业务支出管理办法(2019 版) 1 总则 1.1 目的 1.2 1.2.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 1.2.2 神,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 1.2.3 司子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促进廉洁从业,维护出资人利 1.2.4 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2.5 1.2.6 依据 1.2.7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 号); 1.3.1 1.3.2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 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资发分配〔2015〕5 号); 《关于推进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分配 〔2016〕76 号);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行〔2013〕516 号)等相关规定;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国资发改革〔2018〕106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 通知》(国资发考分〔2018〕115 号)。 适用范围 中国建筑子企业负责人是指子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统称子企业负责 人。其中,子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子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和总经理。 子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生产经营实 际,指导监督下属企业逐级落实监管责任,逐级健全管理制度、实施预 算管理、推进公开透明,全面规范子企业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 1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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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管理原则 1.4.1 1.4.2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 1.4.3 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1.4.4 坚持廉洁节俭原则。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 1.5 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6 1.6.1 坚持规范透明原则。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 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1.6.2 子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接受集团公司的指导监督。子企业 2 主要负责人对子企业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 2.1 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2.1.1 主要应对的风险 2.1.2 规范子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防范干部廉洁从业风险。 术语定义 履职待遇 履职待遇是指为子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 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 业务支出是指子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 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 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履职待遇 公务用车 根据国资委批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子企业主要负责人以配备公 务用车的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其他子企业负责人不配备公务用车,公务 交通以发放交通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 子企业应当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公务用车资源,规范子企业负责人公务 用车配备、运行管理和处置,保障子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降低公务用 车成本。 子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公务用车按照不超过 1 人 1 辆的编制配备,公务用 车配备标准不得超过中建股份副总经理的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排气量 2.0 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8 万元以内)。子企 2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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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业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选用新能源汽车的,享受财政补助后的车辆价格 应在规定标准内。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 8 年但仍能 2.1.4 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适用,已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车辆安全状况, 2.1.5 排放要求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可以更新。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务 用车的报废和出售等处置,应当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执行。 2.2 2.2.1 子企业主要负责人新配备或者更新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配备标准,选用 2.2.2 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子 企业主要负责人已购置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 更新或者报废条件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已租赁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 配备标准的,应当按规定配备标准重新租赁。 子企业由于非政策性因素发生亏损或者处于被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 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不得为子企业主要负责人购置、租赁、 更新公务用车。子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企业或者 其他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供子企业主要负责人使用。 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 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桥费等各种运行费 用,实行单车核算,在预算额度内按照财务制度严格规范执行。 子企业负责人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不得为子企业负责人发放自行驾 驶公务用车的补贴。 子企业不得同时为子企业主要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和发放公务交通补 贴。其他子企业负责人交通补贴,由子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其 他子企业负责人具体工作分工、公务出行频次等因素,在不超过 42000 元/年(3500 元/月)预算内,分层、分档自行确定具体标准并报集团公 司审批备案。 市场化选聘的子企业负责人,其薪酬体系中已包括公务交通补贴的,不 再配备公务用车,不再报销公务用车费用或者另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办公用房 子企业应当按照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的原则建设办公用 房,严禁超标准新建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修。要公平配置、集约使用 办公用房资源。子企业负责人原则上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异 地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经企业内部审批后,可在规定的面积 标准内再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并在向集团公司年度预算备案时进行报 告。 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超过 60 平方米,其他子企业负责 3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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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超过 40 平方米。使用面积是指进入办公用房后所有可达区域的套 内面积(含办公区域、休息室、卫生间、接待室等)。 子企业总部办公用房,编制定员人均使用面积不超过 20 平方米。 2.2.3 子企业负责人新配置办公用房要严格执行配置标准,现有的办公室超过 规定面积标准的,一般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解决;必须采取工程改造 方式的,如受现有建筑结构布局、线路和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客观条 件限制,待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者领导干部职务变动调换办公室时解 决,不应造成新的浪费。 2.2.4 子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 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应当以消除 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执行 维修改造标准。 2.3 培训 2.3.1 子企业围绕提高子企业负责人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开 展必要的培训。子企业负责人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以及为取得学位而参加 在职教育的费用必须由个人承担。 2.3.2 子企业负责人参加出国培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出国(境)培训管理 规定,不得参加无实质需要的国外培训。 3 业务支出 3.1 业务招待 3.1.1 业务招待是指子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招待客户、合 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业务招待主要分为商务招待、 外事招待、其他公务招待活动等。 3.1.1.1 商业谈判或商业合作中接待客户、合资合作方的活动属于商务招待,商 务招待对象不包括党政军机关工作人员、其他中央企业总部工作人员。 3.1.1.2 因公接待外宾或其他外籍关系人员的活动属于外事招待。 3.1.1.3 接待其他因公来访人员的活动属于其他公务招待。 3.1.2 子企业负责人开展商务和外事招待活动,对于重要客户,用餐、赠送纪 念品标准分别控制在 300 元/人次以内(含酒水、饮料,下同),对于贵 宾及外宾,用餐、赠送纪念品标准分别控制在 600 元/人次以内。 其他公务招待活动参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对于一般客人,用 餐标准控制在 200 元/人次以内,对于贵宾,用餐标准控制在 400 元/人 4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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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次以内,均不得赠送纪念品。 3.1.4 子企业负责人对外招待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如遇临时安排的对外接待, 3.1.5 子企业负责人可通过电话或信息等形式向子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报告 3.1.6 或申请。对子企业负责人每次业务招待活动实行招待费用总额和人均费 用双控管理,严格执行用餐标准和控制陪同人数。对于商务、外事招待 3.1.7 活动,招待对象 5 人(含)以内的,陪餐人数可对等;招待对象超过 5 3.2 人的,超过部分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待对象的二分之一。对于其他 3.2.1 公务招待活动,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内的,陪同人数不得超过 3 人;超 过 10 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子企业负责人进行业务招待活动,由子企业相关部门编制预算并组织安 排,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标准。子企业负责人在公司内部业务往来和赴 内部单位出差时,应首选本企业食堂或者协议酒店,不得安排私人会所、 高消费场所,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 因经营活动需要,子企业负责人可在业务招待活动中赠送客人纪念品, 赠送的纪念品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宣传公司、展示公司文化 为主要内容,不得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商业预付卡、以及贵金属和其 他贵重物品等。 子企业负责人进行业务招待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由相关部门及时结算,在 当年预算执行情况中如实准确体现。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应当提供内部审 核流程、发票以及招待清单,严格执行招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招待对 象、业务招待活动内容、招待费用等情况。不提供招待清单的业务招待 费用不予报销。不得将业务招待费用以会议、培训、调研等费用的名义 虚列、隐匿,严禁转嫁招待费用或以其他名义报销招待费用。 子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和实施国 际化经营的需要,合理确定子企业负责人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和等级,以及住宿、就餐等标准。除特殊情况外, 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租用商务机。 国内差旅 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子企业负责人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二级单位副职为飞机经济舱)、轮 船二等舱、火车软席(软座、软卧、动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 席列车一等软座。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确因特殊情况需 超过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如所乘坐的交通工具没有相应等级的舱 5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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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位/座位、或相应等级的舱位/座位无票,以及差旅中因陪同重要客户需 3.2.3 要等特殊情况),应在履行一事一批审批手续后方可据实报销。 3.3 3.3.1 住宿标准 3.3.2 子企业负责人到国内下属企业出差属于内部检查、调研及指导工作的, 应当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原则上住宿标准每天不得超过 800 元,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 最高上浮 20%。子企业负责人参加各种会议、学习班等,凡由主办单 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住宿标准可适当上浮,凭据按实报销。 国内出差补助标准 国内出差补助标准每人每天 100 元,包含伙食补助费和其他相关差旅费 用。 因公临时出国(境) 因公临时出国费用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 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1)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2)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 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3)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4)伙食费: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5)公杂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 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 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1)子企业负责人出国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席(软 座、软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确因特殊情况需 超过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如所乘坐的交通工具没有相应等级的舱 位/座位、或相应等级的舱位/座位无票,以及差旅中因陪同重要客户需 要等特殊情况),应在履行一事一批审批手续后方可据实报销。 2)子企业负责人出国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 6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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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执行;国外段超过 6 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 3.3.4 助 12 美元。 3.3.5 住宿标准 3.3.6 3.3.7 1)子企业负责人到国外下属企业出差属于内部检查、调研及指导工作 的,应选择各驻外机构在驻在国设立或定点、协议的招待所、宾馆住宿。 无法满足前述条件的,原则上可以住四星级(含)以下酒店; 2)子企业负责人到国外洽谈业务或重要约见等商务活动的,可以住五 星级(含)以下酒店。 伙食费和公杂费标准 根据工作需要,子企业负责人出国的伙食费、公杂费可以选择包干使用 或预算内据实报销; 选择包干方式的,须在出国预算申请中注明,于批准后告知驻外接待单 位,并不再报销伙食费、公杂费等。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 算; 选择预算内据实报销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报销执行本单位费用管理等 有关规定; 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子企业负责人伙食费和公杂费包干标准参考《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 号)制定, 详见附件《各国家和地区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其他 费用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严禁子企业负责人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从严控制差旅随行人 员。子企业应当保障子企业负责人处理本单位及下属企业境外经营管理 业务的出国(境)活动,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和 考察性出访,不得安排与子企业负责人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无关的 人员随行。 子企业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制度和任务安排, 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者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 不得无故延长因公临时出国(境)时间。子企业要严格规范国(境)外 接待工作,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用公款或者变相用公款在国内和出国 (境)旅游。 7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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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子企业负责人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国内差旅费用,严格遵守因公临时出 3.4 国(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铺张浪费。 4 通信费用 4.1 通信费用是指子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发生的移动通信费和住 4.2 宅通信费。子企业负责人的通信费用采取在年度预算限额范围内据实报 4.3 销的方式进行管理,年度通信费用预算限额标准为每人每月 1000 元, 4.4 负责海外业务的子企业负责人以及因联系海外业务发生通讯费用较多 5 的子企业负责人年度通信费用预算限额标准可适当上浮,此外不得再享 5.1 有其它任何形式的通信补贴。市场化选聘的子企业负责人,其薪酬体系 5.1.1 中已包括通信补贴的,不再报销通信费用或者另行发放通信补贴。 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指子企业按照子企业财务预算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生产经 营实际,结合子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需求,对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 遇、业务支出年度费用水平的预计安排、控制监督。 子企业应当对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预算管理,按年度、 项目、人员编制预算,有关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需报集团公司备案。子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需调整的,于每年 10 月 15 日前将调整方案报集团公司备案。 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编制应当综合考虑上年度预 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与子企业当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相匹配,履行子企 业内部预算管理程序审议后执行。如预算有重大调整,应当重新履行相 应程序。 子企业应当严格控制预算内子企业负责人各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 算外支出未履行相应程序前不得列支。子企业应当建立预算动态监控机 制,监测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纠正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提高预算的全面性、准确性,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子企业因非政策性因素亏损、处于被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 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子企业负责人不得购置、租赁、更新公务用车, 不得乘坐飞机公务舱,适当降低住宿费标准,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 原则上不得增长。 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要求 除按照《意见》和本办法所规定的保障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 8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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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出外,严禁以下用公款为子企业负责人支付个人支出的行为: 5.1.3 5.1.4 严禁按照职务为子企业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消费。 5.1.5 5.1.6 严禁为子企业负责人办理理疗保健卡、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 5.1.7 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 5.1.8 严禁为子企业负责人购买百科全书、中外名著、古籍文献等与工作无关 5.1.9 的装饰性图书。 5.2 严禁支付子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消费娱 5.2.1 乐活动、宴请、赠送礼品及培训等各种费用。 5.2.2 5.2.3 严禁支付子企业负责人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支出。 5.2.4 子企业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本企业后,应当自印发职务调整通知文件次 月起 3 个月内,腾退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等,子企业不得继 5.2.5 续为其提供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子企业不得向下属企业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单位转嫁企业负责人履职 待遇、业务支出。 子企业负责人在下属企业兼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并且主要工作职 责在所兼职企业的,可以执行本办法标准,同一费用不得在二级单位总 部和下属企业重复报销和列支。 监督管理措施 子企业应当制定子企业总部人员和下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管理制度。 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应接受职工监 督。 子企业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相关规定,将个人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和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等,作为民主生活会、 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子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和监督,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纳入巡视组巡视工作内容,以及 子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子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巡视、审计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积极接 9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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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受社会监督,及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改。 5.2.7 子企业负责人违反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 6 由有关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示谈话、诫勉谈话、调离岗位、降 6.1 职、免职处理,并相应扣减 25%、50%、75%、100%的当年绩效年薪。 6.2 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构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 6.3 关处理。 子企业负责人违反本办法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予以收缴或者纠正;用 公款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应当责令退赔;给子企业造成经 济损失的,应当依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附则 本办法由中国建筑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办法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中国建筑集团有限 公司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建人字 〔2018〕123 号)同时废止。 附件 各国家和地区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10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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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各国家和地区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伙食费 公杂费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一 亚洲 美元 50 1 蒙古 40 35 2 朝鲜 美元 70 30 3 韩国 70 35 4 首尔、釜山、济州 美元 70 35 5 10000 35 6 日本 光州、西归浦 美元 10000 5000 7 5000 其他城市 美元 10000 5000 5000 东京 日元 10000 35 50 30 8 大阪、京都 日元 30 日元 30 30 9 福冈、札幌、长崎、 日元 30 10 缅甸 名古屋 30 30 30 40 其他城市 40 40 50 40 11 巴基斯坦 伊斯兰堡、拉合尔、 美元 50 35 卡拉奇 美元 50 35 12 美元 35 奎达 50 40 40 13 其他城市 美元 50 40 50 14 斯里兰卡 美元 50 50 15 马尔代夫 美元 50 70 16 孟加拉 美元 17 伊拉克 美元 18 阿拉伯联合酋长 美元 国 19 也门 萨那 美元 亚丁 美元 20 其他城市 美元 美元 21 美元 美元 22 阿曼 23 伊朗 24 科威特 11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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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伙食费 公杂费 利雅得 25 沙特阿拉伯 美元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26 吉达 美元 27 其他城市 美元 70 40 28 巴林 美元 70 40 29 以色列 新德里、加尔各答 美元 70 40 30 巴勒斯坦 孟买 美元 55 40 31 文莱 美元 70 40 32 印度 其他城市 美元 70 40 33 河内 美元 40 35 34 美元 50 35 35 不丹 胡志明市 美元 50 35 36 越南 其他城市 美元 50 35 37 美元 50 35 38 曼谷 美元 40 30 39 柬埔寨 宋卡 美元 40 30 40 老挝 清迈、孔敬 美元 40 30 41 马来西亚 其他城市 美元 40 30 42 菲律宾 美元 40 30 43 印度尼西亚 安卡拉 美元 50 35 44 东帝汶 伊斯坦布尔 美元 50 35 45 泰国 美元 50 35 46 美元 40 35 47 美元 50 35 48 美元 50 35 49 新加坡 美元 50 35 50 阿富汗 美元 50 35 51 尼泊尔 美元 55 40 52 黎巴嫩 美元 38 30 53 塞浦路斯 美元 50 35 54 约旦 美元 50 35 55 土耳其 美元 40 35 56 美元 50 35 45 30 45 30 12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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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伙食费 公杂费 其他城市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57 58 叙利亚 美元 45 30 59 卡塔尔 美元 50 35 60 香港 美元 60 40 61 澳门 港币 500 300 62 台湾 港币 500 300 二 非洲 美元 60 40 63 马达加斯加 64 塔那那利佛 美元 38 30 65 塔马塔夫 美元 38 30 66 喀麦隆 其他城市 美元 38 30 67 多哥 美元 50 35 68 科特迪瓦 阿布贾 美元 48 35 69 摩洛哥 拉各斯 美元 50 35 70 阿尔及利亚 美元 50 40 71 卢旺达 美元 55 35 72 几内亚 美元 32 30 73 埃塞俄比亚 美元 55 35 74 厄立特里亚 美元 50 35 75 莫桑比克 美元 50 35 76 塞舌尔 美元 50 35 77 肯尼亚 美元 50 35 78 利比亚 美元 50 35 79 安哥拉 美元 50 35 80 赞比亚 美元 60 40 81 几内亚比绍 美元 45 35 82 突尼斯 美元 45 35 83 布隆迪 美元 40 35 84 莱索托 美元 40 35 85 津巴布韦 美元 35 30 86 尼日利亚 美元 45 33 87 美元 60 35 美元 60 35 13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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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伙食费 公杂费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88 其他城市 美元 60 35 美元 50 35 89 毛里求斯 达累斯萨拉姆 美元 50 35 桑给巴尔 美元 40 32 90 索马里 其他城市 美元 35 30 美元 50 35 91 苏丹 美元 50 35 美元 50 35 92 贝宁 美元 60 35 美元 50 35 93 马里 美元 50 35 美元 60 35 94 乌干达 美元 50 35 美元 50 35 95 塞拉里昂 美元 55 35 美元 50 35 96 吉布提 美元 50 35 美元 50 35 97 塞内加尔 美元 50 35 美元 50 35 98 冈比亚 美元 50 35 美元 50 35 99 加蓬 美元 50 35 美元 50 35 100 中非 美元 50 35 101 布基纳法索 102 毛里塔尼亚 103 尼日尔 104 乍得 105 赤道几内亚 106 加纳 107 坦桑尼亚 108 109 110 刚果(金) 111 刚果(布) 112 埃及 113 圣多美和普林西 美元 50 35 比 114 博茨瓦纳 美元 50 35 50 35 115 南非 比勒陀尼亚、约翰内斯堡 美元 50 35 50 35 116 开普敦 美元 50 35 117 德班 美元 118 其他城市 美元 14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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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伙食费 公杂费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119 纳米比亚 120 斯威士兰 美元 35 30 121 利比里亚 美元 50 35 122 佛得角 美元 50 35 123 科摩罗 美元 50 35 124 南苏丹 美元 40 35 125 马拉维 美元 40 32 三 欧洲 美元 50 35 126 罗马尼亚 127 布加勒斯特 美元 45 40 128 康斯坦察 美元 50 40 129 马其顿 其他城市 美元 50 40 130 斯洛文尼亚 美元 50 35 131 波黑 莫斯科 欧元 30 25 132 克罗地亚 哈巴罗夫斯克 美元 40 35 133 阿尔巴尼亚 叶卡捷琳堡、圣彼得堡 美元 40 35 134 保加利亚 美元 35 30 135 俄罗斯 伊尔库茨克 美元 45 35 136 其他城市 美元 45 40 137 美元 45 40 138 基辅 美元 45 40 139 敖德萨 美元 45 40 140 立陶宛 其他城市 美元 45 40 141 拉脱维亚 美元 45 35 142 爱沙尼亚 比什凯克 欧元 35 25 143 乌克兰 欧元 35 25 144 美元 45 40 145 美元 45 40 146 阿塞拜疆 美元 45 40 147 亚美尼亚 美元 45 40 148 格鲁吉亚 美元 45 40 149 吉尔吉斯斯坦 美元 45 40 美元 45 40 15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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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伙食费 公杂费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150 151 塔吉克斯坦 其他城市 美元 45 40 152 土库曼斯坦 45 40 153 乌兹别克斯坦 美元 45 40 154 40 32 155 美元 40 32 156 白俄罗斯 40 32 157 哈萨克斯坦 塔什干 美元 45 40 158 45 40 159 撒马尔罕 美元 45 40 160 摩尔多瓦 45 40 161 波兰 其他城市 美元 45 40 162 50 40 163 美元 50 40 164 德国 50 40 165 阿斯塔纳 美元 60 38 166 60 38 167 阿拉木图 美元 60 38 168 荷兰 60 38 169 其他城市 美元 60 38 170 60 38 171 意大利 美元 60 38 172 65 38 173 华沙 美元 65 38 174 65 38 175 比利时 革但斯克 美元 65 38 176 奥地利 60 38 177 希腊 其他城市 美元 60 38 178 法国 55 35 柏林、汉堡 欧元 60 40 179 慕尼黑 欧元 60 40 180 法兰克福 欧元 60 40 其他城市 欧元 海牙 欧元 阿姆斯特丹 欧元 其他城市 欧元 罗马 欧元 米兰 欧元 佛罗伦萨 欧元 其他城市 欧元 欧元 欧元 欧元 巴黎 欧元 欧元 马赛、斯特拉斯堡、 欧元 尼斯、里昂 其他城市 16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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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伙食费 公杂费 181 西班牙 伦敦 欧元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182 卢森堡 曼彻斯特、爱丁堡 欧元 183 爱尔兰 欧元 60 38 184 葡萄牙 其他城市 欧元 55 38 185 芬兰 欧元 60 38 186 捷克 美元 60 38 187 斯洛伐克 欧元 60 40 188 匈牙利 美元 45 50 189 瑞典 美元 35 30 190 丹麦 美元 45 45 191 挪威 美元 80 50 192 瑞士 美元 80 50 193 冰岛 美元 80 50 194 马耳他 欧元 70 50 195 塞尔维亚 美元 65 50 196 黑山 欧元 38 25 197 英国 英镑 40 30 198 英镑 30 22 199 英镑 45 35 四 美洲 45 35 200 美国 45 35 201 202 华盛顿 美元 55 45 203 55 45 204 旧金山 美元 55 45 205 55 45 206 休斯顿 美元 55 45 207 55 45 208 波士顿 美元 55 45 55 45 209 加拿大 纽约 美元 55 45 210 芝加哥 美元 55 45 洛杉矶 美元 55 45 夏威夷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美元 渥太华、多伦多、卡 美元 尔加里、蒙特利尔 温哥华 17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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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伙食费 公杂费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211 其他城市 美元 55 45 墨西哥 美元 50 45 212 墨西哥 蒂华纳 美元 50 45 其他城市 美元 50 45 213 巴西利亚 美元 50 45 圣保罗 美元 50 45 214 里约热内卢 美元 50 45 其他城市 美元 50 45 215 巴西 美元 50 45 216 217 218 219 牙买加 220 特立尼达和多巴 美元 50 45 哥 221 厄瓜多尔 美元 40 32 美元 50 45 222 阿根廷 美元 50 45 美元 47 45 223 乌拉圭 美元 47 45 美元 47 45 224 智利 圣地亚哥 美元 47 45 伊基克 美元 40 35 225 安托法加斯塔、阿里卡 美元 40 35 其他城市 美元 40 35 226 波哥大 美元 40 35 麦德林 美元 60 45 227 卡塔赫纳 美元 50 45 其他城市 美元 40 37 228 哥伦比亚 美元 45 45 美元 45 45 229 美元 60 45 美元 40 40 230 美元 36 30 美元 45 45 231 美元 50 45 232 巴巴多斯 233 圭亚那 234 古巴 235 巴拿马 236 格林纳达 237 安提瓜和巴布达 238 秘鲁 239 玻利维亚 240 尼加拉瓜 241 苏里南 18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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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伙食费 公杂费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242 委内瑞拉 堪培拉、帕斯、 243 海地 布里斯班 美元 45 45 244 波多黎各 美元 45 43 245 多米尼加 墨尔本、悉尼 美元 45 45 246 多米尼克 其他城市 美元 45 45 247 巴哈马 苏瓦 美元 45 45 248 圣卢西亚 楠迪 美元 45 45 249 阿鲁巴岛 其他城市 美元 45 45 250 哥斯达黎加 美元 45 45 五 大洋州及太平洋岛屿 美元 45 40 251 澳大利亚 美元 60 50 252 美元 60 50 253 美元 60 50 254 新西兰 美元 60 45 255 萨摩亚 美元 47 45 256 斐济 美元 45 50 257 美元 45 50 258 美元 45 50 259 巴布亚新几内亚 美元 55 50 260 密克罗尼西亚 美元 40 30 261 马绍尔群岛 美元 55 35 262 瓦努阿图 美元 55 35 263 基里巴斯 美元 55 35 264 汤加 美元 60 35 265 帕劳 美元 60 35 266 库克群岛 美元 60 35 267 所罗门群岛 美元 60 35 268 法属留尼汪 美元 60 35 269 法属波利尼西亚 美元 60 35 19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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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员工差旅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规范集团公司总部员工差旅管理,提升工作效率,提高信息透明度,根 据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2019 版)》,制定本办法。 1.2 差旅管理是指对集团公司员工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差旅活动和费用 的管理,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合理确定集团 公司员工出差期间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以及住宿和差旅补助标准,从严 控制出差随行人员数量。 1.3 为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吸引优秀人才加盟中建路桥,鼓励集团优 秀经理人员的互动,京津冀区域内的通勤费用,按差旅费管理,纳入总 部费用预算,适用范围为总部部门助理总经理以上人员。其他范围内通 勤一事一议,由董事长和总经理批准。 1.4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对总部部门明确副职主持工作的,参照部 门正职执行。 2 差旅管理 2.1 总部人员赴石家庄市以外出差应实行逐级审批程序,需提前在办公系统 提交差旅申请流程,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销时使用。严格控制境 外出差,从严控制国内出差,适度控制省内出差。 2.2 严肃出差审批制度。未经事先审批的出差,不得报销差旅费用。总部部 门副职和一般员工省内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省外出差须经分管高 管审批;总部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高管审批;监事会主席和党委常 务副书记出差由董事长审批,其他高管团队成员出差由总经理审批,董 事长和总经理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出差,并及时沟通公示。 2.3 集团领导到基层出差的,应严格按照工作目的控制陪同人员。集团总部 部门到基层出差的,原则上由部门正职或副职一人前往,陪同人员不超 过 1 人。 2.4 差旅费报销按集团公司费用报销相关规定执行,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差 旅申请流程进行差旅费用核准,如出现实际报销与原登记信息不符情况, 按集团公司费用报销相关规定执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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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不得转嫁集团公司总部人员差旅费用,不得报销集团公司总部人员出差 期间与差旅活动无关的费用。 2.6 因参加各种会议、考察、培训、交流及其它公务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 它费用由主办方负担或由单位统一支付的,不再重复报销相关费用,只 报销往返交通费。 2.7 因陪同重要客人造成差旅费超过本规定控制标准的,报集团公司总经理 审批同意后可以据实报销。 3 通勤管理 3.1 原则上通勤宜与公差任务相结合。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通勤次数每周不 超过一次,其他人员每两周不超过一次。集团主要领导自行决定通勤安 排。其他高管团队人员经与董事长和总经理沟通后自行安排通勤。部门 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批准通勤安排。部门其他人员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通勤安排。 3.2 通勤标准:总部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可乘坐高铁一等座,其他人员一律 乘坐高铁二等座。 4 差旅信息 集团高管团队成员出差,由分管业务部门指派专人在网上办公平台提前 一天发布差旅信息,以便于下属单位或部门请示工作。总部部门正副职 人员出差,由本人或部门文员提前一天在网上办公平台发布差旅信息。 5 国内往返交通工具 5.1 国内出差乘坐飞机的,一律乘坐经济舱。境外出差,领导班子成员可以 乘坐公务舱(包括国内航段),其他人员乘坐经济舱。集团公司总部部门 正职及以上人员出差乘坐火车的,可乘坐火车软卧(高铁一等座),其他 人员乘坐硬卧(高铁二等座)。集团公司总部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出差乘 坐轮船的,可乘坐二等舱,其他人员乘坐三等舱。 5.2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因身体原因、票源紧张或商务陪同需要,国内出差乘 坐公务舱或高铁商务座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报销时仅报销经济舱 或高铁一等座全价。其他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超过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 具的(如所乘坐的交通工具没有相应等级的舱位/座位、或相应等级的舱 位/座位无票,以及差旅中因陪同重要客户需要等特殊情况),未按规定等 级乘坐交通工具的,应在履行一事一批审批手续后(需分管领导、总会 计师、总经理审批)方可据实报销。 5.3 出差人员出差里程在 500 公里以内或乘火车 3 小时以内可达到的,原 则一律乘坐火车,如遇特殊情况,如公务紧急、机票打折等,经领导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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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后,可乘坐飞机或带车前往。 5.4 出差人员超过两人,有领导带队时,经带队领导同意,出差人员可根据 职务最高人员的出差标准,乘坐相同的交通工具(飞机区分舱位,火车 或动车区分座位级别)往返。 5.5 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凭据实报。 6 差旅住宿标准 6.1 总部人员到集团公司下属外埠单位进行内部检查、调研及指导工作的, 应当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下属单位有定点或协议酒店的, 应优先安排在同级别的定点或协议酒店住宿;如内部检查、调研及指导 工作时间超过三天,原则住经济型商务酒店;短期工作七天(含)以上 的,原则住经济型酒店,具体住宿标准按照集团人力资源部相关制度执 行。 6.2 集团公司高管团队成员外埠出差属于洽谈生意或重要约见等商务活动的, 可以住五星级(含)以下酒店。住宿标准不受限制。其他人员住宿因特 殊工作需要超出标准的,采用一事一议审批原则,需分管领导、总会计 师、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6.3 总部人员参加各种会议、学习班等,凡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凭 据按实报销。 6.4 一般情况下不得住宿套间。领导班子成员出差住宿费由出差目的地所在 单位承担。其他人员住宿费由集团总部承担,原则上同时提供交通费、 住宿费票据时,方可报销;特殊情况,需要单独说明。挂牌五星酒店无 论何种价格,一律不得报销。 7 差旅补贴标准 7.1 国内出差补助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副总经理职级 副三总师级 部门正职 部门副职 其他 驾驶员 补贴标准 50 管理人员 40 及以上领导 40 50 省内出差 100 80 60 (¥) 省外出差 (¥) 7.2 因公临时出国费用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 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7.3 到家庭居住地出差的人员,正常工作日期间享受差旅补贴,节假日期间 不享受差旅补贴。 7.4 到集团公司下属单位进行检查、调研及指导工作的,凡下属单位自有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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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的,尽量安排在食堂就餐,按每人每餐 20 元标准掌握;没有食堂的, 可按照每人每餐 35 元标准在外安排就餐。 8 附则 8.1 集团公司高管团队和总部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兼顾公司利益和 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合理安排出差人员及各项事宜,严格执行 差旅审批流程,以保证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 8.2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定并解释,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原《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员工差旅管理办法》(中建路桥办字〔2018〕 9 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 办法(2019 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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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办字〔2019〕173 号 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雄安总部、各子企业、总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 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水平,规范和加强中建路桥集团 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工作,提高会议效率,严控会议成本,加强决 策督办力度,现修订了《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办法》, 经集团 2019 年第 4 次董常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 遵循务实、精简、高效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会议 管理规定》(中建路桥企字〔2016〕16 号)同时废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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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件:《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办法》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0 日 抄送:高管团队 2019 年 5 月 20 日印发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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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 1.2 一步提升科学管理水平,规范和加强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集团公司”)会议管理工作,提高会议效率,严控会议成本,加强决 2 策督办力度,特制订本规定。 2.1 集团公司各级会议承办单位应遵循务实、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好会议 2.2 筹备、组织、记录及决策督办各项工作,提高会议效率,保障会议决策 2.2.1 有效落地。集团公司大型综合会议、各业务系统召开的会议,以及需要 2.2.2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各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出席的会议,必须提前报办公 2.2.3 室(党委办公室)进行统筹,能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2.3 2.3.1 会议分类 本办法所指会议,是由集团公司总部组织召开的,涉及多位公司领导, 或者多个总部部门,或者多个所属子企业参加的综合或业务系统会议, 以及子企业决策性会议。根据会议的性质、规模、内容、形式和参加范 围,分为两大类:总部会议和集团会议。 总部会议由集团公司总部组织召开,涉及多位公司领导,或者总部部门 的会议,按照会议性质分为三类: 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召集或主持,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参加,针对一项或 多项事务组织召开的管理研究或决策会议。一般包括:党委会、董事会 常务会、总经理常务会、领导班子专题会、领导班子务虚会等。 由集团公司业务系统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视会议内容由集团公司相关领 导、总部相关部门参加,针对各业务系统问题进行讨论的会议。一般包 括: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管理例会、专业委员会和专门领导小组会议。 由集团公司业务部门牵头,视会议内容由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总部相关 部门参加的会议。一般包括:研讨会、评审会、部门工作例会等。 集团会议由集团公司组织召开的,面向全集团覆盖系统的综合类或专业 业务类管理会议,一般分为三种: 综合会议:涉及多位集团公司领导、多个部门、集团子企业、指挥部、 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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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项目部负责人参加,研究部署全面工作的会议,一般包括集团年度工作 会议、年中工作会议、党的建设工作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 2.3.3 议等。 3 业务系统会议:涉及多位集团公司领导、多个部门、集团子企业、项目 3.1 部负责人参加,围绕一项核心业务组织召开的会议,如运营分析会、市 3.2 场营销会、安全管理会、科技质量工作会等。 3.3 专业专题会议:由集团公司相关分管领导组织召集,由总部业务部门发 3.4 起,涉及多个子企业专业负责人参加,围绕一项具体工作任务组织召开 的会议,如项目策划会、项目管理会、业务培训会议、专业机构小组(委 3.5 员会)专题会等。 4 4.1 总部会议的一般规定 4.2 关于总部会议,一般都制定有专门的议事规则,此类会议的组织召开按 4.3 照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为会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初审集团会议 计划,组织制定各项会议的议事规则,监督会议计划执行情况。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常务会、总经理常 务会、总经理管理例会、务虚会的召开,物业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所有会 议的后勤保障工作,信息化部对公司总部会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总经理办公会由牵头组织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会议组织工作。专业委员会 及领导小组会议一般由担任工作机构办公室的职能部门负责会议组织 工作。 总部会议的组织工作一般包括:会议通知发布、会议议案征集、会议议 题确认、会议资料准备、会议现场服务、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决 议事项督办等。 集团会议管理 集团公司对集团会议实行计划和预算管理,并严格按照会议计划,在预 算内实施会议组织。除非特殊情况或紧急事务,一般不批准计划外会议 召开。 集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是集团会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 年度会议计划的组织编制、会议申请的审核、会议计划的执行监督工作。 总部各职能部门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工作计划和本部门职责,按照要求 提出本部门拟组织召开的年度会议计划,填写中建路桥集团总部年度会 2/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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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议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会议计划一般应包括会议名称、会议召开目 4.3.2 的、计划召开时间、计划会议地点、会议形式、参会范围、会议预算等。 4.3.3 各部门提出会议计划申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4.3.4 4.4 提倡开视频会议,原则上部署工作、贯彻指示精神或不需要现场汇报、 交流和非涉密的会议均应采用视频形式召开。 4.5 非必须召开的会议不开,凡可以利用文件、视频、电话等方式传达部署 4.6 落实的事宜不组织召开集中会议。 4.7 参会范围相近的会议应合并或者套开。 4.8 适宜在集团公司会议室召开的会议不在外部组织。 5 5.1 集团公司会议计划在每年的一季度初编制完成,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一般应在上年度 12 月下旬发出会议计划编制通知,在每年 1 月下旬前 5.2 对各部门提交的会议申请完成汇总、初步审核,编制形成年度会议计划, 提请董事会常务会审定后正式发布。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对会议申请进行审核,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对不同会议的组织召开予以协调,提出撤销、合并、套开会议的建议, 对会议范围、形式、内容等提出合理建议意见。 各业务系统应严格按照既定会议预算召开会议,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负责 对会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提出召开的计划外会议,应重点说明会议召开 的主要原因,会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部,报请分管领导审核 后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方可组织实施。 每年年底,办公室组织对年度会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编写完 成年度集团会议召开情况的综合报告,提出会议组织工作改进的建议, 与下年度会议计划一并提交董事会常务会审议。各部门会议计划执行情 况和会议召开的实际效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范畴。 集团会议的组织 会议主办部门在会议筹备之初,根据会议需要确定协办部门和协办单 位,并牵头组织成立会务组,原则上,主办部门负责人任会务组组长, 会务组成员由协办部门或协办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组成。会务组 组长应确定各成员具体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集团会议的组织工作一般包括:会议申请、会议通知、会议主题确认、 会议资料准备、会议现场服务、发布会议纪要、会议精神宣贯和督办落 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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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等。 5.3 集团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由物业公司负责;会议摄影摄像及宣传工作, 由党建工作部(企业文化部、工会办公室)负责;以视频形式召开的会 议,由信息化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会前测试、现场视频技术保障 等。 5.4 会议内容涉及国家或企业秘密的,须做好保密处置工作,包括相应的会 议室信号屏蔽、人员筛查、文件资料保密等,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 秘密的安全。 5.5 重要会议结束后,会议主办部门应及时对会议的形式、效果等进行总结, 持续改进会议筹备组织工作、提高会议效率。 5.6 会议结束后,会议主办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会议文件、录音、影像等各 类资料,按规定存档。 5.7 会议结束后,会议主办部门应及时结算会议费用,费用报销和资金支付 应符合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围绕会议组织的借款、资金支付及报销等费 用发生环节,均应提交会议批准文件。 6 集团会议过程控制 6.1 会议主办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主题、议程、议题、各种支 撑材料等)准备的组织工作;原则上在会议召开前 3 个工作日将会议资 料提交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应提前熟悉会议资料。主办部门或业务系统 分管领导应形成会前检查机制,没有准备好的会议,不予召开。切忌主 办人未能提前提供材料,参会人员进入会议室才开始思考。 6.2 会议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 15 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 会前准备。 6.3 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达会场,不得无故缺席, 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因特殊原因确不能参会的,应提前向会议主办部 门说明情况,并将自己的观点尽量用书面形式转达给会议主持人,由会 议主持人代为表达。 6.4 会议主持人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的问题及目 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对会议议题、议程 有误解,或使用了错误的概念,主持人应及时予以澄清。 6.5 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 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 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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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 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 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当会议出现不一致意 见而引起争论时,主持人应对双方观点进行归纳总结,以帮助参会人员 理清思路,把握要点。 6.7 总结议题,确认行动。每一议题讨论结束后,主持人应就已经达成一致 的内容进行清晰、简短的概述。如果该决议需要采取行动,会议主持人 还应要求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在该行动中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 6.8 遵守会场纪律,所有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为静 音或震动状态。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动作。为 保证会场环境,会议期间严禁吸烟。所有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应尽量减 少走动,以保证会议精神的全面掌握。 6.9 参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以便会后准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各项 工作任务。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会议内容、讨论有关 情况向外泄漏。故意泄露、传播会议有关情况的,视负面影响的大小做 出相应的处罚。 6.10 会议结束后由会议主办部门根据问题将议题分为决策事项、督办事项、 通报事项、未决事项四类进行分类汇总,并将会议中对责任部门工作的 要求进行整理下发。决策事项应明确决策内容及承办部门或单位;督办 事项应列出问题事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明确解决问题事项的时间节点, 对问题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6.11 会议中问题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由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实施,根据 会议决策规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跟进,并将完成情况及时向决策会议进行 反馈通报。 6.12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将对年度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公布。督办、检查和 追踪落实情况将作为绩效考核目标,计入考核指标。 7 会议预算及费用控制 7.1 公司实行会议预算管理,并在会议执行中严格控制实际会议费用发生。 7.2 在编制年度会议计划时,主办部门应提出会议初步预算,与会议计划一 并发布。在会议计划执行中,实行“一会一报”机制,主办部门在提出 具体会议申请时,应编制详尽的会议预算,原则上不得超出会议计划中 该会的预算,超出预算的,须报主要领导审批。 7.3 会议结束后,主办部门应及时结算会议费用,费用报销和资金支付应符 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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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团财务规定。 8 参加或承办上级机构或社会团体会议的一般规定 8.1 总部部门代表公司参加上级领导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会议,需请 示公司分管领导同意。产生的费用应纳入年度会议计划,报销时应同时 出具会议通知和同意参加会议的批准文件。 8.2 承办上级领导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会议,需签报(附会议承办通 知文件)会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 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实施。费用报销时,应出具承办会议批准文 件。 9 附则 9.1 本办法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9.2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同时中建路桥企字〔2016〕16 号印发 的《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管理规定》废止。 附件:《中建路桥集团总部年度会议计划申报表》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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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建路桥集团总部会议计划申报表 序 会议 会议 会议 会议 会议 参会 参会 会议 部门 类别 地点 形式 时间 范围 备注 号 名称 人数 预算 1 2 3 4 5 6 7 8 9 10 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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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办字〔2020〕181 号 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区域总部、各子企业、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决策体系,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 防范决策风险,特制定《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 事规则》,经集团公司 2020 年第 5 次董事会常务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5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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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高管团队 2020 年 5 月 25 日印发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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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1 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2 进一步健全公司决策体系,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防范决策风 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子企业治 2 理结构管理办法》、《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2.1 程》),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董事长办公会,并 制定本规则。 2.1.1 2.1.2 董事长办公会议,是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 2.1.3 董事长的职权,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的有效方式。通过董事长办公会议, 2.1.4 研究处理公司的重要事项和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 2.1.5 施情况,以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进行。 2.1.6 2.1.7 议事范围 2.1.8 2.1.9 董事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解决董事会会议决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 需要由董事会及时明确或处理的重要问题。并检查和调研集团公司主 要工作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及各类要求和安排。董事 长办公会议议事的主要范围有: 检查落实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 对董事会决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提出指导或决定意见; 听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需要重点协调解决的问题; 研究部署集团公司阶段性重要工作和需要董事长决策的重要问题; 布置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下次董事会会议作准 备; 讨论集团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方案; 审批集团公司市场营销奖励方案; 审批集团公司竣工项目考核兑现方案; 审批员工激励方案;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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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 研究董事会对外交往和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 2.1.11 组织传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会议精神; 2.1.12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3 管理例会会议机制 3.1 3.2 董事长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每次会议的时间,视董事会日常工作需要 3.2.1 和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3.2.2 会议组成人员及会议召开 3.2.3 董事长办公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组成人员包括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高管 3.2.4 团队。根据需要,可通知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主持人可根据工 作需要和保密工作要求,随会议进程动态调整与会人员。 3.2.5 3.2.6 董事长办公会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长指示,制定召开会议的具体时间、 3.3 地点、参加人员、列席人员、事由和议题的通知,交董事长审定。 3.3.1 董事长办公会重要议题需通过信息化流程方式提交,议案由有关责任部 3.3.2 门负责整理,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填写《中建路桥董事长办公会议案提 交单》并提交至集团办公室,会议议题内容经董事长确定后,由董事会 秘书发送至各参会人员。 董事会秘书对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议题和议程、会议发言、 议事过程、决议事项等进行完整记录。会议结束后,对决定事项形成会 议纪要,发送至参加会议及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的有关单位与人员。 董事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分管相关工作的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董事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决议通过之日立即生效。需经董事会表决通 过的则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 办公室负责董事长办公会的会议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 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与会人员发言要点、议定事项结论等。参会 人员需书面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于会议结束后五天 内完成会议纪要,由董事长签发后发布。 董事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保管,并于次年 4 月底前移交至集团档案室。档案室根据档案管理制度 规定归档保存备查。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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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会议成员应对会议讨论事项严守秘密,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及决议事项。 如因泄露秘密造成影响和损失,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办公室 4 可于会议结束时收回会议资料。 4.1 4.2 附则 本规则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及修订。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 本办法为准。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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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办字〔2020〕196 号 关于印发《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 安全体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域总部、各子企业、总部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的十九大精神,做好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质量环境职业健 康安全体系管理工作,特制定《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理办法》,已经 集团公司 2020 年第 5 次董事会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理办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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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 全体系管理办法(附件 1-7)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 日 抄送:高管团队 2020 年 6 月 2 日印发 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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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1.1.1 目的 1.1.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 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1.2 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理规定》(中建股企字〔2018〕712 号) 1.2.1 及国际劳工组织(ISO、OHSMS)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 1.2.2 管理体系(以下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2.3 体系统一合并简称为“安质环体系”)以及相关国家标准。 1.2.4 1.2.5 为完善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公司治理,强化 企业内部管理,稳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确保运营效果和效率,促使 1.2.6 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从而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稳定的发 1.2.7 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8 制度依据 上级单位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理 规定 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2013 版) COSO《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2004) GB/T2453-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ISO31000:2018《风险 管理原则和指导方针》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GB/T50430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 理 规 范 ; GB/T50380 : 2006 工 程 建 设 设 计 企 业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 GB/T50379:2006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 OHSMS18000;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35770-2017《合规管理体系指南》;ISO 19600:2014《合规管 理体系指南》等法律法规 1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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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适用范围 1.3.1 1.4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子企业、各项目部(项目公司) 1.4.1 的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质环体系整合工作。 1.5 主要应对的风险 1.5.1 防范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及安质环体系与公司实际管 1.5.2 理相脱节,可能引发的“几层皮”现象,以及防范管理成本提升、管 理效率下降等风险。 1.5.3 1.5.4 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质环体系整合的工作本质 2 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质环管理体系不是孤立于集团公司业务 2.1 的独立管理活动,而是融入集团公司各项业务活动中的不可或缺的管 2.1.1 理行为,是全集团化、全过程化、全面性的管理行为。 2.1.2 2.1.3 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质环体系作为企业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 2.1.4 内容,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但其本质上均体现在:为了实现集团公 2.1.5 司管理目标,对于集团公司内外部管理环境、公司资源等所有相关要 素和利益相关方进行分析、判断后采取的管理措施,以及对于此类措 施进行检查、评价,以达到管理行为的持续改进和公司发展的持续健 康。 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整合工作与 中建路桥的管理实际和企业文化高度契合,符合集团公司发展需要。 鉴于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质环体系相互联系和本质目的的趋 同,本办法将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质环体系整合管 理的纲领性文件。 职责分工 董事会 督导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质环体系的建立健全与有 效实施。 负责审议、审批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听取相关工作报告;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批准集团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及内部控制自我 评估报告;审批集团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重大风险应对方案。 批准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质环体系其他重大事项。 2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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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集团公司各子企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常务会、或其它承担最高决策 权的机构)均承担本单位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质环体系方面 的最高决策职能。具体职责应通过相关文件予以明确规定。 2.2 总经理办公会(以下简称总办会) 2.2.1 公司总经理对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与安质环体系的有 效性向董事会负责。 2.2.2 公司通过总经理办公会的方式履行有关职责,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 层与管理层(部门负责人)组成,在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 管理与安质环体系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2.2.2.1 审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及集团公司内部控制 符合性测试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2.2.2.2 承担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规管理、安质环体系管理 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汇报路径、合理的 授权管理机制等; 2.2.2.3 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审核公司所有管理制度,以符合全面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与安质环体系的管理要求; 2.2.2.4 研究决定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规管理、安质环体系 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监督和评价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办 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体系的其他 事项。 2.2.3 各子企业可视本单位具体情况,以总经理办公会或其它类似机构履行 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制度管理专业委员会及合规管理专业委员会职 责,并通过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其在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 理与安质环体系方面的具体职责。 2.3 总部各部门 2.3.1 公司总部各部门依据总部部门职能,负责承担与部门职能相对应的专 项业务风险工作与专项业务合规管理工作,并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 将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安质环体系管理工作与本部 门的制度管理体系、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日常管理工作等进行紧 密结合,做到相互融合渗透。 2.3.2 建立健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制度管理体系,并确保将风险管理要求、 内部控制要求、合规管理要求和安质环体系要求融入具体业务领域的 制度管理中。 3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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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负责管控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专项风险以及专项业务的法律法规培训 工作。 2.3.4 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推动风险、内控、合规意识与员工岗位职责和绩 效管理的融合,针对合规举报信息制定调查方案,开展调查,并制定 监督改进方案。 2.3.5 及时制止并纠正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不合规经营行为,按照权限对违规 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提出处理建议。 2.3.6 负责按上级单位对专项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的要求,完成本部门职责范 围相对应的《年度**风险/合规管理报告》内容。 2.4 企业策划与管理部 2.4.1 集团公司企业策划与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归 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2.4.1.1 负责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质环整 合管理体系,协助集团公司各部门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 质环体系管理制度;负责根据集团公司整体管理框架,探讨集团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质环体系的整合优化机制; 2.4.1.2 牵头组织各部门开展制度建设、梳理、修订,以满足全面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与安质环体系要求,推进公司标准化工作进程; 2.4.1.3 指导、协助和监督基层单位建立与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 质环体系; 2.4.1.4 负责定期评估集团公司重大风险,组织各业务部门编制重大风险解决 方案,按要求向上级单位呈报《年度全面风险/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报告》; 2.4.1.5 负责公司战略风险的评估和管控,负责公司运营风险中公司治理风险 和组织结构风险的评估和管控; 2.4.1.6 协助、配合公司审计部完成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4.2 各子企业应明确本单位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管理部门,具体 职责应在本单位部门职能说明中予以明确。 2.5 人力资源部 2.5.1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健全完善的政策吸引、发展、保留人才, 加强员工培训、轮岗,关注员工的胜任能力并持续改进,建立健全员 工绩效测量及激励完善机制,促进员工各自担负起内部控制相关职责, 共同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4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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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负责建立健全关键岗位的监管机制,对权力集中风险大的关键岗位实 行轮岗机制,并负责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人力管理制度及流程,以 2.5.3 及人力资源管理专项风险与专项合规管理工作。 2.6 各子企业应明确本单位在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质环体系中承 2.6.1 担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员工培训及员工绩效测量的归口管理部门,具 体职责应在本单位部门职能说明中予以明确。 2.6.2 法务与合规部 2.6.3 2.6.4 公司法务与合规部负责建立健全案件管理、投资法律管理、海外法律 管理、授权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体系,以符合全面风险管理、 2.7 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与安质环体系要求。 2.7.1 负责案件管理、投资法律管理、海外法律管理、授权管理、知识产权 2.7.2 管理等部门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培训与贯彻落实,并负责进一步 完善健全、规范法务与合规管理监管制度及流程。 2.7.3 2.7.4 负责与本部门职能相对应的案件管理、授权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专项 风险与专项合规管理工作。 2.8 2.8.1 各子企业应明确本单位在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与安质 环体系中承担法律管理职责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应在本单位部 门职能说明中予以明确。 合约与采购部 公司合约与采购部负责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商务管理、集中采购管理 等制度体系,以符合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与安质环体 系要求。 负责合同管理、商务管理、集中采购管理等部门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的 合规培训与贯彻落实,并负责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合同及商务管理 监管制度及流程。 负责与本部门职能相对应的合同管理、商务管理专项风险与专项合规 管理工作。 各子企业应明确本单位在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与安质 环体系中承担商务管理职责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应在本单位部 门职能说明中予以明确。 市场与投资部 公司市场与投资部负责建立健全市场营销管理、公司资质使用与交叉 业务协调管理、大客户管理、资质审核与报批管理等制度体系,以及 5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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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合规培训等工作,以符合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合规管理与安质环体系要求。 2.8.3 负责招投标、资质管理、客户管理、资质审核与报批管理等部门职责 2.9 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培训与贯彻落实,并负责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 2.9.1 市场管理监管制度及流程。 2.9.2 2.9.3 各子企业应明确本单位在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与安质 环体系中承担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应在本单位 2.10 部门职能说明中予以明确。 2.10.1 科技质量部 2.10.2 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在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质环体系中承担 2.10.3 工程质量方面的具体管理职责。 2.11 负责质量管理等部门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培训与贯彻落实;负责 2.11.1 与本部门职能相对应的质量管理与专项合规管理工作。 2.11.2 各子企业应明确本单位在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质环体系中承 担质量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应在本单位部门职能说明中予 以明确。 安全部 公司安全部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应 急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海外安全监管、安全生 产培训、安全生产考核等制度体系,以及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合规培训 等工作,以符合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与安质环体系要 求。 负责安全生产、安全应急、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的 合规培训与贯彻落实;负责与本部门职能相对应的安全生产专项风险 管理与专项合规管理工作。 各子企业应明确本单位在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与安质 环体系中承担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应在本单位部门职能说 明中予以明确。 项目管理部 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安质环体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 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安质环体系中承担工程管理、环境方面的 具体管理职责。 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质环体系建设工作计划,负责安质环体系认证证书 6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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