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24 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日期:2024-03-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探索
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39 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2024 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发布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
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2792,浙江招生代码:0065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条 学校简介: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坐落于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鲁迅故里——浙江绍兴,始创于 1981 年。现设有 14
个二级学院,51 个本科专业,5 个高职专业,含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
利语、葡萄牙语、日语、朝鲜语(韩语)、阿拉伯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捷克语、土耳
其语、波兰语、波斯语、印地语等 17 个外语语种,拥有一流专业建设点 14 个,其中国家级
4 个、省级 10 个,国家一流本科课程 2 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96 门,在外语人才培养上具
有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品牌优势。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学业成
绩达到毕业要求,毕业后统一颁发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全
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士
学位。
第十条 学校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 2801 号(镜湖校区)
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 428 号(稽山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