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年第 6 期
务,应对上级的监督检查[2]
(P166-174)。更重要的是,随着国家权力的下乡,大量之前相对柔性的任务刚
性化,各种政治性任务下达到村,典型如精准扶贫。因为是政治性任务,村级无论是否存在特殊性,都要
按上级普遍的标准化规范执行,这就造成了上级要求与基层实际之间的巨大落差,表现出来的就是当前
村级治理中普遍存在的形式主义。
传统时期,国家从农村汲取资源,国家关心的核心问题是能否顺利汲取资源。只要村干部能完成国
家任务,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国家并不特别关心。现在是国家资源下乡,如何使用国家资源由国家说了
算。起初,国家资源下乡只是要为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秩序的保障,为农民提供基本公共品,紧接着,
国家很快就将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任务提出来,从而赋予了村级治理更多任务和更高要求。更
多任务更高要求,以及更多自上而下的标准、规范、程序和监督检查,就使得之前仅仅以维持村庄基本秩
序为目标的村级治理严重无法适应形势需要。首当其冲的是,为应对上级要求,村级治理事务大幅度增
加,村干部开始专职化,以及村级治理主要变成完成上级任务。总之,村级治理行政化了。
资源下乡的第二个影响则是大量国家资源进村,也就可以为村级治理提供丰富的国家资源。其中
最重要的一点是,国家为了让村级治理完成国家任务,就必须改造村级治理,实现村级治理的现代化,这
带来的结果就是,随着资源下乡,村级治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倒逼村级治理现代化,表现出来的
就是村干部职业化、村级治理行政化、村级组织正规化。
在资源下乡的背景下,中西部地区村级治理现代化表现为村级治理的正规化、精细化、标准化、规范
化。在当前中西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显著差异的情况下,自上而下的标准化要求和千篇一律的村级治
理规范化,必然造成村级治理中严重的形式主义。因此,农村基层治理陷入悬浮型内卷状态。
四、村级治理现代化的两种理解
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话题的延伸,村级治理现代化很容易被理解为村级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
代化。这个意义上的现代化几乎都是村级组织正规化、科层化,村级治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文牍
化,村干部脱产化甚至公务员化,这就相当于将村一级建设成为一个完全行政体制[3
(] P133-146)。
实际上,村级治理与国家治理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村级治理的对象是群
众,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农村,村级治理或村干部打交道的对象是朝夕相处、利益共享的熟人。对事不
对人的正规治理远不如通过面对面做群众工作有效。第二,村级治理是自治性质的,而非国家治理,是
社会权力而非行政权力,无论是权力来源还是权力行使方式都是不同的。
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范本来达成村级治理现代化,首先就要实现村级组织的正规化、制度化,其次
就要做到村级治理的标准化。只有村级组织正规化、制度化,村级治理现代化才有了体系上的完备,也
才有了实现现代化的前提。同时,村级治理必须标准化,因为不标准上级就无法考核评估,就难以做到
有效激励。
村级治理标准化面临着两个问题:第一,不同地区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在不同地区进行村级治理的
重点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第二,村级治理的对象是熟人社会的农民,熟人社会有着自己的规范,人与人
之间面对面互动,最重要的恰恰是特殊性原则在起作用,而非标准化的一般原则在起作用。因此,自上
而下的标准化往往意味着排斥特殊性,无法做到因地制宜,用最符合当地实际的最低成本的办法来解决
问题。这导致的结果就是当前基层治理中普遍存在的形式主义与高成本。当自上而下越来越多的标准
化高要求的任务下到村级,村级治理主要工作变成应付上级任务却不再有时间与群众接触、去做群众工
作时,基层治理中就出现了悬浮于群众之上的高度内卷。因此,本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是能更好地
为农民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现在却变成了国家行政力量到村一级就中断了,村级治理眼光向上、
脱离群众,常常既不了解群众诉求也不关心群众诉求,缺少对群众的基本接触,整天忙于回应上级任务。
进而,国家治理体系有陷入空转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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