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政策汇编(乐清10.30-11.03)

发布时间:2023-11-03 | 杂志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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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政策汇编(乐清10.30-11.03)

2053.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2023年度浙江省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各所(分局),有关企业: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经企业自愿申报、系统自动测评、集中申诉答辩等环节综合评估,决定向社会择优公示辖区内共计27 家2023 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首次公示企业26 家,继续公示企业 1 家(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两年。公示期间,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网站: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szxt.zjamr.zj.gov.cn/publishlvl/)。希望被公示企业认真总结申报活动经验,真正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契约”精神,重视企业合同管理,诚信经营;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重视企业经营管理,守法经营,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公示期间,如发现被公示企业存在违反《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的,请及时向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联系电话:0577—61886169;联系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晨曦路 186 号乐清市市场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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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政策汇编(乐清10.3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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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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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公布2023年度温州市第二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温科发〔2021〕31 号)、《温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温科发〔2021〕32 号),经研究,浙南创谷新天地等7 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为 2023 年度第二批温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浙里创众创空间等 11 家众创空间备案为 2023 年度第二批温州市众创空间。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支持。通过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要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附件:温州市 2023 年第二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名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 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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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2023年度温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拟认定名单的公示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制造业创新中心遴选办法>等八个办法的通知》(温经信发〔2021〕31 号)中《温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经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豪中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 30 家单位为 2023 年度温州市市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瑞安市华图眼镜设计有限公司等1 家单位为2023年度温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企业,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依法依规如实向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3 年 10 月30 日-11 月3 日。联系方式:温州市经信局生产服务业处88968069。附件:2023 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拟认定名单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 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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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级政策篇1.关于征集2023 年乐清市工业企业节能服务机构的通知各相关机构: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乐政发〔2022〕6 号)、《乐清市工业企业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加快我市推广节能(节水)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现就开展工业企业节能服务机构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面向市内、市外服务机构征集,要求符合《乐清市工业企业节能服务机构遴选标准》(附件1),采取机构自荐方式。二、时间要求

符合申报要求的机构,在 11 月10 日前提交《乐清市工业企业节能服务机构申报书》(附件2),盖章pdf 发送至邮箱:1664012592@qq.com。

三、审核流程

市经信局对申报机构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纳入乐清市节能服务机构库。

联系方式:乐清市经信局经济运行和规划科,联系电话:62557262、62555687。

附件:1.乐清市工业企业节能服务机构遴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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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乐清市工业企业节能服务机构申报书4. 附件 1、2.docx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 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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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乐清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乐清市社会发展(医药卫生类)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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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2023年度浙江省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各所(分局),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经企业自愿申报、系统自动测评、集中申诉答辩等环节综合评估,决定向社会择优公示辖区内共计27 家2023 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首次公示企业26 家,继续公示企业 1 家(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两年。公示期间,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网站: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

(http://szxt.zjamr.zj.gov.cn/publishlvl/)。希望被公示企业认真总结申报活动经验,真正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契约”精神,重视企业合同管理,诚信经营;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重视企业经营管理,守法经营,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公示期间,如发现被公示企业存在违反《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的,请及时向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联系电话:0577—61886169;联系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晨曦路 186 号乐清市市场监管局301 办公室(市场合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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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乐清市 2023 年度浙江省A 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名单.doc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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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 2022 年乐清市工业企业节能服务机构考评结果的公示各相关机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节能服务机构的服务与管理,为全市工业企业提供一体化、集成式、高质量服务,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乐政发〔2022〕6 号)、《乐清市工业企业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 2022 年工业企业节能服务机构考评工作。经服务机构填报、服务企业评价、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现对考评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至2023 年11 月6日联系方式:乐清市经信局经济运行和规划科,62557262、62555687

附件:2022 年乐清市工业企业节能服务机构考评结果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 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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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 年乐清市工业企业节能服务机构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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