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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单位 评价标准分值研究院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运行机制不合理,落实上级部署任务较差02. 研发 活动 和成果( 35分)5. 研 发强度(10分)企业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10 分)%10%(含)以上 108(含)—10% 95(含)—8% 83(含)—5% 6-73%以下 26. 承 担项目(5分)企业新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5 分)项每承担 1 个国家级项目得3 分,每承担1 个省部级项目得 2 分。累计不超过5分2-5没有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07. 知 识产权(10分)企业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7 分)件每获得 1 件发明专利授权得1 分,每获得 2 件软件著作权登记得1 分。累计不超过 7 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数量(3 分)件其他知识产权 5 件及以上3其他知识产权 3—4 件 2其他知识产权 1—2 件 1无其他知识产权 08. 科 技成果(5分)企业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数量(5分)项每获得 1 项国家级科技一等奖得5 分,每获得 1 项国家级科技二等奖得3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得2 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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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201页
198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评价标准分值研究院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运行机制不合理,落实上级部署任务较差02. 研
发 活
动 和
成果
( 35
分)
5. 研 发
强度(10
分)
企业研发支出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重(10 分)
%
10%(含)以上 108(含)—10% 95(含)—8% 83(含)—5% 6-73%以下 26. 承 担
项目(5
分)
企业新承担省部
级以上科研项目
数(5 分)
项
每承担 1 个国家级项目得3 分,每承担1 个省部级项目得 2 分。累计不超过5
分
2-5没有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07. 知 识
产权(10
分)
企业国内外发明
专利授权或软件
著作权登记数量
(7 分)
件
每获得 1 件发明专利授权得1 分,每获得 2 件软件著作权登记得1 分。累计不超过 7 分
实用新型专利授
权等其他知识产
权数量(3 分)
件
其他知识产权 5 件及以上3其他知识产权 3—4 件 2其他知识产权 1—2 件 1无其他知识产权 08. 科 技
成果(5
分)
企业获省部级以
上科技奖数量(5
分)
项
每获得 1 项国家级科技一等奖得5 分,每获得 1 项国家级科技二等奖得3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得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科技二等奖得1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科技三等奖得0.5 分。累计不超过 5 分
0.5-5没有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09. 标 准
制订(5
分)
企业负责或参与
制订实施的国际
/国家/行业标准
数量(5 分)
项
每负责制订 1 项实施的国际标准得5 分,每参与制订 1 项实施的国际标准得3 分;每负责制订 1 项实施的国家标准得4 分,每参与制订 1 项实施的国家标准得2 分;每负责制订 1 项实施的行业标准得3 分,每参与制订 1 项实施的行业标准得1 分。累计不超过 5 分
1-5
第202页
199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评价标准分值没有负责或参与制订标准03. 研
发 绩
效 和
行 业
贡献
( 40
分)
10.核心
技 术 与
战 略 产
品 ( 10
分)
企业核心技术与
战 略 产 品 研 发
(10 分)
核心技术与战略产品研发取得突破,成效明显
9-10核心技术与战略产品研发成效较好6-8核心技术与战略产品研发成效一般0-511.新产
品 销 售
(5 分)
企业新产品销售
占产品销售收入
的比重(5 分)
万元
60%(含)以上 545%(含)—60% 430%(含)—45% 315%(含)—30% 20(不含)—15% 1无新产品销售收入 012.利税
(10 分)
企 业 利 润 率 (5
分)
%
10%(含)以上 55%(含)—10% 40(不含)—5% 3利润为零或处于亏损 0企业利税总额增
长率(5 分)
%
增长 10%(含)以上 5增长 5%(含)—10% 4增长 0(不含)—5% 30 或负增长 013.行业
贡献(15
分)
对引领带动整个
产业发展的贡献
(10 分)
引领带动了整个产业发展,起到示范作用
9-10对引领带动整个产业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6-8未能引领带动整个产业发展0-5研究院研发仪器
设备共享(5 分)
研发仪器设备共享成效明显5研发仪器设备共享成效较好3-4研发仪器设备共享成效一般0-2
第203页
200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嘉兴军分区,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3 月26日印发
第204页
201
ZJFC01-2019-0018嘉政办发〔2019〕48 号18.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建设“万亩千亿”产业平台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 号)、《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 号)精神,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9〕10 号)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平台优化提升工作、高质量建设“万亩千亿”产业平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第205页
202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推进、创新驱动、资源整合、产城融合,围绕“进、退、聚”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培育新产业、实施标志性项目为抓手加快形成发展新动能,以“退低进高”“退散进集”为抓手加大低效企业腾退力度,以集聚资源要素为抓手加快提升平台能级和效益,将产业平台打造成为全市高质量外资集聚高地、标志性项目承载高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地、领军企业培育高地和创新资源要素集聚高地。
(二)发展目标。
——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全市聚力打造“5+X”产业集群,力争到 2025 年,形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时尚产业、生命健康等 5 个千亿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新能源、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若干个百亿级产业集群,配套建设30 个以上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强化一批具有支撑作用的传统产业链,推进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绿色化、资本化、品质化转型。各产业平台形成 1-2 个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和富有活力的新兴产业。
——提高平台产出效益。全市每年腾退低效用地2万亩以上,产业平台发展空间得到优化提升,重大项目落地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到 2025 年,建成千亿级产业平台8 个以上、百亿级新产业重点培育基地 10 个以上,各产业平台营业收入均达到500亿元以上,产业平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提升至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亩
第206页
203
均税收达到 35 万元/亩以上。
——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快实施“领军企业”“瞪羚企业”“育苗造林”计划,力争到 2025 年,全市上市企业达到8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2500 家以上,培育千亿企业1-2家、500亿企业 3 家以上,各产业平台实现百亿以上企业全覆盖。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进”的步伐。1.加快新兴产业培育。鼓励产业平台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做强数字经济核心领域、智能装备、航空航天、生命健康、前沿材料、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集群,争创一批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确立一批市级新产业重点培育基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长三角发展办)2.加快高能级创新载体建设。以建设嘉兴G60科创走廊为引领,支持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浙江院、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海宁鹃湖国际科技城等重大科创平台建设。深化与中国电科等重大创新实体合作。推进长三角创新创业科技项目路演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政产学研金介用”七位一体合作模式,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创新合作,促进更多创新载体在嘉兴落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长三角发展办)3.加快园区品质提升。加快国别园区建设,打造开放合作示范区、创新驱动样板区、绿色发展实践区,到2025年,实现省级
第207页
204
以上国际产业合作园县(市、区)全覆盖。深化园区交流合作,鼓励与国内外先进产业园区共结友好园区。提升平台功能水平,支持省级平台扩容升级为国家级,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加大与对口援建地区的合作,探索建立飞地合作园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长三角发展办)(二)加大“退”的力度。1.加大“两高一低”行业整治力度。以印染、造纸、化工、化纤等传统行业为重点,结合产业政策调整、“亩均效益”评价、产能过剩化解、块状行业整治、“四无”和僵尸企业处置等,加快传统行业整治提升。对不符合产业布局以及节能、环保、安全、质量等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关停淘汰。完成城镇环境敏感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严控新增化工园区,加大对现有化工园区的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2.加大“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力度。充分运用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按照土地、能耗、环保、安全、质量等法律法规与标准,落实“改造提升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要求,对“低散乱”企业(作坊)进行整治。明确年度重点工作、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加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消除环保、安全等发展隐患。(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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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3.加大退出型市镇工业园区的腾退力度。对已列入退出型的市镇工业园区,原则上由区位相临或产业相近的产业平台协助加快退出。严格落实退出型市镇工业园区一律不再配置工业用地增量指标措施。各地应因地制宜制定腾退计划,对规模大、效益好、产业层次较高、环境安全可控的优质企业,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引导搬迁入园或就地提升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三)提升“聚”的高度。1.集聚主导特色产业。科学合理确定产业平台功能定位与产业导向,制定传统产业提升、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拓展的路线图。强化市域统筹,建立全市产业投资布局导引,引导重点产业和标志性、引领性项目向特色优势平台集聚,力争形成“一平台一主业”的发展格局。紧盯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紧缺环节,重点引进补链强链企业落户,支持本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入平台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集聚功能性机构。鼓励产业平台引进和建立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支持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在产业平台设立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引入核心技术,配置核心研发团队。支持产业平台建设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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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支持产业平台引进和建立设计中心、创业中心、孵化中心、中介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3.集聚核心要素资源。创新招才引智机制,开展高层次人才对接活动,重点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和团队、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和团队及各类高素质产业人才等入驻产业平台发展,力争全市每年集聚 100 个以上高层次专家团队带项目落地。全市产业用地增量指标主要配置“万亩千亿”产业平台,能耗、环保、资金等要素指标优先保障“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内优质项目。(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三、主要举措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统筹协调和推进“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建设。定期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
(二)强化规划引领。围绕我市“三城一地”城市定位和产业发展战略目标,抓住“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有利契机,高水平、高品质绘好全市各“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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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千亿”产业平台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提升产业平台的经济发展主引擎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三)支持改革创新。在产业平台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制度,并探索向其他领域延伸推广。完善用地考核机制,推动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支持产业平台在管理体制、运营机制、招商方式、公共服务、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大胆探索、积累经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跑改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
(四)开展绩效评价。建立产业平台绩效评价制度。对排名前 6 位的产业平台,在项目招引、要素配置、重大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连续 3 年转型不力、运行绩效低下的产业平台,予以调整或归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 年12 月31 日(此件公开发布)
第211页
208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嘉兴军分区,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12 月31 日印发
第212页
209
ZJFC01-2019-0012嘉政办发〔2019〕26 号19.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实施《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地的意见》(嘉委发〔2018〕11 号),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为动力,按照“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的基本思路,做精特色农业、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做大新兴产业,着力将嘉兴打造成为产业绿色生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第213页
210
要素集中集聚、经济效益显著、市场竞争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的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高质量乡村振兴示范地。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导,要素集聚。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总规划,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管控,统筹实施各类规划。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进资金、土地、人才等各类资源要素向农村有效集聚。
(二)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尊重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资源整合,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坚持因地制宜,发挥特色。立足自然禀赋、产业基础、人文底蕴,发挥区域优势,深挖发展潜力,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特色鲜明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推动高水平、高质量发展。三、主要目标
到 2022 年,农村产业空间布局优化,新型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全面拓展,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全面建立,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显著提升,建成院士工作站 15 个,省级以上农业科技研发机构达到100 家,科技投入贡献率达到 70%。农业增加值年增长2%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45000 元。
第214页
211
——农村投资总量提升。引进亿元以上农业投资项目50个,新增农业招商引资 200 亿元。新增农村固定资产投资800亿元。——主体融合能力提升。年销售额亿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 70 家,上市农业企业 3 家,农业法人化经营比例达90%以上。建成农业全产业链 8 条、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7个以上。年销售收入千万元以上品牌农产品超过100 个。——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建成高标准美丽乡村精品线30条、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3A 级景区村庄)75 个以上。培育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点)30 个、银宿级以上乡村民宿20 家。四、重点工作举措
(一)高标准推进农业经济开发区建设。按照“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示范”的工作要求,以“八个一”为目标,加快推进农业经济开发区建设。坚持高标准规划,充分考虑产业融合发展导向,合理安排空间布局。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资源要素集中集聚,充分保障空间和土地指标,确保项目落地。市财政对市本级农业经济开发区在启动、建设和验收阶段,通过阶段性考核的,每阶段各给予1000 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区财政给予不低于 1:1 的配套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二)大力培育特色农业强镇。突出“集聚、特色、精品”要求,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强、生态环境美、农耕文化深、农旅融合紧的特色农业强镇。明确特色农业强镇创建重点,鼓励申创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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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特色农业强镇,高标准推进市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聚焦特色明显、科技含量高的重点产业进行深度开发,推动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引导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品质提升。对通过省级验收的市本级现代农业园区所在区、特色农业强镇所在镇(街道),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50 万元、150万元的项目建设资金补助(不超过总投入的20%)。到2022年,建成特色农业强镇 20 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三)加快建设农民创业创新孵化园。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投资模式,在农业经济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农民创业创新孵化园,引导高层次人才、大学生等“农创客”进园创业。完善“项目运作+平台支持”的基本模式,构建融技能培训、项目孵化、政策保障等为一体的农村人才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对农业经济开发区内的农民创业创新孵化园,在农业经济开发区补助资金中予以优先安排;对农业经济开发区外的市本级农民创业创新孵化园,经验收通过后,市财政给予250 万元项目补助资金,区财政给予不低于 1:1 的配套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四)加大农业招商选资力度。借势借力“项目攻坚推进年”和“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着力选引一批一流的农业项目。学习借鉴二三产业招商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激励考核等工作机制,提高引资实绩在乡村振兴考核中的权重。积极争取国际一线农业品牌企业、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来嘉投资兴业,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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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国际一流的农科、农研、农创团队来嘉创业创新,鼓励有情怀的工商企业回乡兴业、回归农业、回报农村,引领农业融合发展。突出“服务主体、服务项目”两个重点,依托“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最快速度落地开工,建成投产。主动对接农村投资主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设施用地需求,落实用水、用电、税费减免等政策,优化融资、人才等服务,着力解决农业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内人才落户安家、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后顾之忧”,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对重大投资项目,经市政府审核同意,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在用地、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教育局、市金融办)(五)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大力推进美丽田园建设,推行田园环境责任制,引导成片种植、规范种植,提升农业设施用房规范化建设水平。强化景区村庄建设,完善乡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深挖乡村民间工艺、民俗风情等元素,支持农村能人发展特色小吃、传统工艺品等乡村旅游产品,引导文创企业拓展乡村业务。依托田园风光和湿地资源,建设“水上森林公园”“农业公园”,加强健康、体育、医疗配套设施建设,发展康养产业。推广“消费者需求+商家响应”模式,大力发展旅游个性化定制服务。把美丽经济发展作为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公司或引入市场主体开展村庄运营,对通过审核验收的市本级村集体,市财政每年给予不超过 25 万元运营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区财政给予不低于 1:1 的配套补助。重点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特色
第217页
214
村、精品民宿,对在美丽乡村精品村、精品示范村(3A级景区村庄)内新评定的省银宿级、金宿级、白金级市本级乡村民宿,市财政分别给予 5 万、10 万、15 万一次性奖励,区财政给予不低于1:1 的配套奖励。到 2022 年,全市乡村旅游业年接待游客达到2100万人次,实现乡村旅游业总收入30 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妇联、市医疗保障局、市体育局)
(六)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围绕粮食、畜禽、水产、食用菌等重点产业,引进培育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提档升级。强化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推进加工设施改造升级,做强粽子、杭白菊、蜗牛等传统特色农产品企业。鼓励企业建设研究中心,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模式,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有机融合,延长产业链,实现农业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对获得省级以上认证的市本级研发中心(实验室),市财政给予每个50 万元奖励,区财政给予不低于 1:1 的配套奖励。到 2022 年,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力争达到 250 家,农产品加工产值比提高到3.5。(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七)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电商企业帮带等方式,加快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农村电商村建设。推广农业物联网技术,完善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扩大农业物联网推广应用范围。探索在农业经济开发区和农业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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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配套建设农业物联网云服务平台、农业大数据管理平台,推进信息技术与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技术融合与集成应用,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对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本地农产品,线上年销售收入突破 5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元的市本级农业经营主体,市财政分别给予 2 万元、5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补助,区财政给予不低于 1:1 的配套补助。对市本级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智慧农业、物联网建设(生产设施除外)的,市财政按建设投入金额的 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区财政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补助。到 2022 年,农产品电商交易量达到60 亿元,示范性家庭农场、合作社实现互联网应用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八)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力度,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加强本土种业龙头企业培育,着力构建产学研联合、育繁推一体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按照“县配送、镇直销、村加盟”的连锁经营模式,合理布局农资经营网点,支持农资经营主体开展统一配送、技术指导、废弃物回收等服务。实施“禾城好米”振兴计划,鼓励粮食生产合作社开展“统一供种、统一投入品、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储加工、统一品牌营销”一条龙服务。引导社会资本设立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育苗、植保、农机等专业化服务。支持家庭农场将农机作业、物流配送、粮食烘干等交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对符合规划布局,统一配送、规范运营、废弃物有效回收,通过审核认定的市本级农资经营门店,市财政给予2.5 万元/家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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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给予不低于 1:1 的配套奖励。对通过考核认定,实现农资经营规范化、管理长效化的市本级农资配送中心,市财政给予5万元/年经费补助,区财政给予不低于1:1 的配套补助。对参与“禾城好米”振兴计划,实行粮食统一经营服务的市本级农民合作社,市财政按经营面积给予 20 元/亩·年奖励,区财政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补助。到 2022 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5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农合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九)提升主体融合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融合中的作用,引导农业经营主体以特色产业为支撑,发展规模化经营效益农业,提升发展农旅文融合、产加销一体的复合型经济。鼓励农业主体与综合型农产品物流企业组建农产品物流联盟,加快农产品冷链、储藏、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强化农超、农企对接。鼓励各类主体开展合作与联合,健全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加快健全农民土地流转“保底租金+入股分红”机制,支持农民以资金、劳动力等形式入股,实现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的交叉参股,形成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对本土企业扩大产能、带动基地的优质项目,经市政府审核同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用地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农合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十)强化要素保障。严格落实两个5%用地政策,在年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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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重点强化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主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供给。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永久基本农田配置,满足农业设施用地发展需求。加强土地流转监管,建立土地流转备案制,有效防止短期行为和掠夺式经营。切实加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投入,确保三年内翻番。优化财政支农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突出农村“引才”“育才”“留才”,配套制定人才引进、培育、使用扶持政策。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金融服务,推行普惠金融,扩大涉农信贷资金投放。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优化地方特色险种,强化农业保险服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办、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 年5 月17 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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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嘉兴军分区,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5 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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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FC01-2019-0015嘉政办发〔2019〕36 号20.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深入推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深入推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 年8 月8 日(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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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深入推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总体要求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9〕13 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嘉兴市餐饮业发展品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推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传承和弘扬传统美食文化,推动餐饮业与商贸、文化、旅游等行业融合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餐饮消费需求。(二)工作目标。
实施餐饮业绿色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安全发展战略,通过加大政策支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大力培育和引进多样化餐饮业态和实用型餐饮人才,努力实现餐饮业态丰富、服务专业、形式多样的现代经营方式,打造“提供美味佳肴、引导健康膳食、传承美食文化”的餐饮文化。到2021 年,全市餐饮业营业额力争达到 400 亿元,年均增长13%以上,培育形成地方特色菜系 100 道以上,新增技师或高级技师100 人以上,培育新增规模以上餐饮企业 100 家以上,培育形成年营业额超亿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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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家以上,不断提升我市餐饮业的规模、特色、品质和影响力,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性的消费需求,推进我市餐饮服务体系上新台阶。
二、重点方向
(一)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大力提倡科学、健康、营养的绿色消费观念,引导餐饮企业树立环保和节约型发展理念。鼓励企业更新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采用节能、节水的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清洁能源,使用电磁灶、无烟烧烤车等环保设备,减少油烟气的污染排放。减少外卖送餐环节一次性不可降解制品使用,推广可循环利用餐饮具。规范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二)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等技术进行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品质。大力开展餐饮业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业态创新。支持餐饮企业建立原辅料生产基地,合作建设采购基地,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打造“生产基地+餐饮门店”采购链。鼓励餐饮企业建设或共享中央厨房,打造“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的加工配送链。(三)推动行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动餐饮与文化、旅游、养老等行业融合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餐饮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乡餐饮布局,中心城区着力建设商务餐饮、时尚餐饮和社区餐饮三大产业集聚群。在商务区建设集餐饮、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大型餐饮服务实体;在流动人口集聚区建设美食街和夜市;在居民社区设置方便消费、老少皆宜的大众化餐饮网点;镇(街道)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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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发展“农家乐”餐饮等。(四)推动行业安全发展。推动各类餐饮企业进一步树立安全、健康的饮食理念,健全饮食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严把原辅料采购质量安全、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和环境卫生关。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饮食安全健康知识培训,不断完善清洗消毒和卫生保洁等制度,洁化、美化餐饮工作场所,为消费者营造整洁、舒适、和谐的用餐环境。加强餐饮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升餐饮业主体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能力。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餐饮业人才引育行动。支持我市大专院校开设烹饪、酒店管理等相关专业,加大招生力度,扩大餐饮专业招生规模。支持社会力量联合办学,多渠道培养餐饮业人才,鼓励我市餐饮企业与市内外职业技术学校、知名餐饮培训机构搭建教学和实训平台,创新教学模式。支持我市餐饮企业与市内外大专院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市餐饮行业协会牵头梳理和择优选择我市 20 家用工需求大、信誉好、管理规范的餐饮企业,作为嘉兴市餐饮行业校企合作基地,联合培养专业技能人才。支持行业协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来我市开展讲学研修等活动,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考评,取得国家餐饮行业职业资格证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二)开展餐饮业标准化建设行动。支持市餐饮行业协会会同本地优秀餐饮企业,推进嘉兴市餐饮行业标准化建设。成立嘉兴菜标准评定委员会,积极推进禾城名菜、名小吃及名食材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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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制定,明确制作工序、主辅材料和调味品质量标准,统一嘉兴本地菜肴的制作规范。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出台餐饮行业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通过标准化生产和服务,提升餐饮行业的整体服务品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三)开展特色餐饮打造行动。充分利用南湖、运河、古镇等历史和传统文化积淀,依托本地淡水湖鲜、小海鲜、家禽家畜、应季时蔬等食材和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具有嘉兴文化标识的特色菜和特色餐饮名店。充分展示和推广“嘉肴百碗”,组织餐饮企业对“嘉肴百碗”的标准和制作进行培训,鼓励各大旅游酒店和餐饮企业配备专职禾菜厨师,大力提升“禾菜嘉肴”的品质和影响力。积极支持市餐饮行业协会、大专院校、餐饮龙头企业、餐饮大师工作室等单位联合组建嘉兴菜研究会,收集整理和研究本地传统餐饮发展的历史文化、民俗习俗、菜品名录、民间故事、名人典故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嘉兴菜菜品名录,打响“禾菜嘉肴”的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四)开展餐饮业智能化改造行动。鼓励企业对餐饮设施设备进行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淘汰老旧设施设备,优化工艺技术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品质。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引进自助点餐、网络下单、在线支付等模式,提升客户消费的便利性和体验感。鼓励企业引进专业管理软件,加强企业内部流程管理以及对连锁门店的监测统计,提升管理效率和经济价值。(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五)开展餐饮业品牌创建行动。支持企业走连锁发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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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发展、传承发展之路,增强企业实力和品牌知名度。坚持培育“百年老店”和发展时尚餐饮品牌并重,通过深入挖掘和创新开发,恢复一批在我市历史上有影响力的“老字号”品牌,支持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和菜品特色,打造一批符合年轻消费群体的时尚餐饮品牌。组织开展餐饮行业争先创优、评比表彰活动,增强行业从业者的荣誉感和企业的获得感。由市餐饮行业协会研究制定公开、公正、可行、具有公信力的评选办法,牵头组织开展“嘉兴市餐饮业特色名店”(每两年评选一次)、“嘉兴市十佳厨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嘉兴市餐饮业服务品质金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和“嘉兴市餐饮业十佳服务员”(每两年评选一次)等评比活动,扩大公众参与度和媒体宣传力度,打响嘉兴特色餐饮品牌。支持餐饮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专业展会和厨艺大赛等活动,扩大嘉兴餐饮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六)开展餐饮业扶优扶强行动。结合“三服务”活动和“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建立市级部门对口联系服务重点餐饮企业工作机制,在全市选取 30 家发展基础好、培养潜力大的餐饮企业,确定 10 个市级部门,每个市级部门分别联系服务3 家餐饮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报请市政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重大事项或共性问题。对规模较小、资源集中利用率不高的餐饮企业,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对市场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的企业,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参与“凤凰行动”计划,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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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挂牌上市步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金融办)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市推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发展局)、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市税务局、市金融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研究制订支持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搭建政府、协会和企业沟通的平台,统筹推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
1.对获得“嘉兴市餐饮业特色名店”“嘉兴市餐饮业服务品质金奖”称号的企业和获得“嘉兴市十佳厨师”“嘉兴市餐饮业十佳服务员”称号的个人,由市商务局会同市餐饮行业协会发文表彰,颁发奖牌;给予“嘉兴市十佳厨师”称号获得者所在企业2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嘉兴市餐饮业十佳服务员”称号获得者所在企业 1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上述称号的个人,优先推荐参加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的评选。2.对市餐饮行业协会统一组织、聘请专家来我市开展的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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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集中讲学和培训,纳入市商务局年度重点支持培训项目的,培训时间半天(含)以上、人数 100 人以上的免费培训,给予主办方单次最高不超过 2 万元的补助;培训时间2 天(含)以上,人数 40 人以上的免费培训,给予主办方单次最高不超过8万元的补助。单个协会年度培训类补助总额不超过20 万元。3.对嘉兴市餐饮行业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4.对开展配送业务并独立核算的新建“中央厨房”企业,经市商务局认定,投资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的 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 万元。5.对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各类品牌展会以及厨艺大赛等活动的,对企业参展费、参赛费等相关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 3 万元。6.对企业更新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设备或者开展“机器换人”等信息化智能化改造的,经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 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市本级企业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各县(市)也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属地企业的奖励资金由当地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三)加大要素保障。对餐饮企业建设独立核算的“中央厨房”和培训学校的,给予重点支持,各地科学合理安排年度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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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支持餐饮龙头企业用地。对续租给规模以上餐饮企业的国资房产需要招投标的,按照招投标程序办理,原承租人具有优先续租权,且招标书应明确原承租人投入设备、装修等资产的评估价值。
(四)加强宣传引导。依托新闻媒体,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加大餐饮业整体宣传策划和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我市餐饮业发展成就、品牌企业典范和先进个人。引导餐饮业与节庆、会展、旅游等行业形成良性互动,扩大品牌影响,营造政府、企业和社会协同推进餐饮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五)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市餐饮行业协会、市饭店行业协会的作用,支持其做好行业标准制定、人员培训、咨询服务、合作交流、行业竞赛、会展举办等工作。提高行业规范化发展水平,规范行业协会会员经营行为,坚持“质量第一、诚信经营”的原则,以品质创优势,以特色铸品牌,以创新谋出路,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加快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六)完善行业管理。充分发动属地政府、统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餐饮业主体的排摸和掌握,推进“个转企”和“限下升限上”工作。统计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适时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引导企业重视和规范统计工作,加强统计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餐饮行业税收监管,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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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嘉兴市深入推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19~2021年)任务分解表
2.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重点餐饮企业“一对一”服务机制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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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嘉兴市深入推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19~2021 年)任务分解表项目
内容
年份 全市
南湖
区
秀洲
区
嘉善
县
平湖
市
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技师
培养
行动
(人)
三年
目标
100 15 10 12 13 12 15 15 8培育
新增
规模
以上
餐饮
企业
(家)
2019
年
30 6 2 4 4 2 4 6 22020
年
34 7 2 4 5 2 5 7 22021
年
36 7 2 4 6 2 6 7 2培育
形成
营业
额超
亿元
以上
龙头
企业
(家)
三年
目标
20 2 3 2 3 2 2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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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重点餐饮企业“一对一”服务机制联系表市级相关部门
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结对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市商务局
李泉明 13957312777
隆聚餐饮
盛富林 13905732020
南海渔村韩志坚 13221377118
晶晖酒店沈海军15158001515市发展改革委
章剑 13567310001
太阳城大酒店
卫飞翔 13957398888
强强餐饮江明强 15325268888
华美达大酒店周霏15157327855市市场监管局
王根良 13906831088
德元顺
毛建刚 18267329777
桐乡新世纪大酒店金炎 13905835321
海宁海洲大饭店华小萍13906738801市生态环境局
曹建强 13705738872
南湖船菜
钱林杰 13906739508
平湖圣雷克大酒店张文利 13706735959
嘉善罗马天豪大酒店应智勇13616738777市财政局
许农 13905731178
江南印象
范永伟 13905738841
邹大鲜邹东 13857393913
阳光大酒店顾婵娟13511306663市税务局
周仕雅 13505734251
江南名庄
金永祥 13906739065
五芳斋餐饮公司马建忠 82062358
平湖白金汉爵大酒店俞建英13819328899市统计局
沈周明 13750751600
海盐不夜城大酒店
陈水英 13957323344
泊金湾大酒店裘雅芳 18057338322
嘉善宾馆董兴林13806713018市教育局
周建新 13505735960
陆稿荐餐饮
成明荣 13957377503
海宁登豪酒店柳君 13738104691
沙龙国际宾馆黄春燕13705731347市人力社保局
徐忠 13706730798
百味餐饮
汪胜伟 13957383189
桐乡振石大酒店张震洲 13605837979
富悦大酒店李岳林13957512718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张硕 13666756168
宝莲福邸
屠泳珍 13506836111
浙江佳源大酒店周究荟 13738291752
海盐开元大酒店冯奕15395888801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嘉兴军分区,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8 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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